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比例为5%、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二等奖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1200元/人;三等奖比例为20%、奖励金额为600元/人。
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比例为1.5%-2%、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3、专项奖学金:朱元鼎奖学金6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侯朝海奖学金6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孟庆闻奖学金6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汉宝奖学金(生命、海洋、工程、食品学院研究生)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二等奖1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三等奖1名、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爱普奖学金(食品学院研究生)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二等奖2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三等奖3名、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中水搏浪天涯奖学金(海洋学院研究生)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二等奖2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三等奖3名、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宝钢奖学金推荐候选人1名,奖励金额2000元/人;其他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及名额等另行公布。
四、评选条件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年级评选侧重课程成绩,二年级以上评选侧重科研成果。
具体按照下列指标体系计分,A为综合素质,B为学习成绩,C为科研成绩。
一年级研究生总分为:A+B+C某200%;其他年级研究生总分为:A+C。
(1)综合素质(A)申请者先按照下表所列项目进行自我小结,由辅导员、教学秘书和同学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日常表现,进行综合测评并打分,以平均分作为申请人综合素质得分,并写出评语。
政治态度文明道德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学习热爱本专业,学风严谨,刻苦钻研,有较强的求知欲;具尚能热爱本专业;有一定动手能力;学,助人为乐;为人秉直,正义感强,勇于改正错误缺点,优(总分5分)合格(总分3分)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政治表现一般。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北林校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继续设立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学金),为做好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林业大学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制内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非在职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包括延期毕业一年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优秀奖学金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
评定依据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定类别第四条优秀奖学金分为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团队奖和个人奖)、优秀研究生干部三类。
第五条奖励标准及比例:1、优秀研究生的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年,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2、学术创新奖:分为团队奖和个人奖两类,团队奖奖励标准为每个团队4000元/年,个人奖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年,获奖比例按标准确定,不设上限;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年,班级干部获奖比例为班级人数的5%,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及社团组织干部获奖比例为总人数的15%。
第六条评定条件(一)优秀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和科研等方面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评:1、研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积达到85分以上或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2、科研或实践创新能力较强、态度端正,并取得一定成果者;3、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积极影响者。
(二)学术创新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评:1、学术论著类①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含)以上,并被全文收录者;②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E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含)以上,并被全文收录者;③人文社科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EI检索源学术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含)以上者;④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EI检索源学术期刊、CSSCI或CSCD来源期刊、参编著作累计三项(含)以上者;⑤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完成专著一部(含)以上者。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加分细则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加分细则一、德育(20%)1、德育奖励①荣誉加分:上学年获得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校、院不同等级分别加5、4、3、2分。
②竞赛加分:在上一学年校内外举行的以思想教育为主的竞赛活动中(如③社会工作加分:在上一学年度担任研会干部、党(团)支书、班长、其他学生干部职务及参加学校、学院指派的社会工作,视其表现每项工作给予1④公益活动加分:参加上一学年中国网球公开赛志愿者、2010“APEC未来之声”国内校园选拔活动、2010年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组织的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者,加2分(注:多项公益活动间不累计加分,即最高加2分);2、德育处罚①纪律扣分: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会、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纪律扣分累计达20分者,德育积分按零计算。
