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安监管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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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6月3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及要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及要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及要点1. 概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是指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措施以及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审,检查企业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评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状况和水平,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管理模式,对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具有重要作用。

2. 评审程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包括以下三个阶段:2.1 筹备阶段在筹备阶段,需进行以下工作:•确定评审标准:根绝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确定评审结构:明确评审人员组成,制定评审流程和议程,确定评审范围和目标。

•确定评审时间:与企业协商确定具体评审时间,便于企业从安排人员到准备相关文件等供应筹备。

•告知企业:告知企业评审预审工作和安排,明确评审安排和流程。

2.2 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需进行以下工作:•执行预审工作:评审人员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评审标准要求。

•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人员进入企业现场,实地察看企业现场设施,检查企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记录评审结果:评审人员要反映评审其他,并记录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以及企业的优点和问题。

2.3 结束阶段在结束阶段,需进行以下工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人员根据评审情况和评审结果,对企业进行评价,并书写评审报告,提供给企业和监管机构。

•报出其他和意见:根据评审其他,对企业进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和提高的建议。

•整理评审文件:评审人员对评审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以备后续使用。

3. 要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应关注以下要点:3.1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将其落实到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2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和技术措施,确保设备和器材的安全可靠,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环境的改善。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

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协〔2012〕29号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012〕26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制订了《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2012年10月16日附件: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评审活动,提高评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冀安监管办〔2012〕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经省安全监管局考核、公布,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活动,以及对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评审单位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活动应当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评审单位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评审单位确定与管理第六条一级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三级评审单位由省安全监管局确定,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二、三级评审单位确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二、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可以在全省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和三级评审工作。

评审单位在开展评审工作时,应依法接受同级评审组织单位和被评审单位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二、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行为记录;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四、有与相应评定标准专业技术要求相符、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取得协会颁发聘书的评审专家;五、有不少于10名经协会培训,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资质的人员,其中专职评审员不少于5名;六、配备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22〕49一、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22),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22〕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

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

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等工作。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试行)》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工作指
南(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标准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安监管办[2015]15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10.22
【实施日期】2015.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试行)》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冀安监管办〔2015〕151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运行工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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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6.29•【字号】冀安监管四[2011]81号•【施行日期】2011.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监管四〔2011〕81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切实加强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省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河北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的特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委办发18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冀安委〔2011〕8号)的要求,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为依据,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标准化评审”是指对国家生产安全管理标准和其他规定的要求,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通过行业技术专家的参与,从规范性、有效性、及时性、全面性以及专业性等多角度进行仔细考察和检查,探寻其内在缺陷和不足,并以此为依据,向决策部门和责任部门发出评论意见,达到提出建议和职责落实的目的,从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标准进行管理的过程。

二、实施原则(一)以规范性为前提,注重实效性。

(二)以回避风险为基本原则,强调预防性。

(三)以科学为准则,���求完善性。

(四)以及时性为依据,着力针对性。

三、工作内容(一)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立项提出审查意见。

(三)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及时总结。

四、工作流程(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方案审批及行业专家组织安排。

(四)行业专家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形成统一意见,完成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五、评审单位及专家(一)评审单位应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能力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二)配备行业专家队伍,组成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评审队伍。

六、责任落实(一)企业应自觉执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相关规定,及时整改和完善落实标准的不足,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行业专家负有报告内容的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准确性原则责任,应有科学、全面、客观、权威地评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结果。

(三)交办有关部门应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检查。

七、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由中国工业安全标准化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实施。

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6月3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冀安监管办〔2016〕180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已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5日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本细则所称企业,泛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非金属材料、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评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和发放证书、牌匾;三级企业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和发放证书、牌匾。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包括自评、评审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

企业在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完成创建并稳定运行半年以上,组织完成自评后,向相关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申请评审。

第六条企业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过程中,不得委托同一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既进行咨询服务又开展标准化评审。

通过咨询与评审分离,形成咨询单位与评审单位各负其责、互相制约的标准化评审工作模式。

第七条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明确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实现达标应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原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工作细则(3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工作细则(3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工作细则第一次到现场咨询、现场诊断1.了解企业概况,通过资料和询问确认有无以下内容:1.1.重大危险源1.2特种设备1.3特种人员1.4危险工艺1.5储存、使用、生产危险化学品,品种及数量1.6职业危害2.按照资料清单现场收集2.1尽量收集全面,作好记录2.2确认原件的信息与实际相符(如办公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机构代码、机构人数、生产经营范围、证件是否过期等相关内容)2.3收集的资料要看到原件,收集复印件,一定要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资料要盖骑缝章。

