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中国宪法(高起专)》期末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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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

《中国宪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 无记名投票

答:也叫秘密投票,选举人在选举时只需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姓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另选其他人或者弃权,而无需署名。选票填好后亲手投入票箱。选举人的意思表示是秘密进行的,他人无权干涉也无从干涉。

2. 自治条例

答:民族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而制定的有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根本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3.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答:是指公民的通信(包括电报、电话),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

4. 村民委员会

答: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产生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首先,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对外以国家政府的名义活动,对内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次,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表明它从属于最高权力机关,由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和报告工作。最后,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表明了国务院在国家行政机关系统中处于最高领导地位。它统一领导各部、各委员会以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执行和行政表明了国务院的性质,即国务院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系列的组织活动和行政管理活动,执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各项决议的国家机关。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2. 请评析“宪法是全民意志的体现”。

答:答: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的观点就是全民意志论。典型的全民意志论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的社会契约论。该论认为,政府是人们签订契约的产物,宪法则是这一契约的表现。如果政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人民有权推翻政府,并重新签订契约,组织新的政府。因此宪法只能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

全民意志论不仅在资产阶级学者中流传甚广,而且这种观点在资产阶级宪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例如1787

年美国宪法、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就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然而我们知道,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因而宪法所表现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绝不会是全体人民的意志。因此尽管这一理论开创了新的宪法理念,促进了宪法的发展;但它却掩盖了事实真相,麻痹了广大受剥削受压迫的人民。

3. 如何理解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答: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亦即平等选举权,是指凡选民在权利和地位上一律平等,每人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并且每票的价值相等。平等选举是从享有选举权的主体实现其选举权的效力而言的,它渊源于自由、平等、博爱和反特权思想。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大都规定了平等选举的原则,但又在选举程序和方法上加以破坏和制造障碍,从面使真正的平等选举难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得以实现。在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是代表机关民主性的前提,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其基本含义是每个年满18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每个选民所投选票的效力是等同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相统一,即享有选举权的人原则上享有被选举权。

4.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或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都要求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生效。

三、论述题(共20分)

1. 论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已经实践了几十年。事实证明,它是我国适宜的根本政治制度。尤其是近年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适宜性和优越性正在逐步地发挥出来。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指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建国以来没有重视这一任务,成了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是一沉痛教训。”因而,强调:“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各级国家机关的建设,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成为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

为了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下列三个方面值得注意:

1、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的,因此,选举制度的民主化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代表如果不是由群众亲自选择其认为最可信赖的人,而是由上面圈定或者变想指定,那么,代表机关同群众的沟通将十分困难,甚至其代表性也会有疑问了。

2、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一定要按实际需要加强和完善工作机构,特别是调查研究机构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机构,使权力机关讨论、通过的议案和作出的对重大问题的决议,更加切合实际。

3、要逐步实现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成员的年轻化。相对来说年轻人朝气蓬勃,精力充沛,具有进取心和开拓精神,所以,年轻化对国家权力机关开展工作大有好处。

4、要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成员经常地学习法律、政治、科技知识,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强其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加强工作制度的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进行工作的主要方式是举行会议,因此,坚持正常的会议制度十分重要。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开了许多成功的会议,它们能遵照法律程序,发扬民主,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这种会议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为了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例如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的职能,必须有制度加以保证。为了密切各级人大同群众的联系,使人大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并受到人民的监督,也应建立起各种有效的制度以保障其实现。

(三)加强思想建设

1、提高人大代表和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他们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根据宪法的规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向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这些部门的领导人应主动向本级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沟通情况,并接受经常性的监督。党委部门更尊重人民代表大会,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能够切实地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3、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这是根本性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人民群众的热诚关怀和支持。当然,提高群众的民主要求和民主观念需做大量的工作。有些人害怕群众提出民主要求,似乎人民越不关心政治,他的事情就越好办。这是不妥的。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它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必然要求,因而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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