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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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临时工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规范临时工(包括外协工与劳务派遣工)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甘肃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3.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职责划分
4.1人力资源部是临时工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负责用工部门临时工申请的审查和建议;
4.1.2负责对外联系劳务公司,并协助其管理临时工;
4.1.3负责监督、指导各用工部门使用、管理临时工;
4.1.4负责外部劳务费的总体控制和监控;
4.1.5负责临时工工资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
4.1.6负责对违反临时工管理规定的用工部门进行考核等工作。
4.2用工部门(班组)是临时工的直接管理者。
4.1.1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临时工的招聘、聘用、续聘;
4.1.2负责临时工考勤上报、劳保领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4.1.3负责临时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使临时工具备上岗要求;
4.1.4对临时工安全负责;
4.1.5负责临时工日常考核及辞退、退回等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临时工的范围和要求
5.1.1临时工使用范围为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使用期限为短期、
临时和季节性;
5.1.2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5.2临时工的使用程序
5.2.1用工部门根据需要,应首先填写《临时工申请表》;
5.2.2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查,并提出解决方案;
5.2.3公司领导审批;
5.2.4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临时工招聘事宜;
5.2.5招聘到的临时工,须经用工部门确认符合其用工要求,并有信用担保人,且具有承担相关责任的能力;
5.2.6用工部门对经确认符合要求的临时工,组织安全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上岗,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或退回;
5.3临时工安全管理
5.3.1临时工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对用工单位义务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首先由用工部门安排对其进行安全、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上岗后,用工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等特点,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外协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3.2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工,必须持有相关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等,方可上岗工作。
5.4临时工的待遇
5.4.1临时工的工资发放,由用工部门将考勤及考核结果报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造表,统一发放;
5.4.2临时工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国家、省、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以及所从事岗位的性质等进行核定;
5.4.3 临时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与发放。当聘用的临时工离开公司时劳动保护用品未满使用期限的,应当归还用工部门或者由用工部门核价卖给其使用人。
5.5临时工的考核
5.5.1临时工月度考核由用工部门(班组)直接进行考核;
5.5.2临时工如因病、事、伤等缺勤的,按日相应扣发其工资;
5.5.3临时工违反公司其他制度的视情况一次扣减当月工资20~80%,严重的应予以辞退或退回。
5.6临时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事件后,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制度执行。
5.7临时工的辞退、退回
5.7.1用工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生产、经营、后勤服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临时工岗位,因机构变动、生产经营任务调整等原因可以辞退或退回临时工;
5.7.2临时工人员不能胜任本岗位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度,如有盗窃、违法等现象的,应予以辞退或退回;
5.7.3临时工人员辞退或退回时,用工部门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附则
6.1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6.2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7.附临时工用工申请表
临时工用工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