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组建流程图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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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指导召开
业主大会筹备组首次
会议,明确组建工作。
发起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筹建业主大会的申请
组织召开会议
议事规则中应议定几项主要内容: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业主投票权数,业委会委员资格、人数及任期,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其他议事内容 将拟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程、业主投票数清册、推选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及议程等事项在物管区域内公告15天
筹备组应准备的工作:确认业主人数及面积、拟定议事规则、管理规
约、选举办法、业主大会议程,推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大会召
开的时间和地点,其他事项
物管区域达
到
成
立
条
件 街道办事处出具备案和印章刻制证明 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人员进行核定,并在物管区域内公告5天
将选举结果在物管区域内公告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产生筹备组人员(社区居委会代表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推选的业主代表3-7人)
30日内带相关资料到街道办事处备案
集体讨论的方式:召集人员,按议程进行
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每位业主(代表)送达议事规
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选举办法、候选人简历、议事
规则表决票、管理规约表决票、候选人选票、其他表决
事项,选举,收回表决票、选票,统计
(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流程。
业主委员会组建流程图
业主委员会组建流程图一、准备阶段1.提出书面申请。
如果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房屋主管部门做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时,20%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2.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报告或者要求之日起60日内,会同区房屋主管部门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3.公布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并有权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4.起草相关文件。
业主大会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履行相应职责,起草相关文件。
二、推荐阶段1.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
(1)筹备组发布公告《XX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公示7日)。
(2)筹备组应组织和发动居民群众按照业主委员会委员人选的资格和条件,采取社区“两委”推荐、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与业主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推荐提名工作。
2.确定初步候选人。
筹备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初审,报街道办事处审查,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发布《XX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考察报告》(公示七日)3.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筹备组通过广泛听取业主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在认真考察和综合分析、比较基础上,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集体研究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发布《XX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表》。
三、推荐阶段1.公布业主大会各项会议文件。
筹备组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有关会议文件(公示十五日)2.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3.公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果。
业主大会召开完后,发布《XX小区业主委员会投票(选举)结果公示》(公示七日),同时将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予以公示。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1 条件具备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否则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整改。
2.经10%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申请。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村民)委员会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书面公告。
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二)拟定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三)确认业主身份、业主投票权数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四)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五)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筹备组工作经费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经费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三)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并监督实施;(五)制定、修改共有部分管理、使用、经营等方面的规程;(六)法律、法规或者议事规则确定由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维护业主共同权益;(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图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成立条件: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成立流程:一、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二、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三、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四、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
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七、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图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程序成立条件: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到达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到达百分之三十缺乏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成立流程:一、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立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立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二、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与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三、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四、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
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与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与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七、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成立操作流程教材(PPT 34页)
附件7:业主大会选举办法
