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重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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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一、防止触电措施重点要求:在电气设备、热力设备和电力线路上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严禁无票作业.工作地点四周应设围栏,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必须在工作票面上填写清楚。

在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设专人监护。

严禁在带电的10KV和35KV线路杆塔横担上、一侧停电一侧带电的隔离刀闸上进行油漆、防腐等工作。

严禁在工作中擅自扩大工作任务,超范围工作。

配网工作,要做好防止用户从低压侧反送电的安全措施.应制订双电源管理制度,双电源用户必须装设双投开关或双投刀闸。

配电线路施工,必须考虑其上方交叉线路是否需要停电。

设备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和合地工用具。

用具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底座必须可靠接地.现场工作人员应学会紧急救护法,并进行定期培训.1.1 电厂、变电站电气设备进行部分停电检修或新设备安装时,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设置网状围栏,将停电设备与带电设备明显隔开。

围栏上每侧应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

防止走错工作地点,误登带电设备。

邻近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1.2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设置围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1.3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熟悉设备情况.对工作地点邻近带电设备必须在工作票面上填写清楚,并对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提出具体的安全措施要求。

1.4 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之前,任何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入遮拦内和触及设备。

在办理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当工作地点分散,监护有困难时,要增设专责监护人,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1.5 工作班到工作现场后,应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向工作班成员宣讲工作票内容,使参加工作的每个成员都知道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分,交待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到所有工作人员明白后,方可开始工作.迟到人员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其详细交待以上各项内容和安全措施。

防人身伤害安全措施6个10条

防人身伤害安全措施6个10条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十条重点安全措施一、严格高处作业人员检查把关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无妨碍工作病症,须持证上岗。

登高作业前应确认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正确佩戴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特殊高处作业(如高塔作业等)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二、登高工器具、设施必须可靠登高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其外观、基本性能、检验标签等进行检查;登高前应检查登高设施是否牢靠;上杆塔前,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在不坚固的结构上作业前,应先做好防结构失去稳定、人员滑落等安全措施。

三、对登高过程应全程监护上下杆塔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严禁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沿脚手架立杆或栏杆等攀爬;攀登无爬梯或无脚钉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必须使用登杆工具,多人上下同一杆塔时应逐个进行;使用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并采取防滑限高措施;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

四、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绳)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绳),且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

安全带(绳)和保护绳应分系在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绳)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禁止将安全带(绳)系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

砍剪树木时,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

五、高处作业人员转位时不得失去防护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

人员转位时,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且不得失去后备保护绳的保护。

进入杆塔横担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并须先将后备保护绳系在主杆或牢固构件上;下瓷瓶串时,安全绳应拴在横担主材上,安全带和安全绳或速差自控器不得同时使用;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应系在一根子导线上。

六、高处作业防护器材组合必须完整在大间隔部位或杆塔头部水平转移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垂直转移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或安全自锁器。

防止人身伤害事故保障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事故保障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事故保障措施人身伤害事故是指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导致人们的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

为了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身体安全,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基础。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种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法律责任。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者给予严厉的惩罚,提高违法成本,以起到威慑的作用。

其次,加强事故预防宣传教育。

针对不同的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人身伤害事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例如,为儿童和老年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安全饮食和健康生活方式等,让公众了解危险和风险,能够自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安全制度和规章,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做好安全风险预控工作。

例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危险区域的封闭管理,配备合格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等。

第四,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

在某些高风险的行业或场所,需要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装备,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例如,建筑工地应配备安全帽、安全绳等;化工厂应配备防护服、防毒面具等。

同时,对于特定岗位的员工,要求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防护装备。

第五,加强事故监测和报告机制。

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机制,要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时上报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政府部门要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最后,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进行救援和紧急处理,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

