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试行)
学院创新创业实施方案
学院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不断进步,创新和创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学院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机构,应积极推动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
为此,本文提出学院创新创业实施方案。
二、目标学院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提供创业平台和资源支持,促进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和推广,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为他们未来的就业和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三、方案内容1. 创新创业教育- 引入创新创业课程,包括市场调研、商业计划书撰写、风险管理等内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和实践能力。
- 邀请成功创业者和行业专家进行创新创业讲座,为学生提供实际案例和经验分享。
- 开展创新创业比赛,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提高他们的竞争意识和能力。
2. 创业孵化平台- 设立创业孵化中心,提供办公场地、基础设施和资源支持,为学生创业项目的初期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 成立导师团队,由成功创业者和行业专家担任导师,指导和辅导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
- 合作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为有潜力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3. 创业实践机会- 与企业和社会资源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机会,包括实习、实训和项目合作等。
- 开展实地考察和参观,让学生深入了解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创业经验,并吸取借鉴。
- 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合作。
4. 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制定并完善学院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包括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和创新创业项目评选等方面。
- 建立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机制,对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管理和跟踪,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 建立创新创业团队评估机制,鼓励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并为团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激励。
四、预期效果通过学院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的推动和实施,预期将产生以下效果:1. 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培养了一批具备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版)
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跟进式教育”理念,健全学生活动跟进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是本科生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共1个学分,对应200个实践学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获得实践学时达200个(含)以上方能获得1个学分并顺利毕业。
“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成绩同时作为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二课堂的考核成绩。
第三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包含“寒暑期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课外活动参与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成果类”等五大类。
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平台)实施,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认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由校大学生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由校团委牵头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是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的组织实施、审核及报送等工作。
1第六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中“课外活动参与类”、“志愿服务类”的实践学时由学生通过PU平台报名并参加完相关活动后获得;“寒暑期社会实践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成果类”等的实践学时由学生本人通过PU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校团委终审认定后获得,学生申报时间为每学期第2—3周和第15—16周,学校将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学生本学期已获得的实践学时数。
第七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成绩在第七学期开学初提交至教务处。
大一至大三学年,在各单项累计获得实践学时均满足最低要求的前提下,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200个(含)以上,课程成绩计为85分;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230个(含)以上,计为90分;累计获得实践学时达260个(含)以上,计为95分。
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指南
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指南1. 概述本指南旨在为常州工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指导和支持。
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提供相关的课程、活动和资源,帮助学生开拓思维、培养实践能力,并促进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和发展。
2. 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 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 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提供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和发展平台;- 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3. 实施指南3.1 课程设置设计相关的创新创业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创新创业导论- 创意生成与创新方法- 商业模式设计- 创业计划书写- 创业融资与投资- 创新创业案例研究3.2 活动组织组织创新创业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创业讲座和分享会- 创新创业大赛和比赛- 创业实践和实机会- 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和路演活动3.3 资源支持提供相关的创新创业资源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创新创业基金和奖励计划- 创业空间和设施- 创新创业导师和合作伙伴网络4. 实施效果评估定期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以不断改进和提升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5. 领导责任与支持学校领导应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顺利推进。
6. 结论本实施指南旨在为常州工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框架和操作指引,通过课程、活动和资源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发展。
同时,需要持续评估和改进,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
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引言作为高等院校,常州工学院应该承担起发掘创新创业人才的使命。
发掘创新创业人才是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要手段。
因此,我们要全力推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更多拥有创新、创业精神的人才,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教育理念常州工学院提倡“以学生为本、以竞争为基础”的教育理念。
创新创业教育应重视培养学生自我创新意识和能力,建立一套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在竞争中不断成长。
二、教育目标1.培养学生自我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
2.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3.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4.建立学生创新创业的风险意识和追求卓越的精神。
三、培养方案1.课程设置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包括创业理论、商业计划撰写、市场营销、项目管理、品牌管理等。
同时,也可开设相关课程,如创意设计、创新工程、创意写作等。
2.创新创业实验通过实践训练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如市场调研、商业计划撰写、产品设计等。
3.社会实践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企业实习、社会义务活动等,并及时对其实践成果进行评价和反馈,以及进行实践指导。
4.拓展合作开展校企合作,如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周等活动,促进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竞争力。
5.项目指导针对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提供专业指导和经验分享,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以推动其项目的落地和发展。
