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章程(草案)
助学基金会章程
助学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匡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社会教育水平,特设立本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名称为“助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扶助贫困学生,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资助贫困学生的学费、书籍费、生活费等,开展助学活动,组织教育培训,开展教育研究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捐赠、赞助、投资收益等。
第六条基金会的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
第二章理事会第七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第八条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董事长由基金会发起人担任,副董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和批准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决定理事会的组成和职责等。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决议以过半数成员的允许为有效。
第三章监事会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工作运行情况。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职责包括:审查和监督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和评估基金会的工作效果,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基金会的遵守法律法规等。
第十四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决议以过半数成员的允许为有效。
第四章秘书处第十五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运营机构,负责基金会的具体工作和管理。
第十六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七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和协调基金会的各项工作,管理基金会的资金和资源,撰写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等。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基金会的资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基金会章程
基金会章程第一条:为了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依法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是依法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以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为己任,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推动社会进步为目标,以创造美好未来为愿景。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捐赠、遗赠、基金会自身收益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本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
第六条:理事会为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等组成。
第七条:秘书处为本基金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人员等组成。
第八条:本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督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运营情况。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九条: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以下方面:(一)资助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二)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医疗环境;(三)支持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传承和创新;(四)支持环保事业,促进可持续发展;(五)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关注弱势群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六)支持科技创新事业,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本基金会的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十一条: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应当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十三条:本基金会的章程修改应当经过理事会的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的同意,报经监事会审议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基金会解散应当经过理事会的决定,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的同意,报经监事会同意后,依法进行清算,将剩余财产用于公益事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基金会的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的章程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基金会章程
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名称本基金会名称为XXX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性质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慈善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成立。
基金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从事慈善公益活动等合法权益。
第三条:基金会宗旨本基金会的宗旨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开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进步和谐。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关,由有志于慈善事业的公民组成。
理事会的成员来自社会各界,包括慈善家、企业家、专业人士等。
2.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本章程、决定基金会的发展方向和策略、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等。
3. 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和换届办法,以及理事会的日常运行管理等事宜,另行制定有关规定。
第五条:理事长1. 落实本基金会的决策和事务管理,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
2. 理事长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签署和批准基金会的重要文件、协助组织和管理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等。
第六条:秘书处1. 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管理等事务。
2. 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管理。
第三章:基金会活动第七条:基金会活动范围基金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贫困帮扶:开展贫困地区的资助和援助工作,改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条件。
2. 教育支持:资助和援助优秀学生、教育机构和教育项目,提高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和利用。
3. 环境保护: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推动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项目。
