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障碍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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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诊断标准

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诊断标准

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诊断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是指儿童在运动时出现下肢功能障碍或异常,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发展。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的发病率逐渐增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大困扰。

及时准确地进行诊断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份关于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的诊断标准,帮助医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和诊断这一常见疾病。

一、临床表现1、步态异常:儿童在行走时出现明显的步态异常,如跛行、摇摆、拖足等。

2、肌肉无力:儿童在进行运动时出现明显的肌肉无力表现,如爬坡困难、爬楼梯慢等。

3、关节活动受限:儿童在进行活动时出现明显的关节活动受限表现,如屈膝受限、伸膝受限等。

4、平衡困难:儿童在站立或行走时出现明显的平衡困难表现,如摇摆、摔倒等。

5、疼痛反应:儿童在运动时出现明显的疼痛反应,如膝关节疼痛、踝关节疼痛等。

以上临床表现如果儿童出现其中一种或多种,应该怀疑是双下肢活动障碍,建议及时就医。

二、体格检查1、神经系统检查:进行神经系统检查,包括肌力、肌张力、肌强度等内容。

2、肌肉力量测试:对儿童的肌肉力量进行测试,评估其肌肉力量是否正常。

3、关节活动度检查:对儿童的关节活动度进行检查,评估其关节活动度是否正常。

4、步态分析:对儿童的步态进行分析,评估其步态是否正常。

以上体格检查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儿童的双下肢情况,帮助医生进行更准确的诊断。

三、辅助检查1、肌肉电图:进行肌肉电图检查,分析儿童肌肉的电活动情况。

4、CT或MRI检查:进行CT或MRI检查,评估儿童的软组织结构是否正常。

四、诊断标准根据以上临床表现、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结合儿童的病史和家族史,可以做出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的诊断。

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根据以上诊断标准,医生可以更准确地诊断儿童的双下肢活动障碍,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帮助儿童尽快康复。

总结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是一种常见的疾病,对儿童的生活和发育造成很大影响。

肢体残疾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评定标准肢体残疾是指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或缺失,从而影响个体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能力。

对于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不仅关系着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也对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科学、合理、公正的评定标准对于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融合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肢体残疾的评定,需要考虑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功能和活动能力。

这包括对于肢体功能的评估,如肢体的活动范围、力量、协调性等方面的考量。

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残疾人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如进食、穿衣、洗漱等方面的能力。

评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程度,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其次,评定标准还需要考虑残疾人在社会参与方面的能力。

这包括对于残疾人在教育、就业、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能力和机会。

评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障碍,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社会支持和保障。

另外,评定标准还需要考虑残疾人的康复和辅助设备需求。

这包括对于残疾人康复治疗的需求,以及对于辅助器具和设备的需求。

评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在康复和辅助设备方面的实际需求,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康复和辅助设备支持。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公正的肢体残疾评定标准对于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融合至关重要。

评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在日常生活、社会参与和康复辅助设备方面的实际需求,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也需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生活和社会支持,使其能够享有与他人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肢体残疾的鉴定标准

肢体残疾的鉴定标准

肢体残疾的鉴定标准摘要:一、肢体残疾的定义与分类二、肢体残疾等级鉴定标准1.重度(一级)2.中度(二级)3.轻度(三级)三、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的具体条件1.重度(一级)的具体条件2.中度(二级)的具体条件3.轻度(三级)的具体条件四、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的程序与相关政策1.鉴定程序2.相关政策正文:一、肢体残疾的定义与分类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体、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

根据受伤害程度和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可分为上肢残疾、下肢残疾、四肢残疾等。

二、肢体残疾等级鉴定标准根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和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综合判断肢体残疾等级。

肢体残疾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1.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 分)。

包括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和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等。

2.中度(二级):能完成部分日常生活活动(5—6 分)。

包括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等。

3.轻度(三级):能实现一项或部分日常生活活动(7—8 分)。

包括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侧肢体功能部分丧失等。

三、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的具体条件1.重度(一级)的具体条件: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和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等。

2.中度(二级)的具体条件: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等。

3.轻度(三级)的具体条件: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侧肢体功能部分丧失等。

四、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的程序与相关政策1.鉴定程序:申请鉴定者需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申请,鉴定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和条件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

2.相关政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结果可作为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终止等事项的依据。

