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城中村造项目三期(黄海路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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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方案

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方案

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方案汇报人:目录•项目背景与目的•改造方案及实施计划•建设方案及主要内容•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结论及建议01项目背景与目的城中村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普遍存在建筑老化、配套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更新政策的推进,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

项目背景介绍改造有助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发展。

改造有助于提高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水平,增加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通过城中村改造,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改造目的及意义本项目涉及的城中村位于市中心区域,占地面积约100亩,涉及居民楼、民房等建筑物共计30栋,改造户数约150户。

改造范围通过拆除重建、修缮更新等方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城市环境和形象的升级。

同时,通过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改造目标项目改造范围及目标02改造方案及实施计划1 2 3介绍项目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说明改造项目对城市发展、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背景和目的明确改造的范围和目标,包括需要改造的区域、拆迁和重建的规模、改造后的用途等。

改造范围和目标提出改造的原则和策略,包括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等。

改造原则和策略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详细描述改造项目的实施步骤,包括前期准备工作、拆迁和重建工作、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等,并明确各阶段的时间安排。

实施主体和合作模式明确实施主体和合作模式,包括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合作等,并阐述各方的职责和合作方式。

资源整合与优化提出资源整合和优化的方案,包括土地资源整合、公共资源共享、城市规划优化等,以实现改造项目的综合效益。

03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策略,包括拆迁安置风险、建设进度风险、市场风险等,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

