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模版(3篇)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模版(一)为加强盲巷管理和巷道启封管理,防止安全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超过扩散通风距离(6m)的盲巷要实行局扇供风或导风筒供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停风超过____小时的盲巷必须及时封闭。
(三)临时停风造成的盲巷必须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时要制定排除积聚瓦斯的安全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____)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和排除瓦斯工作。
(四)长期不用的巷道,停风后必须砌永久性密闭墙,在密闭前必须断开轨道、风水管、电缆;瓦斯检查工应定期在墙外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五)废弃的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六)密闭都必须建立台账实行编号管理。
密闭内外要定期抽取气样和检查瓦斯,将检查情况记入台账。
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m,能进行有效的扩散通风,进入栅栏检查前,要测量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要求方能进入。
(七)盲巷内如果有涌水,砌密闭墙时,应根据水量设置流水口并设反水池,保证不漏风。
(八)盲巷需要启封利用时,启封后必须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要求排放瓦斯,并制定启封密闭安全技术措施和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模版(2)一、概述盲巷和巷道是城市交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交通安全和畅通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盲巷和巷道的正常使用和管理,制定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旨在规范盲巷和巷道的启封管理,有效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和方便市民出行。
二、管理目标1.确保盲巷和巷道的安全性:防止盲巷和巷道对行人、车辆和周边环境造成安全隐患,保障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
2.提高交通效率: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减少盲巷和巷道的堵塞现象,提高交通效率,减少交通拥堵。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范本(2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保障公共交通畅通有序,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巷道贯通是指将两个或多个巷道连接起来,形成通行通道;盲巷是指只有一条进出口,形成封闭的道路。
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内的巷道贯通工程和盲巷管理,旨在为相关机构和市民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
二、巷道贯通管理规定1. 巷道贯通安全评估所有巷道贯通工程在施工前,需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区域的地质条件、交通流量、周边环境等。
评估结果需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 巷道贯通施工要求(1)施工过程中需保证周边交通的稳定通行,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2)施工人员须按照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3)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 巷道贯通验收(1)施工结束后,需请专业机构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巷道贯通工程需要报备相关部门,获得使用证书后方可通行。
三、盲巷管理规定1. 盲巷出入口设置(1)盲巷出入口需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要求进行设置。
(2)出入口进口处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司机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2. 盲巷交通管制(1)盲巷入口处需设置交通信号灯,按照规定时间控制车辆和行人进出。
(2)临时停放的车辆不得占据盲巷出口,以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3. 盲巷维护管理(1)盲巷出入口道路需定期清扫和维护,保持通畅并清除滞留物。
(2)盲巷交通设施的维修和更换需要及时进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罚则和处罚对于违反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使用证书、取消证书等措施。
五、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规定的实施效果。
六、附则本规定中涉及的具体操作细则及标准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凡与本规定相背离的其他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七、结语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是城市交通管理与安全的重要内容,本规定的实施可以提高交通效率,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2024年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
2024年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引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其中,盲巷和巷道的管理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围绕盲巷和巷道的定义、问题与挑战以及管理制度方案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盲巷和巷道的定义盲巷是指没有通往主干道的出口,只有一个入口的道路。
巷道是指两侧没有出口,只有一个入口的道路。
这两种道路的特点是一样的,都存在着无法正常通行的问题,需要通过管理来进行规范。
二、盲巷和巷道存在的问题与挑战1. 交通拥堵:盲巷和巷道的通行能力有限,一旦有车辆进入,就会导致拥堵。
如果没有合理管理,交通拥堵问题将会进一步加剧。
2. 安全隐患:由于盲巷和巷道的形状特殊,容易导致一些安全隐患,比如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出现盗窃等问题。
3. 公共资源浪费:盲巷和巷道的存在会导致大量的交通资源浪费,这些资源本可以用于提高整个城市道路交通的效率。
三、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方案为了解决盲巷和巷道存在的问题,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案。
1. 制定严格的规划标准:在城市规划时,应该对盲巷和巷道的数量和位置进行严格的管制,尽量减少其数量,避免出现过多的盲巷和巷道。
