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浅析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方向及对策
业经 营的最 高层 次。
( )我 国金 融混 业经 营现状 。 二 金 融 业 混 业 经 营 将 是 2 世 纪 金 融 业 发 展 的趋 势 。 因为 金 1 融 业混 业经 营 有利 于 金 融创 新 ,能 改 善金 融服 务 ,更 好服 务 于
三、我 国金 融混业 经营发 展应 采取 的对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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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 方向及对策
陈 洪乐 ( 国建 设 银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天 津 开 发分 行 中 天津 305 0 4 7)
摘 要 :面对 经济 全球 化趋 势 , 出于竞 争和金 融 业本 身发展 的 需要 ,世界 许 多 国家纷纷 放松 对本 国金 融 业的 限制 ,实行 金融 自 由化 。 面对全球 金 融 业混 业经 营大潮 ,我 国金 融 业分 业经 营分 业监 管模 式面 临着越 来越 大的改 革压 力 。虽然 混 业经 营也是 我 国金 融业 的发展 趋势 ,但金 融业 混业经 营是有 条件 的。本 文拟 就我 国金 融 业混业 经营发展 方向及 对策作肤 浅探讨 。 关键 词 :金 融混 业 ;发 展方 向 ;对 策
打 破 了。 证 券公 司 和投 资 基金 直 接进 入 银行 间 同业 拆借 市 场 , 意 味着 货币市 场 的 需求 将 会增 加 ,这 不仅 会 活 跃银 行 间 同业市 场 ,使 商 业 银行 增 加资 金 运用 渠道 ,而 且还 为 中央 银 行吞 吐 基 础 货 币调控 市 场 开拓 了更加 广 阔 的空 间 。 以光 大集 团 为例 ,目 前 的光 大 集 团就 是在 一 个金 融 控股 公 司 下 的商业 银 行 、保 险公 司 、证 券 公司 、信 托 公 司等 金 融机 构 分业 经 营 、分业 管 理 ,同 时又 实现 了在 同一利 益主体 下互相 协作 的混 业经 营局 面 。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趋势
模式 和理念也产生了决定性 影响
也说明 行资产结构单一 . 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具有举 着我国金融业发展已步 入法制化轨道 . 二、 我国 实行金 融业混业经营的不利因素 与西 方发达 国家相 比, 我国的金融业起步
而证券 资产与其他资产所 占的 了完善健全的金融监管依据业 已生成 . 其次, 竞争环境 金融全球 化的发展趋势 , 足轻重 的作用 , 特别 决定 r 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必然 金融全球 化是 比重很小 这种资产结构存在很大风险 , 导 当前 国际金融 发展的趋势 . 主要表现为国际 资 是在 当前 国有企业普遍处于困境 的情况下 ,
同时加强 了内控 制度建设 , 自律动机和 自 我约 未来发展趋势 , 这是国际 、 国内形势所决定的 , 况下才能做到 第四 . 在动 力 内 中国金融业的经 营现状 . 束机制的增强 和完善 又迈 出一大步 三是以中 也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以中央银行 、 证监会和保 我国金 融业现 央金融工委为领导 . 首 先. 技术的支持 信息技术 的进步 , 模糊 迫使金融业改 变旧的经营模式 行的分业经营 、 分业监管制度 , 与国际金融改 监会 为主体 的全新富 有权 威的金 融监管体 系 r单一金融业务之 间的界限 随着科学技术尤
必然方向
一
身的经营效益 。 这应是金融业的经 营理念 客 以来的金 融改革 已使市场金 融制度 的框架基
、
我 国实行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必然性
户对金融商品的需求是多种多样 的, 而且 大多 本确立并 日 趋完善 , 整个金 融体系和金融结构
其
客 一站式 ” 的运行基本体现 了市场 化原则 , 是国有商业 这 昕谓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 一般指 同一金融 是综合性需求 因此 , 户都希望是“
关于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思考
关于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思考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混业经营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金融混业经营指的是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可以相互渗透和发展,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开放多种业务。
尽管金融混业经营在提高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力和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方面有很多优势,但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一、优势1. 加强了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金融混业经营可以使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相互渗透和发展,加强其综合服务能力。
例如,银行可以开展证券、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2. 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混业经营可以增加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
因为竞争的加剧和创新引领的市场变化,不断地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
3. 推动了金融行业的结构调整金融混业经营也可以推动金融行业的结构调整。
因为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不同的特点和优势、或对同一市场的不同群体开放的市场角度也不同,因此,通过金融混业经营可以优化整个行业的结构、实现资源的资源优化和市场繁荣。
