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度大于2米的区域进行的各种工作活动。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保证工人的安全,需要进行安全监理。
下面是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的细则:
1. 确定工作区域边界:在高处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确的围栏或警示标志,标明工作区域的边界,确保他人不会误进入危险区域。
2. 检查工作设备:监理人员应每天对高处作业所需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绳索、安全带、脚手架等,确保其完好无损并能正常使用。
3. 确保工人的安全带使用: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人都应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工人的安全带是否正确佩戴并固定,以确保其有效性。
4. 定期检查脚手架和梯子:脚手架和梯子是高处作业中常用的设备,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其结构是否稳固,是否存在松动或损坏的情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5. 确保工作平台的稳定性:如果使用工作平台进行高处作业,监理人员需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包括平台的搭建和固定,以及楼梯和栏杆的安装。
6. 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监理人员应提供高处作业安全培训,确保工人了解高处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规定,并能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7. 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工人的操作行为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8. 紧急救援准备:监理人员应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并确保现场配备急救设备和人员,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是为了保障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工人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所有监理人员都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高处作业的安全工作。
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范文
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作,保障参与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第三条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施工监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作业施工监理应当具有相关的职业资格和相应的工作经验,熟悉本规程有关内容,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监理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第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施工监理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持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
第八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监测并验收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高空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方案,并将其报送施工监理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高空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接地等措施,防止静电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报警装置,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所有参与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以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高空作业过程中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护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网、护栏等,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临边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将其隔离,防止人员误入。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临边区域应当设置固定护栏或其他防护设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施工监理应当为高空作业和临边防护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将其向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急救箱等。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施工中,对梁、墩柱等高处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的具体细则。
1. 目的
安全监理的目的是确保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工序的顺利进行。
2. 职责
(1)监理人员应当对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
(2)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3)监理人员应当协助施工单位组织进行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的安全培训,并检查培训的有效性。
3. 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2)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的完好状态和有效使用。
(3)施工单位应当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宜进行高处作业。
(4)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高处作业的临时施工安全措施,如搭建脚手架、设置安全网等。
4. 监督检查
(1)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梁、墩柱等高处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监理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是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中山路(海曙段)综合整理项目建筑夜景照明工程本工程为改造项目,有部分无电子版(CAD格式)原建筑竣工图,所以本项目图纸尺寸与现场尺寸有一定差异。
所以本设计图纸施工前应根据现场情况核算工程量,核实安装节点可行性,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差异说明,由建设及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改造及修复中产生的吊蓝,高空,脚手架及打孔等工程量按实计量。
二、编制依据1、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监理规划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9、《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11、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12、其它相关现行的国家和地方行政法规、法令、标准、规范等三、监理目标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
四、安全监理措施和要求4.1基本要求和措施4.1.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空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1.2督促施工单位在高空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4.1.3高处作业中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1.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1.5检查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防护网和安全带等安全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退场。
4.1.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高空作业监理实施细则高空作业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高空作业是指在高处进行的各种作业活动,如建筑施工、电力维护和装修等。
为了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和良好的施工质量,监理工作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高空作业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的合规性。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高空作业的项目。
2. 监理角色和责任1) 监理员:监理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负责对高空作业的监督和管理。
2) 作业单位:作业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作业人员,并负责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3) 工地负责人:负责整个工地的安全和管理,在高空作业中承担最终责任。
3. 高空作业前期准备1) 确定作业区域:根据作业要求和工地情况,确定作业的具体区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识和围挡。
2) 检查设备和工具:确保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标准,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维护。
3) 制定作业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和所需材料等。
4. 作业人员培训和资质1) 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例如高空作业证书和安全培训证书等。
2) 作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和考核。