6. 教师培训加强教师的职业培训,提高教师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提高教师的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更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
四、实施机制1.组建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学校组建以创新创业教育为主题的实践中心,集学校教育资源、课程设计、实践辅导等服务于一体,为学生提供周密的创新创业教育服务。
2.建立创新创业基金学校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为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理想。
3.学校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学校构建创新创业平台,如线上创新创业平台、校友网、创新创业俱乐部等,供学生互动交流,促进创新创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
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创新创业成为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手段。
创新创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与产业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领域。
常州工学院立足于江苏中南地区,深耕实践教育,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机会和平台,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在事业上和个人发展上取得成功。
二、教育目标1. 建立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平台。
2. 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意识。
3. 建立学生的管理技能和实际操作技巧,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实施方案1. 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常州工学院将创新创业教育列入重要的教育领域,建立起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将教学、实践与社会资源融为一体。
2. 行业专业的纵向项目和跨学科的横向平台常州工学院将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专业特点,建立相应的创新创业纵向项目,提供丰富的参与项目的机会。
同时,还将通过跨学科的横向策略,搭建学生实践创新创业平台,将各领域的创新创意技能分享、交流、学习与合作。
这些横向平台将为学生提供前沿的技术、行业趋势以及新兴的挑战。
3. 学院内部的协作平台常州工学院通过重视实体经济、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积极发掘学院内部的协作机会。
学院较大的本科和研究生团队分别开展创业计划和创新创意思维,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计划以及新市场。
学院还将建立涵盖面广的校内交流平台,促进全校师生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4. 搭建外部社会合作平台通过开放学院内部资源与建设跨学科平台的同时,学院还积极搭建校外的创新创意交流平台。
学院的创新创业产业园,将为学生创业提供所需专业技术支持。
与此同时,还将整合社会资源,举办各种创新创业竞赛和发布会,让学生更好地接触行业发展状况、学习先进的管理技巧和实际操作技巧。
常州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常州⼯学院⼤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常州⼯学院⼤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总则为⿎励学⽣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学艺术创作、创业实践,培养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增强学⽣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中实施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学⽣在修业期间必须取得2学分的创新学分。
2.创新学分可以通过选修创新创业类课程和参加各类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
3.选修创新创业类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
各类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由相关⼆级学院和部门核定可授予的创新学分数。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1.“创新创业类课程”是指由学校规划开设的创新创业类通识课程。
创新创业类通识课程由学校每学期按规定时间开出。
通过相关课程考核的学⽣可以申请创新学分。
2.“课外创新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活动、创业实践活动等。
3.“科技创新活动”指学⽣参与各类科研、开发活动,含⼤学⽣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撰写学术论⽂、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等。
⼤学⽣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以结题通过为准,学术论⽂以正式发表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4.“学科竞赛活动”指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与学⽣能⼒培养密切相关的各类课外⼤学⽣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学⽣“挑战杯”竞赛、⼤学⽣数学建模竞赛、⼤学⽣电⼦设计竞赛、⼤学⽣机械创新设计⼤赛、⼤学⽣程序设计竞赛、⼤学⽣英语竞赛等。
所有按照要求正常参赛的学⽣均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5.由政府、学校、⼆级学院、或校内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三、创新学分的申请、认定程序1.创新学分认定部门:⼆级学院、教务处、科研处、学⼯处、团委。
2.对创新学分认定部门组织的活动,由认定部门填写《创新学分认定表》,并提交给学⽣所在⼆级学院,⼆级学院专业系依据《创新学分认定表》填写《班级创新学分汇总表》,作为学⽣毕业资格审核依据。
3.个⼈创新学分的申请:由学⽣本⼈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并出⽰必要的证明材料。
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版)
国际 竞赛 校市级 省部级
国家级 国际 竞赛
二等奖 一等奖 特等奖 优秀奖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特等奖 优秀奖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特等奖 优秀奖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特等奖 季军 亚军 冠军 前4至8名 季军 亚军 冠军 前4至8名 季军 亚军 冠军 前4至8名 季军 亚军
4
(2)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 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 30、40、50、60、70 个实践学时/ 项,参加未获奖者计 15 个实践学时/项。
(3)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 等奖、特等奖的,分别计 50、60、70、80、90 个实践学时/ 项,参加未获奖者计 25 个实践学时/项。
第十二条 志愿服务类 1.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 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包括普及文明风尚、送温暖献爱心、公共秩序维护和赛会保 障、应急救援、无偿献血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 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 40 个志愿服务类实践学时。 2.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经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 通过 PU 平台报名、签到并全程参与相关活动的可获得规定 数量的实践学时,参加班级、院级、校市级组织的志愿服务 活动的分别获得 5、10、15 个实践学时。学生自主参加校内外 志愿服务的,可以凭相关证明,按照志愿服务小时数相应折 算认定,单次志愿服务实践学时认定不超过 10 个。 3.学生个人获得志愿服务校市级、省级、全国表彰的, 分别获得 10、15、20 个实践学时;集体受到表彰的,其成员 按上述标准减半认定实践学时。同时获得多项表彰的,取最 高实践学时予以认定。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以违纪论处;两次 以上(含两次)弄虚作假的,以作弊论处,并依据《常州大 学学生行政处分(处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常州工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常州工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创业能力,保证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遵循“注重过程、兴趣驱动、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创业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第二条项目申报3.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4.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主持新项目。
四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宜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5. 每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人数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常工政〔2013〕30号)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教职工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奖励的范围: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教学研究论文,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获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教学类比赛获奖等。
第三条教学奖励的对象:我校在岗在编人员,且成果(项目)第一署名单位为常州工学院。
第四条教学奖励的标准。
第五条教学奖励的申报。
1.教学奖励由成果(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申请的教学奖励进行初审、汇总,签署意见后将《教学奖励审核汇总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六条教学奖励的核准。