2. 完善巷道设计:对新建的巷道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合理布局出入口,确保巷道的通行安全和便利性。
3. 引导交通流动:对盲巷和巷道的入口进行合理引导,通过合理的导向标识、标线等手段,引导车辆流动,尽量减少拥堵。
4. 加强巷道管理:加大对盲巷和巷道的管理力度,加强巡查和维护,确保其畅通无阻。
5. 制定巷道通行规则:对巷道的通行进行规范和细化,设立巷道通行的限制条件和限时限速等规定,提高巷道的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6. 利用科技手段优化管理: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盲巷和巷道的管理进行优化和智能化,提高管理效率。
结论: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的制定对于城市道路交通的规范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生活便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应坚持便民、安全和公平原则,减少盲巷对居民生活的不便,提高巷道的通行效率。
第三条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巷道及盲巷。
第四条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第五条盲巷是指没有出口或者只有一处出口的巷道。
第六条巷道贯通包括巷道扩建、拓宽、改造等,以便于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二章巷道贯通管理第七条市政府要增加巷道贯通的政府投资,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自筹经费参与巷道贯通的建设。
第八条巷道贯通的规划和设计应符合消防安全、交通规划和城市绿化要求。
第九条巷道贯通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管控,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条巷道贯通建设完成后,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巷道进行验收,并确保巷道畅通无阻。
第三章盲巷管理第十一条盲巷的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牌,以便路人能够清晰辨认。
第十二条盲巷的入口和出口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垃圾等。
第十三条盲巷的出口应保证畅通,不得设置围挡、门栓等障碍物。
第十四条盲巷的出口离居民住宅不得超过200米距离,确保居民出行的便利性。
第十五条盲巷应设置合理的照明设施,确保夜间通行的安全。
第四章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的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于按照要求完成巷道贯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第十七条对于盲巷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直至撤销盲巷。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设置障碍物影响巷道贯通及行人通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第五章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的监督和督察第十九条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的监督和督察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目睹有单位和个人故意破坏巷道贯通或者设置障碍物的,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
第二十一条对于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工作的不正之处,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及与其它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时,应将贯通巷道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及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向矿长或矿井技术负责人报告。
2、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3、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通风,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经常检查瓦斯。
4、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检查对方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____%,必须停止作业,处理瓦斯;只有两个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5、接近贯通时,要加固贯通附近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6、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____小时内封闭完毕。
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2)巷道贯通是指将巷道之间互相连通,使整个巷道网络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盲巷是指巷道的一段封闭的部分,无法与其他巷道或道路相连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1. 巷道贯通规划:在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中,应考虑巷道贯通的需求,合理规划巷道的线路和连接方式,确保整个巷道网络的流畅性和通行效率。
2. 巷道贯通建设:建设巷道贯通需要拆除盲巷,重新布置道路和交叉口,增设标识和标线等设施,以确保贯通后的巷道安全、便利和适应交通流量需求。
3. 盲巷管理:对于已有的盲巷,需要进行管理和维护。
应制定相关规定,明确盲巷的用途和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垃圾和堆放物,确保盲巷的使用安全和环境卫生。
4. 盲巷改造: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盲巷,可以考虑进行改造,将其与其他巷道或道路相连通。
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一、贯通巷道两头相距(一般巷道相距20米、突出煤层及综掘巷道相距50米)时,即进入贯通管理。
二、进入贯通管理前,由矿负责施工的技术员写出贯通施工安全措施,方可按贯通措施在贯通区间进行施工,否则停止作业。
三、贯通头若被封闭,进入贯通期间提前排放瓦斯,并进行正常通风,不能排放的必须编制特殊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贯通工作。
四、贯通期间,每放一炮,必须对贯通迎头的瓦斯、通风、煤尘、支护、积水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方可按规定进行放炮工作。
五、贯通期间矿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施工班长每班要向矿值班汇报当班爆破进尺,再由矿值班把记录填好,严禁出现假记录、假汇报。
六、贯通期间矿要作好调风的准备工作,提前构筑好通风设施,贯通后立即进行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待通风系统稳定及调风影响区域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恢复生产。
