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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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6.27•【字号】鄂发改价调[2019]218号•【施行日期】2019.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省教育厅;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财政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1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普通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费标准(一)高考必考和选考考试科目为每人每科35元。

必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选考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生从中选考3个科目)。

(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各类艺术专业(含技能测试)统考或联考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35元;主考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专业考试(含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科25元,具体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美术和音乐)、体育与健康等13个科目。

三、经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费减半收取。

四、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增强收费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除上述考试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省物价局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鄂价费函〔2017〕78号)同时废止。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用版)目录一、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概述二、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内容三、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和形式四、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五、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备考策略正文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湖北会考,是我国湖北省普通高中教育的一项重要考试,旨在评估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帮助学生检验学习成果,同时也是高中毕业证书的发放标准之一。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十门学科。

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依据,旨在考察学生对各科目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两次,每次考试的科目不同。

第一次考试在高二下学期进行,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学科;第二次考试在高三下学期进行,主要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四门学科。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验操作考试则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实验操作。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高中毕业生走向社会的重要凭证。

对于学生而言,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直接影响到他们的高中毕业证书的发放和未来的升学就业。

面对如此重要的考试,学生应该如何备考呢?首先,学生应该扎实掌握各科目的基础知识,这是学业水平考试取得好成绩的关键。

其次,学生应该多做练习题,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此外,学生还应该关注历年的考试真题,了解考试的题型和难度,以便更好地应对考试。

总的来说,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考试,对于学生的未来升学就业具有重要影响。

湖北省普通高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湖北省普通高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

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校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评价原则方向性原则。

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指导性原则。

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客观性原则。

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公正性原则。

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湖北学考及格标准

湖北学考及格标准

湖北学考及格标准湖北学考是指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也被称为高三学业水平测试或简称学考。

学考是为了衡量高中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从而确定他们是否具备高中阶段所应该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普通高中阶段的毕业考试成绩,对学生的高考录取和毕业资格有重要影响。

湖北学考的及格标准通常是指学生在各科目考试中获得一定的分数或达到一定的要求。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的规定,一般来说,学生需要在每个科目的考试中获得60分以上的成绩才能及格。

这些科目通常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等。

此外,学生还需要完成一定的选修课程,并在选修课程的考试中获得一定的成绩。

学考的及格标准并不只是针对单科成绩的要求,而是综合考虑各个科目的成绩,并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来确定。

学考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全面、准确地评价自己的学业水平,并为他们未来的学习和发展提供参考。

因此,及格标准的制定应该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水平来确定的,以便更好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同时,湖北省教育厅还规定了学考成绩的等级划分。

通常将学考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成绩排名在前10%的学生可以被称为优秀,成绩排名在前30%的学生可以被称为良好,成绩排名在前60%的学生可以被称为合格,而其他学生则被称为不及格。

需要注意的是,湖北学考的及格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年份、地域和考生群体的情况而有所调整。

学生在备考学考时应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要求进行规划和准备,充分了解相关考试科目、内容和要求,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习水平,以达到及格标准。

总之,湖北学考的及格标准通常是指学生在各科目考试中获得60分以上的成绩。

学考的及格标准是综合考虑各个科目成绩,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水平来确定的。

它不仅是普通高中毕业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学生在备考学考时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要求,并积极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鄂政办发[2009]63号•【施行日期】2009.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将于2009年秋季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湖北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积极推进。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创新制度,提升能力、提供资源、搭建平台,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点上突破。

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础上,通过课题攻关、项目带动和样本实验,力求在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兼顾各方。

充分调动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做到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学校自主、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课程改革的合力。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摘要:
1.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介
2.考试范围的具体内容
3.考试范围的重要性
正文: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介】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也被称为“湖北高考”,是中国湖北省高中学生必须参加的一项重要考试。

该考试旨在评估高中学生在各个学科的学习成果,以便他们能够顺利进入大学或继续深造。

【考试范围的具体内容】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涵盖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十个学科。