江西省城中村改造工作思路初探

江西省城中村改造工作思路初探

R E A LE S T A T EG U I D E |125江西省城中村改造工作思路初探王胡军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江西 南昌 330095)作者简介:王胡军,1978.8,男,江西玉山,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㊂[摘 要] 城中村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㊁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㊁配套设施落后㊁环境脏乱差㊁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城中村改造几乎是全国城市正在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江西省城中村的调研情况,对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系统提出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思路㊂[关键词] 城中村;改造工作;改造问题;改造思路[中图分类号]T U 984.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563(2023)24-125-031 前言城中村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㊁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㊁配套设施落后㊁环境脏乱差㊁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㊂2005年国家实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以来,对建筑结构简易㊁建筑密度大㊁使用年限较长㊁房屋质量总体较差的城中村进行了拆除新建,另有一些城中村因城市功能发展需要及可资金平衡的而得到改造,现存在的城中村大部分都是投资收益低㊁改造难度大,如何对此类城中村进行改造一直是各个城市面临的重大课题㊂2023年7月25日,国办发布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拆除新建㊁整治提升㊁拆整结合三种方式,按城市标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㊂虽然文件只针对超大㊁特大城市及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以上的大城市,但城中村改造工作在城市更新时代有必要系统推进㊂本文基于江西省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调研内容,对江西省城中村改造工作如何开展提出思路㊂本文城中村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住房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行政村,不包括村民已集中安置的小区或按套型住宅建设的小区㊂2 江西省城中村基本情况2.1 基本省情江西省省域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辖11个设区市㊁100个县(市㊁区)㊂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527.98万人,人口保持低速增长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07%,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65.22%仍有一定差距㊂2022年全省G D P 总量为3.21万亿元,处于全国第15位(全国中游水平),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8.3亿元㊂根据相关研究报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103.61%(国际上通行标准为100%-120%),而包括城投平台等有息债务的广义债务率则达到249.9%,政府总体债务较高㊂2.2 城中村总体情况江西省城市(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共涉及1627个城中村,总用地面积168.19平方公里,占各城市(县城)建成区的面积的5%;涉及48.22万户㊁常住人口198.13万人,其中外来暂住人口69.36万人,占城中村常住人口的35.0%;各类建筑(不包括单独的厨房㊁杂物间等单层辅助性简易房)51.08万栋,总建筑面积15071.7万平方米;建筑使用年限40年以上的占比10.6%,其中C ㊁D 级危旧房3744栋,占建筑总栋数的0.7%㊂2.3 城中村改造情况各级城市(县城)人民政府基本未系统谋划城中村改造工作,目前主要三种方式进行城中村改造,一为拆除新建方式,即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的㊁因城市功能发展需要的,这种方式占绝大多数,目前按棚改政策完成的城中村改造涉及78.65万户,另有4.66万户纳入2023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占现城中村总数的9.7%);二为整治提升方式,与老旧小区改造㊁完整社区建设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在老旧小区改造㊁完整社区建设时将周边的城中村一并纳入统筹改造,完善基础设施与公服配套,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居住条件和产业发展空间;三为拆整结合方式,主要是危旧房改造㊁消防通道打通㊁功能完善需,提升城中村整体居住环境㊂城中村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及省级相关奖补㊁棚改旧改专项债㊁政策性贷款㊁地方财政资金等,少部分来源于社会资本㊁村集体资金,以及结合通过改造片区的土地出让得到收支平衡㊂3 江西省城中村主要特征3.1 城中村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的城中村的户数占全省城市(县城)城中村的56.0%,建筑面积占全省城中村的53.2%,居住人口占全省城中村的58.5%㊂3.2 城中村总体建设强度不大,建筑质量一般全省城市(县城)城中村平均容积率为0.90,空闲用地占城中村面积的25.7%;建筑平均层数在3层及以下的城中村占比约78%,7层及以上的占比1.0%㊂城中村中房龄40年以上的建筑占比10.6%㊂3.3 城中村是城市外来人口的主要居住地从设区市中心城区分析,居住在城中村的暂住人口占城市暂住人口的42.3%,其中南昌市㊁赣州市分别达到了126 |R E A LE S T A T EG U I D E45.0%㊁51.0%,其他城市在20%左右㊂城中村为城市外来人口提供了较低成本的居住场所,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障房的作用㊂3.4 城中村具有多样的产业功能城中村中商业功能建筑约占总建筑面积的6.3%,工业功能约占5.0%;居住租赁的外来暂住按人均20平方米建筑面积估算,则此功能占总建筑面积的11.2%,三个功能合计达22.5%㊂另有一些初创企业㊁小微企业㊁村集体产业在城中村孵化㊁发展㊂3.5 城中村是城市文脉记忆的载体之一城中村有一定数量的古民居㊁宗祠㊁寺庙㊁古桥㊁古窑㊁古树名木㊁古井㊁近现代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等,总量达到424处,有的已列入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的已列入了历史文化街区㊁历史文化名村进行整体保护㊂4 江西省城中村改造工作主要问题4.1 城中村底数台账不清城中村在建设活动管控㊁配套设施建设方面相对较为粗放,城中村建设的档案欠缺,特别是在用地功能㊁建筑数据㊁人口数据方面缺乏统一管理,同时城中村房屋确权工作普遍滞后㊂4.2 改造工作缺乏系统谋划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的资源较多㊂各级政府大都尽可能避开城中村,只在土地成片征收㊁重点项目建设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等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才考虑开展改造工作,一般都处于自我管理状态㊂地方政府大都尚未制定专项规划,对改造工作缺乏系统谋划㊂4.3 改造标准不明确各地开展工作的做法和标准各有不同:在拆除新建方面,有另行安排宅基地个人自建的,有建设安置区进行统一安置的,有与商品住宅进行产权交换的;在整治提升方面,一般都是聚焦单项行动,缺乏从公共服务㊁市政设施㊁环境景观㊁建筑风貌㊁居住安全㊁村庄治理等方面系统整治㊂4.4 配套政策有待优化征收标准与群众预期差距较大,征地拆迁通常按集体用地标准征收,标准较低;规划政策对改造项目支撑不足,特别对于整治提升类项目,其道路红线㊁建筑后退㊁建筑间距㊁绿地率等方面均难以满足现行标准;土地政策支持性不强,城中村改造基本是利用存量用地㊁存量建筑,常涉及用途变更㊁建筑新增㊁建筑更新等问题,如何办理相关产证㊁将资产法定化等问题缺乏相应政策支持;政策性资金引导不足,存量项目大多收益性低,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而地方财政薄弱,地方筹资方式少,目前政府专项债券暂不支持城中村改造领域建设;审批政策有待完善,现行审批政策主要针对新增建设的审批,对于改造类项目要从立项㊁用地㊁规划㊁设计㊁施工各环节优化审批内容,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社区化管理模式有待优化,一般都是城市道路沿街区域由社区管理,而城中村内部则由村委会管理,管理主体不统一,同时城中村出入口众多,管理难度较大㊂5 江西省城中村改造工作思路5.