5. 安全措施1) 安全设备: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头盔和护目镜等。
2) 安全绳索:对于特殊高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绳索系统,并确保正确使用和固定。
3) 环境控制: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防滑措施和防护措施等。
6. 作业过程监督1) 监理员应定期检查高空作业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2) 监理员应与作业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指导和监督他们的作业行为。
7. 事故处理和报告1) 发生高空作业事故时,监理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情况。
2) 监理员应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提供详细的事故报告。
8. 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如下:- 安全设备清单- 作业计划模板- 高空作业事故报告表9.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高空作业证书:指由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高空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高空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高空作业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高空作业是指在建筑、工程、维修等领域中进行的涉及高空环境的工作操作。
为了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需要有专门的监理实施细则作为指导和规范。
本文将就高空作业监理的实施细则进行全面阐述。
二、监理机构职责1. 监督高空作业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调查、资质审查等;2. 监督高空作业操作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的检查;3. 监督高空作业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4. 监督高空作业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5. 监督高空作业现场的管控和安全预警;6. 监督高空作业操作记录和事故报告的填写与归档。
三、高空作业监理实施步骤1. 准备阶段在高空作业开始前,监理机构需进行准备工作,包括现场调查、资质审查等。
在现场调查中,需要详细了解高空作业的环境、要求和风险点,并进行必要的技术评估。
资质审查包括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的审查,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2. 安全设施检查在监理过程中,需要对高空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安全设施主要包括防护网、安全带、人工爬升装置等。
监理机构需对这些设施的质量、稳定性和合规性进行检验,不合格的设施必须要求及时更换或修复。
3. 安全控制措施监督在高空作业进行过程中,监理机构需要监督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具佩戴情况、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周边环境的疏散和封控等。
监理机构应与作业单位充分沟通,确保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4. 操作人员资质和培训要求监督高空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和安全培训。
监理机构负责监督并确保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情况符合规定。
监理机构应主动与作业单位协调,了解其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并对资质要求进行核查。
5. 现场管控和安全预警监理机构在高空作业现场需加强管控和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监理机构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监控,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控制。
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范本(2篇)
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范本1.引言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监管细则。
本文将介绍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以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2.监理人员要求及工作职责2.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和安全管理经验;2.2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与相关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2.3 监理人员应具备全面的工作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对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的安全问题有敏锐的洞察力;2.4 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文件和标准要求,全程监督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的施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高空作业的控制措施3.1 确定高空作业的工作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3.2 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具备高空作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3.3 定期检查高空作业设备的完好状况,并进行维护和保养;3.4 根据作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合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其人身安全;3.5 对高空作业区域进行周边安全排查,及时清除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3.6 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以提醒周围人员注意高空作业区域。
4.临边防护的控制措施4.1 对临边进行防护栏杆或安全网的设置,确保不会出现人员从高处坠落的情况;4.2 临边防护设施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有效防止人员的误操作和意外移动;4.3 临边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其安全性能;4.4 对临边进行定期巡查,确保防护设施的完好状态,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施;4.5 对临边附近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5.安全管理要求5.1 提前制定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施工;5.2 设置专人负责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5.3 进行高空作业前的认真排查,确保现场的安全状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5.4 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从事高空作业;5.5 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5.6 对高空作业进行全程监理,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常见作业,其中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
为了保证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的安全,需要进行监理,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下面是关于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共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的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监理,包括监督检查、培训安全、整改督促等工作。
第三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监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工作安全和生产安全。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进行检查和整改,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第五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监理应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培训记录、整改记录等,以备查阅。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工作第六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和备案。
第七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在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区域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确认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区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条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过程中,监理单位应随时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情况,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作业人员的佩戴安全帽和安全绳具、作业区域的围护设施等。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及时记录检查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直到问题完全解决为止。
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
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1. 引言高空作业和临边防护是建筑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关键的安全问题之一。