4. 文化传承:资助和扶持文化艺术事业,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
5. 社会福利:为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提供援助和关爱,改善其生活状况。
第八条:项目筛选和管理1. 基金会对捐赠项目进行筛选和申请评估,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公益性。
2. 基金会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和管理各项慈善项目,进行项目评估和监督。
基金会章程(草案)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据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第四十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况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村慈善公益基金会章程
村慈善公益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本基金会属于定向公募慈善公益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本村乡贤、村民和属地中小企业及社会爱心人士募捐现金或财物的基金会。
基金会具体职权由理事会行使。
二、本基金会的宗旨:宣传公益理念,培养公益文化,培养人才,推动本村慈善公益事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三、慈善公益项目范围:资助本村需要帮助的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奖教奖学、开展公益活动等慈善公益事业;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待定项目,另做专项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任期一、组织机构基金会成立理事会,乡村振兴促进会全体成员及村“两委”干部为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会长由乡村振兴促进会会长担任、副会长由乡村振兴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担任、秘书长由乡村振兴促进会秘书长担任、基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为促进会其他成员及村“两委”干部。
二、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与乡村振兴促进会成员任期同步。
第三章理事会议事决策理事会每年需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研究基金募集、使用和管理等重大问题。
需要临时召开讨论其他专项重大问题的,可由任何一名理事会成员提出,且有一半以上会员通过才可召开。
第四章资金募集、使用和管理一、资金募集1、乡村振兴促进会(理事会)全体成员及全体村民自愿捐助。
2、本村属地经营的企业捐助。
3、其他社会募捐方式。
4、资金或物质每次募集后一周内通过促进会微信群和村宣传栏张榜公布募集资金总额和个人捐款捐物明细,村级微信公众号进行定期宣传公布。
二、资金使用与管理1、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用途实施,具体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公益活动等慈善公益事业。
2、基金会设置部分定额项目(1)重阳、春节等重大节日,基金会针对80岁以上的老人,派发一定数额的红包或礼品,具体由理事会决定。
(2)凡本村学生考取全日制公立本科大学的,可根据基金会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重点帮扶确有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上学。
3、资金管理基金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由理事会秘书长负责开设银行账号,以便乡贤捐赠转账。
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一协会性质:##理工大学爱心互助基金会是倡导当代大学生互帮互助宏扬共献爱心的精神,同时也是为暂时有资金艰难的同学提供匡助 ,让他们体味到同学间相互关心的团体.我们梦想:扬起爱心风帆共建互助明天我们坚持:用大爱相连你我,让行动谱写无私二运作方式爱心互助基金会设立了爱心互助基金,用于对生活艰难同学的帮困救急与急需匡助的社会艰难人士.现在大部份学生对自己的生活费没有节制,从不给自己算算大学期间自己的花销.同学们将手中的零用钱先暂放到爱心互助基金会,等到自己资金短缺时来取,这样不仅给大手大脚的同学提供一个节的制机会而且暂放到基金会的钱还可以匡助暂时有资金艰难的同,暂时有资金艰难的同学提供一个暂借的机会.同时也欢迎更多的同学为贫困生与山区失学儿童捐款,匡助他们完成学业.三组织结构〔附现任成员〕〔1〕设会长一位 ,副会长两名;下设四个部门 ,其中办公室分管财务部〔2〕各部门简介会长:掌握协会总体发展方向和统筹协会的全面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 在本部资金周转问题方面与副会长和财务部共同决定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本协会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并负责监督管理财务账目.办公室1 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的安排,各方面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2 做好协会的考勤工作3 下设财务部,管理协会的财务,特别是对财务的收支出纳做好记录3 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的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5 做好协会之星的评选工作宣传部1 主要负责协会工作的宣传,利用海报、等多种宣传工具进行协会宣传2 负责与学校各学生会社团等的联系,进一步扩大本协会在校内的影响3 举办各种活动以丰富学生生活并扩大协会的影响新闻部1 主要负责活动照片与文字的记录,并予以在校内外各种媒体进行报导2 协助宣传部搞好各种活动外联部1 主要负责社会实践,为本协会的活动争取赞助2 负责与校外媒体联系,做好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3 负责与校外慈悲机构联系,确保协会举办的社会公益活动顺利进行.爱心互助基金会管理办法〔草案〕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企业凝结力和向心力 ,真正体现公司 "关爱员工,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有效地促进员工之间互助互爱和团队协作精神,让员工有归宿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爱心基金会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金会名称:"##东昌爱心互助基金会〞 ,同时成立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委员:第二节爱心互助基金的来源与管理第三条基金的来源1、基金会启动时,由公司拨款 5000 元作为基金会活动基金.2、公司全体员工按月缴纳爱心基金 ,作业队普通队员每人每月 5 元,安环员、三位一体专员、队长、部门主管每人每月 10 元,主任〔含副主任级〕、部长、经理级以上人员每人每月 20 元缴纳爱心基金.总经理与董事长每人每月 100 元.3、每月公司内部违反公司制度的所有行政罚款额的 100% 〔次品、浪费、操作失误等罚款除外〕 .4、员工个人和各部门以与外部组织的捐赠.第四条爱心基金不得移做他用,其银行利息所得计入本金.第五条爱心基金会设单独账户,由财务部负责专人管理.第六条当基金浮现紧缺时,由基金会会长、副会长负责筹集或者修改基金来源.第七条爱心基金会应于每次活动后次月的 5 号前将基金使用情况公布于众,并且于年底最后一个月内将年度使用情况发布.第八条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利用基金营私舞弊或者侵占归己,违者,将依法交送司法机关.第九条自离人员的罚款、工资〔保底工资除外〕 ,归基金会所有.第十条全公司员工均为爱心基金会会员.第三节基金的申请与应用第十一条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 ) 申请人为 ##东昌仓贮技术 ##所有在职员工 ,且工龄满两个月以上.( 2 ) 遵守国家法律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从未有违反制度之行为.第十二条基金应用 X 围1、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①因机械失控或者不可预料因素造成事故的;A、由公司承担相关责任,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份医疗费由基金会根据病情酬情支付;B、伤员治疗与康复期间不能上班的享受工伤薪资待遇 ,并享受基金会 5 元/天的生活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 45 天〕 .C、伤员受伤住院期间根据伤者实际情况安排 1-2 人护理,其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公司派员照料;公司无法派员照料,其员工亲属代为照料的,工资由公司支付,每人 40 元/天.