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时间管理制度
电视频道管理规章制度
电视频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视频道的管理,维护广播节目的正常播出秩序,根据《广播电视事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广播电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各级广播电视频道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加强自律,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
第四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增强服务意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各级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七条各级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互相配合,共同推动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
第八条各级广播电视频道应当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
第九条各级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加强对广告的监管,严格规范广告内容,维护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十条各级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
第二章节目管理第十一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坚持原创性节目制作,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影响力。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根据不同时间段和受众群体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节目播出安排。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依法备案、审查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合法性和先进性。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节目播出策略。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对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效果进行评估,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观众满意度。
第十六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依法保护广播电视节目的版权,禁止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
第十七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推广优秀节目,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市场竞争力。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广播电视节目引发的争议。
第十九条广播电视频道应当加强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者的合作,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与合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管理,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合法性和健康性,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视播出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良好发展。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关是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活动。
第四条广播电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播出管理机制,明确播出管理责任,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播出管理工作。
第二章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第五条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宪法、损害国家利益,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散播违法、淫秽、暴力、恐怖等信息。
第六条广播电视节目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得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传播违背社会公德、职业操守和行业道德的内容。
第七条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发布对国家、社会、民族、宗教造成危害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形象和民族团结。
第八条广播电视节目应尊重历史事实,不得歪曲和篡改历史,不得发布有损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的内容。
第九条广播电视节目在报道新闻时,应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禁止虚假报道,不得散布谣言和不实信息。
第三章广播电视节目审核和播出管理第十条广播电视单位应建立节目审核制度,确保节目内容的合规合法。
节目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单位应对拟播出节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存在违法违规内容的节目,应立即予以纠正或删除。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单位在播出节目时,应保证信号质量稳定,不得有轮空或中断现象,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广播电视单位应立即停止播出,并及时向国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相关推荐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精选3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精选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监测监管部门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开展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信息记录、调查和报告、通报和整改、汇总分析等工作。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地方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监测监管部门在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播出质量进行监测,并具体负责安全播出相关事件事故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调查分析、督促整改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的处置、上报、记录、分析和整改等工作,并配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监测监管部门开展事件事故调查。
第二章事件、事故定义及分级分类第六条安全播出事件是指影响或威胁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传输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按照对安全播出的危害程度、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以及造成停播或劣播的时长,包括抢修恢复的情况,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三级,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一。
第八条按照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安全播出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5类:(一)破坏侵扰事件:包括干扰插播、攻击破坏等事件。
干扰插播事件是指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在制作、播出、传输、覆盖和接入过程中,被干扰、侵扰、阻断或插入非法内容的突发事件(含未遂事件);攻击破坏事件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遭受聚众围攻、围堵,或广播电视设施被蓄意破坏、偷盗、野蛮施工等影响广播电视正常播出和运行的突发事件。
电视台节目播出安排规定