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可参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机制,建立省㊁市㊁县三级统筹,省级层面建立或依托现有省级工作领导小组或议事机构,统筹协调推动全省城城中村改造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协同㊁沟通对接㊁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市级政府统筹本市辖区改造工作,县级政府组织具体实施㊂通过领导主抓㊁市县协同,精准谋划改造计划,高位推动改造实施,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困难㊂5.2 明确分类改造条件拆除新建类条件: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居住环境恶劣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功能和发展的城中村必须进行拆除新建㊂项目资金能够自我平衡的城中村可根据需要决定,拆除新建需按城市标准进行规划㊁建设㊁管理㊂整治提升类条件:未达到棚户区改造条件,居住环境尚可㊁空间布局基本合理㊁房屋质量安全,对城市功能和发展影响不大的城中村可以采用整治提升;具有丰富历史文化资源的城中村应采用整治提升㊂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文明城市标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中村的环境和治理水平㊂拆整结合类条件:对于介于前述二者之间,局部存在居住环境恶劣㊁房屋质量安全较差㊁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影响城市功能和发展的城中村㊂通过拆除部分危旧房屋,打通消防通道㊁留出城市发展通道㊁完善相关设施㊁加强城中村治理,以达到文明城市标准㊂5.3 制定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可参考老旧小区改造方式,建立精细化的底数台帐,以自然村组㊁独立地块为单元摸清建设数据㊁需改造内容㊁改造方式意愿等㊂在此基础上编制专项规划,划定统筹片区,明确改造方式与改造时序,协调与周边存量资源㊁城市建设行动㊁其他城市更新行动的关系㊂在专项规划基础上,制定行动计划,可一年一编,也可制定多年的行动计划,明确改造方式㊁实施主体㊁投资估算㊁资金来源等㊂可参考上海方式,按照 实施一批㊁储备一批㊁谋划一批 的原则,滚动推进项目实施㊂同时要加大改造政策宣传,优先将群众改造意愿反映强烈的城中村纳入年度计划㊂5.4 坚持分步实施,强化与保障房结合可优先推进设区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按照城中村所在城市区位,首先在核心区开展,逐步扩展到建成区边缘,最后辐射到城郊村,同时改造过程中持续探索各类区域城中村改造的征迁㊁建设㊁审批㊁管理模式与相关体制机制㊂城中村已在实际中发挥着保障房的作用,有效缓解了新市民㊁青年的住房难问题,城中村改造要继续发挥其保障房作用,政府要主导推进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㊁品质化改造,作为提供更多保租房的政策选项和重要手段㊂5.5 推行改造标准化,构建标准体系拆除新建标准体系:按城市标准进行建设,在建筑方面,要 适用㊁经济㊁绿色㊁美观 ;在设施配套及管理方面,要R E A LE S T A T EG U I D E |127按完整居住社区标准配备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㊁便民商业服务㊁市政配套,健全社区管理㊁物业管理,建设充足公共活动空间;在民生保障方面,要为村集体安排资产性物业并指导运营,同时按一定比例配置保障性住房㊂整治提升标准体系:按文明城市标准进行整治提升,重点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㊁公共安全保障㊁公共活动场地建设㊁文化遗产保护㊁交通管理㊁生活污水集中处理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㊁社区卫生服务㊁社区文化活动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㊁创立文明家庭㊁社会基本保障等方面㊂在改造内容上可借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重点开展建筑修缮与利用㊁城中村环境整治㊁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等重点工作㊂5.6 强化政策供给,健全政策体系征收补偿政策: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征收补偿标准,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㊁就业保障,建立留用地安置制度,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效收益㊂在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㊁提供安置房㊁货币补偿等方式基础上,可增加 房票安置政策 ,满足群众对安置房的多样化需求,缩短过渡期㊂规划政策:可参考上海经验,探索在保障公共利益㊁符合更新目标的前提下的规划政策㊂在落实服务配套㊁交通㊁环境等相关要求的条件下对规划用地性质㊁建设容量㊁建筑高度等方面予以支持优化;优化项目认定前置条件,地块控详优化完善与项目认定程序同步开展;允许合作改造单位提前介入,参与城市规划设计和控规优化等㊂土地政策:参考上海经验,城中村改造项目内土地可依法实施协议出让,加快对土地前期开发成本的结算;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或引入合作单位开发建设的,经营性土地形成 净地 后,采取定向挂牌方式出让;农民动迁安置房建设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采取定向挂牌方式供地㊂金融财税政策:中央及省级财政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建立城中村改造专项补助㊁专项基金㊁专项借款,为城中村改造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部分做好保底资金;推出政策性银行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长期低息贷款,鼓励商业性银行的参与;政府通过资金配套㊁奖励补助㊁税费减免㊁土地置换㊁以租代征等方式降低参与主体成本,激励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㊂审批政策:可参考天津做法,对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不增加建筑规模㊁不改变规划性质㊁不过大调整建筑风格形式的,以及涉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类改造项目经充分论证后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允许建筑高度适度提高;道路红线在满足消防㊁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现有道路控制,绿地率按照不低于现状水平控制,建筑密度按照不高于现状水平控制等审批政策㊂5.7 加强舆论宣传,突出示范引领㊂加强示范引领和舆论引导,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优秀改造项目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广经验做法和创造性实践㊂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 要我改 为 我要改 ,形成社会各界支持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㊂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的良好氛围㊂6 结语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㊁民生工程,既要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吸纳多方力量参与,系统谋划㊁分步实施㊁明确标准㊁健全政策㊂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坚持守住安全底线,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工作重点㊂(上接第124页) 于4个跨度,也不能少于6m ㊂这样可以确保支架的稳定和承重㊂剪撑斜拉杆的长度宜采取重叠或对接法㊂当使用重叠式接头时,其重叠段不得低于1m ,且使用不低于3个转动紧固件[4]㊂从斜拉杆末端紧固件覆盖物的边沿到拉杆末端的间距不少于100mm ㊂剪撑斜拉杆与地板成45度至60度㊂此幅度的选取使得对角撑杆可以有效地承载负荷和维持均衡㊂用转动扣件将其紧固到与其交叉的横撑或直杆处㊂转动卡扣与主要结点之间的间距不能超过150mm ㊂采用横向对角式结构,以提高支架的整体刚性及稳定性能㊂横对拉条的施工注意事项如下:一字型㊁开式双排架两端均应设有水平对角柱㊂当框架的跨度大于24m 时,对角逐次按6跨布置一次㊂水平对角拉条应该位于同一节之间,从底部至顶部按 之 字形排列㊂为了提高整个结构的稳定与刚性,对角拉条要进行十字与内㊁外侧大横梁的连接㊂在装配承插式盘扣钢管的过程中,采用剪条和横拉条的施工方法㊂在搭设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程,对搭设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查,以保证支架的稳定与安全㊂在此基础上,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测与维修,对破损㊁老化的零件进行维修与替换,保证了整个工程的安全与顺畅㊂结束语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安全技术将持续发展和完善,以满足建筑施工行业对于安全性能的不断提高的需求㊂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脚手架的安全性将得到更好地保障,为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㊂参考文献[1] 孙雷.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性分析与应用[J ].中国水运(下半月),2023,23(10):155-157[2] 唐文武.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在高桩码头悬臂结构中的应用[J ].珠江水运,2023,(17):72-74.[3] 邹海发.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应用案例分析[J ].建材发展导向,2023,21(16):87-89.[4] 吴玉剑.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满堂排架单侧支模体系的应用技术[J ].工程建设与设计,2023,(09):199-201.。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95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95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9.07施行日期2009.09.07文号并政办发[2009]95号主题类别村镇建设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9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城中村改造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改造计划(一)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范围划定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应由改造主体申请办理城中村项目改造计划,经区城改办初审提出意见,报市城改办审批。

