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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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

法学硕⼠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种⽂字说明材料。

这是⼀种新的应⽤写作⽂体,这种⽂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产⽣的。

开题者把⾃⼰所选的课题的概况(即"开题报告内容"),向有关专家、学者、科技⼈员进⾏陈述。

然后由他们对科研课题进⾏评议。

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答辩委员会对学⽣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

法学硕⼠开题报告1 选题的⽬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研究⽬的与意义 1、研究⽬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量增多。

随着⼈⼝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本⽂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献的基础上,⾸先对流动⼈⼝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

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

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是 20 世纪 80 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的⼀种特有现象。

流动⼈⼝尤其是流动民⼯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对的⼀个问题。

本⽂主要从我国流动⼈⼝⼦⼥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前造成流动⼈⼝⼦⼥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有助于保障流动⼈⼝⼦⼥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定作⽤。

(⼆)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批农民⼯涌⼊城市,农民⼯⼦⼥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名称: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一、选题缘起、目的及意义(一)选题缘起由于裁定依据既判力与执行力的扩张,裁定措施外观推定的特点,均可能对裁定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

如果不为裁定当事人和第三人提供救济,那么,他们在裁定过程中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将成为一纸空文。

但我国的裁定救济制度规定较为粗糙,在救济范围、救济方式、救济程序等方面规定极为简单,存在理论上难以弥补的缺陷,难以实现对裁定程序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救济。

同时,裁定救济制度的不完善,也是裁定实践“乱裁定”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

民事执行救济具有独立的价值、功能和地位,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现行执行救济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现行法只规定了执行异议和执行回转两种救济方法,且执行异议只授予对执行标的物有排除执行力的第三人享有救济权,而对裁定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缺乏相应的保护。

这不利于确保裁定公正,提高裁定效率,也远远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现实的需要。

就执行异议而言:1、对执行异议的审查制度并不能充分地保护案外人及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案外人对裁定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而提出裁定异议时,案外人与执行当事人就裁定标的的实体民事权益产生争议,而依据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民事主体之间就实体上权益发生争议的,就应当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即诉讼程序予以解决,裁定人员仅仅通过审查就来处理民事主体之间的实体问题,这与诉讼法的基本精神是相悖的。

因为审查程序本身毕竟不是诉讼程序,不能促使各方提供全面、真实的证据,不能保证充分听取争议各方的意见,也无法进行公正的裁判,这在事实上剥夺了争议各方应当享有的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获得救济的权利。

司法实践中,多发生裁定法院仅凭案外人的一面之辞,便确认异议有理而中止执行程序,使申请裁定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受到侵害。

对异议理由成立的中止裁定,不能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法学研究生开题报告

法学研究生开题报告
2、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的办法、措施
3、有何特色与创新之处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四、导师对开题报告的评语
(就研究生对国外研究现状的了解情况、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方面予以评价)
导师签名:
五、开题报告小组组成情况
组成
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本人签名
组长


秘书
六、开题报告小组意见及评议结果
1、论文选题有无理论和实践意义
2、学生本人的素质和水平否适合于本选题的研究
3、研究方案是否可行
4、有何特色与创新之处
5、不足之处和需改进的方面
开题报告结果(通过或不通过):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院审查意见:
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一、基本情况
硕士生姓名
专业
导师姓名
拟定论文题目
关键词
在校期间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与论文选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
发表出版时间
二、选题依据
1、选题的来源及理论和实践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主要中外文参考文献
三、研究方案
1、主要研究内容(详细提纲)

2023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

2023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

2023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2023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1一、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1、目的及其意义:人们通常认为家庭是最安全、最温馨的地方。

然而家庭里一旦发生了婚姻暴力,家庭就会变成一个令人恐惧的地方。

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就是丈夫打妻子,他们完全没有怜香惜玉之情,她们不仅残酷地摧残着妻子娇弱的身体和柔弱的心灵,也断送了自己的幸福。

虽然,人类已经进入了崭新的文明时代,但是最新的调查表明,这样的家庭暴力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也比比皆是。

由于身边人有过这样的痛苦的经历,我抱着一种很大的好奇心来进行这个论题的研究;而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我同时也抱着一种很深的责任感来对待这个沉重的话题。

__通过对暴力概念的定义和分类的阐述、产生此种家庭暴力的背景、原因、现状、特点的描述以及一些经典案例的介绍与相关法律的链接,以消除婚姻暴力、保护妇女权益、树立女性自立自强自尊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来构思,并对受虐妇女受害后的法律救济、社会援助和损害赔偿的问题与对施暴者的惩处进行讨论、提出相关对策。