伤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按伤员 25 元/天、护理人员 15 元/天的标准由基金会支付〔最长不超过 15 天〕 .②因他人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A、由违章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医疗费由违章者自行支付;B、伤员治疗与康复期间不能上班的基金会按 5 元/天进行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 45 天〕;住院期间享受基金会 10 元/天的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 15 天〕 .C、伤员护理人员工资由责任人承担.2、员工本人患病①因非工伤事故 ,员工患重病 ,其本人确实无力承担 ,基金会根据员工病情程度予以适当的资助.②在公司外非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不属津贴 X 围,基金会可酌情拨款慰问.3、员工家庭原因因员工家庭遭遇变故或者员工子女升学等家庭原因 ,员工本人或者其家庭确实无力承担,基金会可酌情予以资助.4、员工直系亲属患以下重病的,基金会可酌情予以资助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②各种原发性恶性肿瘤〔原发性癌症〕;③再生障碍性盆血;④暴发型重症肝炎;⑤主动脉手术;⑥冠状动脉旁路手术;⑦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⑧白血症;⑨重大器官移植手术;⑩心脏瓣膜手术;⑾晚期〔失代偿期〕肝硬化等.⑿其他某种不可抗原因 ,导致员工本人承担金额在三个月工资以上的.5、公司经费预算外的其它额外的特殊费用.第四节基金申请审批程序第十三条符合爱心基金申领条件的作业队或者个人 ,应向办公室提交《爱心基金申请表》 ,若为工伤事故或者病疾,应出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历证明与相关收费明细,若为家庭变故,应出具当地乡镇级以上政府的证明 .经部门主管逐级审核 ,交至办公室 ,办公室对申请条件和申请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报会长、副会长审批后,召开基金会委员会讨论会议,确定发放额度.第一条基金会名称:爱心互助基金会.第二条基金会性质:是由 83 级 86 届高中〔1〕班全体师生组成的内部互助性的爱心基金组织.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传递爱心,互助你我.宏扬中华民族团结、互爱、互助的精神 ,通过本班同学积极互助 ,帮弱救难,倡导班内同学尊重、理解和关心他人,建立班内同学交流、沟通、援助的平台,增强同学之间的凝结力和向心力. 第四条本基金会实行基金会自主管理 ,接受全体味员的监督.第五条凡承认本章程的 83 级 86 届高中〔1〕班的师生均可登记成为本会会员.第六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有关规定,维护基金会的团结;〔二〕执行基金会决议;〔三〕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活动;〔四〕每届向基金会交纳 100 元会费 .第七条会员享有的权利:〔一〕提议召开和参加会员大会;〔二〕对基金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 包括互助基金的使用;〔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四〕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津贴的权利; 第八条基金会会员"入会自愿、终身受益、退会自由〞 ,不论何种原因退会,原缴纳会费都不予退回.第九条不得利用基金会的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本章程规定的事,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条基金会组织机构设会员大会、荣誉主席和理事会. 由基金会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权利:〔一〕选举和更换理事;〔二〕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基金会的存续或者解散;〔五〕讨论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六〕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会议召开前十日通过书面、等形式通知全体味员 ,并有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由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 ,必须召开会员大会 .理事长不能主持时,可推荐其他理事代为主持.第十二条特殊事项需要会员大会决定又不宜或者难以召开会员大会时,可采取书面表决、通讯告知方式表达意见 ,根据表决结果形成的决议预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书面表决或者通讯告知必须制作会员表决意见表 , 由理事会作为秘密档案保存十年 ,除半数以上会员表示希翼公开外 ,不予公开.第十三条基金会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应当经过参加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通过章程修改和本基金会的解散的决议应当经过参加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十四条基金会设荣誉主席一位 , 由理事会邀请 ,对基金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有权列席参加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议.如理事会内部发生意见分歧 ,可邀请荣誉主席参预讨论 , 并根据荣誉主席的提议做出最终决定.第十五条基金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 ,负责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基金理事会由理事长 1 人、组织理事 2 人、财务理事 2 人、宣传理事 1 人和纪律理事 1 人共 7 人组成.根据需要,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可增设理事机构.第十六条理事任期五年 ,可连选连任 .会员大会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理事的任期相应地改变.第十七条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 ##集中、个别酝酿、少数服从多数、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理事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第十八条理事会实行会务公开制度 ,理事会应与时发布涉与会员切身利益的事项 ,并保证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接受会员的查询.会员可随时抽查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 ,如发现不当, 可提出纠正意见.第十九条基金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开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汇报工作;〔二〕制定基金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提交会员大会审议;〔三〕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四〕讨论并决定由会员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可根据本章程规定和基金会发展需要 ,制定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所制定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不得有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内容 ,否则无效 .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的颁布必须经过 7 位理事的签名.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 1 次.理事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如理事长不能召集,可推选召集人 .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名以上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理事的资格〔一〕热爱公益事业和本基金会的工作;〔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二十三条理事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有关规定;〔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利和内部团结;〔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四条理事的权利:〔一〕表决权、建议和批评权;〔二〕参加本基金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爱心互助基金的来源:〔一〕会员会费;〔二〕基金利息;〔三〕个人自愿捐款;〔四〕其它社会捐款和合法收入.