②处分扣分:受院通报批评者扣5分;受校通报批评者扣8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以上者,德育积分按零计算。
二、文体(10%)1、文体奖励①在上一学年文艺演出、英语口语比赛、研究生卡拉OK比赛、印象·中国②在校、院组织的运动会、篮球比赛、足球比赛、越野赛、游泳比赛等体育活动中获奖者(包括团体奖项),按获奖等级分别加分如下:2、文体处罚①无故不参加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针对性较强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②参与文体活动中,因个人原因有损学院、学校荣誉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5分。
三、智育(70%)1. 智育奖励在北大举行的“第三届北京地区对外汉语学术论坛”、我校举办的“读书月读书笔记征文活动”、各学院(中心、所)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活动中,按所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2、1分的加分,参加活动者加0.5分。
2. 智育处罚①违反考试纪律者,除德育测评中扣分外,另扣4分;②每学期上课缺勤次数累计达应出勤次数的20%者扣10分。
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模板】
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要坚持突出创新、保证质量、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三条凡取得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士后第一年可按硕士三年级身份参评)均可申请优秀奖学金。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第五条除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和研究生特殊贡献奖学金外,其他各类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
第三章科研成果认定第六条研究生科研成果包括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综述、纪要和学术会议通讯等),独著或参编的学术著作,获得的重大发明专利,获奖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等。
第七条为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学术竞赛,国家级以上的学术会议收录论文和竞赛获奖成果均可按一篇成果计算。
第八条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一般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每项成果按1/2计算)。
第九条奖学金申请者的科研成果署名单位均须为山东大学。
第十条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科研成果及厅级以下科研奖励等不计算在成果之内。
第十一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其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二条为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各类优秀奖学金在评审过程中对论文发表在CSSCI索引期刊上或被SCI等收录较多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第四章评奖条件第十三条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一)研究生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年度德育考核为“优秀”。
(二)已修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不含补考成绩,下同);培养计划所列各科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者,单科成绩可不低于70分。
(三)硕士生在读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博士生不少于5项。
(四)不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申请校长奖学金。
此类研究生获奖名额总数不超过10名。
研究生奖惩条例
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奖惩条例第一章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树立良好的学风校纪,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条例对品学兼优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集体,学校以通报表扬、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发给奖状、奖品等方式给予奖励。
一、奖励种类1.优秀研究生奖;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3.优秀学位论文奖;4.科研成果奖;5.优秀奖学金。
二、奖励条件1.优秀研究生条件:(1)模范地遵守国法、校纪,从未受过任何处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人品正直,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2)尊师爱校,关心研究生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他人服务,热爱劳动。
(3)在各种集体活动中,自觉维护学校和研究生集体荣誉,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研究生和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注意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锻炼培养各种能力,在科研中取得一定成绩。
(5)学习成绩突出,考试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研究生文体活动,至少是年级(班)•以上文体竞赛或活动的获奖者或参加者。
2.优秀研究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本人须任满一学年以上研究生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包括校长联络员、党委联络员)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2)在为同学服务,配合学校各级组织做好各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优秀学位论文奖的评比及条件详见哈尔滨体育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汇编。
4.科研成果奖条件:凡在籍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在各类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的论文,均可参加科研成果奖评选。
5.优秀奖学金的评比及条件详见哈尔滨体育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汇编。