希望能为今后立法的研究、实施和婚姻暴力的预防、制止、干预、治疗提供有益的帮助,也希望通过自身的学习和研究,能以自己微薄的力量为身边的受虐妇女提供咨询和帮助。

男女平等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只有男女携手起来,才能造就一个和平快乐的世界,对社会是这样,对一个家庭也是这样。

2、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中国关于婚姻暴力的研究:在中国,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后人们开始关注婚姻暴力现象。

一些相关的研究性的__开始发表,婚姻暴力的个案、受虐妇女的生活经历,以及介绍啊国外研究状况的书籍也开始问世,但是作为一个研究领域,能够结合国外有关婚姻暴力研究的最新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的现状进行系统研究,应该还是比较欠缺的。

香港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最早的研究是1982年香港妇女议会所主持的一项调查,调查对象是社会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案主。

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法律硕士开题报告法律硕士开题报告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一)选题目的1、本课题以缓刑制度的内容为核心,通过收集资料,了解缓刑制度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司法状况,分析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原因。

2、以中外学者对缓刑制度的研究为背景,探求我国缓刑制度的新趋势,结合所学的知识,总结经验,根据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需要,不断予以丰富和发展。

提出司法改革建议,以突显该制度的的现实意义及存在的价值。

(二)选题意义1、缓刑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条件下,不执行原判的刑罪制度。

我国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现代缓刑制度构建过于原则和抽象,加强缓刑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对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2、缓刑制度的立法、司法建设相辅相成,立法为司法提供依据,司法为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因此完善缓刑制度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本课题在缓刑适用和执行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对提高我国缓刑适用的质量,充分发挥缓刑能动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3、缓刑制度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深受世界各国的重视,在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中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各国司法改革,我国缓刑制度的诸多问题日益突出,发展举步维艰,为把握缓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值得且有必要对该制度加以研究。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一)国外发展现状1、英美法系正式的缓刑制度是近代才发展起来,但是它的早期萌芽可以追溯到古老的时期。

而“教士恩赦”、“司法暂缓”和“具结释放”三项制度则被认为是现代缓刑制度的先声。

2、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暂缓执行主义,一般选择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有的选择附条件赦免主义。

(二)国内发展现状(三)发展趋势1、适用缓刑的条件不断放宽。

这种趋势在形式和实质上都得到了体现,纵观各国,缓刑已经越来越多的用于重刑犯,并赋予他们诸多的自由;缓刑的刑种逐渐增加,罪种限制不断减少2、缓刑适用的广泛性。

基于各国的立法和司法改革,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限制死刑的立法背景下,广泛适用缓刑成为必然的选择。

2023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4篇

2023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4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4篇法学开题报告03-14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4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一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随着当今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

近年来,我国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有了较大发展,听证会、讨论会、行政立法草案公共评论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成为行政立法和公共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然而,该制度实施以来,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公众参与能力和技术不足,激励机制缺失,行政机关组织公众参与的约束机制有待规范,公众参与信息反馈和保障机制亟需健全等。

因此,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通过对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相关内容的探讨,深入分析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建议,希冀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该制度的理论研究,为该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参考借鉴;公众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能够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平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李海青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过程是实现公民参政权、监督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的基本途径;(2)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俞可平等学者认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防止政府腐(fu)败、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2)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2)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篇一: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篇二: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人文管理类题目: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学院:法学院专业班级:法学法学071学生姓名:朱蕾学号: 4 指导教师:李冬梅(副教授)XX年12月10日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篇三:法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辽宁大学法律硕士(JM)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题目:绝当法律问题研究——基于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正刚、吴爱英典当纠纷案分析作者:孙吉伟年级:XX级专业方向:经济法指导教师:闫海副教授论文类型:案例分析报告一、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一)选题的目的典当是指借款人向典当行借钱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典当行,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借款本息赎回原物。

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则质物直接归属典当行所有或典当行变卖质物充抵借款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典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典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般在典当期限内约定当户需要按一定比例交纳利息及综合费用给典当行,有时还约定违约金条款来约束当户履行金钱支付义务或偿还当金的义务。

由于典当具有简便、迅速融资的特点,典当行业发展起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典当纠纷。

纠纷多发生于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当户未按时赎当的情形,此时也称绝当。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典当纠纷多发生于绝当后是因为:一是《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利息、综合费用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绝当前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只要数额没有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即可。

但《典当管理办法》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问题。

使得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

法律硕士开题报告案例(3篇)

法律硕士开题报告案例(3篇)

第1篇一、课题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硕士教育作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课题旨在探讨法律硕士教育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的作用,分析当前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为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二、研究目的与内容(一)研究目的1. 分析法律硕士教育的现状,了解其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的作用。