例如,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混合经营可以通过资金的整合和优化,使得金融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利用和合理的调度。
二、问题与风险金融混业经营虽然有很多优势,但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例如:1. 企业定位不清,容易导致经营失控由于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差异,企业在做混业经营时需要对其不同业务进行有效地区分和把握,否则将面临经营困难、竞争压力大等问题。
2. 反垄断风险混业经营可能弱化了已存在的垄断局面,但另一方面容易带来反垄断的风险,企业可能会因为擦肩而过的业务萎缩而损失利润、市场份额等,或者因为“夹缝中生存”而面临各种风险和压力。
3. 安全风险增加金融混业经营将各类机构的人才和资源相互渗透,但如果监管力度不足,或者把握不准,也会存在金融安全风险增加等问题。
三、关于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思考当然,虽然金融混业经营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风险,但其对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
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广 义 上 的 理 解 是 指 银 行 除经 营保 险 、 证券等金融业务 外 , 还 持 有 非 金 融 公司的股份 。 在 美 国 为 首 的 发 达 国家 , 早 期 的混 业 经 营 曾经 被 严 格 的立 法所限制 , 而 当这 一 概 念 再 次 出现 在 我 们 的 视 野 的 时 候 , 已经 有 了全 新 的. 较为明确的概念限定与组织形式 。 现 阶 段 商 业 银 行 混 业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有三种 : 以德 国 为 代 表 的 全 能 银 行 模 式 ; 以英 国 为 代 表 的银 行 母 公 司 模式: 以 为美 国 为代 表 的 银 行 控 股 模 式 。 而 在 中国 , 为了有效 避免监管 , 一般会采 取第三种 , 即设 立 允 许 经 营 证 券 承 销 等业 务 的 子 公 司 的 模 式 。
经济论坛
中国 商业 银行混业 经营 的发展 趋势
陕西省 西安 财 经 学院
摘要: 自投 资银 行 于 1 9世 纪 初 在 美 国 产 生 以 来 。 世 界 金 融领 域 经
历 了两 百 多年 的 , 从 简单到复 杂, 从幼稚到 成熟的发展 史 , 而 贯 穿 这 一 发展 过程的 . 是 多次 大 规 模 的 经 营模 式 的转 变 。 关键 词: 中 国 商业 银 行 混 业 经 营 发 展 趋 势
( 二) 中 目 商业 银 行 混业 经 营 的 必 然 性
了混业经 营的第一步 , 随后 , 以光大集 团、 中信集团 、 平安控股为代 表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 。 和 以宝 钢 、 山东 电力 、 海 尔为代表的非金融机构 , 他 们 通 过 全 资 拥 有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在 控 股 集 团 内 部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的金 融 服务 ; 国有 商 业 银 行 也 通 过 与 外 资 合 资 的方 式 介 入投 资 银 行 业 务 , 如 中 银 国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中国 建 银 投 资 有 限责 任 公 司 和 工 商 东 亚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等 。证 明 了我 国 商 业 银 行 在 混 业 经 营 的道 路 上 没 有 政 策 上 的 实 质障碍 。 而其发展模式将类似于美国的银行控股模式。
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起 , 而 使 全 能 银 行 更 好 地 充 当 储 蓄 与 投 资 者 的 中 介 人 。 第 从 四 , 利 于 降 低 金 融 风 险 。 于 商 业 银 行 混 业 经 营 , 务 多 样 有 由 业 化 , 行 的 一 部 分 亏 损 可 由其 他 业 务 活 动 的盈 利 来 补 偿 , 银 这
叉 并 购 成 为新 热 点 . 银 行 全 能 化 与 综 合 化 经 营 成 为 大 势 所 大
趋 。新 的 重 组 浪 潮 不 仅 包 括 银 行 之 间 的 兼 并 , 且 包 括 商 业 而 银 行 与 投 资 银 行 、 险 公 司 之 间 的跨 业 兼 并 。 世 界 范 围 看 , 保 从 美、 日等 国 家 先 后 允 许 银 行 与 证 券 、 险公 司 合 并 。 融 业 的 保 金 传 统分业 经 营体 制在 合 并 中被打 破 , 行 、 券 和保 险 业 日 银 证 益 紧密 地 融 合 在 一 起 。 国花 旗 银 行 与 旅 行 者 集 团 之 间 的 合 美 并 是 三 业 合 并 的典 型 , 并 后 的 花 旗 集 团 成 为 集 银 行 、 券 、 合 证 保 险 、 托 、 金 等 全 方 位 金 融 业 务 于 一 体 的 “ 融 超 级 市 信 基 金
市 场 上 , 质 的金 融 资 产 在 价 格 上 趋 于 等 同 。 同 近几 年来 , 球 爆发 了规模 空前 的金 融 业并 购热 潮 , 全 除 了银 行 合 并 出 现 大 型 化 、 断 化 趋 势 以 及 合 并 活 动 趋 于 全 球 垄 化 、 国 化 外 , 为 突 出 的 是 , 业 银 行 与 投 资 银 行 之 间 的交 跨 更 商
金融混业经营趋势分析
金融混业经营趋势分析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传统的行业分工和业务界限日趋模糊,在强化金融监管的同时,积极推进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似已成为国际性的潮流。
本文拟对这一趋势进行探讨,并就我国的应对之策提出一些建议。
一、对金融分业,混业的理解金融分业、混业既涉及经营层面又涉及到监管层面,就经营层面而言,即所谓的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就监管层面而言,即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的问题,是当前金融监管制度选择的一个重要内容。