肢体残疾幼儿总结

肢体残疾幼儿总结

肢体残疾幼儿总结引言肢体残疾是一种在幼儿期就出现的身体疾病或缺陷,它可能会对幼儿的生活和日常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对肢体残疾幼儿的特点、幼儿期的发展以及提供给他们的支持和服务进行总结和探讨。

通过了解肢体残疾幼儿的需求,我们可以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全面的发展和参与社会。

肢体残疾的分类根据残疾的性质和程度,肢体残疾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截肢:指肢体某个部分或全肢体的切除。

2.动力障碍:指幼儿存在肌力不足或失控现象,导致动作的协调性和流畅性受到限制。

3.引力障碍:指幼儿存在肌张力异常,如肌肉过度紧张或过度松弛,以及关节变形等问题。

4.神经肌肉疾病:指幼儿出现神经疾病影响肌肉功能的情况,如脑性瘫痪等。

肢体残疾幼儿的特点肢体残疾幼儿在发展过程中常常面临一些特殊的挑战和困难:1.运动发育延迟:由于肢体残疾的存在,幼儿在运动技能的掌握和发展方面可能比同龄人要慢一些。

2.自理能力低下:幼儿的自理能力可能受到限制,需要额外的支持和帮助来完成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

3.社交障碍:肢体残疾可能会影响幼儿与他人的交流和社交能力,使他们在社交环境中感到困难和孤立。

4.自信心缺乏:由于残疾的存在,幼儿可能面临自信心受挫的情况,需要积极的支持和鼓励。

肢体残疾幼儿的发展需求为了满足肢体残疾幼儿的发展需求,我们可以提供以下支持和服务:1.物理治疗:肢体残疾幼儿可以通过物理治疗来改善肌肉控制和动作的流畅性,提高运动技能的发展。

2.辅助器具和适应性设备:适当的辅助器具和适应性设备(如义肢、轮椅等)可以帮助幼儿更好地进行日常活动,并提高他们的独立性。

3.职业治疗:通过职业治疗,幼儿可以学习和提高完成日常生活中各种任务和活动的技能,例如穿衣、进食和个人卫生等。

4.心理支持:肢体残疾幼儿常常面临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和困难,他们需要得到心理支持,提高自信心和积极心态。

5.教育和社会参与:为肢体残疾幼儿提供教育和社会参与的机会,包括特殊教育和支持性课程,从而帮助他们实现全面的发展。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对个体肢体功能损伤程度的评定,是为了帮助残疾人获得相应的医疗、康复和社会福利服务而设立的。

根据不同的损伤程度,残疾人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帮助和支持。

下面将介绍肢体残疾等级评定的具体标准。

一、轻度肢体残疾。

轻度肢体残疾是指肢体功能有轻微损伤,但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情况。

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受限,但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工作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例如,轻度肢体残疾的人在行走、搬运轻物、站立时间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但不影响基本的生活自理和社会交往能力。

二、中度肢体残疾。

中度肢体残疾是指肢体功能有较严重损伤,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明显影响的情况。

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明显受限,需要他人帮助或辅助器具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工作能力受到显著影响。

例如,中度肢体残疾的人在行走、搬运重物、站立时间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需要倚靠助行器或轮椅,无法独立完成一些日常生活活动。

三、重度肢体残疾。

重度肢体残疾是指肢体功能受到严重损伤,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

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严重受限甚至完全丧失,需要全面依赖他人照料和辅助器具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工作能力完全丧失。

例如,重度肢体残疾的人需要全面依赖轮椅或床椅,无法独立完成任何日常生活活动,需要全面照料和护理。

四、评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轻度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肢体活动受限程度、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定。

中度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肢体活动受限程度、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辅助器具需求等方面的评定。

重度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肢体活动受限程度、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全面照料和护理需求等方面的评定。

五、结语。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为了帮助残疾人获得相应的医疗、康复和社会福利服务而设立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科学、公正、客观的评定,可以更好地帮助残疾人获得适当的帮助和支持,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