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救援力量的培训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同时,各类企事业单位也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练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然而,预防人身伤害事故仍然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的安全文化,达到真正的人身安全保障。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为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措施实施细则:
1. 事故预防措施:
- 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 定期检查设备和机器的运行状态,保证其安全可靠;
- 使用可靠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 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通风条件、照明等;
- 维护和保养设备,及时修复存在故障的设备;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2. 应急措施:
-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 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并经常进行维护和检查;
- 建立应急联系人名单,确保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 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
- 储备足够的应急资源,如食品、水和防护用品等;
- 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设备,保证其有效性。

3. 安全监督和管理:
- 进行安全巡查,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
- 设立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
-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渠道,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问题;
- 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 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以上措施仅供参考,具体的实施细则应根据具体行业和工作场所的特点进行制定。

此外,还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安全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5篇)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5篇)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一、一般规定1、搞好安全培训,做到层层培训,特别要加强一线人员培训。

安全规程培训考试,采用口试和闭卷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培训,严格考核,不准流于形式。

2、实行安全合格证,凭证上岗工作制。

各单位都要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参加现场作业人员(含临时工、合同工)进行安全规程和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部局安全通报等,要发到生产班组,并认真组织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定期地进行案例抽查。

4、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要进行整顿培训,提高"两票"质量,人员不足的要配齐。

运检合一的供电单位,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5、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领导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到现场检查不走过场,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

6、要强化安监部门的权威性,使之有职有权,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有权进行奖罚。

7、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单位要一律将责任追究到人。

对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要加大追究第一责任者和主管生产领导责任的力度。

8、各单位在资金、奖金分配上要向生产一线倾斜,使生产人员的综合待遇高于二线,保证生产人员稳定。

9、电业职工不准搞第二职业,凡事从事第二职业的,要动员其退职或停薪留职。

10、多经人员要从主业中划出,各单位生产领导要把全部精力放到抓安全生产、抓技术上;不准参与多种经营;行政一把手,要用主要精力抓安全生产。

11、各供电企业一、二次变电所要在定岗定编基础上,在岗人员全力以赴抓安全生产,不准高多种经营。

变电所不承担拔离人员的工资、奖金,企业多余人员由供电局或电业局安排。

12、各单位所属多经人员和录用的临时工,在从事电业生产时所发生的事故,一律统计为该单位的事故。

13、各单位的基层单位,未经批准,不准私自承包工程或干私活。

14、现场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着装要合格。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范文(5篇)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范文(5篇)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人身伤亡事故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指导安全工作的开展。

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单位领导、安全专家、工会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措施。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

重点关注高风险岗位和作业环节,制定详细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购买足够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风险。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应急处置措施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紧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应急措施。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十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和报警,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亲属。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造成严重人身伤亡的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追责。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检查员,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本措施,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规定
1.人身伤亡事故防护设施:重点规定对建筑物和工地等场所应对人员进行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安装护栏、警示牌等,以减少摔倒、坠落等意外。

2.机械设备使用与维护:重点规定对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需要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引发人身伤亡的事故。

3.化学品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重点规定对于处理、储存和使用化学品和危险物品的场所,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如标识、存放要求等,以减少因泄漏、爆炸等造成人身伤害的风险。

4.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设施:重点规定对道路交通的各类车辆、行人等需要遵守相关交通规则,同时需要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如交通信号灯、路障等,以减少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

5.火灾预防和应急措施:重点规定防火安全要求和预防措施,如灭火器的配置、火灾逃生通道的设置等,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进行灭火和疏散人员,减少人员伤亡。

6.工作场所环境和职业健康:重点规定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如通风、照明、噪音等,同时要关注职业健康问题,如防止职业病等,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7.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重点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意识的提升,包括安全操作规范、急救措施等,以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减少自身和他人的人身伤害。

以上是一些重点规定,不同行业和场所会有各自针对性的规定,以确保人身安全并减少事故发生。

防止人身伤害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措施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的发展,人身伤害的事故也在不断增多。

