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刑法与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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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一章 导论

刑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1)刑法的定义(2)刑法的形式: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3)刑法的特征1)刑法在保护的利益与调整的对象上,比较广泛。

2)刑法的任务以及实现任务的方法不同于其它法律部门。

3)刑法的强制力程度较其它法律的强制力程度严厉得多。

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简答)(1)刑法的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2)刑法的任务:1)惩罚、预防犯罪,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做斗争。

2)保护人民、社会和国家,即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它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多选)(1)刑法的体系刑法分为总则、分则。

总则规定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通用性规则。

总则共5章,各章的内容依次为: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使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它规定。

分则共有10章,分别规定了各种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

(2)刑法条文的结构(3)刑法的解释1)立法解释●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议形式对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二是在刑法中有关术语的专条解释●三是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案说明中所作的解释2)司法解释3)学理解释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辨析题、多选)(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

这里的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令。

这里的法律通常是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对于已废止的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生效的法律,对其生效前发生的犯罪行为,只有在其处罚轻于犯罪行为发生时生效的法律的场合才能使用处理该行为。

2)明确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做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

刑法总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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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 则):平等地保护法益(不排斥一定的差别); 平等地认定犯罪;平等地裁量刑罚;平等地执行 刑罚。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 行为的轻重及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的实质,是以客观行为的侵害 性与主观意识的罪过性相结合的犯罪危害程度, 以及犯罪主体再次犯罪的危险程度,作为量刑的 尺度。亦即,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 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 相适应。体现在刑罚体系的科学性、严密性及灵 活性,以及刑罚个别化思想的确立等方面。
有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也取决于对是否具有 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且可能因人而异。(如安乐 死的定性、是否是淫秽物品等) 三、几种比较重要的犯罪分类 (一)自然犯与法定犯; 1、自然犯: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 如杀人、盗窃、抢劫等。 2、法定犯: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 罪。一般指行政犯,如逃税罪。 (二)即成犯、状态犯和继续犯; 1、即成犯:行为结束,法益受侵害的状态即结 束,如杀人罪。
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 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 他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2)实践根据:斗争经验和客观实际情况。 2、刑法的任务(刑法第2条:保护法益;方法: 禁止和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客观主义的法 益侵害说。) (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和社会主义制度。 (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 利。 (4)维护社会秩序。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中的 “出售”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 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 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 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 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 推解释 • 答案:C

刑法学讲义

刑法学讲义
刑法学讲义
演讲人
202X-06-08
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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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一章 刑法基 础知识
第一章 刑法基础 知识
刑法:犯罪人 的大宪章
刑法:犯罪人的大 宪章
001 刑罚的起源 002 刑法是道德伦理的最低要求 003 不受约束的刑罚权,比犯罪 更可怕
刑法的基本原 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004 罪刑法定原则:对权力的严 格约束 005 空白罪状怎么填 006 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的标尺 007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 非多余的重复
刑罚的裁量与 消灭
刑罚的裁量与消灭
038 量刑 039 自首 040 累犯和缓刑 041 刑罚的消灭:减刑和假释
第四章 危害公 共安全罪
第四章 危害公共 安全罪
危险方法类犯 罪
危险方法类犯罪
042 危险方法类犯罪 043 投放危险物质罪 04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故犯罪
事故犯罪
生命健康
060 故意杀人 061 自杀行为 062 协助自杀 063 故意伤害罪 064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性自由权
性自由权
065 强奸罪 066 性同意年龄 067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068 职场中交易与强奸 069 猥亵与强奸
侵犯自由
侵犯自由
070 非法拘禁罪 071 绑架罪 072 拐卖妇女、儿童罪 073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婚姻家庭类
婚姻家庭类
074 婚姻自由 075 虐待和遗弃 076 家庭暴力 077 侵犯名誉和民主权的犯罪
第七章 侵犯财 产罪
第七章 侵犯财产 罪
强制占有型的 财产犯罪
强制占有型 的财产犯罪
06
083 索赔是 正当权利

