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失灵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政府失灵原因及表现
政府失灵的表现及解决对策内容提要: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
实践证明,市场的作用不是万能的,市场会出现失灵,同样政府的作用也不是万能的,政府的干预也会出现失灵。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失灵,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政府失灵公共选择理论对策一、政府失灵的涵义所谓政府失灵,是指国家行动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当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不恰当的人,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或像理论上所说的那样“有效”。
在布坎南看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济人所做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进行干预以前更高。
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
但是政府决策往往不能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
它们削弱了国家干预的社会‘正效应’,也就是说,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
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一样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它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
一般地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且效率低下;其三,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负效应。
二、政府失灵的表现(一)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政府政策的低效率,即公共决策失误,是指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或者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
首先,政府制定所谓的公共政策并不一定代表社会公共利益,政府的思维方式和具体行为也并非完全理性、完全符合公共利益。
如政府有关部门为维护本部门利益而出台的非公益性政策、地方保护主义等。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借社会公共利益之名行政府机构私利之实,从而导致政府失灵。
其次,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涉及面很广、错综复杂的过程,而正确的决策必须以充分可靠的信息为依据。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对策
一、政府失灵的界定所谓政府失灵就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已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即政府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甚至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引起了经济关系的扭曲,加剧了市场缺陷和市场混乱,难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或者政府的干预效率低下,成本高昂;二、政府失灵的根源一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差异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干预调节经济活动的有效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基础上的,即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从理论上讲,这一假设是符合逻辑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只有市场协调和政府协调在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当市场协调在一定领域表现为“失灵”时;政府自然要充当纠正、弥补或者恢复市场功能的角色,除此之外没有第三者能承担这一任务;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政府不是一个超脱于现实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万能的神灵,它是由各个机构组成,而各个机构又是由各层官方组成的;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机构都有自己的行为目标,而这些行为目标并不是自然而然地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划等号的;二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问题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是纠正和弥补市场的功能缺陷;然而,当政府试图通过各种经济政策手段弥补市场功能缺陷时,常常会产生某种难以预见的副作用和消极后果,这就是作为非市场活动的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在政府干预调节经济过程中,政府的行为有时会产生没有预料到的后果,而政府对于这种后果又缺乏控制力,这突出表现在政府推行的各种管制和福利性政策之中;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另一个突出表现是寻租现象的普遍存在,它是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制紧密相联的;三制度缺失政府行为有时会导致某些违背公共利益的社会效应,主要是因为现行的政治制度缺乏合理的制约政府官员的限制结构和约束机制,从而使得公共范围和私人范围的界限一直在向不利于经济市场而有利于政治分配的方向移动;布坎南指出:在公共决策或集体决策,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如政府部门、立法部门和利益集团的“缔约过程”;“阿罗不可能定理”也表明:试图找出一套规则或程序来从一定的社会状况下的个人选择顺序中推导出符合某些理性条件的社会选择顺序,一般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一定推导出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这其中还有一个制度因素;特别是在政府部门中,制度的缺失最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偏离公共利益;“资本主义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不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于规定它们追求个人目标的自治程度的行为法则和制度约束在私人企业总要比在政府部门严格得多;由此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中的个人活动最有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而在行政机构中,人们却最有可能恣意追求最大化的个人利益,而不管这些个人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三、政府失灵治理对策一必须认识和把握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市场失灵”可以靠政府去弥补、纠正,但是不能把政府的作用神化,认为政府能够完全有效地弥补和纠正所有的市场缺陷,是不合乎实际的一种假设;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即使能解决也不一定比市场解决更有效率;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不存在政府替代市场、解决市场缺陷的简单规则;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选择问题上,一方面,必须看到政府能够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以及各种经济政策,改善和扩大市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应认识到市场力量在改善政府功能上也有其重要作用;在承认政府功能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不能过高地估计和夸大政府弥补、纠正市场功能缺陷的能力,要看到政府也有“失灵”的一面;二治理“政府失灵”的核心问题是提高政府机构效率如何抑制政府机构的过度膨胀,提高政府机构的效率,公共选择理论提出了如下改进措施:第一,在公共部门恢复竞争;只要打破了政府独家生产公共产品的垄断,建立竞争机制,就可以克服政府官员制度无效率的问题;允许办事机构负责人把他们在生产中节省的成本以奖金的形式发给官员或用作预算外开支;第三,应对政府的税收和支出进行约束;政府活动的支出依赖于税收,因此,约束了政府的税收和支出,就从根本上限定了政府的行为,通过对预算的监督与约束,遏制政府预算增长,防止政府机构膨胀、扩张,以及由此造成的低效率;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和引导;同样,政府的经济行为也应该有法律来约束、规范;政府的干预行为应规范化,必须通过一定的法规、制度和条例,对政府干预的具体职能、干预方式、调控经济的地位、管理经济的手段以及干预经济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等,予以明确的规定,形成政府对经济干预行为的法律规范,限制政府的“越轨”干预;要通过一定的制度组织形式,形成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制衡机制,把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并明确政府干预的责任;加强社会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监督、约束是一种反向激励,没有监督和约束就没有合理的行为,经济生活如此,政治生活也是如此;政府机构及其官员都握有重要权力,如果没有约束,权力就会变成谋求个人及组织私利的手段而偏离社会公共利益目标;从外部看,社会监督包括公众监督、新闻媒介、舆论监督、社会组织监督;从内部看主要是政府机构从上至下的纵向监督和同级机构之间的横向监督;。