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xx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煤矿xx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编制人:审核:编制单位:编制日期:xx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为扎实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全面提升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
为保证xx工作面安全生产,科学有效治理矿井瓦斯,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xx工作面抽采达标竣工验收资料和防突科工作人员测定资料,特编制xx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一、xx工作面概况1、工作面布置xx工作面位于11采区东部,南临11090工作面采空区,东临11采区与13采区保护煤柱,走向长度为360m,倾向长度110m。
工作面地面标高 +341~+373m,井下标高-15~-40m。
工作面采用ZH2000/20/28Z型悬移支架支护。
下顺槽为工作面的进风巷,主要用于工作面的进风、运料、运煤、行人、供液、供电线路的敷设等,长360米。
向西通至第三中车场,向东可到达工作面。
上顺槽为工作面的回风巷,主要用于工作面的回风,长360米。
向西通至运输上山(四车场),向东与工作面连接。
上、下顺槽方位角均为100°。
图1 xx工作面布置图2、煤层情况本工作面煤层为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底部的二1煤。
黑色,以粉、粒状煤为主。
煤的原生结构遭破坏,呈现经层间挤压、揉搓的构造煤特征:偶夹块煤,亦为煤粉压固而成,表现为滑面发育,强度极低,f值较小,指压即碎,遇水则产生大量煤泥。
容重达m3。
煤层属中灰、特低硫、高熔点无烟煤,煤层倾角7~14°。
3、煤层顶底板情况直接顶:砂质泥岩或泥岩,厚度3~7m。
黑色细密含云母片及植物化石,底为炭质泥岩,污手有滑感,少夹煤线。
伪顶:炭质泥岩,厚度小于0.5m。
灰黑色、叶片状,含炭程度较高,局部夹煤线和细砂岩,含方解石脉,具有劈理片理结构。
直接底:炭质泥岩或砂质泥岩厚度1~5m。
灰黑色,上部含较多饼煤条带,栉羊齿化石,下部粒度变粗,近似粉砂岩。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抽采钻孔施工、封堵以及系统管理,提高钻进效率和抽采效果,促进矿井抽采达标,有效遏制瓦斯双高,减少瓦斯对安全生产的威胁,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本质安全环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完成矿井年抽采计划量,矿井平均抽采浓度35%以上。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一级,消灭不合格工程。
(三)按时完成公司和矿下达的抽采重点和节点工程。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抽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各副总,各生产科室科长、副科长、劳工科正、副科长,抽放队队长、书记、技术员,通风科分管抽放技术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抽采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
2.负责抽采工作技术指导与工作监督、检查。
3.协调抽采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以及环节沟通。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通风科科长为主抓负责人,分管抽放副科长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1、通风科每月按部署要求编制抽采钻尺、抽采量、抽采浓度以及重节点工程计划,在月底检查抽采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未完成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
2、严格出勤管理,保证抽采计划的完成。
抽放队出勤率不低于72%。
劳工科、通风科每月对劳动纪律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3、矿井抽采量、抽采浓度与抽放队钻尺挂钩。
2010年抽采量考核指标:68m3/min;抽采浓度考核指标:35%。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以3m3/min为一台阶,抽采浓度以1%为一台阶,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抽采浓度每增减1%,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4、矿井抽采量、浓度同时与通风科测流员工资挂钩。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抽采浓度每增减1%,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一、制度背景瓦斯抽采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工作,如果不加严格的管理和规范,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瓦斯抽采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瓦斯抽采工作,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和行业的标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内容1.抽采设备要求:(1)抽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抽采设备必须具备防爆、防火等安全保护措施,并定期检修和维护。
(3)抽采设备应当设计合理,能够高效抽采瓦斯。
(4)抽采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并接受过足够的培训。
2.抽采过程要求:(1)在进行抽采工作前,必须对抽采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确定瓦斯生成和分布的情况,做好防护措施。
(2)抽采工作必须按照既定的工艺流程进行,包括抽采周期、抽采方式、抽采量等。
(3)在进行抽采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瓦斯和有害气体。
(4)抽采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瓦斯浓度测试,并记录结果。
(5)在抽采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抽采达标评判标准:(1)瓦斯抽采工作达标的基本要求是瓦斯浓度低于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
(2)根据抽采区域的特点和瓦斯生成量,制定相应的瓦斯抽采工艺及达标要求。
(3)定期进行瓦斯浓度检测,若发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抽采量或者改变抽采方式。
(4)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应公开透明,有明确的评判标准和程序。
四、制度实施1.对于新建瓦斯抽采工程:(1)在进行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包括安全措施的设计和瓦斯抽采工艺的制定。
(2)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对于已建成瓦斯抽采工程:(1)必须进行定期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包括瓦斯浓度检测和工艺的调整。
(2)存在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的问题,必须采取改进措施,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XX煤矿XX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掘进、石门揭煤工作面模板)
附件6xx煤矿xx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掘进、石门揭煤工作面模板)编制人: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一、工作面基本概况(一)工作面布臵及相邻位臵关系。
(二)工作面井巷工程及防突工程量,巷道断面、施工顺序、方法,支护方式,顶板管理方法等。
周边巷道布臵及瓦斯抽采情况、煤层开采情况等。
(三)工作面瓦斯地质情况1.地质构造:工作面区域地质情况,参照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按照三要素逐条进行叙述其特点和对掘进的影响。
2.本层及邻近煤层赋存状况:煤层厚度、倾角、倾向、硬度、煤的破坏类型,埋深、标高,赋存是否稳定等。
3.瓦斯赋存状况:本层及邻近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含量。