每个学科都有其独特的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

语文考试主要包括阅读理解、诗词鉴赏、作文等;数学考试则包括代数、几何、概率统计等内容;英语考试则包括听力、阅读理解、完形填空、写作等。

物理、化学和生物考试则主要测试学生在理化生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实验能力;政治、历史和地理考试则主要测试学生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

体育考试则主要测试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包括长跑、跳远、引体向上等项目。

【考试范围的重要性】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不仅是对学生高中学习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他们进入大学或继续深造的重要依据。

只有全面掌握考试范围,学生才能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进而进入理想的大学或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

另一方面,考试范围也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参考。

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在各个学科的学习情况,找出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

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数学含答案

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数学含答案

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数学本试卷共6页25题。

全卷满分100分。

考试用时90分钟。

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务必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并将准考证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

2.选择题的作答: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 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涂匀、涂实,未涂、错涂、多涂或填涂不规范均不得分。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3.非选择题的作答:用黑色签字笔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对应的答题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

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4.考试结束后,请将本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一并上交.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

1.已知U={2,4,6,8},A={6,8},则∁U A= A .{2,4} B .{2}C .{2,4,6,8}D .{2,4,6} 2.cos(π2-θ)= A .-sin θ B .sin θ C .-cos θ D .cos θ3.欧拉恒等式e i π+1=0(其中i 为虚数单位,e 为欧拉常数)被誉为数学中最奇妙的公式之一,它是欧拉公式e ix =cosx+isinx 的特例,即当x=π时,e i π=cos π+isin π=-1,得e i π+1=0.根据欧拉公式,e (i π4)表示的复数是 A .-√22+√22iC.√22-√22iD.-√22-√22i4.已知向量a⃗=(1,0),b⃗=(0,1),则2a⃗+3b⃗=A.(-2,-3)B.(2,-3)C.(2,3)D.(-2,3)5.命题∀x∈R,x2-x+1>0的否定是A.∀x∈R,x2-x+1<0B.∀x∈R,x2-x+1≤0C.∃x0∈R,x02-x0+1<0D.∃x0∈R,x02-x0+1≤06.从某自动包装机包装的奶粉中,随机抽取20袋,测得各袋的质量分别为(单位:g):用频率估计概率,该包装机包装的袋装奶粉质量在497.5g∼501.5g之间的概率约为A.0.15B.0.1C.0.5D.0.257.已知tanα=3,则2sinα+cosαsinα-2cosα=A.3B.1C.7D.58.已知b克糖水中含有a克糖(b>a>0),再添加m克糖(m>0)(假设全部溶解),糖水变甜了。

湖北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湖北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湖北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将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此次高考改革旨在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质量和公平性。

一、改革内容。

1. 考试科目设置。

根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体系,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科目设置将更加贴近学生的学习实际和社会需求,取消高考文理分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或理综,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或理综和选考科目。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将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调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形式将更加多样化,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

3. 考试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考试制度将更加灵活,允许学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参加考试,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进行选考科目的选择,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改革,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减轻学生负担。

取消文理分科,减少学生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压力,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和特长进行选考科目的选择,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

3. 促进公平竞争。

通过改革,提高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公平性,减少应试教育,促进素质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加公平的发展机会。

三、实施措施。

1. 完善教学体系。

各学校要根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体系,完善教学体系,调整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强化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减少应试教育,促进素质教育。

3. 加强师资培训。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理念,引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

四、实施保障。

1. 政策支持。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北省)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北省)

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根据《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

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2.坚持普职并重。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3.坚持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4.坚持科学规范。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5.坚持因地制宜。

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以市(州)为主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二)改革目标2017年,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全省推进除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0年全省全面推进改革。

2023年,全省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建立健全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

