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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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1988年12月20日建设部令第1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四条国家鼓励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

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并根据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的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第七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40%(不包括热电厂用水)的城市,新建供水工程时,未经上一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得新增工业用水量。

第八条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依照国家规定申请取水许可。

第九条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第十一条城市用水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并下达执行。

超计划用水必须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应当从税后留利或者预算包干经费中支出,不得纳入成本或者从当年预算中支出。

学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学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学校计划⽤⽔和节约⽤⽔管理规定
计划⽤⽔和节约⽤⽔管理规定
⼀、坚决贯彻执⾏上级⽂件精神,厉⾏计划⽤⽔和节约⽤⽔,杜绝⼀切浪费⽔资源的现象发⽣。

⼆、通过⿊板报、墙报、宣传橱窗、班队会等多种途径,以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节⽔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节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师⽣的节⽔意识。

三、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对各部门、各处室,特别是⽤⽔量⼤的部门(如⾷堂),实⾏定额管理和量化考核。

超指标⽤⽔严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浪费⽔资源的现象及有关责任⼈要给予严肃批评和从重处罚。

四、总务处要加强对学校⽤⽔设备和管道器具的巡视检查和定期维修,发现跑、冒、滴、漏问题要及时处理。

因处理不及时造成⽔资源浪费的,要追究当事⼈及有关部门的责任。

五、全校师⽣要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龙头⽤后要随⼿关紧。

发现跑⽔、漏⽔问题,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六、学校⿎励全校师⽣提出计划⽤⽔和节约⽤⽔的合理化建议,重视、⽀持节⽔技术改造⼯作。

七、部门要部门尽职尽责的做好计划⽤⽔和节约⽤监管⼯作,通过⽔表的计量统计、分析,协助校领导做好计划⽤⽔和节约⽤⽔⼯作。

萍乡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萍乡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

萍乡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萍乡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

萍乡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正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萍乡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萍乡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含县城、建制镇、独立工矿区)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取水、供水、用水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市城镇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职能:(一)拟定全市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二)贯彻并指导实施国家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三)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水资源量的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计划以及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实施水量的统一调度;(四)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和普及节水型产品和器具;(五)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统计工作;(六)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建设、规划、农业、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城镇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各自的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各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保障城市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用水的需要,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批准建设部一九八八年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成都市城镇规划区内使用自来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取用江河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成都市公用事业局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的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区(市)、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由区(市)、县城建部门主管,并接受市公用事业局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各有关部门应配合市公用事业局搞好本行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成都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我市城镇规划区内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统一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直接管理成都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内和自建设施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区划(市)、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城镇规划区内自来水公司(厂)供水区域和自建设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日常工作,并接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节约用水办公室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从收取的水资源费和超计划加价水费中核拨。

第五条各级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节水办")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法规、政策。

(二)监督各企业按国家规定,对自来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用量进行水平衡测试和合理用水评价工作,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城市供水能力,编制各类用水定额,提出、调整各用水单位和个人计划用水指标。

(三)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各用水单位的节水奖。

(四)组织指导开发和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会同用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批节水技术措施项目。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文章标题: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找文章到网更多原创-()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__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__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四条__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负责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控制取水总量,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水资源节约的有关工作。

__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拟定全县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二)贯彻并指导实施国家的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三)负责全县水资源量的分配,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四)负责__工业、农业、生活及服务业等节水产品、器具的认证、准入、推广和普及;(五)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上报工作;(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县对乡(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__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七条各取用水户必须按分配的取用水量编制年度(月、季)用水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取用水计划。

对超计划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对浪费水资源的,实行惩罚性水价。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篇1为了使学校节水节电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我校制订了《节水管理岗位职责》、《永安中学节水办公会议制度》、《节约水资源的组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节水管理岗位职责一、节水主管领导1、宣传贯彻《水法》,增强全体师生对水资源短缺的危机感,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2、监督检查学校节水工作和节水措施的实施。