刑法学讲义课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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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的刑法典前后施行了近17年,17年的实践,证明了该刑 法典一些基本原则和规定都是可行的,对于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维 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 用。
但从另一方面看,1979年的刑法典毕竟是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 17年的实践也暴露出它的一些不足,既有立法时就存在的先天不足一 面,也有在社会变革面前难于适应的问题。
▪附属刑法。是指散见于其他非刑事法律中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关于走私罪的规定,也属于广义刑法的组成 部分。
▪在中国具有效力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
刑法的法律性质,是指刑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与其他 法律的关系问题。
刑法与其他法律相比,有二个显著的特点:
第三节 刑法制定的根据
一、宪法是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刑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它的内容必须体 现宪法规定的精神,刑法的规定及其解释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就失 去法律效力。刑法正是根据宪法提出的任务,将上述内容具体化,以保 证宪法的有关内容得到贯彻和落实。
二、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是制定刑法的实践根据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创制与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国家便开始了刑法典的起草工作,到 196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室共草拟了33稿刑法草案。1979 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典,这部刑法典在1980年 1月1日生效后,结束了我国在相当长时间内刑事审判基本上无法可依 的不正常的局面。
“狭义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典形式公 布的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 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典,而1997年3月14日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是我国现行的 刑法典。狭义刑法是广义刑法的主体和基础,单行 刑法和刑法修正案以及散见于其他法律中的附属刑 法规范是刑法典的补充与修正。

刑法总论

刑法总论
减轻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在基本犯的基础 上规定了减轻情节与较轻法定刑的犯罪。
第五章 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概念: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
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 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二)犯罪构成和犯罪概念的区别 (三)犯罪构成的理论
德国日本的构成要件理论: 构成要件符合性(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
立法解释:即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所 作的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 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 问题所作的解释,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刑法解释的方法进行的归类: 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
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四)犯罪构成的分类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
单独犯的既遂状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 适应犯罪行为的各种不同犯罪形态,而对基 本的犯罪构成加以某些修改变更,主要就共 犯、未遂犯等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完结的犯罪构成(封闭、关闭的犯罪构成):
1、国事犯与普通犯罪 国事犯罪:是指危害国家的政权、社会制度与安全的犯罪。 相对应的是普通犯罪 确信犯:基于政治、宗教等的确信而实施的犯罪。
2、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 自然人犯罪:以自然人为行为主体的犯罪。 单位犯罪:以单位作为行为主体的犯罪。
3、身分犯与非身分犯 身份犯:是指以特殊的身份作为主体要件的犯罪。(相当于狭义的身份
刑法总论
第一章 刑法概说 一、刑法学与刑法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刑法:刑法是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维护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

2、刑法的性质:刑法具有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和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3、立法解释:立法机关对刑法含义的解释,包括对刑法术语的解释、法律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的解释以及对发生歧义的规定的解释。

4、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规定含义的阐明。

5、扩张解释:扩张刑法条文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二、XXX:刑法的渊源: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1、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核心和精髓,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二、XXX: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前提,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

2、平等适用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特权。

3、罪刑相当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名词解释:1、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对什么人、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犯罪构成的层次结构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两个层次。

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故意或过失,即犯罪人的主观意图或疏忽导致的行为。

客观方面包括犯罪的对象、行为和后果三个要素。

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客体,行为是指犯罪人实施的具体行动,后果是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社会危害后果。

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犯罪构成的总和。

在犯罪构成中,每个要素都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规定,才能构成某种犯罪。

这种层次结构的构成,体现了犯罪构成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下,犯罪客观要件的存在与否决定了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4、犯罪客观要件是刑罚的基本依据:只有当犯罪客观要件成立时,才能对犯罪行为予以刑罚。

《刑法学》张明楷 第一编 绪论

《刑法学》张明楷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1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分类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刑法的分类:1.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与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2.刑法分为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3.刑法分为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4.刑法分为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第二节刑法的性质与任务一、性质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换言之,刑法禁止的是犯罪行为;而其他法律规定的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特性,使刑法成分为特殊的法律。

⑴虽然刑法保护的范围很广,但同时具有不完整性。

(表现在3方面)⑵刑法具有补充性,即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法益时才有刑法保护;一般部门法不足以抑制某种危害行为时,有刑法抑制。

二、任务1.我国理论:《刑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务………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刑法的任务概括为:保护法益,保护的方法是禁止和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

2.刑法任务与刑法机能是不能等同的概念,国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三种机能:①行为规制机能②法益保护机能③自有保障机能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一、体系1 刑罚体系主要是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组成有两编,第一编总则,第二遍分则另有一条附则。

编下为章;章下为节;节(章)下是条;条下是款;款(条)下是项。

2 但书但书主要有四种情况:对前段表示了相反、例外、补充、限制关系二、解释1 概念: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真实含义的说明。