事实上,许多人身伤害问题可能是可以预防或避免的。

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预防人身伤害的发生。

第一,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识。

人身伤害的发生往往是因为人们不够警惕或透过安全事故的发生而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我们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公民认识到人身伤害的潜在危害,并采取积极的行动从而保护自己和别人的安全。

例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以免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导致人员伤亡。

第二,加强行业标准和行业监管。

一些行业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风险,例如建筑、石油化工和交通运输。

对于这些行业,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并提高规范制定标准的能力。

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该接受规范的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

第三,积极开发和应用技术直接影响人身安全的领域。

例如,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可以在交通工具上安装制动系统、安全气囊等安全装置。

智能家居系统可以为家庭成员提供安全警告和实时监控,以便识别和预防潜在的风险。

第四,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法律和政策可以帮助人们避免潜在风险和惩罚人身伤害的行为。

各级政府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加强对不法分子和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公民的安全和社会减少人身伤害的发生率。

第五,开展公益活动。

无论是在学校、社区还是公共场所,我们都需要加强公益活动,提高孩子和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让他们知道如何预防人身伤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社区和企业可以组织社会义工接受培训,从而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保障人们的安全。

综上所述,防止人身伤害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我们需要全方位考虑,从个人安全意识、行业标准、技术创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公益活动等多方面入手,共同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切实避免或减少人身伤害所带来的不幸和灾害。

防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防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防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下面是一个针对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预案的示例:
1. 事故预防措施: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按照规定对设备和场所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 制定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包括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 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提示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 在发现事故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紧急预案。

- 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如停止相关操作、疏散人员等。

- 清楚标识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并阻止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

- 配备急救设备和物资,并培训员工进行基本急救措施。

- 协调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 人员伤亡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 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迅速将其转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 保持现场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 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工作,包括处理赔偿等事宜。

- 对事故进行总结和评估,改进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措施。

需要根据具体的场所和行业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更新,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是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

生产作业现场防止人身伤害二十条重点管控措施

生产作业现场防止人身伤害二十条重点管控措施

第一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各级运检、建设、营销、调控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业务管理部门,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定期修订发布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清单、规程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和管理责任,对分管业务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业务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二条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员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安全大讲堂”,对历年发生的人身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以案说法。

各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每年讲4次安全课,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性查找分析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作业任务安排、安全责任落实、“两票”执行等方面的隐患和薄弱环节,针对性落实管控措施。

第三条严格各类作业计划管理。

所有作业全部纳入作业计划管控,严禁无计划作业。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控,加强作业计划刚性管理,禁止随意更改和增减作业计划和作业内容,确需变更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考核。

各级安监部门对无计划作业、随意变更计划和作业内容等违章问题严肃追责。

第四条加强反违章管理。

以“三铁反三违”,各级领导要带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督促落实反违章工作要求。

各级运检、建设、营销、调控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部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原则,负责本专业管理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健全反违章稽查机制,补充、强化安全督查人员力量,通过开展违章自查、互查和稽查、违章曝光等手段,定期在安全生产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上通报、考核。

省公司建立反违章月度通报考核机制。

第五条严格执行到岗到位工作要求。

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到岗到位职责,检查“两票”、“三措”执行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大型机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文明生产等内容,持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和工作负责人书面反馈,到岗到位卡留存一年备查。

防止人身伤害的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的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的措施防止人身伤害的措施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一、电气作业人员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二、非电气作业人员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三、电除尘器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和高处落物伤害事故的措施防止起重作业人身伤害事故的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措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措施容器内作业的措施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一、电气作业人员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及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技术措施。

2、电气设备停电作业要断开各方面所有电源,在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装设接地线。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使停电设备产生感应电压的各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

3、为了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检修现场应采用带警示标志的临时围栏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隔离开来。

4、母线室及高压带电设备,应有遮栏与人可靠隔离并上锁。

5、每项电气作业前,要认真进行危险点及危险源的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办理工作票。

6、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得随意扩大工作范围或增加工作任务,严禁无票作业。

7、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进行开工许可时,应到现场认真交代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并向工作负责人指明邻近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工作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字,方可开工。