金融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都限定在各自的传统业务领域内经营,不得超越既定业务范围。
金融混业经营则是指银行业、保险业与证券业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融合,即上述金融机构都可以相互进入对方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
近年来世界上多数国家已转向混业经营,不过对银行与保险、证券的混业,金融机构涉足非金融业务,不同国家的具体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
从微观的经营层面分析,金融分业经营既表明不同的经营状态,也是金融活动中不同的经营策略。
在金融发展历史上,确实经历了多次金融分业、混业经营的循环演进现象。
应该属于企业微观决策范畴。
作为市场主体,金融机构要依据市场环境、金融资产专用性程度、消费者偏好筹因素以及自身优势,在比较成本与收益等综合分析基础上来决定是采取专业化还是多元化策略。
从宏观层面分析,从金融分业到混业经营是一种制度选择和制度变迁现象(以下的分析主要从宏观层面展开)。
金融企业在考虑市场决策时不能完全忽视政府行为的影响,政府的政治倾向。
金融管制政策等较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结构的安排。
从制度选择角度,无论金融企业还是政府部门都由不同利益集团构成,金融制度从混业——分业——混业的变化是多方利益博弈下的制度变迁现象,市场结构。
人文因素等也都影响着制度结构安排和变迁路径。
不同国家、地区采取不同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是完全正常的,在金融分业与混业的制度选择上不能盲目照搬某一种模式。
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
模 式 较好 地保 障 了金 融与经 济 的安全 、繁荣 与稳 进入 2 0世 纪 7 0年 代 以后 ,分 业 经 营 金 融 制 度
定 , 进 了世 界 经 济 的 发 展 。 促 下 的 商 业 银 行 又 受 到 巨 大 冲击 与 挑 战 :一 是 金 融 工 具 创新 层 出不穷 , 资银 行业 发展 迅速 , 不 断 开拓 投 在 新 的 金 融 系 处 理 上 采 用 分 业 经 营 和 混 业 经 营 两 种 制 度 。一 国
拓 的 直接 融 资方 式正 取 代商 业 银 行 的 间 接 融 资 方 式 ;越 来 越 多 的 资 信 度 较 高 的 企 业 纷 纷 转 向证 券 市 场 , 过发 行 股票 、 券 及 商业 票 据 获取 资 金 , 致 通 债 导 商业 银 行 贷 款 质 量 大 幅 下 降 ,呆 、坏 帐 比例 明 显 上 升 , 款 收 益 严 重 下挫 , 得 一 直 以 贷 款 垄 断 者 身 份 贷 使 m 现 的 商 业 银 行 作 为 贷 款 人 的 重 要 也 日渐 下 降 。 性
响等方 面进行 分 析 、 讨 。 探
一
、
西方 金融 业发展 的历程
务领域 , 其对 商业 银行 的资 金存 贷市场 冲击最 大 。 尤
二 是 由于 各 种 融 资 方 式 的 出现 , 尤 其 是 投 资 银 行 开
世 界 各 国 在 对 银 行 、 券 、 险 等 金 融 机 构 的 关 证 保
圈 T A N 5 U O
维普资讯
总 体 上 看 , 日前 我 国 金 融 业 仍 实 行 分 业 经 营 模 式 , 笔 者 认 为 , 经 济 、 融 形 势 的 发 展 , 国 金 融 但 随 金 中 业 必然 逐步 向混业经 营迈 进 。本 文 主要从 西 方金融
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
居 高不 下 ,营业 费 用和 资 产规 模 的 不 合 理 增 长 以 及 由 此 带 来 的 营 业 费 用 支 出 的 边 际 收 益 递 减 ,在 很 大程 度 上 制约 着 我 国银 行经 济 效 益 的提 高 。从 评 价银 行 核心 竞 争 力的 衡 量 指标 来 看 ,无 论是 税 前 利 润 等 绝 对 指 标 ,还 是 资 本 收 益 率 、资 产 回报 率 等相 对 指标 , 我 国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与 国 外 著 名 商 我 国 金 融 分 业 经 营 的 历 业 银 行 相 比 均 缺 乏 足 够 的 竞 争 史 背 景 力 ,有 的 甚 至缺 乏 最 起码 的竞 争 2 纪 8 0世 0年 代 中 期 以来 ,四 制改革的决 定》 ,对金融业 进行 治 力 。 近 年 来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经 济 家 国有 银 行 都 开 办 了证 券 、信 托 、 理 整 顿 并 提 出 了 分 业 经 营 的 措 效 益 明 显 呈 现 出 增 长 乏 力 甚 至 滑 房 地 产 、投 资 等 业 务 ,实质 上 进 入 施 。 19 9 5年 后 , 国 家 陆 续 颁 布 了 坡 的 态 势 ,有 较 大 面 积 的 基 层 行 中 、 商 了 混 业 经 营 的 经 营 时 代 。 于 当 时 《 国 人 民 银 行 法 》 《 业 银 行 经 营 亏 损 , 成 为 经 济 金 融界 共 同 由 已 金 融 法 规 体 制 不 健 全 , 行 的经 营 法 》 《 险 法 》 《 券 法 》从 法 律 关 注 的 焦 点 。 银 、保 和 证 , 从 上面分析 可以看出 , 由于 国 风 险 意 识 不 强 ,内 部 机 制 不 健 全 , 上 确 定 了 我 国 金 融 业 分 业 经 营 制 在 加 之 金 融 监 管 能 力不 足 , 量 的 度 , 成 了 人 民 银 行 、 监 会 、 监 际 、 大 形 证 保 国内环境 的变 化 ,目前我国继 银 行 信 贷 资 金 涌 向 房 地 产 、股 票 、 会 “ 驾 马 车 ” 的 监 管 体 系 , 行 续 采 用 分业 经 营模 式 , 然 已不 是 三 式 实 显 我 外 汇 、期 货 市 场 从 事 投 机 买 卖 , 垂 直 分 业 监 管 。 近 几年 金 融 整 顿 最 佳选 择 。 国金 融 领 域 已 经 突 破 导 从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动因分析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及动因分析 □中央财经大学 王子鹏 / 文在我国,银行业是我国金融市场极为重要的部分,也因此受到了严格管制。
一直以来,是否放松对银行混业经营限制的问题饱受争议。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具备多元化特征,涉足了多种业务,但仍缺乏创新动力,徘徊在较低层次上,需要在多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本文通过理清银行业发展的脉络,探究我国银行业的混业经营趋势。