二、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达标进行评判(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简要确认)(一)瓦斯抽采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在拟评判区域的瓦斯抽采管网布臵、抽采负压等情况;(二)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情况,拟评判区域在规划和年度计划中的安排和要求;(见矿井年度计划)(三)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编制情况;(四)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处理情况;(五)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情况;(六)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系统情况,拟评判区域瓦斯抽采计量点布臵及计量情况;(七)抽采效果评判现场测试机构人员和设备装备情况;(八)突出煤层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情况。
三、采取的瓦斯抽采及区域防突措施情况(一)瓦斯抽采措施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抽采钻孔施钻情况(包括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施钻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水力增透措施、封孔接抽情况、瓦斯抽采基础数据等。
(二)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情况。
四、拟评价区域瓦斯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一)对顺层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确定。
(二)对穿层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确定。
五、拟评价区域瓦斯抽采钻孔均匀程度和抽采效果均衡性评价(一)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评价预抽煤层瓦斯钻孔控制范围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当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臵,在拟评判区域内,瓦斯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不能留有空白带;钻孔间距应当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采半径确定,预抽钻孔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否则,应重新补孔或采取其他补充措施。
云景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习****【2012】通1号关于建立****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了确保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体系》。
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体系***县****煤业责任有限公司2012年10月18日附件:****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要求,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等相关规定、标准,防止突出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建立***县****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二、编制依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放规范》三、适用范围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应进行瓦斯抽采的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煤等工作地点。
四、基本要求(一)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二)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确保瓦斯抽采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并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
(三)上级公司负责瓦斯抽采工作的指导、协调。
第二章机构设置五、成立公司瓦斯抽采达标领导小组(一)瓦斯抽采达标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个副总经理、各个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通防部、调度室、财务部、经营部、调度室部门负责人。
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致使瓦斯事故多发,制约了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并成为影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涌现出一些瓦斯治理先进地区和一大批先进企业,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但是,我国煤矿瓦斯治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防范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基础还不牢固,瓦斯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在今年7月份辽宁沈阳市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提出:要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管理,强化监察,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是煤矿瓦斯治理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我们对瓦斯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理防范瓦斯灾害的基本要求,应当自觉遵循、认真贯彻落实。
为正确理解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下面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等方面对十六字工作体系作一简要解读。
一、通风可靠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
瓦斯客观存在于煤炭采掘生产过程中。
矿井通风系统可靠稳定,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瓦斯不聚积、不超限,就不会发生瓦斯事故。
因此必须把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通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一)系统合理。
就是要求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委下发的《煤矿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要求,制定公司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
第二条体系适用范围适用中煤新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第三条组织领导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总工程师成员:公司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防地测部、安全监察局、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矿井(地勘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第四条组织领导瓦斯抽采达标职责(一)公司总经理为瓦斯抽采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各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二)公司总工程师为公司瓦斯抽采负技术责任,定期检查、平衡瓦斯抽采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长期达标规划,保证瓦斯抽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抽、掘、采”平衡。
组织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应用,组织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
(三)公司通风副总工程师协助公司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及业务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开展科技攻关,进行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组织抽采达标工作。
(四)通防地测部协助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及业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开展科技攻关,进行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检查瓦斯抽采达标工程、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五)安全监察局负责督促公司各矿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对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
