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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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管理,保证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在聘用护理人员过程中的管理。

三、聘用程序1.招聘需求确定:医疗机构根据护理工作的实际需求,确定要聘用的护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要求。

2.聘用计划公布:医疗机构在媒体上公布相关职位的招聘计划,告知有意向应聘的人员。

3.招聘宣传:医疗机构将招聘信息发布在医院网站、招聘网站等渠道,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投递简历。

4.笔试面试:通过简历筛选,选拔合适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评估其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

5.体检合格:通过笔试面试后,医疗机构要求被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护理工作的要求。

6.聘用公示:医疗机构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名单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签订劳动合同:医疗机构与被聘用人员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并明确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事项。

8.岗前培训:医疗机构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对护理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四、聘用条件1.具有相应护理专业学历或医学背景,并持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职业行为规范;3.体格健康,没有影响护理工作的疾病或残疾;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5.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有效与患者和其他医护人员进行交流;6.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护理操作。

五、聘用期限与绩效考核1.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根据工作情况表现良好的,可以续聘;2.医疗机构对护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六、聘用薪酬1.医疗机构根据人员的学历、资历、经验和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2.医疗机构对不同护理人员分类分档,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职业发展所需,逐步提高薪酬待遇。

七、违纪惩罚与解聘1.护理人员在工作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医疗机构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低评级等纪律处分措施;2.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现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

医院临时工聘用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工聘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临时工的聘用和管理,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效率,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的各类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技、护、工、勤等岗位。

三、招聘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临时工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招聘信息,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2. 因需招聘原则:根据医院工作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招聘数量和岗位。

3. 优先聘用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1. 用人部门提出招聘需求,填写《医院临时工招聘申请表》。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方案,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3. 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开展招聘活动。

4.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环节。

5. 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应聘人员签订《医院临时工聘用合同》。

五、聘用合同1. 临时工聘用合同期限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为1-3年。

2. 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合同解除条件等。

3. 临时工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人力资源部门和临时工各执一份。

六、待遇及福利1. 临时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

2. 临时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七、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招聘、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2. 用人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考核等工作。

3. 临时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服从工作安排。

八、合同解除1. 临时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 医院因工作需要解除临时工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临时工。

3. 临时工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马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五马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五马镇卫生院临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完善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证临聘用人员利益,维护医院稳定,推进医院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岗位工资制,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临聘用人员,是指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编制以外,由医院经报请仁怀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聘用的各类人员。

三、医院聘用人员管理突出以人为本,本着体现尊重人、关心人、使用人的原则,力求通过强化聘用人员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形成稳定的医院人才队伍。

第二章行政管理四、院务会负责对全院聘用人员的总体管理。

医院办公室应参照在职职工管理体制,根据医院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对科室内聘用人员实施管理。

五、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院务会应负责:1.审核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2.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3.制定并落实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及有关待遇。

4.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5.协助财务科办理聘用人员社会保险。

6.委托办理聘用人员人事代理及档案转递。

7.牵头组织针对聘用人员的思想教育、岗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工作。

第三章聘用的程序和方法八、用人科室根据专业需求,提出聘用人员申请,并报经院长批准。

九、院务会负责组织推荐或公开招聘工作,并会同办公室和用人科室对被推荐人员或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填写《编外人员聘用审批表》报院长签字同意,由用人科室安排工作并登记考勤。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试用科室,进行岗前试用和培训;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各科室安排试用期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坚持谁使用谁试用的原则。

十、试用期内只发岗位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撰写试用期工作总结,使用科室写出试用期鉴定,办公室汇总并报院长确定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每三年为一聘期。

聘用人员其试用期记入院龄。

第四章聘用人员的条件十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聘用人员义务,身体健康(经本院体检合格)。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士队伍的建设,规范护士的聘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士的聘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第三条护士聘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士管理制度,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为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五条护士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护理专业学历;(四)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五)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聘用护士,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聘用护士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护理专业知识、护理操作技能、急救技能、医院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聘用护士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劳动纪律等。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护士在医疗机构内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医嘱,正确执行各项护理操作;(二)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三)参与病人的抢救工作;(四)协助病人进行日常生活照料;(五)参与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六)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秩序。

