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工程施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和激励工程施工团队的工作表现,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工程施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接的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团队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二、奖励制度1.品质奖励:对施工过程中质量优良的工作进行奖励,所涉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选择、工艺操作、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
经过评审确认合格的工作,可获得品质奖励。
2.进度奖励:对施工团队提前完成工程进度计划的工作进行奖励,按照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来确定奖励幅度。
3.安全奖励:对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作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无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处置风险隐患等方面。
4.其他奖励: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建立定制奖励机制,对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5.奖励形式:奖励可采用物质奖励、荣誉称号、证书或者奖金等形式。
具体奖励内容和标准由公司制定并在施工过程中公示。
三、惩罚制度1.品质惩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作进行惩罚,包括返工、罚款、降低绩效评定等方式。
2.进度惩罚:对施工团队未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的工作进行惩罚,包括延期罚款、工程款冻结等处罚措施。
3.安全惩罚: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进行惩罚,责任人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4.其他惩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行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惩罚,包括批评教育、停职留职、开除等处罚措施。
5.惩罚执行:惩罚决定由公司专门设立的惩罚委员会负责审核,并由公司领导签批执行。
四、奖惩结合1.在执行奖惩制度过程中,实行奖惩结合原则,奖励和惩罚可以同时进行,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2.奖惩并重:重视奖励的同时,也要坚决执行惩罚措施,确保施工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质量效率。
3.公正公正:对于奖惩决定要公正公正,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奖惩管理1.建立奖惩档案:对施工团队的奖励和惩罚记录进行详细登记和归档,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定的依据。
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中铁五局北干1标目经理部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项目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体系得到有效落实,员工岗位职责明确,责任清楚,管理规范。
遵循奖罚并重的原则,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同时体现公平公正,有规可依,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和项目部有关的所有单位及人员。
第一条项目部设 20万元的专项安全质量奖励启动基金, 用于支付获奖的单位(班组)及个人。
第二条各队(班组)在开工前向项目部交纳2万元安全质量管理违约金(可在第一次验工时扣除)。
对架子队(班组)的处罚则直接从相应单位的违约金中扣除;工程完工后,所剩下的违约金全部返还给相应的架子队(班组)。
第三条对单位职工个人的处罚由财务部在收到安全质量部开具的罚款单后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列入安全质量奖励基金。
第四条以上所有处罚均滚入奖励基金;所有奖罚资金均由安全质量部及主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签字生效,由项目部财务代为管理,做好出入帐目。
项目部每月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架子队(班组)及管理人员作详细的安全、质量、环保及内业资料的考评(具体考核见附表),对表现较好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表现较差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一条单位工程被业主评为“优质样板工程”或“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分别奖励架子队(班组)10000元,作业队(班组)领导小组3000元。
第二条在业主组织的安全质量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的,项目部奖励10000元。
第三条队对所负责的单位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在各种安全质量检查中达标,月度考核在90分以上,项目部每月分别奖励架子队2000元。
对月考核评比95分以上且排名第一的架子队,另行加奖1000元,项目部各部室按平均数奖励。
第四条劳务单位完成项目部下达的生产任务,未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文明施工(未被业主、监理、项目部下发通知单或整改通知书),在各种检查中均未发现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的,奖励5000元,按月执行。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激发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以及未来新开工项目。
三、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公开。
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
3. 奖励与实际贡献挂钩,惩罚与违规行为对应。
四、奖励办法1. 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专项奖励。
3.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项目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他人违规行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五、惩罚办法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程管理规范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进度滞后、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4. 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1)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奖励事宜。
2. 惩罚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处罚事宜。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3. 本细则的修改、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一、引言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采取奖罚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奖罚措施,促使各参与方重视工程质量,并通过奖励高质量工程和惩罚质量违规行为,推动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工程质量奖励措施1. 工程质量奖励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隐患。
(2)工程质量按时、按质竣工,取得使用权。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创新技术和先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4)工程质量达到了国家和行业的先进水平,对行业有积极影响。
2. 工程质量奖励的方式和形式(1)表彰奖励: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业绩考核:将工程项目的质量表现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与奖金挂钩。
(3)技术培训:对取得工程质量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
