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协会 基建工程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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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
以不采用。
5
标准的 4 个等级
国家标准(国标 GB )
行业标准(行标 JGJ ) 地方标准(地标 DB ) 企业标准(企标 QB )
6
标准的 4 个等级
1 国家标准(国标 GB )
2 行业标准(行标 JGJ )
(建筑施工行标 JGJ )
(建筑工业行标 JG )
(建筑材料行标 JC )
两者的含义不同。
10
标准的 3 级用词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 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 3.2.6 对须建设单位签认的工程资料应签署意见。 • 3.2.7 应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立卷
归档的工程档案。 • 3.2.8 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承担费用。 • 3.2.9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
• 3.1.2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 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 3.1.3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 • 3.1.4 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
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 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 3.1.5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 齐全,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 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1年5月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1总则为保障电网工程建设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基建工程落实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特制定此指引。

2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项目部管理规定》(Q/CSG213061-202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Q/CSG 213065—202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Q/CSG210022-202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业主项目部工作手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南方电网公司《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21?109号)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项目分包管理的通知》(深供电建?2021?93号) 4术语和定义无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 5.1.1招投标阶段确定分包内容与范围5.1.1.1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分包的内容和范围(附件2)。

5.1.1.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包括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等。

5.1.1.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分包计划开展分包作业与管理。

5.1.2上报分包计划5.1.2.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承包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包括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项目施工分包预审表YZ-08),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备案。

如分包内容有变更或调整须报建设单位审批。

5.1.2.2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分包合同模板(附件3、4、5,)提交拟定的分包合同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业主项目部批准。

5.1.3分包商资质审查5.1.3.1施工承包商拟选用的分包商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或本公司进行资信备案(未开展资信备案的专业必须符合5.1.3.3的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商的资质,重点检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及分类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及分类

中国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基建工程档案要求细则与分类1. 总则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使工程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实现同步管理,确保工程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归档,实现建设工程高水平达标,为今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国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源甘肃分公司”)基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引用标准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 - 20082.3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2.4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10年版)2.5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 5229-20052.6 《风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电新能源甘肃分公司各基建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及分公司各部门。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所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均应达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10年版)》中有关“工程资料与档案管理”考评项目标准与本办法的要求。

4.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华电新能源甘肃分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组织成立由监理、施工、设计、调试、设备等单位(部门)参加的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华电新能源甘肃分公司成立综合档案室,负责对公司各基建工程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工程项目公司成立项目档案室,并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其他各参建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中形成的档案的积累、整理工作,并按照《华电集团公司风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10版)规定的时间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按时向项目公司档案机构移交归档。

基建项目管理程序

基建项目管理程序

基建工程管理程序第一局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基建程序程序流程:一、工程建议书1、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总体规划及当地政府地规划意见书编写工程建议书工程建议书的申报由综合方案局组织评审后,按有关规定报批。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送院方案批复的同时报送计委批复〕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总体规划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划意见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院综合方案局组织评审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其它建设工程由院综合方案局办理审批手续。

三、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展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由根本建设局组织评审后,按有关规定报批。

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必须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申报初步设计及概算工程所需材料:1、申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件;A、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件应包括的内容:B、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C、工程的总建设规模、总投资;D、工程各子工程的规模及投资;2、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或复印件〕;3、初步设计概算书;4、初步设计说明书;5、初步设计图纸;A、区域位置图B、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结构图C、竖向布置图D、内部作业E、对大型工程及特殊情况,必要时可作模型或鸟瞰图F、要求是蓝图,有正规设计单位盖章,并叠A4成规格6、初步设计概算总表;8、设备概算明细表;9、工器家具明细表〔没有工器家具不需填写〕;〔二〕、申报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工程所需文件:1、申报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件;2、调整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或复印件〕;3、调整初步设计概算书;4、调整初步设计说明书;5、调整初步设计图纸;6、调整初步设计概算总表;7、调整初步实际概算分析表;8、调整设备概算明细表;9、调整工器家具明细表〔没有工器家具不需填写〕;〔三〕、报送要求:1、报送材料一式两份〔需附带拷入各种表格的软盘一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2.27•【文号】建标[2013]32号•【施行日期】2013.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的通知(建标[2013]3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原建设部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对2001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

