跨境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国银行产品说明及操作流程
2.有进出口经营权;
3.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及其细则和相关管理规定中批准开展相关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办理流程
1.企业到中国银行营业场所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2.提供人民币计价结算贸易合同、进出口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及中国银行国际结算或贸易融资业务办理所需其他材料;
产品特点
1.规避汇率风险,防止外币贬值带来的损失;
2.锁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3.精简流程,简化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4.丰富跨国资金调配选择,降低资金错配风险;
5.有利于企业拓展贸易领域,开拓海外市场,促进其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
适用客户
主要适用于有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需求的公司客户,满足企业在使用本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简化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拓展海外市场等各方面的贸易需求。
3.中国银行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并将业务信息报送RCPMIS系统。
跨境人民币结算
(RMB Settlement in Cross-border Trade)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客户申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以及相关管理规定,为企业提供各类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产品,如各种信贷、结算、融资、担保、资金及理财产品等,目前中国银行现有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均适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
附表1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
年月日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附表2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
年月日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附表3
企业信息情况表
填表单位: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留存,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报送所在地人
民银行。
2.经济类型:按GB 12402《经济类型代码》填报。
3.
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确定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外贸型企业,不要填报为08类(批发和零售业),而是根据公司主营出口产品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写相应的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
4.信息主报告银行: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出现延期收付超过210
天或将出口项下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时,负责向企业采集相关信息,并向人
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的银行。
附表4
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备案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
境内代理银行填制本表后,一份由境内代理银行留存,一份报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2.本表中所称银行机构代码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的,用于识别银行机
构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及相关系统中身份的唯一标识。
跨境人民币出口收款详细说明
附表1-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附表1-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附表2企业信息登记表填表单位:填表日期:编号: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留存,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本表编号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填写。
3、经济类型:按GB 12402《经济类型代码》填报。
4、行业属性:生产型企业,按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使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确定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外贸型企业,不要填报为08类(批发和零售业),而是根据公司主营出口产品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写相应的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
附表3-1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报单位(公章):日葵填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制表人:复核:联系电话:填表说明:7 / 211、对于预收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收货款对应货物报关出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出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出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附表3-2跨境贸易进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8 / 21制表:复核: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对于预付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付货款对应货物报关进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进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进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付款日期年月日付款企业名称组织
易:
易:
元
元
额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
电报
无货物报关
元
离岸转手 买
其
他
:
卖:
元
元
仅选择一 种类型填 写;所有 金额根据 电报填 写,保留 至小数点 后两位
服务贸易: 投资收益: 经常转移: 资本账户:
元
国际收支编码:
国际收支编码: 元
批准证书号(仅汇出直投收益时填报):
元
国际收支编码: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付款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
付款金额合计:
元
货物贸易金额:
元
预付货款项下:
元பைடு நூலகம்
仅货 贸
报关经营单位名称:
占合同金额比 预计
例: %
天后报关(结账期)
额
已
电报
报
关
组织机构代码: 人民币报关 □
一般贸
进
料
加
工:
易:
元
元
外币报关 □
其他贸
边
境
贸
元
国际收支编码:
直接投资:
元
国际收支编码:
批准证书号:
证券投资:
元
国际收支编码:
其他投资: 元 国际收支编码:
备注:
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
相应后果。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最新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说明
##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说明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介绍1、什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对外贸易中以人民币计价、报关、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行为,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包括预收预付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结算方式。
2、出台背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
同时,随着我国与东盟国家及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散的情况下,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最近央行对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政策做出新的调整,将不再限制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境外地域,试点的城市所有企业只要具有外贸经营资格,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3、对试点银行和企业的要求(1)银行方面准入条件:加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总对总加入),并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操作要求: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反洗钱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的具体情况。
对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按照外债统计监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币跨境贸易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负债办理外债登记,但不纳入外债管理。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介绍
目前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
试点企业 境内银行 大额支付系统 (支付报文 支付报文CMT100) 支付报文 境外清算行 境外参加行 境外企业 境外参加行 SWIFT
境外企业
企业报关币种和结算币种不一致处理办法