(六)生产技术部负责按照批准的设计优先安排公司各矿瓦斯抽采掘进工程,确保瓦斯抽采达标工程按时完成;负责公司各矿抽采系统供电管理和抽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系统运转正常、可靠。
xx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 2011(163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矿井能够达到预期的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看,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经矿领导决定,特制定新强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一、新强煤矿瓦斯抽采评价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一瓦斯抽采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王金生副组长:李志刚王国库李树春李玉斌王远广王光辉吕铸召李显斌成员部门:生产科安监处计划科财务科组织部通风区抽放区地测科开拓区(二瓦斯抽采评价验收领导小组责任制:1、组长:矿井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组织落实矿井瓦斯抽采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统一调度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2、总工程师:矿井瓦斯抽采的技术负责人,对各成员部门进行业务工作指导,负责制定和审批矿井瓦斯抽采长远规划、年度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制定矿井瓦斯治理“一矿一策” 、“一面一策” ,检查、审批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工艺,落实和使用瓦斯治理资金费用,平衡解决矿井瓦斯抽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通风副矿长: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 协调相关专业领导、组织各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督促瓦斯抽采工作的各项计划、工程、措施的落实施工。
4、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程所需的资金。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瓦斯抽采达标的各项相关技术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检查瓦斯治理规划落实情况。
6、成员部门岗位责任制:(1生产科:负责指导、检查成员单位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工作,负责指导、审查制定矿井瓦斯抽采长远规划、年度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负责协调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相关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验收,如抽采钻场施工、抽采管路延伸、供电、钻孔施工进度等工程。
负责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及抽采计量、效果分析工作的审查,负责对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和瓦斯治理工程的考核。
XX煤业抽采达标工作体系
关于建立公司抽采达标工作体系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要求,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等相关规定、标准,特建立XX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XX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抽采达标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二、公司瓦斯抽采领导小组职责矿长: 为本公司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批准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总工程师: 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和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组织抽采工程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应用、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平衡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组织抽采达标工程验收。
生产副矿长:负责按照批准的设计优先安排瓦斯抽采工程,确保瓦斯抽采达标工程按时完成。
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抽采系统供电管理和抽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系统运转正常、可靠。
安全副矿长:负责督促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监督、检查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
通风区长:负责指导、督促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审定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组织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进行审查,对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程进行验收和考核。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矿井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建立瓦斯抽采评价工作体系,现规定如下:一、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瓦斯抽采评价验收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矿井瓦斯抽采评价总体工作,在特殊情况下,负责组织审批抽采措施等。
2、通防科负责协同通风科共同审阅抽采评价报告,并对瓦斯涌出量、瓦斯抽采情况、瓦斯抽采指标把关;负责评价报告上报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
3、安全科负责对抽采、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进行把关。
4、地测科负责对突出危险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煤厚变化、煤层倾角、顶底板岩性及厚度等基础资料把关。
二、评价条件对抽采效果评价的基本条件:1、必须有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2、必须有采煤、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预测资料或文件;3、必须有掘进过程中瓦斯涌出统计表;4、工作面开始掘进以来瓦斯抽放数量统计表。
三、评价程序1、审查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钻孔施工图,看是否有抽放空白带;2、审查单孔瓦斯抽采台帐、瓦斯涌出台帐,看统计资料是否准确、可靠。
3、审查采面瓦斯储量、抽采量、抽采率计算是否达到抽采标准。
四、评价要求1、采掘工作面邻近层、本煤层、底抽巷抽放设计必须报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审批,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2、必须制定瓦斯抽放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3、抽放管路无积水,千米漏气率小于3m3/min。
4、抽放设备必须满足抽采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管理。
5、预抽进尺和钻机进尺按计划完成。
6、瓦斯抽放量、抽放率、钻孔覆盖率符合规定。
7、按照规定安设计量观测装置并定期检查抽放系统和观测记录有关参数。
8、预抽钻孔直径不小于100mm,钻孔间距不小于3m、封孔长度不小于8m,负压不小于13KPa,预抽时间不小于6个月。
五、评价办法1、矿井要安排专人定期计算、分析瓦斯抽采单孔及整个工作面瓦斯抽采情况,以便及时补充钻孔进行抽采。
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第一节管理办法1、矿井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瓦斯抽放效果,研究改进抽放技术,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2、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等工作。
