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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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江苏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最新!2018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4大标准!建议收藏!

最新!2018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4大标准!建议收藏!

最新!2018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4大标准!建议收藏!每个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死亡也是自然规律。

退休的国企职工,如果在家正常死亡的话,企业通常会组织工会代表进行慰问,并给家属一笔补助,包括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等。

这些补助款一般是按照职工的月工资为计算依据的。

那么,明年的丧葬费计算标准又有哪些呢?一、2018关于丧葬费的标准。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

丧葬费是固定金额,抚恤金是发放一定月数的。

各地抚恤金标准不一样,10个月20个月的都有,请以当地解释为准。

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逝世时,其丧葬费标准以1000元为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含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由1200元调整为4000元。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6000元。

三、在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

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

但丧葬费不是遗产,根据劳动保障部2003年9月发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条的规定,工伤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具体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等,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领取抚恤金。

工伤死亡赔偿明细

工伤死亡赔偿明细

工伤死亡赔偿明细工伤死亡赔偿是指因工作原因而导致工人死亡后,由用人单位依法向其家属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工伤死亡赔偿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法定性、一次性、金额丰厚等特点。

下面将对工伤死亡赔偿明细进行详细说明。

工伤死亡赔偿明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丧葬费:工伤死亡赔偿的核心部分是丧葬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死者家属合理的丧葬费用。

丧葬费是根据死者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以及所在地区的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丧葬费的标准在一万元以上。

二、抚恤金:除了丧葬费之外,工伤死亡赔偿还包括抚恤金。

工伤死亡抚恤金是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通常为死者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支付给死者家属的一笔经济补偿。

抚恤金的标准是基于死者的工资水平以及抚养家属的数量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抚恤金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三、供养亲属费:除了丧葬费和抚恤金之外,工伤死亡赔偿还包括供养亲属费。

供养亲属费是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通常为死者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付给死者家属的一笔经济补偿。

供养亲属费主要用于补偿死者家属因死者去世而造成的生活困难,一般来说,供养亲属费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四、医疗费和丧葬费: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死者在事故发生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

医疗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死者在抢救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

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总的来说,工伤死亡赔偿明细包括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费、医疗费和丧葬费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工人的家属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工人的权益和家属的生活。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可以根据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是有一个标准的,遭受到工伤的员工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索取赔偿,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2018年标准表以及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吧。

一、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1、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 70% 天数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5、生活护理费: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50%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6、伤残补助金一级:g 24;二级:g 22;三级:g 20;四级:g 18;五级:g 16;六级:g 14;七级:g 12;八级:g 10;九级:g 8;十级:g 6①g指本人工资,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②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伤残津贴①一级:g 90%;二级:g 85%;三级:g 80%;四级:g 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补足差额。

2018年抚恤金标准表

2018年抚恤金标准表

2018年抚恤金标准表2018年抚恤金标准表。

一、抚恤金的概念和作用。

抚恤金是指国家对因公殉职、因公伤残和疾病致残、因公遭受严重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及其家属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抚恤金的发放是国家对因公殉职、因公伤残和疾病致残、因公遭受严重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及其家属的一种保障措施,是对他们的一种补偿和慰问。

二、2018年抚恤金标准表。

1. 因公殉职的抚恤金标准。

(1)城镇职工,按照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倍计发。

(2)农村居民,按照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倍计发。

2. 因公伤残和疾病致残的抚恤金标准。

(1)一级伤残,按照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倍计发。

(2)二级伤残,按照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倍计发。

(3)三级伤残,按照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计发。

(4)四级伤残,按照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倍计发。

(5)五级伤残,按照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倍计发。

3. 因公遭受严重伤害的抚恤金标准。

根据受伤情况和程度,由有关部门进行评定,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发放。

4. 因公患职业病的抚恤金标准。

根据患病情况和程度,由有关部门进行评定,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发放。

三、抚恤金的发放程序。

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应准备好相关的身份证明、医疗证明、事故证明等材料。

2. 申请流程,申请人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按要求进行相关的身体检查和评定。

3. 审批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抚恤金的审批和发放。

四、抚恤金的保障措施。

1. 抚恤金的发放应当及时、准确,确保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 对于因公殉职、因公伤残和疾病致残、因公遭受严重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及其家属,社会应给予关爱和帮助,帮助他们早日走出困境,重返社会。

3. 对于因公殉职、因公伤残和疾病致残、因公遭受严重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及其家属,社会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他们的关注和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2013-01-28 16:57:52)转载▼标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赔偿南京工伤律师南京工伤标准南京市工伤(亡)的职工及解除劳动关系因工致残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以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按50970元计算;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按77.1岁计算。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江苏苏州2011人均寿命约80.39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江苏省的规定:五级,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按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年龄等级20周岁以下20—30周岁30—40周岁40—50周岁50—55周岁55—60周岁五级36 30 24 18 12 6六级30 25 20 15 10 5七级24 20 16 12 8 4八级18 15 12 9 6 3九级12 10 8 6 4 2十级 6 5 4 3 2 13、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目前约3000元)。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4、工伤医疗期护理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出院伤残鉴定前恢复期护理费。

