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防检测标准(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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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电检方案简洁版

消电检方案简洁版

电气防火检测收费标准一、餐饮、娱乐场所、市场。

元/平方米二、库房、商铺(场)、医疗机构、酒店业、办公场所、古建筑、公园、生产车间、高档住所、加油站、加气站、车站。

元/平方米三、礼堂、影剧院、体育场馆、其余。

四、一般住所、中、小学校、少儿园、所、福利公司。

1元/ 平方米五、暂时用电设备15元/KW六、专检变配电装置100元/柜、箱说明: 1、收费按实质检测面积计算。

2、每次检测(按合同规定)收费金额低于 500 元时按500 元收取3、如需复检按实质金额收取 30%的复检费。

消防设备防火检测收费标准一、餐饮、娱乐场所、市场。

元/平方米二、库房、商铺(场)、医疗机构、酒店业、办公场所、古建筑、公园、生产车间、高档住所、加油站、加气站、车站。

元/平方米三、礼堂、影剧院、体育场馆、其余。

四、一般住所、中、小学校、少儿园、所、福利公司。

1元/ 平方米说明: 1、收费按实质检测面积计算。

2、每次检测(按合同规定)收费金额低于 500 元时按500 元收取3、如需复检按实质金额收取30%的复检费。

报 价 表受检单位:我公司依据现场状况,为了保证长久的合作,拟订消防设备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最后优惠价钱,报价以下:检测项目单价(元/米)平方检测面积(平方米)检测费(元)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备检测总计对检测出的隐患实时提出整顿建议, 在贵单位整顿后进行复检,收 30%的复检花费。

授权书本受权书申明:在本受权书上署名的总经理代表本公司委任在本书上署名的经理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的消防器械,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签订合同和办理与之有关的全部事务。

特署名以下,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署名)单位:(盖印)公司部分业绩我公司为多家企事业单位供给过检测服务,获取客户的一致好评。

服务过的企事业单位及工程有:1、肿瘤医院电消检2、昌平医院新病房楼电消检3、北京地铁技术学院电消检4、中国信息大厦电消检5、中国信息大学电消检6、西直门图书大厦电消检7、大兴区少儿园电消检8、冠军商场望京店电消检9、海龙大厦电消检10、昆仑饭馆电消检11、顺义西单商场电消检12、西红门危改二期电消检13、桃园危改一期电消检14、北京仪器仪表技工学校电消检15、延庆妇幼保健医院电消检16、郭林家常菜北苑店电消检17、王府井小吃一条街电消检18、红桥玩具城电消检公司简介主要经营消防设备检测电气防火安全检测; 防火技术智能建筑系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我公司建立以来,认为多家公司单位供给了各项服务,深受客户的好评。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包括以下方面:
1. 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具备监控和控制消防设备的能力,且应有相应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

报警探测器应保持清洁,无遮挡物,并定期进行试验。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定期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

喷头、管道、阀门等应无损坏,无堵塞,无渗漏。

4. 消火栓系统:消火栓、水枪、水带等应保持完好无损,无堵塞,无渗漏。

消火栓箱门应能正常打开,箱内设备齐全。

5. 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应能正常启动,无异常声音和振动。

水泵控制柜应能正常控制水泵的启动和停止。

6. 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应能正常工作,无异常声音和振动。

电梯门应能正常打开,电梯设备应齐全。

7.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能正常工作,无损坏、脱落等现象。

8. 灭火器:灭火器应保持完好无损,压力正常,无泄漏现象。

灭火器箱门应能正常打开,箱内设备齐全。

9. 其他消防设施:其他消防设施如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也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检测技术规程应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建筑物灭火器配置验收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物灭火器配置验收检查规范》GB50444-2008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建筑物灭火器配置验收检查规范》GB50444-2008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067号文“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总则1.0.1为保障建筑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的合理安装配置和安全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灭火器的安装设置、验收、检查和维护。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或库房。

1.0.3灭火器的安装设置、验收、检查和维护,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1质量管理2.1.1灭火器安装设置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设计说明、材料表应齐全;2 设计单位应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3 施工现场应满足灭火器安装设置的要求。

2.1.2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符合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

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2.1.3安装设置前应对灭火器、灭火器箱及其附件等进行进场质量检查,检查不合格不得进行安装设置。

