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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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典型案例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上,有这么一所学校,名叫阳光小学,它可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一颗闪亮明星呢。

一、硬件设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以前,阳光小学的操场坑坑洼洼的,教室里的桌椅也是破破烂烂。

但现在可不一样啦!你瞧,崭新的塑胶操场就像一块彩色的大蛋糕,孩子们在上面跑步、踢球,玩得不亦乐乎。

教室里呢,智能黑板取代了原来的老式黑板,老师轻轻一点,就能展示各种有趣的教学内容,什么动画呀、科普视频呀,就像变魔术一样出现在孩子们眼前。

而且,学校还专门建了一间科学实验室,那些实验器材就像一群等待孩子们召唤的小精灵,显微镜能让孩子们看到微观世界的奇妙,各种化学试剂可以让他们亲手做一些简单又好玩的实验。

二、师资力量:各路“大侠”齐聚。

要说这学校的老师啊,那可都是“身怀绝技”的。

以前,因为小镇偏远,很难吸引到优秀的老师。

现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就像一块大磁铁,把各地的优秀教师都吸引来了。

就说李老师吧,他是个语文老师,那语文课上得就像一场精彩的话剧表演。

他声情并茂地朗读课文,一会儿像个激昂的战士,一会儿又像个多愁善感的诗人,把孩子们带入到课文的世界里。

还有张老师,他是从大城市来的数学老师,他的教学方法特别新颖。

他把数学知识编成一个个有趣的游戏,像数字迷宫啦,数学接力赛啦。

孩子们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就不知不觉地学会了那些原本让人头疼的数学知识。

而且,老师们还经常一起教研,互相学习,就像一群武林高手在切磋武艺,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三、课程设置:营养丰富的“学习大餐”阳光小学的课程可丰富啦,不再是以前那种枯燥的语数外老三样。

除了基础课程,还有各种各样的特色课程呢。

比如说书法课,在那古色古香的书法教室里,墨香弥漫。

孩子们拿起毛笔,一笔一划地写着汉字,就像小书法家一样。

书法老师一边讲解书法的历史和技巧,一边在旁边耐心地指导。

孩子们写的字从歪歪扭扭到规规矩矩,再到有模有样,可都是书法课的功劳。

还有手工课,孩子们的小手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

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县某小学,学生乙某因家庭原因未能按时入学。

乙某父母认为,学校未按时让乙某入学,侵犯了乙某的受教育权。

于是,乙某父母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学校是否侵犯了乙某的受教育权,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按时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九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按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四、法院审理1.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乙某作为适龄儿童,有权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法院审理认为,乙某父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送乙某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侵犯了乙某的受教育权。

但考虑到乙某家庭特殊情况,法院决定给予乙某父母一定的宽限期。

3.法院判决:学校应当立即接收乙某入学,并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障乙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同时,乙某父母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错误,确保乙某按时入学。

五、案例分析1.本案中,学校未按时接收乙某入学,侵犯了乙某的受教育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有义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绝接收。

2.本案中,乙某父母未按时送乙某入学,也侵犯了乙某的受教育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本案中,法院判决学校立即接收乙某入学,并保障乙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体现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法的法律案例(3篇)

义务教育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即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某市某小学作为一所公立小学,承担着对适龄儿童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

王某的女儿小芳(化名)年满6周岁,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然而,由于王某与某小学在入学问题上产生纠纷,导致小芳未能按时入学。

二、案件经过1. 王某与某小学签订入学协议2019年8月,王某与某小学签订入学协议,约定小芳将于2020年9月1日入学就读某小学一年级。

协议签订后,王某按照约定缴纳了学费等相关费用。

2. 王某发现某小学存在违规招生行为2020年6月,王某在了解到某小学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后,认为某小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小芳的受教育权。

于是,王某向某教育局提出投诉,要求撤销某小学的招生资格。

3. 教育局调查处理某教育局接到王某的投诉后,立即对某小学的招生行为进行调查。

经调查,某小学确实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4. 王某要求某小学履行义务教育责任某教育局对某小学的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要求某小学改正错误。

然而,某小学在改正错误后,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对小芳的义务教育责任。

5. 王某将某小学诉至法院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于2020年10月将某小学诉至法院,要求某小学履行义务教育责任,保障小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受理案件某人民法院受理了王某的诉讼,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 法院审理过程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王某与某小学签订的入学协议、教育局的调查报告等相关证据。