8、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作业现场向作业人员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它注意事项。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动作。

在特殊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必须临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监护,并认真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设专人监护时,监护人不准做其他工作。

监护人要做到不间断地监护。

9、每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无问题后方可工作。

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电力施工防止人身事故六十条重点措施

电力施工防止人身事故六十条重点措施

电力施工中‎防止人身事‎故六十条重‎点措施一、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一)防止误入带‎电间隔、误登带电构‎架发生触电‎1.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和现场危‎险点。

迟到人员、新增人员必‎须补充交底‎后,方可参加工‎作。

2.作业现场安‎全围栏设置‎必须规范,标示清晰、醒目;检修设备与‎带电设备应‎有效隔离,严禁将带电‎设备构架围‎入工作范围‎。

严禁工作人‎员越过或移‎动围栏。

3.作业人员攀‎登设备构架‎、杆塔前,应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

4.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内部‎工作时,应核对柜内‎设备接线方‎式,确认柜内带‎电部位已有‎效隔离,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工作‎。

5.防误装置异‎常解锁、检修解锁、事故紧急解‎锁,必须经审批‎后方可操作‎。

6.进入用户配‎电室验收、勘察、检查工作,必须了解设‎备接线情况‎、运行情况,明确带电设‎备和带电部‎位,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开‎展工作。

用户配电室‎停电检修,检修人员必‎须和用户电‎工共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

(二)防止安全距‎离不足及感‎应电触电7.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8.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放倒两人‎搬运。

9.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和‎同杆塔架设‎线路,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必须使用个‎人保安线,防止感应电‎。

10.在500k‎V带电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必须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防止静电感‎电。

11.在临近高压‎线路的杆塔‎上,使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三)防止低压作‎业触电12.在低压带电‎设备上进行‎检修、施工时,应戴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绝缘化‎工具,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

如何更好地防止人身伤害

如何更好地防止人身伤害

如何更好地防止人身伤害人身伤害是人类社会中常见的问题。

这可能来自任何一个方面,包括犯罪、家庭暴力、交通事故等。

预防人身伤害是一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

为了做到更好地防止人身伤害,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意识是防止人身伤害非常重要的一步。

不论是作为个体还是作为集体团体,我们都需要意识到自我保护的重要性,知晓安全事项,并牢记安全规则。

同时,在与他人交往时,我们也要提高风险意识,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潜在危险。

二、预防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发生人身伤害的主要渠道,因此预防交通事故非常重要。

人类社会中,在产生交通事故前,往往有着一定的预兆,因此只要我们密切关注街头交通状况,我们就可以避免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

另外,我们还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三、预防犯罪与交通事故类似,预防犯罪也是非常重要的。

尽管在防范犯罪方面,我们无法一定地预测到罪犯的动机和行动,但是,我们可以积极采取措施降低犯罪率。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路灯和监控等设施,增强社区民警的巡逻力度,配备安全设备等等。

四、改善家庭和谐家庭暴力是常见的人身伤害事件之一。

虽然我们通常只会听到一些极端的案例报道,但是家庭暴力却普及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为了防止家庭暴力,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改善家庭和谐。

这包括教育夫妻双方提高家庭沟通和共处能力,及时发现家庭内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对家庭暴力的监控和处理等。

五、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当以上措施无法完全保证人身安全时,我们就要考虑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这可能涉及在互联网上保护个人信息、学习防卫技能、学习紧急求救知识等。

此外,我们还需要了解法律规定,掌握自我保护技巧,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自我保护。

总之,预防人身伤害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

为了实现此目标,我们需要从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预防犯罪、改善家庭和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入手。