出口方面以是否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为监管主线。 出口方面以是否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为监管主线。即出口以外币 报关并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纳入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收汇核销管 报关并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 以人民币报关(未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 理;以人民币报关(未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无须办理收款核销手 续。 进口方面以结算币种为监管主线。即进口业务以人民币付款的纳入人 进口方面以结算币种为监管主线。 民银行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民银行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否则纳入外汇管理部门 的进口核销管理。 的进口核销管理。
政策出台的目的: 政策出台的目的: (1)帮助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帮助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2)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政策设计的总体思路
设计思路是: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为试点企业带来便利。 贸易真实性由办理人民币结算的商业银行负责审核。 企业办理试点业务事前无须经人民银行或外汇局审批,人民银行通 过境内结算银行报送数据来掌握试点业务的开展情况。
贸易出口人民币收款
贸易出口收汇核销
试点企业无须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三步:出口企业向外汇局申 第二步:企业办理出口报关并取得 领纸质出口核销单,并办理网 上备案。 出口报关单。 第三步:企业收款时向结算银行提 第四步:企业凭出口核销单办 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 理报关手续。 明,配合境内结算银行对贸易单证 第五步: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 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工作。对来料 先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记录比例 加工收款超合同金额30%的,试点 信息,超合同的30%,银行还 企业在收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 需审核合同等资料后记录超比 例信息。企业收汇先入外汇待 结算银行补交超比例说明、报关单、 合同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收款 核查账户并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无须入待核查账户及经联网核查才 结汇或划转前须经过联网核查 能划转,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程序。 国际收支申报。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付款日期:年月日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的贸易类型。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664进料料件复出”、“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0864进料边角料复出”。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离岸转手买卖,以及其他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一、清算行模式(一)定义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通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目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账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通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一)定义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国际标准格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代理行模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跨境人民币收付款说明表格
附件1
信息报送频度及时间要求
附件2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
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一般贸易(实物投资不收款)”的贸易类型。
来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214来料加工”和“0255来料深加工”。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664进料料件复出”、“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0864进料边角料复出”。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指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
附件3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
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一般贸易”的贸易类型。
来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245来料料件内销”、“0345来料成品减免”、“0845来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4019边境小额”。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指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序、合规开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0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南银办发[2012]74号)、《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各级机构。
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境外地域包括所有国家和地区。
第三条经办行应遵守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原则,按照现有规定对每笔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相应贸易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RCPMIS)。
第四条经办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2号发布)等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
第五条经办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及其项下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时,业务的审查、审批、操作及贸易融资授信等参照我行国际结算及国际贸易融资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中国境内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以按照本规程直接以人民币进行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办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应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先查询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中的不得为其办理业务。
第七条涉及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业务的,企业应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外债登记,但不纳入现行外汇预收延付比例管理。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引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业务。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逐渐成为国内外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首选。
本文档旨在介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业务。
一、开设跨境人民币账户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之前,企业需要在合适的银行开设跨境人民币账户。
开设账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并按银行要求缴纳一定的存款作为账户余额。
二、申报资金进出口1. 资金进口企业需要向中国的外汇管理部门申报资金进口,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贸易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2.将材料提交给所属外汇管理部门,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3.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申报。
4.资金进口到账后,企业可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2. 资金出口企业需要向中国的外汇管理部门申报资金出口,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2.将材料提交给所属外汇管理部门,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3.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申报。
4.资金出口后,企业可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三、跨境人民币结算1. 资金清算企业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前,需要将资金清算到跨境人民币账户中。
具体操作如下:1.通过境内银行向境外参与者发送人民币。
2.境外参与者将收到的人民币通过境外银行转账到其境外账户。
2. 结算支付完成资金清算后,企业可以开始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支付,具体流程如下:1.企业与境外参与者达成结算协议,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日期等。
2.企业通过跨境人民币账户向境外参与者支付人民币。
3.境外参与者收到人民币后,可以将其兑换成本地货币或留存为人民币。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规性: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合规性。