同时,法院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辩论。

3.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某小学作为公立小学,有义务对适龄儿童实施义务教育。

某小学存在违规招生行为,侵犯了小芳的受教育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某小学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对小芳的义务教育责任,保障小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典型案例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典型案例

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典型案例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成为了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典型案例:
1.北京市海淀区公立学校资产管理中心
该中心在全市率先探索出了公立学校资产管理新模式。

在这个模式下,学校不再是“搬砖”的角色,而是由资产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学校建筑物的运营、维修、保养等工作,这大大减轻了学校的负担,并提高了公立学校的管理效率和学校设施的使用效益。

该中心在海淀区内成立了30余个分中心,实现了公办学校资产的统一管理,有效推进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福建省泉州市优质小学联盟
泉州市优质小学联盟成立于2009年,目的是为了整合资源、凝聚力量,为全市义务教育提供更好的服务。

该联盟由全市21个优质小学组成,旨在共同探索适合泉州市小学教育发展的新模式,提高各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广东省珠海市“城乡一体化新政”
该政策是由珠海市政府在2015年推出的。

该政策以加强教育公平为主要目标,依据城乡区位条件、学校规模、学生年龄、家庭收入等因素,把城区公办小学与乡村小学一并纳入珠海市
教育发展的全过程中。

据统计,2017年珠海市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中小学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

总之,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需要各方共同致力推动。

以上典型案例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和经验,帮助我们更好地推进教育公平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

义务教育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典型案例
哎呀呀,今天要给你们讲讲义务教育典型案例啦!
先来说说隔壁村的小王吧,他家里条件不太好啊,但义务教育那可是他改变命运的桥梁啊!小王每天都开开心心地背着书包去学校,那股子劲头就像上战场的小勇士一样!“这学校就是我的战场,我要在这里拼出个未来!”他常这么说。

老师们也特别照顾他,给他辅导功课,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

有一次,小王考试没考好,他那个沮丧啊,“哎呀,我怎么这么笨呀!”可他的小伙伴们都围过来鼓励他,“瞎说啥呢,你才不笨呢,下次加油!”这场景,多暖人心啊!这不就像大家一起在海上航行,有人遇到风浪了,其他人赶紧伸出援手,一起度过难关嘛。

再看看城里的小李,他家境不错,但也特别珍惜义务教育的机会。

他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在学校的舞台上闪闪发光。

他会说:“义务教育给了我这么多舞台,我可得好好表现!”
有一回,学校组织义务劳动,小李那是干得满头大汗,“不累不累,这是多有意义的事呀!”他的话带动了很多同学一起努力干活。

这不就是一只领头雁带着一群大雁往前飞嘛。

还有好多好多这样的例子呢!义务教育就像是一场甘霖,滋润着每一个孩子的心田。

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裕的孩子,都能在这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茁壮成长。

我就觉得呀,义务教育真的太重要啦,它是每个孩子走向未来的基石,没有它,孩子们的未来该少了多少可能呀!没有它,那简直就像世界失去了阳光一样可怕!所以呀,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义务教育,让它的光芒照亮更多孩子的人生道路!。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典型案例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典型案例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典型案例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是指城市和农村教育资源共享、教育管理融合、教育服务统一的一种教育改革模式。

下面列举了十个典型案例,展示了不同地区在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方面的实践与成果。

1. 湖南省浏阳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浏阳市通过统一编制教材、统一招聘教师、统一管理学校等措施,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提升了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性。

2. 河北省雄县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雄县通过设立教育统筹委员会,实施学校联盟、教师共享等措施,促进了城乡学校资源优势互补,提高了农村学生的教育水平。

3. 广东省阳春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阳春市通过建立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了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

4. 江苏省淮安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淮安市通过推行教育资源共享、教育管理融合等措施,实现了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了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

5. 山东省泰安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泰安市通过推行教育统筹、资源共享等措施,实现了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

6. 湖北省黄冈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黄冈市通过设立教育统筹委员会,实现了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管理融合,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

7. 安徽省巢湖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巢湖市通过推行教育资源共享、教育管理融合等措施,实现了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了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

8. 江西省萍乡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萍乡市通过建立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了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

9. 四川省阆中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阆中市通过推行教育统筹、资源共享等措施,实现了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