第二十六条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基金会的财产 ,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理事会应按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管理基金. 第二十八条爱心互助基金由理事会接受、登记 ,并建立专门的账户管理,存折由财务理事 A 保管,密码由财务理事 B 保管.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基金会的使用 X 围使用财产.爱心互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财务理事根据理事会制定的 ----建账保存 ,并经过其他理事的签名.第三十条基金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 ,实行凭证报表账本制度,规 X 爱心互助基金的收支.凭证是证明基金收入和支出的书面证明 ,是登记入账的依据 . 由财务理事建收支明细表装订成账本.第三十一条财务理事换届交接账本时 ,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剩余现金的数量.交接后账本保存十年.第三十二条基金会财务实行公开透明化管理 ,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公开透明化,财务收支情况每年 12 月发布一次.会员核对账目 ,如发现漏洞、误差可以要求理事会赋予答复 , 理事会应与时查明原因 ,如故意隐瞒多开辟票或者虚开辟票挪用公款,追回现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纂改发票套取现金者,无论金额大小一经发现则从严处理.第三十三条爱心互助基金的主要用途:〔一〕会员与其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导致经济艰难和无生活来源,理事会可根据家庭情况,赋予资助;〔二〕生活特困急需资助的会员经本人申请或者知情的同学代为申请;〔三〕会员与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住院、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理事会可视情慰问;〔四〕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资助规定.爱心互助基金用于资助 ,须经资助方签名 ,用于慰问须三名理事签名.第三十四条爱心互助基金用于日常工作经费报销 ,必须提供凭证且三名理事签名.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终止权归会员大会.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终止前,应当在荣誉主席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清算方案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 ,按照基金会会员大会决议执行.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 20XX8 月 5 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基金理事会.。
同学基金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全称:容山中学10届18班同学基金会第二条:基金会宗旨:为容山中学10届18班同学们加深友谊、增进校友友谊,扶助确系较困难的校友,开展各种联谊活动,促进共同发展,弘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奉献爱心,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基金会性质:本会是由容山中学10届18班同学组成的一个民间自发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非谋利性的联谊组织。
第四条:基金来源:容山中学10届18班同学基金会会员会费、能人志士的捐资以及社会各界的资助。
第二章基金会理事机构第五条:设立同学基金会理事会,理事会的职责为负责管理基金会,并且同时负责定期举行的同学聚会等活动。
理事会由同学基金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为出纳,一人为会计),组织委员:(四人)第七条:理事会成员职责:1、会长职责:总体负责同学基金会的工作安排及计划,带领全体同学贯彻执行基金会的有关规定,领导召开同学基金会会议并协商有关事项,领导召开同学聚会及有关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基金会的有关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2、副会长职责:主要是协助会长搞好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负责同学基金会的工作协调和平常工作事务,协调各种工作生活关系和矛盾。
3、会计职责:负责同学基金会财务,建立财务开支登记制度,向基金会理事会汇报每次开支同时出示开支明细单,并在同学聚会上进行公布。
4、出纳职责:负责收缴、查收、入账每位同学会员缴纳的会费、同学聚会的费用余额及能人志士的捐资以及社会各界的资助款额,负责好同学基金会财务的每一笔开支结算工作。
5、组织委员职责:参与组织与计划召开同学会会议;及时了解相关各位同学的实际工作、经商、生活情况,收集整理联络方式、照片等;向协会及时汇报情况。
第三章加入的同学基金会标准及条件第八条:凡属于容山中学10届18班的同学,不分职务高低、家境贫富,热心于同学会活动,根据自愿原则匀可参加成为该会会员。
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试行)
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试行)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依照《劳动法》、《工会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浙江省关于建立员工互助补充保障体系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宁波**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简称**公司,以下同)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是由全体在册员工参加,公司工会负责的员工互助互济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的宗旨是:依靠会员集体的力量,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在会员发生突发事件、重危疾病、经济困难时,给予一定补充性的经济资助,以缓解员工的暂时困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增强员工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坚持以下四条原则:救急不救贫的原则;透明公开的原则;逐级申报、集体讨论的原则;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公司在册员工,承认本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权利1、享受章程中规定的待遇。
2、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会员义务1、按基金会的要求和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2、会员出现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第二十三条1至5款中所发生的特殊困难时,按本章程规定的予以申报。
3、遵守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支持互助帮困事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是互助帮困基金的管理组织。
主任:公司工会主席副主任:委员:会员代表3-5人。
第九条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制定和修改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2、按期公布互助帮困基金会的运作情况,讨论决定基金会的重大问题;3、审议、监督基金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4、审批会员的互助帮困补助。
第十条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
组长: 副主任兼任副组长: 公司财务主管成员: 工会分管委员、公司财务出纳。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小组职责1、办理员工入会、退会手续;2、按照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执行本会章程,做好互助帮困的日常补助工作;3、负责受理和审查基层支会提出的员工申请补助报告,办理有关补助手续;4、提出互助帮困基金会出现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5、负责向管理委员会报告每年度的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基金会章程范本