防止人身伤害九项重点要求内容和要点

防止人身伤害九项重点要求内容和要点

防止人身伤害九项重点要求内容和要点
1、高空作业管理。

要点:规范搭设、使用和验收脚手架、高处作业车、梯子、移动平台、安全网、防护栏等防护措施;规范隔离区设置;规范安全带使用。

2、防止高空落物,要点:检修作业平台、脚手架及围栏牢固可靠;检修工器具及材料备品规范放置,防止高空落物;杜绝人为高空抛物;作业区下方布置检修作业区。

3、杜绝下上同时交叉作业,要点:调整检修工序;协调好作业时间安排;规范交叉作业隔离措施。

4、严把停送电关,要点:停送电实行停送电单制度,杜绝口头约定;转变观念,检修准备工作充分;进行检修工作前必须停电,必须保证设备转不起来。

5、规范现场孔洞管理,重点是临时孔洞的管理,要点:确保盖板、围栏设置到位,并实行上锁管理。

6、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密闭容器检修,要点:确保检修设备确已隔离,修前泄压到零;容器内检修监护措施到位;密闭容器内检修作业环境措施到位;密闭容器内作业前后进行工作班成员清点;打开的人孔门管理到位,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7、起重作业管理,要点:合理布置起重作业区;作业前检查起重设备合格,人员资质符合要求;确保安全防护距离;杜绝斜拉硬拽。

8、做好搭、拆脚手架和架材转运期间的安全管理。

要点:搭、拆脚手架开工作许可单,履行验收手续,架材合规,保管适当,人员资质符合要求,转运架材严禁抛掷。

9、输煤系统作业管理。

要点:严格设备停送电管理;加强燃料系统装置性违章治理;严禁在转动机械上作业。

生产现场防止人身伤害安全措施检查卡。

防止人身伤害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措施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身伤害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预防人身伤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止人身伤害的措施。

在家里安装防盗门和窗户在家里,安装防盗门和窗户可以有效地预防入室盗窃、抢劫等犯罪事件。

同时,安装防盗门和窗户也可以防止小孩子或宠物意外跌落而受伤。

安装烟雾报警器和煤气报警器在家里,烟雾报警器和煤气报警器可以及时发现火灾和煤气泄漏等情况,提醒家庭成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安装防护栏杆和防滑垫在家里,尤其是老年人和小孩子的居住区域,安装防护栏杆和防滑垫可以有效地预防因走动不稳造成的意外摔倒和伤害。

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可以有效地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和疫情的传播。

同时,口罩也可以防止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和颗粒,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

注意交通安全在公共场所,交通事故是一个常见的人身伤害原因。

要预防交通事故,需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尤其是在路口和斑马线等交通重点区域,要注意行人和车辆的交通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注意排队顺序和安全距离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和拥挤是一个容易导致人身伤害的原因。

要预防人员密集和拥挤,可以注意排队顺序和安全距离。

同时,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场所管理规定,避免违规行为和情绪失控,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预防人身伤害和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工作场所佩戴安全红帽和防护镜在工作场所,佩戴安全红帽和防护镜可以有效地预防因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

同时,在危险的作业环境中,要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在工作场所,消防设施是一个预防火灾和人身伤害的重要保障。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在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和修复,提高火灾防范意识,避免火灾和人身伤害的发生。

坐姿站姿正确在长时间的办公中,姿势的不正确会影响到身体健康,导致颈椎、腰椎、肩关节等多处身体不适,这时候伤害就有可能发生。

防人身伤害专项方案

防人身伤害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身伤害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二、方案目标1.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方案内容1. 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组织安全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素养。

2. 安全设施建设(1)加强公共场所、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安全设施建设。

(2)完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设施完好、使用安全。

(3)对老旧设施进行改造,提高安全性能。

3. 安全管理(1)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3)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4. 事故应急处置(1)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技能。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5. 安全文化建设(1)弘扬安全文化,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2)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安全氛围。

(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四、实施步骤1. 组织领导。

成立防人身伤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制定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 宣传培训。

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4. 安全检查。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5. 事故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评估总结。

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及时调整完善。

新25项反措之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避免高处掉落事故1.1.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

