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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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枣政办字[2014]45号【发布部门】枣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0.16【实施日期】2014.10.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4〕4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枣庄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枣庄市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枣庄市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16日枣庄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5-2017年,全市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11万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81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0.3万人,创业培训0.35万人,特色培训1.65万人。

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就业创业率达85%以上,培训后取得中高级证书的达30%以上,取得初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达60%以上。

二、工作内容(一)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全面实施枣庄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素质技能培训计划,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和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培训。

每年培训1.81万人,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培训1.61万人,教育部门组织培训0.2万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二)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

发挥行业和企业优势作用,对企业在岗农民工、以及列入省市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计划范围的企业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提升在岗农民工技能水平和职业技能等级,提高农民工就业稳定性。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3]3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3]3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3〕3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21日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自主创新、产业竞争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推动提速转型、跨越发展,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枣政发〔2008〕83号)、《关于用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认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枣政发〔2012〕34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标准化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部门在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市质监部门负责标准化奖励项目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可依照本办法申请标准化奖励。

第四条申请奖励的标准化项目范围:(一)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二)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三)制作国际、国家、行业实物标准的;(四)获得国家、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五)获得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的;(六)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称号的;(七)获得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八)其他需要奖励的项目。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司法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的通知-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司法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的通知-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司法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的通知正文:----------------------------------------------------------------------------------------------------------------------------------------------------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司法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的通知各区(市)司法局、枣庄市律师协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中心):《枣庄市司法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已经市局党委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枣庄市司法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枣庄市司法局2018年2月12日枣庄市司法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1.充实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团(组)。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实完善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团(组),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律师组成顾问团(组),服务党委政府重大经济决策,特别是协助党委政府搞好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处理重要经济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2.大力实施“法律服务进国企”工程。

引导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为国有企业搞好服务,配齐配强法律顾问,争取在2018年底全市规模以上的国有企业全部设立法律顾问或司法办,使有法律顾问的国有企业达到90%以上,依法支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3.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

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法律服务,在民营经济园区、工业园区内设立法律咨询室,在大型批发市场和商品集散地设立法律顾问点,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12348”值班人员定时值班,及时为民营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4.积极开展“法律帮扶”活动。

坚持把法律顾问室建在村上,指导各镇街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村上设立法律顾问室或联系点,对困难企业实施法律帮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在新旧动能转换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13•【字号】鲁民发〔2018〕47号•【施行日期】2018.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我省“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脱贫攻坚工作布局,结合民族工作实际重点针对我省少数民族未脱贫人口和省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实施精准帮扶,努力推进我省民族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制定省民委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中央及省对少数民族帮扶政策落实,以增加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收入和加快省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建设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扶贫成效。

与扶贫开发有关工作部门积极搞好协调、衔接,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在民族乡村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

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整合投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引领产业发展,尽快实现脱贫;对已退出的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优化政策措施巩固脱贫成果。

坚持群众主体,开展各类科技培训,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2018年,基本完成省扶贫标准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991人脱贫任务,巩固已脱贫享受政策少数民族人口13284人的脱贫成果;1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加大对64个已退出的建档立卡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力度。

2019年,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快推进1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在全省民族乡村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少数民族养殖园区建设。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国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出台。

本文将从背景、目标、任务、措施四个方面来分析和阐述该方案。

一、背景尽管我国在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也面临着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其中贫困问题是一大难题。

过去几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来之不易的进展。

但是,目前仍然有一定数量的特困地区和人口无法摆脱贫困。

加之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许多人仍然处于贫困状态,脱贫攻坚任务依然十分紧迫。

针对这一挑战,我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实施,提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二、目标这一方案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整体脱贫。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在2020年之前,所有贫困人口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都将得到显著提高,并且不再出现新的贫困人口。

同时,还需要保证脱贫质量,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再陷入贫困。

三、任务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领导作用,同时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这一方案明确了五项任务,分别是:1. 理清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体系,确立政府统筹领导、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

2. 实施精准扶贫,为贫困人口提供必要帮助并协同区域产业发展。

3.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特别是在健康、教育、住房和公共安全等关键领域。

4. 添加劳动力资本和技能培养,使贫困人口通过劳动实现增长。

5. 落实督查考核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四、措施为实现这五项任务,方案提出了以下主要措施:1. 继续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并依据实践总结,加强政策创新。