基金会章程范本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基金会的所有成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XXX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家非营利性的慈善组织。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是:积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五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六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环境保护、健康医疗、扶贫济困等领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不少于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或者捐赠人提名,并经过全体理事会成员的选举产生。
第九条理事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决定重大事项、审议并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等。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以简单多数通过。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执行机构,由执行主任领导,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基金会设立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为基金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基金会资金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捐赠、遗赠、政府拨款、募捐等。
第十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基金会的资产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基金,用于特定领域或项目的资助。
第四章基金会活动第十九条基金会应根据自身宗旨和发展战略,开展符合法律法规的公益活动。
第二十条基金会的公益活动应注重社会效益,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基金会章程
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名称:XXXXXXXXX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性质:本基金会是依照法律规定和本章程设置的非营利性、独立法人、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具有独立财产和自主权利。
第三条基金会宗旨:本基金会旨在推动公益事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教育、文化、环保、健康、扶贫等领域的慈善事业,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基金会的经营区域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步推动基金会合法化、规范化、透明化运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基金会组织架构包括:1.基金会理事会;2.基金会监事会;3.基金会秘书处。
第六条基金会理事会。
1.基金会理事会是本基金会最高决策机构,对基金会全面负责,由理事长领导并负责召集和主持。
2.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应当符合基金会设置的条件,由基金会推荐人或者机构推荐,经基金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3.基金会理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常任理事、执行理事。
第七条基金会监事会。
1.基金会监事会是本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领导并负责召集和主持。
2.基金会监事会成员应当符合基金会设置的条件,由基金会推荐人或者机构推荐,经基金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3.基金会监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常务监事、专业监事。
第八条基金会秘书处。
1.基金会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领导并负责召集和主持。
2.基金会秘书处包括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市场营销等部门。
3.基金会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2)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实施;(3)审批项目申请并跟踪管理;(4)开展公共关系和市场营销活动;(5)编制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6)协调和管理基金会各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九条基金会的经费来源包括:1.政府补贴;2.社会捐赠;3.财产处置。
第十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开展公开透明的捐赠管理,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慈善基金会章程
慈善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慈善基金会章程的制定依据《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慈善基金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资金管理等事项,保障慈善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慈善基金会的名称为XXX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家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灾害救助等公益事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
董事长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重要事项,并对基金会的运营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处负责基金会日常运营管理、项目评估、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独立于理事会,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捐赠、遗赠、投资收益等。
基金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和透明使用。
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捐赠者和社会公众对基金会的信任。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应根据慈善事业的需求和社会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计划,并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相关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金会各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慈善基金会章程
慈善基金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1.2 目的: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筹集和管理资金,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1.3 性质:本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4 地址:本基金会的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
二、基金会的任务与职责2.1 资金筹集:基金会通过募捐、捐赠、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
2.2 资金管理:基金会负责对所筹集的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3 项目支持:基金会依据其宗旨和目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项目进行评估、选择和资助,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2.4 资源整合:基金会致力于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2.5 信息发布:基金会负责及时发布基金会的工作动态、项目进展和公益活动信息,增强社会的了解和参与。
三、基金会的组织结构与管理3.1 理事会: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