1.1.2恰当采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则在稳固物件上,避免开裂。

在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水鞋、设立专人监护。

高处作业不具备摆安全带的情况下,应当采用防坠器或安全绳。

1.1.3高处作业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防止作业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

作业立足点面积要足够,跳板进行满铺及有效固定。

1.1.4览胜用的支撑架、脚手架材质合格,并装有防水栏杆、架设稳固并经验交合格后方可以采用,采用中不得超员,避免出现架体倒塌掉落,引致人员踏空或失速掉落,采用吊篮装设机构的结构件理应足够多的强度、刚度和机头及可以紧固措施。

1.1.5基坑(槽)临边应装设由钢管ø48mm×3.5mm(直径×管壁厚)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以防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

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采用定型卡带进行固定。

1.1.6洞口应当装设盖板眉区虚,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告线,以免人员奔跑踏空掉落,洞口盖板揭开后,应当装设刚性防水栏杆,装设安全警告板,夜间应当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告,以免人员跌倒掉落。

1.1.7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lm处设限高标志。

使用单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梯子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1.1.8拆毁工程必须制订安全防水措施、恰当的拆毁程序,严禁倒转,以免建好(二重)筑城物坍塌掉落。

1.1.9对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踏空坠落。

1.1.10在5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严酷天气,应当暂停室外高处作业。

新25项反措之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1.1.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

1.1.2 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

在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设专人监护。

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使用防坠器或安全绳。

1.1.3 高处作业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防止作业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

作业立足点面积要足够,跳板进行满铺及有效固定。

1.1.4 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材质合格,并装有防护栏杆、搭设牢固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严禁超载,防止发生架体坍塌坠落,导致人员踏空或失稳坠落,使用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配重及可固定措施。

1.1.5 基坑(槽)临边应装设由钢管ø48mm×3.5mm(直径×管壁厚)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以防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

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采用定型卡带进行固定。

1.1.6 洞口应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以防人员行走踏空坠落,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安全警示板,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以防人员失足坠落。

1.1.7 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lm处设限高标志。

使用单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梯子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1.1.8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的拆除程序,不得颠倒,以防建(构)筑物倒塌坠落。

1.1.9 对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踏空坠落。

在5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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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身伤害事故重点措施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反人身事故措施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本办法适用于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反人身事故措施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仓库防火安全规则》。

3 职责3.1 公司总经理是企业防止人身伤害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止人身伤害的第一责任人。

3.2 安全科是人身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3.2.1组织制定全厂反人身事故措施。

3.2.2检查和督促反人身事故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1各专业要及时全面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反人身事故工作的指示、要求、会议精神,各专业的落实办法和提出部门的具体指导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控制人身伤害,对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解决。

对培训教育、劳动组织、基础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

需要领导决策的,要及时把问题反馈给上级领导,对基层的反人身事故工作要坚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4.1.2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要全面熟悉、掌握本专业人身伤害事故的控制措施,对班组、工作组成员防止人身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考核,认真控制异常和未遂,及时纠正员工的违章行为。

4.1.3一切作业(含检修、试验、施工、操作,下同)必须按照相关规程的规定进行,杜绝违章作业。

4.1.4作业班组全体成员必须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正确的作业方法和保证安全的防范措施。

4.1.5严禁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坚决制止各岗位工作人员违章作业,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

4.1.6工作班组在进行各类作业的危险点分析及防范措施交底工作时,要全面细致、重点突出、有针对性,要使作业者明白,掌握所交待的内容。

4.1.7作业现场无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或措施不完善的不准开工,认真执行“九不准”“一拒绝”。

“九不准”是:1、施工、检修作业,未制订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工;2、各项作业,不认真办理工作票不准开工;3、参加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范围,不了解安全注意事项,不知道临近带电部位不准开工;4、应设监护人的作业项目未设专职监护人,不准开工;5、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停电作业,未经验电,未装设接地线不准开工;6、未设标志或设备标志不清不准开工;7、明火禁区,不办理动火工作票,不准开工;8、高空作业,无防止坠落措施,不准开工;9、较大型作业,按规定应到位的领导不到现场,不准开工。