3、落实节水工作的设备、人员、资金等必要的资源。

4、负责对节水工作有贡献人员的奖励。

二、总务处1、负责学校用水的综合平衡。

2、制订节水计划和节水管理制度。

3、总结节水经验,推广节水新技术,进行节水知识培训。

4、制订并修改学校各部门的内控定额。

三、节水管理员1、负责制订具体的节水计划和节水措施。

2、做好节水设备台帐。

3、负责水表的实际抄录,做到每月一结算。

4、按学校计划,认真参加水平衡测试,并做好节水分析。

5、监督检查各部门责任区域内用水点和用水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相关部门。

四、核算员1、负责学校节能节水定额考核的分析工作,并于向有关部门提供。

2、做好用水台帐。

3、按月向区节水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月报。

永安中学节水办公会议制度1、为加强节水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订本制度。

2.学校节水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初下达全年节水管理目标。

3.“节水工作小组”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具体责任人、责任目标,并建立完成限期。

4.节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节水办公会,对上一季度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未完成的项目追查原因,跟踪落实;对重大节能、节水存在问题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分折并组织落实。

同时布置下一季的节能、节水目标任务。

5.年终对本年度的节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节约水资源的组织管理制度为贯彻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政策,合理利用水资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永安中学节水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的组织模式。

一、在节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总务处为主要负责的节水工作机构。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找文章到网更多原创-()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__*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__*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四条__*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负责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控制取水总量,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水资源节约的有关工作。

__*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拟定全县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二)贯彻并指导实施国家的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三)负责全县水资源量的分配,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四)负责__*工业、农业、生活及服务业等节水产品、器具的认证、准入、推广和普及;(五)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上报工作;(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县对乡(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__*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七条各取用水户必须按分配的取用水量编制年度(月、季)用水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取用水计划。

对超计划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对浪费水资源的,实行惩罚性水价。

第八条县人民政府鼓励节约用水措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用,鼓励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

2024中学用水管理规定

2024中学用水管理规定

2024中学用水管理规定
根据2024年中学用水管理规定,学校、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管理中学的用水。

以下是规定的一些主要方面:
1. 节约用水:中学将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活动,鼓励学生和教职员工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学校将建立用水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浪费行为。

2. 水资源管理:中学将建立水资源管理机制,合理安排用水计划。

学校将进行用水量统计,制定水资源使用指标,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用水合理分配。

3. 设备维护和修复:中学将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修复,确保设备运行效率。

定期检查用水管道和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漏水和浪费。

4. 紧急情况应对:中学将建立紧急情况应对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在突发水源中断、水质问题等情况下,将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用水需求。

5. 环境教育:中学将开展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环境意识和对水资源的尊重。

推动学生参与环境保护行动,提高中学水资源管理的整体效果。

6. 合作共享机制:中学将与周边社区和其他中学建立合作共享机制,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化水资源利用。

通过共享经验和资源,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以上是2024年中学用水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旨在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和节约意识,推动中学水资源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节水用水管理规定及办法7篇

节水用水管理规定及办法7篇

节水用水管理规定及办法7篇节水用水管理规定及办法精选7篇如果让你来写节水用水管理规定及办法精选,你知道怎么下笔吗?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以下是给大家带来的节水用水管理规定及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节水用水管理规定及办法精选(篇1)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区节能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节电管理制度(一)节约空调用电。

改进空调温度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原则上不许使用空调,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

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二)节约照明用电。

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

办公区道路用灯每晚定时开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除重大节假日外,平时不开启装饰灯。

(三)节约办公设备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

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

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

(四)加快用电设备改造。

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

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能灯、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因地制宜进行节电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逐步改造或更新。

二、节水管理制度(一)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标志,公布维修电话;大力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

(二)注重绿化节约用水。

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三)加强设施维修改造。

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滴漏现象。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范文(3篇)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范文(3篇)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保障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及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在城市用水活动中的节水管理。

第三条城市应当制定城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按照超低用水市政工程示范项目标准,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

第四条城市应当完善用水监测、报表和评价制度,建立用水量测控体系,并将用水情况公开透明。

第五条城市应当加强节水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提高用水设施和设备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条城市应当建立健全用水价格和收费制度,实行差别化用水价格政策,引导合理用水。

第七条城市应当加强用水设施管理,优化用水管网,减少管网漏损和非法用水。

第二章用水计划与节约措施第八条城市用水计划应当包括用水总量计划、年度用水计划和季度用水计划。

用水计划应当定期调整,根据市场需求、水资源供需状况等因素进行优化。

第九条城市应当制定用水管制办法,通过限水、阶梯水价、奖励措施等方式,引导用户合理用水。

第十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明确节水责任人,制定节水目标和措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十一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员工节水培训,提高员工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成为企业和员工的自觉行动。

