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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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费

扬尘治理费

扬尘治理费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从2017年起,在全国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方案规定建设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包含以下几大内容:
1、施工现场围挡封闭。

主要路段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得低于1.8米。

围挡底边设置防溢沉淀井。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现场内道路及加工区实施混凝土硬化,裸露场地采取覆盖或绿化。

3、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定时洒水降尘。

4、不能及时回填的土方、砂石等散体材料、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

5、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封闭运输。

6、施工现场智能监控。

最新费率
参照豫建设标〔2016〕47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防治费增加费率表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计取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计取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计取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发布日期:[2018-10-18] 【字体:大、中、小】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扬尘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切实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17〕20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17〕62号)以及《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17〕136号),现就扬尘防治措施费计价问题规定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费主要内容有:施工现场四周围墙(围挡)及大门,出入口清洗设施,施工标牌、标志,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排水设施,施工现场绿化布置,防粉尘、防噪音、防干扰措施,保安费,保健急救措施,卫生保洁等。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费费率计取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市政工程(不论是否实行标准化管理)其文明施工费内容不含施工现场围墙(围挡)。

施工现场围墙(围挡)在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套用《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相应定额子目计取费用。

二、单独发包的拆除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表“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含安装)”类别。

有设置防尘喷淋措施的,其防尘喷淋费用参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计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厦建筑〔2017〕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裸置3个月以上土方需采取草籽播种、草坪种植等临时绿化措施的,根据《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7版)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计取相关费用。

四、其他涉及扬尘防治措施费的计价办法仍执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计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厦建筑〔2017〕35号)的相关规定。

《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佛交[2018]228号)

《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佛交[2018]228号)

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一、费用包含的范围:1.依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佛山市交通运输业大气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要求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内容包括:裸露场地覆盖防尘网、绿化、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费;施工便道、拌合站、预制场、办公生活区洒水及其他防尘措施费;环境敏感点区域围挡、物料运输与存放、扬尘防治标识等措施人工、材料、设备安拆使用费;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及技术交底费、扬尘防治教育宣传和培训费、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和资料管理费等。

2.施工便道、拌合站、预制厂、办公生活区硬化和围挡等费用已在双标管理(或优质优价)或设计文件中包含的,不纳入本费用范围。

二、费用计算的方法:以各类工程直接工程费为基数乘以表中相应的费率。

三、适用范围:1.本费率标准发布日之前已批复概算(或一阶段施工图预算)的公路工程项目,其费用在批复概(预)算范围内调剂使用;待审批概算(或一阶段施工图预算)的公路工程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2.本费率标准发布日之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在不突破批复概算(或一阶段施工图预算)的情况下,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计列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本费率标准发布后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相关条款。

3.本费率标准发布日之前已办理结算的项目不予调整;未办理结算的工程,在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精准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环委〔2016〕14号)发布日(2016年10月31日)之后发生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可计取。

4.本费率标准适用于采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及其定额的项目,采用《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其定额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四、如部、省相关计价办法颁布,本费率标准将适时调整。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表—2—附件: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表注:路面挖除和路面铣刨按机械土石方工程计取。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字号】豫交文〔2017〕14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豫交文〔2017〕14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其他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等有关规定,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费用包含范围。

裸露场地覆盖防尘网、绿化、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费;施工便道、拌合站、预制场、办公生活区洒水及其他防尘措施费;环境敏感点区段围挡、物料运输与存放、环保监控与检测、扬尘防治标识等措施人工、材料、设备安拆使用费,以及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编制、扬尘防治教育宣传和培训费、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和资料管理费等。

其中施工便道、拌和站、预制场、办公生活区硬化费用在施工标准化费用中计取。

二、费用计算方法。

以各类工程直接工程费为基数乘以表中相应费率。

三、适用范围。

已批复概算的公路建设项目及已批复预算的公路养护项目,其费用在批复的概(预)算范围内调剂适用;待审批概算的公路建设项目及待审批预算的公路养护项目,按本标准执行。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表注:路面挖除和路面铣刨按机械土石方工程计取。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安徽省2013年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3〕16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

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

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

附件2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明细表注: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

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调整表注1.创建国家级标化工地的,按省级相应费率乘以系数1.2;创建市级标化工地的,按省级相应费率乘以系数0.85。

2.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按相应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

4.单独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率乘以系数0.7。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2015]517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宁波市发改委,绍兴市建管局: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水平,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和治理,促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现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规定如下:一、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及费率标准。

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基本费”)的基础上增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加费(以下简称“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基本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三项费用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等三项费率调整表详见附件1。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是指按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的管理要求,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及治理所需的费用。