“一拒绝”是:领导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可拒绝工作。

4.1.8车辆管理要做刭“七个严禁”∶1、严禁无证人员驾车;2、严禁酒后驾车;3、严禁疲劳驾车;4、严禁开带病车;5、严禁超速行驶;6、严禁强超强会;7、严禁违章驾驶。

4.2 防止燃料机械人身伤害事故措施4.2.1燃料所有转动设备检修及维护,必须办理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要共同去现场检查工作票措施落实情况,一切无误后方可作业。

4.2.2转动设备按工作票停电必须由电气人员进行,停电后由运行人员做合闸试验,确认停电后,在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牌。

4.2.3各项检修作业,要根据作业内容、工作量及危险度,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测,由作业负责人向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交底,作业人员清楚危险点、危险源及预控措施后,方可作业。

4.2.4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的环境、作业中所使用的电动工具、起重工具、安全用具及手锤等普通工具进行认真检查,保证现场环境、工器具安全可靠。

4.2.5非特种作业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铲车、推土机等大型设备、厂内机动车的操作,必须由经过市技术监督局专业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并经过定期复检的人员进行。

4.2.6输煤皮带护栏,皮带滚筒护罩必须完整,取下护栏、护罩等进行检修作业、清扫积煤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

4.2.7输煤皮带非通道侧在运行中不准有人进入,如要清扫卫生及检修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4.2.8输煤带在运行中严禁校正皮带,清扫卫生,严禁清理各滚筒积煤及落煤斗积煤,如工作需要,必须制定防范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4.2.9给煤机不论在运行或停止中不准任何人随意上下,如处理缺陷必须办理工作票,停电后进行。

4.2.10输煤皮带不论在运行或停止状态,严禁任何人跨越、钻过皮带及传递各种工具。

4.2.11输煤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站在护栏外部着装必须符合《安规》的规定及要求,防止被运行中皮带绞住。

4.2.12运行值班人员在起动皮带前,必须通知各段人员,响警铃一分钟后,方可启动皮带。

4.2.13输煤各段事故拉线必须时刻完整好用,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停止皮带运行。

4.3 防止人身高处坠落事故措施4.3.1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等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对精神不振、体力不佳、睡眠不足等不得安排高处作业。

禁止酒后作业。

4.3.2对指派有上述症状现象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时,被指派人员有权拒绝。

4.3.3凡是在距离工作基准面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钩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

4.3.4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履行搭设手续,在使用牌上应注明荷载、工期、负责人,由搭设人、工作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4.3.5在搭设脚手架的一侧应搭设供作业人员上下的梯蹬,梯蹬应搭设牢固,梯蹬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4.3.6高处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安规》要求,不得穿着松、散、过于肥大的衣裤,禁止穿皮鞋、塑料底鞋等,安全带应随身携带。

4.3.7高处作业环境必须良好,照明充足,平台、构架必须牢固,不得有刮、绊、碰、撞等现象,对作业区域的孔洞和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必须设置遮拦和可靠的封堵措施。

4.3.8使用的安全带应保持外观良好,不得有发霉变质现象,安全带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4.3.9安全带使用时应系在作业人员腰部,挂钩应扣在不低于作业者所处作业面水平位置的可靠处。

应高挂低用,不能扣在作业者下方位置,以防止坠落时加大冲击力使人员受伤。

4.3.10不得在高处从事交叉作业,确因有必要时应增设安全、可靠、有效的隔离设施。

4.3.11较大型、较复杂的高处作业,必须制定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经有关人员论证,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4.3.12在高处作业地点设置的临时照明,导线必须架设在2米以上高度并固定牢固,带电导线必须采用橡皮线,接头处应绝缘良好,防止发生漏电误碰而发生人身坠落事故。