南京9级工伤赔偿标准

南京9级工伤赔偿标准

南京9级工伤赔偿标准
南京市实行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政策,对不同程度的工伤给予了适当的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的设立,旨在保护工人的权益,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和社会的一种约束和激励。

工伤赔偿标准一般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亡赔偿金等三个方面。

南京市的工伤赔偿标准相对较高,以下是南京市的9级工伤赔偿标准:
1. 医疗费:对于因工伤需要治疗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自付医疗费用的30%进行补偿。

若工伤发生后需要长期治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医疗费用的50%进行补偿,并按
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2. 伤残赔偿金:对因工伤导致残疾的职工,按照残疾程度分为9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赔偿标准。

根据南京市的标准,9级工伤的伤残赔偿金最低为2万元,最高为10万元。

具体
金额根据职工的工资等级、残疾程度等进行计算。

3. 一次性工亡赔偿金:对于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赔偿金。

南京市的标准为5万元至15万元
不等,具体金额根据职工的工资等级、家庭关系等进行计算。

除了上述三个方面的赔偿,南京市还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工伤和职业病进行了相应的赔偿和救济措施。

同时,对于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南京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了安
全生产监管和防范措施。

总的来说,南京市的工伤赔偿标准相对较高,能够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其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南京市也不断完善和更新工伤赔偿制度,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劳动关系变化的需要。

工伤赔偿标准不仅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动力和引导职工安全意识的方式。

工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亡赔偿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工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1. 国家级标准:
- 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雇主
应当支付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赔偿金。

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工亡职工的工龄、工资以及遗属的关系进行计算,一般来说,赔偿金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20倍。

- 美国:根据《美国劳工标准法》(FLSA)规定,雇主必须支付
工亡职工的遗属一笔经济赔偿金,数额通常是工亡职工过去一年的工资。

2. 行业标准:
- 中国: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工亡赔偿标准。

例如,在矿山行业,根据《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工工亡时,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赔偿金。

- 美国:根据行业不同,工亡赔偿标准也不同。

例如,在建筑
行业,根据所在州的劳动法规定,雇主可能需要支付工亡职工遗属的赔偿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

实际的工亡赔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计算。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相应的赔偿程序和筹资机制,具体细则会有所不同。

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了解。

南京工伤赔偿标准

南京工伤赔偿标准

南京⼯伤赔偿标准
我们知道对于⼯伤事件是谁都不想遇到的,但是事情既然已经发⽣了那么就要积极去处理的,那么对于⼯伤赔偿的话具体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南京⼯伤赔偿标准
南京⼯伤保险赔偿标准
1.⼀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的补⾜到2783元/⽉;
2.⼆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的补⾜到2628元/⽉;
3.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的补⾜到2474元/⽉;
4.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的补⾜到2319元/⽉。

5.五级⾄六级并已按⽉享受伤残津贴的⼯伤职⼯,由⽤⼈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增额的90%和85%进⾏调整。

⼆、相关法律规定
⼯伤保险条例
第三⼗三条职⼯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作接受⼯伤医疗的,在停⼯留薪期内,原⼯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付。

停⼯留薪期⼀般不超过12个⽉。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伤职⼯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伤职⼯在停⼯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伤医疗待遇。

⽣活不能⾃理的⼯伤职⼯在停⼯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伤赔偿的话按照⼯伤鉴定结果来进⾏赔偿的,法律上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工伤死亡赔付金明细

工伤死亡赔付金明细

工伤死亡赔付金明细工伤死亡赔付金是指根据工伤保险法规定,对因工伤导致职工死亡的家属或遗属予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工伤死亡赔付金的明细。

一、丧葬费丧葬费是指用于支付职工丧葬相关费用的一项补偿,包括办理的丧葬事宜的费用,如丧葬福利费、殡仪馆等相关费用。

丧葬费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一般在2万元至10万元之间。

二、孤儿抚养费孤儿抚养费是指用于抚养工伤死亡职工留下的未成年子女的费用,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方面的支出。

孤儿抚养费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一般在每个月给付一定金额直至子女成年。

三、配偶生活费配偶生活费是指用于维持工伤死亡职工配偶正常生活的费用,包括配偶的食品、衣着、住房等方面的支出。

配偶生活费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一般在每个月给付一定金额。

四、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如果工伤死亡的职工在事故中曾经发生过工伤致残,他的家属或遗属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而有所差异,一般会根据职工致残的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五、医疗费如果工伤事故导致工伤死亡职工在事故发生后仍然需要进行治疗,他的家属或遗属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补偿。