经审查,现予批准,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原2001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同时废止。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现行工程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均在文本中以黑体字标志,并适时编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和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2月27日。

新基建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建筑工程管理

新基建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建筑工程管理

新基建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建筑工程管理摘要:2020年新基建成为我国构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而被提上我国章程,是因为它同时兼顾了保经济发展、产业提升和惠民生等一系列特点,不论是在经济转型方面还是对政府扶持力度以及社会景气变化上,都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

新基建已成为中国当前应对宏观经济放缓的重要措施,它也将重塑中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格局。

基于此,本文将详细分析新基建政府投资项目中建筑工程管理的相关内容,以期为该领域的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基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管理前言: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原有的建筑设施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而新基建概念的出现能够在当前社会下有效提升建筑工程建设的效果,利用先进技术保障工程质量,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在新基建概念之下,有效把控建筑工程管理的相关要点,是现代建筑工程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新基建的概述新基建是在智慧经济社会时期坚持创新的发展理念,汲取了世界新技术革命优秀成果[1]。

新基建的目标是实现我国生态化、数字化、智能化、高速化、新兴动能变化和国民经济结构对称形态、积极构建现代化经济系统的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内容涉及绿色环保工程、公众健康服务效能系统建设项目、5G—网络—虚拟化—区块链—大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一代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建设、以健康行业为重点中心的产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工程等,具备了创新型、全方位、综合型、系统性、基础性、动态性的特点。

在现代发展过程中,新基建概念的提出有效提高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和效率。

在此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政府在相关工程中进行一定数额的投资,来帮助工程项目的尽快实施。

就项目工程总体管理流程而言,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中的三要素为资金、土地和人员,而资金在其中又位居首位,充分证明其具备的重要性。

政府投资项目一方面证明资金的充足,另一方面也代表着政府的支持。

而如果想获得更多的帮助,那么项目工程本身就需要强化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的管理水平,才能够获得后续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09.21•【文号】建办标函[2009]805号•【施行日期】2009.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9]805号)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司,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有关协会,总后营房基建部工程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有关标准主编单位:为保障工程建设标准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以下简称“《复审办法》”)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复审计划》(以下简称“《复审计划》”),对2001至2004年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复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国家有关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突出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方便人民群众、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环境、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要求,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工程建设标准技术水平提高。

二、复审要求(一)复审工作应严格按照《复审办法》的规定进行,对《复审计划》所列标准进行逐项复审;(二)《复审计划》中的组织单位按本通知的要求制定复审工作实施计划,将复审任务及有关要求通知相关标准的主编单位,并做好复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三)主编单位应结合标准发布后的实施、咨询、反馈等情况,按照复审工作实施计划开展标准具体复审工作,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审议意见表》,并附专家审查意见,报送组织单位。

(四)组织单位应对每项标准的审议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工程建设标准复审意见汇总表》;(五)复审工作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及时完成复审工作总结报告,连同《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审议意见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意见汇总表》、专家审查意见及其电子文档报送我部标准定额司。

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

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

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2012年版)送审稿第1分册:输电线路工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1 总则 (3)2 规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5)4 职责 (6)5 管理容与方法 (7)5.1工程质量WHS控制点的设置原则 (7)5.2 工作程序要求 (7)5.3 工程质量WHS控制点 (7)5.3.1 工程质量WHS控制点专业分布 (8)5.3.2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控制点 (8)6 WHS合格率检查考核 (10)7.附则 (10)附表A WHS质量控制点设置报审表 (11)附表B 质量控制标准(WHS)合格率检查分析表 (12)附表C 作业流程图 (13)附录D 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附录表格 (14)前言为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电网的战略目标,规质量过程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公司基建部组织编制了《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