2.2材料、器材2.2.1灭火器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灭火器应符合市场准入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证书;2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3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数量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4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5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6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7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完好。

GBT 4327-2008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GBT 4327-2008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ICS13.220.10 ArrayC80前 言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6790:1986《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 6790:1986重新起草,在附录B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 6790:1986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 6790:1986时,本标准进行了以下技术性修改:——增加了第2章内容,将国际标准引言中的要求部分作为本章的内容,其后各章的章、条号对应国际标准相关前一章的章、条号,图形符号的对应关系在说明栏中进行了详细说明;——增加了基本符号、辅助符号、单独使用的符号、组合图形符号举例(表1-4说明栏内未标识ISO条款号的符号);——修改了ISO 6790:1986的5.9所示符号(见本标准6-10所示符号);——删除了ISO 6790:1986中3.2.1条、3.2.2条符号名称的脚注内容“按ISO 3941命名”(见本标准4-05、4-06符号);——增加了资料性附录B“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 6790:1986章条编号对照”;——增加了索引。

为了方便使用和符合我国相关标准编写要求,本标准还对ISO 6790:1986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删除了ISO 6790:1986的前言和引言,重新起草了标准前言;——按照GB/T 20001.2-2001的要求,将国际标准的图形符号表中符号栏与名称栏的位置进行了交换,修改了图形符号的编号;——按照GB/T 20001.2-2001的要求,在图形符号表中增加了说明栏,给出了图形符号与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将ISO标准中部分符号名称的脚注内容放到说明栏内(见本标准4-03、4-07、4-10、5-03、5-04符号的说明)。

本标准代替GB/T 4327-1993《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本标准与GB/T 4327-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基本符号、辅助符号、单独使用的符号、组合图形符号举例(表1-4说明栏内未标识ISO条款号的符号);——增加了资料性附录B。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完整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完整

. .DB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242-2008代替DB37/242-2004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2008—01—15发布 2008—02—15实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Ⅲ)1 围 (1)2 规性引用文件 (1)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1)4 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 (1)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2消防供水系统4.3消火栓、消防炮系统4.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5固定泡沫灭火系统4.6气体灭火系统4.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4.8机械排烟系统4.9挡烟垂壁4.10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4.1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4.12消防系统4.13防火分隔系统4.14消防电梯4.15漏电火灾报警系统4.16灭火器的设置5 检验规则…………………………………………………………前言本标准是全文强制的。

本标准自 2008年2月15日实施。

本标准是对DB37/242—2004的修订,本标准与2004版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检验要求;——删除了1211与1301气体灭火装置;——增加了挡烟垂壁检验要求;——增加了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检验要求;——增加了气溶胶灭火装置检验要求;——增加了建筑灭火器设置检验要求;本标准自发布之日代替DB37/242—2004,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或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中的检验要求,属一般常规检验的,均不列出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省消防产品检测站、省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编单位:省众海安全器材、圣奥消防工程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37/242—1997、DB37/242—1999、DB37/242-2004。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围本标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山东省消防设施检测标准

山东省消防设施检测标准

山东省消防设施检测标准一、引言。

消防设施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其性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性。

为了规范山东省消防设施的检测工作,制定本标准,以便对消防设施进行科学、全面、准确的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各类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

三、检测内容。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管道及连接件的检测,检测管道及连接件是否存在腐蚀、渗漏等情况。

(2)喷头的检测,检测喷头是否堵塞、损坏或者安装不当。

(3)水泵和电气设备的检测,检测水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电、过载等情况。

2. 消防报警系统。

(1)火灾探测器的检测,检测火灾探测器是否正常、敏感度是否符合要求。

(2)报警按钮的检测,检测报警按钮是否完好、触发是否灵敏。

(3)报警主机的检测,检测报警主机是否正常运行、报警信号是否及时、准确。

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照明灯具的检测,检测照明灯具是否正常、亮度是否符合要求。

(2)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测,检测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完整。

(3)电源设备的检测,检测电源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

四、检测方法。

1. 目视检查,通过目视检查消防设施的外观和安装情况,发现明显缺陷和问题。

2. 测试检测,通过使用专业设备对消防设施进行性能测试,如水压测试、灵敏度测试等。

3. 记录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检测人员等信息。

五、检测要求。

1.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

2. 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行整改。

六、结论。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山东省消防设施的检测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为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DB 建筑电气防火技术检测评定规程