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如何防治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如何防治一、什么是政府失灵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其主要类型有:(1)短缺或过剩。
如果政府的干预方式是把价格固定在非均衡水平上,将导致生产短缺或者生产过剩。
如果把价格固定在均衡水平之下,就会产生短缺。
反之,则产生过剩。
(2)信息不足。
政府不一定知道其政策的全部成本和收益,也不十分清楚其政策的后果,难以进行政策评价。
(3)官僚主义。
政府决策过程中也许高度僵化和官僚主义严重,可能存在大量的重复劳动和繁文缛节。
(4)缺乏市场激励。
政府干预消除了市场的力量,或冲抵了他们的作用,干预就可能消除某些有益的激励。
(5)政府政策的频繁变化。
如果政府干预的政策措施变化得太频繁,行业的经济效率就会蒙受损失,因为企业难以规划生产经营活动。
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政府政策的低效率,也即公共决策失误(2)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3)政府的寻租(4)政府的扩张二、政府失灵的原因正因为政府的干预存在着上述缺陷,所以让政府干预成为替代市场的主导力量,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败上加败,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
但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又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同样会造成政府失灵。
因此,政府不干预或干预乏力与政府于预过度均在摒弃之列。
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应是在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同时又以市场调节之长来克服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二无机制最优组合,即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凸性组合”。
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弓队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纠补政府失灵。
从执行的视角论地方政府规制政策的失灵
从执行的视角论地方政府规制政策的失灵地方政府在规制政策执行过程中,经常面临着诸多问题,导致政策失灵。
从执行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情况有很多,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也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本文将从执行的视角探讨造成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原因,同时提出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一、政策执行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是导致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
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之后,往往缺乏监督和检查机制,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对政策的执行不够重视,导致政策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在环保政策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排污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解决这一问题,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对政策执行不力的政府部门和官员进行问责。
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监管力度,确保政策得到有效的执行。
二、政策执行过程存在腐败现象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存在腐败现象,导致政策执行不公平,甚至出现了违法乱纪的行为。
例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往往会以违法手段强行征地,导致农民的利益受损。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一些官员通过贿赂行为,违规为企业提供便利。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也使得政策的执行失去了公平性和合法性。
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部门和官员的道德水平,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惩腐败现象,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和合法性。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一些政策的目标和内容并没有得到全面的传达,导致执行不到位。
例如在扶贫政策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全面了解到扶贫对象的真实情况,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一些贫困人口没有得到有效的帮扶。
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政策的内容和目标得到全面的传达。
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关系处理
一.所谓"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干预经济不当,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却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经济关系扭曲,市场缺陷和混乱加重,以致社会资源最优配置难以实现。
具体地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其三,干预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了负效应。
分析"政府失灵"的成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府对经济的认识难以完全符合经济规律,即使一定时期抓住了规律,然而规律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因而不可能穷尽。
进而,政府的决策不可能完全正确;2.政府角色错位。
即政府未能恪守其"增进市场论"的基本角色,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过大,超出了矫正市场失灵、维护市场机制顺畅运行的合理界限二、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的原因资本主义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虽然有它的积极作用,但也有它的消极作用,其原因是一定阶段资本主义盲目地追求自发的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私有制又制约了资本主义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干预结果,造成了“市场失灵”。
所谓“市场失灵”是指利用市场法则的结果造成对市场发展的阻碍。
资本主义条件下造成市场失灵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的:⑴自发性。
即各个分散的企业只从自身的局部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信号调整微观经济的资源配置,往往使整个社会资源配置处在无政府状态。
它需要经过长期的、无数次的反复,才有可能达到社会总供求的平衡。