为了确保工人在高处作业时的安全,以及防止因临边工作而导致的意外事故发生,制定了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
本文将对高空作业和临边防护的安全监理细则进行详细解析。
2. 高空作业监理细则2.1 高空作业准备在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对高空作业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 安全设备检查:确保所使用的安全设备完好并符合相关标准。
- 作业计划和流程:确定高空作业的具体步骤和操作流程。
2.2 安全设备要求高空作业需要使用各种安全设备来确保工人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设备要求: - 安全带和安全绳:每名工人应配备安全带和安全绳,并正确使用。
- 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在高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以防止人员意外掉落。
- 安全锁和吊篮:若使用吊篮进行高空作业,应确保吊篮的安全锁装置可靠,并进行定期维护与检查。
2.3 进出场规定在高空作业现场的进出场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 进出场通道:设置安全稳固的进出场通道,并保持通道畅通。
- 通行道标识标志:在通行道上设置相关标识标志,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 装卸区域:设置装卸区域,并采取措施防止工人和设备从高处掉落。
2.4 高空作业时的安全要求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以下安全要求进行操作:- 高处作业限制:确定高处作业的最大高度,并告知工人,超过限制高度的作业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 通风和空气质量:确保高处作业现场的通风状况良好,并保持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 预防火灾和爆炸:在高处作业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同时提供灭火器和应急疏散设施。
3. 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3.1 临边防护设施要求在进行临边防护时,应满足以下设施要求: - 防护栏杆:在临边工作区域周围设置坚固的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1. 引言随着建筑、维修等行业的快速发展,高空作业已经成为常见的工作方式之一。
然而,高空作业往往伴随着较高的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对高空作业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理非常重要。
本文将提供一份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以帮助监理人员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2. 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高空作业安全监理人员,您担负着以下责任和义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监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确保高空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监督计划:监理人员应制定高空作业安全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时间、范围和内容,确保全面监督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检查作业现场: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督时,应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安全网、护栏等设施,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等。
•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理人员应与作业单位沟通,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并要求作业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记录和报告: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监督过程中的发现和意见,并及时向作业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3.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为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理人员应确保以下安全措施的落实:3.1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作业计划:作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高空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人员的要求等。
•安全措施: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清除作业区域的障碍物、设置警示标志、安装安全网等。
•人员培训:作业单位应确保作业人员接受过相关的高空作业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理方法等。
3.2 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监理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对高空作业的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确保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如护栏、安全网等,并检查这些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3篇)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根据有关规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
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3、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信设备。
5、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笼。
6、遇有大风(6级及6级以上)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
7、临边作业应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保险带、保险绳等)。
8、临边作业机械应进行安全验算,并将验算报告至总监办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2)是指在建筑工程中进行高空作业和临边作业时的监管细则。
这些细则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中的重要内容:1.作业许可: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临边作业前必须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许可进行审查,并确保许可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作业计划:施工单位应提供详细的高空、临边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方法、材料、设备、人员配备等。
监理人员应审查计划,并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安全带、安装防护栏等。
监理人员应检查这些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实施,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4.人员培训:施工单位应对高空、临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应急处理等。
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已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培训记录。
5.现场监督:监理人员应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6.事故处理:监理人员应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并报告相关部门。
2024年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
____年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的安全监督,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的行政执法、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高空作业,是指在高处作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处清洁、维修和安装等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临边防护,是指在高空、陡坡、水体等具有一定安全风险的场所,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完善的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制度,并建立健全监理队伍,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技能水平。
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责任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理机制,检查和监督相关单位的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作。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随时派员对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从业人员对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采取处理措施。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的相关安全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安全监督工作的关注度。
第三章监理措施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在进行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检查时,有权进入相关单位的工作场所,对设备、安全措施、从业人员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对于发现的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有权对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作进行抽查、抽样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安全隐患和事故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对于发生的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事故,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汇报。