DB 建筑电气防火技术检测评定规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 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6 低压配电柜(箱)
6.1 一般技术要求
6.1.1 配电柜(箱)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6.1.2 配电柜(箱)周围 0.3m 内不应堆放杂物。 6.1.3 配电柜(箱)箱体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上。 6.1.4 配电柜(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接地可靠。 6.1.5 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铜线连接,且应有标识。 6.1.6 落地式安装配电柜底部高出地面不应小于 50mm。 6.1.7 落地式安装配电柜(箱)底座周围应采取密封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6.1.8 导线进出柜(箱)孔处,进出线孔应光滑无刺,并应装设绝缘护线套。 6.1.9 配电柜(箱)内的控制开关与进线、出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 6.1.10 设备(含母线)的各部位连接点应无锈蚀、烧伤、熔接等痕迹。 6.1.11 低压电气设备的灭弧装置,如灭弧栅、灭弧触头、灭弧罩、灭弧用绝缘板应完好无损。 6.1.12 熔断器的熔丝不应用金属丝代替;熔体应符合规格要求,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 6.1.13 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应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应改装使用。 6.1.14 敷设于隔离用的挡板或隔板应无破损。 6.1.15 配电柜(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无烧蚀 痕迹。 6.1.16 配电柜(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不应有接头。 6.1.17 配电柜(箱)内配线应整齐,无铰接现象。 6.1.18 配电柜(箱)内导线连接应紧密,不伤芯线,不应断股。 6.1.19 配电柜(箱)内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应相同,防松垫圈等零件应齐全。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46号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46号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46号)省公安厅消防局:你局《关于申请继续批复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鲁公消[2009]344号)收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业检测活动,可以收取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服务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服务应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方签定服务合同,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服务和强行收费。