⑵滞后性。
各个市场主体在接受市场价格信号时,所获得的高于或低于商品生产价值时,已是在交换之后的事了,此时再行调整,一方面已发生了供应不足或供过于求的状况,另一方面这时的调整也不能及时满足供求平衡的需要。
市场机制的作用自身不具备预见经济变化的功能。
⑶不稳定性。
当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达到平衡时,不会因此而被稳定下来。
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还会将资源从效益低下的部门向效益相对较高的部门转移,同时造成这一部门供求平衡的损害。
政府失灵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政府失灵的成因及对策分析路欣2064878 [摘要]政府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通过分析和研究转轨时期政府失灵的原因,提出矫正政府失灵的措施,目的在于使人们更好地认识体制转轨中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关系,把握好政府干预的范围、方式和力度等。
研究政府失灵不是要否定政府的作用,而是为了矫正和防范政府失灵,以更好地发挥政府干预经济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政府失灵现象及其原因并且提出了防范政府失灵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政府失灵市场职能为了缓解市场机制在调节经济活动时必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出现的失灵或失效,政府职能的方向、性质、内容等也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而更新。
政府在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必须承担更重要的职能,也面临着更艰巨的挑战。
“政府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相关现象,防范和化解“政府失灵”现象,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法制尚不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也不完善,例如曾出现的“苏丹红事件”、“安徽阜阳假奶粉案”,大量不卫生的、有毒的食品充斥市场,对人民的健康构成威胁;房地产开发中的投机行为泛滥,导致房价过高,普通居民难以接受;“山西的黑煤窑事件”严重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上述种种现象要求政府实施干预,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有效的政府干预能够弥补市场失灵。
本文试就“政府失灵”理论及其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启示作一些探讨。
一、政府失灵的含义“政府失灵”,又称“政府失效”,一般是指用政府活动的最终结果判断的政府活动过程的低效性和活动结果的非理想性,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局限、缺陷、失误等的可能与现实所带来的代价。
换句话说,它是指政府干预达不到弥补“市场失灵”的预期目标,或是虽能达到了目标,但其代价超过“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缺陷。
对此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指出:“应当认识到,既存在着市场失灵,也存在着政府失灵。
【经济学基础解析】简述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经济学基础解析】简述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政府失灵的原因主要包括:1.有限作用政府是由人组成的,而人的智慧是有限的,即便政府公务员比较优秀,社会责任感比较强,看问题比较全面,也存在时间、精力、能力、阅历、经验等方面的局限,所以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
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1)有限控制。
政府在对私人市场的限制主要是通过某些公共政策,对私人市场可能的反应和对策往往无能为力。
例如一些国家为了使收入均等化对高收入者征收高额累进税,却把一些人力资本和资产感到了税率低的国家。
又如,政府采取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政策,却对医疗费用的急速上涨束手无策。
(2)有限信息。
如前所述,政府本身是一种不完善的制度,现实生活是相当复杂和难以预计的,政府同市场一样,很难掌握充分的信息。
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结果没有切实的利益关系,对于微观经济信息而言,政府的信息敏感度、信息传递速度、信息处理能力、对信息的关切度、信息的总量,往往不如企业。
因此,现实生活中,政府根据外部变化不断修改自己的决策。
(3)有限决策。
即使政府拥有充分的信息,通过政治过程还存在着限制,因为公共政策的受众是多数人,而决策者是少数,不管决策者产生的方式如何,都不可避免的会倾向于自己所代表的阶层的利益或偏好,影响公共决策的代表性。
(4)时滞限制。
公共政策从议题到决策再到颁布需要时间配合,社会关注度社会热点进入议题需要时间,针对政策议题的解决方案同样需要时间,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以前的政策惯性或执行者的素质等问题,可能产生执行时滞。
有可能针对某个问题的政策真正起作用时,该问题已经发生质变了。
2.公共决策(1)公共决策的复杂性。
一般通过投票进行的公共决策,其取舍都由选民或选民代表投票决定的。
首先,这种决策方式是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才能实施,其方式是公平的,但不一定有效率。
其次,政府工作人员存在经纪人行为,按照公共选择的理论,政治市场的代理人一一政治家也是追求个人私利的普通人,加上公共决策的委托代理所造成的政治家权力的实际扩大,可能使公共政策更多的体现的是在公共决策中具有优势一方的偏好。
如何防范和解决“政府失灵”
如何防范和解决“政府失灵”市场经济中,政府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政府的干预同样也会出现失灵。
政府失灵主要来自政府本身的缺陷和政府对经济的不恰当干预。
本文从政府失灵的原因入手,主要来探讨如何防范和解决这一现象。
标签:政府失灵对策所谓“政府失灵”是指政府的行动不能增进经济效率或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那些不恰当的人们。
在现代社会中,政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政府职能已经渗透到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
自从1929年全球性的经济大萧条以来,在凯恩斯干预学派的影响下,人们对单纯的市场机制作用产生怀疑,政府干预作为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功能而越来越受到重视。
但是,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不是万能的,就像市场机制具有缺陷一样,政府也会出现失灵。
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以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需要;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需要。
一、“政府失灵”的原因分析1.信息不足与扭曲信息是决策的基础,信息越充分,做出的决策就越具有科学性。
但是,人是“有限理性”的,加上时间的有限性,决策者在做出决策之前是不可能搜集到全部的信息。
政府是建立在有限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因而一些决策充其量是满意的,甚至是错误的。
另外,政府获取的信息不仅存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还会存在信息扭曲的现象,“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就是由信息扭曲造成的。
2.政策的实施具有时滞性无论是按市场规律制定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还是政府直接干预的经济政策,从施加于经济到产生效应,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时滞。
政策时滞至少由三方面组成:认识时滞,从出现问题到发现问题有一个时间滞后;决策时滞,发现问题到制定对策又有一个时滞;执行与生效时滞,从政策出台到政策发挥效应也存在一个时滞。
3.公共决策的局限性根据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现代国家普遍采用多数原则的民主制度,但多数原则事实上不可能完全民主,政府的观点是各个阶层博弈妥协的结果。
从执行的视角论地方政府规制政策的失灵
从执行的视角论地方政府规制政策的失灵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加速,地方政府在规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地方政府的规制政策对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至关重要。
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存在失灵现象,这对经济和社会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