(二)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由市城改办审定下达计划,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由市城改办审核、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组工作例会审定下达计划。

未下达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的,不予办理土地、规划、建设、销售、产权等有关手续,不得享受城中村改造相关优惠政策。

二、集体经济转制各区在城中村改造中要全面推进五个转变,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批准后尽快编制城中村改造方案,并按照《关于城中村改造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农发〔2005〕150号),实行集体经济转制。

凡未合法成立股份制集体经济组织的村,不予供地。

村改居、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等工作可与改造同步进行。

三、人口数据城中村人口数据一律按照并政发〔2007〕17号文件规定,以2007年5月31日的户籍人口数为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四、城中村改造旧村拆迁安置(一)村民人口较少、旧村规模较小、有充足资金投入和省市重点工程涉及的城中村,实行一次性整村拆除。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29•【字号】津滨政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为维护公共利益,确保滨海新区新河五车地片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的正常进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5月4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部分被征收人未能与区住房建设委达成协议。

依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下列被征收人及房屋继承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详见《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现公告如下:1.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李宝忠(已故),被征收房屋继承人:李贵祥、李贵清、李桂芬、李桂荣、李杰,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河高辛庄23号;2.被征收人:董浩,塘沽区被征收房屋地址:新河五车地6号;3.被征收人:董庆雨,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河五车地6号;4.被征收人:刘春梅,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河五车地6号(3);5.被征收人:孙凤芝,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河五车地6号;6.被征收人:国任,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河五车地67号;7.被征收人:国任,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河五车地68号;8.被征收人:赵娜,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河五车地68号;9.被征收人:王洪翔,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河五车地90号;10.被征收人:窦春芳,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赵家地新学街9号;11.被征收人:刘广金,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赵家地新学街9号;12.被征收人:刘天随,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学街9号。

13.被征收房屋产权人:胡东生(已故),被征收房屋继承人:刘彩金、胡志刚、胡志永、胡建华,被征收房屋地址:塘沽区新河五车地198号特此公告。

济南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第二批)

济南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第二批)

临淄区 临淄区 临淄区 临淄区 临淄区 桓台县 桓台县 桓台县 高青县 高青县 高青县 高青县 沂源县 沂源县 沂源县 高新区 高新区 高新区 经开区 经开区 经开区 文昌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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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县(市、区)
列入2017年开工计划的改造量 (户/套) 其中:城市危 房改造量 (户/套) 310 93 120 90 1363 230 56 413 552 64 405 546 689 1838 0 0 0 0 136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城市棚户区 城中村
垦利县 利津县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姜家西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北八甲棚户区改造项目 沙河大王家棚户区改造项目 碧城工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肋埠)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北村)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平村)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民主村)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窑上疃)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海东路以南、龙 山街以东)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海文路以南、龙 山街以东) 方圆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团结村) 方圆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生产村) 方圆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南修家) 聚创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福嵛村(嵛景华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滩1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滩3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盐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永福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曾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宁海街道曲家埠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宁海街道杜家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文化街道王贺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全省总计 城市棚户区合计 济南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刘智远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 十里河项目 山东教学仪器厂 机床四厂项目二期 机床一厂项目 房产大厦西侧项目 济南宾馆项目 经十一路项目 五里牌坊项目二期 匡山村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项目 铅笔厂项目 3520工厂北区及周边改造项目 边庄国有地棚改项目 诚通纺织片区项目 毛巾厂片区项目 河套庄二期 历城区港沟街道港沟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 目 华山片区城市棚户区项目二期 洪翔路东项目 和信综合体项目 长清区王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中心城区未纳入政府主导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项目重新认定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中心城区未纳入政府主导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项目重新认定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中心城区未纳入政府主导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项目重新认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6.28
•【字号】驻政办〔2018〕105号
•【施行日期】2018.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
正文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中心城区未纳入政府主导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项目重新认定的通知
驻政办〔2018〕105号
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由市住房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区政府(管委会)对经市政府2016年以前审批,但未纳入政府主导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项目库的7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认定,对部分进展较慢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取消了棚户区改造资格。

各棚户区改造企业向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出具了承诺书,保证3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到期完不成者,市政府终止其棚户区改造资格。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快项目拆迁、建设进度,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市住房管理中心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附件: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名单
2018年6月28日附件
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名单。

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华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三期改造项目西关村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告

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华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三期改造项目西关村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告

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华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三期改造项目西关村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华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10•【字号】阴政发〔2019〕40号•【施行日期】201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华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三期改造项目西关村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告阴政发〔2019〕4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华阴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阴政棚发〔2016〕01号)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华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三期改造项目西关村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收范围:(1)北赤路南侧:东至长涧河西堤,西至城河村河湾片区东进村路。

(2)北赤路北侧:东至长涧河西堤,西至原城关工商所东墙。

(3)北赤路长涧河东堤向东20米。

具体征收区域详见征收界限图。

二、征收内容:涉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公共设施等。

三、由市政府成立华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三期改造项目太华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西关村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四、征收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照《华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三期改造项目西关村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由项目工作指挥部负责落实到户。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抢搭抢建的各类非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原有建筑进行各类装修,抢栽抢种的各类苗木及经济作物、新打机井等,一律不予补偿,并无条件自行拆除或清理。