2 效力:正式的刑法解释与非正式的刑法解释正式的刑法解释,即由被授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做出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主要指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是指在刑法颁布后,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做出的解释。

司法解释:指最高法、最高检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3 方法一般认为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⑴文理解释:是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法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刑法学学习笔记

刑法学学习笔记

刑法学学习笔记刑法学习笔记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性质一.刑法学的概念、对象和体系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发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学科。

2.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罚。

3.刑法学的体系就是将刑法学研究的对象具体化之后,对知识内容加以排列组合而形成的理论上的结构形式。

二.刑法学的作用和研究刑法学的作用1.指导刑事立法。

刑事立法,包括制定、修订刑法典和单行刑法、附属刑法,除了总结实践2.经验外,很重要的是必须有理论的指导。

3.促进刑事司法。

刑事司法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弄清犯罪事实,正确作用法律来认定罪名、确定责任和定量刑罚。

繁荣法学教育,丰富法学研究。

刑法学作为一门学科,一向在法学教育中占有主要的地位。

三、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些说,也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1刑法学习笔记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即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事,实际上即刑法典。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

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1.刑法的阶段性质。

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2.刑法的法律性质。

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

刑法所保护的是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涉及经济基础,也涉及上层建筑。

其二,刑法的强制力最为严厉。

任何法律都有强制性,任何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干预。

第二节刑法的创造和完善刑法的创制刑法的完善。

1979年刑法典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刑事法治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刑法学(一)03-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条文_6

刑法学(一)03-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条文_6

第一编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总论

刑法总论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也称罪刑相当、罪刑均衡原 则,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具体点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造成的客观 违法性和主观有责性,以及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是解决一国刑法在什么地域、对什么 人适用的问题。(刑事管辖权)
涉及到对国内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和国外犯(发生 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的效力
“其他人原则上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 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 予追究”。
保护管辖原则:是指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 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利益或本国 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 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 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有限制的 保护管辖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 旧法,但刑法对行为人有利时适用新法。
第四章 犯罪概说
一、犯罪的概念
(一)我国通说对犯罪的定义是: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当受
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我国犯罪的基本特征:
(我国通说是三特征说:严重社会危害性、刑 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
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者刑法的某一事 项的法律。 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 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三、刑法和刑法学体系
刑法的体系:广义的刑法体系是指刑法的 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刑法体系是 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刑法典由两编构成,总则和分则,另有一条 附则。
总则是一般规定,分则内容是具体规定,总 则规定不仅适用于分则,而且适用于其他有 刑罚规定的法律。

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梅胜第一章刑法概述本章重点:刑法的概念、性质(尤其是法律性质)、任务、体系和解释。

本章的难点在于: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的外延;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刑法解释主体的不同导致解释效果的不同。

本章的基本要求:了解刑法的基本属性、创制及完善过程;全面掌握刑法的体系和各种解释方法。

本章的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而言,掌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其政治和经济统治,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这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和刑事责任,以及对罪犯的惩罚,这是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狭之分,广义的刑法一一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一一是指刑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此外,刑法又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一一指具有普遍效力的刑法,如刑法。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间、地点和事件的刑法,包括单独的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性质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刑法的阶级性;二是刑法的合法性。

1、刑法的阶级性。

它是指刑法的阶级属性,即是哪个阶级意志的体现,为哪个阶级利益服务。

我国刑法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保卫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保护广大公民利益,惩罚犯罪,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具。

2 .刑法的法律性质。

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它呈现出刑法的独特性。

首先,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第二,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后盾;第三,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重。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一、刑法的创设刑法的创制,就是刑法的制定过程。

我国第一部刑法典经历了漫长的创制过程。

表现为:1、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就先后制定了《反革命条例》和《惩治腐败条例》等单独的刑法,为制定刑法奠定了基础。

2、1950年一一1954年9月,法制委员会起草了两个草案: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