本文试图从执行的视角分析地方政府规制政策的失灵原因,并探讨如何改善地方政府的规制政策。
一、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表现1. 不合理的规定。
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制政策过于僵化,不合理的规定给企业和个人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达到环保的目的,明令禁止某些产业的发展,这不仅影响了地方的经济发展,还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
2. 执法不严格。
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规制政策,但是在执法上并不严格,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一些地方政府规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是在春节期间仍然出现大量的非法燃放现象。
3. 专制践踏。
一些地方政府在规制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滥用职权,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专制践踏,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表现只是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一部分,但足以说明这一现象对于经济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利益冲突。
一些地方政府在出台规制政策的时候,往往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公众的利益。
有些规制政策可能会损害公众利益,而造成失灵现象。
2. 执法不力。
一些地方政府在出台规制政策后,对于执法力度不足,导致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遏制,最终形成失灵现象。
以上原因是造成地方政府规制政策失灵的主要原因,只有认清这些原因,我们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1. 规范程序。
地方政府在出台规制政策时,应当严格遵循程序,听取各方的意见,确保规制政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 加强执法。
地方政府出台规制政策后,应加强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执法,确保执法的公正和严肃性。
4. 提高行政能力。
地方政府在执行规制政策时,应提高自身的行政能力,确保规制政策的有效执行。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对策
一、政府失灵的界定所谓政府失灵就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已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即政府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甚至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引起了经济关系的扭曲,加剧了市场缺陷和市场混乱,难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或者政府的干预效率低下,成本高昂。
二、政府失灵的根源(一)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差异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干预调节经济活动的有效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基础上的,即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
从理论上讲,这一假设是符合逻辑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只有市场协调和政府协调在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当市场协调在一定领域表现为“失灵”时。
政府自然要充当纠正、弥补或者恢复市场功能的角色,除此之外没有第三者能承担这一任务。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
政府不是一个超脱于现实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万能的神灵,它是由各个机构组成,而各个机构又是由各层官方组成的。
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机构都有自己的行为目标,而这些行为目标并不是自然而然地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划等号的。
(二)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问题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是纠正和弥补市场的功能缺陷;然而,当政府试图通过各种经济政策手段弥补市场功能缺陷时,常常会产生某种难以预见的副作用和消极后果,这就是作为非市场活动的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
在政府干预调节经济过程中,政府的行为有时会产生没有预料到的后果,而政府对于这种后果又缺乏控制力,这突出表现在政府推行的各种管制和福利性政策之中。
政府行为派生的外在性另一个突出表现是寻租现象的普遍存在,它是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制紧密相联的。
(三)制度缺失政府行为有时会导致某些违背公共利益的社会效应,主要是因为现行的政治制度缺乏合理的制约政府官员的限制结构和约束机制,从而使得公共范围和私人范围的界限一直在向不利于经济市场而有利于政治分配的方向移动。
布坎南指出:在公共决策或集体决策,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如政府部门、立法部门和利益集团)的“缔约过程”。
政府失灵
政府失灵市场机制的失灵,使得政府必须要采取干预政策和措施,以维护社会最大利益。
但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有些问题,政府介入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困难。
政府失灵:政府由于对非公共物品市场的不当干预而最终导致市场价格扭曲、市场秩序紊乱,或由于对公共物品配置的非公开、非公平和非公正行为,而最终导致政府形象与信誉丧失的现象。
1、制定政策时出现偏差政府通过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但是政策干预的结果往往是不可预测的。
一旦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没有足够的信息或判断能力保证政策所起的作用能够满足它的初衷,那么政策就可能事与愿违,或者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或者使问题更加严重,从而引起政府失灵。
在我国,由于体制的约束,市场的不完善,可以利用的宏观经济政策多。
另外,在纠正微观层面出现的一些问题时,我国往往不能恰当地运用经济杠杆来调整、纠正,而更多的是采用诸如“一刀切”这种强制性、行政性的措施武断解决。
所有这些政策工具与具体问题的不对口最终导致的只能是政府失灵。
2、政府执行政策时出现失灵根据执行主体不同,政策执行时出现的政府失灵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政府自身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失灵。
另一种情况则是政府的代理人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失灵。
政策的执行要求复杂的制度,制度的低效率以及制度的不完善会导致政府失灵;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很有可能遇到来自私人部门的阻力。
私人部门和政府的讨价还价会导致政府的实际执行过程偏离政策本身,进而导致政府失灵。
政府对其下属各机构的活动往往缺乏足够的控制能力,因而各机构的活动是否按照政策制订者的初衷进行是很大一个问题。
政府的代理人出现失灵的情况要比政府自身出现失灵的情况更为普遍。
政府的代理人一般包括下级政府和其他一些受委托的公共部门,其中最重要的一类当数下级政府。
由于制度不完善,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信息不对称,所以作为委托人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或其他代理人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旦监督出现问题,政策的执行就必然出现问题。
试论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对策
试论政府失灵的原因及对策所谓“政府失灵”就是指政府在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决策失误,政府行为低效率,以及寻租现象的出现,从而使政府的目标难以实现的一种现象。
一、政府失灵的成因(一)、政府的内部性政府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而是有着不同利益和目的的许多人组成的集合。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行为主体具有与市场经济人一致的经济人特性,在政治市场中可能受到权利、职位及其相关物质利益的驱动,而谋求个性效用最大化。