六、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停止办理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买卖、互换、财产分割、赠与、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性质等手续,公安部门停止办理征收范围内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及分户手续,市场监管部门暂停核发征收范围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驻政〔2018〕48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驻政〔2018〕48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驻政〔2018〕48号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把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范围(一)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城镇棚户区。

(二)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需要拆除重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危旧房。

(三)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

(四)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区、困难国有企业。

二、目标任务根据出台的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全面启动,合理确定改造任务。

原则上2018年完成1/4,2019年完成剩余任务的1/2,2020年9月底全部完成,各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扎实有效推进,圆满完成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

市规划局负责编制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

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合理确定主城区建筑和人口密度,实施整街坊、成片区有机更新和有序改造,提升环境,提升业态,提升就业。

(二)政府主导,规范运作。

市政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统一规划,统筹监管,统揽推进。

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主导拆迁安置,市场化运作开发建设。

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组均不允许与任何企业签订任何改造协议。

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兰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兰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兰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补偿条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丰满区人民政府拟对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兰旗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地块一东至项目征地界、南至松江南路、西至环山街、北至松滨路;地块二东至规划街、南至规划路、西至环山街、北至项目征地界;地块三东至规划街、南至松江南路、西至蓝旗街、北至松滨路;地块四东至规划街、南至松江南路、西至规划街、北至松滨路。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如下:一、住宅房屋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二)房屋产权调换1、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期搬迁的,给予下列补助和奖励,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1)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比被征收房屋增加10%,10%的面积不足9平方米的,增至9平方米;被征收人不需交付原面积部分的差价款和增加面积部分的价款;(2)被征收房屋为被征收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唯一住所的,按照本款第(1)项规定,确定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未达到一室设计最小户型面积的,无偿增至一室设计最小户型面积;(3)产权调换房屋土地级别每低于被征收房屋土地级别一级,套内建筑面积除按照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执行外,再无偿增加5%,5%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增至5平方米;(4)按本款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计算出被征收人应得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后,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大于且最接近该面积的设计户型(即就近上靠),也可以选择小于该面积的户型。

范奉杰、莒南县人民政府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范奉杰、莒南县人民政府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范奉杰、莒南县人民政府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单独行政赔偿资源土地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单独行政赔偿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单独行政赔偿城乡建设房屋拆迁国家赔偿行政赔偿单独行政赔偿城乡建设其他【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4【案件字号】(2020)鲁行终8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曹林灿王云阁许琳【审理法官】曹林灿王云阁许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范奉杰;莒南县人民政府【当事人】范奉杰莒南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范奉杰【当事人-公司】莒南县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王新亮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朱正顺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新亮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朱正顺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新亮朱正顺【代理律所】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范奉杰【被告】莒南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涉案房屋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问题,涉及到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认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莒南县人民政府赔偿决定所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合法正确,主要涉及到赔偿原则的确定以及各项具体损失赔偿数额的认定问题。

该证明所载明的儒辰城建学府花园小区房屋销售均价可以客观反映上诉人被安置地段的现时商品房市场交易价格情况。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行政赔偿反证举证责任质证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莒南县人民政府赔偿决定所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合法正确,主要涉及到赔偿原则的确定以及各项具体损失赔偿数额的认定问题。

(一)关于赔偿原则的确定 1.关于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就违法强拆行政赔偿而言,如果没有违法强拆行为,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拆迁安置补偿程序获得相应补偿,故被拆迁人的损失不仅包括因违法强拆行为对被拆除房屋、附属物、被损坏的室内物品等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应包括被拆迁人享有的全部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如拆迁安置房屋、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以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精神。

河西新区棚改(城中村)安置小区项目可行性

河西新区棚改(城中村)安置小区项目可行性

管理和运营模式及要素保障
管理和运营模式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和运营模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项目的规范化和 高效运营。
要素保障
确保项目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要素的充足和及时供应,降低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08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 2
前期准备阶段
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设计、资金筹措等准备工作 ,预计耗时3个月。
建设阶段
按照规划进行安置小区建设,包括住宅楼、配套 设施等,预计耗时24个月。
3
竣工验收阶段
完成项目建设后进行竣工验收,确保质量达标, 预计耗时2个月。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的保障措施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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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资金保障
确保项目资金来源稳定,合理 安排资金使用计划,避免因资
金问题影响项目进度。
人员保障
组建专业项目管理团队,明确 各岗位人员职责,确保项目实
财务评价
投资估算
根据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详细的投资估算,包括土地购置、拆迁补偿、建设成本等 。
资金筹措
分析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包括政府拨款、银行贷款、社会投资等,确保项目资金来 源可靠。
经济效益预测
根据财务分析方法,预测项目的经济效益,包括预期收益、投资回报率、回收期等指标。
社会效益评价
河西新区棚改(城中村)安置小 区项目可行性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26
目录
• 项目背景介绍 •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 市场分析与预测 • 项目建设方案与建设规模 • 工程技术方案
目录
• 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 企业组织与劳动定员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 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

天津资料整理拆迁计划出炉涉及其十大区五万户人家看看有你吗

天津资料整理拆迁计划出炉涉及其十大区五万户人家看看有你吗

天津最新拆迁计划出炉!涉及十大区五万户人家!看看有你吗?现在的天津正在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大部分区域都在大兴土木,随之带来的是一个又一个的拆迁,红桥区西于庄拆迁1平米补偿达2万元,河西区八大里旧城改造按照2.5万元/平米此消息一出,真是羡煞旁人,一个又一个拆二代就此诞生。