2. 识别当前法律硕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教育质量提供依据。

3. 提出法律硕士教育的改革措施,以促进法律硕士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研究内容1. 法律硕士教育的背景及发展趋势2. 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3. 法律硕士教育的实践教学模式4. 法律硕士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5. 法律硕士教育的国际化发展6. 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7. 法律硕士教育的改进措施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一)研究方法1. 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国内外法律硕士教育的理论、实践和发展趋势。

2. 调查研究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法律硕士教育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3. 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案例,分析法律硕士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4. 比较研究法:对比国内外法律硕士教育的异同,借鉴先进经验。

(二)技术路线1. 梳理法律硕士教育的相关文献,明确研究范围和方向。

2.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了解法律硕士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4. 比较国内外法律硕士教育的异同,提出改进措施。

5. 撰写开题报告,提交导师审核。

四、预期成果1. 完成一篇关于法律硕士教育的开题报告。

2. 形成一篇关于法律硕士教育的论文,发表在相关学术期刊上。

3. 为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五、进度安排1. 第一阶段(第1-2周):查阅文献,明确研究方向。

2. 第二阶段(第3-4周):设计问卷调查,开展访谈。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篇一: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篇二: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人文管理类题目: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学院:法学院专业班级:法学法学071学生姓名:朱蕾学号: 150711134 指导教师:李冬梅(副教授)XX年12月10日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篇三:法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辽宁大学法律硕士(JM)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题目:绝当法律问题研究——基于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正刚、吴爱英典当纠纷案分析作者:孙吉伟年级:XX级专业方向:经济法指导教师:闫海副教授论文类型:案例分析报告一、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一)选题的目的典当是指借款人向典当行借钱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典当行,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借款本息赎回原物。

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则质物直接归属典当行所有或典当行变卖质物充抵借款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典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典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般在典当期限内约定当户需要按一定比例交纳利息及综合费用给典当行,有时还约定违约金条款来约束当户履行金钱支付义务或偿还当金的义务。

由于典当具有简便、迅速融资的特点,典当行业发展起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典当纠纷。

纠纷多发生于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当户未按时赎当的情形,此时也称绝当。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典当纠纷多发生于绝当后是因为:一是《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利息、综合费用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绝当前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只要数额没有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即可。

但《典当管理办法》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问题。

使得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法学硕士开题报告题目: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研究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夫妻财产关系又称夫妻财产制,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体现的不仅是单纯意义的财产关系,也包括了建立在特定人身关系上的财产关系。

从狭义角度理解,它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从广义角度理解,它是包括夫妻财产关系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问题的法律制度。

本论文的夫妻财产关系是狭义上的夫妻财产关系,即只包括夫妻财产的定性与分配方面。

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但是长期以来夫妻财产关系被视为一种身份关系,为了维持这种身份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强调适用丈夫的本国法。

(例如1905年海牙《婚姻对夫妻身份和财产关系效力的法律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20世纪以来,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和以前相比已经突破了单一适用丈夫本国法的局限,开始向意思自治和尊重男女平等的方向发展。

本论文的目标旨在总结夫妻财产法律适用的基本框架,比较分析夫妻财产法律适用的理论依据,阐释在相关理论指导下的夫妻财产法律适用原则及其例外。

在此基础上,本论文拟补充和完善我国夫妻财产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澄清与夫妻财产法律适用相关的理论、立法以及司法实践问题,并寻求完善立法规定和指导司法实践的法律适用原则及例外。

本论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理论角度观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夫妻财产法律适用存在不变理论和可变理论、统一论和分割论以及本国法和住所地法的理论分歧;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选择的方式上亦存在明示选择和默示选择的理论分歧。

本论文拟对上述理论分歧进行比较分析,权衡这些理论的利弊得失,并探讨在上述理论指引下的法律适用原则及其例外。

通过比较分析法律适用的理论分歧,澄清理论争议有利于夯实夫妻财产法律适用的理论基础。

法硕论文开题报告

法硕论文开题报告

法硕论文开题报告1. 选题背景和意义1.1 选题背景法硕论文是法学专业研究生的重要学术任务之一,通过撰写论文,研究生能够全面展示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因此,选好一个合适的论文题目至关重要。

1.2 选题意义本论文的选题是《 XX法律在企业环境中的应用研究》,此选题旨在探讨XX法律在企业经营中的实际应用,并分析其对企业的影响及效果。

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XX法律,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参考。

2. 研究目的和内容2.1 研究目的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如下: - 分析XX法律在企业环境中的应用现状; - 探索XX法律应用的问题与挑战; - 探讨如何优化和改进XX法律的应用; - 提出针对企业的具体建议。

2.2 研究内容本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 XX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 XX法律在企业环境中的应用现状分析; 3. XX法律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4. 优化和改进XX 法律应用的方法和策略; 5. 针对企业的具体建议。