本科:刑法(1)第1章

本科:刑法(1)第1章
刑法(1)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赠给大家
绪论
一、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1、我国刑法及其规定的犯罪、刑事责 任、刑罚 2、刑法规范的理论基础 3、对刑法规范的立法; 4、刑法适用的规律、经验与问题(司 法)。
二、法律是什么?
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 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2.清朝末年:沈家本等修律,制定《大 清新刑律》,刑法开始成为独立的法律 部门
3.民国时期:刑法在独立之后继续发展, 吸收了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有益成果
4. 新 中 国 建 立 之 后 : 1979 年 刑 法 典 和 1997年刑法典,以及十一部刑法修正案
第一章 刑法概说
一、刑法的概念
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
1、刑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2、刑法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 3、刑法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
(二)法律性质
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 刑法针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进行规定,而其他 法律规定的是一般违法行为与法律后果。 2、社会关系(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刑法因其调整方式的不同而形成独特的法律部 门,而不是根据调整对象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 刑法是“第二道防线”,在一般部门法无法充 分保护或抑制危害行为时出手
四、刑法的根据与任务
(一)根据 1、法律根据 2、实践根据
(二)任务 1、保护国家安全 2、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3、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 4、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五、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一)刑法体系 狭义的刑法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其中总则、分
则各为一编,在编之下,再根据法律规范的性 质和内容有次序的划分为章、节、条、款、项 等层次。

刑法学(第一章)

刑法学(第一章)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 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 律”“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般原则,因此适用刑法人人平等,也 是自然的,是不言而喻的。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规定及其基本含义
《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 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 权。”这就是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刑法》 第五条 规定: “刑罚 的轻重, 应当与 犯罪分 子所犯 罪行和 承担的 刑事责 任相适 应。”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及其基本含义
01 刑罚的轻重与所犯罪行相适应
刑罚的轻重与所犯罪行相适应,体现的是报应观 念,要求刑罚的轻重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 也就是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02 刑罚的轻重与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任务和体系

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任务

刑法的体系

刑法的概念
从实质上定义犯罪
结合犯罪的形式 和实质定义犯罪
02 刑法是规定犯
罪及其法律后 果(主要是刑 罚)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03
01 从形式上定义犯罪
01
从形式上定义犯罪
从形式上定义犯罪,是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涉及法律
(五)款
和分则两编,个 06 别还有附则。 04
条下是款。有些条文内容单一,
只有一段,因而不必在条下设
05
款。有些条文内容繁多,且存
在若干层次,则需在条下设款。
(二)章
编下是章,总则共五章,分别为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 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 用,以及其他规定。

刑法学(一)04-1.1 刑法概述_2

刑法学(一)04-1.1 刑法概述_2

第一章刑法概论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任务(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刑罚,统称为法律后果。

概念解析如下:(1)刑法的内容是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问题。

这是刑法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属性之一。

(2)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可以分为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

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广义刑法,从世界各国来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三个部分:单行刑法,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如《关于严惩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等。

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之中的刑事法律规范。

如我国台湾地区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及其处罚。

我国大陆目前没有真正的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刑法理论通常认为,刑法的性质,是刑法作为国家基本部门法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有属性。

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基本部门法相比,刑法具有三个显著特征:(1)规范内容的特定性。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这是刑法的特定内容,以此区别于诸如刑事诉讼法、民法、行政法、婚姻法等部门法规范的内容。

(2)保护法益范围的广泛性。

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都以特定某类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而刑法则是调整各个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包括政治、经济、人身、婚姻、社会秩序等各个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说,刑法具有补充性,是其它部门法的保护法,没有刑法做后盾和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很难得到彻底的贯彻实施。

(3)最为严厉的强制性。

任何法律都有强制性,但刑法因刑罚处罚手段不仅可限制人身自由、剥夺人身自由,甚至可剥夺人的生命而显得最为严厉。

(三)刑法的任务《刑法》第 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第一章、刑法概述犯罪概念一、刑法概念和分类: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附属刑法规范(①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②第二条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刑法的基本原则(Basic Principles):①罪刑法定原则(法定化、实定化、明确化)②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③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总则、分则、附则
 以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最高法院、检察院、人大及常委会有权解释) 2.以解释方法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四、刑法的空间效力(Scope of Application of the Criminal Law)(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为补充)
 地域上的效力(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1)领域的含义:领陆、领空、领水;船舶、航空器2)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①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②港澳台地区刑法不适用③民族自治地方由自治区人大制定变通规定,报人大常委会批准。

3)对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认定: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在中国领域犯罪。

2.对人的效力(属人原则)1)我国公民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按最高。

刑法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

刑法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

2011年司法考试教材刑法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一、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

具体而言,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二)刑法的分类对刑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分法有:1、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广义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刑法”一词有时在狭义上使用,有时也在广义上使用。