转眼快入四月2017年各区拆迁规划也有了较为清晰的目标拆迁涉及市内六区、东丽区、北辰区总体规划涉及50000人那么今年你们家会拆迁吗?家附近又有什么好消息呢?事儿菌把最新各区的拆迁改造都整理出来啦!往下看河东区今年,河东区将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攻坚战的“一号工程”,全力推进实施:全年计划改造棚户区6.49万平方米,约0.3万户征迁工作,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项目:做好已启动的六纬路18号地、合兴里、阳光里、北海里的净地结片和收尾工作。

做好东宿舍、东孙台项目的组织、推动工作,落实资金、落实房源、制定政策。

推动工业大学、雅静里、天四里等项目,按征收程序启动实施。

对于未启动零散点位,有计划地推进,逐步启动改造河东区六纬路18号地片区东至宫前园小区,南至大直沽七号路,西至六纬路,北至大直沽中路。

河东区合兴里片区东至九纬路,西至第一中心小学,南至三省里,北至七经路。

河东区四号台片区东至靓锦名居,南至金昌西里,西至津塘公寓一号楼,北至直沽街河东区棉一宿舍(铁路木材厂)片区东至六纬路,南至大直沽西路,西至海河东路,北至十五经路河东区专门设置了房源组,专门负责落实全区三年棚户区改造所需房源,计划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购置安置类公租房、商品房、二手房源等方式,组织落实多区位、多种户型、价格便宜的房源,供被征收居民选择,满足被征收居民的不同需求。

目前,可以提供的安置房源3939套。

其中存量安置房源1729套,包括田喜盛园、福松源庄、雅丽园、东城家园、东和家园、东瑞家园、梅江雅境花语城、远洋风景、同心嘉园、华明新家园、惠众家园、靖博园、矽谷港湾等。

为了拓展房源来源,还购置了惠众家园、渌水道A地块安置类公租房2210套。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黄海路改造工程环评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黄海路改造工程环评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黄海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盖章):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编制日期:2015年11月江苏省环保厅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字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环境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图1 道路纵断面设计图(4)道路横断面设计黄海路改造工程为城市主干道,采用40km/h设计速度,道路标准横断面为15m。

道路采用二次抛物线型路拱,横坡度为2.0%,坡向道路外侧,人行道横坡度为2.0%,坡向道路内侧。

人行道与外侧地块横向顺接不宜大于5%坡度。

(5)雨水口对应于现状雨水口位置,现状为立式雨水口的,建议拆除现状雨水口,重新砌筑。

也可以现状雨水口样式、规格为样板,全线统一即可,雨水口缺失及道路最低点应增设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三、环境质量状况四、评价适用标准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七、环境影响分析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九、结论与建议。

高亭镇东海片区南岙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高亭镇东海片区南岙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高亭镇东海片区(南番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保障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部门:岱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房屋征收范围:高亭镇长河路以南,人民路以北,东至工兴路,西至和谐路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除工兴安置小区外)。

三、房屋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用途确定被征收房屋(以下简称原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为准;用地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用途按照权属证明记载用途确定。

四、补偿安置方式住宅用房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后转为产权调换,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非住宅用房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1、原房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货币补偿奖励:按原房建筑面积奖励1500元/in?。

(二)货币补偿后转为产权调换1、被征收人以货币补偿签订协议,自愿要求转换产权调换的,允许在货币补偿协议履行完成后,必须在货币总补偿款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补偿款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凭银行单据换取产权调换安置协议。

2、安置地点、户型、交付时间及用地性质①安置地点:原大豕片区技校南侧地块或东海片区安置点(具体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确定后公布)。

安置房为期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②安置户型:为高层,设计户型拟定为60型、75型、90型、105型、120型、135型(以规划设计户型为准)。

安置房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③安置房交付时间:自原房搬迁腾空之月起三年内交付。

3、安置办法①新房安置按照原房确认的建筑面积(含赠送公摊面积)“就近就高”套户型,允许高套一档(按8500元/nr结算)。

长安区徐家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3(融创天朗-南长安街壹号DK-3)

长安区徐家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3(融创天朗-南长安街壹号DK-3)

专栏Special Column长安区徐家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3 (融创天朗-南长安街壹号DK-3)申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参建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安天磊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广源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实际竣工指标)总用地面积:6.4 5hm7总建筑面积:3Q.38R m p 住宅建筑面积:21.86万^12容积率:3.59建筑密度:31.30%绿地率:30.00%总户数:1855户停车位:地上178辆;地下1652辆so小区实景1项目简介长安区徐家寨村城中村改造顶目D K-3 (融创天朗南长安街壹号DK-3)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主要由W栋洋房和6栋高层住宅及附属商业组成。

该顶目于2016年4月幵工建设,2018年11月竣工交付。

2规划设计规划采用高低分区的布局方式,形成高低错落的空间效果,整体布局较为紧凑,内部景观设计精细。

3建筑设计1)该顶目由多层洋房与高层住宅组成,洋房采用坡屋顶形式,高层采用平屋顶形式。

高层住宅建筑立面采用三段式古典造型,端庄大气。

2)建筑体形平整方正,减少立面凹凸,有利于节能;高层建筑以经济适用为主,套型面积为98〜130m2,套型优势明显。

洋房立面4环境设计根据建筑空间布局特点,合理设置室外环境场地;控制风貌使之与建筑风格相协调,考虑邻里交往的环境需求;种植设计中植物配置丰富。

C8H-515工程质量顶目采用精装修交房,申 报资料齐全,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记录数据完整,质量 合格。