2.4企业如涉及1.1--1.6的内容注意相关资料证明的确认和收集。

3.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帮助企业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

指导企业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对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找出问题和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

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行业地位、工艺特点及现状摸底结果等因素及时调整达标目标。

4.经过现状梳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企业的需求进行培训。

讲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的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等八个阶段的工作如何进行。

5现场勘查(现场诊断)5.1现场勘查需要带的工具及文件现场检查表、不合格项告知书,照相机、测距仪等5.2现场填写不合格项清单及不合格告知书描述咨询中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和严重程度,也可以列出问题清单,以及对这些不符合的纠正和验证要求。

与企业沟通,使企业明确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是否具备下阶段自评/评审的条件。

自评/评审的可能性和时间要求。

6.诊断报告(?)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阶段1.随时与企业保持沟通,了解企业安全管理文件的修订、标准化体系运行、标准化自评的情况,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等,以确认是否可按照计划进行评审。

2.指导企业自评、编写自评报告、完成评审申请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评审工作组织。

1.成立评审工作组,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确定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2.明确评审工作流程,包括评审计划制定、评审范围确定、评审程序安排等,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三、评审范围确定。

1.评审范围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对安全生产的全面评审。

2.根据评审范围确定评审标准和评审要点,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评审,确保评审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四、评审程序安排。

1.制定评审计划,明确评审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确保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

2.对评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充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确保评审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开展评审会议,对评审结果进行讨论和确认,形成评审报告,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评审结果处理。

1.对评审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明确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确保评审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编制评审报告,报送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明确评审结论和整改要求,确保评审工作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3.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措施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落实性和持续性。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企业领导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据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即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希望各部门和员工严格执行,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安监管政法〔2017〕26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安监管政法〔2017〕26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安监管政法〔2017〕26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单位: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2016〕2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对2016年12月31日前由我局制定的省安委会、省安委办、省安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对5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二、对10件规范性文件列入修改计划;三、对5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列入应予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由相关责任处室、单位修改后印发,原文件同时废止。