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安全监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内各类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程的施工监理。
第三条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程监理的目标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周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程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2. 监督施工单位完善施工现场的临时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3. 监督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4.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5.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置能力;6. 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7. 监督施工单位保管现场施工记录和技术文件,确保施工记录真实完整。
第五条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程监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要求,保障监理服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施工前的监理工作第六条高空作业及临边防护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相关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并向监理单位说明施工的主要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进行评估,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组织施工人员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三章施工中的监理工作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展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临时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进行评估,指导施工单位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下是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1. 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且熟悉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
2. 在施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权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安排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3.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设备和工具的审核,并确保施工单位采购和使用合格的安全设备和工具。
4.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特别是梁、墩柱等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导施工单位采取正确的整改措施。
5.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安全监理人员应与项目管理部门和技术顾问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安全隐患和处理情况。
7. 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和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8. 安全监理人员还应参与工程验收,验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达到要求,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总之,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安全监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安全设备和工具的审核、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监督、与项目管理部门和技术顾问的协调沟通、安全监理报告的提交以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这些细则的目的在于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并减少事故的发生。
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1、高空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高空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高空作业监理实施细则1. 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高空作业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2. 监理人员要求2.1 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具备丰富的高空作业监理经验。
2.2 监理人员应熟悉高空作业的操作规程,包括安全事项、紧急救援措施等。
3. 工作准备3.1 在进行高空作业之前,监理人员应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并了解作业范围、作业时间等详细信息。
3.2 监理人员应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确保其符合要求,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
4. 实施过程4.1 监理人员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对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记录,并及时提醒和指导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4.2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高空作业设备的安全状况,包括承重能力、稳定性等,并记录检查结果。
5. 应急措施5.1 监理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措施,并与作业人员共同制定应急预案。
5.2 在发生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监理人员应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6. 监理报告6.1 监理人员应及时填写监理报告,对高空作业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6.2 监理报告应包括作业进展、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应急处理等内容。
7. 培训和评估7.1 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7.2 监理人员应接受上级单位的评估,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8. 结束和归档8.1 高空作业结束后,监理人员应与作业人员进行总结和交流,记录经验和教训。
8.2 监理报告和相关资料应按要求进行归档,以备后续的参考和借鉴。
通过遵守本文档的实施细则,高空作业监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效率,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一、编制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二、基本要求的安全监控(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
(2)工程项目经理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3)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且冰、霜、雪应及时清除。
(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三、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1.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1)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8)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随着现代城市化建设的进展,高楼大厦和桥梁等工程的建设日益增多。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已经成为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的紧要方面。
在高空作业过程中,由于人员所处的高度和环境多而杂性,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建立科学的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特别必要。
一、定义高处作业是指人员在高地、深坑、深水、断崖、矿井、飞行器上等具有高度、深度、人员自由落体距离、空气淡薄和气压变化等特别作业环境的场所从事作业行为。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 悬挂作业。
指人员通过绳索等安全装备进行的悬挂作业,如外墙清洗、幕墙维护和修理、停车场检修等。
(二) 爬升式作业。
指在大型设备、建筑物、烟囱等高处依靠安全设备进行的爬升式作业。
(三) 移动端作业。
指人员借助移动设备进行的作业,如吊篮作业、升降机作业、脚手架搭设等。
二、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一、前期调查在高处作业之前,应对现场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评估并确定工程的安全风险,执行安全评估和安全预警。
依据调查和评估结果,订立高处作业安全方案,并进行现场的安全标识和警示。
二、现场安全检查在高处作业实施期间,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应依据现场施工特点和安全风险等级订立相应的检查规定和标准,确保现场施工符合安全要求。
三、安全设备检查在高处作业实施期间,应对高处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进行系统性的检查,以确保设备安全牢靠、符合使用要求。
应定期对各安全设备进行维护、检查、试验和校验,并记录相关操作过程和结果。