施工组织管理各参与方制度相对完善,各环节施工质量控制较好。

在建设过程中应用推广新技术21顶,取得良好效果,并 获得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

本顶目施工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建筑业1〇顶新技术中的8 个大顶、21个子顶,顶目建设应用B IM技术,建立与施工过程一致的B IM信息模型,实时 指导施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盐政发〔2015〕86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盐政发〔2015〕86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盐政发〔2015〕86号为切实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设“优于苏北、异于苏南”的秀美城市,充分彰显低碳、生态、环保的城市特色,让城市建设的成果更多地惠民利民,现就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统一管理、规划到边、分级负责、整体见效”的总要求,合理划分市、区两级管理职能,着力强化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科学、有序、高效的现代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全覆盖、精细化、长效化。

二、基本原则(一)强化市级统一管理职能。

坚持“市区一盘棋”的理念,以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惠民利民、低碳环保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市级部门编制和执行城市规划、统筹项目安排、统一建设标准以及宏观决策、行业管理、督查考核等职能,对重要设施、重大项目、重要地段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重点事项由市级统一集中管理,并加强对区级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

按照“市区一体、统分结合”的思路,重点解决条块交叉、职责不清、监管脱节等问题,注重发挥区级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基础性单元作用,合理配置市区各项建设管理资源,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重心下移,实施标准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充分调动基层各级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坚持权责相统一。

按照“权责对等、权随事走、责随事移、费随事转”的要求,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城市建设管理的职权和任务,进一步明晰各自职责范围,按事权调整相应的工作责任,形成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高效的城市建设管理模式。

安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安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安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情况表【2017】15号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评审时间2017年4月26日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三标段总平面及二、三标段建筑效果建设单位名称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位置(DN4-1-1-4、DN4-1-4-1、DN4-1-7-2、DN4-1-11-2地块)光明路东侧明福街两侧、(DN3-5-2-1、DN3-5-3-1、DN3-5-4-1地块)朝阳路与明福街交叉口西南、(DN3-6-8-2、DN3-6-12-1地块)兴泰路与岳飞街交叉口东南、(DN3-3-9-1、DN3-3-13-1、DN3-3-14-1、DN3-6-2-1、DN3-6-2-2地块)朝阳路与德隆街交叉口东南。

用地规模DN4-1-1-4地块总占地面积约5.74公顷,DN4-1-4-1地块总占地面积约6.09公顷,DN4-1-7-2地块总占地面积约4.84公顷,DN4-1-11-2地块总占地面积约6.47公顷,DN3-5-2-1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6.22公顷,DN3-5-3-1地块总占地面积4.38公顷,DN3-5-4-1地块总占地面积4.22公顷,DN3-6-8-2地块总占地面积0.81公顷,DN3-6-12-1地块总占地面积1.51公顷,DN3-3-9-1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63公顷,DN3-3-13-1地块总占地面积约3.03公顷,DN3-3-14-1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71公顷,DN3-6-2-1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20公顷,DN3-6-2-2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24公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DN4-1-1-4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8.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DN4-1-4-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DN4-1-7-2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5.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DN4-1-11-2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DN3-5-2-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8.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DN3-5-3-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8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DN3-5-4-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DN3-6-8-2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DN3-6-12-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DN3-3-9-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DN3-3-13-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DN3-3-14-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DN3-6-2-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DN3-6-2-2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收购待售房以及城中村和城边村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收购待售房以及城中村和城边村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收购待售房以及城中村和城边村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9•【字号】葫政办发[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收购待售房以及城中村和城边村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收购待售房以及城中村和城边村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葫芦岛市收购待售房以及城中村和城边村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陈政高省长5月8日在全省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有关抓好房地产的讲话精神,落实省政府下达我市2012年收购待售房以及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任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周边环境,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收购待售房以及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方配合,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征收标准,整体征收、分步开发”的原则,大力发展公租房,实现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农村经济变城市经济的转变目标。

二、收购和征收范围收购待售房以连山区、龙港区和兴城市为主,收购面积10万平方米。

征收范围: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城区规划区内城中村房屋和城边村房屋。

三、收购和征收期限2012年底前,完成收购待售房及城中村和城边村征收全部工作。

其中:二季度完成收购待售房2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和城边村征收5200户;三季度完成收购待售房4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和城边村征收9300户;四季度完成收购待售房4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和城边村征收9500户。

四、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从2012年5月12日起,凡新征收城中村和城边村的房屋100%实行货币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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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黄海路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依法实施大洋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黄海路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征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一、征收范围黄海路南侧地块:东至大洋村四、六组分界沟;南至大洋村中心河;西至悦达国际酒店;北至黄海路。

黄海路北侧地块:东至海悦路;南至黄海路;西至开放大道;北至滩涂巷(东段)、江动综合楼南侧公巷(西段)。

拟建东升路地块:东至大洋村四、六组分界沟;南至黄海路;西至成佳巷;北至小洋河东支流。

具体以盐城市规划局2016年4月26日核发的大洋村三期改造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

该项目共计征收292户(含非住宅),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88531平方米,其中:住宅279户、非住宅13个。

二、征收单位房屋征收部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大洋街道办事处、盐城市天湖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三、征收补偿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盐政发[2011]21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盐政发[2012]135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补偿和其他有关问题处理的意见》(盐政发〔2015〕4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6〕37号)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等规定。