对于尚未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待清理后另行公布清理结果。

附件:1.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列入修改计划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27日附件1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5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责任处室废止或失效理由清理结果1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冀安〔2007〕8号)监管二处(协调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废止2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验收及“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冀安〔2008〕12号)监管二处(协调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废止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分工规定》的通知(冀安委〔2010〕11号)(协调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废止4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办〔2007〕12号)规划科技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废止5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预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冀安办〔2007〕34号)应负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废止6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的通知(冀安委办〔2012〕49号)煤炭生产运行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废止7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安委办〔2014〕7号)监管一处工作任务已完成失效8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委办〔2014〕人事培训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9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煤矿实现“三零”目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安委办〔2015〕50号)煤炭安全管理处工作任务已完成失效10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2007〕2号)人事培训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1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冀安监管〔2007〕3号)人事培训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12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2007〕5号)政策法规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1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安监管危化〔2007〕8号)监管三处工作任务已完成失效1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07〕11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废止15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规划〔2007〕17号)规划科技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16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产品包装及标志的通知(冀安监管危化〔2007〕38号)监管三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17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人〔2007〕77号)人事培训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1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有偿服务费收取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07〕80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阶段工作已完成失效19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安监管一〔2007〕127号)监管一处阶段工作已完成失效20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危化〔2007〕129号)监管三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废止2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评价评估评审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冀安监管办〔2008〕13号)规划科技处适用期已过失效22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08〕23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2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分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的意见(冀安监管危化〔2008〕26号)监管三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冀安监管规划〔2009〕61号)规划科技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25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监管〔2010〕1号)职业健康处工作任务已完成失效26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设区市、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0〕19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工作任务已完成失效27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0〕63号)职业健康处工作任务已完成失效2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危害检测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规划〔2010〕69号)规划科技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健康审计评估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规划〔2010〕70号)规划科技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30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健康审计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安健〔2010〕81号)职业健康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3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0〕107号)职业健康处工作任务已完成失效32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暂行)》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请书》等三个申请书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0〕120号)职业健康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3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规划〔2010〕124号)规划科技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0〕142号)职业健康处工作任务已完成失效35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36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3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37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4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3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1〕98号)职业健康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39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2012〕1号)煤炭规划发展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40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2012〕4号)职业健康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4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22号)职业健康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42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箱包制鞋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119号)职业健康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4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暂行)》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143号)职业健康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4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卫生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149号)职业健康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45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冀安监管规划〔2013〕58号)规划科技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46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规划〔2013〕77号)规划科技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47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3〕93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4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规划〔2013〕100号)规划科技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49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规划〔2014〕4号)规划科技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50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倒逼压减过剩钢铁产能的实施意见(冀安监管四〔2014〕94号)监管四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5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标准》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5〕71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52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考核标准》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5〕148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5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办理规定》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5〕168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失效5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转换暂行规定》的通知(冀安监管〔2016〕5号)政策法规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55《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办法》(冀安监管规划〔2016〕219号)规划科技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废止附件2列入修改计划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责任处室修订理由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政法〔2009〕1号)政策法规处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或国家政策不一致甚至相抵触2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规划〔2010〕1号)规划科技处重大政策调整和已经取消或下放了行政管理权限,但规范性文件未作修改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2〕26号)政策法规处重大政策调整和已经取消或下放了行政管理权限,但规范性文件未作修改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编号的通知(冀安监管政法〔2012〕115号)政策法规处部分内容程序性、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修改完善5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2〕145号)监管三处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或国家政策不一致甚至相抵触6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2〕146号)监管三处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或国家政策不一致甚至相抵触7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规范(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148号)职业健康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3〕148号)监管三处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或国家政策不一致甚至相抵触9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2014〕5号)规划科技处重大政策调整和已经取消或下放了行政管理权限,但规范性文件未作修改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4〕148号)政策法规处重大政策调整和已经取消或下放了行政管理权限,但规范性文件未作修改附件3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1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责任处室备注1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冀安委〔2010〕13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保留2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安委〔2011〕8号)政策法规处保留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冀安委〔2014〕5号)政策法规处保留4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冀安委〔2014〕7号)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保留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安委〔2014〕11号)监管二处(协调处)保留6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委〔2015〕4号)监管二处(协调处)《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继续延用。

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报告(模板)

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报告(模板)
在省市及各区县安监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河北保信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到目前已圆满完成唐山海湾物流有限公司等二、三级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多家,为我省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 申请单位申请材料情况及符合性的评述
评审组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147号)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对河北华洋钢管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申请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相关资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工厂平面布置图、无重大危险源说明、自评报告、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汇总表、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属地安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申请之日起前一年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进行了认真核对和查证,申报材料无缺项;各项内容填写完整、正确;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字迹、章印清晰,自评评分符合《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147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评审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原则性问题,符合现场评审的要求。
1.1.4
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
河北华洋钢管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车间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
备注
直缝一
Hyz直缝焊管生产线
太原东方机械厂
4条
桥式起重机
QD32/5-22.5A6
河南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2台
铣切锯
Hyz-12
包头第二机床厂
2台
变配电系统
1套
直缝二
Hyz直缝焊管生产线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冀安监管办〔2012〕26号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冀安监管办〔2012〕26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2〕26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制订了《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确定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配合省局做好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授权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培训机构,负责对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和有关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授权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为安全标准化的创建、考评和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省局各专业处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配合支持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请各市结合实际,做好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申报,认真组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以评审促建设,推动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工作。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最高。

河北省安监局安全标准化

河北省安监局安全标准化

河北省安监局安全标准化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危化…2019‟72号各设区市安监局,有关中央驻冀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9‟2号),进一步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考核评级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用科学发展观推动指导安全标准化工作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辨证统一起来,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承诺落实年”和“行政执法年”三个专项工作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做好培训等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指导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要求,抓住安全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四个”关键点,制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把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实施安全标准化的主体全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把握标准化的核心,掌握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方法,使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各项安全基础工作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从而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促进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立并完善严密、科学、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严格规范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地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要素》(附件一)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分标准》(附件二),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省有关规定及已颁布的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