第十条护士应当尊重病人,关心病人,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四章晋升与培训第十一条护士晋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晋升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鼓励护士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活动。

第十三条护士应当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护士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护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机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医嘱,造成病人损害的;(二)泄露病人隐私的;(三)发生护理差错,不及时报告的;(四)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对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需要对医院临时招聘的人员做好必要的管理!下面就随爱汇网店铺一起来了解下吧!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为提高医院护理人员整体素质,解决护理人员严重短缺问题,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选拔聘用优秀护士补充到护理队伍中,为保证护理队伍稳定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聘用护士的管理,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一、聘用条件1、经国家正规高考考取的护理院校并取得护理大专以上毕业文凭,特别优秀者根据个人情况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中专。

2、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3、原则上在我院从事护士工作满1个月。

4、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品行端正。

5、热爱护理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及协助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临床护理服务技能,遵守护士执业道德规范。

6、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聘用协议。

二、聘用办法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提出补充聘用护士申请,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考核成绩合格,同时体检合格者,经院长批准后,由所聘用医院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书。

三、聘用护士管理办法1、护理部和用人科室对聘用护士按正式护士管理,党、团员关系转入所在医院党、团支部。

2、建立聘用护士个人技术档案,对聘用护士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劳动态度及思想意识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3、对聘用护士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化爱岗敬业精神,树立主人翁意识,教导其自尊、自强、积极进取。

4、聘用护士上岗前要参加岗前培训;上岗后要参加院、内、外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学术交流、业务学习、查房及考核。

5、医院与聘用护士签定为期二年的协议(暂定),期满考试合格者如工作需要可续签协议。

6、科室辞退聘用护士须提出书面解聘申请,说明理由,经由护理部核实同意后,被解聘护士到所在医院院办公室办理解聘手续。

7、聘用护士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并持科室护士长同意签字的解聘申请报告,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四、聘用护士待遇1、工资及奖金(1)试用期一个月,初级职称人员试用期工资1500元(暂定)。

(2)初级职称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月基本工资标准1500元,每人每月另加养老及失业补助300元(暂定)。

医院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度

医院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聘人员,包括医、药、护、技、工及其他类别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临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执业资格者优先;3. 身体健康,符合医院岗位要求;4. 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5. 与其他单位无劳务纠纷。

第三章考核及管理办法第五条临聘人员聘用前需经过面试、技术考核,考核合格者进行试工,试工期为1个月。

第六条试工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聘期1年。

协议期满后,个人进行自我鉴定,所在科室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材料,再根据工作表现提出聘任或续聘意见。

第七条是否续聘以及续聘期限根据工作需要、本人表现等确定。

第四章相关待遇第八条临聘人员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加班费、夜班费等。

1. 试工期月工资为双方约定的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的80%;2. 试工期满后,具备执业资格者,享受约定月基本工资以及相关待遇。

第五章请假制度第九条临聘人员请假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及病历;2. 事假:无特殊情况,一次请假不得超过7天;3. 婚假:3天;4. 丧假:3天;5. 休假者应按照审批程序于休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是指医院因工作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临时聘用的,不占用正式编制的人员。

二、招聘与使用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医院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 内部推荐: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 社会招聘:通过医院官网、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五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技术岗位:如医技、护理、药剂等。

2. 行政管理岗位:如办公室、财务、人事等。

3. 后勤保障岗位:如保安、保洁、食堂等。

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的使用期限一般为1-3年,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三、考核与待遇第七条临时聘用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参加岗位培训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待遇参照医院同类岗位正式聘用人员执行,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四、解聘与离职第九条临时聘用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1.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2. 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

3. 涉嫌违法犯罪的。

4. 因医院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同意调整的。

第十条临时聘用人员因以下原因提出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1.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