身体病弱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

身体病弱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

3. 智力评 估
(1)画人测验 (2)儿童智力筛查量表 (3)魏氏学前儿童智力量表(WPPSI) (4)学前儿童50项智能筛查测验 (5)中国比内智力测验(BS) (6)魏氏儿童智力量表(WISC-R) (7)托尼——非语文智力测验 (8)瑞文标准推理测验
3.语言能力
4.发展能力与社 会适应行为能力
儿童语言发展程度,是否有语言障碍。 口语能力包括接受、表达、模仿、会话 等四个部分 方法:①标准化语言测验; ②自编语言测验; ③进行系统观察,观察人员可以在不同 情境下观察儿童获得有关各种不同情境的 所有沟通行为的资料; ④与儿童面谈,搜集语言样本;
(1)丹佛婴幼儿发展测验 (2)学龄前儿童行为发展量表 (6)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 (7)儿童社会适应行为评定量表 (8)儿童适应行为量表
5.家长访谈及行为 了解家庭的基本情况,如家长的职业、家
观察
长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是否
和睦、家长对孩子的教养态度、教养方式、
对孩子的教育投入了多少时间和精力、父
系和母系三代病史;收集儿童的基本数据,
了解儿童的出生和生长发育史,如疾病史、

诊疗史、教育史、曾做过的测验等;了解
家长能配合学校的程度,例如家长能教哪
➢ 身体病弱儿童患有的慢性疾病通常有:心脏病、肺 病、哮喘、肾脏疾病、肝脏疾病、血液病、内分泌 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异常)、癫痫、脑性瘫痪、 恶性肿瘤等。
二、心理和行为特征
(一)身体方面
1.身体病弱儿童因为患有慢性疾病,身体较为虚弱 无力,容易晕倒;进行轻微的运动就心跳加速、呼 吸困难、甚至面色发紫。
6.身体病弱儿童会因自己的疾病产生自责,认为自 己连累父母和家人,有心理上的负担。

肢体功能障碍鉴定标准

肢体功能障碍鉴定标准

肢体功能障碍鉴定标准
肢体功能障碍鉴定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肌力。

第二,肌张力。

第三,关节活动度。

第四,协调与平衡功能评定。

肌力是判断主动活动时的肌肉力量,有徒手六级肌力评定法,分别用0~5来评定力量的大小,5级属于正常,0级就是瘫痪,中间表示不同功能障碍的程度。

肌张力也有专门的评定方法,测量被动活动时的肌肉张力,对于肌张力增高还有专门的改良Ashworth痉挛量表评定。

关节活动度有专门的量角器等测量工具评定,根据活动角度的大小来判断关节活动受限的程度。

肢体的协调性判断可以通过专业的评定方法,如跟-膝-胫试验、指鼻试验等来判断肢体协调性有没有障碍。

平衡功能主要是根据坐位与站位时静态和动态下的平衡状况来判断。

通过这些量表综合判断肢体功能障碍的程度。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肢体残疾是指由于先天性或后天性原因导致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或缺失的情况。

对于肢体残疾的评定,既要考虑残疾的具体类型和程度,也要考虑残疾对个体生活、工作和社会参与的影响。

因此,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也可以为社会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一般来说,肢体残疾的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肢体残疾的类型、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对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等。

具体来说,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功能障碍的类型和程度,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首先要考虑残疾的具体类型和程度。

比如,肢体残疾可以是由于肢体缺失、功能障碍、运动障碍等多种原因导致的。

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残疾对个体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进行细致的评定和区分。

二、影响范围,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还需要考虑残疾对个体生活和工作的影响范围。

比如,残疾对个体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的影响是需要进行综合评定的。

这可以帮助确定残疾对个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从而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三、对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还需要考虑残疾对个体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程度。

比如,残疾对个体的日常生活自理、社交交往、教育就业、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影响是需要进行综合评定的。

这可以帮助确定残疾对个体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程度,从而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在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时,需要进行综合评定和分级。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残疾的类型、程度、影响范围和对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将残疾分为轻度、中度、重度等不同等级。

这样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也可以为社会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总之,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也可以为社会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合理的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从而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支持,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参与和社会融合。