电视台节目播出安排规定1. 节目播出时间段划分1.1 早间节目(06:00-08:00)•早间新闻:提供即时新闻资讯,包括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报道,时长不超过30分钟。
•晨间综艺:轻松娱乐的节目内容,包括搞笑、互动、音乐、游戏等元素,时长不超过1小时。
•儿童节目:面向儿童观众的教育、娱乐节目,时长不超过1小时。
1.2 上午节目(08:00-12:00)•潮流时尚:介绍最新潮流趋势、时尚品牌、明星打扮等内容,时长不超过30分钟。
•生活百科:提供生活小贴士、健康养生知识、家居装修建议等内容,时长不超过1小时。
•电视剧连续剧:播放精彩的国产或海外电视剧系列,时长不超过2小时。
1.3 午间节目(12:00-14:00)•午间新闻:提供当天的重要新闻事件报道,包含社会、经济、体育等领域,时长不超过30分钟。
•文化艺术:介绍文化历史、艺术欣赏、戏剧演出等内容,时长不超过1小时。
•游戏竞技:播放电子竞技、体育比赛等赛事直播,时长不超过2小时。
1.4 下午节目(14:00-18:00)•热门电影:播放最新上映的院线电影,以及经典的国产外语电影,时长不超过2小时。
•真人秀:呈现真实生活故事或特定主题的真人秀节目,时长不超过1小时。
•电视剧连续剧:播放精彩的国产或海外电视剧系列,时长不超过2小时。
1.5 晚间节目(18:00-24:00)•晚间新闻:提供全天重要新闻事件报道,包含社会、经济、体育等领域,时长不超过30分钟。
•综艺娱乐:播放艺人访谈、演唱会、舞蹈、音乐会等娱乐节目,时长不超过2小时。
•电视剧连续剧:播放精彩的国产或海外电视剧系列,时长不超过2小时。
2. 节目内容安排2.1 新闻节目•每天早间、午间、晚间各设置一次新闻节目,主要报道当天重要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
•新闻节目应做到信息准确、客观公正,遵守相关的新闻报道规范和伦理道德规范。
2.2 综艺娱乐节目•每周播放不同类型的综艺娱乐节目,包括真人秀、喜剧、音乐等,以满足观众的娱乐需求。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广播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监督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安全播出的原则和要求1.规范性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业界准则进行节目制作和播出,遵从公共道德,不违反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
2.安全性原则: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性,保护观众免受欠妥节目的侵害。
3.及时性原则: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及时播出,供应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4.真实性原则:广播电视节目必需真实、客观、公正,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歪曲事实。
第二章节目制作管理第四条节目策划与监督1.节目策划应符合我公司发展战略,与公司形象相符合,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节目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3.节目策划和制作必需遵守著作权法,敬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进行侵权行为。
4.节目制作中的素材必需来自可靠来源,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素材,确保节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节目内容审查1.全部节目在正式播出前,必需经过内容审查,由特地的审查部门构成的审查小组进行审核。
2.内容审查重要包含审查节目的道德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等方面,并提出修改看法。
3.审查小组应依照程序进行审查,审查看法必需明确、具体,相关部门应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查。
4.节目内容审查结果应及时通知制作人员,并保存相关记录以备查证。
第三章播出管理第六条频道分级管理1.全部广播电视频道应依据内容特点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分级标准并公开。
2.分级标准应综合考虑节目涉及的内容、适合观众群体、社会风气等因素,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3.分级结果应在广播电视节目中明确呈现,并在播出前进行提示,提示观众选择适合的节目。
第七条广告管理1.广告播出必需符合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虚假、夸张、误导等不良内容。
中学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3篇)
中学校园电视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校园电视台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条中学校园电视台是一个以宣传、报道、交流等功能为主的媒体组织,其任务是传播正能量,宣传学校文化,服务全体师生。
第三条中学校园电视台依托学校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中学校园电视台设有负责人,主要负责电视台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负责人由学校指派,有在电视台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第六条中学校园电视台设有编辑部、摄影部、播音部、制作部等部门,各部门的职责由负责人和部门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第七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八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供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确保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质量。
第三章节目制作第九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节目应以宣传学校为主,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学校的宣传要求。
第十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根据学校的活动安排,提前策划和准备节目,确保节目制作的质量和时间。
第十一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节目制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节目制作团队应有明确的分工和合理的配合,确保节目制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节目制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个人权益。
第四章播出管理第十四条中学校园电视台的节目应有明确的播出时间和频率。
第十五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节目内容的多样化和适应性。
第十六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定期组织节目回顾和评估,对节目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和改进。
第十七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做好播出记录和存档工作,保留相关证据和素材。
第十八条中学校园电视台应加强与其他学校电视台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和实践能力。
第五章奖惩机制第十九条对于中学校园电视台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电视台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
电视台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电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广告投放的不断增加,电视台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满足广告客户的需求,保障广告播出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二、制度目的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广告播出的公平、公正和规范,保护广告客户的权益,提高广告播出的效果和流量。
三、广告播出时间的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广告播出时间应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和广告预订时间进行安排,不得偏袒某一特定客户或影响广告播出的顺序。
2. 平衡原则:广告播出时间应尽可能均衡地分配给不同的广告客户,避免某些客户集中占据重要时段,从而提高其他客户的曝光机会。
3. 时段优化原则:根据不同广告主的需求,结合观众收视习惯和电视节目特点,合理安排广告播出时间,以提高广告的触达率和影响力。
四、广告播出时间的管理流程1. 广告预订:广告客户通过与电视台签订广告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时间提前预订广告播出时间。
2. 时间分配:电视台根据广告客户的预订情况和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原则进行时间分配,确保公平、公正和规范。
