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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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无论是否有党员、是否建立党组织,均须填写本表。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党员情况”、“党组织情况”不填;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情况”不填。

2.表中“领导人员”是指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分会会长(主任委员)、副会长(副主任委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院长(校长、所长、主任)、副院长(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工作人员”指社会组织内除“领导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均不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

表中“专职人员”是指专门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包括在社会组织长期(6个月以上)工作的社会聘用人员、借用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是指兼职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

从业人员总数=领导人员人数+工作人员人数=专职人员人数+兼职人员人数

3.内部同时存在多个层级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只需填写其最高层级的党组织。

4.党组织除单独组建的外,其他组建方式均为联合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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