2. 因家庭原因需要离职的。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临时护士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临时聘用护士的管理工作。

三、招聘与解聘1. 招聘标准:临时护士应具备相关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经过医院的面试和岗前培训。

2. 招聘程序:医院负责人根据临时护士的需求确定招聘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接收简历,并安排面试和岗前培训。

3. 解聘程序:如果临时护士的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违纪行为,医院可根据情况进行解聘处理,并在人力资源档案中做好记录。

四、培训和考核1. 岗前培训:新招聘的临时护士应参加医院的岗前培训,包括医院的规章制度、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职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临时护士进行在职培训,提高其护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3. 考核制度:医院应建立临时护士的考核机制,定期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其工作表现,确定奖惩措施。

五、工作安排与管理1. 工作安排:医院根据护理需求,合理安排临时护士的工作时间和岗位,确保医院的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2. 工作管理:临时护士应服从医院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3. 岗位轮换:医院可根据需要对临时护士进行岗位轮换,提高其全面护理能力。

六、工资与福利1. 工资待遇:临时护士的工资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适当调整。

2. 福利保障:临时护士应享受医院提供的相关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七、纪律和处罚1. 纪律规定:临时护士应遵守医院的纪律规定,服从管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

2. 处罚措施:对于临时护士的违纪行为,医院可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解聘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本医院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护士员工严格遵守,做好护理工作,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马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五马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五马镇卫生院临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完善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证临聘用人员利益,维护医院稳定,推进医院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岗位工资制,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临聘用人员,是指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编制以外,由医院经报请仁怀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聘用的各类人员。

三、医院聘用人员管理突出以人为本,本着体现尊重人、关心人、使用人的原则,力求通过强化聘用人员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形成稳定的医院人才队伍。

第二章行政管理四、院务会负责对全院聘用人员的总体管理。

医院办公室应参照在职职工管理体制,根据医院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对科室内聘用人员实施管理。

五、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院务会应负责:1.审核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2.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3.制定并落实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及有关待遇。

4.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5.协助财务科办理聘用人员社会保险。

6.委托办理聘用人员人事代理及档案转递。

7.牵头组织针对聘用人员的思想教育、岗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工作。

第三章聘用的程序和方法八、用人科室根据专业需求,提出聘用人员申请,并报经院长批准。

九、院务会负责组织推荐或公开招聘工作,并会同办公室和用人科室对被推荐人员或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填写《编外人员聘用审批表》报院长签字同意,由用人科室安排工作并登记考勤。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试用科室,进行岗前试用和培训;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各科室安排试用期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坚持谁使用谁试用的原则。

十、试用期内只发岗位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撰写试用期工作总结,使用科室写出试用期鉴定,办公室汇总并报院长确定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每三年为一聘期。

聘用人员其试用期记入院龄。

第四章聘用人员的条件十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聘用人员义务,身体健康(经本院体检合格)。

岳源乡卫生院雇用临时工管理办法

岳源乡卫生院雇用临时工管理办法

岳源乡卫生院雇用临时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规范临时工管理制度,提高临时工队伍素质,利于卫生院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临时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卫生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文所指的临时工,包括卫生院内不纳入正式职工编制的临时工作人员。

第二条使用临时工必须依据本处、室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各单位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单位临时工。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三条临时工工资纳入职工工资基金管理。

第四条院委会是卫生院临时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卫生院临时工用工的计划、调配、用工形式、工资审批等人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院使用行政经费列支工资的临时工名额;向上级劳动部门申报学院临时工用工计划;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临时工管理制度;制定、调整、审批临时工工资标准;组织临时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管理卫生院临时工基本资料,审核临时工的上岗资格:审查、监督使用卫生院行政经费列支工资以外用临时工的用工制度。