五、工程质量惩罚措施1. 工程质量惩罚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存在质量隐患,需进行整改。
(2)工程质量未按时、未按质竣工,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使用。
(3)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4)工程质量远低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对于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 工程质量惩罚的方式和形式(1)责任追究: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2)项目资质限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相关单位限制其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资质申请。
(3)经济处罚: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
六、奖罚审核和评定机制1. 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1)工程质量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组成。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工程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中对各种资源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协调,以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完成。
为了保证工程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实施细则,以激励和约束相关人员的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二、奖励措施1. 项目进度奖励:根据项目的进度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提前完成项目进度5%以上,奖励项目总额的1%;- 提前完成项目进度10%以上,奖励项目总额的2%;- 提前完成项目进度15%以上,奖励项目总额的3%。
2. 质量奖励:根据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优秀质量奖:工程项目质量评估得分达到90分以上,奖励项目总额的1%;- 良好质量奖:工程项目质量评估得分达到80分以上,奖励项目总额的0.5%。
3. 安全奖励:根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零事故奖: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奖励项目总额的2%;- 安全生产奖: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取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奖励项目总额的1%。
三、惩罚措施1. 进度惩罚:根据项目的进度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标准如下:- 项目进度延误5%以内,罚款项目总额的1%;- 项目进度延误5%以上,罚款项目总额的2%;- 项目进度延误10%以上,罚款项目总额的3%。
2. 质量惩罚:根据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标准如下:- 差质量惩罚:工程项目质量评估得分低于60分,罚款项目总额的1%;- 较差质量惩罚:工程项目质量评估得分低于70分,罚款项目总额的0.5%。
3. 安全惩罚:根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给予相应的惩罚。
具体惩罚标准如下:- 事故惩罚: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罚款项目总额的5%;- 安全隐患惩罚:工程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罚款项目总额的2%。
四、奖惩实施程序1. 奖励实施程序:- 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奖励的具体金额;- 奖励金额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支付。
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一、总则1.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规范施工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施工班组及相关部门。
二、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
2. 公正、公平、公开。
3. 严肃认真,奖罚及时。
三、奖励1. 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突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2. 奖励分为以下几种:a. 优秀个人奖:对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
b. 优秀班组奖:对表现优秀的班组,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
c. 优秀项目经理奖:对表现优秀的项目经理,给予2000-100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
四、处罚1. 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给予处罚。
2. 处罚分为以下几种:a.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
b. 罚款: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而定。
c. 暂停工作: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暂停工作处理。
五、具体奖罚标准1. 工程质量方面:a. 严重质量事故:责令停工整改,罚款5万元以上。
b. 一般质量事故:责令停工整改,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轻微质量事故:责令整改,罚款5000元以下。
2. 施工安全方面:a. 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罚款5万元以上。
b. 一般安全事故:追究责任,给予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轻微安全事故:追究责任,给予罚款5000元以下。
3. 施工进度方面:a. 严重延误工期:责令停工整改,罚款5万元以上。
b. 一般延误工期:责令整改,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轻微延误工期:责令整改,罚款5000元以下。
4. 施工现场管理方面:a. 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以下,并暂停工作。
b. 一般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或罚款5000元以下。
c. 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
六、奖罚程序1. 对获奖者,由项目部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给予奖励。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2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工程质量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行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提高和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
本文将提供一份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范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工程质量奖励制度1. 优质工程奖励优质工程奖励是对工程质量表现突出、达到预期要求以上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选,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2) 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3) 工程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无违章建设行为;(4) 工程交付后没有发生质量纠纷,用户满意度高。
