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
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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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市工商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公司名称与住所1、公司名称:某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某某或公司”)2、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名称1、股东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股东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有权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某某章程约定行使表决权。
2、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转让出资额。
3、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5、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8、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二、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
2、股东应当在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AB股制同股不同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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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丹阳市工商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公司名称与住所1、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下称“”)2、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0万元。
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名称1、股东,地址:2、股东,地址: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股东认缴或实缴资本有权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某某章程约定行使表决权。
2、股东认缴或实缴资本有权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转让出资额。
3、股东认缴或实缴资本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股东认缴或实缴资本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5、股东认缴或实缴资本有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股东认缴或实缴资本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股东认缴或实缴资本有权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8、股东认缴或实缴资本有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二、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
2、股东应当在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股东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六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1、股东,认缴万元,占总资本 %.2、股东,认缴万元,占总资本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1、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多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2/3多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同股不同权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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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定位与股权结构第一条公司定位为一家追求持续创新、高效运营的企业,致力于提供优质服务,创造社会价值。
第二条公司股权结构采取同股不同权模式,分为A类股和B类股。
A类股享有基本股权,B类股享有额外的投票权或其他特殊权益。
第二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三条所有股东享有法定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股份转让权、公司决策参与权等。
第四条股东应履行法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缴纳股金、遵守公司章程、参与股东大会等。
第三章 A类股东权益第五条 A类股东享有基本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股份转让权、知情权等。
第六条 A类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计算。
第四章 B类股东权益第七条 B类股东除享有A类股东的所有权益外,还享有额外的投票权或其他特殊权益。
第八条 B类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可能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董事会组成与职责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A类股和B类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选举产生。
第十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监督公司的运营管理,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六章监事会组成与职责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等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A类股和B类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选举产生。
第七章总经理任命与职责第十三条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带领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八章利润分配与决策机制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A类股和B类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公司决策机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修改时须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注:本章程仅为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公司在实施同股不同权模式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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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公司名称:_____。
(三)公司住所:_____。
(四)公司经营范围:_____。
(五)公司注册资本:_____元人民币。
二、股东及股权(一)公司的股东分为两类:一类为普通股东,另一类为特殊股东。
普通股东享有一股一权的表决权,特殊股东则享有“同股不同权”的权利。
(二)特殊股东的认定条件:_____。
特殊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投票权倍数为_____倍。
(三)股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初始出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
(四)股东应当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股东会(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三)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四)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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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与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注册资本与变更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进行,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五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按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股权结构与类别第七条:公司的股权结构由普通股和特殊股构成。
4.1 普通股权益说明第八条:普通股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二)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三)享有公司决策参与权,即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四)享有公司信息的知情权;(五)享有公司股份的转让权。
4.2 特殊股权益说明第九条:特殊股享有以下权益:(一)特殊股享有比普通股更高的利润分配权;(二)特殊股可能享有额外的决策参与权,如特定事项的否决权;(三)特殊股在公司清算时可能享有优先分配权;(四)特殊股可能享有股份转让的限制或优先购买权;(五)其他根据特别约定享有的权益。
第五章董事会组成与职权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普通股股东推荐的董事______名,特殊股股东推荐的董事______名。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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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同股不同权架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
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
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另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及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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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xx市工商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公司名称与住所1、公司名称:某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某某或公司”)2、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名称1、股东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股东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有权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某某章程约定行使表决权。
2、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转让出资额。
3、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5、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8、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二、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
2、股东应当在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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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与依据:为明确公司组织形式,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与住所:公司名称为 [公司名称],住所位于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性质与注册资本: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注册资本金额]元,分为 [总股数]股,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元。
其中,A类股 [A类股数量]股,每股享有普通投票权;B类股 [B类股数量]股,每股享有特殊投票权及特定经济利益。
第四条同股不同权原则:公司实行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A类股与B类股在投票权、利润分配、新股认购等方面享有不同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章股东与股东会第五条股东资格: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股东权利:A类股股东享有按持股比例参与分红、新股认购、提议召开股东会等权利。
B类股股东除享有上述基本权利外,还拥有特定事项的超级投票权,具体比例由本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以及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时享有优先于A类股股东的分配权(如适用)。
第七条股东义务: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第八条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九条表决机制:1.普通决议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含B类股特别投票权加权计算后)通过。
第三章董事会与监事会第十条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由 [董事会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A类股股东提名 [A类股提名董事数]名,B类股股东提名 [B 类股提名董事数]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同股不同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同股不同权”吗?](https://img.taocdn.com/s3/m/1f08a509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a6.png)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同股不同权”吗?问: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能否通过公司章程设定“同股不同权”?答: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这是一个基本原则。