三、评选办法1.时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比,在每学年开学初一个月内进行。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吸引优秀生源,引导研究生勤于学习、善于科研、甘于奉献,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评选类别1、优秀研究生2、优秀毕业研究生3、优秀研究生干部(二)评选范围及时间凡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每年10月份在二、三年级研究生中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同时在三年级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比例1、“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各培养单位(学院、研究院、研究所、部等二级单位简称培养单位,下同)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5%;2、“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各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全校研究生干部的20%。
(四)奖金额度1、优秀研究生: 1000元/每人;2、优秀毕业研究生:500元/每人;3、优秀研究生干部:300元/每人。
(五)评选条件1“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公民道德;(3)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4)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参评年度必须参加科研工作并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主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或参与导师科研项目(以科技处备案的申报书为准);(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主动配合班委、研究生会开展工作,在校园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2、“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和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所学课程均未补考或重修,且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2)应按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答辩,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3)志愿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就业的优先。
同济 奖学金 设置
同济奖学金设置
同济大学为鼓励学生奋发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设置了多种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设置情况如下:
- 本科生:
- 学习奖学金:获奖面30%,一等奖4000元/人,获奖面5%,二等奖2000元/人,获奖面10%,三等奖1000元/人。
- 单科竞赛奖。
- 社会活动奖:获奖面4%,一等奖1000元/人,获奖面2%,二等奖500元/人,获奖面2%。
- 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200元/人。
-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人。
同济大学还设有多项学生助学金、帮困基金,学生可视个人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生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由农业银行提供的低息助学贷款。
具体的奖学金设置和评定方法可能会因学校政策和年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所在院系或同济大学学生事务部门。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优化硕士研究生生源,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专心科研的热情,促进其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以奖励在学习、科研和服务同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研究生。
一、奖励评审原则(一)各奖项需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奖励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照本细则执行。
(二)评选各类奖项应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获奖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
二、奖励项目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新生入学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三、各奖项评选办法(一)新生入学奖学金为进一步吸引优秀考生,优化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特向当年实际报到入学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颁发优秀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评选原则如下:1.发放对象当年实际报到入学统考硕士研究生,即考试方式码为“21”的统考考生,不含保留入学资格、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即考试方式为“25”的联考和破格录取的考生;2.确定原则(1)依据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地区各学科分数线;(2)分学科门类按初试总分排序;(3)结合录取考生总量;(4)超分数段的设定尽量使各学科门类都有入围考生;(5) 超分数段设定根据实际报到入学考生数量级尽量保持一致;(6) 获高级别奖励者不兼得低级别奖励;3.发放金额及数量总奖金额为4万元整;一等奖总量不超过5人,每人奖金2000元;二等奖总量不超过20人,每人奖金1000元;三等奖总量依一、二等奖项剩余金额确定,总量不少于20人,每人奖金500元;(二)普通奖学金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规定如下:1.享受普通奖学金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规定;(3)努力学习,按期完成各环节教学计划。
2.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享受普通奖学金(1)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
重庆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财政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我校取得正式研究生学籍,入学学习期满一年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比例、等次及额度(一)比例获奖总人数不超过该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数的45%。
(二)等次设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分别不超过该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数的5%、10%、30%。
(三)额度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2.第一学年的评定要求一年级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达80分或良好以上,一等奖须平均成绩达85分;第二学年的评定不考察课程考试分数,仅要求二年级课程学习无补考科目;3.英语4级425分及以上,其中参评一、二等奖须英语6级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考相应水平)。