10. 云南省昆明市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昆明市通过设立教育统筹委员会,实现了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管理融合,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德育工作 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德育工作 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德育工作典型案例
以下是一个关于义务教育德育工作的典型案例:
一名小学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的实践与思考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德育工作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作为一名小学班主任,我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力求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案例描述
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我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引导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我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环保等,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道德情感,提高道德认知。

此外,我还加强了家校合作,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德育成长。

三、案例分析
在实践过程中,我意识到德育工作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贴近实际:德育工作要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结合,让学生在亲身经历中感受道德的力量。

2. 注重情感:道德情感的激发是德育工作的关键,只有让学生在情感上认同,才能真正实现道德的内化。

3. 家校合作:家庭和学校是学生成长的重要场所,只有双方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德育工作的合力。

4. 创新方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德育工作的方法也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变化。

四、案例总结
通过以上案例的实践与思考,我认为德育工作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班主任,我们要不断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家校合作,形成德育工作的合力。

只有这样,才能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校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典型工作案例

学校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典型工作案例

学校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典型工作案例该学校坚持以学生成长为核心,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推行“三个育人”模式,即才艺育人、品德育人和体魄育人。

这项工作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提供更多的拓展课程和活动。

学校通过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

同时,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通过开展品德教育活动、举办道德讲堂等形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此外,学校在教育教学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学校系统地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将教师培养和素质提升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

学校建设了多元化的教学资源库,教师可以根据不同学生的需求,灵活选择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此外,学校还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创设情景教学环境、开展创新课程、组织实践活动等,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学校还在教育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学校实行了以班主任为核心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班主任兼任教育教学管理者,负责班级的文化建设、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班主任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有效解决了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发挥了很好的引领和辅助作用。

最后,学校还积极推进家校合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学校组织家长学校、亲子活动等形式,增强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学校还积极与社区、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推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以上工作,该学校在学校义务教育综合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得到了有效改善。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学校义务教育综合的创新和实效,为其他学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研讨案例

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研讨案例

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研讨案例案例名称:家庭不履行义务教育案例描述:某小学学生xxx,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很少回家,对xxx的学习和成长关心和约束不多。

xxx从小学到初中,经常迟到早退,并且经常缺课。

尽管学校多次召开家长会并与xxx父母沟通,但他们对此置之不理,没有采取任何积极的措施。

xxx因为缺课情况过多,学习成绩一直在下降,甚至陷入了学习困难的境地。

学校教育局认为这是典型的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案例,决定对xxx父母进行教育法的纪律处分。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当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公民或者法人侵害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利和义务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协助解决。

”而xxx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家,没有履行其监督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职责,且对学校多次沟通置之不理,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案例解决措施:1. 学校教育局应当与xxx的父母进行沟通和警示,让他们意识到履行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并要求他们配合学校采取措施改善xxx的学习态度和情况。

2. 教育局可以要求xxx父母参加家庭教育培训班或者咨询工作坊,增强他们对教育子女的认识和能力。

3. 在必要时,教育局可以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如警告、罚款等,以促使xxx的父母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

4. 学校可以向当地社区、社会组织及相关部门求助,争取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解决xxx的问题。

结论:家长或监护人的教育责任在于引导和监督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将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在此类案例中,需要通过教育和法律手段,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孩子能够获得充分的教育。

义务教育集团化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集团化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集团化典型案例在咱们的义务教育领域,有个超级酷的集团化办学案例,那就是“实验教育集团”。

这个集团就像是一个超级英雄联盟,把几所学校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各展神通。

一、缘起:资源不均衡的烦恼。

以前啊,这一片区的学校情况可复杂了。

有几所老牌名校,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那叫一个先进。

像实验一小,老师们都经验丰富,好多都是教学骨干,每年的教学成果都很亮眼。

但在离它不远的地方,有几所相对薄弱的学校,比如说光明小学。

光明小学的教学楼有些破旧,老师们呢,年轻的居多,教学经验相对不足,而且教学设备也比较简陋。

这就导致了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家长们都削尖了脑袋想把孩子送进实验一小,而光明小学招生就有些困难。