同时,规范扶贫政策实施,保障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灵活多样的资金撬动机制,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

3. 加强医疗和健康服务,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范围,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动态管理。

4.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技术和职业发展机会。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2]26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2]26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2]2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枣庄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12年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各项工作,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主线,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幸福新枣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一)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委办局务会议、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有关精神。

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深入开展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完善行政程序建设。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公布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实施工作。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年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年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年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贫困问题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关键年份。

面对艰巨复杂的脱贫任务,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打赢脱贫攻坚战。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贫困地区的脱贫成效显著,但仍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没有脱贫。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份新的三年行动方案,以确保我们能够在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达成目标。

以下是我们三年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一、加强政策支持为了解决贫困问题,我们需要制定更多的政策支持。

政策的制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 对贫困地区进行重点扶持:我们将重点扶持那些贫困地区和人口,为那些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援。

这些支援措施可以包括现金补贴、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帮助等。

2. 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经济发展是解决农村贫困的根本途径。

我们将制定一系列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政策,促进乡村振兴,提高农民收入。

3. 支持教育和培训:我们将制定一系列针对贫困家庭、贫困地区的教育和培训政策,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和培训机会,提高其科技水平或者经济技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能够大大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其脱贫能力。

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 支持电力、通讯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通过建设公路、铁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扩大基础设施覆盖范围,提高公共交通和通讯服务质量,使贫困地区的人能够便捷地获取信息、交流和出行。

2. 提高能源供应:我们将加强能源供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电力和油气的供应量,支持贫困家庭使用节能型设备。

三、重点支持特殊贫困群体许多贫困地区和人口,特别是一些特殊贫困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往往需要特别的帮助和支持。

我们将为这些特殊贫困群体制定一系列支持措施,以帮助他们脱贫。

四、加强监督和评估为确保政策准确落实以及达成目标,我们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定期监测贫困状况,评估政策的实际效果,并不断调整政策。

打赢脱贫三年行动方案

打赢脱贫三年行动方案

打赢脱贫三年行动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脱贫攻坚工作一直是中国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了《打赢脱贫三年行动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打赢脱贫三年行动的总目标是,到2022年,实现所有贫困人口脱贫,所有贫困县摘帽。

具体目标如下: - 完成所有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确保贫困人口真正脱贫; - 实施产业扶贫,创造贫困人口的稳定收入来源;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 提供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2.2 原则脱贫攻坚的工作将遵循以下原则: - 以精准扶贫为基础,确保扶贫对象准确; - 统筹兼顾,注重全局协调,从各个方面推进脱贫工作; - 组织协同,落实责任,实现各级政府的分工协作; - 加强监督,做好评估,确保脱贫工作的透明与有效。

三、重点工作3.1 精准识别与帮扶为了实现精准扶贫,必须首先进行精准识别。

根据国家政策及相关指导文件,各级政府要建立统一的贫困人口识别工作机制,通过联合脱贫攻坚工作队、县(区)党政和相关社会组织的调研,确定贫困人口名单,并及时更新。

识别出的贫困人口必须精准帮扶。

根据不同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确保贫困人口真正脱贫。

帮扶措施包括发放资金、提供产业支持、提供培训机会等。

3.2 产业支持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核心部分之一。

通过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推动农业现代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式,提高贫困地区的产业水平,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来源。

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产业扶持力度,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市场信息等资源,为贫困户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

3.3 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是确保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包括道路建设、电力供应、通信设施等方面。

此外,政府还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保护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增加贫困地区的生态收益。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赋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赋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赋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枣市监知促〔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赋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市场监管局、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知识产权赋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7月2日知识产权赋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迈向新台阶,赋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加快培育“6+3”现代产业体系,支撑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服务“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目标定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优化政策扶持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扶持政策、资金,积极为我市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认真组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推荐申报,开展省级专利资助申报发放工作,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

全力与财政部门协商,尽快修订完善我市知识产权资助扶持政策,政策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价值专利倾斜,对我市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一定资助。