多重障碍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

多重障碍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

(4)自闭症儿童行为评估表(CLAC)
(5)文兰社会适应行为量表
(6)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
(7)儿童社会适应行为评定量表
(8)儿童适应行为量表
6.家长访谈及行 了解家庭的基本情况,如家长的职业、家长
为观察
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对孩子
的教育投入了多少时间和精力、父系和母系
三代中有无遗传性疾病等;收集儿童的基本
数据,了解儿童的出生和生长发育史,如疾
病史、诊疗史、教育史、曾做过的测验等;
围绕社会交往、社会性沟通和模仿行为了解
四、多重障碍儿童评估流程与评估项目
(一)评估流程
1.转介 2.筛选
(1)检查被转介儿童的出生史、成长发育史、病史、
各科成绩和有关文字记录。 (2)和有关教师、家长、保姆等进行谈话,了解儿 童各方面的实际表现。 (3)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儿童的日常行为表现, 察看他的适应性行为水平。 3.临床评估 4.专业团队评估 5.决策
94-142公法中将多重障碍定义为:多重障碍,是指 多种障碍的伴随出现(诸如:智能不足与盲等), 这种障碍状况的合并所造成的严重教育问题,并非 为某单一障碍所设的特殊教育方案所能解决,但是 该障碍并不包括盲聋在内。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定义:存在两 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 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 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二)评估项目
多重障碍儿童评估项目与内容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1. 生理评估 2.运动功能评估
包括:视力、听力测试;肢体状况、神经 与精神检查;血液检查、代谢测试、脊髓 测试等。
包括:神经发展功能评估;肌肉张力评估; 关节活动度评估;动作能力评估;轮椅操 作能力评估;颈部控制能力评估;上肢运 作能力评估;知觉动作能力评估;生活自 理能力评估等等。

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第二章 第一节 智力障碍(第二章)

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第二章 第一节  智力障碍(第二章)
• 目前国内 采用的鉴别标准; • 台湾教育部于2002年5月9日发布的《身心障碍及资
赋优异学生鉴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第一款中,提 出智能障碍的鉴定标准;
见下表
DSM—— 鉴别标准
1.一般智能明显低于 平均水平,个体测 量智商(IQ)值为70 或70以下。
2.同时存在适应功能 缺陷或损害,即与 其年龄和群体文化 标准相应的个体功 能的缺损,如社交 技能、社会责任、 交谈、日常生活料 理、独立和自给能 力的缺损。
第二章 特殊儿童的特征及 诊断与鉴别标准
(第一节 智力障碍)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智力障碍
第七节 严重情绪障碍
第二节 视觉障碍
第八节 学习障碍
第三节 听觉障碍
第九节 自闭症
第四节 语言和言语障碍 第十节 发展迟缓
第五节 肢体障碍
第十一节 多重障碍
第六节 身体病弱
第十二 资赋优异
第一节 智力障碍
一、智力障碍定义
智力落后是 一种障碍, 其特征是 在智力功 能以及适 应行为两 个方面有 显著的限 制,表现 在概念、 社会和实 践适应技 能方面。 障碍发生 在18岁以 前。
1986年世界卫 1987年我国残疾人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
生组织定义
抽样调查标准
抽样调查标准
精神发育受阻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
5.决策
• 由教师、学校领导、家长、心理学、社会工作者和 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决策会议,确认评估的准确性、 公正性、解释和分析评估的结果,评估儿童的特殊 需要,做出教育安置决定,并制定出具体的教育和 训练方案。
(二)评估项目
为了将智力有问题儿童从健康的儿童中区分出来, 并确定其智力障碍的状况、程度,分析造成障碍的 可能原因,制定补偿方案,必须对智力障碍儿童作 一个多方位、全面的评估。评估的项目和内容见下 表:

特殊儿童障碍与鉴别

特殊儿童障碍与鉴别
学习能力不足,但不能用智力、感觉和身体的原因加以解释;
不能与同龄人和教师建立或保持良好的关系;
对正常环境缺乏适当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弥漫性不愉快心境或抑郁;
容易出现与个人学习困难有关的生理症状或恐惧反应。
分类:儿童情绪障碍:包括儿童焦虑症和其他儿童情绪障碍。
多动综合症:发生于儿童期,同时具有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维持时间短暂,以及活动过度或冲动的一组综合征。
A.在下列3项中,至少有7条,且第1项至少有2条,第2、3项至少各有1条:
(1)人际交往存在质的损害,至少2条
(2)言语交流存在质的损害,主要为语言运用功能的损害
(3)兴趣狭窄和活动刻板、坚持环境和生活方式不变,至少具有下列中的1项
B.通常起病于3岁以内
C.排除Asperger综合征、Heller综合征(童年瓦解性精神障碍)、Rett综合征、特定感受性语言障碍、儿童分裂症
视觉障碍
2006年,中国视力残疾标准: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B.严重标准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C.病程标准起病于18岁以前,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6个月。
D. 排除标准不是由于药物、躯体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及其它精神疾病或发育障碍所致。
2.注意缺陷过动症(ADHD)
诊断与鉴别标准:(1)A或B:A:注意缺陷