七、严禁出现误贯通,否则按重大未遂事故进行处理。
八、超过5米又未进行通风的巷道视为盲巷,凡盲巷必须进行封闭。
停风的掘头超过24小时都必须进行封闭。
九、封闭的盲巷及掘进头前设正规栅栏,并挂“严禁入内”警示牌及说明排板,瓦检员每班对闭前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进行检查。
最新整理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制度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制度 1、井下凡没有利用局部通风设备或其它手段进行通风的,其长度超过6m的独出头巷道都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
2、临时停风的工作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并在回风口处段开风筒,打好栅栏,揭示警标,当停工区内的沼气和CO2浓度达3%时或其它有害气体到达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3、只打栅栏的盲巷,其栅栏位置必须设在距巷道口5米范围内,并必须全断面设置,且栅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 mm,栅栏要钉的牢固可靠,警标设置要醒目。
4、凡封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账,填写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通风系统图,封闭死角巷每周应检查一次封闭2次,凡打栅栏的盲巷应设置检查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台账。
5、一旦出现盲巷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立即通知通风部门,按规程规定,立即设置栅栏及时密闭,不得把电器设备、电缆封在盲巷内。
6、当掘进巷道接近或需要接近盲巷时,以及对掘进工作面临近贯穿时,在距巷道位置15米前,地测部门写出贯穿平安检查措施,通知有关部门排放瓦斯工作,由安监科制定排放瓦斯平安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请有关部门贯彻学习前方可贯穿。
7、凡出现盲巷,矿调度室必须在24小时内向安监科汇报,有安监科安排设置棚栏堵闭。
8、安监科对矿有盲巷及贯穿要严格监督检查,生产调度室及施工单位要做到合理、准确、杜绝盲巷,发现违犯本制度应追究责任。
内容总结〔1〕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制度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制度 1、井下凡没有利用局部通风设备或其它手段进行通风的,其长度超过6m的独出头巷道都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2〕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制度巷道贯穿及盲巷管理制度 1、井下凡没有利用局部通风设备或其它手段进行通风的,其长度超过6m的独出头巷道都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所有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二、职责分工1. 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技术措施,并对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生产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贯通计划、组织实施贯通工作、监督检查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4. 安全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盲巷进行定期检查等。
5. 通风队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通风管理工作,包括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等。
三、巷道贯通管理1. 贯通前准备工作(1)编制贯通计划,明确贯通时间、地点、路线等。
(2)对贯通地点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情况、顶底板岩性等。
(3)对贯通地点的通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等。
(4)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瓦斯防治措施、顶板管理措施等。
2. 贯通过程中的管理(1)在贯通前,由生产科地测部门填制贯通通知单,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送达掘进、通风等部门和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分管掘进及通风专业的副总工程师组织调度、掘进、地质、测量、机电、通风部门对贯通措施进行联合会审,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巷道的管理,确保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巷道的管理。
第三条巷道的管理目标是实现巷道的贯通和盲巷的管控,保障市民的出行需求,减少事故隐患。
第四条巷道的贯通、盲巷的管理责任由城市规划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共同承担,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巷道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建设合理、方便市民出行的巷道网络。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巷道贯通管理和盲巷管理两个方面。
第二章巷道贯通管理第七条巷道贯通的基本原则是畅通、安全、便利、实用。
第八条巷道贯通的管理要求是:合理规划巷道,合理布局巷道进出口,建设合理的巷道交通信号系统,确保巷道的通行安全。
第九条巷道贯通的具体管理措施如下:(一)市政府应当对巷道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巷道进出口,确保巷道互通互联。
(二)巷道进出口的设置要考虑交通流量、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
(三)巷道贯通后,应当建设合理的巷道交通信号系统,确保巷道的通行安全。
(四)对于重要的巷道贯通工程,应当进行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施工准备等工作,确保贯通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城市规划部门负责巷道贯通的规划工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巷道贯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对巷道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城市规划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应建立巷道贯通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同推进巷道贯通工作。
第三章盲巷管理第十二条盲巷是指只有一口或者没有出口的巷道。
第十三条盲巷的管理目标是实现盲巷的管控,防止盗窃、非法占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盲巷的管理要求是:确定盲巷的入口、出口,加强巡查和监控,及时处理矛盾纠纷。
第十五条盲巷的具体管理措施如下:(一)市政府应当统一对盲巷进行编码,绘制盲巷管理图,明确盲巷的入口、出口。
2024年盲巷通风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盲巷通风管理制度1、凡是井下6m以上不通风的独头巷道称为盲巷,技术管理中心在安排生产时,应避免出现盲巷。