2.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的基本内容已经包含在基本费中,对因扬尘管理要求提高所需增加的费用作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进行计取,费用明细详见附件2。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管理的通知**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两海”示范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7〕5号)和《关于调增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组成和计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扬尘污染防治等增加费(一)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

(三)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五)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主要包括PM10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费用、喷淋系统增加费用、雾炮机增加费用、冲洗设施增加费用、施工围挡标准提高后增加费用、临时硬化路面标准提高后增加费用、除喷淋和喷雾外的湿法作业增加费用、现场卫生清扫和保洁增加费用以及其他扬尘防治增加的费用等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费主要包括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等内容。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应按规定标准计价,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对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7〕5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5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的规定支付。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

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三年行动部署,有效开展我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解决和落实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所需经费,依据《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等标准规定,我厅参考外省市经验,在部分设区市和省建工集团组织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所需费用测算。

根据测算结果,现对全省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所需经费计取方法明确如下:一、建筑施工项目由于开展扬尘治理而导致按现行工程定额计价时出现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足的,可以分专业调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房屋建筑工程增加费率为0.77%,市政建筑工程增加费率为0.66%。

采用目前增加费率调增计费时,应按照现行费用定额或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相应专业计费基础计取。

包括在房屋建筑、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内的装饰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可计取本次增加费率;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不计取本次增加费率。

二、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治理所采用的各类专业设备和运行所需的费用不分专业工程按实签证计价,此费用除作为计算增值税的基础外,不作为计算其他费用的基础。

(一)施工现场使用雾炮机降尘按使用时间签证台班,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台班单价为71.06元。

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维护费、安拆费、场外运输费、动力费和水费。

(二)施工现场的喷淋系统的管道铺设,依据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及实际铺设的长度计算工程量,按2017版《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计算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费用。

拆除不另计算费用。

喷淋系统需要加压泵加压的,加压泵按使用时间签证台班,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围墙上喷淋用加压泵台班单价为50.37元,塔吊上喷淋用加压泵台班单价为72.45元。

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维护费、安拆费、场外运输费和动力费。

扬尘措施费

扬尘措施费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造价〔2013〕17号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造价〔2013〕17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部办[2005] 89号)等规定,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作如下规定:一、本通知所称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是指按《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扬尘治理用具和设施等所需费用,其中新增的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现场污水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等费用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费用计算详见附表1)。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按本通知要求,合理确定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三、依法进行工程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本通知要求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并随招标文件公布。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四、建设单位在申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计算出相应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并将费用一次性转付至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

五、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应当及时签证确认。

六、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使用清单备查。

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实施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扣除相应费用。

八、本通知自2014年1 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2013年12月23日抄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抄送:巢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附表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备注建筑、装饰市政、轨道交通、园林1 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定额人工费+机2.58 1.60 安全文明增加费2 场内主要施工道路硬化 4.44 2.75 安全文明增加费3 场内裸露地面绿化械费0.34 0.21 安全文明增加费4 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0.66 0.73 新增5 现场污水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0.45 0.25 新增6 建筑垃圾封闭式管道或容器运输1.67 1.04 安全文明增加费7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清扫 1.40 1.54 安全文明增加费8 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1.11 1.11 新增9 农民工业余学校 1.00 1.00 职工教育经费10 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外运土方体积2.30 2.30 定额已含(元)11 建筑物外立面悬挂密目网密目网面积0.80 定额已含(元)12 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按实际计取三通一平注: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

参考:安徽省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汇编

参考:安徽省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汇编

参考:安徽省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汇编一、官方文件安徽省造价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肥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安庆市转发安徽省造价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池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池建市函(2014〕104号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关系1.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部分内容已经包括在现行定额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未包括的部分作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2.安全文明施工费是由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共四项费用组成(住建部建办[2005]89号第四条)。

三、地方文件要点1.合肥市的市级文件是在省级文件之前出台的,所有差异较大,但是基本思路是一样的。

2.滁州市建安字[2006]104号:"实行定额(估计表)计价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已含在综合系数内,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另行计取。

"3.安庆市建价(2014)15号文件重点:"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现场经费费率中应扣除临时设施费费率"。

4.池州市(2014)104号文件重点:"费率按2005费用定额费率区间的中值取定"。

(2005费用定额给的是弹性费率,不是固定值,所以这个文件对工程造价人员来说可操作性更强。

)四、清单计价: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1.组织措施中需增列: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费率(土建市政2%,装饰园林1%),与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同一个层次级别,但是此项费用属不可竞争费用。

2.安全文明施工费:在组织措施中原来已经有了,不需要另列。

五、传统定额计价: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1.增列: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费率(土建市政2%,装饰园林1%)。