(二)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1.违反国法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2.违反学术道德者;3.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者;4.未经批准,不按时报到注册者;5.档案不到校者;6.欠缴学校费用者。
四、评分标准(一)综合总分1.第一学年综合总分综合总分=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2.第二学年综合总分综合总分=附加分(本学年无补考科目)>0(二)附加分1.科研成果类(1)学术论文论文为本学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本人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且以重庆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国际期刊(不含英文版国内期刊)、CSCD、CSSCI期刊:6分/篇;中文核心期刊:4分/篇;一般期刊:1分/篇;公开出版的会议论文、各类公开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0.5分/篇。
其中被SCI、SSCI、A&HCT检索收录的期刊论文在原分值基础上加5分、会议论文在原分值基础上加2分;被EI检索收录的期刊论文在原分值基础上加3分、会议论文在原分值基础上加1分;被ISTP、ISSHP检索收录的会议论文在原原分值基础上加0.5分(若同时被2个以上检索收录,只计一次加分)。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的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的规定奖助学金的设置和管理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更好地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
第一条研究生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的种类(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四)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五)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学金(六)社会捐赠奖学金第二条管理机构(一)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组织及管理。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和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工作。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一)评审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程序科学合理,确保评审质量。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1.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为2万元/人。
2. 名额分配原则(1)参考各学院在校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2)参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3)向特色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亟需发展的学科适当倾斜。
(三)申请资格和基本条件1. 申请资格我校在册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取得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 申请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技术研发能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大学生高水平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做出突出贡献者。
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吸引优质生源,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基本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三助”奖学金。
第三条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和“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组织奖学金评定工作。
第二章基本奖学金第四条基本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申请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和MBA研究生)。
第五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两个等级。
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置见表1。
表1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置一览表第六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奖学金设特等、一等和二等共三个等级。
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置见表2。
表2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置一览表第七条基本奖学金各等级的指标由学校总体控制,学院具体指标由研究生院每学年下达。
第八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在标准学习年限内按阶段实行动态管理。
新生入学复试时确定第一阶段基本奖学金等级。
入学以后,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在第二、三学年的第一个月各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在第二、三、四学年的第一个月评定一次。
第九条评定依据1.第一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依据是:报考志愿、入学考试方式和成绩;生源学校及学习期间的成绩和综合表现;导师和学科对研究生培养潜力的评价;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制定的其他原则。
2.其它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依据主要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开题报告、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导师评价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3.学校授权研究生院制订具体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单项奖学金第十条单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申请对象为全校在籍研究生,每年在4月份评定一次。
第十一条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科技成果奖学金、优秀学术论文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和优秀社会实践奖学金。
第十二条优秀科技成果奖学金:博士、硕士各50名,奖学金额度1000元。
财务与会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