2. 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是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专家评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采用了先进的施工技术、新型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品质;(2) 工程采用的技术创新成果在同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性;(3) 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效保障工人安全、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安全事故率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评估,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2)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到位;(3) 工程施工中完成了相关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工程质量惩罚制度1. 不良工程处罚对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处罚。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1) 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2) 工程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无法满足使用要求;(3)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相关法律法规被违反、用户投诉严重或发生质量事故。
建设工程公司项目部质量考核及奖罚实施细则模版
项目部质量考核及奖罚实施细则1 目的为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增强项目全体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现场工程实体质量。
同时为提高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施工班组的质量管理,养成良好的施工习惯,使施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各环节得到提前预控,建造精品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施项目管理人员及与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单位。
日常工作由项目质量部门负责实施,质量总监(质量负责人)督察。
3 考核原则3.1 按“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酌情进行奖罚。
3.2 按局、公司、分公司(大项目经理部、事业部)、项目部的内部质量检查及监督、业主、质量监督站等外部质量验收结果进行奖罚。
3.3 总体上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奖罚。
对于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及项目部质量管理要求的给予一定程度的罚款,如高于合同要求给予适当奖励。
4 奖金来源4.1 项目部奖励基金4.2 质量罚款5 质量职责5.1 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职责5.1.1 严格按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质量职责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5.1.2 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对于不符合、不合格工程及时予以制止。
5.1.3 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质量意识和责任心。
5.2 施工班组长的质量职责5.2.1 配置达到工程质量所要求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工人及其他资源。
5.2.2 组织本班组人员熟悉项目部提交的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文件。
5.2.3 接受工程技术交底,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在本工种的应用,提高全班组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和操作质量。
5.2.4 组织本班组人员按照项目部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技术要求组织进行施工。
5.2.5 把好材料使用质量关和各种配合比配制关,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使用,并及时上报。
5.2.6 做好班组的自检、交接检工作,并认真填写和向项目部提交自检、交接检等技术资料,做到数据真实齐全。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奖励优质工程和处罚质量低劣工程,推动整个工程建设行业向向好向上发展。
第四条:对于工程质量优良、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的项目,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奖励措施:(一)及时完工并交付使用;(二)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设计标准;(三)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创新技术或施工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四)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有一定贡献;(五)其他符合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的优秀表现。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的具体形式包括:(一)奖励金或奖金;(二)荣誉称号;(三)表彰证书;(四)优先考虑在类似工程项目中承接任务等。
第六条:奖励的金额或形式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有关规定的最低金额或形式。
第七条: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安全的项目,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处罚措施:(一)要求返工、整改;(二)降低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三)责令停工整顿;(四)取消工程竣工验收资格;(五)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赔偿责任;(六)责令相关人员接受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程度、情节和后果合理确定处罚标准。
第九条: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门的质量奖励或处罚小组,负责相关事项的决策和执行。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内容向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并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进行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工作考核,根据工作质量、工期、安全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及时解决,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背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进行有效的奖励和惩罚。
因此,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奖罚细则,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奖励一、工程质量奖1. 质量奖对于工程中历时、造价、质量、功能、先进性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及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工程,给予以下奖励:•A级工程,奖励100万元;•B级工程,奖励80万元;•C级工程,奖励60万元;•D级工程,奖励40万元。
2. 进度奖对于工程按照规定时间内完工的,按照工程造价的10%给予奖励。
3. 安全文明施工奖对于工程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并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造价的5%给予奖励。
二、表彰1. 工程质量表彰对于工程中有明显优良的表现,如创新、控制成本、减少浪费、提高效益、创造新方法或新技术等,给予以下表彰:•技术贡献奖:奖励50万元;•管理创新奖:奖励4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表彰:奖励30万元。
2. 个人贡献表彰对于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给予个人贡献表彰奖,分别为:•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
惩罚一、工程质量惩罚1. 质量扣款对于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级别进行扣款,扣款标准如下:•A级质量问题:扣除工程造价的10%;•B级质量问题:扣除工程造价的8%;•C级质量问题:扣除工程造价的6%;•D级质量问题:扣除工程造价的4%。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二、不良记录的处理对于不良记录的管理,采取票据和联网查询方式,记录不良信息的内容并进行公开。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不良记录的建立,分为一般记录、严重记录和恶意记录三个级别,严重记录及恶意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将进入黑名单,并对其参与招投标、社会评价及接受社会监督等进行限制。