2、若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造成盲巷时,技术管理中心必须书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说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时间,瓦斯防治中心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进行处理。
3、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采区应设置栅栏,严禁任何人员入内,对永久报废巷道采用永久密闭进行盲巷管理。
4、密闭要设置距盲巷口6m范围内,并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密闭前设置栅栏(距盲巷口不超过2m),并悬挂好说明牌、瓦斯检查牌、警标牌等。
5、瓦斯防治中心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账,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定期检查,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管理方式等。
6、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写在检查牌上。
7、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盲巷密闭、栅栏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
9、瓦斯防治中心每周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管理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
2024年盲巷通风管理制度(二)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盲巷逐渐成为城市中的难题。
盲巷是指由于城市规划不完善或建筑设计缺陷等原因,导致人流和空气流通受限的狭长通道。
在紧密的城市环境中,盲巷容易造成通风不畅、空气污染和人员集聚的问题,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可能成为火灾、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疏散的瓶颈。
为了改善盲巷存在的问题,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2024年需要建立一套盲巷通风管理制度,以规范盲巷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二、制度内容1. 盲巷设计要求(1)盲巷宽度:根据人员疏散和通风要求,盲巷的宽度应不低于2米,人流密集的地方应适当增加宽度。
(2)盲巷的长度:盲巷的长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过长的盲巷对通风和疏散造成不利影响。
(3)盲巷结构:盲巷的天花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性能,避免产生压抑感和空气流通不畅的问题。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1、掘进巷道与被贯通巷道相距20m前,必须停止被贯通巷道所有作业,并下达掘进巷道贯通通知书,编写安全措施。
2、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在掘和停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停止工作面所有工作,然后汇报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在掘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3、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派专人进行警戒,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线内。
4、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的一切工作,通风部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5、凡有不通风的巷道和采空区必须进行密闭或设置栅栏,栅栏规格为0.15米0.15米。
6、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沼气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及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又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要24小时内封闭完毕。
7、密闭、栅栏要定期检查,并立台帐记录清楚。
8、凡拆开密闭,栅栏时必在制定安全措施有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拆开。
9、恢复封闭的盲巷或采区巷道,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如果瓦斯超限,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人员排放瓦斯。
10、对破坏密闭,栅栏的按情节轻重处罚,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责任。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市民出行权益,促进城市发展,根据《城市交通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是指对城市巷道进行贯通改造,提高通行条件,以及对盲巷进行管理,防止盲巷带来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城市的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工作。
第四条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统一标准、便民利民的原则,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宣传教育,保障民众出行安全和利益。
第二章巷道贯通管理第五条城市巷道必须满足通行条件,并与周边交通网络相衔接。
第六条巷道贯通工程必须按照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设计,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巷道贯通工程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交通需求和公共利益,在尽量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拆迁和补偿。
第八条巷道贯通改造工程应当优先改造那些通行条件差、交通压力大、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巷道。
第九条巷道贯通工程应当根据交通需求合理设定车道数量、道路宽度和交通设施,并且应当配备合理的交通信号设备,确保交通运行的安全和顺畅。
第十条巷道贯通工程的建设主体应当严格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期间交通通行的安全和畅顺。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工程建成后,应当及时进行道路标线和交通信号设施的设置,并保持良好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巷道贯通工程建成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交通组织和运行调整,确保交通安全有序。
第三章盲巷管理第十三条盲巷是指没有出口或出口非常有限的巷道。
第十四条有条件的盲巷应当进行改造,提供合适的出入口,改善通行条件。