三、检测机构要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附件: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标准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附件: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标准(一)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检查1、探测器只2.402、手动报警按钮只2.403、控制器台2.404、火灾显示盘台2.405、消防联动控制器台2.406、火灾警报装置只2.407、广播扩音机台2.40系统布线检测1、布线质量处8.002、系统绝缘电阻及接地电阻检测系统100.003、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16.004、传输导线穿管保护检验处28.005、传输线路管路材料检验处8.00系统安装检测1、探测器安装质量及尺寸测量只15.002、手动报警按钮安装质量及尺寸测量只15.003、控制器安装质量及尺寸测量台30.004、火灾显示盘安装质量及尺寸台15.005、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质量及尺寸台15.006、火灾警报装置安装质量只8.007、消防广播扬声器安装质量及尺寸处8.00系统功能检验1、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检验24.002、主电源容量试验台120.003、备用电源容量试验台96.004、主电源负载稳定性检验台60.005、主电源电压稳定性检验台60.006、报警自检功能检验路30.007、故障报警功能检验路24.008、报警记忆功能检验路50.009、消音复位功能检验台50.0010、火灾优先功能检验台48.0011、探测器报警功能检验只50.0012、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检验13、民用建筑广播音响功能检验只30.00区域30.0014、工业建筑广播音响功能检验区域15.0015、火灾事故广播强行切换功能检验次30.0016、选层广播功能检验次15.0017、消防通讯功能检验次30.0018、探测器清洗与功能检验只50.0019、探测器与控制功能检验区域190.0020、消防控制设备功能检验种70.0021、消防控制设备配电项25.0022、火灾显示盘功能检验台100.0023、报警音响检验项10.0024、电梯功能检验部70.0025、火灾警报装置功能检验只10.0026、二次报警功能检验台24.0027、广播扩音机功能检验台30.0028、总线隔离器功能检验只30.0029、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功能检验系统350.0030、传输设备功能检验台190.00(二)消防给水灭火系统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检查1、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容量测量及计算处4.002、水泵和稳压泵组件完整检查台4.003、气压给水装置组件完整检查台4.004、报警阀、雨淋阀、警铃台4.005、水泵接合器、延迟器台4.006、供水总控制阀台4.007、水流指示器台4.008、系统管网的管材管件外观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4.009、配水支管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4.0010、管路支管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4.0011、喷头外观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4.0012、室内消火栓、箱组件检查套4.0013、室外消火栓组件检查台4.0014、末端试水装置组件完整性检查处4.0015、消防软管卷盘套4.0016、启泵按钮只4.0017、消防水炮组件检查套4.0018、水泵控制柜台2.4019、消防水炮控制装置台2.40布线检测1、水泵吸、出水管道布置项38.002、水力警铃和报警阀连接项54.003、水力警铃和延迟器连接项54.004、螺纹连接管道项110.005、焊接连接管道项110.006、报警阀以后的管路项110.007、配水管道项336.008、电磁阀开关布线项26.009、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16.0010、水泵及稳压电源布线检测项28.0011、水流指示器布线保护处10.0012、沟槽连接管道项110.0013、布线质量处8.0014、传输导线穿管保护检验处28.00安装检测安装检测1、消防水池水位指示等安装质量检测项10.002、水泵和稳压泵安装质量检测项54.003、水泵接合器安装质量检测项42.004、报警阀系统安装质量检测套54.005、压力开关安装质量检测项18.006、水流指标器安装质量检测项26.007、报警阀控制喷头安装质量检测项54.008、干式报警阀安装质量检测项54.009、雨淋阀安装质量检测项54.0010、配水支管设置喷头安装质量检测项54.0011、管路支、吊架安装质量检测项25.0012、减压孔板和节流装置安装质量检测项26.0013、喷头与建筑物尺寸项6.0014、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安装质量检测项140.0015、室内消火栓手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5.0016、室内消火栓自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5.0017、消防水池补水措施,合用水池保护措施检查项40.0018、消防水箱安装间距、补水措施,组件安装质量、保护措施检查项40.0019、气压给水装置容积、工作压力、组件安装、调节储水量、安装尺寸检查项28.0020、水泵出水管径和流量检查项50.0021、消火栓管网安装质量检查项18.0022、启泵安装质量检测个15.0023、消火栓栓口压力试验(动、静压力)项30.0024、消防用水量次50.0025、消防水泵控制柜安装质量台15.0026、水泵出水管放水阀门及压力表台30.0027、消防水炮手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5.0028、消防水炮自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5.0029、消防水炮管网安装质量检查处18.0030、消防水炮栓口压力试验次30.0031、管道控制阀门项18.00系统功能试验1、消防泵启动试验次34.002、气压给水装置启动试验次62.003、管路末端试水装置次62.004、报警阀功能试验台220.005、系统联动试验台240.006、水泵控制柜功能检验组8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层100.008、水流指示器功能检验次30.009、压力开关功能检验次30.0010、启泵按钮功能检验次30.0011、稳压水泵压力自控功能试验组30.0012、水泵主、备