指导区(市)、枣庄高新区制定配套政策,帮助企业向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项目资金向高价值专利培育、品牌创建、成果转化等倾斜,提高政策作用效率。

二、培育特色产业、优势企业围绕我市“6+3”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区两级建立优势产业、企业培育库,加强与培育企业对接联系,科学制定培育计划、推进培育措施、提供培育服务,全力支持引导我市企业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利用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行业引领作用的企业。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为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央提出了三年行动方案,下面将对这一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总体目标按照中央的要求,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全部脱贫,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时确保脱贫质量符合扶贫标准。

此外,还要解决彻底去除贫困致贫问题,防止贫困人口再次返贫。

二、关键任务为了实现总体目标,方案提出了以下重点任务。

1. 确定贫困人口的范围和数量。

方案提出要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底和认定。

2. 制定脱贫计划和措施。

方案要求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脱贫计划和措施,包括产业发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

3. 加强投入保障。

方案提出要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各项扶贫政策的资金保障。

4. 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方案要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进行全面统筹和协调,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5. 加强监督评估。

方案要求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机制,对脱贫攻坚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和调整。

三、工作措施为了确保达成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方案提出了如下工作措施。

1. 宣传教育。

方案要求增强群众的脱贫意识,提高脱贫攻坚信心,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脱贫攻坚、支持脱贫攻坚的氛围。

2. 加强管控。

方案要求加强市场、资金、品牌、专利四种大数据管控,切实加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管理和指导。

3. 加强产业扶贫。

方案提出要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和全域旅游等方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4.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方案要求加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和健康需求。

5. 推进教育扶贫。

方案要求加强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四、可行性分析三年行动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一方面,中央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设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了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司法局市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司法局市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司法局市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正文:----------------------------------------------------------------------------------------------------------------------------------------------------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司法局市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处室(中心):现将《枣庄市司法局市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司法局2019年3月13日枣庄市司法局市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司法局2019年度牵头或参与的市定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市委常委工作要点分工任务、市政府工作要点分工任务。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1.规范“属地管理”。

科学界定“属地管理”适用范围,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和配合责任清单,不能简单地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防止搞“降格落实”“悬空落实”。

责任领导:王广忠责任单位:法制监督科、法规科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编办等部门,推进市级部门完善权责清单,3月底前编制工作计划,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认真落实《乡镇(街道)工作条例》。

待省《乡镇(街道)工作条例》出台后,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厘清区(市)、镇街之间责权关系,完善基层责任体系。

责任领导:张伟、王广忠责任单位:法制监督科、法制宣传处、法规科工作要求:3月底前编制工作计划,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市委常委工作要点分工任务3.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责任领导:高广君责任单位:政治部工作要求:进行月度分解,年底前全部完成。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枣司发〔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枣司发〔2024〕9号各区(市)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司法局2024年3月29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进一步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要求和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市委“五个一”发展思路,聚焦“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工作目标,坚持统筹谋划,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全力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主要措施(一)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1.强化人才支撑。

根据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加强人才发展规划,逐步建成结构合理、梯级科学、支撑有力的司法行政人才队伍。

打造专业化年轻化干部队伍,司法行政机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干部比例达到20%,青年人才储备达到25%;持续壮大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律师达到100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180名,公证员达到45名,司法鉴定人达到80名。

围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搭建高层次人才法律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推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2.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司法局2021年2月19日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确定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一)事项梳理原则。

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对照已公布的本系统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梳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可以依托电子证照库,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在线核查的法定证照类证明事项,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制。

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时需要的证明事项,要重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编制公布事项清单。

对照省级主管部门编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市级行政机关在全部认领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枣庄实际,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要适当扩大清单范围,将更多的事项纳入本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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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
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枣庄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9.07.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
正文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
方案》的通知
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今后三年是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现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我市脱贫攻坚“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工作布局,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将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帮扶、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市全面完成脱贫
任务,做到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做出司法行政系统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不断深化,扶贫主题公益性法律服务经常性开展,贫困人口法律援助质量有效提升,涉贫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贫困人口基本法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特殊人群帮扶、第一书记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年度目标。