肢体残疾四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四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四残疾标准肢体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人体肢体功能部分或完全丧失,从而影响个体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参与能力的现象。

根据肢体功能障碍的程度,肢体残疾可分为重度、中度和轻度。

一、肢体残疾定义及分类根据我国残疾人分类标准,肢体残疾分为以下几类:1.重度肢体残疾:指肢体功能严重丧失,无法完成日常生活自理,需要长期依赖他人照料。

2.中度肢体残疾:指肢体功能中度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受限,但尚能部分完成。

3.轻度肢体残疾:指肢体功能轻度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基本不受影响,但可能影响工作和学习等方面。

二、肢体残疾评定标准肢体残疾评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重度残疾:四肢缺失、瘫痪、严重关节僵硬等,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2.中度残疾:单肢缺失、单侧瘫痪、较严重的关节僵硬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受限。

3.轻度残疾:肢体功能障碍较轻,不影响日常生活,但可能影响工作、学习等方面。

三、肢体残疾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肢体残疾对个体和家庭的生活质量产生严重影响,表现为: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下降,需要他人照料。

2.工作受限,影响收入和生活水平。

3.社交活动受限,可能导致心理障碍。

4.就医、教育等方面的困难。

四、康复与辅助器具的应用针对肢体残疾,康复治疗和辅助器具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1.康复治疗:通过物理治疗、心理康复、职业康复等手段,帮助残疾者提高生活质量。

2.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助行器等,可帮助残疾者完成日常生活和工作。

五、关爱肢体残疾人群的措施1.家庭支持:家人关心、照顾,鼓励参与家庭活动。

2.社会关爱:提高社会对肢体残疾人群的关爱意识,营造包容、友善的社会环境。

3.政策扶持:加大对肢体残疾康复治疗的投入,提供优惠政策。

4.教育与就业:为肢体残疾学生提供平等教育机会,促进就业。

5.基础设施改善: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肢体残疾者出行。

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诊断标准

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诊断标准

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诊断标准如下:
1.年龄在3~14岁之间。

2.下肢单一动作过度活动或有明确的外伤史、感染病史。

3.临床表现为髋部或髋、膝部疼痛,跛行,不愿站立或行走。

4.髋关节内收、旋转及屈曲功能障碍,腹股沟区压痛明显,患肢
假性延长2.0cm以内,患肢呈外展外旋位,"4"字试验阳性,托马斯征弱阳性。

5.X线片示双侧髋关节间隙增宽,骨盆倾斜,双侧闭孔不等大;
CT示髋关节囊积液,髋臼无或有轻微骨质破坏,骶髂关节骨质无明显异常。

6.白细胞及红细胞沉降率正常或轻度升高,抗链球菌溶血素"O"试
验正常,类风湿因子、HLA-B27、结核菌素试验阴性。

肢体残疾如何鉴定

肢体残疾如何鉴定

肢体残疾如何鉴定肢体残疾是指人体四肢的功能受损,造成活动能力受限的一种疾病或伤害。

对于肢体残疾的鉴定,通常需要进行医学检查和评估,以确定患者的身体功能损害程度和对日常生活活动的影响程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肢体残疾的鉴定流程,包括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评估标准。

肢体残疾的鉴定通常根据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标准进行,如美国劳工部颁布的功能评定表(DOT)和国际残疾度分类(ICF)。

这些标准包括了身体结构和功能、活动限制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评估指标,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患者的残疾程度。

其次,评估方法。

肢体残疾的鉴定主要通过医学检查和专业评估来进行。

医学检查包括了对患者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四肢的骨骼、肌肉、关节等方面的功能和结构。

专业评估需要由合格的康复医师或骨科医师进行,通过一系列的功能评估测试来确定患者的身体活动能力和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

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了肌力测试、灵敏度测试、关节活动范围评估、平衡和协调能力测试等。