本标准将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与监理质量评定工作有效结合,确定监理单位为质量控制和评定的责任主体。

并以一次抽检工程质量水平的方法,对工程建设过程开展独立复核与评定。

本标准是公司基建质量管理框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标准共分九册,包括总册和八个分册。

涵盖输电线路、电气安装、土建、电气试验、继电保护、综合自动化、通信、配网工程及物资到货验收等容。

本标准由公司基建部组织编制,总部有关部门、各分子公司及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经公司组织严谨、认真的审查,最终定稿。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制定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系统运行部、物资部、诚誉工程咨询监理、天广工程监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太平、欧镜锋、邓超雄、梁煜、保刚、黄继、卢耀武、鲲、新民、罗绍容、锐祥、徐均成、昶、钰成、丁晓兵、业、喜铭、罗会洪、汤惠敏、吴若婷、付诗禧、赞芳、伯善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徐达明、邓恩宏、晓明本标准批准人:祁达才本标准执行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反馈。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目录前言 (3)1、总则 (4)2、术语 (4)3、基本规定 (4)4、分类与编号 (5)5、基建文件 (6)6、监理资料 (9)7、施工资料 (10)7.1 施工资料的形成 (10)7.2 施工管理资料 (14)7.3 施工技术资料 (14)7.4 施工测量资料 (15)7.5 施工物资资料 (15)7.6 施工记录资料 (16)7.7 施工试验资料 (17)7.8 过程验收资料 (20)7.9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20)8、竣工图编制 (21)9、编制组卷 (22)6、监理资料 (23)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25)附录B 工程划分与代号表 (39)附录C 资料管理目录(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46)附录D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用表(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46)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46)附录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 (47)附录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54)附录H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 (57)引用标准名录 (83)本规程用词说明 (83)条文说明 (84)1、总则 (84)2、术语 (84)3、基本规定 (86)4、分类与编号 (88)5、基建文件 (89)6、监理资料 (89)7、施工资料 (90)8、竣工图编制 (90)9、编制组卷 (91)10、移交与归档 (91)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08]73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03)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几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修订。

住房城建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建标[2008]104号

住房城建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建标[2008]104号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建标[2008]104号)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建标[2008]104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营房基建部,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复审计划》(建标[2007]126号)的安排,我部组织有关部门的单位对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城镇建设和建筑工程行业标准中2000年及以前的共199项标准进行了复审,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13项,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67项,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119项。

为落实本通知的复审结果,请有关部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一、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英文名称下方居中增加“2008年6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

二、确认为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

三、确认为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请该标准的主编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或《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并填写《技术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于2008年11月30日前,向我部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修订申请的标准项目,我部将另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2008年10月1日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得再使用本公告确认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请各有关部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现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复查,及时予以修订。