3. 播出计划调整:电视台在广告播出时间安排上遇到特殊情况时,如重大节日、特别的电视活动等,可以适当调整播出计划。
4. 监督和检查:电视台设立专门的广告播出时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广告播出时间的安排情况,确保制度的执行。
五、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的执行1. 内部宣传:电视台应对内部员工进行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制度的要求和执行流程。
2. 外部公开:电视台应向广告客户公开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并以透明的方式进行广告播出时间的调整和处理,确保公平公正。
3. 投诉处理:电视台应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广告客户的相关投诉和意见,并在必要时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电视台应定期评估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规范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设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广播电视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管。
2. 地方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各地设立地方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广播电视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协助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进行相关工作。
3. 广播电视企业:广播电视企业应设立内部管理机构,负责对本企业的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1. 禁止内容:(1)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内容;(2)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3)涉及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的内容;(4)煽动民族仇恨、宗教偏见和地域歧视的内容;(5)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6)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内容;(7)宣扬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内容;(8)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9)其他违反广播电视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内容。
2. 广告内容:(1)广播电视节目中的广告应遵循广告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广告宣传规范;(2)不得在禁播时间段播放广告;(3)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4)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节目审查:(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地方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应设立节目审查机构,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审核和审查;(2)广播电视企业应配备专业的节目审查人员,对节目内容进行内部审核和审查。
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1. 制作资质:(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应取得相关的节目制作资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2)制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2. 制作内容:(1)广播电视节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2)节目内容应具有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念,不得宣扬不良风气;(3)节目制作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盗用他人作品。
3. 制作管理:(1)广播电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节目制作管理体系,对节目制作过程进行全面监管;(2)制作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制作节目。
广播站日常管理规定
广播站日常管理制度一、节目播放时间:1、中午12:10——12:30播放音乐,以轻音乐为主,不得播放喧闹的音乐;中午播放音乐负责人名单:周一、周二钱婷婷周三、周四丁芳周五李晶晶2、晚上5:40——6:10广播站正常播音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5分钟,播音期间广播站大门关闭;周一播音:鲁程钱婷婷编辑:翁露佳记者:仇恒成何瑜周三播音:王敏田君编辑:张学雷记者:王露露张正明封萍萍英周五播音:李颖陈亮编辑:李晶晶记者:刘维各节目组严格按照播音时间播音,不得提前试音;如造成事故,按照管理规定各究其责;二、记者交稿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的中午12:30或晚上5:00交到广播站,由编辑或当天的值班站长负责收稿,不得由非记者组人员代交;三、例会制度:1、站长、副站长及各小组负责人每周一晚上6:30在广播站开例会;2、广播站全体成员于每个双周的周三晚上7:00在广播站开例会;旨在于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互相促进、共同进步,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及方向四、请假制度:1、播音人员应提前一天向播音组组长或站长请假,由播音组组长或站长批准,并在日常工作登记表中注明;2、编辑人员应提前一天向编辑组组长或站长请假,由编辑组组长或站长批准,并在日常工作登记表中注明;3、记者应提前一天向记者组组长或站长请假,由记者组组长或站长批准,并在日常工作登记表中注明;4、每次的例会,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提前一天向站长请假;五、紧急事件处理方法:1、广播站若在节目播出时间内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播,并立即向当天的编辑或站长、副站长汇报情况;2、广播站若在非节目播出时间内出现异常情况,如:提前播放音乐或节目,延迟节目播放时间等,应立即停播,并立即向站长或副站长汇报情况;3、由站长、副站长负责向指导老师汇报紧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协助指导老师处理事件;。
电视台播出室规章制度
电视台播出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播出室管理,维护播出室秩序,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视台所有播出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播出室是电视台的重要部门,是制作和播出节目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
第四条播出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规范操作,确保节目顺利播出。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电视台播出室主任负责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播出室管理第六条播出室内严禁吸烟,禁止饮食,禁止随意乱扔垃圾,保持播出室内环境整洁。
第七条播出室内设备设施须经常检查维护,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八条播出室内设备设施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严禁使用不熟悉的设备进行操作,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
第九条播出室内工作人员应保持设备设施和工作区域的整洁,定期清洁保养,确保设备长期保持正常运转状态。
第三章播出室安全第十条播出室内严禁私自接触高压电源设备,如有需要必须请专业人员操作,并戴好相应的防护装备。
第十一条播出室内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置,确保工作人员及设备安全。
第十二条播出室内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熟悉逃生通道和使用灭火器等设备,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十三条播出室内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工作安全。
第四章播出室工作第十四条播出室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准时上岗,做好节目播出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播出质量。