二、集团化办学的诞生:抱团取暖。

当地的教育部门意识到这个问题可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于是决定搞集团化办学。

就像搭积木一样,把实验一小、实验二小还有光明小学等几所学校组合成了实验教育集团。

这可不是简单地把名字放在一起,而是要让几所学校共同发展。

三、集团内部的资源共享:共享大餐开始啦。

1. 师资共享。

集团内部开始了教师轮岗制度。

实验一小的骨干教师们就像一群知识使者,轮流到光明小学去任教。

就拿李老师来说吧,他是实验一小的数学教学能手。

他到光明小学后,带来了好多新奇的教学方法。

以前光明小学的孩子们觉得数学又枯燥又难,可李老师用游戏的方式来教数学,让孩子们在玩的过程中就学会了数学知识。

而且,李老师还带着光明小学的年轻老师们一起备课,把自己的教学经验毫无保留地分享给他们。

年轻老师就像海绵吸水一样,成长得特别快。

反过来,光明小学也有自己的特色。

他们有一位美术老师赵老师,虽然年轻,但是在手工制作方面特别有创意。

他被派到实验一小交流后,在实验一小开设了手工特色课程,让实验一小的孩子们体验到了不一样的美术乐趣。

2. 课程资源共享。

实验二小开发了一套很牛的校本课程,叫“趣味科学探索”。

这个课程里有好多有趣的科学实验和小发明制作。

义务教育先进典型工作案例-小伊中学-关爱留守儿童

义务教育先进典型工作案例-小伊中学-关爱留守儿童

关爱留守儿童典型案例小伊中学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拥向城市,为国家的繁荣,城市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可是,在农民背井离乡,生活发生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新的问题即“留守儿童”问题却日渐突出。

甚至连国家卫生计生委都在2016-05-25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那么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普通中学,作为一个教育机构,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能做到什么程度?这些是我们小伊中学人最近这些年一直在探寻的课题。

经过调查我们认为留守儿童大多存在一些共同的特点:自卑、自闭、懦弱、沉默寡言、对陌生人有抵触、缺乏安全感。

有些孩子会选择不断地做一些坏事,去吸引父母的关注。

一、学生档案:2014级唐亚茹同学,女,入学时15岁。

入学时成绩比较优秀,性格活泼。

但成绩逐渐降低,且变得沉默少语,据同学反映就寝后她总是很迟才能睡着。

分析原因:经调查该生在进入小伊中学后父母外出打工,长时间不回家,之后因生活琐事父母离异,给孩子的关爱太少。

只能和祖父母在一起生活,而祖父母年纪太大只是负责孩子的生活,并不能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而孩子又不好意思和同学老师讲发生在自己家庭的事情,导致孩子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

二、引导劝慰:1、学校是留守儿童的第二个家,老师就是他们全权负责的“父母”。

班主任对唐亚茹同学进行学习辅导、思想教育。

在学习上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始终注重她的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经常与他们一起散步、拉家常,了解唐亚茹的具体情况,这样使唐亚茹亲近、信任老师。

这样默默地对学生进行情感投资,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师爱”并不比“母爱”差。

2、建立友情,让留守儿童勇于倾述利用学校开展的活动,让她能参与进去,和同学一起成长,让她感受到同学的友情和集体的温暖。

让她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寒冬。

学校组织了歌唱比赛、绿色校园、集体读书等活动,经班主任调查反馈唐亚茹同学在活动中能参与进去,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活动中能够与同学有说有笑。

在活动中唐亚茹同学和某些女同学貌似也建立了不错的关系。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典案例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典案例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典案例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成为了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保障全国各地义务教育质量的均衡和提高,监测工作必须具有客观、科学和公正的特点。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典案例在这一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些经典案例。

1. 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案例2009年,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发现了部分学校存在着教师素质不高、课程设置不合理以及教学质量低下等问题。

监测部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了改善措施并进行了实施。

通过监测案例的处理,山东省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均有了明显提高。

2. 江苏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案例江苏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部分地区存在着教师教学水平不高、学校教学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江苏省的监测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了专项督导和指导,帮助学校改善教学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监测成效显著,学生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效果得到了明显改善。

3. 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案例广东省教育部门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发现,一些学校存在违规招生、虚报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等问题。

监测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对相关学校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进行了整改。

监测案例的处理有效地震慑了违规行为,提高了学校的管理和教学水平。

通过以上经典案例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确保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监测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从而保障全国各地学生接受到平等、优质的教育。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能够加大监测工作的力度,不断完善监测机制,提高教育质量监测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除了上述经典案例外,还存在许多其他令人瞩目的监测成果。