银行业 混业经营 多元化银行业经营模式的演变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放松管制过程的不断深化,银行通过跨业进行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西方国家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对这些现象不但没有加以限制,而是给予鼓励和支持。
目前除我国之外,全球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都已取消了对银行从事跨业综合经营的限制,允许银行跨地区、跨不同种类金融业务经营,金融业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1)早期的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经济效率的提高与经济发展的大幅增长与分工和专业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银行业的产生与发展也不例外。
货币信贷业务与一般商人业务的分离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出现,国家公债和股份公司的产生则促进了以有价证券业务为特征的直接金融的形成。
到19世纪中后期,直接金融和投资银行也逐渐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金融业务部门发展起来。
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虽然在金融业存在着这样的市场分工,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业务之间的联系仍然非常紧密,并没有受到人为地分割,也没有正式的法律制度规定商业银行从事各种金融业务活动的范围,商业银行跨业根据本机构经营战略的需要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经营股票、债券和工业投资、信托、商业、国际贸易,甚至发行银行券等业务。
实际上直到各国颁布了各自的商业银行法之后,才确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2)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在1930-1934年的经济大萧条过程中,众多银行倒闭,众多储户的资金化为乌有。
到1933年底,美国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到1921年底美国银行总数的一半。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趋势初探
的竞争力, 对突破分业经营制度的束缚, 实行混业经营的
模式的趋势 。目前金 融理论 界 、 实务界和管理层似乎已经 要求越来越强烈 。 基本形成一个 共识 :金融控 股公 司是 我国从分业 走向混 业 的有 效制度选 择 。是 我国金融业 管理模 式改 革的发展
方 向。
二 、国 内金融控股 集团混业 经营模 式
司和保险公 司具有各 自不 同的优劣势 ,按照比较优势原
年生效的《 证券法》 确立了中国现阶段银行 、 证券、 保险实 理 , 三者之 间应该 能够合 作 , 以达 到优势 互补 , 高效率 提
行分业经营 、 分业管理 的金融体 制。然而 , 伴随经济 全球
的 目的 。
。-
on11 . 士
其中最有代表 性的是光大 集团 。这种模 式比较符合中 国 的现状 , 为“ 称之 光大模式”其次是中银模 式。所谓“ : 中银 模式 ” ,是指银行先利 用海外可 以进 行混业经营的规 定 ,
成立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 全资附属子公司)或者将其 ,
海外机构 改造成 混业经营 的子公司 ,当这些 机构 在海外 的经营达到一 定的规模以后 ,然后让这些机构进 入中 国 大陆 。 以 ,中银模式 ” 所 “ 的优点在于它在海外 的子公 司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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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 . 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作为在我 国现行法律允许的
从国际金融业 的实践看 , 作为金融综合经营的模式选 择, 金融控股集 团存在特 定的优势 : 第一 , 火墙 效应 , 防 即
范围内实行混业经营的一种模 式 , 强大的生命力 , 具有 虽
但我 们可以通过各种可 能的手段去尽量 金融控股集团与各个子公司之间的独立法人关系,特别 说也有其弱势 ,
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 金 融研 究
《 经济师》o2 20 年第 2 期
混 业 经 . 趋 势
●刘 军
摘 要: 混业经营是 国际金融 业发展 的 太势所趋 。我 国金 融业要 想在激烈 的国际竞争 中立于不败之地 , 也必须顺 应这 个 发展靳流:然而, 由于金 融主体产权 不 明晰 、 融 法制 不健奎 金 等 多方面的原因, 使我 国金 融业 实行混 业经 营存 在现 实障碍。 文 章 对 此进 行 丁 分析 , 并提 出相 应 对 策 。 关 键 词 : 业 经 营 金 融业 趋 势 混 中 囤分 类号 :8 l 1 文 献标 识 码 : F 3 A 文章编号 :04—4 1 0 2 0 —1 6 2 10 9 4 2 0 }2 9 —0 c 混业经营 : 国际盒融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19 99年 1 1 1月 2日, 美国《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式签署生 正 效, 允许商业银行 、 券公 司、 险公 司跨界经 营 作 为金融分 证 保 业制度 的创始人 , 在实施 了 6 6年 的分业经 营之后 , 国终 于废 美 弃了这一制度 , 重新实行 混业经 营。而 在此之前 , 实行金 融分 业 l 制度的英国 、 日本都推 出 了金 融体制 改革 的一 系列 方案 , 放
一