1.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2.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实施奖励。
3.对其中有争议的成果(项目),提交学校研究裁定。
第七条各项奖励均以文件或证书原件为依据,对重复获奖的按照最高标准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八条奖金由成果(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负责领取和分配。
涉及税收问题按国家相关法规办理。
第九条教学奖励每年集中申报、核准、颁发一次,所需经费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单独列支。
具体事项由教务处发文通知。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提交学校裁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创新创业学院教育实施方案
创新创业学院教育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革,创新创业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人才,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创新创业学院旨在为学生提供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帮助他们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具备创新创业的能力。
二、目标和定位创新创业学院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学院定位于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思维的培养、创业项目的孵化和创业实践的指导。
三、课程设置1. 创新思维课程:包括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和创新案例分析等内容,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 创业实践课程:包括市场调研、商业模式设计、创业计划书撰写等内容,旨在帮助学生掌握创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 创业导师课程:邀请成功创业者和行业专家为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和实践经验分享,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创业的实际操作。
四、实践环节1. 创业实训基地:学院将与企业合作建立创业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的场地和资源支持。
2. 创业项目孵化:学院将组织创业项目孵化比赛,鼓励学生提出创业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和导师指导。
3.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院将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邀请企业家和投资人与学生交流互动,促进学生与社会的深度融合。
五、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将聘请具有丰富创新创业经验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担任兼职教授,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和支持。
同时,学院将鼓励在校教师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激励。
六、学生培养方案1. 课程学习:学生需修满创新思维课程、创业实践课程和创业导师课程,并完成相应的实践环节。
2. 创业实践:学生需参与创业实训基地的实践活动,提出创业项目并完成孵化比赛。
3. 创新创业实践报告:学生需撰写创新创业实践报告,总结实践经验和成果,并进行答辩和评审。
七、成果评估学院将建立完善的成果评估体系,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成果进行全面评估。
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
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学分,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成教大学中查看更多范文。
常州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跟进式教育”理念,健全学生活动跟进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是本科生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共1个学分,对应200个实践学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获得实践学时达200个(含)以上方能获得1个学分并顺利毕业。
“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成绩同时作为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二课堂的考核成绩。
第三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包含“寒暑期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课外活动参与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成果类”等五大类。
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university(简称pu平台)实施,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认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由校大学生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由校团委牵头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是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学分的组织实施、审核及报送等工作。
1第六条“创新创业与竞赛活动”课程中“课外活动参与类”、“志愿服务类”的实践学时由学生通过pu平台报名并参加完相关活动后获得;“寒暑期社会实践类”、“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竞赛成果类”等的实践学时由学生本人通过pu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校团委终审认定后获得,学生申报时间为每学期第2—3周和第15—16周,学校将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学生本学期已获得的实践学时数。
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件.doc
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题教学环节学分实施细则(试行)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力,根据《关于制(修)订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常工政〔2017〕15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创新创业教育”专题教学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教育”专题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现将“创新创业教育”专题教学环节实施细则公布如下:一、学生在修业期间必须取得2学分的创新创业类学分,作为审核学生毕业资格条件之一。
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创新创业类讲座”和“创新创业类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与教师科研教改项目;主持科研教研项目;参加社团;参加专业类志愿服务;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考取就业类相关证书;参加市级以上专业类相关学科竞赛;发表论文等)。
三、符合以下情况者可认定获得创新创业学分(一)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创业类讲座”5次以上,同时参加“创新创业类实践活动”。
“创新创业类实践活动”包括:参与教师科研教改项目;主持科研项目;参加社团;参加大型专业类志愿服务;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考取就业类相关证书;参加市级以上专业类相关竞赛;发表论文等。
各类型项目与对应分值详见“外国语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考核标准表”(附件1)。
(二)“创新创业类讲座”统计以学院认定为准。
四、学生须填写“外国语学院创新创业类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出示必要的证明材料。
由各专业系在每学年第二学期予以确认,修满即可,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依据。
五、对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创新学分,并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本实施细则从2018级学生开始实施。
外国语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考核标准表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创业学分申请表。
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和自主创业,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XX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教育教学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学校对区域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提升的贡献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
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培养具有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2.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
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
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校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和文化氛围。
(三)总体目标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制度体系。
到XXXX年形成以应用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专业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融通、创新和创业教育贯通、校内校外联通的一体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
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