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出现多数获利集团的个人边际利益大于社会边际利益或个人边际成本少于社会边际成本的结果。
公共选择的结果偏离了公共目标,公共机构不再代表公共的利益,不再发挥公共的职能。
(二)、基于“内部性”产生权钱交易的寻租活动“内部性”的存在使政府机构被特殊利益集团所左右,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而权力则成为这一集团谋求自身利益的工具。
各个经济利益主体通过游说、行贿等各种手段,促使政府帮助其建立优势地位,获取超额利润,这一活动即所谓“寻租”。
官员们因这些活动享受了特殊利益,又会引发为争夺主管官员肥缺而发生的第二层次的寻租竞争,各个社会利益团体为争夺财政收入分配的第三层次的寻租之战。
(三)、政府行为的低效率政府行为存在低效率。
其表现主要有:政府机构缺乏足够的竞争机制。
政府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唯一非市场机构,不存在替代性,也就缺乏足够的竞争性;政府自身组织制度存在缺陷;政府机构缺乏降低成本的机制;监督政府机构的信息不完备。
二、应对政府失灵的策略(一)、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加快职能转变。
预防政府失灵情况的出现,必须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给予合理的定位。
1)宏观经济的调控者。
2)收入分配的调节者。
3)市场失灵的调节者。
对政府角色的定位,只是说明政府能够通过宏观调控等手段改善和加强市场的作用,预防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外部性。
(二)、完善法律制度,实施有效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机制,规范政府行为要通过对法律制度的完善,来进一步规范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预防政府权力失衡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问题研究
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问题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事业管理在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下,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
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政府失灵的问题时有发生,给公众带来了种种困扰。
对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对于提高公共事业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失灵的原因分析1.官僚体系的腐败官僚体系腐败是政府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
官员贪污腐败、任人唯亲、推诿扯皮等官场现象,直接影响了政府对公共事业管理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导致管理能力和效率大大降低。
2.政府管理能力不足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可能会因为管理能力不足而出现失灵现象。
政府缺乏正确的管理思路和方法,对公共事业的规划和落实不到位,导致管理混乱和效率低下。
3.资源分配不公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资源分配不公也是导致失灵的原因之一。
部分地区或群体因为资源不足而导致公共事业服务不完善,这将直接影响到公众的满意度和社会的稳定。
4.政策执行不力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由于政策执行不力,导致各种政策难以得到实施,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不尽如人意,影响了公共事业管理的效果。
二、政府失灵的影响1.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政府失灵将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长期下来会影响政府的稳定性和民意支持。
2.社会不稳定政府失灵会导致公共服务事业的不健康发展,从而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动荡。
3.影响政府形象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失灵,将对政府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影响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
4.浪费社会资源政府失灵将导致公共事业管理效率低下,浪费了社会资源,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
三、政府失灵问题的解决1.加强法治建设政府应该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公共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政府对公共事业管理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2.提高官员素质政府应该加强官员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素质,剔除腐败分子,保持政府良好的形象。
6540 政府市场失灵问题的原因与处置
政府市场失灵问题的原因与处置在现代社会,市场已经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然而,市场经济也不是毫无问题。
其中,政府市场失灵问题就是其中之一,笔者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政府市场失灵的原因与处置方法。
一、政府介入市场的主要原因政府对市场介入的主要原因是出于公共利益。
例如,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政府需要对垄断行为、欺诈行为和不完全竞争的行为进行干预;利用税收和补贴等手段调节市场经济的波动,缓解经济危机等。
二、政府市场失灵的原因1.信息不对称在市场经济中,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的不完美。
买方和卖方在信息方面存在不对称,这将导致市场难以有效地分配资源。
政府需要设法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才能实现市场的有效性。
2.外部性外部性是指某些产出的成本或收益并未包括在企业的成本中。
这种情况下,政府可能需要采取相关政策,以调整这种不完全在市场中反映的成本或收益。
3.公共货物公共货物指那些无法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有效的分配的物品或服务,例如公共卫生和安全、公共教育等。
政府需要介入市场来提供这些公共货物和服务。
三、政府市场失灵的处理方法1.限制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力度政府应当限制对市场的干预力度,避免干预过度导致政府市场失灵的问题。
限制政府的干预力度,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加强市场效率。
2.加强市场监管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机制,并担负起监督和调节市场的职责。
增加市场参与者对政府的信任感,可以有效地保障市场运行的效率和公平性。
3.加强公共教育政府应通过公共教育,打破信息不对称和对公共货物的错误认识。
加强公民对市场运行的了解和参与度,有助于消除市场失灵问题,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有效性。
总结:政府市场失灵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地步。
为了使市场经济发挥最好的效能,限制政府干预的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和加强公共教育等措施是有效的手段。
我们必须加强市场的效率和公平,共同推动发展的步伐。
如何理解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有效协调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
三、如何理解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有效协调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一)政府失灵1、定义:即在经济敢于过程中,政府也不具备理想化条件,可能出现政策、行为失效等情况,不仅无法弥补市场失灵,反而降低了社会效益。
2、政府失灵的主要表现,一是运作低效;二是预算扩张;三是权力寻租;四是公共政策偏差低效。
3、政府失灵原因分析:(1)基本原因,一是政府掌握的信息不完全,与被规制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即政府信息处于劣势地位;二是对自己的行为结构控制力有限;三是政府代理人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的;四是政治决策存在利益集团操纵、投票操纵以及策略性投票等问题。
(2)主要原因,第一,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差异。