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3.1 研究方法本论文采用以下研究方法: - 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法律、判例、学术论文等文献资料,对XX法律进行深入研究; - 实证研究法:根据实际案例和数据,分析XX法律在企业中的应用情况,并探讨其效果和影响; - 比较研究法:通过比较XX法律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应用情况,寻找最佳实践和经验。

3.2 技术路线本论文的技术路线如下: 1. 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包括法律文件、判例和学术论文等; 2. 分析XX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3. 调研并分析XX法律在企业环境中的应用现状; 4. 通过实证研究方法,收集企业案例和数据,分析XX法律的应用效果和影响; 5. 对XX法律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行归纳和分析; 6. 提出优化和改进XX法律应用的方法和策略; 7. 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并总结论文。

4. 预期研究结果和创新点4.1 预期研究结果本论文的预期研究结果如下: 1. 对XX法律在企业环境中的应用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给出详细的数据和实证研究结果; 2. 发现XX法律在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通过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找出原因; 3. 提出优化和改进XX法律应用的具体方法和策略; 4. 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给出可行的建议。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范文一、研究背景1992年冷战结束,东西方对抗基本结束,但历史远未终结,南北差距以更快的速度拉大。

同年,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的地区经济差异和个人收入差距也以惊人的速度拉大。

因此平等不仅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形上学思考而且引起了当代国际国内学者的热烈讨论,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角度,结合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成果力图澄清长期以来在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一些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造成严重危害的错误观念和结论。

在目前关于平等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一般只从一个角度或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而笔者认为对于平等问题的研究必须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等诸个角度进行研究,必须具有历史的、宏观的、综合的眼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使得我们一方面仍然必须面对价值法则给社会主义带来的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问题,另一方面又必须面对在市场经济中复归的利润法则(即剩余价值法则)带来的劳动异化问题恶化的现象。

即使是最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承认价值法则和资产阶级法权的有用性(毛泽东,1958)。

同时,即使是市场经济最坚定的支持者也承认在市场经济中异化问题是无解的(吴敬琏,1993),以至于有些市场经济的支持者主张异化劳动的“人道性”(贺汉魂、廖鸿病,XX)。

笔者认为对市民权利(资产阶级权利)的公开鼓吹必然导致价值法则的泛滥和利润法则的复归,而对市民权利拥有得越多,则表明异化的程度越深。

因此,劳动异化和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问题其实是一体两面的同一个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依赖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的思想解放,而这也意味着平等问题的最终解决与消亡。

二、选题的意义(一)理论意义本研究从分工这一经济学的原点出发,第一次将劳动异化与资产阶级权利问题结合起来研究平等的历史性与绝对性。

指出所谓的资产阶级权利其实是人类的最后一项特权——市民权利,与资产阶级无关。

而价值法则一方面作为按劳分配原则等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具有积极意义,但另一方面,对价值法则的公开鼓吹确实会导致它的泛滥和利润法则的复归。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范文一、研究背景1992年冷战结束,东西方对抗基本结束,但历史远未终结,南北差距以更快的速度拉大。

同年,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的地区经济差异和个人收入差距也以惊人的速度拉大。

因此平等不仅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形上学思考而且引起了当代国际国内学者的热烈讨论,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角度,结合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成果力图澄清长期以来在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一些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造成严重危害的错误观念和结论。

在目前关于平等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一般只从一个角度或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而笔者认为对于平等问题的研究必须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等诸个角度进行研究,必须具有历史的、宏观的、综合的眼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使得我们一方面仍然必须面对价值法则给社会主义带来的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问题,另一方面又必须面对在市场经济中复归的利润法则(即剩余价值法则)带来的劳动异化问题恶化的现象。

即使是最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承认价值法则和资产阶级法权的有用性(毛泽东,1958)。

同时,即使是市场经济最坚定的支持者也承认在市场经济中异化问题是无解的(吴敬琏,1993),以至于有些市场经济的支持者主张异化劳动的“人道性”(贺汉魂、廖鸿病,XX)。

笔者认为对市民权利(资产阶级权利)的公开鼓吹必然导致价值法则的泛滥和利润法则的复归,而对市民权利拥有得越多,则表明异化的程度越深。

因此,劳动异化和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问题其实是一体两面的同一个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依赖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的思想解放,而这也意味着平等问题的最终解决与消亡。

二、选题的意义(一)理论意义本研究从分工这一经济学的原点出发,第一次将劳动异化与资产阶级权利问题结合起来研究平等的历史性与绝对性。

指出所谓的资产阶级权利其实是人类的最后一项特权——市民权利,与资产阶级无关。

而价值法则一方面作为按劳分配原则等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具有积极意义,但另一方面,对价值法则的公开鼓吹确实会导致它的泛滥和利润法则的复归。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