第六条用工单位负责:审查、选招临时工,具体安排临时工的工作。

按时向人力资源处报告临时工增减情况,负责对临时工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考核、出勤情况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三章招收、使用、流动第七条招用临时工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聘用的临时工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及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3、年满18周岁,男的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女的年龄应不超过50周岁;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第九条卫生院实行临时工“持证上岗”制度,即不论任何单位或用何种经费聘用的临时工,都必须在上岗前先到卫生院院委会办理临时工用工审批手续和《临时工工作证》(也称“上岗证”,下同)方能开始工作。

临时聘用护士

临时聘用护士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为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职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一、临时聘用人员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3、具有一定的学习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5、身体健康,年龄三十岁以下。

二、薪酬及相关待遇1、新聘用临时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生活费300元,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办理聘用合同及相关手续。

2、基础工资待遇:本科500元/月,专科400元/月,中专350元/月,具备岗位执业证书者,增加50元,依据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人员,满一年增加30元,最高工资医疗人员600元,护理人员550元,其他岗位人员500元。

3、绩效工资:聘用后一年内无绩效工资。

有执业要求的岗位,满一年后,临床护理具有执业证书人员0.5,以后满一年增加0.1,最高1.0,。

不具备执业要求者,无绩效工资。

无执业要求的技术岗位及行政后勤岗位人员0.4,满一年增加0.1,最高0.8.其他待遇:享受医院正式人员政治待遇、生活福利待遇。

医院负责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负责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缴纳。

政策许可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三、奖惩规定1、对年度综合评选优秀的聘用人员(10%以上),业务考试、技术操作优秀者;可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

2、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与病人或家属发生冲突、与职工之间打架或骂架,酗酒滋事、触犯法律等;全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旷工超过十天;被医院通报三次以上者;出现重大医疗纠纷者;导致医院设备、公务损坏者。

四、其他事宜1、医院临时人员由医院统一设置编制、统一聘用、统一管理。

各科室私自使用的临时人员,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可优先使用。

今后擅自使用临时人员,给予科主任或护士长1000元的经济处罚。

临聘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临聘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临聘护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聘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临聘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和领导。

第四条临聘护理人员的聘用、培训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聘护理人员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培养专业护理人员。

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临聘护理人员的入职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聘护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对临聘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聘护理人员的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或者违反规定的护理人员进行奖励或者处罚。

第二章临聘护理人员的聘用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护理工作量和临时需求确定临聘护理人员的数量和聘用时限。

第十条医院应当根据临聘护理人员的数量和特长要求,拟定临聘护理人员的招聘计划。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采取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临聘护理人员的招聘,择优录用专业素质高、工作态度好的护理人员。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向临聘护理人员出具聘用合同,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临聘护理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符合健康标准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临聘护理人员的培训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聘护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临聘护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对临聘护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临床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临聘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

第四章临聘护理人员的考核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临聘护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态度、专业技能、服务质量等方面,考核标准应当客观公正。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护理人员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异的护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奖励和提拔机会。

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护理质量,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团队,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规定,以规范护理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各项工作。

以下是一套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规定,旨在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1.护理人员的招聘:1.1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聘护理人员,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公正。

1.2对招聘人员进行全面的选拔,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1.3对于有专业背景和经验的护理人员,优先录用,并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

2.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2.1对新入职的护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职业道德和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2.2对现职护理人员进行定期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其与医学进展同步。

2.3鼓励护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交流、研讨会和培训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

3.护理人员的考核评价:3.1建立合理的护理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包括定期考核、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等。

3.2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态度、卫生习惯、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3.3考核结果用于绩效评定和奖惩决策,对业绩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4.护理人员的激励机制:4.1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护理人员的职称、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确定薪资水平。

4.2鼓励护理人员参与科研、学术活动,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学术成果的奖励机制。

4.3对于职业道德行为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良好的职业榜样。

5.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5.1护理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恪守职业操守和护理伦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5.2护理人员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关心患者的身心健康,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关爱和支持。