第十二条个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节约用水措施,积极参与节水活动,共同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三条城市应当建立用水行业协会和市场监管机构,加强对用水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标排放、私拉乱接水管、无证使用水量计量器具等。

第十五条市场监管机构应当及时公布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并通报社会公众。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3篇)

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水利部门和用水单位。

第三条计划用水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水资源;(二)节约优先,保护水资源;(三)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四)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第四条水利部门负责计划用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用水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用水责任。

第二章计划用水编制与实施第五条水利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水资源战略规划和本地区水资源条件,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规划,明确计划用水目标和任务。

第六条水利部门应当组织用水单位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包括用水总量、用水结构、用水效率等指标。

第七条年度用水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二)用水结构合理,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兼顾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用水;(三)用水效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水利部门应当对年度用水计划进行审核,经批准后下达给用水单位。

第九条用水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年度用水计划,确保计划用水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水利部门应当定期对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责令改正。

第三章节约用水措施第十一条用水单位应当采取以下节约用水措施:(一)加强用水管理,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二)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用水效率;(三)加强用水监测,实时掌握用水情况;(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水意识。

第十二条水利部门应当支持用水单位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十三条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对节水产品的监管,确保节水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用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五条水利部门应当定期对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用水、供水管理规定

用水、供水管理规定

用水、供水管理规定水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重要资源,供水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用水和供水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用水和供水两方面探讨相关的管理规定。

一、用水管理规定1.节约用水规定为了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浪费,各地纷纷制定了节约用水规定。

例如,禁止在干旱季节使用自来水洒水、洗车等浪费行为;鼓励推广节水设备,如安装节水水龙头、淋浴器等;设立用水定额,限制各行业、单位和个人的用水量,促进用水节约。

2.循环利用规定水资源的有限性要求我们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水的排放与浪费。

因此,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循环利用规定。

例如,鼓励收集雨水,用于浇灌植物、冲洗厕所和清洗地面;推广废水处理技术,降低污水排放;促进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如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农业灌溉等。

3.严禁违规用水规定为了保护水资源,各地也出台了严禁违规用水的规定。

例如,禁止非法开凿井,非法取水;禁止私拉乱接水源,占用他人的用水权益;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打击违规用水行为。

二、供水管理规定1.保障供水质量规定供水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各地也相继制定了保障供水质量的规定。

例如,严格控制供水源的水质,禁止将污染严重的水源作为供水源;加强供水管网的管理,确保供水管网的卫生和安全;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2.公平供水规定公平供水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方面。

为了实现公平供水,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应的规定。

例如,设立供水配额,确保每个家庭能够平等享受供水服务;建立公平的水价机制,根据不同地区和用水量合理确定水价;加强对供水公司的监管,防止垄断和不公平行为。

3.应急供水规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供水的可靠性和应急供水的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应急供水规定。

例如,制定应急供水预案,明确应急供水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建立应急水源和储备设施,确保应急供水的连续性;提高应急供水的响应速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节约用水相关条例

节约用水相关条例

节约用水相关条例节约用水相关条例一、引言节约用水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了更好地推动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本条例旨在规范用水行为,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用水目标及指标1. 基本用水指标1.1 居民用水指标:合理使用居民生活用水,确保每人每天用水量控制在100升以内。

1.2 工业用水指标:通过技术改造和管理措施,降低工业用水强度,力争年度总工业用水量下降5%。

1.3 农业用水指标:加强节水灌溉技术培训,推广节水灌溉设施,降低单位面积农业用水量,提高灌溉水利用率。

2. 制定用水计划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制定年度用水计划,明确各行业、各领域的用水指标和用水量限额。

2.2 用水计划应根据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产业结构等因素制定,并强调合理用水的原则。

三、用水监测与考核1. 建立用水监测系统1.1 各地区应建立用水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和记录各行业、各领域用水情况。

1.2 用水监测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功能,并能提供分析报告。

2. 实行用水考核办法2.1 各地区应制定用水考核办法,根据实际用水情况对各行业、各领域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2.2 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四、宣传与教育1. 开展宣传活动1.1 增加节水知识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方法。

1.2 组织节水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水资源的紧缺性和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

2. 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2.1 加强节水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供节水技术咨询和培训。