第十五条盲巷改造工程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和设计,满足通行、安全和生态环境的要求。
第十六条盲巷改造工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和解决方案,并按照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盲巷改造工程应当合理划定出入口位置,并设置明确的标志和标线,引导人员正确使用。
2024年盲巷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盲巷管理制度1、生产科把好设计、计划安排关和施工程序关,杜绝任何形式的盲巷出现。
2、出现盲巷,通防队按规定设置栅栏,对不用巷道进行永久封闭时,必须作好清理回收工作,撤出所有设备,临时封闭的盲巷必须揭示警标、切断电源,安检员每天在警标处检查一次有害气体情况,因没及时汇报和未及时封闭处理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恢复施工时应制定专门的恢复通风措施。
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停止工作,停电、撤人,并在回风口处断开风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当停工后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或达到____%时,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浓度,不能立即处理的应立即在____小时内用木板予以封闭。
4、只打栅栏的盲巷,栅栏位置设在距巷道口____米处,并全断面封闭,栅栏孔规格不大于200____200㎜,要钉的牢靠,警标要醒目。
5、凡密闭或打栅栏的盲巷,必须编号建立台帐,通风科填入通风系统图,封闭的盲巷,每次安全检查都要安排有关人员检查封闭情况,只打栅栏的盲巷设置检查点,每班至少在栅栏处检查一次瓦斯,填写瓦斯牌板,并记入台帐。
6、通风科对盲巷管理实施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制,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7、当掘进巷道接近或与盲巷贯通时,地测科要提前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024年盲巷管理制度(二)盲巷是指城市中的无出口或只有一条出口的小巷子,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形态,容易滋生犯罪活动,造成治安隐患和安全问题。
为了维护城市的治安秩序和居民的安全感,2024年开始实施盲巷管理制度,旨在对盲巷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以下是对这一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盲巷分级管理根据盲巷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流量情况等因素,将盲巷分为不同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级盲巷是指位于繁华商业区、人流密集地带的盲巷,治安风险较高;二级盲巷是指位于居民区、办公区等相对安全的区域的盲巷,治安风险相对较低。
二、设立警务岗亭在一级盲巷入口处设立警务岗亭,由专门派驻的警务人员负责巡视、巡逻、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范本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巷道贯通及盲巷的管理,确保市容环境的整洁与安全,保障市民的出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区范围内的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第三条巷道贯通是指在原本不存在通行的巷道中打通通道,使车辆和行人得以通行。
第四条盲巷是指无通行能力的巷道,即无法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巷道。
第五条巷道贯通及盲巷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便利、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巷道贯通管理第六条市政府负责对巷道贯通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打通巷道需经市政府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巷道贯通的建设单位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九条巷道贯通的建设过程中,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第十条巷道贯通完成后,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后,应当按照规定有序管理,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第十二条巷道贯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通道畅通。
第三章盲巷管理第十三条盲巷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围挡,以避免车辆和行人的误入。
第十四条盲巷的围挡应当符合安全、美观、环保的原则,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第十五条盲巷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盲巷围挡,确保围挡的完好和稳固。
第十六条盲巷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定期巡查盲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巷道贯通管理单位未经审批擅自打通巷道的,由市政府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一定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施工资质。
第十九条盲巷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围挡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一定的罚款。
第二十条违反盲巷围挡规定,未设置围挡或围挡不符合要求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一定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3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
2023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提高巷道通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乡镇、街道及城市开发区内的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第三条巷道贯通是指将原本封闭的巷道打通,使之与周边道路相连通的行为。
盲巷是指一端封闭的巷道,无法通行车辆。
第四条巷道的贯通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的要求,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
第五条盲巷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以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便利。
第二章巷道贯通管理第六条巷道贯通的程序和条件:1. 巷道贯通,应经过规划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