3、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抽放钻孔及浓度管理规定、钻孔封孔验收监督管理规定、抽采工序具体考核管理制度。
4、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A)图纸:1)瓦斯抽放系统图;2)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放水器等)布置图; 3)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4)泵站供电系统图。
B)记录:1)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2)抽放参数测定记录;3)泵房值班记录。
C报表:1)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2)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
D冶账:1)抽放设备管理台账;2)抽放工程管理台账;3)瓦斯抽放系统和抽采参数、抽放量管理台账。
E)报告:1)矿井和采区抽采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2)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报告。
5、加强对瓦斯抽采参数(抽采量、瓦斯浓度、负压、温度、流量等)的监测,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6、严格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质量,所有瓦斯抽放工程都须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应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二节实施细则1、突出煤层所有采掘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采掘作业前必须测定煤体原始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等参数。
2、各类抽采钻孔的设计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合理、可靠。
3、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来施工,做到均匀布置,并认真记录实际施工参数,并反演钻孔实际控制范围,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必须重新补打。
实施过程中如遇煤层赋存条件变化较大或巷道设计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据“补充或修改的设计”来施工。
4、抽采钻孔的验收人员要负起责任,不能马虎了事,如伙同打钻人员造假者,是临时工的,将解除其劳动合同;是固定工的,开除留用一年。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一、质量目标: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制定瓦斯抽采的质量目标,确保矿井的瓦斯抽采工作达到国家要求和企业内部规定的要求。
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瓦斯抽采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技术指标、设备质量指标、管理指标等。
技术指标主要包括瓦斯压力、瓦斯涌出量等;设备质量指标主要包括设备完好率、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等;管理指标主要包括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规范、落实等。
评价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数据采集与分析:建立数据采集系统,对瓦斯抽采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定期收集。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评价方法与标准:制定瓦斯抽采的评价方法与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矿井的瓦斯抽采工作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利用专家评价、检查、抽样等方式,得出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与整改措施:根据评价结果,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分类评定,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评价结果通常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制定不同的整改要求和期限。
六、评价监督与考核:建立评价监督与考核机制,对评价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考核。
对于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
以上就是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
通过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可以提高矿井的瓦斯抽采工作质量,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同时,该体系也可以作为矿井企业对自身瓦斯抽采工作质量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的依据,推动矿井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工作体系
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工作体系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工作体系为认真贯彻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有关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控制我矿瓦斯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以下简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如下: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机构第一条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机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掘进副总经理采煤副总经理成员:通防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调度副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部、地测部、安监部、机电部、调度室、计划部、供应部、人资部、财务部、教培训中心、通防工区、救护队、采掘区队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通防部是公司瓦斯综合治理的主要业务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公司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瓦斯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第一节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第三条董事长、总经理是本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的第一负责人,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订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
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机构和配备瓦斯综合治理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和装备。
第四条总工程师:对本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
负责编制、审批、检查瓦斯综合治理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负责瓦斯综合治理资金的安排使用,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和措施,并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和措施。