四、现场安全教育与培训在高处作业实施期间,应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意识的建立和提高。
教育和培训目标包括对药物的风险认得、高处作业的风险认得、安全设备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紧急逃命和救援方法等。
应定期组织现场应急演练,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本领。
五、应急计划订立及演练高处作业有肯定风险,一旦意外事故发生,应当适时调动应急救援气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
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高处、边缘的作业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细则。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的要点:
1. 安全技术交底:在开始高空、临边作业之前,监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内容、作业风险、安全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
2. 安全设施和装置:监理人员要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置,例如安全网、护栏、脚手架、安全带等,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对于不符合要求或有缺陷的安全设施和装置,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 作业人员资质和培训:监理人员要核实作业人员的专业资质和培训情况,确保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进行高空、临边作业。
4. 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监理人员要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例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
同时,监理人员要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范操作,遵守安全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5. 安全警示和标识:监理人员应确保在高空、临边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包括禁止入内、安全警示牌、警示带等,提醒其他人员避免进入危险区域。
6. 定期巡查和检查:监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高空、临边作业的安全进行。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相关情况。
7. 事故处理和记录:监理人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高空、临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空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等所有涉及高空作业的工程项目。
二、安全监理机构及职责1. 安全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设立安全监理小组,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小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
2. 安全监理职责(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
(2)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行为进行纠正。
(3)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定期对高空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对高空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6)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高空作业安全情况,及时反馈安全信息。
三、安全监理程序1. 施工准备阶段(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其中包含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高空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对其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
(3)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施工阶段(1)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行为进行纠正。
(2)定期对高空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对高空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 竣工验收阶段(1)对高空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都已落实到位。
(2)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范文(4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范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监理人员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资质和经验,熟悉高处作业的安全规范和管理要求。
2. 高处作业计划: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编制高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区域、作业内容、施工时间和相关安全措施等。
3. 安全设施和装备:监理人员应检查和监督施工方设置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围护栏杆、安全网、安全带等,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4. 作业人员培训:监理人员应确保高处作业人员接受了必要的培训,了解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技能。
5. 监督作业过程: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作业现场,确保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6. 安全记录和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高处作业的安全情况,包括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情况和发生的事故或异常情况,并向施工方和相关部门报告。
7. 安全协调和协作: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方、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其他相关工种等进行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8.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监理人员应对高处作业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监督施工方有效实施。
9. 紧急救援预案: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方一起制定高处作业的紧急救援预案,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提醒作业人员掌握应急求助方式和方法。
10. 安全检查和验收:监理人员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成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还需要根据不同工程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范文(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监理管理。
以下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施工质量,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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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海湾国际名苑项目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控制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上海浦东新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七月目录1.高处作业安全基本规定2.临边与洞(孔口作业安全实施控制细则临边防护防护栏杆的设置防护栏杆的选材构造要求洞(孔口防护一般规定构造要求3.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实施控制细则攀登作业登高用电梯的使用要求钢结构安装用登高设施的防护要求悬空作业构件吊装与管道安装钢筋绑扎混泥土浇筑悬空门窗作业4.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实施控制细操作平台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交叉作业防护一般要求安全网一、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例如建筑施工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等,包括室外的施工作业所遇到的坑、沟、洞和槽,都可以形成高处作业的状态与环境。
二、进行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施工现场情况制订出相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其要求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应使用脚手架、吊驾、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带等。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却有需要时,中间须设施。
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座在脚手架的栏杆上或踏在、骑在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他构件上。
4、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或栏杆攀登。
5、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6、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
7、非有关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攀登高处。
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8、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落实前,不能进行施工作业。
