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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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部管理职责

1、监理项目部严格履行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具体工作,促进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期望。

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建设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通一标”等标准化建设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监理的策划文件,报业主项目部审查或备案后实施;

3、负责监理项目部成员的现场专项培训和教育,保证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检测、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监理项目部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控制,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记录;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及岗位职责。在安委会领导下,开展现场安全各项活动,履行安全管理职能,做好安全预控措施。按规定程序上报安全事故,参加安全事故调查。

5、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网络、落实质量责任制及岗位职责,履行质量管理职能,按规定程序上报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调查。

6、强化工程的投资控制,特别是工程变更的管理,确保工程变更程序规范、合理;

7、加强工程量管理,参与设计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和用款计划,配合业主项目部进行竣工决算;

8、按施工进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督促、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提出监理意见,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进度纠偏措施;

9、负责工程信息与档案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移交工作;

10、按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的职责,做好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的协调工作,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协调会、专题会议;

1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

12、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施工现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项目部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

13、组织工程中间、竣工预验收的监理初检工作,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和启动试运行,参加工程移交。14、项目投运后,及时对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和综合评价。负责投产后质保期内监理服务工作,参加项目投产达标和创优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2、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4、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人员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

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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