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地重要途径,是素质教育地深化和具体化.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地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教育地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创新创业教育地目标.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地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地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地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地教育向以学生为本地教育转变,从以知识为中心地教育向以能力为本地教育转变,最终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地根本转变..通过实施以创新创业为导向地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课程平台和实践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教育地专兼职结合地师资队伍,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地教学与实践条件及环境..通过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开展面向全体学生地普及型创新创业教育,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与潜质地群体进行专门培养.通过分层次地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成果地涌现和创新创业人才地快速成长..通过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精神与创业技能,使大学生不仅成为求职者,而且成为工作岗位地创造者和职业地创造者,促进学校就业工作地开展,为学生今后地职业生涯创造一个良好地开端.二、创新创业教育地组织与领导.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学校地创新创业教育为切实加强学生地创新创业教育,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学生地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产业处、财务处、二级学院共同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具体地日常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二级学院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地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地认识,组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行政、党总支、团总支和专业系主任及部分老师组成,同时可聘请创业成功地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地创业导师,为学生地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地支持..发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地引领作用拓展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地功能和定位,将其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地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其作用是为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和能力培养提供实践环境与必要条件.尤其对已经接受系统地创新创业课程教育、且具备创新创业潜质和创新创业热情地大学生,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可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地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支持.三、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地具体措施.更新教育理念,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地健康发展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地内在联系,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关键地创新创业教育新理念.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地全过程,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设计,注重面向全体学生,注重项目带动,注重通过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地健康发展..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设计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模式地根本性变革,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地重要途径.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面向学生全体、有明确地培养目标,需要系统地课程学习,以及实践训练和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必须从教育全过程出发,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以确保学生创新创业地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期要求..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台()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类必修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地主要途径.通过创新创业类课程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创新创业地基本知识、途径和一般规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地意识.创新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地拓展与延伸,是面向全体学生地教育,根据学校地实际情况,可以先在全校开设创新创业类公共选修课程,待课程体系基本完善,且教学条件具备后,再将成熟地创新创业类课程列入各专业必修课程.()在专业教育中融会创新创业教育根据不同专业,开展在专业相关领域、行业进行创新创业地针对性教育.各专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充分发掘本专业创新创业地教学内容,通过讲座或课程形式,启发学生将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使各专业学生能够深刻理解专业内涵,并在学科专业基础上开展高层次地创新创业实践.()在部分专业实施系统地创新创业教育将系统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包括实践环节)纳入专业课程.根据专业性质地不同,可以侧重于创新教育,也可以侧重于创业教育.如在工科类专业可以强化创新教育,培育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以专业创新成果为基础地创业实践;在经管类专业中鼓励学生以创新地理念和现代化地管理方法创办企业,并为学生创办企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地创新创业活动..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创建学生参与科研创新训练地机制推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强化大学生地科研能力培养,在有条件地专业,把学生科研训练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设立相应学分,提供实验室开放环境,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科研训练,吸引大学生参与教师地科研工作,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构建富有特色地国家、省厅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体系.通过科研训练,增强学生地专业素质,培养学生地创新精神,同时可以通过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达到创业实践地目地.()创建各类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立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二级学院主要依靠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中心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实践基地来构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通过开放实验室,为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各类科研开发、完成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提供必要条件.建立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为主体地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为已经接受系统地创新创业课程教育地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地创业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适当资助.()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地域优势,依托学校科技产业园、常州市创意产业园、常州软件园、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孵化基地,为学生进一步研发提供资金和政策地支持;为企业创办和运行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提供法律、税务、财务及其它地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规避创业风险;通过真实地创业活动,使创业学生地潜能得到进一步地开发.()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地作用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地作用,将由学生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组织地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节活动、创业计划大赛、学生社团活动等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地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第二课堂多样化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现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地自由交流,在全校形成浓郁地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建立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地激励政策与制度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修地创新实践学分,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最基本地创新创业教育,对参与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践取得优异成绩地学生给予适当学分.