泵互投功能试验组30.0013、消防水炮功能试验区域100.00(三)气体灭火系统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验查1、贮存容器外观检验处4.002、集流管及泄压装置组件完整及外观检验处4.003、高压软管及单向阀处4.004、选择阀及连接方式处4.005、采用气体灭火防护区标志处4.006、驱动装置组件完整及外观检验套8.007、气体管路及气体隔绝器组件完整及外观检验套8.008、管子及管道附件、组件完整及外观检验8.009、管道的支、吊架及涂漆处4.0010、管道的末端喷嘴固定处4.0011、管道的防变形处理处4.0012、喷嘴及连接管处4.0013、灭火控制盘组件完整及检验台4.0014、电气连接线路组件完整及检验套8.00布线检测1、灭火剂充装量检验系统28.002、贮存容器的间距处14.003、贮瓶间内温度、温度检验处28.004、贮瓶间照明灯光照度检验处75.005、各种阀间距检验套12.006、气体驱动装置间距检验处12.007、启动管路间距检验处12.008、管道连接方式检验处12.009、管道的坡度、坡向检验处12.0010、管道过墙壁楼板检验处12.0011、管道的支、吊架间距检验处12.0012、贮存容器压力表检验处14.0013、贮存容器的安装质量检验处14.0014、各种阀安装检验20.0015、驱动装置安装质量检验项12.0016、气体管路联接安装质量检验处12.0017、喷嘴联接安装间距、安装质量检验处12.0018、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16.0019、传输线的穿管保护处28.0020、防护区内事故照明的设置区域12.00功能试验1、自动灭火试验区域110.002、手动灭火试验区域110.003、手动操作试验区域54.004、气体灭火控制器功能检验台82.00(四)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系统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检查1、卷帘帘板表面质量处4.002、防火门焊接及表面处理处4.003、卷帘控制器处4.004、电动防火门控制装置处4.00安装检测1、底板与地面间隙检测及计算项10.002、防火卷帘内幅宽度测量及计算项14.003、防火门厚度检测及计算点10.004、防火门尺寸与形位差检测及计算项10.005、水阀设置4.006、水管路防蚀检测处4.007、探测器安装距离检测项6.008、电源线布线检查处14.009、防火门材料与配件安装质量检查处6.0010、减速机功率与工作电压项54.0011、帘板平均升降速度樘26.0012、应急操作装置启动力樘60.0013、卷帘传动机构处6.0014、帘板升降平稳度处6.0015、防火门起闭性能项6.0016、自动防火门启动试验项22.0017、第一种火灾探测器联动试验项60.0018、第二种火灾探测器联动试验项60.0019、手动按钮试验项26.0020、信号反馈测试26.0021、卷帘门控制器功能检验台100.00(五)防排烟系统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检查1、有无孔洞、伤痕等处2.402、系统安装配套处6.003、风机防护罩安装处6.00布线1、管线密封性回路6.002、管道保温、隔热材料检查项10.00功能检测1、设备功率检测项120.002、系统风速测定项50.003、系统风压测定项50.004、远距离手动操作试验项35.005、控制室火警联动控制项50.006、送风口、排烟口设置及位置检验处10.007、送风口、排烟口手动控制检验处10.008、送风口、排烟口电动控制检验处10.009、防火阀、排烟防火阀设置位置检验处10.0010、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功能检验处50.0011、控制箱控制功能检验处28.0012、系统联动功能检测系统90.0013、电动排烟窗功能检验10.00(六)泡沫灭火系统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验查1、泡沫液储罐外观检验处4.002、比例混合器外观检验处4.003、泡沫液发生装置外观检查处4.004、固定泡沫消火栓组件完整性检查套4.005、固定泡沫炮组件完整性检查套4.006、泡沫喷头处4.007、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容量测量及计算处4.008、水泵和稳压泵组件完整检查台4.009、气压给水装置组件完整检查台4.0010、供水总控制阀台4.0011、系统管网的管材管件外观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4.0012、配水支管及组件完整性检查处4.0013、管路支管及组件完整性检查4.00布线检测1、水泵吸、出水管道布置台28.002、螺纹连接管道项110.003、焊接连接管道项110.004、配水管道项336.005、电磁阀开关布线台26.006、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16.007、沟槽连接管道110.008、布线质量处8.009、传输导线穿管保护检验处28.00安装质量检查1、消防水池水位指示等安装质量检测处10.002、水泵和稳压泵安装质量检测台54.003、配水支管设置喷头安装质量检测处34.004、管路支、吊架安装质量检测处25.005、室内消火栓手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5.006、室外消火栓自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5.007、消防水池补水措施,合用水池保护措施检查处40.008、消防水箱安装间距、补水措施,组件安装质量保护措施检查处40.009、气压给水装置容积、工作压力、组件安装、调节储水量、安装尺寸检查处28.0010、水泵出水管径和流量检查台30.0011、管网安装质量检查处18.00检查项目12、水泵出水管放水阀门及压力表台30.0013、泡沫水炮手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5.0014、泡沫水炮自动控制安装质量检测处45.0015、泡沫水炮管网安装质量检查处18.0016、泡沫水炮栓口压力试验次30.0017、管道控制阀门项18.0018、固定泡沫消火栓处45.0019、泡沫液储罐安装质量检查系统28.0020、泡沫液发生装置安装质量检查系统28.0021、泡沫喷头安装质量检查处5.0022、水泵主、备泵互投功能试验组30.00功能检查1、泡沫消火栓系统综合性能检查区域350.002、泡沫喷淋系统综合性能检查区域350.003、固定泡沫消防炮系统综合性能检查区域350.00(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单位:元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外观1、应急照明灯只2.402、疏散指示灯只2.403、消防应急电源台2.40系统布线1、布线质量处8.002、导线截面积测量及计算规格3、传输导线穿管保护检验处28.004、传输线路管路材料检验处8.00系统安装1、应急照明灯安装质量只8.002、疏散指示灯安装质量只8.003、消防应急电源安装质量台15.004、疏散指示灯方向标志只8.00功能1、应急照明灯具照度功能检验台2、消防应急电源功能检验台115.00——结束——。