外国语学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试行)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学院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依据。
一、评选对象“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博土、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优秀研究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根据笔译、口译、学硕三个类别的人数比例分配;三、基本条件(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三)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研究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荣誉称号评选资格:(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三)违反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者;(四)超出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者。
四、“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优秀研究生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的荣誉称号,评选应结合研窕生综合测评结果,比例不超过当年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10%。
申报条件: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一)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二)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在满足申报条件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确定。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优秀研究生干部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干部的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3%0申报条件: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评奖学年担任党、团支部、级委(班委)、研究生会等学生干部,在学生社团组织担任研究生干部,经研工部认定的各职能部门挂职学生干部满一学年;(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骨干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能够圆满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业绩突出;(三)在评奖学年的综合测评中,干部任职考核结果为优秀;以下条件优先考虑:(一)本年度考核两次优秀,优先考虑;(二)为所在集体作出突出贡献;(≡)同等条件,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确定。
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模板】
****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学校设立**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类别是: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和社会奖学金。
荣誉称号的类别是:**大学优秀学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第二章评审对象第三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经学校录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其中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等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和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除外。
第四条荣誉称号的评选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经学校录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其中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和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除外。
第五条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原则上一年级按硕士生身份参评,后四年半按博士生身份参评。
期间,如果由博士生身份退回到硕士生身份,按硕士生身份参评。
第三章奖励标准、名额和条件第六条标准和名额(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研究生综合奖学金。
奖励金额为3000元/生/年,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
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研究生。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分为硕士新生奖学金和博士新生奖学金。
(1)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励普通招考硕士新生,设特等奖、一等奖。
特等奖为每人每年8000元,占新生入学人数的1%;一等奖为每人每年4000元,占新生入学人数的4%。
调剂录取、破格录取新生和推免生不可参评。
(2)博士新生奖学金奖励当年长学制班转为博士学籍的长学制博士新生,不分等级,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华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10〕3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在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予以表彰、奖励。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我校正常学制内的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二、奖学金类别与比例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和优秀研究生干部;2、委培和定向类型的研究生仅获荣誉,非定向和自筹类型的研究生享受荣誉和奖励;3、非定向和自筹类型研究生的奖学金类别、比例与金额4、委培、定向类型研究生的奖学金类别、比例5、优秀研究生一、二等人数计算方法各学院以本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为基数,非定向、自筹评优比例以非定向自筹研究生人数计算,委培、定向评优比例以委培定向研究生人数计算,按规定比例以四舍五入法分别计算本学院非定向自筹、定向委培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一、二等奖获奖人数。
6、优秀研究生干部比例分配(1) 各学院以本学院研究生人数按0.8%的比例组织评选本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其中研究生人数少于60人(含60人)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1名。