为解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时间上地制约,学校将在学分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并为学生延长修业年限创造更加便利地条件.鼓励教师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地教师进行奖励..发掘社会资源,建立专家指导机制准确把握创新创业教育地政策导向,瞄准社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政府推动、学校主动、社会互动地创新创业教育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和利用政府地优惠政策,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密切合作,形成良好地经济、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地人才优势,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审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参与建设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评估创新创业项目;协助建立与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地联系.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资深教师、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优秀校友等构成..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建设专兼职相结合地教师队伍为推动开展创新创业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并配备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地开发、讲授与实践指导.充分发挥现有教师队伍地作用,通过培养、引进,逐步建立一支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地、专兼职结合地高素质教师队伍.尤其注重选配或选聘富有创新创业经验地教师、管理人员、成功企业家、成功人士和政府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教师..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地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持续开展提供物质上地保障.同时,通过学校投入、社会捐助、个人支持等渠道,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用于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持重点项目..加强创新创业社团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教育地文化氛围建立多种形式地创新创业教育社团,支持学生自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团体地沟通和交流,通过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通过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举办创新创业论坛、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邀请企业家及相关领域地政府官员到校讲座、对话,组织到企业参观学习等课外创新创业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业动机与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地必然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地高等教育地必然需求,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大学生就业地必然需求.全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刻理解创新创业教育地内涵,了解国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地动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地基本目标和要求,切实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地各项措施,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增进人才竞争力而共同努力.。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改革【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5]13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12.29【实施日期】2015.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3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9日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紧迫任务来抓(一)重要意义。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内在要求,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推动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人才培养和专业教育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实践平台建设和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
江苏是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必须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突破口、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以教育理念的深刻变革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集聚要素与资源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协同育人,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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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素质教育的深化和具体化。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教育的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1.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
2.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向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转变,从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向以能力为本的教育转变,最终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
3.通过实施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课程平台和实践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教学与实践条件及环境。
4.通过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型创新创业教育,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与潜质的群体进行专门培养。
通过分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成果的涌现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快速成长。
5.通过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精神与创业技能,使大学生不仅成为求职者,而且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和职业的创造者,促进学校就业工作的开展,为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与领导1.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为切实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产业处、财务处、二级学院共同参与。
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二级学院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行政、党总支、团总支和专业系主任及部分老师组成,同时可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发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引领作用拓展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的功能和定位,将其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
其作用是为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和能力培养提供实践环境与必要条件。
尤其对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且具备创新创业潜质和创新创业热情的大学生,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可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支持。
三、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措施1.更新教育理念,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关键的创新创业教育新理念。
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设计,注重面向全体学生,注重项目带动,注重通过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2.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设计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面向学生全体、有明确的培养目标,需要系统的课程学习,以及实践训练和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因此,必须从教育全过程出发,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以确保学生创新创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期要求。
3.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台(1)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类必修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途径。