五、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工程咨询、检测鉴定、监督检查等机构,应当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及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附件: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6月4日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复审结果一、继续有效工程建设标准1.GBJ 110—87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继续有效2.GB/T50123—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水利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有效3.GBJ 142—90中、短波广播发射台与电缆载波通信系统的防护间距标准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规划研究所继续有效4.GBJ 143—90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规划研究所继续有效5.GB 50163—92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继续有效6.GB 50181—93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继续有效7.GB/T50283—1999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交通部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继续有效8.GB 50285—98调幅收音台和调频电视转播台与公路防护间距标准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标准化规划研究所继续有效9.GB 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水利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继续有效10.CJJ 74—99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建设部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建设总公司继续有效11.CJJ/T87—2000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建设部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村镇规划设计研究所继续有效12.JGJ 40—87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福建省建筑设计院继续有效13.JGJ 117—98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建设部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继续有效报告二、废止工程建设标准1.GBJ 42—81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邮电部邮电部北京设计所废止2.GBJ 43—82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北京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政设计院北京市煤气热力设计所废止3.GBJ 44—82室外煤气热力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试行)北京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政设计院北京市煤气热力设计所废止4.GBJ 47—83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广电部广电部设计院废止5.GBJ 66—84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废止6.GBJ 75—84建筑隔声测量规范建设部同济大学废止7.GBJ 79—85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邮电部邮电部北京设计所废止8.GBJ 88—85驻波管法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同济大学废止9.GBJ 101—87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废止10.GBJ 120—88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邮电部邮电部北京设计所废止11.GBJ 131—90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化学工业部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废止12.GB 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能源部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废止13.GB 50184—9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废止14.GB 50185—9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废止15.GB 50192—93河港工程设计规范交通部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废止16.GBJ 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17.GBJ 302—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废止18.CJJ 3—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设部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废止19.CJJ 4—97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建设部天津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废止20.CJJ 5—83煤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废止21.CJJ 9—85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武汉市防汛指挥部废止22.CJJ 10—86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废止23.CJJ 16—88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建设部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院废止24.CJJ 19—89城市勘察测量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人事司废止25.CJJ 20—89城市园林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人事司废止26.CJJ 21—89古建筑修建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人事司废止27.CJJ 22—89城市公共交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人事司废止28.CJJ 23—89城市供水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人事司废止29.CJJ 24—89城市煤气、热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人事司废止30.CJJ 25—89环卫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人事司废止31.CJJ 26—89房屋修建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人事司废止32.CJJ 31—89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建设部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废止33.CJJ 35—90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废止34.CJJ 38—90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设部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废止35.CJJ 41—92城镇给水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建设部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废止36.CJJ 42—91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建设部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废止37.CJJ 44—91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废止38.CJJ 46—91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建设部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废止39.CJJ/T59—94柔性路面设计参数测定方法标准建设部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废止40.CJJ 77—98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建设部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废止41.CJJ 79—98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42.CJJ/T80—98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建设部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废止43.CJJ 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建设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废止44.JGJ 4—80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45.JGJ 5—80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上海市建筑工程局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废止46.JGJ 9—78液压滑升模板工程设计与施工规程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建委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47.JGJ 11—82住宅隔声标准国家建筑工程总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48.JGJ 20—84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废止49.JGJ 28—86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材料及制品研究所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废止50.JGJ 34—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废止51.JGJ 42—88土木建筑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综合计划财务司废止52.JGJ 43—88安装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综合计划财务司废止53.JGJ 44—88机械施工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综合计划财务司废止54.JGJ 45—88建筑制品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设部建设部综合计划财务司废止55.JGJ 47—88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标准建设部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建筑经济研究所废止56.JGJ 54—79木质素磺酸钙减水剂在混凝土中使用的技术规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建委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57.JGJ 56—84混凝土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废止58.JGJ 68—90多孔砖(KP1型)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59.JGJ 71—9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60.JGJ 78—91网架结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61.JGJ 89—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建设部中南勘察设计院废止62.JGJ/T90—92建设领域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规范建设部建设部信息中心废止63.JGJ/T93—95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建设部、地矿部地矿部勘察技术司废止64.JGJ 112—97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建设部清华大学废止65.BJG 13—64蒸养粉煤灰混凝土砌块生产应用规程建筑工程部上海建筑工程局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66.BJG 19—65特细砂混凝土配制及应用规程(试行)建筑工程部建筑工程部科技局废止67.BJG 24—6616锰和25锰硅普通低合金钢钢筋暂行应用规定建筑工程部建工部建筑科学研究院废止三、予以修订工程建设标准1.GBJ 2—86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修订2.GBJ 22—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交通部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修订3.GB 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修订4.GB 50056—93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机械工业部机械部设计研究院局部修订5.GB/T50083—97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6.GBJ 87—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北京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修订7.GBJ 50092—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修订8.GB 50094—98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修订9.GB/T50095—98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国家水利部国家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修订10.GBJ 97—87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交通部浙江省交通厅修订11.GBJ 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修订12.GBJ 112—8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13.GBJ 117—88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冶金工业部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修订14.GB 50122—88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修订15.GBJ 124—88道路工程术语标准交通部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修订16.GBJ 125—89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修订17.GBJ 129—90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四川省建设委员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局部修订18.GBJ 132—90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19.GBJ 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订20.GB 50155—9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修订21.GB 50162—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交通部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修订22.GB 50165—92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四川省建设委员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23.GB 