(一)企业级别及达标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分为三级,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得分≧90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得分≧80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得分≧70分)。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4.02•【字号】冀安监管二[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二〔2014〕33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省局制定了《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同时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请将此通知转发至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省局监管二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军,0311-********)。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2日河北省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一、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工作,加强对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规范管理,依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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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安监管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5月目录第一章综述 (1)一、二、三、四、第二章评审准备工作 (3)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三、编制评审方案四、评审工作文件准备 (6)二、首次会议三、现场分组评审五、与领导层沟通六、末次会议七、评审报告 (9)第一章综述一、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统一评审行为,确保评审质量,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向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通过有效评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评审工作指南。

二、评审工作原则评审单位及其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评审类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达标期限和性质来分,可分为初次评审、期满复评。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评审方和评审申请企业关系,可分为企业自评和机构评审两种类型。

本评审工作指南是指机构评审。

四、评审工作程序评审工作程序是评审单位对被评审企业评审的工作流程。

它主要有评审准备工作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

评审准备工作阶段主要有文件审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和编制评审方案三项工作内容。

评审方案决定评审过程。

现场评审阶段主要有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和上报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三个工作过程。

评审过程决定评审结果。

评审工作程序见下图:评审工作流程图第二章评审准备工作评审准备工作包括:——文件审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编制评审方案;——评审工作文件准备;——现场评审方案函告申请企业。

一、文件审查评审单位收到申请企业材料和委托书后,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

文件审查报告中主要包括审查申请企业材料是否具有“冀安监管办〔2014〕147号文件中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附件2《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报资料清单》和附件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条款》”的内容,这些内容从形式上是否符合要求,文件审查报告中的结论要明确给出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的可能性。

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评审单位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编制评审方案评审单位根据申请企业的行业、企业规模等特点编制评审方案。

评审方案包括:确定评审范围、确定评审依据(评审办法、评定标准等)、确定评审时间、组成评审组、指定评审组长、选定评审方法、明确评审要求等内容。

评审方案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查转安监部门批准。

批准后的评审方案评审单位函告申请企业。

1、评审范围确定首先确定申请企业的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是组成评审组、确定评审依据和评审时间的基础。

评审范围描述一般为企业名称、产品(服务)、区域。

一个企业名称下可能有多个产品,这些产品可能不是同一个行业。

一个企业名称下可能有多个生产经营区域,这些生产经营区域可能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

因此,需要详细描述。

2、评审依据确定评审依据一般包括评审管理规定、评定标准等。

评审管理规定一般为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或考评办法等,如《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147号)、。

3、评定标准确定根据申请单位生产实际情况和特点,按行业分类标准,判别申请单位所属的行业和专业,确定适用的评定标准,并对所运用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分析。

(1)国家或省已经出台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应优先使用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国家、省未制定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进行评审。

(3)根据申请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准确把握行业及专业类别,识别确定评定标准。

当不能清晰确认申请企业属于哪一个行业时,应进行行业论证分析,认定属于的行业和使用的评定标准。

当申请企业分属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专业)时,按行业(专业)选定评定标准后逐一评审,出具行业(专业)评审报告,行业(专业)达标后颁发行业(专业)证书。

只有对申请企业包含的行业(专业)全部评审达标后,才能颁发申请企业的整体证书。

4、评审时间确定按照企业类型、规模等因素计算评审工作量。

原则上,单个企业的现场评审时间不得少于1天,大型企业现场评审时间不得少于2天。

5、组成评审组按照申请企业评审时的评定标准中的管理、生产工艺(服务流程)、设备设施及作业现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

评审单位应规定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专家的职责。

规模以上企业现场评审时,评审组至少由5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评审资质的评审人员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2名。

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现场评审时,小型企业至少配足相应3名以上评审人员,其中2名以上具备行业评审资质的评审员,1名以上在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备案的相关专业评审专家。

微型企业至少配足相应2名以上评审人员,其中1名以上具备行业评审资质的评审员,1名以上在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备案的相关专业评审专家。

6、指定评审组长评审组长主导评审工作的全过程,对评审工作质量起着关键作用。

在评审组的评审员中指定评审组组长,评审组长应具有组织和沟通能力,对评定标准掌握准确和熟知行业特点等。

7、评审方法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

查证一般采用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有运行痕迹可追溯的方法进行。

采用抽样评审方法时,要随机选择样本,使样本有代表性。

——评审机械制造企业时,基础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评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10%;设备设施安全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H≤10,抽100%;10<H≤100,抽10台; 100<H≤500,抽10%;500≤H≤1000,抽50台; H>1000,抽5%——评审其他行业企业时,按照本行业抽样方法进行评审。