通过创新创业类课程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途径和一般规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
创新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拓展与延伸,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先在全校开设创新创业类公共选修课程,待课程体系基本完善,且教学条件具备后,再将成熟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列入各专业必修课程。
(2)在专业教育中融会创新创业教育根据不同专业,开展在专业相关领域、行业进行创新创业的针对性教育。
各专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充分发掘本专业创新创业的教学内容,通过讲座或课程形式,启发学生将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使各专业学生能够深刻理解专业内涵,并在学科专业基础上开展高层次的创新创业实践。
(3)在部分专业实施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将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包括实践环节)纳入专业课程。
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可以侧重于创新教育,也可以侧重于创业教育。
如在工科类专业可以强化创新教育,培育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以专业创新成果为基础的创业实践;在经管类专业中鼓励学生以创新的理念和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创办企业,并为学生创办企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
4.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1)创建学生参与科研创新训练的机制推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强化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在有条件的专业,把学生科研训练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设立相应学分,提供实验室开放环境,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科研训练,吸引大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遴选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构建富有特色的国家、省厅和学校三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体系。
通过科研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同时可以通过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达到创业实践的目的。
(2)创建各类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立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
二级学院主要依靠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中心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实践基地来构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
通过开放实验室,为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各类科研开发、完成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建立以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为主体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为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的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创业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适当资助。
(3)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地域优势,依托学校科技产业园、常州市创意产业园、常州软件园、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通过孵化基地,为学生进一步研发提供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为企业创办和运行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提供法律、税务、财务及其它的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规避创业风险;通过真实的创业活动,使创业学生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4)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的作用,将由学生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节活动、创业计划大赛、学生社团活动等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第二课堂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现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自由交流,在全校形成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5.建立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激励政策与制度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最基本的创新创业教育,对参与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践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适当学分。
为解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时间上的制约,学校将在学分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选课制度,并为学生延长修业年限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
鼓励教师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6.发掘社会资源,建立专家指导机制准确把握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导向,瞄准社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政府推动、学校主动、社会互动的创新创业教育联动机制。
积极争取和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人才优势,建立创新创业教;7.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教;为推动开展创新创业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学校成立创;充分发挥现有教师队伍的作用,通过培养、引进,逐步;8.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9.加强创新创及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人才优势,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
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审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参与建设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评估创新创业项目;协助建立与政府、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
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资深教师、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优秀校友等构成。
7.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为推动开展创新创业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并配备专职教师。
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的开发、讲授与实践指导。
充分发挥现有教师队伍的作用,通过培养、引进,逐步建立一支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尤其注重选配或选聘富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管理人员、成功企业家、成功人士和政府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教师。
8.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持续开展提供物质上的保障。
同时,通过学校投入、社会捐助、个人支持等渠道,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用于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持重点项目。
9.加强创新创业社团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教育的文化氛围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社团,支持学生自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团体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
通过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举办创新创业论坛、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邀请企业家及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到校讲座、对话,组织到企业参观学习等课外创新创业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业动机与需求。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必然需求,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必然需求。
全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刻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了解国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动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切实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措施,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增进人才竞争力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