下面我们将继续介绍几个典型案例,以展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所产生的积极效果。

4. 北京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案例2015年,北京市对部分中小学进行了教育质量监测,发现了一些学校在学生体质健康、心理健康和综合素质教育方面存在不足。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典型经验案例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典型经验案例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典型经验案例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典型经验案例》
嘿,咱就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这事,那可真是太重要啦!就像给孩
子们搭了一座通向未来的坚固桥梁啊!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所学校,那真的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呢!校长和老
师们那股子认真劲儿,哎呀,真是让人佩服!校长整天琢磨着怎么能让教学更上一层楼,他对老师们说:“咱可得给孩子们提供最好的教育,不能让他们输在起跑线上呀!”老师们也纷纷响应,“对呀,咱们得加油干!”你看,这氛围,多棒!就像一个大家庭,都齐心协力朝着一个目标努力。

他们开始改进教学方法,不再是死板地讲学,而是通过各种有趣的活动
来引导学生学习。

有个老师想出了一个点子,把知识编成有趣的小故事讲给学生听,嘿,别说,效果奇佳!孩子们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学习热情那叫一个高。

这不就像是给知识穿上了一件漂亮的衣服,让孩子们更喜欢嘛!
还有啊,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开设了各种兴趣班。

有个学生原来很胆小内向,参加了话剧社之后,变得开朗又自信,这变化,简直让人惊喜!这不就是在挖掘孩子们的无限潜力嘛!
在这个过程中,家长们也没闲着,积极配合学校。

开家长会的时候,家长们都踊跃发言,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想法。

“咱们可得和学校一起努力,让孩子们越来越好!”这话说得多好呀!难道不是吗?
总之,这个小镇的学校就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一个典范呀!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让孩子们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这是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呀!这真的应该成为每个学校的榜样,让我们都朝着这个方向前进,为孩子们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教育法律法规_典型案例(3篇)

教育法律法规_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发展的法律制度。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教育法律法规在维护教育秩序、保障师生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教育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应用,以期为我国教育法治建设提供参考。

二、典型案例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事件【案例背景】2019年,某县义务教育阶段发生一起学生辍学事件。

当地政府发现,该县部分农村学校存在学生辍学现象,辍学原因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家长观念落后等。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二)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三)获得教育教学服务;(四)对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违法行为分析(1)学校未履行义务教育职责,导致学生辍学。

(2)家长观念落后,未能充分认识到义务教育的重要性。

3. 处理结果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此事,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2)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对义务教育的认识。

(3)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典型案例二:教师职称评定争议【案例背景】2020年,某市一所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引发争议。

部分教师认为评定过程存在不公平现象,导致部分优秀教师未能获得应有的职称。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教师评定职称,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务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2. 违法行为分析(1)学校未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教师职称评定。

(2)部分教师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认为评定过程存在不公平现象。

不履行义务教育法的案例

不履行义务教育法的案例

不履行义务教育法的案例案例一:“糊涂家长误娃路”老张啊,就是那种特别老派又有点糊涂的人。

他觉得读书没啥用,尤其是他家小子,他觉得这孩子天生就是个种地的料,就像自己一样。

于是,到了孩子该上小学的年纪,老张就没给孩子报名。

村里的老师都上门劝了,说义务教育是国家规定的,每个孩子都得上学。

老张脖子一梗,说:“我小时候就没读啥书,不也过得好好的嘛,这孩子跟着我种地,饿不死就行。

”这孩子眼巴巴地看着别的小伙伴都背着书包去学校,自己只能在地里拔草。

这老张就是典型的不履行义务教育法,根本没意识到他这是在耽误孩子的未来,让孩子一出生就输在起跑线上。

案例二:“小老板的短视”有个小老板,在镇上开了个小工厂。

他手底下有个员工,孩子刚上初中。

这小老板为了多赚点钱,就跟员工说:“你让你家娃别上学了,来我这儿打工,我给他开工资。

”这员工呢,一开始还犹豫,毕竟知道义务教育是咋回事。

可这小老板给他画了个大饼,说孩子在这儿干几年,以后能当个小主管啥的。

这员工一糊涂,就真把孩子从学校拽出来,送到小工厂了。

这小老板啊,就想着多一个廉价劳动力,根本没把义务教育法放在眼里。

那孩子呢,本来在学校成绩还不错,就这么被剥夺了学习的机会,整天在工厂里干着大人的活,累得不行,知识没学到,未来的路也被小老板的短视给弄得越来越窄。

案例三:“叛逆孩子的任性与无知家长”小辉这孩子,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就特别叛逆。