今后三年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在巩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果上下功夫,坚持精准方略,坚持标准质量,推动法治扶贫工作步步深入、提质增效。

2018年,脱贫任务比较重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到90%,扶贫工作重点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85%、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8%,每个区(市)最少成立1个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
2019年,脱贫任务比较重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扶贫工作重点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95%、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区(市)至少成立1个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
2020年,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规范运行,扶贫工作重点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完善贫困地区法律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突出抓好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山亭 1 个区、12 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镇(街)、100 个重点扶持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扶贫工作重点村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贫困群众身边。

积极完善法律扶贫长效机制,健全
完善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倾斜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

(各区<市>局、高新区政法办,枣庄监狱、市强戒所,基层处、律管处、办公室、公管处、法制处,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切实加强贫困人口法律援助工作。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与本地扶贫办加强联系,于2019年6月前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共享机制,贫困人口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

严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畅通监督渠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各区<市>局、高新区政法办,法援中心,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认真做好涉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抓住合村并居、换届选举等契机,健全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

根据贫困地区地处偏远、毗邻接壤的地理特点,推动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加强联调联动。

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进一步划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本单元,推动贫困地区人民调解更加精准化。

指导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涉及老年人赡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必要时给予法律援助,促使老年人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各区<市>局、高新区政法办,基层处、法援中心,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深入开展扶贫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紧紧围绕增强贫困人口和扶贫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各级党委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扶贫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组织好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和总结验收,推动对《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举办全市网上法律知识系列竞赛。

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法治乡镇评选命名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培树农村普法教育典型。

(各区<市>局、高新区政法办,宣传处、基层处、办公室,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五)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

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通过开展
公益活动等方式,加强扶贫专项普法宣传。

推动区(市)成立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围绕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贫困村办企业等,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便民措施,为老弱病残、贫困群众等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上门服务等制度。

在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山亭区大力扶持设立律师事务所,对基础较为薄弱的公证处实行结对帮扶。

(各区<市>局、高新区政法办,律管处、基层处、公管处、法制处,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统筹抓好特殊人群帮扶。

着力构建岗位培训、社会化改造、个别化改造“三位一体”的罪犯劳动技能培训与考核体系,探索将家庭困难罪犯部分劳动报酬用于家庭救济。

逐步推开戒毒人员职业技能菜单式培训,开展戒毒人员就业推介活动,努力扩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覆盖面,着力预防涉毒致贫问题发生。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全面摸排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的贫困人口,加强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推动将其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本地职业教育整体规划。

加强社区矫正中心、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帮助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脱贫致富;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就业扶持、社会保险等政策。

(各区<市>局、高新区政法办,枣庄监狱、市强戒所,监所处、社区矫正办,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扎实做好第一书记驻村扶贫。

认真落实局领导联系贫困户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党支部书记等工作,深入推进帮扶村脱贫攻坚工作。

开展帮包村扶贫专项调研和督导等活动,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和到村任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积极整合系统内资源,为帮包村脱贫提供支持。

用好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加大扶贫项目引进力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努力提高精准扶贫脱贫对象经济收入水平,确保如期完成驻村扶贫任务。

(各区<市>局、高新区政法办,枣庄监狱、市强戒所,政治部、办公室,
2020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尽锐出战、狠抓实效。

局机关有关处室重在抓推进,做好上下衔接,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任务落实;各区(市)司法局、高新区政法办、局属各单位重在抓落实,推动法治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要主动认领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工作措施,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

市局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推行情况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重点检查有政策不落实、有制度不执行,工作报告、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

对工作不力、推进不快、效果不好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区(市)司法局要对本地法治扶贫工作“牵头抓总”,加强对镇(街)司法所开展法治扶贫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司法行政机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协调争取力度,推动资金分配向扶贫重点地区倾斜,为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业务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加大法律援助经费同级财政保障争取力度,按标准及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确保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案件及时高效办理。

统筹用好各项业务经费,将不断满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法律需要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重点保障、优先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本地扶贫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主动问需、精准介入,切实融入到全市脱贫攻坚大局中去。

做好社会面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法治扶贫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积极参加扶贫办组织的各类作品征集活动,努力提高法治扶贫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深挖基层法治扶贫工作典型和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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