2. 巷道贯通的条件:(1)符合城市总体交通规划的要求;(2)符合交通安全和交通流畅的要求;(3)无法贯通的巷道应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4)确保贯通后的巷道能够正常通行,并与周边道路相连通。
第七条巷道贯通的责任:1. 巷道贯通的申请人应承担贯通工程的费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施工。
2. 巷道贯通的申请人应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交通秩序。
3. 巷道贯通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贯通后的巷道符合交通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八条巷道贯通管理的监督:1. 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巷道贯通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2. 监督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巷道贯通工程的申请和审批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盲巷管理第九条盲巷的鉴定和分类:1. 盲巷应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鉴定,根据交通流量、道路状况等指标进行分类。
2. 盲巷的分类:一级盲巷、二级盲巷、三级盲巷。
一级盲巷为交通量较大的盲巷,三级盲巷为交通量较小的盲巷。
第十条盲巷的管理责任:1. 盲巷的责任主体为所在区域的乡镇、街道或城市管理区,应确保盲巷的交通安全和有序管理。
2. 盲巷的责任主体应定期检查盲巷的交通状况,及时修复道路损坏和安装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
3. 盲巷的责任主体应根据盲巷的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概述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一直是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方面,城市中的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小巷等。
其中,小巷又分为贯通巷和盲巷。
巷道贯通指的是小巷有两个及以上出口通往其他道路,盲巷则只有一个出口通往其他道路,另一个通路则被堵塞或是直接被封闭了。
盲巷的存在一方面增加了城市规划的复杂度,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形成安全隐患和交通堵塞的问题。
为了有效的管理巷道贯通及盲巷,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建立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确保城市安全盲巷的出口仅为一个,当出现火情、气体泄漏、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逃生和救援通道将受到影响,增加了城市安全的风险。
2.提高城市通达性贯通巷道可增加城市道路的通达性,提高城市的便利度。
3.促进居民生活品质巷道贯通可以缩短市民到达目的地的时间,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交通服务,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的建立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 建立合理的路网规划合理的道路规划可以有效地减少盲巷的数量,将盲巷改造成巷道贯通,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利于城市道路的通达性。
2. 加强巷道巡查管理建立专业的巡查队伍,通过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盲巷和未按规定通行的巷道贯通,保证道路的畅通。
3. 确定巷道通行管理原则严格规定巷道通行管理原则,例如禁止非机动车行驶、规定货车或客车准许在什么时候通行等,保障巷道的安全正常通行。
4. 建立巷道通行管理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巷道通行管理实行随机检查,制定相应的执法处罚规则,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效率和监督力度。
5. 建立双方责任制建立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应当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市政管理部门、开发商和居民等相关方面,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各方参与巷道通行管理的积极性。
结论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城市的安全和便利,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对于城市道路管理及规划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简介市区中存在大量盲巷和巷道,这些地方因为地理位置偏僻、便于藏匿犯罪等原因,成为了治安难点。
同时,因为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这些盲巷和巷道成为了城市垃圾堆积的重灾区,对环境和市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立了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
制定背景盲巷和巷道是城市中不可避免的存在。
但由于这些地方的特殊性质,治理难度相当大。
一些闲杂人员趁机在这里藏身,或者直接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垃圾堆。
大量杂乱的废品和垃圾严重影响到城市的整体美观和环境。
为了加强对盲巷和巷道的管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内容盲巷和巷道的定义•以小巷、弄堂、街巷、走廊等为主,为市民提供通行便利的地方;•主要在市区内,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容易藏匿不法分子;•一定面积及以上,容易成为垃圾堆积处。
盲巷和巷道的管理权限•盲巷和巷道的管理权归辖区市政府管理,同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比如城管部门、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等;•盲巷和巷道所属社区的居民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坐车、遵守交通规则、妥善处理垃圾;•负责对盲巷巷道长期不使用和垃圾堆积等需要整治的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街道、社区报告处理情况。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的执行•成立盲巷和巷道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制定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具体做法:盲巷和巷道的启封由辖区市政府责任部门负责,必须要有相关部门证明(消防、建设、交通等),同时该证明必须满足本制度规范的条件,该批准后的盲巷和巷道,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及社区代表监督后方可启封。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的宣传•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需要社区居民和市民共同参与,形成全民治理;•各层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把启封管理制度宣传到社区居民、学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引导广大市民用科学合法的方式来经营、使用、管理盲巷和巷道;•对于不听从各项规定的行为,要依法实施处罚。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口的增加,城市道路越来越拥挤,盲巷和巷道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这些盲巷和巷道的存在给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的顺畅和居民的安全,我们制定了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盲巷和巷道的使用和管理。