第五条安全副总经理:对本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负责对瓦斯综合治理的方案和措施的执行及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损坏通风设施、瓦斯综合治理设施、瓦斯抽放系统和违反瓦斯综合治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追查处理。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陕西华彬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沟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上级有关瓦斯抽采要求,确保“抽、掘、采”平衡,确保消突,实现“零超限、零爆炸、零燃烧、零窒息、零突出”的目标,特制定本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第二条制定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的依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第三条矿公司是本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的责任主体.矿长经理是本单位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各矿公司总工程师是本单位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价报告等.安全副矿长安全副经理是本单位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的监督负责人,负责瓦斯抽采评价的监督工作,确保瓦斯抽采评价结果真实、可靠.第四条矿公司瓦斯抽采工作应落实“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瓦斯抽采系统应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第五条公司将不定期对所属矿公司的瓦斯抽采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条矿公司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细则、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公司设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成员:公司通风部、安监局、生产部、动力部、调度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第八条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级要求;二负责组织审查公司瓦斯抽采工作规划、计划等;三负责组织瓦斯抽采技术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四负责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等.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工作,并实现抽采达标: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三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74MPa或瓦斯含量大于8m3/t的;四石门揭煤工作面等.第十条矿公司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矿公司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以预期的矿公司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抽采达标规划应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年度实施计划应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第十一条矿公司应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公司对矿公司的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查.第四章抽采方法及工艺第十二条预抽煤层瓦斯方案应在分析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应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卸压瓦斯抽采方案应根据邻近煤层瓦斯含量、层间距离与岩性、工作面瓦斯涌出来源分析等进行,采用多种方式实施综合抽采.抽采达标方案设计应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放水除尘排渣等管路管理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期抽瓦斯量和效果等.抽采达标的方案设计应由矿公司总工程师和矿长经理批准.第十三条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应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平剖面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角、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采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设计应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第十四条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进行验收.瓦斯抽采工程竣工报告应由矿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瓦斯抽采工程竣工报告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第十五条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封孔并连接抽采,并确保钻孔封孔质量和准确记录钻孔接抽时间.第五章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第十六条矿井公司应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价.在基础条件满足“先抽后采”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价.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报告,经矿公司总工程师和矿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报告应包括工作面概况、抽采系统概况、瓦斯抽采工程设计与施工、瓦斯抽采、计量和指标测定、参数测定与抽采效果、评价结论等内容.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一未按相关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二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不能达到本体系第十一条、十二条要求的;三无矿井公司瓦斯抽采达标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本体系第十一、十二条要求的;四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本体系第十三条要求的;五没有建立矿井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的;六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本规定要求的;七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不足、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或者计量器具使用超过检定有效期,不能进行准确计量的;八缺乏符合标准要求的抽采效果评判用相关测试条件的.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一采、掘工作面无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设计;二瓦斯抽采工程未按设计施工;三无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四掘进工作面单孔瓦斯抽采浓度大于10%;五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大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大于8m3/t等.第十九条预抽煤层瓦斯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和步骤:一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及评价;二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评价;三抽采瓦斯效果评判指标测定及评价;四抽采效果达标评价等.第二十条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对预抽钻孔的有效控制范围进行界定,界定方法如下:一对顺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按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最边缘2个钻孔及钻孔开孔位置连线确定.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为钻孔有效孔深点连线,相邻有效钻孔中较短孔的终孔点作为相邻钻孔有效孔深点;二对穿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取相邻有效边缘孔的见煤点之间的连线所圈定的范围.第二十一条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对预抽钻孔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均匀程度进行评价.预抽钻孔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第二十二条将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基本一致的区域划为一个评价单元.