觉得上学太累,每天都要早起,还有做不完的作业。

他就跟他爸妈说不想上学了。

他爸妈呢,也是没什么主意的人。

小辉在家一哭二闹三上吊,他爸妈就心软了。

也不去好好教育孩子,也不把义务教育法当回事。

就这么由着小辉不去上学了。

小辉整天就在家玩游戏,看电视。

他爸妈还觉得孩子开心就好,根本不知道孩子现在是在浪费自己成长的黄金时期,也没意识到自己这种纵容是违反法律的,这一家子就这么在无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孩子的未来也是一片迷茫。

新义务教育实施典型案例

新义务教育实施典型案例

新义务教育实施典型案例案例一:山区学校的教育变革。

在一个偏远的山区,有一所名叫红星小学的学校。

以前,这所学校的教学条件那叫一个艰苦,教室破破烂烂的,课桌椅都是缺胳膊少腿的。

老师们想好好上课都困难,更别说开展什么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了。

新义务教育政策一实施,那可真是大变样了。

政府拨了款,先把学校的教室翻新了一遍,现在的教室又明亮又宽敞。

崭新的课桌椅整齐地摆放着,就像一个个等待检阅的小士兵。

而且啊,学校还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

以前山里的孩子只在书上看过大海、高楼大厦,现在通过多媒体,能看到世界各地的美景,那一双双小眼睛里满是好奇和渴望知识的光芒。

学校还新来了几位年轻的老师。

其中有个教音乐的李老师,他一来就组建了学校的合唱团。

那些山里娃原本只会哼几句山歌,现在都能唱出动听的流行歌曲和经典的合唱曲目了。

有一次,他们还去镇上参加了比赛,虽然没有拿第一名,但孩子们的脸上都洋溢着自豪的笑容。

这都多亏了新义务教育政策,让山区的孩子也能享受到全面发展的教育。

案例二:城市里的融合教育。

在繁华的城市中有一所阳光小学,这所学校周边有很多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

以前啊,这些孩子在学校里总感觉有点格格不入。

他们有的基础比较差,和本地孩子在学习进度上有差距,而且因为家庭环境的不同,在兴趣爱好和见识方面也有些差别。

新义务教育强调教育公平和融合教育之后,阳光小学可积极了。

学校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设立了学习辅导小组。

由一些成绩好、热心肠的本地孩子当小老师,帮助那些基础差一点的同学。

这样一来,孩子们之间的关系变得特别好,不仅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中也成了好朋友。

学校还开展了“家乡文化节”的活动。

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介绍自己家乡的特色文化。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这下可高兴了,他们把家乡的美食、民俗、传统手工艺带到学校来展示。

本地的孩子也看得津津有味,这让大家相互之间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尊重。

现在的阳光小学就像一个大家庭,所有孩子都在这个充满爱的环境里快乐地学习和成长。

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案例案例一:不让孩子上学被处罚。

咱村里有个老张,他觉得读书没啥用,还不如让孩子早点去打工挣钱。

他家孩子小明刚上小学三年级,老张就不想让孩子继续念书了,让孩子跟着去地里干活。

学校的老师发现小明好几天没来上学了,就到家里去了解情况。

老张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家的娃,我想让他干啥就干啥。

”这可不行啊,根据义务教育法,每个孩子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就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当地的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给老张做思想工作,告诉他如果不送孩子上学是违法的行为。

老张一开始还不太在意,觉得就是吓唬他。

结果呢,教育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是老张还不听,就要面临罚款等处罚。

老张这下慌了神了,赶紧又把小明送回学校读书了。

你看,义务教育法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是保障每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呢。

案例二:学校拒收特殊儿童。

镇上有个孩子叫小花,小花有点轻微的智力障碍。

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小花的爸爸妈妈满心欢喜地带着她去镇上的小学报名。

可是学校的校长一看小花的情况,就委婉地拒绝了,说学校没有能力教育这样的特殊孩子,担心影响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小花的爸爸妈妈特别难过,他们知道自己的孩子虽然有点特殊,但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啊。

于是他们就向当地的教育部门反映这个情况。

教育部门的人马上就来了,告诉校长,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在教育部门的监督下,学校为小花安排了入学测试,发现小花确实可以跟班就读,虽然可能需要一些特殊的教育支持。

