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归纳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技术贸易

名词解释

1.专利权 是指一国或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机构,根据发明人(设计人)就其发明创造所提出的专利申请,经审查认为其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授予发明人或者其专利受让人在一定的年限内对其发明成果享有专有权或独占权。

2.国内优先权 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3.国际优先权 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4.知识产权 是无形财产的私有权,是自然人或法人在生产活动、科学研究、文学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而获得的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5.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在许可贸易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内,被许可方对许可证协议下的许可标的享有独占使用、制造、进口和销售等权力;许可方不得在该时间、该地区享受这些权力,也不得把该项标的转让给合同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

6.排他许可 排他许可是指在许可贸易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内,被许可方有权利用许可标的从事使用、制造、进口、和销售等活动;许可方可以保留这些权力,但许可方不得将这项技术转让给合同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排他许可是授权范围仅次于独占许可的一种许可。

7.后发优势 就是由后发国地位所致的特殊益处,这种益处既不是先进国家所能拥有的,也不是后发国通过自身努力创造的,而完全是与其经济的相对落后性共生的,是来自落后本身的优势。

8.提成支付 是指国际技术贸易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由技术受方根据去

使用所引进技术后的经济效益按照一定比例,提成技术使用费支付给技术供方,并没有确定一个固定的技术使用费金额。

提成支付有利于技术受方,不利于技术供方

9.总算支付 是指国际技术贸易双方经谈判商议后,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固定的技术转让使用费的金额,由技术受方在合同签订或生效后的一定时间付清。

一次总算付清 一次总算分期付清(里程碑式支付方式)

10.《巴黎公约》 是关于工业产权的公约中缔结最早、影响最大、成员国最多的一项国际公约。使其调整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原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方面。

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11.利润分享原则 又称利润分成原则、LSLP原则-- 技术使用费是技术受方使用该技术所获利润的一定份额,是技术供方享受的技术受方利润的一部分。也称为供方分成率。

1. 平行进口 又称灰色市场进口,是指一项知识产权在两个国家同时

受到法律保护,一国进口商未经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从另一国知识产权所有人手中进口并销售受该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商品。

2. 限制性商业做法(惯例) 是指凡是通过滥用或者谋取滥用市场力

量的支配地位,限制进入市场或者以其他方式不正当的限制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或者通过企业之间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以及其他安排造成同一影响的一切行为。

简答题

一、知识产权的特点

1、无形性

2、专有性

3、时间性

4、地域性

5、可复制性

6、双重性

二、与贸易有关的TRIPS协议当中对于知识产权的规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1)版权及相关权利

(2)商标权

(3)地理标识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批露信息专有权(即商业秘密权)

(8)与控制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有关的权利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对冒牌货贸易的协定》

(1)工业产权

(2)版权

(3)独立保护

(4)商业秘密

三、巴黎公约中知识产权范围的规定

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方面。

四、技术价格的特点

1、构成技术价格的生产成本可以得到多次补偿

2、技术的价格与其研究成本不成正比关系

3、技术的价格主要取决于技术的使用价值

4、垄断性

5、技术价格不确定

五、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权利

(1)独占实施权

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2)转让权

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3)许可实施权

订立书面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备案

(4)标记权

(5)请求保护权

(6)放弃权

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7)质押权

2、义务

(1)缴纳年费的义务

(2)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义务

(3)实施其专利的义务

六、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1)专有权(2)许可权和禁止权(3)转让权(4)请求保护权。

义务:(1)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2)标明注册商标的标记(3)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七、计算机软件采用版权保护的利弊

优点

(1)版权产生比专利权产生容易,更适应软件的发展速度

(2)通过版权保护,容易实现软件的国际保护

(3)版权法对软件权利人利益提供的保护时间更长

缺点

(1)对软件版权的确认只强调其独创性而不强调其新颖性,因此对侵权的认定非常困难

(2)版权的确认不需要审查,所以软件以目标程序进入流通领域后,是处于保密状态,不利于公众对软件的研究和社会科技的发展

八、对计算机软件实施专利保护的利弊

1、优越性

(1)赋予专利所有人获得大量资金回报的可能性

(2)提高研发效率,节省成本

(3)专利保护期限较短,更适合软件发展要求

2、弊端

(1)获得软件专利比较困难

(2)由于专利审查的复杂性,专利审查时间较长,而且费用较高(3)软件创新的审查标准尚不确定

九、专有技术的作用及其存在原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