你知道论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1论文题目:法律问题硏究一、选题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1、理论意义:推进相关理论学说的建立。

对电子商务该不该征税L义及怎么征税的问题,在我国法学理论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始终是一个争议的焦点,无法达成一个共识,法学理论界的不断争议和司法实务界的不同处理,使得研究这一问题变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现实意义: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文全面探讨我国现存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最终提出解决我国税收法律问题的建议,从而完善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

二、文献综述(目前同类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对本人研究课题的启发等方面)我国的电子商务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还处于刚起步阶段,但其飞速发展的势头,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不容我们忽视,需要我们正视它以及解决它,尽管我国在电子商务税收立法仍处于空白状态。

但是我国政府也是出台一些相关政策以及我们的学者对电子商务领域税收方面的研究也是不断进行的。

理论研究方面,当前我国学者对于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探讨主要是围绕是否应当对电子商务征税的问题上面,主要是对C2C领域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一部分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应当根据网络时代的变化对税法体系里关于增值税、营业税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出台一些能够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一些政策,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当然也存在一部分学者主张我国应暂时不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因为目前这个阶段对电子商务征税会阻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应给予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这一新模式下的经济的发展,从而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

其中一些学者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天津财经大学的张兵在《网络经济下税收流失问题及其对策》一文中从六个方面闻述了当前网络经济下存在的税收法律问题;而云南大学的徐晏、杨路明在《基于信息技术的中小企业组织结构模型研究》一文中以统计当前网上购物占全国商品销售总数的比重不断上升的实际统计数据来论证对C2C模式下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的必要性。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精品多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精品多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精品多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一题目:作者:年级:专业方向:指导教师:姓名 + 职称论文类型:1.年级一栏:例:统招为“2003级”;在职为“2003级(在职)”2.专业方向一栏选择:经济法、民事法、国际法、刑事法、宪法与行政法3.职称:教授或副教授4.论文类型一栏选择:专题研究、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注意:开题报告以书面(A4纸打印,左侧订)方式向导师组提供,字数不少于3000字。

请在规定时日之前,按照各导师组成员数提供相应开题报告份数并交到JM办公室。

一、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第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X X X X X X X X第二、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的新见解第三、论文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等例:基本内容(研究框架):序言一、纽伦堡审判二、法律家阶层与实证主义 3.XXXX结语参考文献:拟参考资料(书目、文章和其他素材)及其来源——请注意:著作部分不少于20个,论文部分不少于20个后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二在研究生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位论文质量的高低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而论文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论文开题报告做的细致程度。

论文开题报告做的细致,前期虽然花费的时间较多,但写起论文来就很顺手,能够做到胸有成竹,从而保证论文在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但如果不重视论文开题报告,视论文开题报告为走过场,写起论文来就会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没有思路,可能就要多走弯路,也很难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

一、论文开题报告的意义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在完成文献调研后写成的关于学位论文选题与如何实施的论述性报告。

论文开题报告既是文献调研的聚焦点,又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展开的散射点,对研究工作起到定位作用。

写论文开题报告的目的,是要请老师及专家们帮忙判断一下所研究的选题有没有价值,研究方法是否奏效,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

因此论文开题报告就要围绕研究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或阐述的主要观点),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为主要内容。

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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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尊敬的导师:您好!非常荣幸和感激能在法学专业学习和研究,并在此向您汇报关于我的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研究选题的背景与意义在当今社会,法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希望通过深入研究一定的法学课题,探索和分析其中的问题,以期对我国的法律体系和社会发展提供一些指导和建议。

二、研究目的和主要内容本论文将选取我国刑法领域中的一个热门问题——“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刑罚规定”,并结合相关理论研究和国内外的实践经验,研究现行刑罚规定在未成年犯罪问题上的适用性及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可能的改进方向。

具体论述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前我国刑罚规定对于未成年犯罪的适用情况分析;2. 与国外成熟刑法体系相比,我国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刑罚规定存在的问题;3. 从刑法学理论的角度,探讨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刑罚规定应考虑的因素;4. 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提出改进我国刑罚规定的建议。

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论文将采用比较法、实证法等方法进行研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式为基础。

具体步骤如下:1. 收集相关法律资料和文献,围绕未成年犯罪的刑罚规定进行深入研究;2. 比较分析我国现行刑罚规定与国外成熟刑法体系的异同;3. 运用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收集并整理我国未成年犯罪的相关数据;4. 分析数据,结合刑法学理论,探究我国刑罚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方向;5. 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为我国未成年犯罪刑罚规定的完善和改革提供思路和参考。