5.3护理人员应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不断追求创新和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和激励等管理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医院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规范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和离职等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人员的招聘、录用、管理和离职等工作,依照《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量化认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管理和离职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医院护理人员的聘用应当依法合规,服务于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贡献,同时保证护理人员的基本劳动权益。

第二章招聘工作第四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因素制定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并公开发布。

第六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报名、简历筛选、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综合考核确定人选。

第七条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应当确保招聘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得包括任何违法或不合规的环节。

第三章录用工作第八条医院护理人员的录用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进行,经过严格考察和确认,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尽可能予以平等机会,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歧视。

第十条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根据录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其工作岗位,并在录用合同中明确写入。

第十一条医院护理人员录用应当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认证合格后才能担任岗位。

第四章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医院护理人员的管理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养和教育,提高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科学化发展体系。

第十三条医院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并对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应当规范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考勤,确保工作量和工作质量。

(完整word版)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

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一、聘用条件1、年满20周岁(岗位需要除外),必须经过三年以上正规培训取得护理专业毕业证书;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1。

0以上;3、政治思想好,素质好,品德端正,举止文雅,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善良、耐心。

4、有较强的理解、记忆能力,好学上进,技能优秀.5、已经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者优先.二、管理办法1、建立聘用护士档案管理对聘用护士的技术档案进行管理,包括聘用护士的一般资料、学历变化、继续教育情况、论文发表、每年绩效考核、奖惩情况等,护理部有详细记录。

2、进行岗前培训除了定期参加医院护理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学习外,科室利用晨会、下午下班时间反复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护士职责、礼仪、职业道德规范、接受爱岗敬业教育等,将观念从“使用”转变为“使用与培养相结合",培养招聘护士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激发她们热爱护理专业,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3、护理部和科室严格管理,具体措施有:(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等核心制度;(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严格执行传、帮、带,虚心向老同志学习;(3)加强技术操作培训和考核;(4)加强医护配合和护理工作的灵活性,积极参加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5)积极参与护理质量控制(6)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4、不断提高聘用护士的素质(1)职业道德和形象的建设:聘用护士上岗后,个人行为就表整个医院护理人员的职业形象,因此要以各种护理规范为准则规范招聘护士的行为.(2)继续教育:聘用护士是一支年轻的护理队伍,操作能力、观察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因此要加强聘用护士上岗后的继续教育.(3)实施以人为本的护理管理:对待聘用护士和在编人员要一视同仁,力争做到人尽其用。

(4)团结互助,合理排班:采取编内编外护理人员参插排班,充分发挥新老护士结合的作用。

5、聘用护士岗位技术能力和要求同我院护士的技术能力和要求.6、聘任护士享受本院在编护士同样的婚假、产假,产假期满回医院重新培训后,安排工作.7、聘用护士薪酬的规定:1)聘用护士与本院护士一样,接受科室的绩效考核.2))在我院临床工作一年之内,尚未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的护士,不能独立值班,职能在科室做辅助护士,工资定为每月800元。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5篇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5篇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5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以下简称“临时护士”)的管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医院签订临时护士合同的护士。

第二章岗位职责与工作时间一、岗位职责临时护士在合同期间,应按照医院的要求,履行以下岗位职责:1. 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协助完成病房的日常护理工作。

2. 负责病人的生活护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有效。

4. 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

5. 做好病人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二、工作时间临时护士的工作时间根据医院的具体安排而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正常工作日:按照医院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工作。

2. 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可能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进行加班。

3. 夜班:根据医院的夜班安排,负责夜间的护理工作。

4. 休班:根据工作安排,享有相应的休息时间。

第三章薪酬待遇与社保福利一、薪酬待遇临时护士的薪酬待遇根据医院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而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工资:根据护士的资历、能力和岗位确定基本工资。

2. 绩效工资: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工作效率和病人满意度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

3. 加班费:对于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医院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4. 夜班费:对于夜班工作,医院应支付相应的夜班费。

5. 其他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医院的具体规定而定。

二、社保福利临时护士在合同期间,应享受以下社保福利:1. 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 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 生育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临聘医护人员管理制度