肌力测试通常通过手动抗阻力测试,评估患者肌肉力量的强弱。

灵敏度测试包括触觉、温度和疼痛感觉的评估,用于评估患者的神经功能是否受损。

关节活动范围评估使用测量角度或直尺测量,评估患者关节活动度的限制程度。

平衡和协调能力测试通过一系列平衡测试和协调性动作测试,评估患者的平衡和协调功能。

除了医学检查和评估外,肢体残疾的鉴定还需要考虑患者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等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了患者的居住条件、工作环境、日常生活活动需求等。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师需要与患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访谈,了解患者的具体情况,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肢体残疾的鉴定并非一次性的过程,需要多次评估和跟踪观察,以获得全面的评估结果。

因此,在鉴定过程中,评估师需要记录和整理评估数据,制定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案,并根据患者的康复进展进行反馈和调整。

总之,肢体残疾的鉴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通过医学检查和专业评估来确定患者的身体功能损害程度和对日常生活活动的影响程度。

各障碍儿童鉴别标准

各障碍儿童鉴别标准
B.表现出刻板重复、兴趣或活动,如下文所示:
(1)刻板及重复的行为或语言;反复摆弄某些物件(例如,单一刻板的肢体行为、模仿性语言、重复使用某物体、或存在异常的语言);
(2)坚守程序化的活动,固守惯例、仪式化的语言或非言语行为(例如,仪式化行为、刻板习惯、反复提问、或容易因为细微改变而引发强烈的负面情绪);
(1)一般智能明显低于平均水平,个体测量智商(IQ)值为70或70以下
(2)同时存在适应功能缺陷或损害,即与其年龄和群体文化标准相应的个体功能的缺陷,如社交技能、社会责任、交谈、日常生活料理、独立和只给能力的缺损
(3)发生在发育时期。即18岁以前发病
2视力障碍的鉴别标准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5情绪行为障碍儿童鉴定标准
美国(DSM-IV)广泛性焦虑障碍诊断标准
(1)至少在6个月以上的多数日子里,对于不少事件和活动(例如工作会学习),呈现过分的焦虑和担心
(2)患儿发现难以控制自己不去担心
(3)这种焦虑和担心伴有下列6中症状之一项以上
坐立不安或感到紧张容易疲倦思想难以集中或头脑一下子变得空白
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二级
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三级
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四级
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未达到四级测试视频
激惹肌肉紧张睡眠障碍(难以入睡或常醒转)
(4)这种焦虑和担心不仅限于某种轴I精神障碍上。

肢体残疾的定义和鉴定标准

肢体残疾的定义和鉴定标准

肢体残疾的定义和鉴定标准⼀、肢体残疾的定义肢体残疾,是指⼈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痹(瘫痪)、畸形等⽽致⼈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的分级⼆、肢体残疾的鉴定标准以残疾者的⽆辅助器具帮助下,对⽇常⽣活活动的能⼒进⾏评价计分。

⽇常⽣活活动分为⼋项,即:端坐、站⽴、⾏⾛、穿⾐、洗漱、进餐、⼊厕、写字。

能实现⼀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为三个等级。

下⾯泰-安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重度(⼀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常⽣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主动活动能⼒。

3、严重偏瘫,⼀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中度(⼆级):能够部分完成⽇常⽣活活动(4.5分—6分)。

1、截瘫、⼆肢瘫或偏瘫,残肢有⼀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拇指伴有⾷指(或中指)缺损。

5、⼀肥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常⽣活活动(6.5—7.5分)1、⼀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肢功能中度障碍,⼆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北畸形⼤于70度;脊柱侧凸⼤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于5cm。

5、单侧拇指伴⾷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不超过130cm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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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鉴定标准

肢体残疾鉴定标准

肢体残疾鉴定标准肢体残疾是指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身体部位的功能障碍或缺失,严重影响了个体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能力。

在社会中,对于肢体残疾的鉴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的落实。

下面将介绍肢体残疾鉴定的相关标准。

一、解剖学缺陷。

对于肢体残疾的鉴定,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解剖学缺陷。

解剖学缺陷是指肢体结构的异常,包括肢体长度、形状、数量等方面的异常。

例如,先天性短肢、畸形肢等都属于解剖学缺陷范畴。

对于这类情况,鉴定者需要进行详细的解剖学检查,以确定肢体结构的异常情况。

二、功能障碍。

除了解剖学缺陷外,功能障碍也是肢体残疾鉴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功能障碍是指肢体部位的功能受限或丧失,包括肢体的活动能力、感觉功能、协调能力等方面的障碍。