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要事项。
3.2 监事会: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3.3 执行机构:基金会设立执行机构,由执行总监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项目运营。
3.4 会员大会:基金会设立会员大会,由基金会的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是基金会的重要决策机构,负责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章程修改等重要事项。
3.5 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基金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四、基金会的资金管理与使用4.1 资金来源: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个人捐赠、企业捐赠、政府拨款、遗赠等。
4.2 资金管理:基金会建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对基金会的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基金会章程
基金会章程第一条基金会名称:本基金会名称为“XXX基金会”,英文名称为“XXX Foundation”。
第二条基金会宗旨:本基金会是为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而设立的非营利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性质:本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原则:本基金会遵循自愿、公正、透明、独立、慈善、创新的原则,秉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
第五条基金会的任务:本基金会的任务是支持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和谐,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质量和水平,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支持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二)开展社会公益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实施;(三)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的培训、宣传和普及工作;(四)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五)管理和运用基金会的资产;(六)其他与本基金会宗旨相符合的业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基金会的组织形式:本基金会采取理事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八条理事会:本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由监事会监督选举产生。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一)制定和修改本基金会章程;(二)制定本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三)审批本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基金会的重大事项;(五)选举和罢免本基金会主要负责人;(六)决定其他需要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的工作方式: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
第十一条监事会:本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由若干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同期,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的职责:(一)监督本基金会的财务状况;(二)监督本基金会的工作情况;(三)审核本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对本基金会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五)提出对本基金会的建议和意见;(六)其他由理事会授权的职责。
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同学之间的相互帮助和支持,提升同学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机会,特成立同学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同学之间的互助精神,推动同学的共同发展,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基金会的任务是通过募集基金、开展公益活动、提供奖学金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的同学,并促进同学之间的学术、文化和社会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同学互助、公益活动、奖学金发放、学术交流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的组织结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和各院系代表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基金的使用方式和范围、审议和批准基金会的重大决策等。
第八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和各院系代表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第九条监事会的职责包括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监督基金的使用情况、审计基金会的年度财务报告等。
第十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运营机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第三章基金募集与使用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途径。
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同学、开展公益活动、支持学术交流和推动同学发展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章奖学金发放第十四条基金会将设立奖学金,用于鼓励优秀同学的学习和发展。
第十五条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应公正、公平、透明,并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制定。
第十六条奖学金的发放应及时、准确,并公示获奖同学的名单。
第五章同学互助与公益活动第十七条基金会将组织同学之间的互助活动,包括资助经济困难同学、提供学习辅导、开展志愿者服务等。
第十八条基金会将开展公益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慈善捐助等,推动同学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3篇)
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学教育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人才,特设立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循教育规律,加强中学教育的综合性发展,推动教育公平,支持中学教育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实践,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基金会的运作原则是:遵守法律法规,秉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保持独立性、非营利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中学教育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用于决策和执行基金会的重要事务。
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其他成员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设立专职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监督等。
第六条基金会设立咨询委员会,由教育界、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组成,为基金会提供指导和建议。
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保障基金会的资金安全和合规运作。