第十五条播出室节目播出时应严格按照节目单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要求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播出室内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配合,相互协作,确保节目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播出室内工作人员如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建议,共同完善工作。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播出室工作人员如违反本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广播电视台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台的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新闻宣传和节目制作的正确导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编导、记者、播音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工作应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广播电视台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电视台委员会:负责电视台的重大决策,指导电视台的全面工作。
2. 总编室:负责电视台的节目策划、制作、播出等工作。
3. 新闻部:负责新闻采访、编辑、报道等工作。
4. 节目部:负责各类节目的策划、制作、编排等工作。
5. 技术部:负责电视台的技术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
6. 行政部:负责电视台的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电视台委员会:- 负责制定电视台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 审议重大节目选题和播出安排。
- 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2. 总编室:- 负责节目编排、审核、播出等工作。
- 确保节目内容的正确性和导向性。
-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 新闻部:- 负责新闻采访、编辑、报道等工作。
- 确保新闻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 维护新闻工作的独立性。
4. 节目部:- 负责各类节目的策划、制作、编排等工作。
- 确保节目质量,满足观众需求。
- 创新节目形式,提高节目竞争力。
5. 技术部:- 负责电视台的技术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
- 确保节目播出的技术质量。
- 推进技术革新,提高工作效率。
6. 行政部:- 负责电视台的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 确保行政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节目制作制度:1. 节目选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节目制作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策划,确保节目内容具有吸引力和教育意义。
电视台规章管理制度
电视台规章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电视台的运营管理,提升广播电视事业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制作人员、编导人员、播音人员等。
任何人不得违反或绕过本规章管理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工作时间管理1. 工作时间安排:电视台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8小时,具体排班由部门负责人制定。
2. 加班管理:任何加班行为必须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备,并经上级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班。
3. 请假管理:请假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且请假时间应不少于一天,严禁擅自离岗。
二、工作纪律1. 出勤纪律:每位工作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准时参加各项会议和培训。
2. 着装要求:工作人员需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得体的服装。
3. 行为规范:工作人员应遵守社交礼仪,尊重他人,不得有辱骂、恐吓或歧视他人的行为。
三、设备管理1. 设备操作:工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2. 设备维护:电视台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人员应配合维修人员的工作,并如实汇报设备故障情况。
3. 设备使用:工作人员需妥善使用电视台设备,做到爱护设备、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私自转让或私自带离电视台。
四、节目制作管理1. 稿件审核:节目制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内容合法合规,符合电视台的宣传导向,且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 节目备案:所有制作完成的节目需提前进行备案,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履行相关手续,获得批准后才能播出。
3. 信息真实性:节目制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遵循真实、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故意夸大事实、散播谣言等。
五、安全管理1. 火灾防范:电视台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应按要求进行,并组织员工参加火灾防范培训。
2. 安全意识: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走私、偷盗、贩卖违禁物品等。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日期】2021.03.23•【文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8号•【施行日期】2021.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09年12月1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公布根据2016年5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1年3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开展的系统建设、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监测监管、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应当坚持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方针。
第五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实施干扰广播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行为。
第六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实行分类分级保障制度。
从事广播电视播出、集成、传输、分发、覆盖等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定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有关要求;不符合的,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第七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对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依据本规定,建立安全播出工作奖惩制度。
节目编播管理制度
节目编播管理制度一、绪论随着媒体行业的不断发展,节目编播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规定,对于媒体机构的规范运作和节目播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次制度的编订旨在规范媒体机构的节目制作和播出活动,加强对节目内容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媒体的健康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媒体机构的节目编播管理工作。
二、节目编播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坚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依法办事。
2.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于各类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不得存在任何歧视行为。