学校最后接收了小花,还安排了一位有经验的老师给小花一些额外的辅导和帮助。

这就对了嘛,每个孩子都不应被学校拒之门外。

案例三:教材乱收费被查。

城里有个小学,这学校的校长有点贪心。

学校给学生订教材的时候,在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免费教材之外,又偷偷加了几本所谓的“辅导教材”,而且这些辅导教材价格还不便宜。

学校告诉家长们这是为了孩子学习好,必须要买的。

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典型案例
《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典型案例》
嘿,你知道吗,在咱们义务教育阶段啊,劳动教育那可是超级重要的!就说小明他们班吧,那可真是有好多有趣又有意义的劳动教育故事呢!
有一次,老师组织大家来了一场“校园清洁大作战”。

小明和同学们就像一个个小战士,拿着扫帚、抹布等“武器”,冲向校园的各个角落。

“哎呀,这里怎么这么脏呀!”“哈哈,看我把它打扫干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干得热火朝天的,这不就像一场欢乐的战斗嘛!
还有一次,他们搞了个“种植小能手”的活动。

同学们分成小组,一起去种蔬菜。

“嘿,我们可得把这些小菜苗照顾好呀!”小丽认真地说。

“放心吧,我们肯定行!”小刚自信满满地回应。

看着小菜苗一点点长大,大家心里别提多有成就感了,这就像是看着自己的宝贝在成长啊!
再说说那次班级组织的“美食节”吧。

同学们纷纷从家里带来食材,准备大显身手做美食。

小敏做了个超级美味的蛋糕,引得大家都围过来:“哇,小敏你太厉害了吧!”“这蛋糕看着就想吃呀!”大家一边做美食,一边分享着快乐,这多像一个欢乐的大家庭聚会呀!
你说,这样的劳动教育是不是很有意思?这不仅让同学们学会了各种劳动技能,还培养了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感。

在劳动中,大家感受到了付出的快乐和收获的喜悦。

这不就是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的魅力所在嘛,它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同学们通往成长和进步的大门,让大家变得更加独立、自信和有爱心呀!这样的劳动教育,难道不值得大力推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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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典型案例【篇一:义务教育典型案例】[案情] 1999年4月8日,某中学语文教师张运晓正在讲台上批改作业,这时,14岁的叶与同桌因为座位谁用得多少发生争吵,继而又动起手来。

张老师很恼怒,在把他们推往教室外面的途中,二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

放学回家后的叶,精神即出现异常现象,目光呆滞,不与别人说话。

夜间哭醒,并胡说一些惊恐害怕的话,一直持续到天亮。

第二天在叶氏夫妇和校方的帮助下,叶先后被送往几家医院看病,但病情一直未能好转,期间一直未到校上学。

1999年11月5日,叶被送往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脑血管痉挛。

由于多次向张讨要医药费未果,家长一纸诉状将校方和张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学校承担为女儿治病支付的医疗等各种费用35881元,另要求精神抚慰金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的原告受伤的后果,因被告张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判决被告法人单位学校负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交通费、杂支费、鉴定费52.5元,及精神抚慰费共计45000元。

[分析]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张老师的行为是正常的教育方式还是不当的教育方式?二是如果是不当教育方式与原告受到伤害的结果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显然,张老师的教育方式是不当的,当他发现叶与同桌发生争吵后,采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态度,让两个学生站在讲台上,并用手揪住两学生的头发,使两学生的头相撞,并反复的训斥,没有注意到原告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承受能力情绪的变化,对两个学生体罚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

由于原告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心理上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到学校读书,一直在家靠药物稳定情绪。

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产生精神疾患,被告张的行为与原告受到伤害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者谙导致原告产生这种心理疾病的直接诱因。

当然,叶患病并非全部由张的行为所导致,因为据法院调查得知,原告心理承受能力差,一贯厌学,早已存在诱发精神病的隐患。

故法院判决张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

由于张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启示:教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也是违法行为。

体罚是我国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多项法律都明令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论教师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都不得实施这种手段。

对于体罚学生并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师,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给予行政、民法、刑事处罚。

案例2.大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学校处分案[案情] 某大学女学生严某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公式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并予没收。

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

严某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至今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案例分析]1.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学校和学生。

2. 本案是一起学校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案。

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 本案中,严某因违反了考试纪律,学校应根据其违纪程度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2)《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据此,学校对严某的纪律处分应当适宜,而不应随意剥夺严某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严某。

(3)《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4)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为此,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学校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述。

3.本案引发的思考:(1)学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诚实守信,自律自爱,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与考试纪律,坚决抵制考试作弊行为。