四、论文预期的创新点和实际应用价值本论文的主要创新和价值在于:1. 充分调研国内外未成年犯罪刑罚规定的现状和问题,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刑法发展趋势的未成年犯罪刑罚规定;2. 探讨未成年犯罪刑罚规定中应考虑的因素,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3. 为刑法学理论的继续发展做出贡献,并为我国未成年犯罪问题的治理提供参考依据。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以及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法学专业逐渐成为社会各界青年人士追求的热门专业之一。

作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我非常关注我国法律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在用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中,如何避免不当干预和当事人自愿的权利保护问题。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本论文旨在探讨我国法律领域中的“不当干预”的现象以及引起该现象的原因,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以更好地确保当事人的自主意识和自愿原则的有效实施。

在研究过程中,我将结合案例分析、文献综述、实地调查等方法,深入探讨该问题,并分析其对社会和法律体系的负面影响,并为推动法律领域的发展提供参考。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本论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文献综述部分:对相关文献进行综合分析和理解,了解不当干预的基本概念、特点和原因等。

2、案例分析部分:通过分析实际案例,了解不当干预在民事纠纷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3、现场调查部分:通过实地调查调研,了解不同地区和社会阶层对不当干预的认识和对策,以及相关法官和律师的对该问题的看法和评价。

4、问题解决措施:根据以上调查和分析结果,对不当干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五、预计结果与意义
预计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可以了解到我国法律领域中的不当干预现象以及引起它的一些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以加强当事人的自主意识和自愿原则的实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我国法律体系的更进一步发展。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通用4篇)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通用4篇)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通用4篇)法学范文篇1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在当今的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医闹”现象的发生:患者家属围堵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护人员,甚至在医疗机构滞留患者的尸体或者设置灵堂等等。

医患关系本是鱼水共存、唇齿相依的关系,医患双方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种种暴力事件也是时有发生。

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对于减少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缓解医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争议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实践的热点和难点,所以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决这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法谚有云:“举证责任分配是民事诉讼的脊梁。

”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格外关注。

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医患双方实体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医患双方在诉讼中的胜败,因此,如何在医患双方之间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如何让医患双方公平的承担举证责任,是医疗侵权诉讼的焦点之所在。

所以,我选择了“医疗纠纷制度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作为我的论文主题。

对于此篇论文,我打算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

只有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才能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二、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对于本文,拟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

提纲如下:一、我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一)第一阶段: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二)第二阶段: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三)第三阶段: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二、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一)过错原则——专家责任体系(二)“说明责任”分配(三)过失大概推定原则(四)表见证明规则——生活经验法则三、现阶段我国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1.学理上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2.立法上不同归责原则下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二)不同医疗纠纷类型下举证责任的划分及其缺陷1.医疗技术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2.医疗伦理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3.医疗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四、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充分适用(二)专家辅助鉴定制度的建立(三)降低医疗风险制度的立法完善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一)我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xx年4月1日《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之前的“谁主张,谁举证”阶段;第二阶段,20xx年4月1日以后至20xx年6月30日以前的“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医方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证明医方存在过错,医方在特定情况下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

法学学硕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学硕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学硕开题报告范文尊敬的指导老师:我是法学专业学生XXX,诚挚地向您提交我的法学学硕开题报告,希望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愈发重要。

法学研究作为一门领域学科,对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操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鸿沟。

因此,通过深入研究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旨在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养,使其更好地参与社会实践,适应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

二、研究目标和问题本研究旨在探讨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通过调查和分析,总结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困惑,深入了解其对法学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需求,以期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并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具体研究问题如下:1.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2.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学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需求是什么?3.如何针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进行合理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三、研究方法和步骤本研究将采用问卷调查、个案分析和文献研究等研究方法,以保证研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相关法学教育和学术发展的文献资料,深入了解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状况;2.设计调查问卷,针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进行调查;3.采用问卷调查法,对一定数量的法学专业学生进行调查,获取相关数据;4.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以得出研究结果;5.通过个案分析,进一步验证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6.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合理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议。

四、预期成果及创新点通过本研究,预期可以深入了解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分析,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证性和针对性;2.通过文献研究,对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行综合分析,为国内法学教育的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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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1992年冷战结束,东西方对抗基本结束,但历史远未终结,南北差距以更快的速度拉大。

同年,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的地区经济差异和个人收入差距也以惊人的速度拉大。

因此平等不仅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形上学思考而且引起了当代国际国内学者的热烈讨论,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角度,结合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成果力图澄清长期以来在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一些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造成严重危害的错误观念和结论。