扬尘治理措施及投入一览表

扬尘治理措施及投入一览表

扬尘治理措施及投入一览表
扬尘治理措施及投入一览表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封闭管理:设置围挡或遮网,遮挡裸露地面和堆放物料,防止风力吹散。

围挡或遮网应坚固稳定,定期清洗更换。

2.物料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应按规划布局进行码放,并及时覆
盖或密闭存放。

使用预拌混凝土或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

运输砂、石、水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严禁撒漏。

3.降尘作业: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洒水、固化、覆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4.硬化路面和清洗车辆: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道
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5.密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序号场地名称和地址治理措施是否完成年度投入。

合计中央投入地方财政企业自筹其他资金。

6.机械化清扫、道路洒水抑尘:序号治理措施年度投入。

合计中央投入地方财政企
业自筹其他资金。

7.渣土车数量和治理措施:序号整治渣土车数量(台)治理措施年度投入。

合计中
央投入地方财政企业自筹其他资金当年累计。

扬尘治理措施费

扬尘治理措施费

扬尘治理措施费1. 简介扬尘治理措施费是指在建设工程中为减少扬尘污染而采取的相关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扬尘污染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环境问题之一,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和使用对于保护环境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非常重要。

2. 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标准和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标准和范围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标准应与工程规模、施工方式、施工地点等因素相匹配,以确保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

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扬尘治理设备的购置费用:包括喷雾设备、净化设备等;2.扬尘治理材料的采购费用:如扬尘抑制剂、扬尘布等;3.扬尘治理工人的工资费用:用于雇佣和培训扬尘治理人员;4.扬尘治理监测费用:用于监测扬尘治理效果的设备和人员费用。

3. 扬尘治理措施费的使用方式扬尘治理措施费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

具体的使用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扬尘治理设备和材料的购置和更新:将资金用于购买新的扬尘治理设备和材料,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扬尘治理效果的持续改善;2.扬尘治理培训和宣传:将资金用于培训扬尘治理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同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扬尘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3.扬尘治理监测和评估:将资金用于购买和维护扬尘治理监测设备,对扬尘治理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以及对治理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4.扬尘治理项目的实施:将资金用于实施具体的扬尘治理项目,如道路喷雾、施工现场覆盖等,以减少或防止扬尘污染的产生。

4. 扬尘治理措施费的管理和监督为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费的合理使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需要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

具体的管理和监督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资金管理: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费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2.治理效果评估:定期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对治理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3.外部监督:加强对扬尘治理措施费的外部监督,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有效进行;4.追责机制:建立健全的追责机制,对使用扬尘治理措施费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关于计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费的通知

关于计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费的通知

关于计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费的通知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为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和提升城市品质,现根据《鹰潭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操作规程》要求,凡在我市内政府、非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计取扬尘治理措施费。

现就措施费有关计价要求通知如下:一、扬尘治理措施费计价依据1.《鹰潭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操作规程》。

2.《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17)1号)3.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

二、扬尘治理措施费工作内容扬尘治理措施费工作内容涵盖《鹰潭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全面内容(其中围挡列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在扬尘治理措施费中计算),包括:扬尘喷淋系统喷雾头、管线采购和安装费用,降尘设备的采购或租赁费用,扬尘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和使用费用,裸土覆盖材料采购和铺设费用,用水用电及日常维护、洒水车洒水、加压泵采购安装运行等费用。

三、扬尘治理措施费计费方法和标准扬尘治理措施费计取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定额,参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方法和计费基础计取。

具体计费标准如下表:扬尘治理措施费计费方法和标准序号项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道路工程项目1计价标准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2计费基础按审定预算中所套《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的定额人工费(不含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按审定预算中所套《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定额的定额人工费(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按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的合计,综合价项目按综合价项目金额的20%)3计算(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造价〔2013〕17号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计取的通知

造价〔2013〕17号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计取的通知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造价〔2013〕17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部办[2005]89号)等规定,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作如下规定:一、本通知所称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是指按《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扬尘治理用具和设施等所需费用,其中新增的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现场污水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等费用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费用计算详见附表1)。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按本通知要求,合理确定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三、依法进行工程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本通知要求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并随招标文件公布。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四、建设单位在申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计算出相应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并将费用一次性转付至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

五、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应当及时签证确认。

六、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使用清单备查。

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实施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扣除相应费用。

八、本通知自2014年1 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2013年12月23日抄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抄送:巢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附表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

浙江省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调整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明细表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参考表综合单价法计

浙江省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调整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明细表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参考表综合单价法计

附件1: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调整表
注1.创建国家级标化工地的,按省级相应费率乘以系数1.2;创建市级标化工地的,按省级相应费率乘以系数0.85。

2.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按相应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