2. 不良记录信息发布对于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建立不良信息发布板块,有关信息可以通过该板块进行发布。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以及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不得包庇纵容,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细则予以罚款。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用途,应用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计算,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后果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金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能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公正性。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罚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罚款基本原则第八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确认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后,如果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被罚单位或个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对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第三章罚款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需要向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或者取证,应当事先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配合。
第十三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发现有相关单位或个人隐瞒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应当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制作《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概述,并提出罚款的依据和决定意见。
第十五条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罚款的决定。
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工程质量奖励和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施工单位和参建人员提高工程质量意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保障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惩实施范围涵盖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等。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惩实施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严肃等。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的种类包括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集体奖励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优秀工程奖: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的项目给予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确定。
2.工程卓越奖:对经认定达到国家或行业领先水平的工程项目进行奖励,给予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确定。
3.工程创新奖:对在工程建设中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的项目进行奖励,给予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确定。
第七条个人奖励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优秀个人奖:对在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工程质量提升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个人工作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度确定。
2.工程技能大师:对在工程建设中具有杰出技能表现,能够有效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个人技能水平和工程质量问题解决能力确定。
3.工程安全先进个人: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发挥安全管理作用,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金,奖金数额按照个人对工程安全的贡献和防范能力确定。
第三章工程质量惩罚第八条工程质量惩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和停工整改等。
第九条警告是对施工单位或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一定工程质量损失的行为进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十条罚款是对施工单位或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较大工程质量损失的行为进行罚款,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十一条停工整改是对施工单位或参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损失的行为进行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罚款。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质量目标的实现,要有全体施工人员高度的精品意识做保证,要靠精良的队伍、精湛的工艺和铁的纪律做保证,项目部颁发本《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严明奖罚,从而充分调动和鼓励职工创精品工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奖罚原则1、合格工程要求工程结构、观感、使用功能及几何尺寸都达到合格的要求。
所以,要求对全部工序、全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要求精雕细刻、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进行强化管理,坚决消除质量通病,加强细部管理,确保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都达到合格的要求,各个细部都要控制规范标准之内。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缺陷、不合格品及完不成质量计划的都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2、凡存在以下行为者,都是不合格的责任者:(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渎职、失职者。
(2)不认真履行本职质量职责;违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保证质量的措施不落实;只布置不检查;对职工精品意识缺乏教育:盲目、片面的抢时间、抢进度。
(3)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或指导性。
(4)擅自修改图纸、方案及生产工艺者。
(5)上道工序不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
(6)不按图纸、规范、标准、方案、交底施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者。
(9)损坏或污染成品、半成品者。
(10)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11)对以上质量责任者都要按责任大小、损失大小及认真态度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重复发生和构成质量事故的要按规定加倍进行罚款。