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对此却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表决权问题另外作出规定。
比如,一个股东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但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股东会投票时拥有50% ,甚至更多的表决权。
问: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同股同权”制度又是如何体现的呢?答: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同股同权”制度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相同的股份应当有相同的投票权;其二,相同的股份应当获得相同的收益;其三,每一股份上的投票权和收益权应当是相称相应的。
另外,这里的“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种类别的股份,如果属于不同类别的股份则应另当别论了。
比如,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试行的优先股制度,拥有优先股股票的股东的投票权是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的。
问:既然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同股不同权”,那么在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规定某个股东享有100%的投票权或“一票否决权”。
答:在风险投资(VC/PE)的交易结构中,投资人或创始股东为保留对公司的控制权,经常会涉及一些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对此,我国《公司法》没有禁止性规定,应该说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做此类规定。
但如果规定某个股东享有100%的投票权,则违反了股东享有管理公司权利的基本原则,这容易导致公司沦落为某个股东的工具,蜕变为一人公司。
因此,该规定属于《公司法》禁止的行为,即使公司章程中这样规定了,亦属于无效条款。
问:为简便省事,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一般都会依照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章程模版来提交资料。
在实践中,如果股东对章程模板进行了改动,比如规定“同股不同权”,工商登记机关可能不同意这种修改。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保障“同股不同权”的实现呢?答:这是基于认识问题的差异。
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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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导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已经成为趋势,而同股不同权的股份制公司也随之应运而生。
在这种公司中,一些股东可能拥有比其他股东更多的投票权或其他权利。
这种股份结构的安排,可以为公司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大的自由度,但同时也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和各方股东的利益,同股不同权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
本文将从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两方面来探讨同股不同权公司应当如何制定这些文件。
公司章程定义公司章程是同股不同权公司治理原则的重要法律文件,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注册资本、股份构成、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等内容。
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和经营的基本规则,是公司内部各种行为的准则和标准。
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的要求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需要规定如下内容:在同股不同权公司中,不同股份的投票权以及其他权利的不同需要在章程中定义明确。
如何将投票权分配给不同的股东,如何制定不同的股东权利,决定同股不同权公司的治理机制是否合理。
股东大会同股不同权公司的章程需要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股权表决与否决的规则,以及决策的执行力度等内容。
同时,由于股权受到限制,同股不同权公司应当注明哪些事项需要获得持有优先股的股东或其他具有特别权利的股东的批准。
董事会及监事会同股不同权公司的章程还需要明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与责任范围、任命程序、取消程序和投票批准的标准等内容。
同时,章程中还应该详细规定权利不同股东和董事对董事会的许可级别,以及对一些特殊事件的规定和股东互相之间是否存在有必要竞争的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公司管理同股不同权公司的章程中还需要涉及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税务、人事管理、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机制等内容。
这些方面需要与股份结构相匹配,以保证公司愉快和顺利运营。
定义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以及股东和公司之间达成的另一个重要合作协议,一般规定了股东之间的关系以及流程。
同股不同权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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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章程模板同股不同权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同股不同权股份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股份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分为X亿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X元。
其中,Y亿股为A股,每股享有Z票一致权;Z亿股为B股,每股享有Y票不同权。
第三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三条持有B股的股东享有以下特权:(一)有优先认购权,即在公司增发新股时,有权优先认购相应的股票;(二)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上,享有投票权的优先权;(三)在公司分红派息时,享有优先权。
但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持有B股的股东无优先权。
第四章公司治理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不同权股东推选董事。
其中,A 股股东推选X名董事,B股股东推选Y名董事。
第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不同权股东推选监事。
其中,A 股股东推选X名监事,B股股东推选Y名监事。
第六条公司设立董事长,由A股股东推选。
第七条董事和监事的任期、权力与义务遵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第五章盈余分配与权益保护第八条公司盈余分配时,B股股东享有优先派息权。
具体分配政策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九条公司对不同权股东的权益及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六章其他第十条本章程与公司章程存在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该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建议在制定同股不同权章程前咨询专业法律团队以确保合规性。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二条本章程解释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公司股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章修订程序第十三条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并依法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章生效日期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备案之日起生效,并替代以前的章程。
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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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________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
第二章公司股权结构第四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
第五条股东权益本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 参与公司决策权;2. 公司利润分配权;3. 公司资产清算权。
第六条同股不同权原则本公司将采用同股不同权制度,允许不同股东享有不同的投票权和决策权,具体规定如下:1. 不同的股东根据其出资额度和/或其他条件,享有不同的投票权和决策权;2. 投票权和决策权将根据股东的权益比例和其他因素进行分配;3. 具体的投票权和决策权分配方案由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七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独立董事本公司将聘请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股东关系第十条股东会议本公司将定期召开股东会议,由股东行使其权益。
第十一条股东协议股东之间可以根据需求达成股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五章公司盈利分配第十二条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根据其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三条股东分红公司的盈利分配将根据股东的权益比例进行。
第六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 依法裁定解散;2. 股东决议解散;3.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将进行清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处理资产、偿还债务等。
第七章其他事宜第十六条章程修改本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并经股东会议决议通过。
第十七条法律适用本章程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附则本章程自批准后生效。
如有与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同股不同权股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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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股份章程1. 引言该章程旨在规定公司同股不同权股份的相关事项,以确保公司的股权结构合理、公平,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定义- 同股不同权股份:指公司发行的股份中,不同股东持有的股份享有不同的权益和权力。
3. 同股不同权股份的设立与发行- 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同股不同权股份来吸引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并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 发行同股不同权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4. 同股不同权股份的权益与权力- 不同类型的同股不同权股份享有不同的权益和权力,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5. 同股不同权股份的流通与转让- 同股不同权股份的流通与转让应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6. 同股不同权股份的行使- 同股不同权股份的持有人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行使其相应的权益和权力。
7. 同股不同权股份的变更与解除-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同股不同权股份进行变更或解除,但应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 同股不同权股份的治理与监督-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治理与监督机制,确保同股不同权股份的合理运作,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9.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对于同股不同权股份的相关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10. 其他事项- 其他与同股不同权股份相关的事项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该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依法备案后生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项和条款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表决权、分红权等)
![股份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表决权、分红权等)](https://img.taocdn.com/s3/m/c70e157f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5d.png)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简称:________公司英文名称: 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组织等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公司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党组织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
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组织事先研究,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法定程序决策。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九条本章程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总经理、副总经理、风控总监、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合作协议书、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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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作协议书、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丁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XXX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为充分发挥企业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二条、关于公司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规定成立。