医疗费用的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而定,一般是在工伤保险基金的范围内报销。

六、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在工伤死亡职工生前的护理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力护理、物品护理等方面的支出。

护理费的标准根据实际护理费用而定,一般在工伤保险基金的范围内报销。

总之,工伤死亡赔付金的明细包括丧葬费、孤儿抚养费、配偶生活费、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医疗费和护理费等。

具体的赔付金额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享受这些赔付金时,家属或遗属需要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审核后即可获得相应的赔付金。

工伤死亡赔偿清单

工伤死亡赔偿清单

工伤死亡赔偿清单
工伤死亡赔偿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丧葬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工伤死亡的职工,应当支付丧葬费,用于进行丧葬仪式和后续的丧葬事宜。

丧葬费的金额为职工所在地丧葬费最低限额的三十倍。

二、丧失劳动能力支出
工伤死亡后,根据职工原来的工资水平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支付相应的丧失劳动能力抚恤金。

丧失劳动能力抚恤金支付期为职工死亡之日起,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支付。

三、供养亲属费用
对于由工伤死亡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供养亲属费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

供养亲属费用由参照职工原来工资水平和家庭的生活困难程度进行合理计算,并进行每月支付,直至供养对象的法定寿命终止或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发生变化。

四、其他费用
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会支付其他费用,如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事故的严重程度、损害的程度和损害后果的影响等进行合理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死亡赔偿清单的具体金额是根据职工原来的工资水平、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供养对象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的,并不是固定的数额。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计算,并确保赔偿金额的公正、合理、合法。

以上所述是一份关于工伤死亡赔偿清单的概述,具体金额和赔偿方式还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策规定。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该注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

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

【知识】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本文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大家介绍工伤1-10级的赔偿标准,第二部分着重分析工伤认定的实务要点。

工伤赔偿标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8年中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中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中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中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中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南京市伤残赔偿金标准

南京市伤残赔偿金标准

南京市伤残赔偿金标准
南京市伤残赔偿金标准主要根据伤残等级来判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2.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3.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4.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6.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7.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8.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9.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10.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另外,对于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对于不同伤残等级的津贴也有明确标准,例如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会补足到2783元/月。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性的标准,具体的金额可能会因个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如果涉及实际的赔偿问题,建议咨询相关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江苏省工伤10级赔偿

江苏省工伤10级赔偿

江苏省工伤10级赔偿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身体损害或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对于不同级别的工伤,江苏省执行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工伤:造成去世的,一次性赔偿金为死亡职工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年平均工资;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赔偿金为丧失劳动能力职工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年平均工资。

二级工伤:造成去世的,一次性赔偿金为死亡职工一年的平均工资;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赔偿金为丧失劳动能力职工一年的平均工资。

三级工伤:造成去世的,一次性赔偿金为死亡职工半年的平均工资;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赔偿金为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半年的平均工资。

四级工伤:造成去世或者丧失全部或者四肢的,一次性赔偿金为四级工伤赔偿金的60%或40%。

五级工伤:造成丧失相对或完全劳动能力的,一次性赔偿金为五级工伤赔偿金的60%。

六级工伤:造成丧失一项或多项劳动能力的,一次性赔偿金为六级工伤赔偿金的60%。

七级工伤:造成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一次性赔偿金为七级工伤赔偿金的60%。

八级工伤:造成轻微伤害的,一次性赔偿金为八级工伤赔偿金的60%。

九级工伤:仅造成轻微伤害的,一次性赔偿金为九级工伤赔偿金的60%。

十级工伤:造成程度较轻的伤害,不给予赔偿。

以上是江苏省对于不同级别工伤的赔偿标准。

根据具体情况,赔偿金额可能会有所调整,以上仅供参考。

请务必咨询专业机构或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准确的赔偿信息。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简介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简介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简介工伤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后分割情况:工亡赔偿金的分割是指工亡职工的亲属通过与工亡职工单位协商取得工亡赔偿金后,工亡职工的亲属之间对工亡赔偿金进行分配。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各部分的性质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支出,所以丧葬补助金无须在工亡职工亲属之间分配。

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月发给工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的生活补助金,所以,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也不存在分配的问题,但由于是工亡职工单位与工亡职工协商赔偿的结果,所以一次性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亲属以后不再要求,所以,对供养亲属抚恤金需要按规定计算出各自的份额,由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领取有明确的条件,所以,也不难确定各个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去年公众号推送的《工伤认定流程及最新赔偿标准(1-10级、工亡)》一文被大量读者转发收藏,现结合司法实践,在原文的基础上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供参考!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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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
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
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
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南京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1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南京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1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
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18年南京经济数据:
1、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8元
2、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037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598元
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07元
提醒:各地赔偿标准不一,如不能自行判断可以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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