4.3.13在拆、建建筑物时,禁止在墙壁上、房檐上行走、坐立,不得随意登踏石棉瓦结构的建筑物,如必须在上面作业时,必须采取铺设跳板或其他坚固材料。

4.3.14在较大(较深)的沟道、洞口处作业时应设置栏杆等防护设施,夜间应设红色警灯。

4.3.15对在悬空高处作业所用的索具、棕绳、吊篮等必须经过技术计算,使用前应严格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4.3.16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竹、木质梯子,使用的铝质梯子应铆焊牢固,无开铆裂纹,作业人员应蹬在距梯子顶端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作业。

4.3.17梯子在光滑的地面上使用时,必须有防滑胶垫或用绳索固定在固定的物件上或设专人扶住梯子,使用的人字梯子,必须有限制开度的拉绳(拉筋)。

4.3.18人在梯子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抛掷工具和移动梯子。

4.4 防止起重人身事故措施4.4.1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必须熟悉起重机械性能、作用、使用方法等,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起重设备。

4.4.2起重作业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人员担任,应熟悉指挥术语和方式,指挥时应用小旗或口哨进行,当重物在空中停留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起吊现场。

4.4.3起重机具每年、起重器具每半年必须进行检测一次,贴有检测合格证,指定专人保养维护,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4.4.4开动桥吊或起吊动作前,司机应发出戒备信号,起吊重物时行车应稳定,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重物或吊臂上,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站立和通行。

4.4.5使用卷扬机应检查制动闸好用,钢丝绳无断股,选择吊点和地锚可靠,操作人员所在位置应能清楚看到起吊重物和指挥人员。

4.4.6禁止起吊体积过大或不明重量的物件。

4.4.7禁止在6级风力以上或遇有大雨、大雾和雷雨天气进行起吊作业。

在室内作业地点照明不足时应增加照明亮度,否则不得起吊重物作业。

4.4.8在使用手动(搬)葫芦时,应了解所起吊重物的大小及重量,选择的吊点必须能够满足所吊重物的需要。

禁止利用各种管道和不可靠的构架做起吊点。

4.4.9手动(搬)葫芦的外壳应完整,链扣无卡涩、变形,禁止长时间悬吊重物。

4.4.10在捆绑起吊重物时,应由起重专业人员进行,禁止使用#8铁丝起吊重物,在起吊管束时,应有防止管束抽条伤人的可靠措施。

4.4.11禁止起吊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运。

4.4.12使用的麻绳、棕绳等不应有霉变现象,不应在潮湿的状态下起吊重物。

4.4.13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十不吊”:⑴指挥信号不明不吊;⑵超载不吊;⑶吊件捆绑不牢不吊;⑷吊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品不吊;⑸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⑹吊件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⑺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⑻斜拉斜拽不吊;⑼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⑽液态金属盛放过多不吊。

4.5 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措施4.5.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着装,正确佩戴安全帽,检查作业上方是否有高空落物的可能。

4.5.2高处作业安全措施:4.5.2.1高处作业人员应携带工具袋,工具使用完毕应装入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使用时应系好保险绳,绑牢,固定在牢固可靠的位置上;4.5.2.2高处作业所需工器具、材料等物件应手接手传递或用保险绳系牢传递,严禁随意上下抛掷;4.5.2.3高处作业地点和各层平台、走台和跳板上不应堆放过多的材料,施工用料随用随吊,随时清除剩余材料,作业完工后应彻底清除作业面施工用料;4.5.2.4高处作业的下方应设有围栏,挂警告牌,禁止行人和车辆通行,必要时应设专职安全监护人进行监护;4.5.3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4.5.3.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同时作业;4.5.3.2无法避免的交叉作业,作业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作业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作业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4.5.3.3各作业面的安全通道上方必须采取防止落物伤人的隔离措施;4.5.3.4遇有上层作业吊运重物时,上部人员应通知下部作业人员暂时避让后方可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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