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店中心校义保经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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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店中心校义保经费管
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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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店小学预算管理制度
1、根据县财政局部门综合预算的精神,按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的范围、内容、顺序、编制程序、时间及要求,准确编制我校财政预算。
2、预算是指学校根据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3、预算编制原则:按照县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根据人员基数和公用经费额度及其它会计事项,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4、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按学校人员基数(教师、学生)和公用经费标准,以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编制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按人员经费实际支出基数,依据《寿县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才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在保证教学和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支出。
寿县陶店小学
2015、3
陶店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
行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学校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
《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寿县陶店小学
2015、3
陶店中心校贫困寄宿生管理制度3根据《寿县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寿教计[2012]30号)及县财政局有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落实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凡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必须是以乡镇政府(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家庭且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向学校申请寄宿生生活补助:
1、父母为双农,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
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因病致贫家庭的学生;
6、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8、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9、因不可抗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0、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11、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2、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补助标准
每生每天5元,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全年1250元,每期625元。三、规范评审程序。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村民组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补助贫困生生活费”享受对象评审组,对受助对象进行评审,并详细记录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评审程序为:
1、学校召开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动员会,讲解政策、部署贫困生申请工作;
2、贫困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或所在行政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3、班主任根据学校动员会安排,召开班委成员、学生代表参加的初评会,评定本班拟享受资助人员并报学校评审;
4、学校召开评审会,对照政策要求,逐一评审学校拟享受资助人员,受资助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享受生活补助的贫困寄宿生个人申请、《档案表》、《汇总表》、一卡通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复印件、班级初评记录、学校座谈动员会记录、评审记录等资料各一份(A4纸),评审会图片、公示图片等上报教育局计财股;
5、县教育局、财政局对学校上报的贫困寄宿生进行审核后,确定补助名单,由教育局核算分中心负责将补助资金下拨到每个受助学生账户中。
陶店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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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店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