第三章资金运作及使用第八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拨款等渠道。
第九条基金会的资金应当按照捐赠人意愿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进行使用,并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十条基金会使用的项目及资金应当紧密围绕中学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如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学生奖助等,真正起到推动中学教育发展的作用。
第四章项目管理与评估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专门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管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实施效果。
第十二条基金会对所支持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成果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章审计与监督第十三条基金会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定期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基金会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和项目情况。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章解散与终止第十六条基金会可以根据需要解散,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并将剩余的资产用于教育公益事业。
基金会章程2024年版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名称:(XX)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中文名称为(XX)基金会,英文名称为(XXX)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2.致力于推动教育、文化、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3.通过组织、支持和参与各类公益项目,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4.促进社会公益事业专业化、民主化、透明化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所在地:(XX市)。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基金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的民间非企业单位。
第六条基金会开展注册地的区域范围内的公益活动。
第七条基金会的运营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
第八条基金会的经费来自于以下途径:1.出资人的捐赠;2.公益项目的筹款;3.政府对特定公益项目的扶持;4.其他合法途径的收入。
第三章出资人第九条基金会的出资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资人条件;2.了解、支持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3.意愿向基金会捐赠资金;4.愿意加入基金会的出资人会议,参与决策和监督。
第十条出资人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基金会的事务管理;2.参与基金会事项的讨论和决策;3.收到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履行以下义务:2.遵守基金会章程和决议;3.积极参与基金会的事务管理和工作监督。
第四章理事会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成员包括出资人和被选出的理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经常性会议应以年度会议和特别会议为主。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审核和批准基金会章程;2.确定和修改基金会的工作计划;3.监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4.选拔和解聘基金会的执行机构;5.推进基金会的发展和。
第十六条理事的选举原则为:1.知名社会公益组织的代表;2.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3.熟悉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4.具有较高的公益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第五章执行机构第十七条基金会设立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和执行。
慈善基金会章程
慈善基金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运作,明确其宗旨、组织结构、管理机制等内容,确保基金会的合法性、透明度和有效性。
二、基金会名称与宗旨2.1 基金会名称:XXX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2.2 基金会宗旨:本基金会旨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福利,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文明进步。
三、基金会的组织形式和注册地3.1 基金会为非营利性法人,依法独立存在。
3.2 基金会的注册地为XXX市,依法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四、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与管理4.1 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a) 捐赠款项:接受个人、企业、组织等的捐赠,包括现金、物品、股权等。
b) 政府拨款:依法依规获得政府部门拨款,用于特定公益项目。
c) 投资收益:基金会合法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4.2 基金会的资金管理原则如下:a) 资金专户管理:基金会设立独立的资金专户,确保捐赠款项专款专用。
b) 资金审计:定期进行资金审计,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c) 资金透明度:公开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基金会的组织结构与职责5.1 基金会的组织结构包括:a) 理事会:由不少于5名理事组成,负责基金会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b) 执行机构: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项目的筹备、执行和监督。
5.2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审议和通过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b) 选举和解聘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人。
c) 监督基金会的运作情况,确保基金会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5.3 执行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负责基金会日常的项目筹备、执行和监督。
b) 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c) 组织相关活动,宣传基金会的宗旨和工作成果。
六、基金会的项目管理与评估6.1 基金会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宗旨,制定相关项目计划。
6.2 项目管理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项目筛选:按照基金会的宗旨和发展方向,选择符合条件的公益项目。
基金会章程
基金会章程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公益事业的力量,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益,依法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基金会”,英文名称为“××× Foundation”。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为己任,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倡导公益慈善,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性质是非营利性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基金会设有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7人组成,理事长为本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创始人和董事会推荐人员组成。