金融创新不断涌现 , 际资本流动 日趋活跃 , 国 金融市 场 的全球 性联系 日益增 强 。为此 , 英 、 等 国纷 纷对 金 融业 进行 改 日、 法 革, 放宽对 金融机构 分业 的限制 , 提倡平 等竞 争和银 行业 与证 券业 的业务交叉。从 8 0年代 初开 始 , 国也逐 步放 松对银行 美 从 事证券业的限制 ,9 9年 签署生效 的《 融服务 现代 化法》 19 金 , 正式宣告 了金融 业由分业经 营走 向混业经营。 对于美 、 、 英 日等 国金融 业走 过 的混业— 分业——混业 之路 , 们不 能局 限地认 为这仅仅 是一个模 式 的变化 , 我 它实 际 上是金融 内在要求与外在压力 的联动所导致的。 首先 , 资金具有不断扩张获得利 润的内在要求 。无论 是银 行、 证券还是保险业 , 都需要通过资 金不断 的循环 流动 , 获得利 润, 寻求增值。通过 混业经 营 , 实现 资金 在 各个 业务领域 中 可 的优化配置 , 一个更高 的规模和利润水平下 实理风险 和收益 在 的平衡。另一方面 , 从资金运 作效 率看 , 分业经 营使 资金运 动 被限制在狭小 的范围内 , 利 于资金灵活调 动 , 不 其潜 在 的系统 风险有可能 比混业 经营更大: 其次 , 随着世界经 济一体 化 , 客户要求 金 融机构 提供多元 化的产品与服务 , 金融业竞 争加剧 , 形成 了对金 融机 构 的外在 压力。谁能不断地进行 金融创新 , 满足客户对多 元化产 品和全 方位服务 的要求 , 就能在竞争中掌握 主动权。而金融创新需要 改变传统金融 产 品 的结 构 , 通过 不 同业务 之 间的 重新 组合设 计, 创造出新 的金融产品 , 从而 冲破 了金 融市场 的分割状态 , 使 传统的金 融机构之间的界限 日益模 糊 . 不同融资工具 、 技术 、 服 务之间的差别不断缩小 , 不同金融机构 的产品和服务 之间的可 替代性不断增大 。而信 息技 术的进步 为相应 的金融 创新 提供 了技术支持 。这种通过 不同业 务之 间不断融 合 的金 融创新 的 路径, 必然促 使金融业产生混业经营的要求 。 二、 我国盒融业呼唤 混业经营 作为我国金融业来 说 , 分业经 营并不 是永远 的和惟一 的选 择。由于分业经营违背投资组合多 样化的原则 , 使银行 的资产 负债结构 比较单调 , 不能通 过 资产多样化来 降低 风险 ; 分业经 营以监管 的“ 安全” 取代了应有 的资金运行效率 . 违背 了金融业 经营中的风险分散 原则 , 反而 在一定程度 上集 聚 了金 融风 险; 分业经营还违背 了资金运 动的规 律 , 不利 于资 金的优 化配 置 , 使得各金融机构 的业务专业化 、 狭窄化 ; 时, 同 分业经营 不能满 足客户对金融 机构的多 元化产 品和全 方位服务 的要求 =它虽 然降低 了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 难度 由于完全割裂 了资本与 但 货币两个市场 , 重束缚 了我 国金 融业 的发展 , 严 不利于 我 国年 轻的保险业和证券业的发展 . 不利于 国有企业 改革的进一步深
西方国家为什么从分业到混业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西方国家为何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从分业到混业是世界金融发展的潮流。
发达国家基本上经历了简单混业—人为分业—高级混业的一个历程。
最初,由于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诸如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各种基金等并不发达,因此,那时候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并没有什么限制。
早期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而工商企业融资也多数是内源性融资,银行提供的基本上是短期自偿性贷款,银行也做一些贴现、租赁和简单证券投资业务,不过,这部分业务规模并不大。
银行表面上是“混业”经营,但和我们今天说的“混业”还有本质区别,充其量也就是“简单混业”。
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空前的大危机,为了应付危机,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出台,在金融领域首当其冲。
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分离。
接着,美国政府又先后颁布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以及《1968年威廉斯法》等一系列法案,进一步加强了对银行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的管制。
人为分业模式逐渐形成,英国、日本等许多国家纷纷效仿。
70年代随着金融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外资银行大举进入美国的金融市场,一些国家的所谓“金融百货公司”显示出明显的优势,对美国金融机构冲击巨大。
美国金融机构举步维艰,为了保护本国银行业的利益,确保金融市场不出现大的动荡,美国政府在1989年和1982年先后通过了《取消存款机构管制和货币控制法案》和《高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案》等有关法律,放开了存款货币银行的利率上限,从法律上允许银行业和证券业的适当融合。
90年代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1999年11月12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使银行、保险和证券公司分业经营的障碍在法律上得到清除,沿用了50多年的一直被视为束缚美国银行经营业务、削弱美国银行业在全球竞争优势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也终将完成其历史使命而被束之高阁。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及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角色。
然而,在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被鼓励或强制参与更多的金融业务,包括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指的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兼营其他金融业务。
本文将针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探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益1.多元化经营:混业经营可以拓宽商业银行的经营领域,让其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资金融通和存贷款业务。
通过兼营其他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提供更多样化、定制性更强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不同需求,增加盈利能力。