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

关于湖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补考规定

关于湖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补考规定

关于湖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补考规定湖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补考的要求
1.学生正考成绩有一科(或以上)不及格的,均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2.由外地转入的学生,分以下三种情况报名参考:
一是在外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毕业会考)全部9个科目后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二是在外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毕业会考)部分科目后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和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分别作为补考成绩和正考成绩计算。

三是因外地没有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或毕业会考)制度而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相关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9个科目补考,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3.学生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4.正考期间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其它流行性疾病、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国际中学生交流等未参加考试的,可报名参加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作正考成绩计算。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19•【字号】鄂教基[2009]21号•【施行日期】2009.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9]21号)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现将《湖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湖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为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评价目的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1、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个性,关注学生发展过程,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2、公正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规范、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3、全面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情况,要将评价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活动之中,做到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有机结合。

三、评价内容与方式1、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设定为“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与创新”六个维度(附1),具体评价标准由地方或学校制定。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涵盖以下科目和内容范围:
1. 语文:包括阅读理解、写作、文学常识、修辞手法等方面的考查。

2. 数学:涵盖数与式、数与代数、数与几何、数与统计与概率等内容,包括计算题、解答题和应用题。

3. 英语:主要考查英语的阅读理解、听力理解、语法和词汇的运用以及写作技能。

4. 物理:涵盖力学、热学、光学、电学、原子物理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定律和公式的掌握。

5. 化学:包括物质的组成与结构、化学变化与能量转化、化学反应速率等基本概念和实验操作的掌握。

6. 生物:主要考查生物的基础知识、生物进化、生物细胞、生态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验操作。

7. 历史:涵盖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等相关内容,考查对历史事件、人物、思想等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8. 政治:主要考查政治制度、国际关系、党的基本知识、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分析能力。

9. 地理:包括地球科学、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等方面的知识,考查对地理现象、地理位置、地理条件等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此外,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还会针对具体学校的课程设置和重点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的考试内容和范围以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为准。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为了加快在我省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从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和促进科学选才角度出发,科学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充分发挥以考督教、以考促学的作用,引导高中学校加快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改进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更好服务高校科学选拔人才,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

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人才,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考试标准,统一考试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三、性质与功能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升学以及社会人员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是分析和评估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参考,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监测和督促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

四、考试对象、科目、方式和内容(一)考试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题型及分值分析一般而言,学业水平考试共有13个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科技,总分值为820分(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

具体分值分布如下:1.语文、数学:实行纸笔分卷考试,单科分值为120分。

其中,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英语:包括纸笔考试(80分)、听力测试(25分)和口语(15分)考试等。

其中,英语纸笔考试、听力测试时长共计110分钟,口语考试为10分钟。

3.道德与法治、历史、美术:实行纸笔合卷考试。

其中,道德与法治卷面分值为60分、历史卷面分值为60分、美术卷面分值为10分。

考试总时长为135分钟,其中美术考试时长为15分钟。

4.物理、化学:实行纸笔合卷考试。

物理卷面分值为70分,化学卷面分值为50分。

两科考试时长共计120分钟。

5.生物、地理:实行纸笔合卷考试。

两科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6.体育与健康:实行平时考核和统考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计50分。

其中平时考核占15分,统考测试占35分。

7.音乐、信息科技:分值分别为10分和20分。

8.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科10分,共计30分。

在题型上,各科目都会涵盖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基础题型,并且会有相应的创新题型以考查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请注意,具体分值和题型可能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参考官方渠道或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摘要:一、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介1.考试背景2.考试目的3.考试对象4.考试科目二、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1.考试范围2.考试题型3.考试难度三、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用1.高校招生录取2.高中毕业证书3.社会就业与个人发展四、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备考策略1.了解考试大纲与要求2.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3.参加模拟考试与课外辅导4.调整心态与保持健康正文: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我国湖北省为检测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考试。

该考试旨在评估学生在完成普通高中课程学习后的知识掌握情况,帮助学生、家长、学校以及社会了解学生的学业水平,为高校招生录取、高中毕业证书颁发及学生个人发展提供依据。