在目前关于平等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一般只从一个角度或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而笔者认为对于平等问题的研究必须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等诸个角度进行研究,必须具有历史的、宏观的、综合的眼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使得我们一方面仍然必须面对价值法则给社会主义带来的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问题,另一方面又必须面对在市场经济中复归的利润法则(即剩余价值法则)带来的劳动异化问题恶化的现象。

即使是最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承认价值法则和资产阶级法权的有用性(毛泽东,1958)。

同时,即使是市场经济最坚定的支持者也承认在市场经济中异化问题是无解的(吴敬琏,1993),以至于有些市场经济的支持者主张异化劳动的“人道性”(贺汉魂、廖鸿病,XX)。

笔者认为对市民权利(资产阶级权利)的公开鼓吹必然导致价值法则的泛滥和利润法则的复归,而对市民权利拥有得越多,则表明异化的程度越深。

因此,劳动异化和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问题其实是一体两面的同一个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依赖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的思想解放,而这也意味着平等问题的最终解决与消亡。

二、选题的意义(一)理论意义本研究从分工这一经济学的原点出发,第一次将劳动异化与资产阶级权利问题结合起来研究平等的历史性与绝对性。

指出所谓的资产阶级权利其实是人类的最后一项特权——市民权利,与资产阶级无关。

而价值法则一方面作为按劳分配原则等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具有积极意义,但另一方面,对价值法则的公开鼓吹确实会导致它的泛滥和利润法则的复归。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于分工的深化,一方面劳动者的“先天特权”——资产阶级权利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人的异化不断深化,因此,主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来限制资产阶级权利和削弱劳动异化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随着人类和生产力的全面发展,以及人类的思想解放,物质利益原则和物质资料生产的重要性下降,在经济学意义上绝对平等的按劳分配原则将过渡到在人学意义上绝对平等的按需分配原则。

综上所述,本研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进一步澄清了特权、人权、异化和平等等范畴,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面澄清了价值法则、资产阶级权利、按劳分配和物质利益原则等问题。

在管理学方面则指出:随着人类和生产力的全面发展,物质刺激的作用将越来越小,按劳分配和物质利益原则将越来越作为工作的一种保健因素起作用,而劳动的激励因素将越来越多地来自于工作的挑战性与成就感,最终导致亚里士多德原则(挑战模式)对物质利益原则的替代。

因此,本研究不仅集中力量分析了社会主义的分配问题,而且力图在社会主义的激励理论方面做出贡献。

(二)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改革和建设的发展,XX年,中共中央xx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XX年,中共中央xx 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

之后不久,构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任务又被提出来了。

总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新世纪、新阶段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紧迫的任务。

因此,为这一政治任务提供理论支持就成为理论工作者的紧迫的研究任务。

关于这一问题,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很多,分歧很大,已经导致了很严重的思想混乱、工作失误和政策失范。

不及时地、准确地厘清这一系列理论问题,迅速建立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马克思主义性质的关于人的发展的理论体系,将导致错失构建和谐社会的最佳时机,丧失“和谐社会”这一中国仅存的全民共识,而产生严重的、不可挽回的后果。

笔者坚持无产阶级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总体把握,从分工这一经济学的原点出发,通过将劳动异化与资产阶级权利问题结合起来研究平等、正义与人的发展,以期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供正确、有力、及时的佐证,为党和国家的政策制定、工作行为、思想宣传提供理论帮助和政策建议,并为全国人民、全社会各阶层凝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共识添加助益。

三、研究现状(一)国外研究现状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问题在西方学者中也被称为自我所有制问题。

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只是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残存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必须默认,但它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消亡。

罗尔斯认为:“任何人不是天生就应该有较大的能力,也不是天生就应该在社会上占据一种比较有利的起点。

但这并不是说要消灭这些差异。

消灭这些差异另有办法。

可以把基本结构安排得使这些偶然因素有利于那些最不幸的人。

”从而主张否认自我所有制,提出了著名的关于正义的两个原则。

他并不反对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但从抽象的正义出发,主张对自我所有制和私有制进行调节和改良,以追求结果的平等。

(罗尔斯,1971)德沃金分析了多种平等主张,但他本人主张某种物质平等。

(即资源平等)德沃金认为:“从原则上说,应当解除个人因其运气不佳处境的不幸特点而造成的结果的责任,但不应解除他们对那些应被视为出自他们自身选择的结果的责任。

”从此可以看出,德沃金的平等主张甚至比罗尔斯的更严苛,也是否认自我所有制的。

德沃金和罗尔斯都反对功利主义原则,主张某种程度的亚里士多德原则。

(德沃金称之为“挑战模式”。

)(德沃金,XX)阿马蒂亚·森反对结果平等,主张能力平等,也就是说他认为去改变因为人们拥有不同的能力而产生的不平等的结果是不正当的,而应该去使人人拥有相同的能力。