50167—92工程摄影测量标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修订24.GB 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能源部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修订25.GB 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能源部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修订26.GB 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能源部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修订27.GB 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院修订28.GB 50175—94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能源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修订29.GB 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30.GB 50178—93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31.GB 50186—93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交通部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修订32.GB 50193—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修订33.GB 5019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修订34.GB 50199—94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能源部、水利部电力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修订35.GB 50200—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广播电影电视部武汉市广播电视局修订36.GBJ 201—8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修订37.GB 50216—94铁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铁道部铁道部科学研究院修订38.GB 50218—9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水利部水利部长江科学院修订39.GB 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建设部同济大学修订40.GB/T50228—96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院修订41.GB 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工业部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修订42.GB 5025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工业部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修订43.GB 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工业部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修订44.GB 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工业部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修订45.GB/T50262—97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铁道部铁道部建设司标准科情所修订46.GB 50264—9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修订47.GB/T50266—99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修订48.GB 50267—97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国家地震局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修订49.GB/T50269—97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研究所修订50.GB/T50279—1998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水利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修订51.GB 50282-9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建设部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修订52.GB 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建设部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订53.GB 50290—9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水利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修订54.GB 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四川省建设委员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局部修订55.GB 50293-199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订56.GB/T50294—1999核电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工业第二设计研究院修订57.GB 50296—1999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国家冶金工业局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修订58.GB 50298-199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订59.GB/T50315—2000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四川省建设委员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局部修订60.GB 50317—2000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修订61.GB 50318-200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建设部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修订62.CJJ 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建设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修订63.CJJ 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修订64.CJJ 32—89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建设部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修订65.CJJ 39—9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建设部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修订66.CJJ 40—91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建设部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修订67.CJJ 43—9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建设部上海市政工程研究所修订68.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建设部北京市园林局修订69.CJJ 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建设部水利部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院修订70.CJJ/T53—93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建设部天津市房产住宅科学研究所修订71.C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建设部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修订72.CJJ 55—93供热术语标准建设部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修订73.CJJ 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建设部北京市勘察院修订74.CJJ 57—9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建设部北京市勘察院修订75.CJJ 62—95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建设部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修订76.CJJ 66—95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修订77.CJJ 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建设部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修订78.CJJ 70—9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建设部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修订79.CJJ 71—2000机动车清洗站工程技术规程建设部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修订80.CJJ 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订81.CJJ/T 76—98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建设部建设部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修订82.CJJ/T 78—97供热工程制图标准建设部哈尔滨建筑大学修订83.CJJ/T 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修订84.CJJ 83—9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建设部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局部修订85.CJJ/T88—2000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建设部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修订86.JGJ/T10—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87.JGJ/T13—2000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88.JGJ 19—92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89.JGJ/T22—98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设计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90.JGJ 25—200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修订91.JGJ 35—87建筑气象参数标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组办公室国家气象局北京气象中心气候资料室修订92.JGJ 38—99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中国建筑西北设修文化部教育部计研究院订93.JGJ 39—8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修订94.JGJ 49—88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卫生部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修订95.JGJ 57—200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文化部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修订96.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部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修订97.JGJ 60—99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交通部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修订98.JGJ 62—90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商业部国家旅游局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修订99.JGJ 65—89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劳动部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修订100.JGJ 66—91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文化部华东建筑设计院修订101.JGJ 69—90PY型预钻式旁压试验规程建设部常州市建筑设计院修订102.JGJ 84—2000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术语标准建设部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修订103.JGJ 86—92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大连市建筑设计院修订104.JGJ 87—9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建设部中南勘察设计院修订105.JGJ 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设部天津市建筑工程局修订106.JGJ 91—93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中科院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修订107.JGJ 96—95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108.JGJ/T97—95工程抗震术语标准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109.JGJ 98—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建设部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修订110.JGJ 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修订111.JGJ 101—96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112.JGJ 10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建设部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113.JGJ/T105—96机械喷涂抹灰技术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所修订114.JGJ 111—98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建设部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修订115.JGJ 118—98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设部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116.JGJ/T121—99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统筹管理分会修订117.JGJ 123—2000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118.JGJ 124—99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民政部民政部101研究所修订119.JGJ 126—2000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建设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修订。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简称参照标准)是指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用于确定项目造价的依据和指导性文件。