没有规定抽样方法的,按照评审机械制造企业的抽样方法进行评审。

四、评审工作文件准备评审人员在现场评审前应准备所使用的文件资料、评审技术指导书、评审检查表和评审记录表单等。

第三章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包括:首次会议、现场分组评审、小组分析汇总、组内会议形成评审意见、与企业领导层沟通、末次会议;编写评审报告。

现场评审在被评审企业现场进行,评审过程中将召开一系列会议;评审前准备会议、首次会议、评审组内部会议、评审组与被评审企业沟通会议、末次会议。

在评审活动中如发现严重不符合项,应及时召开临时沟通会,通报评审发现的重要信息。

一、评审组预备会议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预备会议,要求评审组全体成员参加。

主要内容:按照评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评审组长介绍申请企业概况、企业自评情况、重大危险源和较大风险及工艺流程;现场评审计划进度;评审组成员分工;现场评审注意事项等。

二、首次会议首次会议参加人员:评审组全体成员、被评审企业领导层、中层领导、安全员、自评人员和相关人员。

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并作首次会议的发言,发言中对有关评审工作提出说明和要求。

会议时间一般为30分钟左右。

首次会议事项有:双方介绍参会人员;听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介绍;确认评审方案的内容是否有变化或需要调整,如现场评审日程进度、评审范围等;说明评审组成员分工和现场评审的方法和方式;确认企业需要评审组回避的事项并作出对评审结论影响的判断;宣读保密承诺和公正性声明;告知企业应给予的必要配合并确认企业配备的陪同人员;说明评审组的工作纪律。

首次会议形成的纪要及会议签到表为评审报告内容之一。

三、现场分组评审现场评审一般以评审小组对照《评定标准》条款进行。

首次会议结束后,评审组首先对被评审企业领导层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审,形成领导层评审记录。

领导层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的评审人员在企业陪同人员陪同下,按照评审方案和样本及评审路线,选定评审方式进行现场评审。

1、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应根据行业《评定标准》和行业要求及特点划分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一般按照《评定标准》的要素分为管理组、设备设施组、作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组(或作业环境组)。

设备设施组可以细分为机械设备组或工艺设备组、电气设备组、燃爆设备组。

机械制造企业,评审小组一般按照《评定标准》的项目分为基础管理组、机械组、电气组、燃爆组、作业环境和职业健康组。

2、评审方式现场评审一般按专业、按要素、按部门、顺向追踪、逆向追溯等方式进行检查和诊断。

3、现场检查与诊断根据评审方案和企业具体情况,评审组按照评审方案与被评审企业确定的评审样本和评审路线,对照《评定标准》条款,使用检查表进行检查和诊断,评审人员应做好评审记录,记录保存期至少3年。

企业应为每一个评审小组配备至少一名专业技术过硬人员全程陪同。

四、评审组内部会议现场分组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需要独立召开内部会议。

现场评审完成后,各小组对照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给分点、扣分点、不符合项等进行分析汇总,完成小组评审意见,各个小组形成问题清单。

将各小组评审意见和问题清单进行汇总,综合分析、系统判断,评审组内部会议形成评审组意见和组内不符合项清单,并给出现场评审结论和等级推荐意见。

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

五、与领导层沟通在评审组内部会议形成了现场评审结论后,末次会议前,评审组就发现的不符合项和现场评审结论与企业领导层进行沟通。

企业负责人对发现的不符合项承诺制定整改方案和控制措施及整改完成时间。

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评审报告(结论页)上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六、末次会议末次会议仍由评审组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

由各小组组长说明小组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并宣布小组评审意见,评审组长宣读现场评审结论和等级推荐意见。

末次会议形成的纪要及会议签到表为评审报告内容之一。

七、评审报告由评审组长形成评审报告,并完成现场评审的整体材料。

评审组长对评审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评审报告应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68号)进行编制。

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交评审组织单位并网上提交。

八、影像资料评审单位在现场评审过程中应留下评审痕迹,其中包括评审人员在被评审企业评审活动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至少有:评审组全体人员在厂门口合影、首次会议照片、评审人员现场评审照片、末次会议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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