这实际上就是主张自我所有制产生的结果不可更改,但我们可以去改变自我所有制的内容,使它的结果变得公平、正义。

(阿马蒂亚·森,1973)这种观点在政治立场上更趋向于中庸调和,但却对平等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从而更具有空想性。

但是,阿马蒂亚·森关于:“我们的发展目标应该是人们能力的增强,而不仅是增加人均产出。

”的观点却与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相吻合,也与罗尔斯、德沃金提出的亚里士多德原则相吻合。

(阿马蒂亚·森,1992)奥肯则认为自我所有制所导致的不平等不仅不公正而且缺乏效率。

(奥肯,1965)严谨的哲学家、法学家和经济学家都不把机会平等看作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平等原则。

巴特摩尔甚至说:“但是机会平等的观念除了具有不同的思想内容之外,实质上是自相矛盾的。

这种观点所要表示的机会平等,首先就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因为‘机会’意味着‘跻身上流社会的机会’。

同时它也是以平等为先决条件的,这就意味着应该不断反对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以便使个人能够真正发挥才能,…机会平等只有在没有阶级或没有经营的社会中才会变成现实,那时这个观点将是多余的,…”(巴特摩尔,1998)诺奇克作为一名新保守主义学者认为只要来源正当,任何权利都是不可侵犯的,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该是自由的,从而捍卫了自我所有制与私有制。

(诺奇克,1974) 卢卡奇在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发现之前就根据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等著作提出了与马克思异化理论不谋而合的物化理论,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成为了他们制造出来的商品的奴隶。

法兰克福学派提出了工具理性概念,认为在工业社会中人类越来越被工具理性所压抑,人越来越被工具化。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异化劳动在当代还导致了异化消费,最终会导致生态危机而无法继续。

因此提出了“人的满足最终在于创造性的生产劳动”的思想。

(崔文奎,XX)在《马克思主义和个体的人》一书中,波兰哲学家沙夫指出:“在我们迄今所知的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中,都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异化。

这意味着,不存在自动废除的问题,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废除,并不能导致异化的废除。

”从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异化问题也引起了学者的关注、研究和讨论。

劳动异化不仅与生产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有关,而且与生产力、分工和劳动本身的发展变化有关。

在管理学方面,迈克尔·汉默、詹姆斯·钱辟在《再造企业》一书中挑战分工理论,认为:分工导致工人无成就感,机构臃肿,组织层次增加,信息传递慢、失真。

主张“合工”:借助信息技术整合几道工序为一个,将几道工序的工人组成一个工作小组,追求工作的丰富化。

frederich herzberg(1959,1966)把工作的成就感、工作本身的挑战性、工作中得到的认可和赞赏、工作职务上的责任感、工作的发展前途、个人成长晋升的机会等工作内容本身给劳动者带来的激励划归为“激励因素”;而把薪金、工作安全性、人的生活、工作环境、地位等工作内容以外的刺激因素划归为维持(保健)因素。

这些观点与马克思关于分工、异化和人的发展的理论不谋而合,也部分地支持了毛泽东反对物质刺激、主张“政治挂帅”的观点,还弥补了这一观点的某些不足。

综合以上论述可知,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实际上也内含了一种社会主义的管理哲学。

(二)国内研究现状毛泽东发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论及社会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问题的,仅有“资产阶级法权”一点。

并赋予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以更宽泛的内容。

几乎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切不平等的问题与现象都归于该问题之下。

(高远戎,XX)并提出了通过生产关系调整和意识形态斗争来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命题。

张春桥抓住这一点,主张通过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把按劳分配、物质利益原则等等都当作阻碍共产主义实现的旧的残余——资产阶级法权来反对。

而他实际上混淆了原始共产主义、军事共产主义和共产主义,把原始共产主义的平均分配当作了共产主义的分配原则。

邓小平并不反对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但主张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也要有一个物质基础。

(程中原,XX)文革之后,按劳分配和物质利益原则被重新肯定为社会主义原则,(黄黎,XX)“资产阶级法权”也被改译为“资产阶级权利”,还有人提出“资产阶级权利”应该译为“市民权利”。

(沈越,1986;魏小萍,XX)这样一来,资产阶级法权问题就被简化,甚至部分地被取消了。

这一问题不管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中也确实被长期回避,实际上成为了一个历史学家才研究的问题。

蒋学模在XX年就这一问题提出了三个问题:按劳分配为什么是资产阶级法权?这一权力为什么是劳动者的天然特权?它为什么只能默认?杨缨(XX)认为:天然特权应该译为“先天特权”,并从社会实践的正反两面指出“先天特权”既不能漠视否认、也不能公开鼓吹,实际上部分地回答了蒋学模的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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