二、管理目标1. 提高道路交通的顺畅程度,减少盲巷和巷道对交通的阻碍。
2. 确保盲巷和巷道的使用安全,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促进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三、管理内容1. 盲巷和巷道的使用范围:盲巷和巷道的使用范围应明确,并在道路标志和标线上进行清晰标识,方便驾驶人员和行人识别。
2. 盲巷和巷道的启封条件:(1)盲巷和巷道的启封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程序严格,确保安全性。
(2)启封前,应进行相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确保盲巷和巷道的通行条件满足交通要求。
(3)启封后,应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确保通行条件的正常运行。
3. 盲巷和巷道的管理责任:(1)相关部门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盲巷和巷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管理机构应与警察、交通管理和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维护盲巷和巷道的安全。
4. 盲巷和巷道的安全设施:(1)盲巷和巷道的出入口应设置明确的标识,提醒驾驶人员和行人注意安全。
(2)盲巷和巷道的出入口应设置监控设备,监测通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盲巷和巷道应设置合理的照明设施,保证夜间通行的安全性。
(4)盲巷和巷道应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5. 盲巷和巷道的违规行为处罚:(1)对于擅自启封盲巷和巷道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2)对于未按规定维护盲巷和巷道的行为,将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3)对于盲巷和巷道的违停、占道等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盲巷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盲巷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向矿、上级部门提出申请报批,经批准后,才能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封闭或设置栅栏。
栅栏或密闭内必须切断电源,撤除设备、设施和电缆,并揭示禁止入内的警标,栅栏或密闭位置距离全负压通风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
二、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处理和管理盲巷。
停工停风的巷道和报废的巷道必须及时封闭,封闭前必须将外部连接的钢轨、架线、管路切断,避免杂散电流引爆瓦斯。
因停工需要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提出申请,报矿总工程师及上级部门审批,并提前一天由矿调度室通知通风科进行处理。
三、设置的栅栏必须牢固可靠,四周用钉子钉牢,栅栏方格网规格200200mm。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四、盲巷打好栅栏或封闭后,必须建立瓦斯检查点,挂好瓦斯检查牌,揭示明显警标,按规定检查瓦斯。
下井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要加强对盲巷的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五、停工地点的报废巷道、已采完的工作面必须及时进行回收,在45天之内,必须构筑永久密闭。
六、瓦检员必须按要求对井下所有栅栏和密闭完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七、已处理的盲巷,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逐个编号、登记,并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上。
八、加强对井下人员,特别是农协工等采掘队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进入盲巷,严禁随意拆除栅栏、密闭等安全设施。
要利用班前会、安全学习日加强教育,值班人员班前、班中、班后要及时清点人数,要掌握当班职工的去向。
九、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必须经通风科同意,制订措施报安监组审查,总工程师批准,排放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进入。
拆除栅栏、密闭只能由救护队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违章拆除栅栏。
十、生产技术科要合理工程布置,尽量减少盲巷、盲硐。
因设计或施工造成的盲巷和盲硐,由施工队组技术员编写盲巷处理技术措施和巷道掘进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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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盲巷管理和巷道启封管理,防止安全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超过扩散通风距离(6m)的盲巷要实行局扇供风或导风筒供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停风超过 24 小时的盲巷必须及时封闭。
(三)临时停风造成的盲巷必须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时要制定排除积聚瓦斯的安全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20XX)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和排除瓦斯工作。
(四)长期不用的巷道,停风后必须砌永久性密闭墙,在密闭前必须断开轨道、风水管、电缆;瓦斯检查工应定期在墙外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五)废弃的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六)密闭都必须建立台账实行编号管理。
密闭内外要定期抽取气样和检查瓦斯,将检查情况记入台账。
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 5m,能进行有效的扩散通风,进入栅栏检查前,要
测量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要求方能进入。
(七)盲巷内如果有涌水,砌密闭墙时,应根据水量设置流水口并设反水池,保证不漏风。
(八)盲巷需要启封利用时,启封后必须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要求排放瓦斯,并制定启封密闭安全技术措施和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