被征收房屋房地产权属、面积和用途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身份证明等合法证件确定。

四、征收时间具体征收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结束止,具体签约期限以征收部门在现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一)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

(二)征收补偿标准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对被征收人实行补偿,具体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由法定程序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2、搬迁补偿费搬迁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⑴住宅房屋每平方米10元,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⑵办公、教学等用房每平方米8元;⑶仓库、生产及营业性用房每平方米10元,特殊生产设备拆装、搬迁的补偿费用另行评估确定;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搬迁补偿费增加一倍计算,并一次性结清。

3、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月计算,临时安置不足一个月的,按足月给予计算补偿。

具体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每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月给予补偿。

实行货币补偿的,给予被征收人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实行产权调换的,自被征收人搬家让房时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止,按实际过渡期限给予临时安置补偿费。

产权调换过渡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

因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延长时间在12个月以内的,增付一倍临时安置补偿费;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二倍临时安置补偿费。

因被征收人责任不按期履行新房交付手续的,征收部门不再承担逾期之后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1)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评估确定。

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按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平均效益计算;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年限计算。

根据企业平均效益与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密切相关的实际情况,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停产停业损失按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企业所得税平均数的3倍计算;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年限企业所得税平均数的3倍计算。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营业用房、办公性质的停产停业期限以6个月计算,其他非住宅停产停业期限参考国家规定小、中、大企业规模建设周期,原则上分别为12、15、18个月计算。

对于无法以所得税计算的,停产停业损失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3%—5%计算。

(2)被征收人擅自将住宅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时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擅自改变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用途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被征收房屋于2010年7月1日前已经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营业1年以上的(且实际用于经营并依法纳税),根据实际经营年限(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按比例进行补偿:满一年的,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评估价10%的补偿,以后每多一年再增加5个百分点的补偿;满15年以上的,给予80%的补偿。

5、装饰装修、附属设施、花卉树木等补偿费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附属设施、花卉树木等价值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三)补助和奖励1、补助(1)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2)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及户籍内家庭成员(指配偶、直系亲属及有合法收养关系、监护关系的人员等)身患重大疾病、残疾和低保对象需要给予照顾的,可适当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经征收现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支付。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一人只享受一次。

具体补助标准为:①重大疾病补助10000元(包括: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大器官移植);其他类疾病补助5000元(含在征收决定发布后医院证明未愈,且一次性治疗自费超过1万<含1万>的贫困家庭);②残疾补助(残疾认定必须持有残疾证):一、二级残疾的补助10000元;三、四级残疾的补助5000元。

③对三无、五保户、低保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有效证件)补助10000元;对特困职工、低保边缘人员补助5000元(特困职工须提供市、区总工会有效证件)。

(3)实施房屋征收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补助费,具体标准为:征收住宅房屋,给予每户55元变更补助费;征收非住宅房屋10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户205元变更补助费;征收非住宅房屋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户405元变更补助费。

2、奖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现场发布的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照约定搬家让房的,给予奖励。

具体标准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累进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含45平方米),按照600元/平方米计算;45平方米以上9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照300元/平方米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9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120元/平方米计算。

对已签协议未搬家让房的被征收人扣除奖励;对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不享有奖励。

(四)安置房1、房源情况(1)安置地点:万泰时代城80套。

套型有三种,建筑面积分别为120㎡左右、105㎡左右、130㎡左右。

安置房价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盐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确定后由征收部门予以公布。

(2)非机动车车库价款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价为准,由被征收人与安置房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直接向房屋建设单位支付结算。

(3)上述安置房价格、超出安置面积部分价格均不含楼层系数浮动及房屋维修资金。

2、安置房选择顺序按照签订补偿协议和搬家让房先后顺序双积分确定选房顺序,本着“先签先搬、优先选择”的原则,先签协议并搬家让房的被征收人优先选择安置房源。

设定签订协议及搬家让房各占500分,按签订协议及搬家让房先后顺序得分之和排定安置房选房次序,第一名签订协议及第一名按约定搬家让房的分别得500分,依次每递减一户减一分,分值高的优先选房;分值相同的,由先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先选房。

具体选房时间另行公告。

被征收人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五)未登记建筑的补偿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依法给予补偿;对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按剩余使用期限分摊的建造成本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一律不予补偿。

规划部门在发放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注明在批准期限内因城市建设需要无偿拆除的,不予补偿。

(六)征收最低补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仅有一处住房且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不含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奖励和补助)低于征收最低补偿标准的,经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盐城市区征收补偿最低标准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征收补偿最低标准参照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户型的同类地段经济适用房价值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被征收人依法享受房屋征收最低补偿标准的,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政府指定地段安排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房屋给予照顾安置,其征收补偿费抵冲购房款,补偿款与购房款的差额部分由征收实施单位支付给安置房建设单位,房屋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被征收人不再享受经济适用房补助和廉租房补助。

自2005年3月1日以后,因析产或交易行为导致单户房屋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以及劈卖、析产后无墙界的房屋,不执行最低补偿政策;对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但非市区户口的被征收人,不执行最低补偿政策。

(七)住房保障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或者被征收人获得征收补偿后仍然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条件的,应当按照盐城市区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八)被征收房屋计户方法1、征收私有住宅房屋,凭房屋所有权证计户。

2、租住直管公房,凭公有住房租赁证计户。

3、征收非住宅房屋,凭房屋所有权证计户。

六、征收评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和《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七、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的购房款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直接支付给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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