3、出现不合格品要及时向项目部安全质量科报告,并及时调查处理,进行不合格品评审,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构成事故的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处理、并存档。
不合格品不准隐满不报,不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返工、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工程,返工、返修费由责任者自理。
二、奖励1、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凡是能够认真贯彻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并使工程达到予期质量目标各班组和个人,项目部都要根据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建筑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建筑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实行奖惩结合,奖罚分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方式(一)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
(二)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
第五条奖励条件(一)工程质量奖励: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无质量投诉,无质量事故。
(二)安全生产奖励: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无安全事故。
(三)进度奖励: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无延误。
(四)技术创新奖励:在施工过程中,提出技术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五)优秀员工奖励:工作表现突出,业务水平高,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第六条奖励程序(一)奖励提名:各部门、项目组根据奖励条件,提名候选人。
(二)奖励审核:公司领导层对提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名单。
(三)奖励发放:公司举行奖励发放仪式,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第三章惩罚第七条罚款方式(一)现金罚款: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通报批评: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三)降级、撤职:情节严重,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处理。
第八条惩罚条件(一)违反工程质量规定,导致质量问题,影响工程验收。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对公司造成损失。
(三)违反进度规定,导致工程延误,影响公司声誉。
(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五)其他违反工作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惩罚程序(一)惩罚提名:各部门、项目组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名责任人。
(二)惩罚审核:公司领导层对提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惩罚措施。
(三)惩罚执行:对确定的惩罚措施进行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工程质量是衡量工程项目成功的紧要标准之一、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规范实施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工程质量嘉奖制度1. 设计方案嘉奖:对于设计方案优秀、经济、应用的方案,进行适当嘉奖。
评比方式为专家评审和业主评审。
2. 材料嘉奖:对于选用新型、环保、高强度、耐久性好的材料,必要时依照成本加价采购。
采纳质量保障备货,如全过程过程掌控、标志标识、全程跟踪、进口材料检验验货等方式,确保材料质量。
假如该材料成功应用于工程项目,并达到预期目标,将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嘉奖。
3. 施工嘉奖:对于施工质量优良、工期进度快、显现的问题能够适时解决的施工队伍,进行适当嘉奖。
嘉奖标准依据项目不同,可以是肯定嘉奖金额或优先经济下单。
4. 质量嘉奖:对于项目质量、安全和环保目标达到或者超过预期的,进行嘉奖。
嘉奖标准由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业主确定。
二、工程质量惩罚制度1. 问题整改罚款:对于施工过程中显现问题,或者质量问题被发觉或客户投诉,由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对问题进行整改,并依据整改难度、程度和成本,向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罚款。
2. 任务未完成罚款:由质量管理部门对各部门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据工期、进度、质量等综合评价,依照评分制度确定各部门的业绩。
如存在部门未完成任务的,将会被罚款。
3. 材料不合格罚款:在材料验收和施工中,如发觉材料不合格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显现质量问题,一旦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环保,将对其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
4. 违反管理规定罚款:对于违反建设管理规定的,由质量管理部门依据程序进行调查,并进行相应罚款。
违反规定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环保管理、工程质量、进度等。
三、工程质量奖罚制度的执行1. 奖罚标准的订立应当明确、公开、公正、合理和科学。
2. 奖罚标准应当重视激发工程项目主人公的创新精神,激励发挥团队作用,推动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3.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
项目工程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项目工程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一、前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项目工程人员,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制定并实施项目工程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本文旨在明确项目工程奖惩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奖励制度1. 项目完成奖励:(1)项目提前完成:若项目提前完成进度,则项目组全体成员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2)项目质量达标:若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客户要求的要求,则项目组全体成员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3)项目效益明显:若项目带来了明显的效益和收益,则项目组全体成员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2. 个人奖励:(1)工作突出表现:若个人在项目执行中表现突出,获得客户或领导的肯定,则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2)技术创新和贡献:若个人在项目中做出技术创新或做出突出贡献,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3)团队协作能力:若个人在项目团队中展现出卓越的团队合作和协作能力,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3. 奖罚相结合:奖励和惩罚要相结合,既要激励好的行为和表现,也要及时纠正和惩罚不好的行为和表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三、惩罚制度1. 项目未按时完成:若项目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则项目组全体成员需承担一定责任,项目经理需承担主要责任;2. 项目质量问题:若项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则项目组全体成员需承担一定责任,项目经理需承担主要责任;3. 破坏团队合作:若个人在团队中来挑拨离间、破坏团队合作,则需受到一定处罚,甚至可能会被撤销职位或开除;4. 严重失误或疏忽:若个人在工作中犯下严重失误或疏忽,导致项目受损或产生严重后果,则需受到一定处罚,甚至可能会被撤销职位或开除。
四、实施细则1. 奖惩标准明确:奖惩标准需明确具体,包括奖励金额和惩罚程度等,确保公平公正;2. 评定机制及程序:奖励和惩罚的评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组成员共同评定,程序公开透明;3. 保密性要求:奖惩制度执行时必须遵守保密性要求,不得泄露项目内部信息;4. 及时执行:奖惩制度执行需及时,确保奖励和惩罚对项目工程的影响有效。