一是政府官员也是经济人,也要追求经济利益;二是政府机构本身也是一个具有自身利益的利益组织,而是将政府官员的利益内化为政府利益;三是政府并非是完全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它往往被一些有影响的利益集团所左右。
第二,政府机构缺乏提高效率的内在机制。
一是政府是一个非市场机构,其收入来源于税收等,支出则用于公共开支等等。
政府实际上只是一个中介分配机构,缺乏硬预算约束机制。
二是确定和度量非市场产出的困难和非市场产出的垄断性使得政府的经济活动缺乏“基准线”和终止机制。
三是政府机构的扩张导致成本不断增大,使得政府机构效率难以提高。
四是政府决策方式的“民主”程序本身也制约了政府机构效率的提高。
4、对策建议:一是构建有限政府的法制框架,合理设定政府经济管理边界;二是精简微观利益性管制职能,提升宏观公益性调控效能;三是强化立法、司法、舆论监督机制,保证公共决策质量与责任;四是培育市场、企业、非营利组织等外部要素,优化政府服务功能;五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府职权行为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六是加强行政监察自律(内控)机制,抑制经济干预的自利动机。
(二)市场失灵1、定义: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存在许多局限性或缺陷,因而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不能实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政府失灵原因及表现
2010级2班张姗 2010204217政府失灵的原因(一)信息不完全斯蒂格利茨认为,如同私人部门面临的信息不完全一样,公共部门制定和实施决策时也有信息不完全的问题。
例如,政府难以确定把公共福利给于那些真正需要关怀或帮助的人。
如果要把真正应该享受福利的人与不应该享受福利的人区分开来,其成本可能是很高的。
在我国,还存在严重信息失真的问题,这方面主要指统计数据的掺假,由于考核地方官员以经济增长为主要指标,这就鼓励了各地官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以虚假信息来对付上级政府的考核,而中央往往根据这些层层上报的有严重水分的失真数据作出形势判断,并制订相应的政策,这种政策供给的无效率可想而知。
(二)政府官员的动机政府官员是为自己的利益工作的,而政府政策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这就使得政府官员没有足够的动力去设计符合公共利益的政策。
政府官员是在一套既定的公务员规则下工作,这种规则往往不够灵活,它很难给好的官员相当于私人部门中做类似工作的人那种工资水平,或者很难给他们提供提升的机会,更为困难的是难以解雇能力低下的官员或将他们降职。
因此,难以给政府官员提供有效的激励。
(三)难以预期私人部门对政府计划的反应,从而使政府行为的后果具有不确定性政府行动的成败不仅取决于政府官员的动机,而且取决于私人部门的反应。
私人部门对政府行动的意外反应有时候使政府计划南辕北辙。
例如,政府通过医疗计划向老年人提供近乎免费的医疗保健,但是这项计划却导致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大量增加,由此导致政府在这方面的开支远远高于原先预期的水平。
由于私人部门对政府计划的反应,与政府计划的不一致性,也是导致政府失灵的原因的之一。
(四)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缺乏力度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行为的一大特点可以概括为权力市场化与政府行为企业化。
各级政府官员现在都将自己手中的公共权力视为一种稀缺资源,将前来办事的公民视为“客户”,以各种手段迫使客户进行“权钱交换”。
这方面的例证翻开报纸随处可见。
体制转轨时期我国政府失灵的成因分1
体制转轨时期我国政府失灵的成因及对策分析2004级行政管理专业姓名:覃晓辉政府失灵,就是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不当,未能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甚至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引起了经济关系的扭曲,加剧了市场缺陷和市场紊乱,从而未能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1]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在这体制转轨的进程中,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和社会经济运行基本载体的市场并非万能的,而是存在着市场失灵。
这就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
然而政府在弥补市场失灵的过程中,“政府的行政机制本身并非不要成本,实际上,有时它的成本大得惊人”,因此“没有理由认为市场和企业不能很好解决的问题,政府管制是必要的。
”“应当认识到既存在着市场失灵,也存在着政府失灵。
”[2]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作为改革主体的政府,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者又是原有体制的代表者,这种双重身份的矛盾性及经济体制改革的复杂性造成了我国特有的“政府失灵”现象。
体制转轨时期我国“政府失灵”主要表现有:首先,政企不分依然存在。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成为独立的主体,拥有自主权,要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与企业之间主仆依附关系。
经过一系列改革,我国政企分开虽取得一定成果,但距离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还有一段差距,政府对企业,尤其对国有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干涉过度、个别企业负盈不负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其次,政策执行阻滞经常发生。
在体制转轨过程中,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在发生嬗变,地方政府的职能逐渐由微观管理转移动到宏观调控上来,各种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迅速扩大,从而导致了公共政策的作用关系和实施环境的重大转变: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响应,已经由过去以行政组织为主要基础的指令服从过程转变为以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为基础的对策博弈过程。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利益取向对中央政策进行所谓的“灵活变通”,搞“土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这就造成了政策执行阻滞情况的发生。
浅析政府失灵的原因与对策
浅析政府失灵的原因与对策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全的市场经济秩序需要靠市场与政府的共同协作才能得以良好维持。
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发挥作用来弥补,但是许多学者发现,政府同样具有缺陷,政府失灵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危害可能更大。
在这种情况下,分析政府失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公共选择政府失灵寻租根据现代经济学理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经济是为了矫正和弥补市场失灵。
但是,政府为此所采取的立法、行政管理以及各种经济政策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事与愿违的结果和问题,最终导致政府干预经济的效率低下和社会福利损失。
也就是政府在力求弥补市场失灵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种缺陷,即政府活动的非市场缺陷“政府失灵”。
目前,政府失灵被公认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
因此,对于“政府失灵”现象、形成原因及对策的研究对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政府失灵的涵义与表现公共选择学派是西方经济学中以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政治问题的一个重要理论流派。
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同市场失灵一样,政府也会失灵,“而且政府失灵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灾难,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
”通过对政府失灵的研究,公共选择学派的学术观点风行一时。
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干预经济不当,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却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经济关系扭曲,市场缺陷和混乱加重,以致社会资源最优配置难以实现。
具体来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其三,干预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了负效应。