2.2 鼓励使用高效节水设备,降低用水强度。

五、责任和处罚1. 责任划分1.1 用水单位应加强管理责任,建立用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1.2 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督执法,对违反节约用水相关条例的单位进行处罚。

2. 处罚措施2.1 对超过规定指标使用用水的单位,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2 对严重违反节约用水条例的单位,将停工、停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节约用水使用管理规定(3篇)

节约用水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水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公共机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居民家庭。

第三条节约用水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明确责任;(二)科学规划,合理调配;(三)技术进步,提高效率;(四)宣传教育,全民参与。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工作机制,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节约用水法律法规;(二)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和政策措施;(三)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四)监督检查用水单位的节约用水情况;(五)协调处理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第七条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明确节约用水责任,落实节约用水措施。

第三章节约用水措施第八条用水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节约用水:(一)合理规划用水,优先使用中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二)更新改造用水设备,提高用水效率;(三)推广使用节水器具,降低用水量;(四)加强用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跑冒滴漏;(五)开展用水设备的计量工作,实施用水量控制;(六)提高员工节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习惯。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节约用水:(一)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实行用水计划管理;(二)加强公共用水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三)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公众节水意识;(四)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设备。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节约用水:(一)制定用水管理计划,明确用水目标和责任;(二)优化生产流程,减少用水量;(三)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四)加强用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降低用水成本。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7篇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7篇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7篇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精选精选篇1学院(校)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节约用水是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的一项重要工作。

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国策。

为提高我院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管理水平,创建节水型单位,特制订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1、全院节约用水工作应主动接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业务领导和技术指导。

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法用水、依法管水。

2、根据上级要求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

3、节水器具应优先选取用国家推荐定点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卫生洁具和确实浪费水的器具。

4、经常性地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节约用水意识,努力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5、管水员每周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发现供水器具损坏,应及时组织人员修理。

6、管水员、公寓服务员要经常深入教学区、生活区检查,发现无人使用水龙头开着应及时关上,并教育学生随时关水,教育不改者,提交学生工作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7、采取措施,节约用水。

男、女浴室、洗碗池改换脚踏水开关,厕所间改换红外线或延时节水阀,做到人走水停。

8、落实专人开关水泵和水阀。

开水时间:早上6:00晚上22:00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精选精选篇21.负责本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

协同政策法规处拟定本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节约用水、水文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2.组织指导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核算工作。

3.组织编制本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年度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

4.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水资源调度方案,组织审定区域性水资源调度方案。

5.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节约用水规划、计划;组织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宣传和统计工作。

6.指导本市各行业水平衡测试工作,组织拟定本市各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管理。

审定中心城区用户的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一、总则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城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水利管理主体在城市用水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行为。

二、用水计划和监控1. 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城市用水计划,确定城市用水的总量和各项年度计划,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2. 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用水计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自己的用水计划,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 市、区水务部门应当建立用水监测系统,对城市用水量、用水指标等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三、节约用水措施1. 安装水表,实行计量计价,鼓励用户节约用水。

2. 限制和禁止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对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浪费。

3. 加强水源保护,增加水源保护区范围,严格限制水污染源排放,确保城市水源安全。

4. 实行水资源价格和政策调控,优化水资源配置,鼓励水资源节约型技术和节水设备的应用。

5.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改进农业灌溉方式,提高效益和产量,减少农业用水。

6. 根据不同气候条件,制定合理的浇水时间和频率,避免过度浇水和水分蒸发,实现农业用水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7. 提倡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鼓励广大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自觉节约用水。

四、情节严重的处罚规定1. 对违反节约用水规定且影响水资源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由当地水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仍不改正,可进行罚款、停水等惩处措施。

2. 对于违反城市用水计划和年度计划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对不服从管理的用水单位,可以从重处罚,并公布处理结果。

3. 对于污染水源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对污染的单位进行追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支持鼓励规定1. 支持和鼓励使用新型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并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

2. 支持和鼓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生产。

节水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节水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节水管理基本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水资源,有效利用水资源,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制定此规章制度。

二、节水意识培养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倡导节约用水,杜绝浪费用水的现象。

2. 开展节水知识培训,提高居民和企业对节水工作的重视和参与度。

3. 强化节水文化建设,树立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

三、节水管理机构1. 设立节水管理机构,负责节水工作的组织、规划和实施。

2. 建立健全的节水管理体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 加强节水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水资源保护1. 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保护水源地和水库水质。