9、对于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经确认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10、对于架子工、起重指挥挂钩工、起重机械装拆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复训,做到持证上岗。
1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立即处理解决。
12、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设施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验收,并做好记录。
并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2、临边与洞(孔口作业安全实施控制细则临边防护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cm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
例如在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地方施工,还有挖抗、挖地沟、挖地槽等地面工程,在他们的边沿施工都称为临边施工。
防护栏杆的设置1、基坑周边,尚未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各种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楼层边,以及水箱与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边防护栏杆。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安装正工栏杆或者临边护栏。
梯段旁边亦应设置两道扶手,作为临时护栏。
3、垂直运输设备如井架、施工用电等与建筑相连接的通道两侧边,亦须加设防护栏杆。
栏杆的下部还必须加设挡脚板、挡脚竹笆或者金属网片。
地面上通道的顶部则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防护栏杆的选材1、选用原本木杆件时,基横杆上杆梢径应不小于70mm。
不杆梢应不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应不小于75mm。
相互连接可采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铁丝绑扎,或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也可用棕绳或麻绳绑扎。
杆件表面要平整,绑扎要牢固,不能松动,采用木枋时,其截面应相当于上述条件,均用圆钉和适用的螺钉紧固。
2、选用毛竹杆件时,其横杆小端有效直径应不小于70mm,栏杆柱小端直径不小于80mm,关采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铁丝绑扎,至少三圈,不能有滑落。
3、有钢管作栏杆时,采用直径48mm、壁厚~的脚手管最为方便,并用相同口径的扣件固定。
构造要求1、防护栏杆上杆离地面高度规定为1~,下杆离地高度~,坡度大于1:的屋面时,防护栏杆应加高至并加挂安全立网。
2、在基坑等地面上,坑口的边沿用钢管作栏杆柱时,为了避免土质松动,可将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距离应不小于50cm。
3、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用小格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板。
挡脚板高度不应低于40cm,4、当临边的外侧面为临街或其他有人流行经的场所时,除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还要挂满安全网或以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全封闭防护。
洞(孔口防护施工现场,结构体上往往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孔与洞,在孔与洞旁的高处作业通称洞口作来,亦称为洞口作业。
洞(孔口类型1、各种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止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
也可以按当地习惯,在井口设固定的格栅或采取砌筑坚实的矮墙等措施。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柱型、条形等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土的坑、槽口,以及天窗、地板门和化粪池等处,都要作为洞口而设置稳固的盖件。
4、在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M以上的敞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挂灯示警。
一般规定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上的洞口,边长大于25cm时用坚实的盖板加以覆盖。
盖板应能防止挪动或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中,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却见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盖板加以遮盖。
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50~150cm的洞口,盖以用钢材制作的网格,先用扣件扣接钢管等,然后在网格上满铺竹笆或木板。
另外,也可用贯穿于混泥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装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烟道和竖向管道等处,要随着楼层向下砌筑挡墙,因设备安装需要形成的洞口按照洞口的大小参照预留洞口的防护措施加以防护。
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负责人批准后主可拆移。
当作业结束后,要立既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地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所加地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地措施。
盖板能承受不小于卡车后轮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地荷载。
7、墙面等处地坚向的坚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
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
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板或挡脚笆。
8、下边沿止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坚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
构造要求1、洞口防护栏杆,通常多采用钢管。
如为露天的或使用期较长杜洞口,则以用镀锌管为宜。
若用不镀锌的电焊钢管,则较容易锈蚀。
2、利用砼楼板,采用钢筋网片或利用结构钢筋或加密的钢筋网片等。
钢筋直径不能小于6mm,盖的网片都要绑扎牢固。
3、垂直向的电梯井口与洞口,可设木栏门、铁栅门与各种开启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
开启式的又有上翻式和开关式的两种。
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采用开启式防护门,则关闭时要设有固定栅门的措施。
3、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实施控制细则3. 1攀登作业在施工现场,常有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这类作业为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容易发生危险,因此在整个施工工期内,所有各类人员的下下都必须在规定的通道行走,不允许在阳台间与非正规能道作登高或跨越,也不能利用臂架或脚手架杆件与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登高用梯的使用要求1、任何作登高用梯,其结构都要牢固可靠。
供作业人员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压在踏板的重量有可能超过上述荷载值时,应按实际情况以梯子踏板加以验算,如果达不到要求,就要更换或予以加固,以确保安全。
人在任何梯子上下时,都必须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许持带任何器物。
2、移动式梯子种类甚多,使用也最频繁,往往随手搬用,不加细查。
因此,除新梯在使用前须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外,还需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检修。
3、梯脚底部要坚实,使用时要采取包扎胶皮或锚固等措施,以防滑跌倒倾倒。
梯子不准垫高使用,以防止受荷后梯脚下以生均匀下沉或梯脚与垫物之间松脱,产生危险。
梯子的上端要加固定措施。
立梯地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过小易发生倾滑,具体危险性。
踏板上下间距以300mm为宜,不能有缺挡。
4、拆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
较链必须牢固,并要设置可靠报垃、撑措施。
5、固定式直爬梯通常采用金属材料制成,使用钢材制作时,要采用甲类3号沸腾钢。
梯宽应不大于500mm,支撑应用不小于70mm ×70mm×6mm的角钢,埋设和焊接必须牢固。
钢结构安装用登高设施的防护要求1、操作人员必须配务相关人身安全的防护用品2、钢柱安装登高时可使用钢挂梯,钢柱梁、行车等构件吊装施工时所需要的直爬及其他登高用件等,钢柱接柱时须用梯子或操作台。
操作台。
操作台上横杆的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可高1M,有电焊防风要求的可高。
3、登高安装钢架时,可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需在梁面上行走时,某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取钢索。
4、在钢屋架上下弦登高作业时,对于三角形屋脊处,梯形屋架的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用的梯架,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应不大于30 cm,毛竹梢径不小于70mm。
悬空作业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
这里所指的不包括械设备上(如吊车操作人员、暂设工程(如井架、脚手架等搭设及拆除时的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中所使用的索悬脚手板、吊板、吊笼、平台等设备用及工具,应为经过试验鉴定的合格品,使用后要妥善保管。
主要有悬空钢筋绑扎,混泥土浇筑以及门窗安装等多种作业。
构件吊装与管道安装 1、构件吊装。
钢结构吊装装前尽可能先在地面上组装构件,尽量避免或减少在悬空状态下进行作业,同时还要预先搭设好在高处要进行的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随构件同时起吊就位。
预应力钢筋砼屋架等大型构件,在吊装之前,也要搭设好进行悬空作业所需要的安全设施。
2、管道安装。
安装管道时,可将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
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是十分危险的,它并不具有承载施工人员重量的能力,稍不留意就会发生危险,所以要严格禁止在管道上行走、站立或倚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