2.降低风险:通过混业经营,商业银行可以在不同的金融业务中实现风险分散。
传统上,商业银行主要经营存贷款业务,在贷款违约或经济下行时,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而混业经营可以通过投资理财、证券经纪等业务,分散风险,降低对特定业务的依赖。
3.提高竞争力:混业经营使商业银行能够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推动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创新。
商业银行的多元化经营可以增加其在市场上的份额,并提供更多金融创新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弊端1.风险集聚:混业经营增加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暴露。
由于不同金融业务的风险特征不同,商业银行可能在经营过程中无法做到有效的风险控制。
一旦某一业务发生风险,可能会对整个机构产生显著影响。
2.资本不足:混业经营需要商业银行分配更多的资本来支持各项业务的发展,增加了其资本压力。
同时,不同金融业务的资本配置要求也有所不同,可能导致资本的不均衡分配。
3.监管难度加大:混业经营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和难度。
监管部门需要同时监管商业银行不同业务板块,包括存贷款、理财、证券、保险等。
这要求监管部门具备更高的监管水平和资源,确保各项业务合规运营。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除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商业银行还积极参与理财、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
我国金融业发展趋势_混业经营
·182·Business!我国金融业发展趋势—混业经营崔育菡摘要:目前,我国金融经营制度法律上规定分业经营。
而实际很多企业在探索并实施混业经营。
由此看出混业经营模式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本文主要从分析我国金融体制变迁历程,简介适合我国国情的混业经营模式即金融控股公司的运作模式,可行性分析和不足之处,在监管方式上采取对应的措施弥补不足。
从而为我国金融经营体制创造一个健康,高效的运作环境。
关键词: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一,回顾金融业经营制度的变迁(一)介绍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变迁1.自然混业阶段。
1993年之前,混业模式经营流行于世界各国。
所谓的自然混业阶段是自发形成于经济效益的刺激。
美国作为最典型的例子,那时金融业在美国的实施主要是以实行最低限度的管理为原则从而平衡竞争秩序。
随着美国对金融监管政策不断的放松,银行控股公司在美国迎来了飞速发展阶段,这标志的美国开始实施混业经营模式。
2.严格的分业阶段。
1993年的经济“大萧条”是一条分水岭,这四年的大萧条对于实施自然混业经营的美国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
银行,证券大量的倒闭,这种混业的金融运作模式助长了股市投机,造成了股市混乱,对于股市暴跌。
随即,1993年经过国会的商议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美国的分业经营时代由此开启。
3.回归混业阶段。
进入了20世纪70年代,金融创新发展迅速,传统的商业银行面对金融创新的严重冲击开始衰退,业务收入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全能型银行的跨国经营给严格执行跨国经营银行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面对如此大的竞争压力,美国社会开始呼吁放宽金融管制,允许银行再次进行混业经营。
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这一法案的通过,标志分业经营体制的瓦解,混业经营成为主流。
(二)介绍一下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变迁1.混业经营。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重新建立了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当时并没有严格区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都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与金融监管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与金融监管作者:曾庆芬摘要:面对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大潮,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改革压力。
虽然混业经营也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但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有条件的。
目前无论从宏观监管环境,还是微观主体的制度基础都不具备混业经营条件,分业经营还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的政策选择。
与此相应,面对混业经营在我国初露端倪的新形势,我国的金融监管应根据金融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调整,而且要顺应金融业发展潮流。
通过分析混业经营下国际金融业监管改革的趋势为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建议。
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出于竞争和金融业本身发展的需要,世界许多国家纷纷放松对本国金融业的限制,实行金融自由化,由此推动了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和金融监管改革。
本文拟就我国金融业混业趋势和相关的监管问题作肤浅探讨。