一、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介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涵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九个科目。

学生需在相应年级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方可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二、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并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制定。

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计算题等,难度适中,旨在检验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具有重要作用,是高校选拔学生的重要依据。

同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高中毕业要求的重要标准。

此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学生个人求职、职场发展等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四、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备考策略为顺利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学生需全面了解考试大纲与要求,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参加模拟考试与课外辅导,及时调整心态与保持健康。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

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校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评价原则方向性原则。

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指导性原则。

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客观性原则。

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公正性原则。

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湖北普通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湖北普通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湖北普通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对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该方案旨在推动高中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素质教育目标。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一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首先,方案提出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整体框架。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学业水平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高考将分为普通类和艺术类,普通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类考生则需参加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其次,方案对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考试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学业水平科目考试将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能力水平,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科目。

综合素质评价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再次,方案对高考招生录取办法进行了调整。

普通类高考招生录取将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艺术类高考招生录取则将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招生录取分数线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

最后,方案还对考试管理、评价体系、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

其中包括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

总的来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对高中教育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这一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现代化,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2022年湖北武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7月2日至4日

2022年湖北武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7月2日至4日

【导语】⽆忧考会考频道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了解到,2022年湖北武汉普通⾼中学业⽔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已公布,安排在7⽉2⽇⾄4⽇期间举⾏。

具体如下:1.考试时间 2022年湖北武汉普通⾼中学业⽔平合格性考试全省统考科⽬考试(下称“学考合格考”)时间定于2022年7⽉2⽇⾄4⽇举⾏。

备注:外语科⽬语种为英语、俄语、⽇语、德语、法语、西班⽛语。

备注:2.报考科⽬ (⼀)2019级普通⾼中在校⽣ 尚有科⽬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参加2021年规定科⽬考试的2019级学⽣,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的考试。

(⼆)2020级普通⾼中在校⽣ 2021年已完成3科(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学6门科⽬中已报考的3科)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学⽣,本次报考科⽬为语⽂、数学、外语和2021年未报考的3科;2021年已完成3科考试但有不合格科⽬的学⽣,除报考上述科⽬外,还应报考未合格科⽬的补考。

因特殊原因,2021年只参加了0到2门科⽬考试的学⽣,本次报考科⽬按照本须知中“其他考⽣”的报考规定执⾏。

(三)2021级普通⾼中在校⽣ 2021级学⽣本次报考科⽬为3门,由学⽣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和⾃⾝学习情况,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学6科中选择3科报名参加考试。

(四)社会考⽣ 尚有不合格科⽬的原2018级普通⾼中学⽣的考⽣类别从“在校⽣”转为“社会考⽣”,以社会考⽣类型报考所有未合格科⽬。

2019级注册报名但有不合格科⽬的社会考⽣,可报考余下未合格科⽬。

2020年、2021年注册报名且已参加考试的社会考⽣,本次报考分别参照2019级、2020级普通⾼中在校⽣报考规定执⾏,只参加了0到2门科⽬考试的考⽣,本次报考科⽬按照本须知中“其他考⽣”的报考规定执⾏。

2022年新注册报名的社会考⽣,按照2021级普通⾼中在校⽣报考规定执⾏。

(五)少年班学⽣ 被⾼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资格)录取到少年班的⾼中在校⽣,可凭⾼等院校录取通知书申请全省统考科⽬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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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出guo为大家提供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完整版),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的更新!为了加快在我省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根据《 *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xx]10号)、《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 * 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从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和促进科学选才角度出发,科学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充分发挥以考督教、以考促学的作用,引导高中学校加快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改进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更好服务高校科学选拔人才,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

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人才,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考试标准,统一考试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升学以及社会人员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是分析和评估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参考,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监测和督促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

(一)考试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二)考试科目和方式。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根据不同测试方式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下同。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待条件具备时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信息技术、外语等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全省统一机考。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特长及高校各专业招生基本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