3. 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媒体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节目编播管理体系,加强对节目制作和播出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4. 提倡创新原则促进节目编播工作的创新发展,鼓励媒体机构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水平,丰富节目形式和内容。
5. 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媒体机构应当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发展、民生问题,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6. 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媒体机构在节目制作和播出过程中,需加强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避免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三、节目编播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节目编播内容审查制度(1)媒体机构应当建立节目编播内容审查制度,对需要播出的节目内容进行审查、审核,并签署相关准播意见。
(2)对于特殊类型、特殊时段的节目,应当加强审查力度,严格控制播出质量,确保播出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节目制作流程管理(1)媒体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节目制作流程管理制度,包括节目策划、选题、采访、编辑制作等环节。
(2)对于节目制作中的各个环节,需要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节目制作的合法合规。
3. 节目播出管理(1)媒体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节目播出管理制度,对于节目的播出时段、播出内容等进行准确控制。
(2)对于特殊时段的节目播出,需要加强审核力度,确保内容的合法合规。
4. 节目播出质量评估(1)媒体机构应当建立节目播出质量评估制度,对已播出的节目内容进行评估和反馈意见,并整改不当内容。
电视台行业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
电视台行业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广告播出是电视台运营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广告播出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制定一套行业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视台行业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制度背景电视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之一,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受众群体。
广告播出是电视台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因此,电视台有责任确保广告播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为此,制定一套行业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既能维护电视台的经营利益,也能给广告商提供公平的宣传机会。
二、制度内容1. 广告播出时间分配原则为了保证广告的公平播出,电视台应根据广告播出的时段、频次和收益等因素,制定广告播出时间分配原则。
原则应包括平等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和市场公平原则,确保每个广告商在相同的时段和频次下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
2. 广告播出时间申请流程广告商在播出广告前需提交广告播出时间申请,申请应包括广告商的身份信息、广告内容和播出期望等。
电视台应设立统一的广告播出时间申请渠道,并明确申请的截止时间和审批流程,以便及时、高效地处理广告播出时间的分配。
3. 广告播出时间的分配和确认电视台应设置专门的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团队,负责审核和分配广告播出时间。
团队应根据广告商的申请信息、电视台的播出计划和相关规定,进行广告播出时间的分配和确认。
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每个广告商都能获得合理的播出时间。
4. 广告播出时间的调整和变更在特殊情况下,如突发新闻事件或紧急重大直播活动,电视台有权对已分配的广告播出时间进行调整和变更。
但调整和变更应提前通知广告商,并给予合理的补偿或安排其他播出时段。
5. 违规处理和申诉机制对于违反广告播出时间管理制度的行为,电视台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电视台还应设立申诉机制,广告商可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时提出申诉,电视台需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应。
三、操作流程1. 广告商提交广告播出时间申请,包括身份信息、广告内容和播出期望等。
建立视听节目发布管理制度范文
建立视听节目发布管理制度范文建立视听节目发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视听节目的发布管理,提高节目质量,增强社会效益,保护公众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视听节目的发布管理,包括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网络节目等。
第三条视听节目发布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优化节目的策划、制作和播出过程,确保节目质量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视听节目发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目评审制度,对所有节目进行评审,保证节目内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合。
第五条视听节目发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目备案制度,对所有节目依法进行备案,确保节目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视听节目发布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节目的播出时间、频率和覆盖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视听节目发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目监测制度,对已播出的节目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节目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八条视听节目发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视听节目发布管理档案,记录节目的策划、制作和播出情况,作为管理和监督的依据。
第二章节目策划与制作第九条视听节目发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目策划与制作管理制度,明确节目策划与制作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节目策划与制作人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要求,确保节目内容健康、积极、正确。
第十一条节目策划与制作人员应当善于创新,注重社会热点和公众关注的话题,提高节目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第十二条节目策划与制作人员应当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滥用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节目策划与制作人员应当注重节目的文化素质和教育价值,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平。
第十四条节目策划与制作人员应当遵循节目发布机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节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章节目播出与管理第十五条视听节目发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目播出与管理制度,保证节目的正常播出和管理。
第十六条视听节目发布机构应当定期审查和评估已经播出的节目,及时发现问题,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整改。
广电安全播出管理制度范文
广电安全播出管理制度范文广电安全播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广电安全播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活动的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等机构。