鉴定者需要通过临床检查和功能评定,确定肢体功能障碍的程度和范围,以便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康复和辅助服务。

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除了解剖学缺陷和功能障碍外,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也是肢体残疾鉴定的重要考量因素。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是指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理能力,包括穿衣、洗漱、进食、如厕等方面的能力。

鉴定者需要通过观察和评估,确定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自理困难程度,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和康复训练。

四、社会参与能力。

最后,对于肢体残疾的鉴定还需要考虑个体的社会参与能力。

社会参与能力是指个体在社会中参与各种活动的能力,包括学习、工作、交往、娱乐等方面的能力。

鉴定者需要通过面谈和观察,确定残疾人在社会参与方面存在的障碍和困难,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社会支持和辅助服务。

综上所述,肢体残疾的鉴定标准包括解剖学缺陷、功能障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等多个方面。

鉴定者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全面评估残疾人的身体和功能状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康复和辅助服务。

同时,社会也需要加强对肢体残疾人群体的关爱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包容、温馨的社会环境。

肢体障碍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护理课件

肢体障碍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护理课件

02
肢体障碍儿童的诊断标 准
医学诊断
医学检查
通过医生的专业检查,评估儿童 肢体障碍的程度和类型,如肌肉
萎缩、关节僵硬等。
影像学检查
借助X光、CT、MRI等影像学手段 ,进一步了解儿童骨骼、肌肉等组 织的结构和功能状况。
生理功能评估
对儿童的运动功能、平衡能力、协 调能力等进行测试,以评估其日常 生活自理能力和运动能力。
先天性肢体障碍与后天性肢体障碍的鉴别
先天性肢体障碍
这类障碍通常在出生时就存在,可能 是由于遗传因素、环境因素或两者共 同作用的结果。例如,先天性肢体畸 形、缺失或功能障碍等。
后天性肢体障碍
这类障碍是在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 由于疾病、创伤、感染等原因引起的 。例如,骨折、神经损伤、肌肉疾病 等。
不同类型肢体障碍的鉴别
该法规定了残疾人的定义、残 疾评定程序、残疾人权利、康 复和特殊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肢体障碍儿童作为残疾人的一 种,在残疾人保障法中也有相 应的保障措施。
特殊教育政策
特殊教育政策是为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而制定。
该政策规定了特殊教育的定义、目标、原则、课程设置、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肢体障碍儿童作为需要特殊教育的儿童之一,在特殊教育政策中有相应的教育安排 和保障措施。
感觉功能障碍
肢体障碍儿童可能存在感 觉功能障碍,如触觉、痛 觉、温度觉等方面的异常 。
姿势控制障碍
由于肌肉和骨骼的异常, 肢体障碍儿童在保持姿势 和平衡方面可能存在困难 。
心理特征
自尊心较低
由于身体上的限制,肢体 障碍儿童可能面临更多的 挑战和困难,导致他们的 自尊心较低。
社交焦虑
肢体障碍儿童在社交场合 中可能感到不安和焦虑, 担心被他人嘲笑或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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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佛婴幼儿发展测验 (2)学龄前儿童行为发展量表 (6)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 (7)儿童社会适应行为评定量表 (8)儿童适应行为量表
5.家长访谈及行为观 察
了解家庭的基本情况,如家长的职业、 家长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家 庭是否和睦、家长对孩子的教养态度、 教养方式、对孩子的教育投入了多少 时间和精力、父系和母系三代病史; 收集儿童的基本数据,了解儿童的出 生和生长发育史,如疾病史、诊疗史、 教育史、曾做过的测验等;了解家长 能配合学校的程度,例如家长能教哪 些东西?一天能教多久等等;给家长 提出一些建议,如是否安排专业训练 或支持协助等。