完整word版)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完整word版)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完整word版)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并制定动火方案;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护,周围必须设置防火警戒线;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进行演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通风处理,确保空气流通;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现场监测,确保安全。

5.2特殊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更为严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并报批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护,周围必须设置更为严格的防火警戒线;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进行演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确保安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现场监测,确保安全。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6.1动火分析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火作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动火作业现场的环境分析,包括温度、湿度、风速等;动火作业现场的风险分析,包括火灾、爆炸等风险;动火作业现场的应急措施分析。

6.2动火合格标准动火作业必须符合以下合格标准: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并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护,周围必须设置防火警戒线;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进行演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通风处理,确保空气流通;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现场监测,确保安全。

7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职责要求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明确动火作业的职责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并报批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护,周围必须设置防火警戒线;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进行演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通风处理,确保空气流通;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现场监测,确保安全。

电气、自动灭火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依据

电气、自动灭火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依据

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依据建筑电气设施作为电力分配、传输、使用的设施,是每一个建筑物不可或缺的。

近年来,分析整体火灾情况,因电气原因造成的火灾所占比重较大,且呈上升趋势,为了遏止电气火灾的发生,对建筑电气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测,就其安装质量是否符合消防的有关规定实施技术把关,成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对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做了明确的规定,把合格的检验报告作为消防验收的重要依据。

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技术标准:DB37/T655—2008《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和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同意的电气设计。

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6]89号文件。

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范围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包括以下设施:低压配电装置(含配电柜、楼层配电箱、户内配电箱),低压用电设备,照明装置(含照明灯具、开关等),低压配电线路(含线路、插座等),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等。

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分类竣工检测:工程全部竣工后,对建筑全部电气设施所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测。

改造检测:对改建、改造工程的电气设施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测。

初次检验:消防监督部门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建筑电气设施进行的第一次检验,简称初检。

补充检验:对经初次检验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项目所进行的再次检验,简称补检。

委托检测:对不需要消防监督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进行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情况评价而进行的检验。

补充检测应该在初次检测进行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三个月内补充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或未申请补充检测的,应重新申请检测。

委托检测同样在第一次检测后的三个月内,委托单位有一次整改机会,三个月内再次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或三个月内未整改的,应重新委托。

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委托1、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必须在所有电气设施正常运转、调试工作完成且系统运行稳定后,由使用单位提出委托。

山东省消防检测标准(2008版).

山东省消防检测标准(2008版).

DB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242-2008代替DB37/242-2004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2008—01—XX发布 2008—02—15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引用规范性文件 (1)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2)4 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 (2)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4.2 消防供水系统 (18)4.3 消火栓、消防炮系统 (20)4.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4.5 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28)4.6 气体灭火系统 (33)4.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6)4.8 机械排烟系统 (37)4.9 挡烟垂壁 (38)4.10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39)4.11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41)4.12 消防电话系统 (42)4.13 防火分隔设施 (43)4.14 消防电梯 (48)4.15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48)4.16 灭火器的设置 (50)5 检验规则 (50)前言本标准是全文强制的。

本标准自2008年02月15日实施。

本标准是对DB37/242—2004的修订,本标准与2004版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装置;——删除了1211与1301气体灭火装置;——增加了气溶胶灭火装置;——增加了建筑灭火器设置检验要求;本标准自发布之日代替DB37/242—2004,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或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中的检验要求,属一般常规检验的,均不列出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产品检测站、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编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37/242—1997、DB37/242—1999、DB37/242—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10.28•【文号】主席令第6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gb22625-2008

gb22625-2008

gb22625-2008
GB 22625-2008标准是一个国家级的建筑消防设施应急演练及评估的标准,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8月1日颁布实施,并于2012年3月1日修订本标准。

根据GB22625-2008标准,消防应急演练与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各组织的责任与义务、消防救援和紧急救护方面的演练训练、类型化火灾紧急情况的演练训练、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技术规范、消防救援应急指挥管理技术规范、应急火灾场所及消防设施的检测和试验要求、应急演练工作质量评估办法等。

消防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其目的是加强职责分工、组织和管理水平,提高消防救援和紧急救护方面的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类型的火灾紧急情况的处置技术。