2.风险管理:对于资金进出口、结算支付等环节,需要进行风险管理,包括货币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跨境人民币出口收款说明
附表1-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3 —附表1-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4 —附表2企业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留存,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本表编号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填写。
3、经济类型:按GB 12402《经济类型代码》填报。
4、行业属性:生产型企业,按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使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确定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外贸型企业,不要填报为08类(批发和零售业),而是根据公司主营出口产品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写相应的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
— 5 —附表3-1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表说明:1、对于预收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收货款对应货物报关出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出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出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 6 —附表3-2跨境贸易进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表说明:1、对于预付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付货款对应货物报关进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进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进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跨境人民币代理结算账户协议
跨境人民币代理结算账户协议第一条总则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用于甲方代理乙方进行跨境人民币支付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人民币支付。
第二条账户开立2.1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开立。
2.1.1如乙方作为境内同业申请在甲方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应在甲方经营单位柜面办理相关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开户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原件。
(2)金融许可证原件。
(3)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银行同业存放账户开户通知书2.1.2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关于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申请文件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2.2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性质、使用范围。
2.2.1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为专用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2.2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仅限在以下范围使用:(1)甲、乙双方客户间跨境人民币业务项下的人民币跨境资金结算。
(2)乙方与其它境内结算银行各自客户间跨境人民币业务项下的人民币跨境资金结算。
(3)甲方为乙方办理人民币铺底资金兑换业务的结算。
(4)甲方为乙方办理人民币跨境购售业务的结算。
(5)甲方与乙方人民币融资业务的结算。
(6)乙方以头寸管理为目的的资金调拨。
(7)账户利息和费用的结算。
(8)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人民币支付。
第三条业务处理3.1甲乙双方通过依据本协议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进行的收付款、对账单等业务均应以SWIFT方式或C1PS标准收发器等方式进行。
3.2为确保甲方有足够的业务处理时间,乙方从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调出资金,须在甲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甲方发送付款指令。
对于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截止时间后发送的付款指令,甲方将不晚于收到付款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完成业务处理。
第四条余额管理及账户记账1.1乙方应在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内保留足够的资金,以备日常资金的往来收付,同业资金存放业务期间,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专用存款账户按年利率0.72计息。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可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
其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多种结算方式。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进出口企业除了从采用美元信用证转为采用人民币信用证之外并不会有明显的感觉,真正的变化在于境内外银行之间的后台结算部分。
比如,中国某出口企业在与海外买家协商过程中,可以要求人民币结算,海外买家则在付款行开具人民币信用证,随后议付行通知卖家,之后才是发货、收货、收付款等。
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首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有利于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美、欧、日等境外企业与中国境内企业之间的贸易,通常以美元、欧元和日元进行计价结算,由此带来的美元、欧元和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风险通常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
如果能以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则境内企业可以避免承受这类汇率风险。
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其中主要是与东南亚和韩国等的贸易通常是以第三国货币进行计价结算,这样中国境内企业和这些国家企业也都要承担汇率风险。
当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时,中国和周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的企业所承受的外币汇率风险即可部分消除。
有助于企业营运成果清晰化当中国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时,通常其经营成果较为透明,表现为进口企业的成本和出口企业的收益能够较为清晰地固定下来,这有利于企业进行财务核算。
再次,节省了企业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费用。
当企业在贸易中以非本币进行结算时,通常为规避汇率风险而委托银行进行衍生产品交易,从中资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的收费标准来看,买入三个月的美元按交易金额的2.5%。
收取费用,卖出三个月的美元按交易金额的5%。
收取费用。
而外资银行这项交易的收费标准则普遍高于中资银行,根据调研,委托银行进行衍生产品交易约占企业营业收入的2—3%。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企业进行国际结算主要使用美元、欧元和日元等国际货币,因此为控制汇率风险承担了大量的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费用,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论述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论述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是指在跨境交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和付款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一般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1. 开立人民币账户:首先,买方和卖方需要在合适的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以便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
2. 签订合同:买方和卖方需要签订具有约定条件的购销合同或服务协议,明确商品的交付条款、价款以及结算方式为人民币。
3. 提供相关文件: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如购销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等,以便证明交易的合法性和便于银行进行结汇。
4. 银行办理结算:买方和卖方准备好相关文件后,通过各自的银行向银行提交申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
银行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将相应的人民币资金从买方账户划入卖方账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需要遵守相关的外汇管理法规和政策。
具体的办理步骤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因此,建议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前,咨询专业的金融机构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全程合规和顺利处理付款事宜。
此外,根据中国政府的外汇管理政策变化,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具体操作可能会发生调整,请在进行具体业务时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规定。
先进口后付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精)
先进口后付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
1.签订以人民币为计价结算币种的合同
国内进口商
报 关以 人 民 币 3.