参照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直接影响着基建工程项目的整体运作和成本控制。

在基建领域中,参照标准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准则,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基建工程的造价参照标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多个方面。

这些参照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进行制定和修订的,应用范围广泛,内容全面,具有权威性和科学性。

参照标准的制定过程,一般都是以行业标准为基础,经过专家论证和实践检验,确定最终的编制内容。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参照标准是基建工程项目的依据。

在项目前期的立项和预算阶段,参照标准可以帮助工程师、设计师和建设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预算,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重要参考。

参照标准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在工程施工和监理过程中,参照标准可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减少事故潜在风险,保障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

参照标准是项目管理的指南。

在工程的执行阶段,参照标准可以帮助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和项目管理者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工作,提高项目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参照标准是保障工程经济合理的手段。

在工程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参照标准可以帮助项目方合理控制成本,降低风险和增加效益,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在现实的基建工程项目中,参照标准的应用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可以保证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

参照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也是保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行业和企业在实施基建工程项目时,要认真遵守参照标准的规定,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的文章至此结束。

第二篇示例: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是指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和决定的过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

• 使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软件》形成的工程 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机内电子签名,打 印资料手工签名方式。
• 使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软件》管理基建文 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外来资料时,可以 人工输入有关信息,暂不实行扫描输入。
• 在有合同关系的总、分包施工中,分包向总 包报验时,总包应在分包签名后位置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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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与国家新版验收规范结合
增加了国家《新版验收规范》验收资料内容
•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
抽查记录
(轻工业部行标 QB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CECS )
3 地方标准(地标 DB )
4 企业标准(企标 QB 精选p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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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标准的定义
➢ 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法 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 (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 6 条)
➢ 由于强制性标准直接影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 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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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 4 个等级
▪ 国家标准(国标 GB )
▪ 行业标准(行标 JGJ ) ▪ 地方标准(地标 DB ) ▪ 企业标准(企标 Q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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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 4 个等级
1 国家标准(国标 GB )
2 行业标准(行标 JGJ )
(建筑施工行标 JGJ )
(建筑工业行标 JG )
(建筑材料行标 JC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01.17
•【文号】建标[2012]5号
•【施行日期】2012.01.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
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12]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与利用、环境保护等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工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经与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协商,我部组织制定了《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附件:
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CECA GC9-2013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规程

CECA GC9-2013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规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规程CECA/GC 9-2013主编部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3]008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要求、内容、范围、程序、方法、格式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成果的质量,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规程》,编号为CECA/GC 9-2013,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前言为了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工作的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质量和档案管理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工作时应认真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检查。