对同一评价单元预抽瓦斯效果评价时,首先应根据抽采计量参数计算抽采后的残余瓦斯含量或残余瓦斯压力及可解吸瓦斯量,当其满足预期达标指标要求后,再进行现场实测预抽瓦斯效果指标.按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以下简称含量测定方法现场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按煤矿井公司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以下简称压力测定方法现场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压力,依据现场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计算现场测定的煤层可解吸瓦斯量.残余瓦斯含量、残余瓦斯压力、可解吸瓦斯量的计算,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第二十三条突出煤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测定点应符合下列要求非突出煤层参照本条执行:一用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或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米至少布置1组测定点.当预抽区段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或预抽回采区域采煤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米时,每组测点沿工作面方向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否则至少布置2个测点;二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米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三用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时,至少布置4个测定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测定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米的范围;四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米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且每个评判区域不得少于3个测定点;五各测定点应布置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测定点实际位置和实际测定参数应标注在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上.第二十四条预抽煤层瓦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布孔均匀程度满足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要求;二预抽瓦斯效果应当满足如下标准:1.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满足表1规定的,判定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瓦斯抽采效果达标.2.对于突出煤层,当评价范围内所有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时,则评判为突出煤层评价范围预抽瓦斯防突效果达标;否则,判定以超标点为圆心、半径100米范围未达标.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按煤层始突深处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取值;没有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处的煤层瓦斯压力或含量时,分别按照0.74MPa、8m3/t取值.3.对于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只有当瓦斯预抽防突效果和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指标都满足达标要求时,方可判定该工作面瓦斯预抽效果达标.第二十五条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计算的瓦斯抽采率满足表2规定时,其瓦斯抽采效果判定为达标.第二十六条采掘工作面同时满足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判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达标.第二十七条矿井公司瓦斯抽采率满足表3规定时,判定矿井公司瓦斯抽采率达标.第二十八条突出煤层区域验证测定点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石门揭煤工作面无突出危险区,采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区域验证按照石门揭煤工作面的各项要求和方法执行.二煤巷掘进工作面无突出危险区,采用钻屑指标法、复合指标法、R值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三采煤工作面无突出危险区,采用钻屑指标法、复合指标法、R值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但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米布置一个预测钻孔,深度8~10米.四煤巷掘进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两次区域验证;2.对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工作面,每推进10米进行两次区域验证;3.对采取了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的工作面,每推进50米进行两次区域验证;4.在构造破坏带和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必须连续进行区域验证;5.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米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五采、掘工作面在该区域进行的首次区域验证时,采掘前至少保留2米的突出预测超前距.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施工超前验证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必须先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二十九条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程序一对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工程进行评价.审查瓦斯抽采管径是否符合要求;瓦斯抽采系统是否存在积水、漏气;瓦斯抽采工程是否存在缺项等.二对抽采钻孔有效范围界定及抽采钻孔布置均匀程度进行评价.审查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分析钻孔控制范围、钻孔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抽采盲区.三对瓦斯抽采参数进行实测、评价.审查瓦斯抽采计量装置是否完好;实测瓦斯抽采浓度、流量等瓦斯抽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实测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四对抽采效果达标进行评价.审查瓦斯抽采量、抽采率等抽采参数计算是否准确;审查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等瓦斯赋存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抽采效果是否达标等.五对突出煤层区域验证参数进行评价.审查验证钻孔控制范围、钻孔布置是否符合要求,防突仪器是否完好、是否按规定检验等.审查钻孔的实际施工情况:钻孔布置是否存在盲区、钻孔施工是否存在喷孔、顶钻、夹钻等现象,钻屑瓦斯解析指标及钻屑量是否超限,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是否超过规定.六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报告消突效果评价报告.第三十条矿井公司应当建立瓦斯抽采达标技术档案,并每季度将达标情况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
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致使瓦斯事故多发,制约了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并成为影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涌现出一些瓦斯治理先进地区和一大批先进企业,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但是,我国煤矿瓦斯治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防范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基础还不牢固,瓦斯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在今年7月份辽宁沈阳市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提出:要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管理,强化监察,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是煤矿瓦斯治理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我们对瓦斯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理防范瓦斯灾害的基本要求,应当自觉遵循、认真贯彻落实。