2.按合同交货
国外出口商
国内人民币 结算行
5、报送信息
实例讲解
江苏无锡A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进口石化产品,每年需要从中国香港 进口大量液体化工产品,年进口量通常在5000 万美元以上,通常开立提单后90天付款的美元 信用证进行结算,无出口业务,无外汇资金来 源,在海关、税务、银行等无不良记录。 2011年5月,为了规避汇率风险及减少汇兑 损失,A公司想尝试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经与 香港出口商协商,对方同意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业务流程 1 2 3
A公司与港商签订以人民币为计价结算币种的贸易合同 A公司请中行开出提单后90天付款的人民币信用证。 中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并转交A公司,中行对外承兑。 货物到港后,A公司以人民币向宁波海关报关。 A公司向中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 等材料 中行将相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规定的管理系统RCPMIS。 付款到期日A公司通过中行对外用人民币付汇,至此业务终了。
进口业务跨境贸易人民结算 ----先进口后付款业务流程
主讲人 :范越龙
先进口后付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 1
进口企业与外商签订以人民币为计价结算币种的贸易合同。
2
外商按合同交货给我国进口企业。
进口企业按合同规定及货物到港情况,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
4 5
进口企业向银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后, 由银行向外商付出人民币。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还需向 银行提交《关于确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主报告银行的函》, 《企业信息登记表》。 银行按规定将向信息报送人民银行规定的管理系统RCPMIS。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简介及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以人民币计价并作为支付手段的跨境结算业务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包括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等,对企业而言,就是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的跨境贸易和投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就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为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相关的结算服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我国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开展进出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时,都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特点及优势政策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确立——境内所有企业均可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所有出口货物贸易企业均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直接投资更加便利——人民币形式的对外负债(如延期付款、预收货款、银行保函等)不占用外债指标风险可控:有助于控制汇兑成本,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可以有效规避因人民币和其他外币间的汇率波动而带来的损失——人民币币值相对稳定,有利于双方锁定交易成本,获得稳定预期收益管理更优:便于境内企业进行财务安排和资金调拨,简化相关手续——明细成本核算,方便企业核算损益——凭境内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即可在银行办理人民币资金收款入账或付款——企业可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可进行人民币贸易融资,加快资金周转二、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图:企业 / 企业向银行提交收付款指令 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企业提供税务要求资料,企业提供合同、发 票(任一)或跨 境人民币收 / 付款 说明在银行办理 人民币结算 银行按规企业在海企业实际报关企业提供税务要企 业 与 外 商 签 订 合 同 在海 关以 人民 币办 理进 出口 报关 息报送 R CPMIS 系统 在国税局办理出口免 退税申报/ 企业向银行提交收付款指令 定将相关 信息报送 RCPMIS 系统 关以人民 币办理进 出口报关 时间与预计报 关时间不一致 的,应通知银 行,由银行向 RCPMIS 报送 相关更新信息。
人民币跨境结算协议书模板
人民币跨境结算协议书模板甲方(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就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内容)达成合作意向,为明确双方在人民币跨境结算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人民币跨境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跨境结算”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人民币资金汇往乙方指定的境外账户的行为。
1.2 “结算金额”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给乙方的人民币金额。
1.3 “结算日”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日期。
第二条跨境结算安排2.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结算金额、结算日及乙方指定的境外账户信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跨境结算。
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境外账户信息,并保证该账户为乙方合法拥有且有权接收跨境结算资金。
2.3 甲方应确保跨境结算资金来源合法,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支付3.1 结算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结算金额汇至乙方指定的境外账户。
3.3 乙方应在收到结算金额后__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费用承担4.1 甲方应承担跨境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4.2 乙方应承担其境外账户接收跨境结算资金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结算金额,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支付金额×逾期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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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付款日期:年月日
付款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
付款金额合计:元
货物贸易金额:元
预付货款项下:元占合同金额比例:%预计天后报关(结账期)
外币报关:折元贸易类型:①一般贸易;②进料加工;③来料加工;④其他贸易;
⑤边境贸易
已报关
报关经营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一般贸易项下:元进料加工贸易项下:元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元实际付款比例:%其他贸易项下:元
边境贸易项下:元
无货物报关项下:元
服务贸易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
直接投资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批准证书号:
证券投资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
他投资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
收益与经常转移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批准证书号(仅302011项下填报):
资本账户金额:元
国际收支编码:
备注:
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
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一般贸易”的贸易类型。
来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245来料料件内销”、“0345来料成品减免”、“0845来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4019边境小额”。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指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