第三章 委 员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由 4 人组成,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1 人,委员 3 人,另设候补委 员 1 人。 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不符合前述候选人有关条件的; (二)、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三)、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四)、从事该区域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 (五)、违反物业管理法规、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会章程、决议、无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三、根据选票统计结果,以得票高低(以投票权计算,下同)顺序按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规定人数选出
业主代表自荐,产生本次业主委员会提名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应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简历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提交筹备小组,由筹备小组将候 选人简历向业主公布。
附件7:业主大会选举办法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区域内业主(以产权证明为准);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五)、未发生其他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四、本届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不得少于 4 人。 五、本次选举为记名投票,投票人必须在选票上填写自己拥有的物业和代表的投票权并签名(盖章)。
委员候选人名单。
七、作业流程图
流程二(召开业主大会)
由筹备组组长 主持会议
筹备组成员宣读 筹备组工作报告
业主代表宣读业 主大会选举办法
投票表决
首次业委会委员会议 推选产生业委会主任、 副主任及公布名单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流程
4、拟订管理规约草案 6、确定会议表决规则 8、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召开业主大会
1、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表决管理规约 3、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向房产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备案
1、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同意 2、房产局发出备案回执
业主委员会的告知与公告
业主委员会收到备案回执后,1、告知物业企业 2、向全体业主公告
业主大会成立流程图
业主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1、区域内20%以上业主联名提出书面要求;
2、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区域建筑面积50%以上的,业主提出书面要求;
乡镇政府会同房产局指导、协助业主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开展筹备工作
1、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
2、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及其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3、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5、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7、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9、制定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一、关系示意图二、业委会成立程序流程图业主街道办事处召开业主大会 (名单公示)业主委员会成立三、人员资格1、业主:a、依法取得物权登记;b、基于继承、遗赠、建造及有效法律文书获得;c、合法占有并未办理登记。
2、筹备组:首次成立,筹备组人员由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居委会代表及业主组成。
3、业主委员会委员:a、有民事行为能力;b、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c、有组织能力及工作时间。
四、各项工作职责1、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2、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3、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及工作PPT课件
金地澜菲溪岸小区成立业委会工作的相关要点
汇报人:梁爽
1
目录
CONTENTS
PART 01 业委会成立流程 PART 02 业委会改选流程 PART 03 附录
2
01
业委会成立流程
3
• 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向所在的街道 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
• 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 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筹备工作
选举
登记业主委员会
核准批复
• 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批复意见, 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改 选小组
• 根据公布的议程召开业主大会 •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公示选举结果
• 区或县级市房地 产行政部门审核 批复。
• 业主委员会刻制 公章并备案。
16
03
附录
17
18
THANKS
19
9
会议前的准备 • 业主大会会议签到; • 业主大会会议纪要; • 业主大会选举与表决统计情况汇总表; •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表决、选举结果等事项的公告(样张)。
会议议程 • 确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人选; • 公开开启投票箱,按照顺序监票、唱票、计票; • 公开统计汇总《表决票》、《选票》投票表决选举结果。
5
街道办事处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在30日内会同房管办事处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 理区域内公告。 • 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o 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核实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 o 公布《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由街道和区城建局加盖公章)公告期限7天; o 公布《组建首次业主大会有关事项的公告》(社区盖章); o 公布《业主大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产生方式的公告》(社区盖章)。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精)
柏林河畔业委会进度表第一阶段:筹备组的组建•已交付面积(套数达到总面积(套数的50%以上或首套交付满2年且已交付套数达到总数20%以上•以上任一条件满足即可•筹备组成员:通过业主推荐或自荐•申报材料:已交付部分10%以上业主联名签字•将申报材料递交至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5日内批复并委派代表任筹备组组长第二阶段:召开业主大会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向物业、开发商取得小区相关资料,包含“物业管理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等数项资料文件•对资料进行分类统计,包括确认业主身份、业主投票权数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等信息•拟定《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大会议事文件草案•对上述文件进行公示至少15天,广泛征集业主意见并按反馈意见对相关文件进行调整修改•商定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形式等•公示至少15天•采用公示、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业主•对实在无法到会的分发授权委托书,采用委托授权等方式行使业主权利第三阶段:业主大会召开•全体业主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审议表决•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通过业主自荐、推荐、筹备组举荐等•大会选举业委会正式委员,由委员选举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大会召开后3天内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业委会委员选举产生30日内,向政府递交备案材料。
凭备案证明刻章运作制作宣传栏要求:材料要求:防水,张贴后牢固1、大致流程如上,图样可随意调整,力求美观简要、一目了然。
2、宣传栏底色及外框自由设计,须与另一个《业委会和业主职责》的宣传栏一致。
3、整个外框尺寸应参考现后门房号张贴栏的尺寸,尽量做到一致,色系也应尽量一致。
前门公告栏的尺寸、色调及图案自由发挥,稳重清晰是前提。
4、本文件内的流程,每个流程后面应预留位置,方便日后更新,内容为“已完成”“进行中”,每一样12张,为粘贴式的,大小应和前面流程图标基本一样,形状可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