为正确理解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下面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等方面对十六字工作体系作一简要解读。
一、通风可靠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
瓦斯客观存在于煤炭采掘生产过程中。
矿井通风系统可靠稳定,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瓦斯不聚积、不超限,就不会发生瓦斯事故。
因此必须把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通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一)系统合理。
就是要求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
瓦斯抽采评价体系
焦煤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管理规定为规范抽采达标评判工作,确保评判结果真实、准确、可靠,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豫政【2014】63号、豫政【2014】126号,特编制焦煤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管理规定,建立焦煤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体系,制定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一、焦煤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体系(一)组织领导第一条焦煤公司成立瓦斯抽采达标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焦煤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安监局长焦煤公司通风部部长、生产、地测副总工程师成员:通风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地测部、安监局、科研所等单位相关人员各矿井相应成立抽采达标评判领导小组。
第二条领导小组职责:董事长、总经理为焦煤公司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组织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总工程师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审批采掘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通风部部长、生产、地测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以上工作。
副总经理、安监局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通风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抽采设计、取样设计、采掘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进行审查、起草批复意见。
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查各采掘工作面的采掘工艺、支护型式、巷道断面、回采产量、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参与起草批复意见。
地测部负责审查各采掘工作面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地质说明书、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资料,参与起草批复意见。
安监局负责对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督监察,审查取样设计、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参与起草批复意见。
科研所负责按照取样设计测定采掘工作面原始瓦斯含量、原始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的测定工作,对测定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对抽采达标评判报告进行审查,参与起草批复意见。
二、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一)瓦斯抽采一般规定第三条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经抽采达标评判合格并经过焦煤公司批复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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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矿业股份有限公司xx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二0一六年二月xx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深入贯彻《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要求,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相关规定、标准,特建立海孜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二、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适用于矿井范围内应进行瓦斯抽采的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煤等工作地点。
三、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四、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以用促抽、以抽保安”的原则,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确保瓦斯抽采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达到煤与瓦斯共采的良性格局。
五、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
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第二章机构设置一、成立海孜煤矿瓦斯抽采达标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瓦斯办、生产技术部、地测科、防突区、通风区、安监处、机电科、经管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单位负责人。
二、瓦斯抽采领导小组职责(一)矿长: 为本公司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二)总工程师: 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和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组织抽采工程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应用、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组织抽采达标工程验收。
(三)地质副总:负责指导、督促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审定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组织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进行审查,对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程进行验收和考核。
组织科技攻关,进行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
(四)通风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工作,组织编写、审定、检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系统计量管理和矿井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管理工作。
(五)瓦斯地质科:负责编制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审查瓦斯抽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抽采达标工程验收。
(六)技术科:负责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开采设计,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之间的接替关系。