国家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国家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优秀质量行为给予奖励,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
第三条实施奖罚制度的目的是引导和促进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第四条奖罚制度适用于国家在建工程项目中的所有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等级不同,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奖罚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罚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执行奖罚制度,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第七条工程质量奖罚制度的执行应当遵守公平、公正、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确保奖罚公正。
第八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奖罚制度进行不定期的评估和调整,确保其有效性。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九条工程质量奖励主要包括成果奖、先进个人奖、先进单位奖等。
第十条成果奖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创新、质量改进等突出成果所颁发的奖项。
第十一条先进个人奖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对工程质量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所颁发的奖项。
第十二条先进单位奖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对工程质量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所颁发的奖项。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奖励评定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公正、客观。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奖励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各级政府拨款、企业自筹等,确保奖励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获得工程质量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公示,鼓励更多的主体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工程质量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暂扣资质等。
第十七条警告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轻微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督促其改进。
第十八条罚款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处以金额罚款,以惩罚其违规行为。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105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公司信誉,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全面贯彻公司“靠科学管理,建优质工程,让用户满意”的质量方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一般规定1、公司质量目标:工程合格率100%,公司确定的优良工程创优率为100%。
工程开工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标准,施工中,加强管理与控制,确保目标实现。
2、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和“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责任制。
工程开工十五日内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
3、工程未经初验和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工程初验达到要求后,应及时配合建设单位在20天内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如建设单位不配合,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不得影响优良工程申报。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奖罚措施的执行,保障国家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奖罚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的奖励,工程质量罚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失误和违规行为给予的处罚。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难度水平、建设规模等因素进行科学评定,并进行适当区分。
第六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坚持综合考评的原则,综合评价工程项目相关方的质量管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重视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给予惩罚。
第八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注重宣传与借鉴的原则,及时传播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罚的种类与标准第九条工程质量奖分为以下几类:(一)优秀质量奖: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表彰。
(二)先进质量奖: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性成果的给予表彰。
(三)特别贡献奖:对对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条工程质量罚分为以下几类:(一)警示罚: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中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经济罚: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违反规定导致经济损失的给予罚款。
(三)资质罚:对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或负责人员在质量管理中存在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给予降低资质、吊销资质等的处罚。
第三章工程质量奖的评定标准与程序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的评定标准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质量的稳定可靠性。
(二)工程创新性及技术先进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RHD-QB-K418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标准版本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公司信誉,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全面贯彻公司“靠科学管理,建优质工程,让用户满意”的质量方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一般规定
1、公司质量目标:工程合格率100%,公司确定的优良工程创优率为100%。
工程开工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标准,施工中,加强管理与控制,确保目标实现。
2、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和“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
主”的管理方针,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责任制。
工程开工十五日内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
3、工程未经初验和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工程初验达到要求后,应及时配合建设单位在20天内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如建设单位不配合,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不得影响优良工程申报。