一.混业经营的界定及在我国的发展前景(一)对混业经营的界定综观全球的混业经营,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1.商业银行在其法人实体内部设立非银行金融经营部门,一个法人多种金融业务;2.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投资,设立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其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是母子关系,一个法人一种金融业务,母公司是金融机构,来实现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业务的混业经营。
3.一家非金融的母公司控股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关系是兄弟关系,它们同属于同一个母公司。
这种兄弟关系的混业经营,也能通过业务的协同,来实现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析利益共享,但不能直接从其它金融机构中取得利润,只能通过业务关系或关联交易来实现。
我国光大集团,及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是该模式。
严格来讲,第1种混业是绝对的混业经营,如德国的全能型银行;而第2种混业含有分业的性质,从机构上体现出分业的迹象,如英国、日本,我国的中信也是第2种模式,信托公司控股银行、证券。
第1和第2种模式中,控股金融机构通过投资收益可以从被控股金融机构中获取利润,真正实现金融业务一体化。
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维普资讯
混 业 经 营 鸿 成 疋试囤亚觥 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 当今 的 国 际金 融 变 革 中 . 最 为 ( ) 业 经 营 有 助 于 降 低 我 国 国有 企 业 的改 革 二 混 加 快 推进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的 一 个 重 引 人 注 目的 是 银 行 业 。证 券 业 和 保 险 商业 银 行 的 风 险
。 , 。
必 要 性
( ) 业 经 营 是 金 融 市 场 资 源 金 融 资 源 三 混
可 能开 放金融 市场 和金融 服务 领域, 必须通过 合理渠道相互沟通
,
,
协 调 发 道 日益 多元 化 , 必 然 导 致 储 蓄 存 款 向
,
,
这 就 对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的 改 革 与发
,
产 重 组 的要 求 。 这 一 改 革 不 仅 会 对 美 平 , 财 务 状 况 并 没 有 得 到 明显 改 善 , 展 提 出新 的 更 高 的 要 求 但
需 要 商 业 银 究 其 原 因 , 响 因 素很 多, 我 国 商 业 行 为 国 有 企 业 重 组 提 供 全 方 位 多 功 能 影 而
.
业 务 经 营 实 行 混 业 经 营 的 必 要 性 及 其 发展 混业 经 营 对 于 改 善 我 国商 业 银 行 发 展
运 作 过 程 等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和探 讨 。
一
,
以 直 接 融 资 为 特 征 的 资 本 市 场 与 商 业 银 行 争 夺
特 别 是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的财 务 状 况
,
而 且 也 将 使 整 个 国 际 银行 业 发 生 重 大 银 行 业 务 范 围 狭 小 则 是 一 个 重 要 因 的金 融 服 务 展 的 大 趋 势 。 国 际 银 行业 出现 的 这 一 域 不 失 为 改 善 财 务 状 况 的一 种 有 效 途
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金 融 业 经 营 模 式 的选 择 取 决 于 本 国
和世 界 经 济 发 展 的要 求 并 随 之 变 化 。 在 金 融 业 发 展 历 程 中 ,关 于 分 业 经 营 的 实
行经 营的证 券业 务商业 银行 不 能涉足 ,
必 须 由投 资 银 行 或 投 资 公 司 经 营 ,由 证 券 交 易 委 员 会 统 一 管 理 ;商 业 银行 只 能 在 自 己 的经 营 领 域 内开 展 业 务 ,但 必 须 接 受 金 融 管理 机 构 的 监 督 管 理 。 美 英 各 国 先 后 作 出 分 业 经 营 的政 策 规 定 ,尽 管
以 德 国为 首 的 西 欧 等 国 仍 然 坚 持 混 业 经
营 , 并 未改变分业经 营这一主流趋 势。 但 第 三 阶 段 ,0世 纪 8 2 0年 代 以来 , 国 、 英 日 本 等 国 先 后 取 消 分 业 经 营 的 限 制 ,9 9 l9 年 l月 1 1 2日美 国 国会 通 过 了 《 融 服 金 务 现 代 化 方 案 》 取 代 了将 商业 银 行 和 投 , 资 银 行 严 格 分 开 的 《 拉 斯— — 斯 蒂 格 格 尔 法 》 允 许 银 行 、 险 公 司 及 证 券 业 互 , 保
一
、
金 融 业 经 营 模 式 的 一 般 演 变
第 二 阶 段 , 13 以 9 3年 美 国 通 过 的 《 拉 格 斯— — 斯 蒂 格 尔 法 》 标 志 , 规 定 银 行 为 它 分 为 投 资 银 行 和 商 业 银 行 ,属 于投 资 银
并 由美 国传 播 到 世 界 各 地 ,从 而对 世 界 格 局 产 生 了重 大影 响 的金 融 分 业 经 营 制 度 走 向 终 结 ,金 融 混 业 经 营 成 为 当 今 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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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一、现阶段实行分业经营的必要性
“九五”期间,我国政府相继颁布《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确立了分业经营的体制框架。
实践证明,这样做是符合当前我国国情的。
目前我国金融业仍有必要实行分业经营体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分业经营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4大国际银行的现状是,一方面存在大量的不良贷款,另一方面却又吸收着高额的居民储蓄。
近年来央行连续降息,投资工具的多样化,投资者开始积极寻求其他的投资保值方法,若不良贷款得不到妥善解决,一旦储蓄的增量弥补不了不良贷款的增量,金融危机就可能爆发。
只有在分业经营的管理体制下,才能够有效保护投资人存款人的利益,分业经营模式在现阶段是必需的。