学生应在首次报名参加全省统考科目报名时确定3门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更改(条件具备时,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允许考生从6个科目中选择4门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前,从已考的4门科目中确定3门选考科目,确定后不得更改)。

(三)考试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考试内容为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公共必修内容,重点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当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物理、化学、生物考试内容含有实验操作,外语考试内容含有听力和口语,具体考试方式和组织形式另行制定。

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为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公共必修内容和选修Ⅰ内容,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一)考试安排。

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6月和12月,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长和卷面分值: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考试时长各为6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选考科目与学业水平考试相同科目采取“二考合一”方式同步进行,考试时长为100分钟,试卷由卷Ⅰ“必考题”和卷Ⅱ“附加题”两部分构成,总卷面分值为150分,其中卷Ⅰ“必考题”100分,卷Ⅱ“附加题”50分;考前确定该科目为选考科目的考生必须作答卷Ⅱ“附加题”。

(三)全面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后,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选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以最好成绩作为最终结果。

(四)高中学生高二上学期期末才能参加全省统考科目的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的考试时间由市州自行确定。

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允许学生参加一次补考。

选考科目考试成绩仅限高中学生高三毕业参加高校招生录取时当次有效。

(一)成绩呈现1. 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科目划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等级划分以卷面得分为依据,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预先设定的百分比确定,原则上A等级15%,B 等级30%,C等级30%,D和E等级共25%,E等级控制在2%以内;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成绩的科目,考生不合格比例控制在2%以内。

内地民族班在籍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线单独划定,选考科目等级划分纳入全省统一划线。

2. 选考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将在五等的基础上细化等级并转化为等级分后计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二)跨省(区、市)转学成绩认定由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高中学生,原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申请成绩合格认定,申请认定时须提供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认定后的成绩仅作为高中毕业依据,不用于高校招生录取。

(三)考试成绩使用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2.学业水平考试各科考试成绩都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其中,各科考试成绩是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主要依据;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总成绩。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和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一)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政府宏观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教育考试机构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考试科目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考查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范围、标准、方式和要求,市州统一组织实施。

所有科目成绩由全省统一发布和管理。

(二)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具体要求将在我省编制的考试科目的考试说明及考查科目的实施指导意见中予以明确。

课程考试说明(考查实施指导意见)是命题实施的具体指导,是课程标准的具体体现,对考试性质、考试目标、命题原则、试卷结构、考核层次标准、计分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执行,考试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安全保密的规定,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违规处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要确保命题、阅卷、考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以及人员配置。

(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宣传、公安、武警、经信、工商、卫生、保密、电力等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考试运转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省教育厅负责制订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工作实施细则》、《命题工作实施细则》和《阅卷工作实施细则》,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及时制订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确保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

(三)加强培训与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规范操作规程,严格考试管理,提高考试组织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

省和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封闭入闱、集中管理的命题工作体制,制定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建立命题专家库,推进题库建设,加强对命题人员培训与管理,确保命题质量与安全。

(四)保障经费。

省教育考试院要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省 * 、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科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所收费用全部用于学业水平考试日常管理以及命题、考试、阅卷、标准化考点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五)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严厉打击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建立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完善考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考试环境治理,强化考风考纪宣传,营造公正、严明、诚信的考试氛围。

(六)改进和加强教学管理。

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科学制定高中三年的教学计划,均衡合理安排各学年的教学科目和各科目教学进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削减课程压缩课时;要加强教学管理研究,建立和完善走班教学制度,及时调整教学组织方式,开齐相应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选课的需要;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培养和锻炼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正确规划学业、选修课程。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教学设施设备,改善教学条件,保障师资配备,满足高中新课程改革及教学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

省教育厅将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各市州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一)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办法,抓紧制定本地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实施办法,于xx年8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本办法从xx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中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试点;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全面建立和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整体与高校招生录取改革全面对接。

(三)本办法由湖北省教育厅授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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