4、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回访和维修服务工作,并在维修完成后及时将维修回执单交质检科存档(回执单必须有住户、甲方签字并写明起止时间、维修部位、原因及维修人员签名),如有不积极配合及不交回执单视为未及时维修,每次罚款200-500元,严禁出现质量投诉事件等不良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200-500元,并
限期整改直至用户满意。
5、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优良工程验收工作,凡已申报优良工程的工程,公司安排维修、准备工作,分公司、项目部不积极配合的,将对其进行该工程每平方米1~2元罚款。
6、公司属三产单位,须密切配合和服从质量管理,并对其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负责,对施工中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单位,公司予以重罚。
二、原材料控制
1、工程中所有的各种材料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均应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检测或检测未出结果前擅自使用的,对其罚款500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部承担。
3、规范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用于承重结构的
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等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应取样数量的30%,低于30%的,令其补全,否则罚200元。
4、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淘汰落后工艺,保证工程质量,节约原材料。
淘汰钢筋电弧焊连接,使用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及机械连接等新工艺、新技术。
5、砂浆、砼试块严格按规范标准留置,留置组数不够或未进行标准养护的及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每组罚责任人50元;试块满养护龄期后,及时送县检测站试压,试压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并及时办理鉴定手续。
三、过程控制
1、工程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划要求施
工,严禁随意变更。
凡涉及工程结构的变更,须经设计院签证、图纸审查中心审查盖章后,方可施工;凡涉及工程的外形、色彩、标高、位置等与规划不符的变更,须经设计院签证,建设局规划科同意,方可施工;凡涉及工程使用和安全功能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签证,图纸审查中心审查盖章后,方可施工;如有违反,限期整改,并罚项目部1000元,施工负责人及技术员各罚款200元。
逾期不改,公司将采取措施,直至符合要求。
2、施工中,必须坚持样板先行,各分项工程按标准要求先做出样板,经公司质检科验收同意后,方可组织办理签证并进行大面积施工。
凡施工前不拿样板或看过样板后走样的,限期整改,否则公司不予验收,并罚款200元。
3、所有隐蔽工程必须先自检合格,并填写自检
记录后,提前半天通知质检科及有关单位,经检查符合要求并办理签证手续,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公司检查时存在问题较多,与自检记录不符,相差5%以上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凡未经检查认可就擅自隐蔽的,罚项目部200元。
4、加强控制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得擅自隐蔽,否则罚款500元。
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杜绝较大的质量事故,如若出现,要及时上报公司,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并对项目部罚款
500~1000元。
5、对影响使用的功能性项目试验,必须根据质检科提供的“质检必查项目”表提前半天通知质检科。
未经质检科验收的,每项每次罚款200元。
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罚款300元。
四、关于各级质量检查规定
1、公司质检科平时检查或月底检查时,对工程中所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
如果项目部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彻底,质检科对项目部每次罚款200元;如工程中出现严重违反规范标准或强制性标准条文、存在工程质量隐患的,根据情节轻重直接对项目部罚款200~500元;如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分项,令其返工,并罚款500元。
2、上级部门检查奖罚标准: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省、市、区质监部门组织的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和强制性标准检查,如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影响公司社会信誉的项目部,将按上级罚款额的两倍进行追加罚款。
3、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市、区级质量行为不良记录检查,严禁出现被扣分现象。
如若出现,扣分在
2分以内,每0.1分罚款100元;扣分超过2分,每0.1分罚款200元;扣分超过3分,每0.1分罚款300元;扣分超过4分,每0.1分罚款500元。
顺利通过检查的工程,按同级检查奖励。
五、关于优良工程的规定
1、优良等级的确定
(1)检验批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
①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②主控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③一般项目中的质量经抽样检验符合质量验收规范,当采用计量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控制在90%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2)分项工程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
①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标准。
(3)分部工程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
①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②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且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标准。
③观感质量验收应达到“较好”以上。
(4)单位工程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工程:
①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②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建筑工程主体与装饰分部工程,主要安装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③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控制资料完整。
④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2、优良工程申报要求
(1)工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竣工并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且已办理备案手续。
(3)工程已使用三个月以上,并有用户签字的工程质量回访单。
(4)工程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工程结构安全可靠,投入使用后,末发现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质量通病得到基本治理,且不得有以下严重问题:
①工程存在屋面、卫生间及外墙渗漏;
②内外墙面出现龟裂、裂缝的;
③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
④甲方肢解分包现象严重,质量控制不力的;
⑤非精心施工,细部不细的。
3、为鼓励各单位创建精品工程,公司对市级以上验收发证的优良工程及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附表: 《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使用》
4、进一步开展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施工中,建立健全创建体系和专项技术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及公司所发技术措施施工,如有违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罚款200元。
凡获得省级或市级“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将根据其规模分别同金陵杯、省优及市优标准进行奖励。
5、本年度内如出现重复奖励的工程,按高值计算。
七、公司质检科对工程项目质量动态管理,未尽
事宜按国家颁布发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