2、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与效力的刑法,刑法典便是普通刑法。

特别刑法是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或特别事项(犯罪)的刑法。

在我国,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均属于特别刑法。

3、刑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刑式刑法是从外形或名称上(形式上)一看便知其为刑法的法律,就是指刑法典与单行刑法。

实质刑法是指外形或名称上不属刑法,但其内容规定了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或条款,就是指附属刑法。

刑法理论上还有纯粹刑法与不纯粹刑法的分类。

纯粹刑法就是形式刑法、不纯粹刑法就是实质刑法。

4、完备刑法与空白刑法完备刑法是指刑法条文对于犯罪构成要件有明确、完备的规定,适用时毋需参照其他法律。

空白刑法是指刑法条文对于犯罪构成要件没有作出完备规定,适用时需要参照其他法律;或者说,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委任于其他法律时,就是空白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与任务(一)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性质具有两种含义:一是阶级性质,二是法律性质。

马克思主义刑法学认为,刑法具有阶级性。

刑法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而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刑法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制定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刑法所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是作为统治阶级实行统治的工具而存在的;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的,有什么样性质的国家就有什么样性质的刑法。

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它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基础之上,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与剥削阶级刑法具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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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与刑法学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1.刑法的概念: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2.刑法的地位:
(1)刑法从属性说:刑法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用刑罚来制裁违反其他法律的行为的法律,不仅仅具有用刑罚来加强其他部门法的制裁措施的作用。

(2)刑法独立性说;当刑法加强某一禁止性命令的强制力量时,事实上已经将原有的规范改造为新的法律规范,这就是刑法规范。

其他法律规范对与刑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但并不当然是刑法规范。

所以,刑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虽然他基本上属于制裁性规范。

3.刑法的性质:
(1)公法
(2)司法法(立法法,行政法,司法法)
(3)实体法(实体法,程序法)
4.刑法的分类:
(1)广义的刑法:指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全部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2)狭义的刑法:指系统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刑法典刑法规范。

5.刑法规范:
(1)评价规范,意思决定规范。

(2)裁判规范,强制规范。

6.刑法的性质:
(1)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的广泛性。

(2)刑法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3)刑法具有谦抑性。

刑法的谦抑性包括:
a.刑法的不完整性
b.刑法的补充性
c.刑法的宽容性
第二节,刑法的功能
一.行为规制功能
二.社会保护功能,体现为预防犯罪
三.人权保障功能
刑法的保障功能: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保障犯罪者只受刑法追究。

第三节,刑法的制定和完善
一.封建时代刑法;近代转型为大陆法系;
二.建国初很长时间没有颁布刑法典,只通过三个单行刑法:《惩治反革命条例》《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条例》《惩治贪污罪条例》。

三.1979年中国颁布了刑法典,称旧刑法,79刑法。

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后的需要:a.字数过少,导致意义不明确;b.重要规定未能贯彻现代法治理念(如,类推,现代刑法禁止类推);
四.97年颁布了新刑法
四.1997年刑法。

结构,大的方面:编,章,节;小的方面:条,款,项。

第四节,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一.立法解释
1.刑事立法解释,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条文的含义所作出的阐明。

2.立法解释是立法者行使立法权的一种方式,其目的不在于对刑法条文进行修正,不在于修改、废除原有的条文或增加新的条文,而在于使现有刑法规定的含义更加明确、更加清楚。

3.刑事立法解释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二.司法解释
1.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所作出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作、发布了大量的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对于准确适用刑法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五节,刑法学的概念和体系
一.刑法学的概念:
a.狭义的刑法学指研究我国现行刑法规范的部门法学科,也称为教义刑法学、刑法解释学。

b.广义的刑法学指研究犯罪与刑事责任一切问题的法学学科。

二.教义刑法学的体系
1.刑法总论:
绪论:刑法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等。

犯罪论:犯罪成立条件: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犯罪形态:故意犯罪的过程中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

刑法论:刑法本体论、刑罚体系论、刑罚适用论、刑罚执行论、刑罚消灭论。

2.刑法各论;研究具体的犯罪
a.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
b.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
c.侵犯国家法益的犯罪
参考书:《刑法一本通》.《刑法学》张明楷,法律出版社,第四版。

《刑法总论精释》陈兴良,第二版,人民法院出版社
案例: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人民法院例选》
3.《中国审判案例要览》
4.《刑事审判参考》
5.2010.11.26最高法院出台《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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