本规程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首次以标准的形式予以发布,难免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来信请寄:100835,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竞发(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编单位: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张灿杰张期华周慧艳何亚峰王国明王和义陈光云杨剑涛冉浩朱宝瑞冯忠万奇见杨军主要审查人:吴佐民周和生袁天祥唐依文王怀庭张允明藤惠芳张琼李江帆徐小峥目录1 总则 (3)2 术语 (5)3 基本规定 (7)3.1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一般原则 (7)3.2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成果文件的组成 (8)4 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 (10)4.1 编制依据 (10)4.2 编制要求 (10)4.3 编制程序 (11)4.4 编制方法 (12)4.5 成果文件的内容、形式 (17)5 质量和档案管理 (20)5.1 质量管理 (20)5.2 档案管理 (20)附录A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报告参考格式 (2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29)附表一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30)附表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32)附表三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34)附表四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35)附表五应付款明细表 (36)附表六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情况汇总表 (37)附表七待摊投资明细表 (39)附表八待摊投资分配明细表 (40)附表九转出投资明细表 (41)附表十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 (42)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要求、内容、范围、程序、方法、格式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成果的质量,制定本规程。

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第一分册:输电线路(检查表))

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第一分册:输电线路(检查表))

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2012年版)送审稿第1分册:输电线路工程中国南方电网XX公司发布目录1 总则 (4)2 规X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6)4 职责 (7)5 管理内容与方法 (7)5.1工程质量WHS控制点的设置原则 (8)5.2 工作程序要求 (8)5.3 工程质量WHS控制点 (8)5.3.1 工程质量WHS控制点专业分布 (9)5.3.2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控制点 (9)6 WHS合格率检查考核 (11)7.附则 (11)附表A WHS质量控制点设置报审表 (12)附表B 质量控制标准(WHS)合格率检查分析表 (13)附表C 作业流程图 (14)附录D 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附录表格 (15)前言为落实中国南方电网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电网的战略目标,规X质量过程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公司基建部组织编制了《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

本标准将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与监理质量评定工作有效结合,确定监理单位为质量控制和评定的责任主体。

并以一次抽检工程质量水平的方法,对工程建设过程开展独立复核与评定。

本标准是公司基建质量管理框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标准共分九册,包括总册和八个分册。

涵盖输电线路、电气安装、土建、电气试验、继电保护、综合自动化、通信、配网工程及物资到货验收等内容。

本标准由公司基建部组织编制,总部有关部门、各分子公司及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经公司组织严谨、认真的审查,最终定稿。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XX公司基建部制定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XX公司基建部、系统运行部、物资部、XX诚誉工程咨询监理XX、XX天广工程监理XX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太平、欧镜锋、邓超雄、梁煜、陈保刚、黄继、卢耀武、陈鲲、李新民、罗绍容、冯锐祥、徐均成、李昶、X钰成、丁晓兵、彭业、X喜铭、罗会洪、汤惠敏、吴若婷、付诗禧、陈赞芳、葛伯善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徐达明、邓恩宏、陈晓明本标准批准人:祁达才本标准执行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南方电网XX公司基建部反馈。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中施企协字[2005]20号—————————————————————————————————————————关于在全国工程建设企业开展免试职业经理人认证工作的通知各行业、地方建设(建筑、施工)协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全国工程建设企业首批高级职业经理人的培训、认证工作已结束,来自全国工程建设行业企业的689名企业经理在严格培训的基础上,获得了“中国工程建设高级职业经理人”的资格。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认证指导委员会”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国工程建设行业开展免试职业经理人的认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免试认证工作在认证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

二、遵循先免试后考试的原则。

要根据职业经理人分级标准(见附件一),对已在岗人员采取先认可的办法。

对申报职业经理人的人员在按规定的科目和学时进行严格培训,使之达到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素质的基础上,免去考试程序,发给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对于今后初次申请职业经理人和晋级人员严格执行申请、考核(考试)的认证程序。

三、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发放证书、统一宣传报道、统一建档管理的原则。

各行业、地方建设(建筑、施工)协会要按照认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培训大纲(见附件二)和讲义进行严格培训,严禁走过场和他人代培。

四、收费标准。

培训收费标准一般控制在每人2000元以下;各行业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培训合格者由认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放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五、免试认证范围:高级职业经理人和中级职业经理人。