全校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指标总数占全校研究生人数的0.8%。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研究生总人数0.2%的比例负责组织研究生团委、校研究生会等校研究生社团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7、一等、二等奖学金由学院根据比例和条件评定,优秀研究生干部根据校级研究生干部和院级研究生干部,分别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院根据比例和条件评定。
全部评优名单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由学校发文公布。
三、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作风正派,团结友善,尊敬师长,身体健康,积极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3、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修读完成培养计划的当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勇于创新,具有突出的研究成果;4、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条件要求被评选人在当学年度内担任研究生班班长、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会(含研究生分会)或研究生工作通讯社学生干部或被聘任为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适应研究生培养的新形势,根据高校研究生培养的总体目标,结合我校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审办法:一、研究生各类校外捐赠奖学金(一)评审对象凡在校就读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定向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奖。
(二)评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和各种有益活动。
4.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成绩显著:(1)一年级硕士生,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学位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教学班内排名为前10%,公共课成绩达到本学年内全校排名前10%。
(2)二年级硕士生,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论文按期开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中期考核通过,学年内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3)一年级博士生,学年内所修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4)二年级博士生,学年内所修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至少有两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论文发表期刊参见《同济大学各学科核心期刊目录》,论文篇数计算方法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三)申报、评审程序1.各类奖学金均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单位评议、推荐和初审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4.颁发证书及奖学金。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评审对象与条件与“研究生各类校外捐赠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与条件相同。
(二)申报、评审程序1.各类奖学金均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2.申请者所在单位评议、推荐和初审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模板】
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要坚持突出创新、保证质量、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三条凡取得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士后第一年可按硕士三年级身份参评)均可申请优秀奖学金。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第五条除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和研究生特殊贡献奖学金外,其他各类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
第三章科研成果认定第六条研究生科研成果包括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综述、纪要和学术会议通讯等),独著或参编的学术著作,获得的重大发明专利,获奖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等。
第七条为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学术竞赛,国家级以上的学术会议收录论文和竞赛获奖成果均可按一篇成果计算。
第八条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一般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每项成果按1/2计算)。
第九条奖学金申请者的科研成果署名单位均须为山东大学。
第十条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科研成果及厅级以下科研奖励等不计算在成果之内。
第十一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其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二条为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各类优秀奖学金在评审过程中对论文发表在CSSCI索引期刊上或被SCI等收录较多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第四章评奖条件第十三条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一)研究生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年度德育考核为“优秀”。
(二)已修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不含补考成绩,下同);培养计划所列各科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者,单科成绩可不低于70分。
(三)硕士生在读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博士生不少于5项。
(四)不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申请校长奖学金。
此类研究生获奖名额总数不超过10名。
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览表
山东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览表
设奖单位奖励人数奖励金额(元/人)
助研奖学
金山东大学
所有全日
制非在职
研究生
硕士
3000/
年,博士
8000/
年,
校长奖学
金
山东大学60人5000元优秀研究
生奖学金
山东大学150人2000元研究生科
研成果奖
学金
山东大学80人2000元
山东大学
优秀研究
生干部奖
学金
山东大学300人500元
山东大学
研究生科
技创新奖
学金
山东大学80人2000元
山东大学
研究生社
会实践奖
学金
山东大学90人1000元
山东大学
海外留学
奖学金
山东大学50人
山东大学
优秀博士生培育奖学金山东大学15人
24000/12
000元
山东大学
研究生第二校园奖学金山东大学50人左右