(七)防突区: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工程、抽采管路工程施工,抽采系统管理、维护,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等,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瓦斯抽采达标技术档案等。
(八)通风区: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和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的统计工作、做好抽采系统计量管理工作、确保抽采计量准确、可靠。
(九)地测科:负责探测地质构造、测定煤层瓦斯参数、绘制煤层瓦斯地质图等。
(十)机电科:负责抽采系统供电管理和抽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系统运转正常、可靠。
(十一)安监处:监督有关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检查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调度和督促瓦斯抽采工程施工、隐患问题治理,及时传达、通报上级领导、部门和相关领导有关瓦斯抽采工作的指示。
(十三)经管科:负责抽采材料、设备的供应、采购,确保按时供应。
严格瓦斯抽采工程考核。
第三章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一、必须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确保正常、连续运行。
同时根据需要建立高、低负压瓦斯抽采系统、分别对原始煤体瓦斯和采空区瓦斯进行抽采。
二、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系统的相关记录: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安装、维护记录;瓦斯抽采管路检查记录等。
三、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四、矿井应当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矿井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
五、根据矿井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选择先进、适用的瓦斯抽采方法和工艺,设计瓦斯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
六、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七、卸压瓦斯抽采的工艺方案应当根据邻近煤层瓦斯含量、层间距离与岩性、工作面瓦斯涌出来源分析等进行,采用多种方式实施综合抽采。
八、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设计相关文件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九、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应当进行验收,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图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二)瓦斯抽采工程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十、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矿井瓦斯抽采期间或在瓦斯抽采设备服务年限内所达到的开采范围的最大抽采量和最大抽阻力的要求,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即:()泵运行负压当地大气压力抽采瓦斯浓度标准大气压力抽采达标时抽采量-⨯⨯⨯⨯1002 (二)一个抽采泵站内瓦斯抽采泵及附属设备只有一套工作时,应备用一套;两套或两套以上工作时,应至少备用一套。
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
(三)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 ,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
(四)瓦斯抽采管网中应当安装足够数量的放水器、除渣装置。
(五)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应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必要时还应观测一氧化碳浓度)的观测孔。
十一、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不足、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或者计量器具使用超过检定有效期,不能进行准确计量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瓦斯抽采矿井应当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二)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
(三)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
第四章 煤矿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细则一、预抽煤层瓦斯效果的评判细则(一)预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1.对顺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按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最边缘2个钻孔及钻孔开孔位置连线确定。
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为钻孔有效孔深点连线,相邻有效钻孔中较短孔的终孔点作为相邻钻孔有效孔深点。
2.对穿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取相邻有效边缘孔的见煤点之间的连线所圈定的范围。
(二)预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评价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钻孔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
(三)预抽采瓦斯效果评判指标测定1.预抽时间差异系数预抽时间差异系数是指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和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的差值与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之比,其数值应小于30%。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计算方法: %100max min max ⨯-=T T T η式中:η—预抽时间差异系数,%;m ax T —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d ;m in T —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d 。
2.预抽瓦斯效果指标计算将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基本一致的区域划为一个评价单元。
对同一评价单元预抽瓦斯效果评价时,应首先根据抽采计量等参数计算抽采后的残余瓦斯含量或残余瓦斯压力,然后计算可解吸瓦斯量,可解吸瓦斯量必须满足表2的指标要求。
瓦斯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含量计算方法:0CY W G QW G -=式中:CY W —煤的残余瓦斯含量,m 3/t ;0W —煤的原始瓦斯含量,m 3/t ;Q —评价单元钻孔抽排瓦斯总量,m 3;G —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t 。
评价单元参与计算煤炭储量G 按下式计算:()()12122G L H H R l h h R m γ=--+--+式中:L —评价单元煤层走向长度,m ;l —评价单元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内煤层平均倾向长度,m ;1H 、2H —分别为评价单元走向方向两端巷道瓦斯预排等值宽度,m 。
如果无巷道则为0;1h 、2h —分别为评价单元倾向方向两侧巷道瓦斯预排等值宽度,m 。
如果无巷道则为0;R —抽采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m ;m —评价单元平均煤层厚度,m ;γ—评价单元煤的密度,t/m 3。
1H 、2H 、1h 、2h 应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如果无实测数据,可参照表1中的数据或计算式确定。
抽采后煤的残余瓦斯压力计算方法:()()0.10.110011(0.1)10010.31d ad CY CY CY ad CY a ab P P A M W b P M P πγ++--=⨯⨯++++式中:W CY ─残余瓦斯含量,m 3/t ;b a ,─吸附常数;CY P ─煤层残余相对瓦斯压力,MPa ;a P ─标准大气压力,0.101325 MPa ;d A ─煤的灰分,%;ad M ─煤的水分,%;π─煤的孔隙率,m 3/ m 3;γ─煤的容重(假密度),t/ m 3。
可解吸瓦斯量计算方法:CC CY j W W W -=式中:j W ─煤的可解吸瓦斯量,m 3/t ;CY W ─抽采瓦斯后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m 3/t ;CC W ─煤在标准大气压力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