2. 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加强水环境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3. 治理水体富营养化和重金属污染,保障水质安全。

五、节水技术推广1.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水平和效率。

2. 推广节水设备和节水器具,降低居民和企业的用水量。

3. 鼓励研发和应用新型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六、用水管理1. 制定用水计划,合理分配水资源,科学调配水量。

2. 加强对用水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其合理用水。

3. 建立用水定额制度,限制高耗水行业的用水量。

七、水价调整1. 落实水资源偿费制度,逐步提高水资源的价格。

2. 采取差别收费的方式,鼓励节水和惩罚浪费。

3. 鼓励企业用水逐步实行水价监测和梯度水价。

八、水利工程建设1.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更多的水库、堰塘和水渠。

2. 完善农田水利工程,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增加农田水利用率。

3. 发展新型水利工程技术,提高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

九、水资源调度1. 积极开展水资源调度工作,合理调整水库、河流和湖泊的水量。

2. 加强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管理,协调各地水资源利用和保护。

3. 完善水资源信息系统,做好水资源监测、预警和调度工作。

十、责任追究1. 对违反节水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对那些浪费用水、破坏水资源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2023年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2023年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2023年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四条国家鼓励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

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并根据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的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第七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40%(不包括热电厂用水)的城市,新建供水工程时,未经上一线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得新增工业用水量。

第八条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依照国家规定申请取水许可。

第九条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第十一条城市用水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并下达执行。

超计划用水必须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应当从税后留利或者预算包干经费中支出,不得纳入成本或者从当年预算中支出。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具体征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制度

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节约用水政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单位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用水单位、个人以及用水设施。

三、管理目标1.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2. 保障单位用水安全,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进行;3. 促进单位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单位用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用水管理制度、组织用水计划编制、监督用水计划执行等工作。

2. 设立用水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用水管理,包括用水计划编制、用水量统计、用水设备维护、节水宣传等。

3. 各部门、车间设立用水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用水管理工作。

五、用水计划管理1. 用水计划编制:用水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报用水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 用水计划执行:各部门、车间应严格按照用水计划执行,不得超计划用水。

3. 用水计划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用水计划,需经用水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六、用水设备管理1. 用水设备维护:各部门、车间应定期对用水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用水设备更新:用水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用水设备进行评估,对老旧、低效的用水设备进行更新,提高用水效率。

七、节水措施1. 采用节水型用水设备,降低用水量。

2. 加强用水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节水意识。

3. 优化用水流程,减少不合理用水。

4. 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引导员工合理用水。

八、监督检查1. 用水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用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用水管理办公室对各部门、车间的用水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九、奖惩措施1. 对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水管理规定、造成水资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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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本公司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水部门必须进行合理用水分析、采取节约用水措施、进行水平衡测试,发现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应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节约用水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确需拆除或停用的,必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对超计划用水,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按累进加价计算。
第十六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治理程序,向公司公示,接受公司监督。
第十七条行政部门应当普及节水的科学知识,宣传水的忧患意识,使全公司树立起节约水资源光荣、浪费水资源可耻、破坏水资源犯罪的社会公德。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拟定全公司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二)贯彻并指导实施国家的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
(三)负责全公司水资源量的分配,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
(四)负责本公司生产、生活等节水活动宣传和普及;
(五)负责全公司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工作;
第四条本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公司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控制取水总量,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水资源节约的有关工作。本公司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治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第八条鼓励节约用水措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用,鼓励发展节水型生产流程。奖励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资源和浪费水的行为进行检举。鼓励公司团体和员工参与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和监督。
第十条公司禁止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产品项目,严格限制粗放型用水。
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治理,建设节水型公司,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治理活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治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六)负责全公司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治理工作。
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使用,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公司的要求,对全公司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行政部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公司发展规划,生产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司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按分配的取用水量编制年度(月、季)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用水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取用水计划。对超计划取用水的部门和个人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对浪费水资源的,实行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一条取水人必须在取水口安装量水设施,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取水。取水人按核定的取水量取水,并按标准缴纳水资源费。取水量超过核定年取水量的,超过部分按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费。
第十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取水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取消用水部门必须做到取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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