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管理规章制度(下)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经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二〇年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北京卢沟桥中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实现公司治理目标,完善公司各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卢沟桥中都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指导公司各控制系统的完善和改进,管理和评估公司内部各控制系统的有效和完整。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控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内部控制管理原则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2第六条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一)目标设定。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二)内部环境。
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三)风险评估。
是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内部控制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目的是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和资金流动,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
企业在进行经营管理时,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够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内部控制体系包含五个基本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通讯、监控。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是指企业内部的基本管理风格和道德水平,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和前提。
企业在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时,必须非常重视控制环境的构建。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指企业对内部潜在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评估和分析工作。
通过对风险的评估,企业可以更好地预防和化解风险,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针对企业内部各种风险而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
企业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流程和规范,来确保企业内部的各项工作符合规范,同时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4.信息与通讯信息与通讯是指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信息沟通的方式。
企业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保证内部员工之间的信息沟通畅通无阻。
5.监控监控是指企业内部的监督和审查机制。
企业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监督体系,通过不断对企业内部各环节的监督和评估,来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运作。
二、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1.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帮助企业识别,并及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可以根据内部控制体系所提供的信息,来预测和防范各种风险的发生。
2.提高运营效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帮助企业提升运营效率。
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流程,企业可以精确地掌握各项工作的步骤和流程,避免重复劳动和浪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提高财务报告准确性企业在制定财务报告时,必须准确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情况。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障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财务数据失实的情况。
4.加强资产保护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
通过控制访问权限和加强保密管理,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避免出现资产损失的情况。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法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子企业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按照“管业务、管风险、管内控、管合规”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业务领域或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第二章目标与原则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目标。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涵盖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覆盖公司及各子企业的各类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兼顾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应突出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着力防范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保证内部机构、岗位及职责权限的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合理体现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及所处的具体环境等方面要求,并适时调整和完善。
(五)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应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职责:(一)审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二)审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职责:(一)审议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二)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总经理是内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职责:(一)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二)审查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3(三)审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全套)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控制环境类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 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_word完整版全部18个应用指引
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全套)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控制环境类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 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完整版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战略方案, 重点关注其全局性、长期性和可行性。董事会在审议方案中如果发现 重大问题,应当责成战略委员会对方案作出调整。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 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 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 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 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 机制。
第二章 发展战略的制定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
企业在制定发展目标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 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 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
5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战略规划应当明 确发展的阶段性和发展程度,确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任 务和实施路径。
第七条 企业应当对各机构的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确定具
2
体岗位的名称、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明确各个岗位的权限和相互关系。 企业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
离的要求。不相容职务通常包括: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 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
第八条 企业应当制定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图、岗(职)位说 明书和权限指引等内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使员工了解和掌握组织 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正确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新解
一、单选题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所称()是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含服务,下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
A、社会责任B、担保业务C、资产管理D、财务报告【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答案解析】《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所称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含服务,下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
2、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可能导致企业()。
A、利润率上升B、成本降低C、发生安全事故D、收益暴涨【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可能导致企业发生安全事故。
3、()所称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含服务)、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
A、《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B、《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C、《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D、《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答案解析】《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所称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含服务)、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
4、为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
A、《中小学学生行为规范》B、《企业所得税法》C、《契税法》D、《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答案解析】为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和良性运行机制,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组织架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业务重复或职能交叉,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word完整版-全部18个应用指引
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2019年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doc
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管理制度(下)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管理制度(下)(征求意见稿)企业内部操纵应用指引第xx号——资金(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操纵,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企业内部操纵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者操纵的现金、银行存款与其他资金。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缺失与信誉缺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者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缺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与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缺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者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与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缺失、法律诉讼或者信用缺失。
第四条企业在建立与实施资金内部操纵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者关键环节的操纵:(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与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合法合规,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
(四)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记录,银行预留印鉴与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与监督。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含:(一)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与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资金业务,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办理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特定类型企业的内部控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经营目标,合理保证企业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在企业内部采取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组织措施、业务流程、信息交流和监督评价等控制活动。
第四条企业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对企业重要业务和事项实施重点控制。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在企业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内部控制环境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环境,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规模,合理设置内部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树立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的理念。
第九条企业应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包括招聘、培训、评价、激励等方面,确保员工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道德素质。
第十条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第三章风险评估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18号 (含答案)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18号一、单选题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业应当明确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B.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不受影响,继续办理担保业务。
C。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D。
审批人应当根据担保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2、下列有关财务报告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B.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C.对上市公司而言,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D。
企业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一定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3、下列关于“财务报告编制及其控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B。
财务报告中数字是经过分类与汇总后的结果,是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的高度简化和浓缩的数字,如没有形成这些数字所使用的会计政策、理解这些数字必须的披露,财务报告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效用,这些披露是以报表附注的形式反映的C。
财务报告附注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披露D。
财务报告附注的披露没有顺序AB C D【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 [正确]4、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公司没有按期履行还款协议,则( )就成了还款的责任人。
A 。
担保公司B 。
被担保公司C 。
其他公司D.第三方A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 [正确]5、下列有关“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B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word(完整版)全部18个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word(完整版)全部18个应用指引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会计制度:规定了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制度和程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2. 风险管理制度:制定了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等措施,以减少潜在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3. 内部审计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程序和工作内容,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4.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控制、成本控制、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确保公司的财务资源合理利用。
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了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6.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数据备份等方面,确保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7. 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了采购程序和供应商评估标准,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供应商的质量。
8. 内部报告制度:规定了内部报告的内容、格式和频率,确保公司的内部信息流通畅通。
9. 员工行为规范制度:规定了员工的行为规范、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公司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同公司根据其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
每个公司都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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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操纵应用指引
(征求意见稿)
企业内部操纵应用指引第xx号——资金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操纵,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操纵差不多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操纵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涉及资金治理的下列风险:
(一)资金治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治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第四条企业在建立与实施资金内部操纵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操纵: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治理应当合法合规,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治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资金业务,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办理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企业关键财会岗位,能够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刻内进行岗位轮换。
实行岗位轮换的关键财会岗位,由企业依照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
企业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早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
审批人依照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
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确实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企业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依照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八条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操纵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治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依照《现金治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一条企业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企业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
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有条件的企业,能够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货币资金的集中统一治理。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方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治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企业经营治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企业内设治理部门自行开立银行账户。
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觉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治理与操纵。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
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缘故,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治理。
出纳人员一般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猎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
确需出纳人员办理上述工作的,应当指定其他人员定期进行审核、监督。
第十七条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企业,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
操作人员应当依照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的企业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批准程序。
企业在严格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操纵的同时,应当配备专人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觉不符,及时查明缘故,作出处理。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对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治理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加强与资金相关的票据的治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企业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缘故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
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能够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当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账薄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治理。
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用章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企业内部操纵应用指引第xx号——采购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操纵,规范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等行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操纵差不多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采购,要紧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企业外购服务并支付价款的操纵,能够参照本指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涉及采购业务的下列风险:
(一)采购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采购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请购依据不充分、不合理,相关审批程序不规范、不正确,可能导致企业资产损失、资源白费或发生舞弊。
(四)采购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