(2)学校应积极维护考场纪律,依法对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进行相应惩处。

(3)学校应正当行使自身的权利,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应证据确凿,恰如其分,依法进行,不得随意开除学生,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

相关责任人应对自身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4)当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5)学校应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

案例3 9岁学生上课讲话被老师用胶带封住嘴巴(教育法)[案情] 2001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

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话。

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纸把嘴巴封起来。

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

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

在场所有的学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没有理会,继续上课。

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

[案例分析]1.本案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为:丁老师、王同学和学校。

2.这是一起由教师体罚学生造成的侵犯学生权益案,教师丁某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应当“(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由此可知,尽管学生王某上课说话,未能很好地履行学生的义务方面,但作为教师应当依法采取积极的教育措施,而不应采取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害学生的权益。

丁老师将学生嘴巴封住,限制了学生上音乐课的自由,使学生无法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这种做法不仅是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行为,同时也是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

其违反了上述法律的有关规定。

3.《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由此可知,教师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应向学生赔礼道歉,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教师用胶带封学生嘴巴的做法应当坚决制止,并可根据教师的态度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理。

4. 本案为我们带来的启示:(1)教师应加强法律意识,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不得滥用国家赋予的教育权(主要是教育教学权和管理学生权),不得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权益。

并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学生应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自身违反纪律,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应予改正。

也有权对教师的侵权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3)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监管力度,对教师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与此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其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案例4. 教室伸懒腰,铅笔戳伤同学眼[案情]王某和陆某是某小学六年级同班同学。

某日下午放学前的自由活动时间,在教室里的王某因数学老师要他订正作业,就从自己座位走上讲台拿作业本,在经过坐在前排的陆某身边时,陆某伸了个懒腰,手中的铅笔尖正巧戳进了王某的左眼。

当时,王某因痛揉了揉眼睛,没在意,回去也没告诉家人。

第二天上课时,班主任发现王某频繁揉眼睛,问了问王某得知他左眼被戳的事,但也有采取任何措施。

次日晚上,王某爸爸在家发现王某左眼红肿、流泪,一问才知真相,即带儿子到医院治疗。

经手术治疗后,王某双眼又并发交感性眼炎,视力急剧下降。

医院鉴定王某的左眼视力为0.06,右眼视力为0.2,且不能矫正,左眼角膜裂伤,外伤性白内障,双眼交感性眼炎,已达六级伤残。

王某病情虽稳定下来,但随时可能发作,最终可能导致双目失明。

王某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将同学陆某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11.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和致害学生对王某受伤均有过错,判决两被告赔偿受伤人王某各项损失74200元,其中陆某承担90%的责任,学校承担10%的责任。

[案例分析] 本案中,所涉及的教育关系主体有学校、学生陆某、王某及其监护人。

该小学对事故的发生并没有过错,因为事情发生在下课自由活动时间,且事件的发生纯属意外。

但学校在知情后善后处理不当,存在过错。

作为一个老师,应当意识到铅笔尖扎进眼睛后可能会产生的严重后果,听到学生的反映后,应当立即送受伤学生到校卫生室由保健医生检查后视情况进行救治,同时应当通知家长请家长协助。

但该学校老师在得知王某眼睛受伤后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仅仅过问了一下却没有采取措施,客观上延误了受伤学生治疗的时间。

学校作为正常管理人,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有关情况具有注意和及时向监护人报告的义务。

学校在王某眼睛被戳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就知晓王某眼睛受伤,却未及时将事故告知双方监护人,也没有当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致使王某因未及时就诊而使病情有所加重,对治疗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所以,该小学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陆某作为民法上规定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当认识到在班级有学生的情况下手挥铅笔可能产生的后果,由于他的疏忽大意而造成王某眼睛受伤。

故陆某对造成王某的伤残应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

鉴于陆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负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本案启示: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对于任何意外事故都缺乏应对能力。

作为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的监护人,也应该注重堆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以防止不应有的事故发生,造成不对学生不可弥补的侵害。

案例5: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某中学初二(1)班学生薛某,因平时学习成绩不太好,上课总是不遵守纪律,老师们都不太喜欢他,尤其是语文老师。

这天,语文讨论课上,老师让同学们自由发言进行争论。

薛某起身回答问题时,由于他的观点与老师的观点不一致,因此老师很不高兴,并用刻薄的语言训斥薛某,说他“笨得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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