六、职业经理人的档案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

七、免试职业经理人的认证工作采取以下工作程序:(一)、各行业、地方建设(建筑、施工)协会按该通知精神,向本行业和地区企业发出通知。

以企业为单位向行业或地方协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三)和提供有关材料(见附件四)。

建协[2008]17号鲁班奖评选办法

建协[2008]17号鲁班奖评选办法

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建协[2008]17号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引导建筑业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地方建筑业协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的建议,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我们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此页无正文)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副部长、三总师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厅),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本会会长、副会长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的现状与推进策略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的现状与推进策略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的现状与推进策略袁伟【摘要】介绍了绿色施工的内涵及发展历程,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降噪五方面,分析了绿色施工的发展现状,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推进策略,旨在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期刊名称】《山西建筑》【年(卷),期】2017(043)018【总页数】2页(P183-184)【关键词】绿色施工技术;水资源;材料;施工现场【作者】袁伟【作者单位】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管理部,山西阳泉 045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201.5绿色施工已是当前世界建筑业发展的趋势,发展绿色施工管理是推动我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本文根据目前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现状进行分析,针对性提出有效推进策略,为构建绿色环保型企业、社会,造福人类作出一定贡献。

根据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绿色施工是在施工期间,工程安全和质量达到要求的同时,运用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

它以环保优先为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最大化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保综合效益的一种先进的建筑工程施工理念。

绿色施工并不是脱离于传统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而是综合了传统施工方法但又高于传统施工方法的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工程技术。

我国在2006年提出针对规划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07年原建设部出台了《绿色施工导则》,其中提出施工环节的“四节一环保”。

只是对实施绿色施工提出相关建议和指导,并没有强制执行。

2010年,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颁布,同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印发了《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初步健全绿色施工的工作体系,为规范绿色施工的实施提供了依据。

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涛谈及绿色施工对建筑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时撰文表示,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是指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用来指导和参考工程造价的统一标准和规范。

基建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城市化进程、改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城市品质的关键。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的确立与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降低工程造价,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工程类型、地域条件、施工技术、材料价格等因素。

在我国,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

地方政府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的核心内容包括工程费用构成、价格标准、计价规定等。

在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中,工程费用构成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包括建筑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等各项费用的组成和计算方法。

价格标准是指各种建筑材料、设备和劳务的市场价格,是计算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计价规定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何按照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进行计算和结算,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在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的执行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完善标准内容,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基建工程建设需求。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基建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效率,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的实施对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基建工程的建设规模和速度都在不断增加,因此如何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对于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篇示例:基建工程造价参照标准是指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决策以及工程竣工结算等过程中,用来确定工程造价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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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工程协会发布的基建工程管理标准是指用于规范和指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标准,包括项目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组织、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监管、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减少成本和时间的浪费。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

标准共包含8个部分,分别为:
1. 建设项目管理通则
2. 工程设计管理
3. 施工组织管理
4.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5. 安全管理
6. 成本管理
7. 工程竣工和验收管理
8. 项目管理信息化管理
其中,建设项目管理通则部分规定了项目组织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项目组成、管理体系、管理程序、责任和职权等方面的规定。

工程设计管理部分规定了工程设计人员
的资格、职责和义务,以及工程设计工作流程和评审要求等。

施工组织管理部分规定了施工组织的建立和管理要求,以及施工计划、施工安排、协调配合等方面的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部分规定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质量监督和检验、质量评估和评定等方面内容。

安全管理部分规定了安全管理控制和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成本管理部分规定了项目成本的编制、审批和控制要求等方面内容。

工程竣工和验收管理部分规定了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和验收依据等内容。

项目管理信息化管理部分规定了项目管理信息化的方法和流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的要求等。

总之,中国建筑工程协会发布的基建工程管理标准是规范和指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标准体系,旨在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减少成本和时间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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