此外,如果允许银行从事证券、保险等混业业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因其资金优势而形成金融寡头,不利于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
2.证券业: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融合将会助长证券市场的投机活动,造成证券市场虚假繁荣。
而采取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模式,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规范和稳定发展。
3.保险业:近年来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着保险经营手段不够规范,理赔机制不够健全,保险公司自身缺乏有效的自律手段,险种不够丰富等隐患,一旦发生动荡性的事件,容易产生金融风险。
4.金融监管:目前监管水平不高,有关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手段措施也比较落后,专业人员和高质量信息缺乏,金融监控资源和经验都不足。
因此我国目前还不具备混业经营的监管环境和能力,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水平还远未达到混业监管的要求。
由此可见,在我国金融机构风险意识不强、内控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在现阶段实行分业经营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也是金融体系的安全的保证。
但是安全并不等于效率,混业经营体现了金融市场内部沟通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混业经营是适应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主流趋势,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发展混业经营,允许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可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改善金融服务,增强综合竞争力。
从发展趋势看,我国必然会走向混业经营。
二、走向混业经营的必然性
1.混业经营是国际银行业发展的趋势。
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发展趋势,改变了金融业的市场环境,金融业传统的行业分工和业务界限日趋模
糊,金融市场的条块分割格局已被打破。
20世纪90年代,日本、美国相继立法肯定了金融业混业经营。
伴随着竞争的加剧,世界范围内的金融集团并购有愈演愈烈之势。
我国融入国际金融市场体系程度日益加深,待条件成熟时选择混业经营模式是一种必然。
2.金融创新和外资银行的进入为混业监管提出了客观要求。
传统赚取的存贷利差的经营手段获利空间有限,金融机构愈发重视金融创新。
如扩充各种代理业务、拓宽传统结算领域,增加信用卡功能,开展信息咨询、创新金融产品等;随着金融产品和交易技术的不断创新,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相互代理相互渗透的特征愈来愈明显,从而使分业经营流于形式,这就为混业监管提出了客观要求。
3.信息科技的发展为金融监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随着我国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大规模信息的共享和处理能力的加强,为金融监管提供了良好的技术环境。
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数据集中的跨世纪工程,中国银联公司的成立,以及中国建行、中国农行、中国银行完成数据集中工程的决心,这都说明金融行业自身信息化建设呈现跨越式的发展。
4为增强中资银行的竞争力,必须走混业经营之路。
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将面临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人世5年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的所有限制。
面对竞争实力强大的外资银行,中资金融机构如果固守传统商业银行发展模式,其结果只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必须最大限度地实行综合化经营,根据市场、客户需求的变化和规避风险的要求,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业务品种,采取新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手段,利用各种金融创新工具发展自己。
从长远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逐步介入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建立混业经营的模式,实行全能制,增加利润增长点,以降低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5我国具有推行金融混业经营的现实要求和可行性。
事实上,目前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三业已出现了相互渗透、共同发展的态势。
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
商业银行也越来越多地参与证券资金的清算服务,推出银行转账等新型业务;2002年12月中信控股亦正式挂牌,其旗下有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信诚人寿保险、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以及香港的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亦在事实上证明了混业经营的可操作性。
三、发展混业经营的制约性
混业经营是全球金融业发展的趋势,但也只能在健全的法律、完善的监管机制下才能健康地发展,即使在解除了分业经营禁令的美国,混业经营也并末一拥而上,反而在安然、Worldcom事件后,由于花旗集团和JP摩根大通集团这两面力倡混业经营的大纛陷入不同程度的困境,对此显得更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