但政府失灵的衡量尺度并不像市场失灵那样明确,因为政府干预经济往往不是为了实现静态的“帕累托最优”,而是为了争取动态的公平和效率。
二、政府失灵的形成原因分析1、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不一致性。
政府制定各种干预经济活动的决策,都是建立在政府作为社会公众利益代理人的基本假定基础之上,其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一致。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政府失灵的原因及解决对策传统的政治经济理论对市场失灵的认识和对完美政府的预期是失之片面的,政府机制本身同样存在低效率现象,即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
政府失灵指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对经济、社会生活进行干预的过程中,由于政府行为自身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而产生的新的缺陷,进而无法使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佳的情景。
如短缺或过剩,官僚主义,政府寻租活动等。
从其原因如下:第一,从财政决策形成过程看,社会公众对于公共产品的偏好需要通过投票机制表达为公共决策;或者通过投票选出代表,间接进行公共决策。
然而,民主程序不一定能产生最优的政府效率。
首先,公共决策不足以反映全体成员对公共产品的真实偏好。
其次,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不可能与公共利益完全一致。
再其次,受制于政治家的动机。
第二,即便政治家能够忠实的履行公众利益代言人的职责,他们也受到现实的控制能力和领导力量的限制,从而使财政决策的效果难以让人满意。
而且在现实中,政府是由政治家和官员组成的,政治家的基本行为动机也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因此,政治家追求其个人目标时,未必符合公共利益或社会目标,而使广大选民的利益受损。
第三,有某种共同的目标的利益集团试图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
在许多情况下,政府政策就是在许多强大的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下做出的,缺乏组织的社会大众则处于劣势地位,而市政府做出不利于公众的决策。
如何防范和纠正政府失灵?公共选择理论着重从三方面说明:第一,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的非理性。
首先,在政府内部重新确定竞争机制。
其次,在高层行政管理者中恢复发挥个人积极性的制度,其效果与利润与私人部门作用相同。
再其次,更经常采用私人企业承担公共事业的办法,即更多依赖于市场机制来生产某些公共产品或服务。
第二,改革公共决策制度。
政府失灵的公共决策制度的缺陷造成的,因此要改革公共决策制度。
首先,进行立宪改革,加强政府法治、规则及监督制度建设,使政府行为法治化,为政策制定一系列规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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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失灵的成因及对策分析路欣2064878 [摘要]政府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通过分析和研究转轨时期政府失灵的原因,提出矫正政府失灵的措施,目的在于使人们更好地认识体制转轨中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关系,把握好政府干预的范围、方式和力度等。
研究政府失灵不是要否定政府的作用,而是为了矫正和防范政府失灵,以更好地发挥政府干预经济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政府失灵现象及其原因并且提出了防范政府失灵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政府失灵市场职能为了缓解市场机制在调节经济活动时必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出现的失灵或失效,政府职能的方向、性质、内容等也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而更新。
政府在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必须承担更重要的职能,也面临着更艰巨的挑战。
“政府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相关现象,防范和化解“政府失灵”现象,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法制尚不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也不完善,例如曾出现的“苏丹红事件”、“安徽阜阳假奶粉案”,大量不卫生的、有毒的食品充斥市场,对人民的健康构成威胁;房地产开发中的投机行为泛滥,导致房价过高,普通居民难以接受;“山西的黑煤窑事件”严重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上述种种现象要求政府实施干预,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有效的政府干预能够弥补市场失灵。
本文试就“政府失灵”理论及其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启示作一些探讨。
一、政府失灵的含义“政府失灵”,又称“政府失效”,一般是指用政府活动的最终结果判断的政府活动过程的低效性和活动结果的非理想性,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局限、缺陷、失误等的可能与现实所带来的代价。
换句话说,它是指政府干预达不到弥补“市场失灵”的预期目标,或是虽能达到了目标,但其代价超过“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缺陷。
对此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指出:“应当认识到,既存在着市场失灵,也存在着政府失灵。
……当政府政策或集体行动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道德上可接受的收入分配时,政府失灵便产生了”。
①西方国家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的“滞胀”现象以及其他社会经济问题就是政府失灵的集中体现。
杨龙就认为“大约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政府失灵问题”。
②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西方学者在分析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时,从原来关注市场失灵开始关注政府失灵并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
针对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丁煌认为“所谓‘政府的失败’,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有效’,或像理论上所说的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而唐兴霖也认为“政府失败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代议制民主政治中①[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M]·高鸿业等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得不到很好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成本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预算上出现偏差,政府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或像理论上所说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
胡宇则认为“政府失灵是产生于经济学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的经济调节措施在许多方面不理想,政府发挥不了预定的经济调节作用”。
①其实简单地说,笔者认为,所谓政府失灵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和外部约束因素的乏力,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所出现的负面效应。
二、政府失灵的表现政府失灵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改革开放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以来,我国政府对自身的职能进行了重新审视,认识到了过去的高度集权和垄断给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并且进行多次改革,使我国政府的调控逐步规范化和合理化。
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政府干预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政府失灵在新时期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政策价值的偏移和工作的低质量、低效益。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化身,本应公正无私地矫正市场失灵,以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
