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施工测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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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测量方案

1、工程概况

2、测量准备

2.1.测量组织工作

本工程项目部上2名测量员,在建筑物施工测量前根据施工布置和设计图纸,制定施工全过程的测量放线方案。技术负责人做好测量技术交底,准备好测量记录薄,要求测量记录原始,翔实及时。设专人按要求将测量资料予以妥善保管。

2.2.测量仪器

测量班现有测量仪器,BTS-6082CL全站仪1台,A0322-1

自动安平水准仪1台,铝合金塔尺1根50M钢尺1把等。测量仪器使用时均需确定其必须在法定检定有效期内。不得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效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

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2.3.设计图纸审核

工程测量前,对设计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核。

总平面图标识建筑物定位依据及定位条件是否明确合高程

和自然地平高程及有关坡度是否合理,对0.00±理。.

应。建筑施工图各轴线的间距,夹角及几何关系是否正确。各层标高(相对高程)是否与总平面图对应。结构施工图中轴线尺寸,标高,结构尺寸是否正确,与建筑施工图是否一一相对应。对照建筑,结构施工图,核对取暖,电气分部工程有关设备的轴线尺寸与标高是否对应,合理。核对设备基础预留孔洞,预埋件位置,尺寸,标高是否与建筑结构施工图一致而不矛盾。起始依据点校测与建筑定位3、本工程定位控制测量现有城市勘测规划部门—北京市延3.1.庆县测绘局,依据总平面图设计给出城市坐标点,提供建筑号桩号桩、1号桩、23物3个轴线相交点,建筑物基本水准点3.2.城市勘测规划部门所提供的基本水准点是确定建3.2.1筑物高程的基本依据,对本工程提供有基本水准点数量,共个,它们是:计2 522.218永宁中学北门入口花房高程

BM1

原永宁中学餐厅BM2 高程522.862

建筑物基本水准点在使用前应用附合测量法进行检测,mm (n按水准测量四等标准要求,其允许闭和误差±6 n

为测站数)或±20 L mm(L为符合路线长度以km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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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定位和水准基本控制法,建立施工平面控制网,在据此由极坐标法检测定位。

3.2.2采取附合测量法将本工程的±0.000引测到建筑物附

近,分别在原中学教室北墙2处,原科技楼南墙1处,建立三

点平面高程控制网.

3.3.平面控制网

为建立对建筑物尺寸的基本控制,首先布置建筑物平面控制网。本工程平面控制网详见“平面控制网示意图”所示。

4、基础工程施工测量

4.1.基础施工轴线控制,直接采用基础外控制桩点通视直线投侧法,向基础平台投测轴线再按投测控制线引放其它细部施工控制线。

4.2.基础施工(基础外控制桩,不小于4点)采用5m塔尺直接测量,且基坑四周不低于四点,校核无误方可引测其它控

制标高,必须两点以上后视且两后视点高差在规定范围之内。

5、主体工程施工测量

5.1.当首层经验线通过后,即可将外控制轴线引至结构内首层地面,根据施工流水段划分,每段不小于三点,作为各施工层主轴线竖向投测基准,施工层放线时应先在结构平面上校核投测的轴线,闭和后在测放细部轴线及控制线。

5.2. ±0.000以上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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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拉尺时,也可用悬吊尺法。每个施工流水段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入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放线允许误差

项允许误mm备

30m外轮廓主轴

L

30m﹤L≤±10 60M

细部轴线2±梁柱边线3±

门窗洞口±3

标高竖向传递允许误差表

允许误差mm 项目±3每层±530m ≤h

1060m ±≤h﹤30m 6、验线工作6.1.验线工作要求验线工作在测量人员、仪器、方法、路线等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对施工测量主动提出预防性要求,以防患于未然。验线的依据做到原始、正确、有效。验线精度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包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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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验线所使用的仪器精度符合计量检定要求,适应验线要求。

②必须按照测量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小于限差,观测系统误差应采取措施予以校正。

③验线作业先行符合(或闭和)校核。

6.2.验线程序

测量放线的验线工作由验线员专职负责。经验线员验线并书面记录后,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报验。

6.3.验线项目

本工程测量验线项目主要有:

①基础结构主轴线、梁、柱边线

②主体结构高程线

③内、外墙体、柱位置线

④门窗洞口线

⑤模板控制线

⑥各层50线或1米线等。

7、施工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本工程施工测量严格执行(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DBJ01-21-95)《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的有关要求,以确保施工测量的质量。

7.1.遵守有关规程、规定、规范。明确为工程服务,对按图施工与工程进度负责的工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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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遵守“先整体后局部”和“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精度较高的平面布置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投测局部定位放线。

7.3.建立所有定位放线工作要在自检、互检合格后方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的工作制度。各分项工程测量放线后,

由放线员、验线员、质检员及技术主管检验精度合格后,填定预检记录,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

7.4.测量人员应持岗位(放线员、验线员)合格证上岗。测量仪器、量具需符合精度要求,并按规程进行检查,其日常维护由测量员执行并每月填报“测量仪器使用维护记录”。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后清理干净,放入防潮、防盗的保管柜中。测量仪器若有损坏,经计量鉴定后,由技术部门申报总公司技术质量部认同报废。

7.5.施工测量误差与施工误差的总和应在工程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测量允许误差控制在工程允许偏差的1/3~1/2。

7.6.对控制桩点和标识加强成品保护措施。控制桩点若却需移动,须经技术负责人同意。新桩点的测量精度不得低于原桩点的测量精度。

7.7.测量记录做到原始真实、数字正确、内容完整、字体工整。测量作业与数据计算同步进行,步步有效核。误差分析及时,结果可靠。测量资料按要求整理。由专人妥善保存。为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平面位置、高程位置和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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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向等问题提供实测标志与数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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