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OCS生产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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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X X X X 公司
OCS生产管理手册
版本号:2020010000
受控:
状态:已执行
编制: 0 0 0
审核: 0 0 0
审批: 0 0 0
发布:2020年1月10日
实施:2020年1月12日
目录———————————————————————————————————————
1.公司介绍 (1)
2.适用范围 (1)
3.引用文件 (1)
4.手册批准和任命负责人 (1)
5.部门职责(附组织结构图) (2)
6.质量管理体系(OCS)
6.1文件管理程序 (2)
6.2记录管理程序 (4)
6.3人员培训管理程序 (4)
6.4合同(订单)评审程序 (5)
6.5采购管理程序 (6)
6.6供应商评审管理程序 (7)
6.7进料验收管理规范 (7)
6.8仓储存发管理规范 (8)
6.9生产操作规范 (8)
6.10品质检验操作规范 (9)
6.1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0)
6.12生产前清洁管理规范 (11)
6.13化学品使用管理规范 (11)
6.14生产过程下脚料及废料再使用规范 (13)
6.15产品标识及追溯管理规范 (13)
6.16辅料使用管理规范 (14)
6.17包装及产品标签和吊牌管理规范 (14)
6.18成品出厂检查规范 (14)
6.19销售服务管理规范 (14)
6.20生产统计管理程序 (15)
6.21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15)
6.22外发工艺流程监管规范 (16)
6.23体系持续改进计划 (17)
1. 公司介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OCS产品的生产管理控制。
3. 引用文件
纺织交换组织有机含量标准
4. 手册批准和任命负责人
由最高管理者批准此版本体系管理手册用作公司生产OCS产品的管理文件,并说明将遵守哪些承诺
任命书
为建立、实施和保持OCS标准,确保有机产品储存与生产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有机棉产品生产的业绩和任何改进需求,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对有机产品要求的意识、环保意识,以及与OCS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系,特任命
XXX 为公司OCS管理者代表。
总经理:
日期:
5. 部门组织机构及职责
与OCS订单生产相关的部门职责如下:
xx部门职责:负责实施,管理,监督从OCS纱线采购到OCS订单的整个生产过程,责任人:
Xx部门职责:负责在接单前与客户确认好OCS的认证标准,产品成分信息。
6. 质量管理体系
6.1文件管理程序
1.目的
对于公司OCS认证和生产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都能得到相应的有效版本,防止失效的文件被误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OCS认证和生产有关的文件控制,包括外来文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OCS质量管理手册;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OCS质量管理手册;
3.3总经办负责组织程序文件的编写,负责OCS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归口管理,并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
3.4总经办负责外来文件归口管理;
3.5各部门按其职责和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使用和保管各自的文件,并负责本部门与OCS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收集、整理。
4.程序内容
4.1文件分类及保管
OCS质量管理手册为第一级文件,程序文件为第二级文件,第一、二级文件均由总经办备案保存;
4.1.2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各种行政管理制度,部分外来的管理性文件,包括与OCS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等,由总经办保存。
4.2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文件在发布前应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适宜的:
a)OCS质量管理手册由总经办组织编写,由管理者代表审定,上报总经理批准发布,总经办负责登记、发放。
b)程序文件由总经办组织相关部门编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总经办负责登记、发放。
c)作业指导书等第三级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写、汇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总经办负责登记发放。
d)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应得到相关文件,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发放、回收要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3文件的更改
a)OCS质量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更改,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更改,由总经办发放。
b)程序文件由总经办组织更改,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更改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更改,由总经办发放。
c)作业指导书等第三级文件由更改部门组织更改,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更改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更改,由相关部门发放。如果指定其他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d)所有被更改的原文件必须由相应的主管部门收回,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性;
4.5文件的领用
a)文件使用者应填写“文件发放回收配发表”,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领用;
b)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旧文件;因丢失而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已丢失文件的分发号失效;发放部门作好相应的发放签收记录。
4.6文件的保存、作废与销毁
4.6.1文件的保存
a)与OCS质量管理相关的文件都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b)各部门文件由本部门保管。总经办每年对各部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c)对受控文件,各部门应及时填写本部门使用文件的“部门受控文件清单”。如内容有变化,应通知总经办。
4.6.2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a)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加盖“作废”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b)为某种原因需保留的任何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保留”印章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