4.单独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率乘以系数0.7。

附件2: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明细表
注: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

附件二
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参考表
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

附件2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明细表注: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

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调整表注1.创建国家级标化工地的,按省级相应费率乘以系数1.2;创建市级标化工地的,按省级相应费率乘以系数0.85。

2.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按相应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

4.单独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率乘以系数0.7。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2015]517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宁波市发改委,绍兴市建管局: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水平,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和治理,促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现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规定如下:一、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及费率标准。

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基本费”)的基础上增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加费(以下简称“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基本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三项费用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等三项费率调整表详见附件1。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是指按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的管理要求,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及治理所需的费用。

2.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的基本内容已经包含在基本费中,对因扬尘管理要求提高所需增加的费用作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进行计取,费用明细详见附件2。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近年以来环保管理力度日渐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力度日益加强,为改善施工现场环境,进一步促进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开展,保证扬尘治理投入使用到位,特制订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 70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有关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履行职责,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可按现行各专业综合定额中以营改增后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7.5%增加计算,列属不可竞争费用。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中规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102222.86元,按照17.5%的比例计提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最终确认为1592889元。

二、使用要求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由项目经理统一进行安排部署,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工程部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情况与有关部门要求,提请资金与设备采购计划,项目成控部负责进行扬尘控制设备采购。

三、扬尘控制措施1、全封闭施工。

项目施工现场范围按照规范设置1.8-2.2米的围墙,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美化宣传,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现场主体施工,作业层必须同步采取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网进行封闭,并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维护﹑。

2、场地坪硬化。

现场道路及材料堆放区域,边坡及回填土方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对于后期回填的基坑土方及时进行硬化处理,应保证坚实平整,对存在损坏的及时进行修复。

3、车辆冲洗。

项目施工现场设置沉沙井、排水沟、配备高压水枪进行进出车辆的冲洗工作。

定期组织进行沉砂池、排水沟的清理工作,并保证高压冲洗设备正常使用。

4 、预拌混凝土使用。

项目现场施工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施工,如需少年采用人工搅拌的,需专人进行管理并做好扬尘控制措施。

5、烟尘排放。

项目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种建筑垃圾,项目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违章情况将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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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项目名称

1施工现场封闭围档
2场内主要施工道路硬化
3场内裸露地面绿化
4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
5现场污水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建筑垃圾封闭式管道或容器运
6

7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清扫
出入口及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
8作业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
9农民工业余学校
10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
率费( %)
房建(建
计算基市政、轨
筑、装备注础道交通、
饰、安
园林
装)
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
新增
定额人
新增
工费 +机
安全防护文明施械费
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
新增
职工教育经费外运土定额已含(元)
方体积
11 建筑物外立面悬挂密目网密目网
定额已含(元)面积
12 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
工道路硬化
按实际计取三通一平
注:
1、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
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

2、单独承接装饰工程,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本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费率的70%计取。

3、单独承接安装工程,其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本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费率的的 50%计取。

4、2015 年 4 月 1 日前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仍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合造价[2013]17 号)规定计取。

附表 2: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施工扬尘治理措
项目名称计算基础单位
施费用
民用建筑及公多层
共建筑
小高层建筑面积
房屋元
单层(㎡)
厂房
多层
装饰装饰
安装安装
注:
1、未以相关定额作为合同价款确定依据的,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
治措施费用依据本表计算。

2、表中多层为: 3--6 层,小高层为: 7--11 层。

3、表中单层厂房以钢结构厂房为主,若混凝土结构,按民用建筑多层标准计算。

4、表中装饰工程为二次装修或单独承包的工程,安装工程为单独承包的
工程。

安徽省 2013 年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
实施意见
造计〔 2013〕 16 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建标〔 2013〕155
号 ) 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 57 元 / 工日调整为 68 元 / 工日。

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
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 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
单价为 31 元 / 工日,现调整为68 元 / 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其中装饰装修工
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不得超
过 101 元/ 工日。

2、对于执行2009 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
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 元 / 工日,现调整为68 元 / 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
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 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 元 / 工日,现调整为68 元 / 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 元 / 工日,原定额中元/ 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

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 2000 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
元 / 工日、元 / 工日、元 / 工日)统一调整到 68 元/ 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
费单价(分别为元/ 工日、元 / 工日、元 / 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 元/ 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
价。

3、对于执行1999 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
为元 / 工日,现调整为68 元 / 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元/ 工日,现调整为68 元 / 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12 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57 元 / 工日,现调整为 68 元 / 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6、对于执行2011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47 元 / 工日,现调整
为 68 元 / 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7、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机械台班用
工量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五、执行时间:本实施意见自2013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

跨年度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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