为了确保应急演练从本质上对消防安全起到作用,消防应急演练也要结合评估来实施,代表在应急演练中,消防部门不仅要进行训练演练,而且还要对演练过程中参加人员的组织协作、行动过程、思考处理能力、处置火灾的技术等级别进行评估。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国家与山东省标准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国家与山东省标准
GB 50444-2008
维修
灭火器类型
维修期限
报废期限(年)
水基型灭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出厂期满3年; 首次维修以后 每满1年
6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 首次维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火火器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报废期限(年)
水基型灭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6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0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火火器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洁净气体灭火器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推车式洁净气体火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国家标准维修灭火器类型维修期限报废期限年水基型灭火器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10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报废灭火器类型报废期限年水基型灭火器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db375982012灭火器维修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月10日发布公告批准灭火器维修技术规范山东省地方标准通过审查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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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242-2008代替DB37/242-2004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2008—01—XX发布 2008—02—15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引用规范性文件 (1)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2)4 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 (2)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4.2 消防供水系统 (18)4.3 消火栓、消防炮系统 (20)4.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4.5 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28)4.6 气体灭火系统 (33)4.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6)4.8 机械排烟系统 (37)4.9 挡烟垂壁 (38)4.10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39)4.11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41)4.12 消防电话系统 (42)4.13 防火分隔设施 (43)4.14 消防电梯 (48)4.15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48)4.16 灭火器的设置 (50)5 检验规则 (50)前言本标准是全文强制的。

本标准自2008年02月15日实施。

本标准是对DB37/242—2004的修订,本标准与2004版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装置;——删除了1211与1301气体灭火装置;——增加了气溶胶灭火装置;——增加了建筑灭火器设置检验要求;本标准自发布之日代替DB37/242—2004,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或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中的检验要求,属一般常规检验的,均不列出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产品检测站、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编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37/242—1997、DB37/242—1999、DB37/242—2004。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 范围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GB14561—2003 消火栓箱GB14102—2005 防火卷帘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33—2005 挡烟垂壁DB37/T386—2004 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3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3.1 检验性质3.1.1初次检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3.1.2补充检验: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

3.2 不合格项目分类本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不合格项: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C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中又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

4 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1.1 一般要求检验要求: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类别:A类4.1.2 布线4.1.2.1 管路加固措施检验要求:1)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2)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类别:1)、2)C类4.1.2.2管路连接检验要求:1)绝缘导线采用穿管保护时,穿管应到位。

2)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类别:1)B类;2)C类4.1.2.3导线连接检验要求:1)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2)焊接连接时,焊点应饱满;端子连接时,连接应牢固。

3)弱电导线端子连接时,导线应先作镀锡处理。

4)端子箱内端子宜选择带锡焊接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标号。

类别:1)A类;2)B类;3)、4)C类4.1.2.4传输线路的管路材料检验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不燃或难燃的保护方式布线。

2)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明敷敷设时,应采用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4)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阻燃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

5)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至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等的线路应加金属软管保护。

6)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

类别:1)、2)、4)A类;3)、5)、6)B类4.1.2.5传输线路导线检验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2)线芯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50mm2。

类别:1)、2)B类检验器具:0mm~25mm外径千分尺4.1.2.6布线要求检验要求:1)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槽孔内。

2)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他颜色区分。

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3)探测器的底座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类别:1)、3)B 类;2)C类4.1.2.7导线的绝缘性能检验要求:火灾自动报警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类别:B类检验器具:500V兆欧表4.1.3火灾探测器4.1.3.1点型火灾探测器4.1.3.1.1探测器类型检验要求: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类型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类别:A类4.1.3.1.2外观检验要求:1)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2)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

类别:1)、2)C类4.1.3.1.3安装牢固程度检验要求: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

类别:B类4.1.3.1.4设置位置要求检验要求:1)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2)探测器中心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探测器中心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4)探测器中心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探测器边缘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2m。

6)探测器边缘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0.3m。

类别:3)、4)B类;1)、2)、5)、6)C类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4.1.3.1.5保护半径、内走道安装间距检验要求:1)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表1规定。

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3)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温、感烟探测器时,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当梁间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类别:1)、2)、3)B类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0m~50m钢卷尺4.1.3.1.6安装倾斜角检验要求: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º。

类别:C类检验器具:角度测量仪4.1.3.1.7火灾确认灯的安装方向检验要求:探测器的火灾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类别:C类4.1.3.1.8报警功能检验要求: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在试验烟气的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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