1000-
2000元山东大学50人左右1000元
国家留学
基金委
150人
山东潍柴
集团
100人2000元
奖学金名称
校设奖学金优秀奖学
金
项目奖学
金
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奖(助)学金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
生项目
潍柴动力优秀研究
生奖学金。
湘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表
湘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表
(研究生干部类)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恪守学术规范,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大,综合表现优秀;
5.担任学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主要干部任职一届以上,工作责任心强,态度积极热情,群众基础好,工作成绩突出。
6.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调研及社会公益活动,成效显著,成果在高级别杂志发表,或得到相关部门采纳及媒体关注。
评分标准:
1.满分100分,分为任职、社会活动、思政表彰、科研(含学术竞赛、暑期调研、论文发表等三部分)四大项,各项分值满分为20、40、5、35分。
2.佐证材料有效期为研究生在读期间。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干部类)按四项得分总和排名。
得分相同者,按社会活动得分排名。
1.任职计分标准
2.社会活动计分标准
3.思政表彰计分标准
4.科研计分标准
. .。
关于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
关于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名单的公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聊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组织开展了2014—2015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经培养单位初评和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处组织评审,姬喆等261人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郭文娟等236人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赵伟新等17人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白岳麟等37人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二等奖,房传兴等37人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三等奖;周乐等40人获评优秀研究生干部。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11月5—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反映。
电话:8239890、8239892。
(特别提示:请仔细审核本人名字有无错别字。
如有,请及时致电更正!)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附:聊城大学2015年研究生获奖名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获奖名单(261人)商学院(4人)姬喆姜兆辉闫晓玉王彤熙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32人)吴冰桑月月吴芝君王成喜贺锡田李艳丽庄敏赵临邵明慧丁娟张佩佩许飞魏承齐崔晓东王林张中原殷艺丛王大凯赵玉栋王婧张博马文曦齐婷婷李学正马丽赵朝磊刘鑫张国威李怡琳熊欣然张宝位李利马克思主义学院(7人)王慧玲董鑫张莉薇方美姣郭学尚万珍珍程诚教育科学学院(16人)李瑞海许家美王花花殷云亭陈婷陈晴周晴马柳新刘蕊娜郭欣杨洁袁桂洪孟雅谢利梅李薇路笃光体育学院(22人)许文豪程潜桑晓翠王枫李茜茜冯璐璐豆贵红张志国关英丽郭朝盟何秀芳刘博张义坤方春红陈晓霞周祥高文豪许春晓谭文龙高欢王兴建李书龙文学院(21人)王雪梅宋鹏董越夏君宜王雅琼姚聪聪司丽颖李阳权晓亚孙荷雅刘丽黄满李楠周迪姚欣翁燕艳付凌晨王萍杨云秀周颖宗宸外国语学院(24人)陈小敏杨玉霞赵娜宋成龙曹雨杨永青孙秀刘婷吕海鸥鲁晓庆李蒙张倩楠王荣李茜茜陈菲李慧胡明菲张宁徐朝忠高洋周振李星贺丹刘燕华美术学院(13人)任蕾刘新元刘庆朱福硕王炳权黄爽贾庆昊程飞圣红艳赵田田袁峰赵广超张丹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5人)翟晓蕾吴鲁锋陈强张明兆李现伟庄文燕孟丽陈建创逯田田蔡晓阳胡志娟雷学志董叙彤刘晓临董丽丽数学科学学院(11人)邵松涛夏文静师肖静井玉潇柳俊婷孟敏王华强赵方方侯敏李会会杨特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6人)童小雪岳长海尹红敏宋伟田霞盛中华化学化工学院(15人)任灿灿李振乜忠浩章友娜徐丹黄燕谢吉敏谢惠惠李晓乐马然然冯慧云杨庆利罗佩佩程淼荣念新大学外语教育学院(6人)李龙裴文欣郭朝云李景泰王淑芳李丹环境与规划学院(8人)罗琛唐士娇李雪莲刘亚琦江振张新伟刘延龙杨洋生命科学学院(11人)王彦宋雨霏高亚曼黄学娟高群白璐李军么丽娜胡晨阳鲍岳孙燕传媒技术学院(11人)崔艳玲王帅徐瑶瑶赵钒妤陈立娟殷悦徐婷叶露阳李文慧马文文王梅英计算机学院(1人)位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人)姚忠冉吕冬冬白海瑞农学院(6人)韩斌朱奕豪赵朋史华任慧妍高腾法学院(4人)孙芳宜卞莹程义星叶超音乐学院(16人)张明阳桑敬尧郭聪聪崔俊飞马楠贾珺于畅游刘文姝杨云陈玥宋阳徐飞桑发德郗长越何凤梅陶玉琴建筑工程学院(5人)岳莹莹杨鹏刘东王鹏罗志强药学院(4人)王洁张倩倩田聪慧曲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获奖名单(236人)商学院(1人)郭文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8人)段文锋张子成柴喆吴沨安会敏刘宪明姚素洁王琦李艳萍刘敏梁荣乾李丽马雅江马征付本冬王贝贝孙哲马颖孙保焕胡善珊郑理文徐萌萌侯庆蕊张凤莉付祥丽夏桂文唐龙龙张伟伟马克思主义学院(8人)赵松吕海雯白潇孟庆杰唐燕秋潘庆帅潘晓晖相飞教育科学学院(14人)陈丽丽杨润东孔红红薛福芸屈梦玲李燕雯赵敏韩小晶郭茜茜王曼曼朱宏锐张玲玲孙建章王晓楠体育学院(20人)王治斌林国秀韩保军杨倩倩张肖郑磐张园园王笋伊金磊李超石亭亭路文平陈晨田雪张玉财王琪高超窦洪广李云辉韩振文学院(18人)成尧孟红蕾高静李婷婷黄晶文李永飞成静薛翠陈亚会杜洁王曦宫晓萌熊丹丹王东辉刘兆新宋丽朋王淑云车冉外国语学院(24人)赵德娟陈国珍张培培王岩岩李丽朱爱蕊刘广海王可琳王雪王超薛江霞张静杰赵闪闪王星星姜春英位延延高鑫鑫于芳瑞韩晓雪王圆圆孙燕卢茜聂艳玲马青云美术学院(11人)张亮颜廷政陈丽云李瑜袁冰高适蒋朔刘雪梅刘偲庞永丽路文燕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1人)马丽丽叶枫陈明燕王晶晶尚凡梅姜伊凯李祥云梁腾解志杰张亚伟李贤栋数学科学学院(10人)李玉尹丛丛运蕾蕾赵冉冉张旭闫增光夏迎雪王爽杨飞张丽香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4人)高雅静孙金祥夏树针李春红化学化工学院(13人)郭兵兵王兰兰王红红侯怡宁王展孙元伟王春雷王延翠王继平苏怀芬王冠宇张立衡闫香花大学外语教育学院(7人)赵申范淑杰胡伟褚亚飞柏云霞王亚楠任宾营环境与规划学院(11人)卢向阳孟春青殷蒙蒙闫琪贾淑娟张倩倩赵璐毛甘霖魏帆刘洋张赟生命科学学院(10人)王月华陈韵张香媛苏欢高洁张荣荣高文静王启栋宋庆云崔凯传媒技术学院(8人)侯琼雅崔烨孙晓玲鞠雪艳梁春焕王乐韬彭晨晨于乐常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人)赵丕鹏从宪玲农学院(4人)丁婵李莉顾欢欢王来永法学院(5人)何清荆蕊武明洁莫陈愿王敬贤音乐学院(22人)卢月江姗刘雅楠金艳霞康艳艳王薇薇郭常路刘青刘任远王贞杨冰于涵王岑马志刚陈蓝天赵玉洁马正兵张秀翠彭婷马超群王柳白心玉建筑工程学院(3人)毛磊汪能周峰药学院(2人)谢雪梅张建宇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获奖名单(17人)商学院(1人)赵伟新