第七条监事会是本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监督。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执行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是本基金会的具体管理机构,由常务理事会任命秘书长,主要负责基金会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合法”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本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捐赠、遗赠、基金会自主筹集等。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对捐赠人、遗赠人和基金会自主筹集的资金进行公示。
第四章活动范围第十三条本基金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扶贫济困、救助贫困人口和特殊群体;(二)开展教育、文化、科技、环保等公益事业;(三)支持社会组织、非营利性机构等的发展;(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公益事业发展。
第五章程序和规定第十四条本基金会的章程应当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送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基金会的章程如需修改,应当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送民政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慈善基金会章程
慈悲基金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慈悲基金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管理程序,确保基金会的合法性、透明度和效益性。
1.2 基金会名称:XXXX慈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1.3 基金会性质:非营利性慈悲组织。
1.4 基金会宗旨:致力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支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慈悲项目,提升社会福祉水平。
1.5 基金会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组织结构2.1 董事会:由不少于5名不超过15名董事组成,负责基金会的决策和管理。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2.2 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不超过5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
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2年。
2.3 执行机构: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营和项目管理。
三、基金会资金3.1 基金会资金来源:捐赠、遗赠、投资收益等。
3.2 基金会资金用途:用于支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公益项目,资助弱势群体,改善社会福祉。
3.3 基金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四、项目申请和评审4.1 项目申请:任何符合基金会宗旨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基金会提交项目申请书。
4.2 项目评审:基金会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效益。
4.3 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可持续性、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根据评分结果决定是否资助该项目。
五、公告和报告5.1 公告制度:基金会将定期发布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发展和财务报告等信息,以保持对捐赠者和社会公众的透明度。
5.2 年度报告:基金会每年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向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汇报,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六、监督和评估6.1 监督机制:基金会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渠道,接收公众对基金会的监督和建议。
6.2 评估机制:基金会将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益,为优质项目提供持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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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四十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况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试用。
(三)50万元以上的资助活动。
本基金会大型募捐活动和50万元以上投资、资助活动应及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就医、就学;
(二)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资助活动是指:
(一)大型公开募捐活动;
(二)为基金保值增值50万元以上的投资活动;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期末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日常工作;
(二)可代表基金会接受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三)提出资助方案,交理事会讨论;
(四)落实资助计划;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第四十九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关爱民生、扶贫济困、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重点资助城乡特困户就医、就学和基本生活。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政府资助、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业务主管是江苏省民政厅,日常业务管理单位是***市、县(区)民政局。
基金会章程(草案)字体使用说明
1.标题:2号宋体
2.章:3号黑体
3.条:3号楷体加粗
内容:3号仿宋
基金会章程(草案)示范文本
***市、县(区)慈善基金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市、县(区)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市、县(区)境内。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八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 ***市、县(区)***路***号,邮编******。
第二章接受政府资助,接受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组织募捐活动;
(三)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就医、就学;
(四)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九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信誉,积极参与本会的重要活动,完成理事会决议决定的各项工作;
(二)依照章程对本基金会和财产使用进行监督;
(三)享有选举、被选举和对全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如担任本基金会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的,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一)移交民政部门继续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就医、就学;
(二)移交民政部门继续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继续用于公益事业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承认本基金会章程且热心公益事业者;
(二)基金会主要捐资人和主要发起人;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五)定期公布帐目;
(六)拟定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