临聘医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临聘医护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聘医护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等。

三、岗位职责1.临聘医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医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负责诊疗、开具处方、参与手术等工作。

3.护士应具备相应的护理资格,负责患者的护理、治疗、观察等工作。

4.药剂师应具备相应的药剂资格,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

四、招聘与培训1.招聘(1)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2.培训(1)新入职的临聘医护人员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

(2)医院应定期对临聘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五、日常管理1.工作纪律(1)临聘医护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3)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2.医德医风(1)临聘医护人员应尊重患者,关心患者,维护患者权益。

(2)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3)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业务水平(1)临聘医护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技能。

(2)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培训等活动。

六、考核与奖惩1.考核(1)医院对临聘医护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2)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2.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临聘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临聘医护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临聘医护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临聘医护人员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院整体形象。

医院临时护士招聘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护士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时护士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招聘的临时护士,包括招聘程序、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考核与培训等。

第三条临时护士的招聘、管理、考核和培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程序第四条临时护士招聘工作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并在医院内部公告。

第六条应聘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4.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本科及以上学历);5. 身高要求:女性160cm及以上,男性170cm及以上;6. 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第七条招聘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等;2. 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3. 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4. 进行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5.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结合应聘者实际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6.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

第三章任职资格第八条临时护士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2.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 熟悉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护理工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九条临时护士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2. 参与病房护理工作,协助医生完成患者诊疗任务;3. 对患者进行生活照料、病情观察和健康指导;4. 参与科室护理业务学习和培训;5. 完成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章考核与培训第十条临时护士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

第十一条医院对临时护士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护理技能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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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
一、聘用条件
1、年满20周岁(岗位需要除外),必须经过三年以上正规培训取得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
3、政治思想好,素质好,品德端正,举止文雅,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善良、耐心。

4、有较强的理解、记忆能力,好学上进,技能优秀。

5、已经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者优先。

二、管理办法
1、建立聘用护士档案管理
对聘用护士的技术档案进行管理,包括聘用护士的一般资料、学历变化、继续教育情况、论文发表、每年绩效考核、奖惩情况等,护理部有详细记录。

2、进行岗前培训
除了定期参加医院护理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学习外,科室利用晨会、下午下班时间反复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护士职责、礼仪、职业道德规范、接受爱岗敬业教育等,将观念从“使用”转变为“使用与培养相结合”,培养招聘护士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激发她们热爱护理专业,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3、护理部和科室严格管理,具体措施有: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等核心制度;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严格执行传、帮、带,虚心向老同志学习;
(3)加强技术操作培训和考核;
(4)加强医护配合和护理工作的灵活性,积极参加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5)积极参与护理质量控制
(6)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4、不断提高聘用护士的素质
(1)职业道德和形象的建设:聘用护士上岗后,个人行为就表整个医院护理人员的职业形象,因此要以各种护理规范为准则规范招聘护士的行为。

(2)继续教育:聘用护士是一支年轻的护理队伍,操作能力、观察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因此要加强聘用护士上岗后的继续教育。

(3)实施以人为本的护理管理:对待聘用护士和在编人员要一视同仁,力争做到人尽其用。

(4)团结互助,合理排班:采取编内编外护理人员参插排班,充分发挥新老护士结合的作用。

5、聘用护士岗位技术能力和要求
同我院护士的技术能力和要求。

6、聘任护士享受本院在编护士同样的婚假、产假,产假期满回医院重新培训后,安排工作。

7、聘用护士薪酬的规定:
1)聘用护士与本院护士一样,接受科室的绩效考核。

2))在我院临床工作一年之内,尚未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的护士,不能独立值班,职能在科室做辅助护士,工资定为每月800元。

3))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的护士,能独立值班,圆满完成护理工作,享受本院在编护士同样的绩效工资。

4)科室对护士工资实行二次分配,建立基于护理工作量、质量、患者满意度、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的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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