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王珂教育科学学院(1人)周愉体育学院(2人)史为宁丁丽晓文学院(1人)刘伟美术学院(1人)刘璇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人)杜倩倩夏承魏大学外语教育学院(1人)段文敬环境与规划学院(1人)王浩生命科学学院(1人)李雪萍传媒技术学院(1人)何德民计算机学院(1人)闫辉辉农学院(1人)杨振晶音乐学院(1人)高清川药学院(1人)苏心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二等奖获奖名单(37人)商学院(1人)白岳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3人)黄洪波刘姝媛徐洪艳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曹艺凝教育科学学院(2人)孔得宇杨晓体育学院(1人)李腾达文学院(3人)高润东赵俊芳韩绪凤外国语学院(3人)耿淑芝王小芳刘华美术学院(2人)毕萱林王颖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人)彭阳数学科学学院(2人)薄纯鑫张新新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人)肖海俊孙文涛化学化工学院(1人)李华君环境与规划学院(1人)杨丽伟生命科学学院(2人)张晓晶徐丽丽传媒技术学院(1人)张小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人)程仁飞农学院(2人)吴伟胜张亚莉法学院(1人)张立南音乐学院(5人)吴雅昊李婷婷王培政魏阳阳王晴晴建筑工程学院(1人)刘春梅药学院(1人)王文娟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三等奖获奖名单(37人)商学院(1人)房传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1人)鞠传鑫教育科学学院(2人)冯艳艳刘楠体育学院(2人)陈晓红杨晓晓文学院(4人)邓文玲刘艳红赵叶白明会外国语学院(2人)王凌之武冠亚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人)周敏数学科学学院(4人)李康候明周锋刘洋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1人)陈虹化学化工学院(7人)亢静静常国梁张煜函张圆圆王曦琳孟燕霞罗娅环境与规划学院(1人)陆亚萍生命科学学院(3人)陈炳佑孟祥潮李玉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人)高美超巩云云陈汪洋音乐学院(5人)吴琴琴王萍田盈盈常丹曹潇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40人)商学院(2人)周乐赵伟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人)王成喜丁娟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王珂教育科学学院(3人)李圆汤大林殷云亭体育学院(4人)史为宁丁丽晓许文豪程潜文学院(4人)刘伟夏君宜张欢王雪梅外国语学院(1人)李承慧美术学院(1人)朱福硕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人)彭阳翟晓蕾数学科学学院(1人)邵松涛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1人)夏承魏化学化工学院(1人)王展大学外语教育学院(2人)裴文欣李龙环境与规划学院(1人)王浩生命科学学院(2人)李雪萍王彦传媒技术学院(3人)金治鹏王帅殷悦农学院(2人)王志磊韩斌法学院(1人)王静音乐学院(4人)高清川张慧莹吴雅昊郭聪聪建筑工程学院(1人)刘春梅药学院(1人)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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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学号 专业 综测分 综合 上一学年 平均 排名 度绩点 成绩 报批奖项 职务 申报理由 是否推荐
1
201500320057
企业管理专业
42.2
9/49
3.9
1.担任博士班班长,服务好老师和同学,担任第三十一届研究生委 员,积极参加学院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贸大十杰初选,较好地起到 模范带头作用。 2.目前已发表南大核心期刊5篇,另外录用1篇,提前1年完成博士论 2015级博士班 文答辩,并进入清华经管学院进行博后工作,在科研和学习方面起到 90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是 带头作用。 班长 3.参加国社科重大和国家科技支撑等国家级科项目6个,参与图书编 写2本,参加中国企业成长与创新会议和中国营销学术年会等会议, 获得会议论文三等奖,展示贸大商院博士风采。
学硕学生干部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序号 学号 专业 综测分 综合 上一学年 平均 排名 度绩点 成绩 报批奖项 职务 申报理由 是否推荐
1
201610312006
会计学
63.106 7/52
3.55
会计学硕班长: 1.按时、高质量完成班级日常通知发布、信息统计工作; 86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会计学硕班长 2.组织班级班会、集体出游活动三场及节日祝福礼品若干; 3.带领班级获得优秀班级二等奖; 4.获得2016-2017年度研究生综合一等奖学金。
3
201610312007
会计学
59.914 37/52
3.49
是
4
201610320784
企业管理
61.金
班长
是
2
20140610055
会计学
7.87
43
1.爱党爱国,生活态度积极,学习刻苦认真; 2.协助学院老师工作,及时将有关毕业和论文答辩等工作传达给同学 2014级博士班 们,保证了学院各项通知信息的有效传达; 3.82 89.1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是 班长 3.将同学们在学术、科研发表和毕业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 院,促进学院更好地了解博士生同学的需求和关注,也为博士生的学 习和生活提供了便利;
是
2
201610320778
企业管理
61.86
9/31
3.78
1.组织班级聚餐 (统计人数 意见征集 预定饭店 等)。 2.班上户籍办理事务。 3.选课通知和答疑。 4.参与组织十八大三中全会主题班会,并制作ppt。 5.火车票优惠信息统计 6.转发所有博士学术论坛讲座通 7.转发大部分实习生招聘信息 8.帮助8.29马老师统计博士答辩秘书~研究生复试面试秘书. 9.转发8.29各种通知(研工部助教申请,返校注册,放假调休补课)。 89.4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学习生活委员 是 10.四六级英语考试事宜。。 11.负责两会主题班会召开,包括给党支部同学分配任务,准备内 容,现场,会后资料整理提交等工作。 12.研一下学期 ,在班长出国交换情况下,以及副班长父亲生病请假 的这段时间 ,一个人完成班级所以事务。 13.每学期安排同学参加院办组织的期中座谈会。 1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信息登记表的收集。 15.营销学系20周年系友会班上通知和同学报名统计。 16.毕业论文事项,包括开题,盲审,答辩各个环节通知。 2016-2018学年担任学习/生活委员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通知并组织本班级同学参加学院学术讲座25余场; 2016级会计学 2.通知并组织本班级同学参加学校学术及非学术活动4场; 87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硕班 3.组织并安排本班级同学集体活动并准备活动相关材料3场; 学习生活委员 4.日常记录班级班费收支,并定期向班级同学汇总通告; 5.准备节日礼物8次; 6.日常协助解答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疑问。 1.组织班级聚餐 (统计人数 意见征集 预定饭店 等); 2.协助辅导员与教导员将各种通知与有用信息及时与同学分享。 3. 组织班会; 4.协助完成研二奖学金评定工作; 5.负责各项表格及信息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