三、肢体障碍诊断与鉴别标准
➢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障碍儿童评估项目与内容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1.生理评估
2. 行动及操作能力评 估
包括身高、体重、心肺功能、营养状 况以及眼科和耳鼻喉科的常规检查及 针对肢体残疾儿童的骨骼与肌肉的结 构和外形进行检查。
(1)儿童的基本行动能力,包括会走 或不会走、是否乘坐轮椅、有无使用 辅具、有无助行器。 (2)儿童的基本操作能力,包括会不 会自己吃饭、会不会自行穿衣物、自 己大小便、洗澡等日常生活能力。语 言能力(会不会说话)
2、孤立状态 肢体残疾儿童的此种特征表现在三个 方面: (1)行动空间的孤立。 (2)心理空间的孤立。 (3)别人对他的孤立。
3、挫折感 大多数肢残儿童从小就屡遭挫折,有时 还会受到冷眼、欺凌、取笑或不合时宜的同情,这 些都会增加他们的挫折感。遭受挫折者一般采用下 列几种不同方法来维护自尊: (1)退缩行为。 (2)反抗行为. (3)防卫森严,惟恐自我贬值。 (4)补偿行为,为达到某种成功,不惜付出最大 的代价。
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
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
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
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台湾定义(2002):
肢体障碍,指上肢、下肢或躯干之机能有部分或 全部障碍,致影响学习者;肢体障碍主要包括以下 类型:脑性瘫痪、小儿麻痹、先天性畸形、新陈代 谢失调(如肌肉营养退化,重症肌无力)、脊髓损 伤、外伤症状(包括骨折、火伤、截肢等)、传染 性症状(如脊椎结核、骨关节结核、骨髓炎等)。
➢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
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脑性瘫痪:简称脑瘫或CP,是指从出生前至新生儿 期间各种原因导致的非进行性脑损伤引起的中枢性 运动障碍与姿势异常为主的综合征,常伴有智力低 下、癫痫、语言障碍、听力低下、视觉异常、行为 异常等多种症状。
二、心理和行为特征
1、自卑心理和依赖感 比较严重的肢体残疾儿童多 缺乏生活自理能力,饮食、排泄与起居都需要家长 帮助。因此,很容易产生一种自卑心理和依赖感。 因自卑而引起自贬,一般肢体残疾儿童或多或少都 有自卑感。
4.语言能力
5.发展能力与社 会适应行为能力
儿童语言发展程度,是否有语言障碍。 口语能力包括接受、表达、模仿、会话 等四个部分。 方法:①标准化语言测验; ②自编语言测验; ③进行系统观察,观察人员可以在不同 情境下观察儿童获得有关各种不同情境的 所有沟通行为的资料; ④与儿童面谈,搜集语言样本;
4、对前途的忧虑 肢体残疾儿童的忧虑表现在两个 方面:
(1)对身体的忧虑。 (2)对前途忧虑,对未来忧虑。 5、 敏感 例如有人看他一眼,就怀疑别人在嘲笑他 的肢体障碍。 6、社会适应 可能因为自卑自怜或他人的态度而影 响其社会适应。 7、智力 部分脑性瘫痪儿童附带有智能、认知功能 障碍,其余肢体障碍儿童的智力正常。 8、沟通能力 部分脑性瘫痪儿童附带有语言障碍, 其余肢体障碍儿童没有沟通能力的问题。
四、肢体障碍儿童评估流程与评估项目
(一)评估流程
1.转介 2.筛选 (1)检查被转介儿童的出生史、成长发育史、病史和
有关文字记录。 (2)和有关教师、家长、保姆等进行谈话,了解儿童
各方面的实际表现。 (3)一般性的检查。 (4)骨外科检查。 3.临床评估 4.专业团队评估 5.决估
肢体障碍儿童,尤其是脑瘫儿童可以进行以 下测验: (1)画人测验 (2)儿童智力筛查测验 (3)魏氏学前儿童智力量表(WPPSI) (4)学前儿童50项智能筛查测验 (5)中国比内智力测验(BS) (6)魏氏儿童智力量表(WISC-III)/修订 魏氏儿童智力量表(WISC-R) (7)托尼—非语文智力测验 (8)瑞文标准推理测验
➢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肢体障碍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 准
主要内容
一、肢体障碍定义 二、肢体障碍儿童心理和行为特征 三、肢体障碍儿童诊断与鉴别标准 四、肢体障碍儿童评估流程与评估项目
一、肢体障碍与脑性瘫痪的定义
肢体障碍:也称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 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 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 受限或参与的局限。(大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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