三、播出许可1. 机构申请播出许可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2)电台、电视台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配备完善的播出设备;(4)拥有相应的播出频率或频道;(5)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2. 机构申请播出许可的程序:(1)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法人资格证明、人员资质证明、设备清单等;(2)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批;(3)获得播出许可后,需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四、播出内容审核1. 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即将播出的节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合法、健康、积极向上。
2.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政治类节目、社会新闻等。
3. 审核结果及时向机构提交,并做好记录备查。
五、播出时间安排1. 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节目播出时间。
2. 播出时间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证有利于广大观众充分了解时事、接受教育、获取信息的节目能够获得合适的播出时间段;(2)避免过度重复播放同一类别的节目,保持节目的多样性;(3)尽量避免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对正常节目播出造成影响。
六、播出设备管理1. 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播出设备管理制度,保障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 播出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购置、维护、更新等要求;(2)设备使用规范,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3)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计划;(4)设备报废和回收等处理方式。
七、播出技术管理1. 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节目播出技术达到规定的标准。
2. 相关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图像质量、声音质量、转播技术等。
3. 每天播出前,技术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监控是否正常。
播出变更管理制度
播出变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统一播出变更管理工作,提高播出变更管理效率,我们制定了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播出相关的变更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节目调整、播出时间变更、节目替换等内容变更。
三、变更管理流程1. 提出变更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有播出内容变更的需求,需先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时间等相关信息。
申请表格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 变更评审:接到变更申请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进行变更的可行性和影响分析。
评审结果需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3. 变更实施:经过评审通过的变更申请,负责部门需按照变更计划进行实施。
任何突发情况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得到确认后方可实施。
4. 变更跟踪:变更实施后,需进行变更效果的跟踪和评估,并将变更后的效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四、变更管理的责任部门1. 节目部门:负责节目内容的调整和安排,主要负责申请内容的撰写和变更实施。
2. 播出部门:负责播出时间和频率的安排,主要负责变更的可行性评估和实施。
3. 技术部门:负责制作、编排和播放设备的调整和协助,主要负责变更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五、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1. 变更时间:变更申请需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申请,并得到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2. 变更内容:变更内容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涉及到不良内容和低俗节目。
3. 变更统计:对于每一次变更实施后的效果,需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节目调整和改进。
4. 突发情况的处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变更或调整,需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备,并得到确认后方可进行实施。
5. 变更效果的评估:对于每一次变更实施后的效果,需对比变更前后的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将其作为节目改进和调整的依据。
六、变更管理的考核与奖惩1. 对于变更申请的落实情况和变更效果的评估,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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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时间管理制度
一、引言
在电视台的日常运营中,节目的播出时间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良好的时间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电视节目的有序播出,提高观众的收视体验,以及确保广告商和赞助商的利益。
本文将介绍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时间管理制度,旨在提高管理效率和播出质量。
二、播出时间调配
1. 节目时间段划分
电视台应当根据节目类型、受众群体和收视习惯,对播出时间段进行合理划分。
一般来说,可以将一天的时间划分为黄金时间段、高峰时间段、平峰时间段和深夜时间段等。
黄金时间段和高峰时间段适合播放热门节目和广告,而平峰时间段和深夜时间段则适合播放剧集重播和其他类型的节目。
2. 调配原则
电视台应根据不同节目的收视率、受众喜好以及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调配原则。
例如,在黄金时间段和高峰时间段优先安排热门节目和广告,以最大程度地吸引观众和提升收视率。
此外,还应考虑节目之间的平衡与流畅度,避免出现时间冲突和过度压缩的情况。
3. 节目资源管理
电视台应根据自身的节目资源情况,合理安排各类节目的播出时间。
重点节目和热门节目应在黄金时间段和高峰时间段进行播放,以最大限度地曝光和吸引观众。
此外,还应合理安排其他类型的节目,以满足不同受众的需求。
三、播出进度管理
1. 节目进度把控
电视台应制定严格的节目进度把控措施,确保每个节目都能按时顺利播出。
对于新闻类和直播类节目,需要严格控制对时,避免过程中的延误。
对于录播类节目,应提前进行储备和制作,确保制作进度和播出进度的紧密衔接。
2. 节目间隔时间管理
在节目播出间的间隔时间中,电视台可以合理安排广告、宣传片或其他节目短片的播放,以填补时间和增加收入。
然而,时间间隔的长度应控制在适宜的范围内,既能保证观众的观看体验,又能满足广告商和赞助商的需求。
四、播出时间调整
1. 负责部门
电视台应设立专门的节目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节目时间的管理和调整。
该部门应与各节目制作团队和相关广告/赞助商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确保良好的协同效率。
2. 调整程序
当电视台需要对节目播出时间进行调整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进行内部评估和授权,确定调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接下来,与
相关节目制作团队、广告/赞助商进行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协商调
整方案。
最后,进行统一的调整安排,并及时向相关方发布通知。
五、评估和改进
1. 播出时间评估
电视台应当定期进行播出时间的评估和分析,以了解各类节目在
不同时间段的表现情况。
根据观众收视率、广告收入和市场反馈等指标,评估不同时间段的播出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
优化。
2. 不断改进
电视台应积极关注观众反馈和市场变化,作出及时的改进和调整。
不断优化节目时间管理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升观众体验和
市场竞争力。
六、结论
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时间管理制度对于节目质量和观众体验具有重要
的影响。
合理的时间调配、严格的进度管理以及科学的调整程序,都
是确保电视台节目有序播出的关键。
通过不断评估和改进,电视台可
以提高管理效率,提升观众收视率以及提高广告/赞助商的满意度,真
正实现节目时间的优化和最大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