甲、乙、丙、丁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大写)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现金支付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现金支付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现金支付丁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现金支付3、公司住所为:4、公司的法人代表为:5、公司经营范围为:第三条、关于董事会董事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XXX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1、甲、乙、丙、XXX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1)董事长由:担任。
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担任。
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
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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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公司同股不同权章程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XXX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并经一致认可,对所有股东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一条公司名称与住所1.公司名称为“公司”。
2.公司住所为:第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如需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如需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按照本章程规定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4.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营业执照。
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名称1.股东姓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股东姓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股东姓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股东姓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公司规定行使表决权。
2.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转让出资额。
3.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可优先出资认购股份。
5.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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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1、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并按照公司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款项。
2、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股东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4、股东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5、股东应当遵守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擅自决策或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设立总经理。
1、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七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1、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经监事会审计后报送股东会审议。
2、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和规定及时缴纳税款。
第八条公司的章程修改1、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备案。
2、本章程修改后,对所有股东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九条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公司解散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2、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3、公司解散和清算应当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备案。
以上为公司同股不同权章程,经过规范和修改,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和协议,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货币出资应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入股后不得抽回出资。
股东的责任范围应以其出资额为限。
股东有义务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时间进行认缴,如货币出资应存入公司专用账户,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本公司成立后,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可获得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和日期等信息。
股东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即股份)。
2、当股东向非“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2/3以上的多数同意。
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关于其股权转让事项,并征求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作出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其他股东2/3以上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份。
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的其中一个股东可以购买其他股东的全部出资,从而形成单一股东的独资公司。
5、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并且该转让份额对应的出资实缴到位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6、股东入股资金未实缴到位依法转让其出资应经工商行政登记满五年以上,且新受让人股东在原股东的该转让份额对应的出资实缴到位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1、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备案五年以上的股东依如下方式行使分红权和表决权: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分红权比例表决权比例注:股权转让时可以仅转让相应股权对应出资比例的权益而不转让该对应的表决权比例。
4、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个人或单位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5、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如果连续五年持有公司股权且具有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连续五年2/3以上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在召开股东会议前5天,应通过短信、QQ、微信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议记录应记录所议事项的决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决议可以传签的形式签字确认。
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如果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由执行董事指定的人员主持。
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董事还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和副经理,以及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执行董事兼任。
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监事是独立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对执行董事和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有权查阅公司的账簿、凭证和其他财务资料,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对股东会报告监督情况。
公司设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
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执行董事和经理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纠正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以及列席执行董事会会议。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应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侵占公司财产。
他们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其借贷给他人,并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资产。
除非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他们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他们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除法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外,他们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如果他们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解除股东资格。
解除股东资格的情形包括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或相竞争的业务、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侵害公司商业秘密、诋毁公司商业信誉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可以通过武汉地区发行的报纸登报公告或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等方式通知解除股东资格的决议。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4)因合并、分立、收购等原因需要解散;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解散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公告解散,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应当有不少于三名清算组成员。
3、公司解散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依次清偿债务,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如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将剩余财产捐赠给慈善事业或者其他公益事业。
4、公司解散后,仍应当保留公司的财务会计档案、股东名册、章程等文件,直至清算结束,交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如果股东会决定解除某一股东的资格,那么该股东未交的出资额将由其他股东认缴。
已经交纳的出资额(即该股东的股权)则由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成本价购买,无需再评估股权的溢价或减亏。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实际交付给公司的出资金额或者收购该股权时向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其他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为了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持股20%以下的股东可以委托执行董事或代表人作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的指定代表,通过持股平台行使在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
该相关持股平台占公司总资本的20%至上市前不得改变。
公司或持股平台选任的董事或监事应连续任职五年以上,并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会计、劳动用工制度: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等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3、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15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4、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如果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如果股东会或执行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增加公司资本。
6、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7、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8、公司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解散: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宣告破产、因合并、分立、收购等原因需要解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解散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公告解散并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应当不少于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