但是现实中的政府,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政府各部门机构都有着各自的行为目标,致使政府干预的政策价值发生了严重的偏移,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也日益低下。
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作为政策依据的信息传递不及时、产生偏差甚至失真,致使群众对政策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生怀疑,影响政策的有效执行;决策不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决策者的主观随意性强,个别地区“长官意志、首长工程”盛行,成千上万的国有资产就因为上级领导的一句不负责任的话而“交了学费”,事后却找不到责任主体;还有一些地区、部门为了自己的小利益,置上级的政策命令于不顾,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结果损害了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利益。
②(二)政府的自我扩张严重。
建国以来,多次精简机构的改革始终未摆脱“膨胀——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膨胀的规模和速度更是惊人。
有资料表明,我国目前县级以上党、政常设机构,超过中央编委规定限额的机构就高达3万多个,非常设机构、事业单位的规模更是令人瞠目。
到1996年时,官民比例高达1∶30。
全国为数不少的省份,财政收入的65%以上都用于行政事业性开支。
③政府的自我扩张,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造成各机构之间职能不清,人浮于事,助长了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
在利益的驱动下,个别部门对有利可图的工作争相插手,而对无利可图的公益性、服务性工作则相互推委,造成人为的“管理停滞”。
(三)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低效率。
政府的职责就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然而,在我国现阶段,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效率是非常低的。
首先,政府和市场的供给范围不清,很多本应由政府提供的物品却丢给了市场,而本应有市场提供的物品政府却夺了过来。
其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供给范围不清,造成中央与地方在提供公共物品时互相扯皮。
第三,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时存在浪费和短缺现象。
有些群众急切需要的公共物品政府没有大规模提供,而群众不是很需要的物品却大规模地出现,造成了严重浪费。
最后,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大多质量低下,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如现在的移动电话收费状况、公共运输状况等等。
①《西方政府失灵理论综述》,张建东,高建奕,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②《试论现阶段我国的政府失灵及其矫正目标》,李莉琴,新疆社科论坛,2005年第4期(四)寻租和腐败现象严重。
寻租是指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或者为了对现有经济利益进行有利于自己的再分配而从事的非生产性活动。
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一方面,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压抑的个人私欲在体制和观念放开以后出现了超常的膨胀,呈现扭曲状态。
另一方面,在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政府职能不明确、产权制度不清晰、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等均为寻租和腐败滋生提供了温床,而且过渡时期法制不健全,约束制度不成体系,对寻租与腐败难以形成有效的制约。
对市场经济的新环境,预防腐败的思想约束、政治约束、组织约束及法律约束都显得软弱乏力,造成了腐败现象蔓延,个别地区、个别人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贪赃枉法、已达惊人的地步,严重破坏了改革开放的秩序,并影响我国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政府失灵的原因分析推进社会转型的动力主要来源于社会各个层面自身的制度创新,并不伴随社会基本制度的转变,在中国多重转型的交错中间存在许多“灰色地带”,给公共管理权力的运作提供了较多的回旋余地,使得“政府失灵”成为可能,权力运行的软约束加上转型期社会的特点,使得“政府失灵”存在着现实的社会基础。
①从目前来看,产生“政府失灵”的潜在原因主要有:(一)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的制约因素导致政府失灵。
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以政策、法规以及行政管理措施来弥补和矫正市场失灵。
而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存在着种种困难、障碍和制约因素,如公共政策所追求的目标并不能代表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现有的各种公共政策体制及方式有其缺陷,政策实施和执行的障碍等,使得政府难以制定并执行合理的公共政策,导致公共政策失灵。
(二)政府机构的低效率导致政府失灵。
由于政府是一个非市场机构,其活动属于非市场活动,其行为结果属于非市场产品,影响非市场产品的需求和供给状况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而且许多因素难以从经济上度量,这就使得政府缺乏一种明确的投入——产出标准,这一特点导致了政府机构活动低效率,而政府机构的低效率也是“政府失灵”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政府对经济过程的监管及事后监督欠缺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行为的一大特点可以概括为权力市场化与政府行为企业化。
部分政府官员将自己手中的公共权力视为一种稀缺资源,将前来办事的公民或单位视为客户,以各种手段进行“权钱交换”,于是产生严重的寻租和腐败现象。
②而寻租和腐败必然会导致不同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争权夺利,影响政府声誉和增加廉政成本,降低行政的原则性和运转速度,而这一切与缺乏监督机制或监督乏力有直接关系。
(四)信息的严重失真。
一方面是政府部门统计数据的掺假失真。
由于考核官员以经济增长为主要指标,这就鼓励了各地官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以虚假信息来对付上级政府的考核,而上级政府根据这些层层上报的有严重水分的失真数据做出形势判断,并制定相应的政策,这种政策供给的低效率可想而知。
另一方面是出于部门利益驱动目的而提供的一种信息“负供给”,一些危险的建议已被少数人当作可行方案提出来。
③这些信息很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和政策失效。
(五)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博弈均衡推进了“政府①《“政府失灵”与转型期政府职能重构》,苏林波,理论导刊,2006年第8期②《政府失灵与政府职能转变》,石薛桥,华北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2期失灵”。
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 地方政府已成为相对独立社会资源配置主体,中央政府公共管理政策的实施路径主要为制定(中央政府)——执行(地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实现。
地方政府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使其管辖地利益最大化成为其内在动力,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因受时空限制而弱化或失效时,地方政府为了谋求本地更大的利益会做出与中央公共管理政策不相符的决策,导致中央政府失灵。
①(六)政策的滞后效应。
要使政府干预经济确实有效,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是要保证政策的及时性,即制定政策、付诸实施乃至政策发生作用等必须做到及时准确。
然而在体制转轨时期,这一点是很难做到的,因为政府干预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时间,政策对经济发生作用同样需要时间,这就会出现政策的滞后效应。
这种滞后效应可能使政策实行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相距甚远,从而导致政府失灵。
四、政府失灵的防范对策和措施当前,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政府失灵的表现形式如决策失误、政府运行的成本过高、绩效较低、政府干预引起的寻租活动等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