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总则

合集下载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团总支组织指导、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团的基本路线,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组织能力,积极参预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为全体学生提供服务和匡助。

第三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自治、公正公平、服务全体。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设立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组织和学校报告工作。

第七条部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班级学生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班级内的各项活动,并向学生会汇报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会员是全体学生,每位学生都有参加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预学生会活动和决策的权利,有参选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有维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有遵守学生会章程和规定的义务,有积极参预学生会活动的义务。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每学年组织开展一系列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文艺演出、志愿服务、体育竞赛等。

第十三条学生会活动由主席团和各部门共同策划和组织,班级学生会积极配合和参预。

第十四条学生会活动应注重学生的实际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五条学生会活动应注重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学生参预,形成良好的学生自治氛围。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管理由主席团负责,包括会议组织、工作分配、决策执行等。

学生会组织章程

学生会组织章程

学生会组织章程是一个学生会的基本规章制度,用于规定学生会的组织原则、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

以下是一个学生会组织章程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组织,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包括: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接受全校同学的监督。

第五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讨论,表达意见和建议;(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四)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三)认真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各项任务;(四)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统一;(五)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制定。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传达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向学校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勤奋工作,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民主集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团结友爱、勤奋好学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为服务校园、促进学生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团结全体学生,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服务。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为指导,以学生的利益为中心,以学生的思想动向为基础,以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整体利益为依据。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时间为每学期的工作日,暑、寒假期间休息,遇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有权紧急召集会议。

第八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正、节俭的原则,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规范和透明。

第九条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队员,严格按照学生会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勤奋好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奉献,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主席团,新的变更修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以上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总则,明确了学生会的宗旨、工作任务、组织原则、工作时间、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成员要求等内容,并强调了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相关规定。

希望全体学生会成员能够遵守本制度,共同致力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第一章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第一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发展作出努力。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学校的教育方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问题,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服务师生,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学生会要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各部门和办事机构。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常务理事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各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办事机构主任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各部部长、办事机构主任由主席团提名,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有权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映、表达,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生会有权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确保学生会的工作正常、高效进行。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规范第九条学生会在组织各项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听取学生的意见,做好前期调研和沟通工作,确保活动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妥善保管活动资料和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学生会的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生会作出贡献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第十三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规定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撤职等形式。

第六章学生会的改进和发展第十四条学生会在工作中应不断完善自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第一篇:学生会章程总则学生会章程第一章、学生会性质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

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

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

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

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

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

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英文译名为“Chines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Students”,缩写为“CNFS”)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全国学联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带领同学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同学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

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全国学联章程的,均为全国学联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通过符合全国学联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联的重大事务。

对学联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全国学联章程及各项规定。

遵守社会公德,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过硬本领。

积极参加学联的各项活动,执行学联决议,完成学联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六条全国学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它们向各自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持日常工作,
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联合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该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会员团体的地方联合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代表大会一般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学 联 委 员 会 、主 席 团 、秘 书 处 的 产 生 、组 成 办 法 及 其 职 权 等 ,
可参照本章程对全国学联的相应规定。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地区学联组织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主席团。
全国学联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主席团推选若干执行主席并实行驻会制度。 全国学联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和全国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 ,执行代表大会 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全国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国学联委员会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全国学联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批准任免全国学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全国学联秘书处是全国学联的日常工作机构,向全国学联主席团负责 并报告工作。 全国学联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全国学联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全国学联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全国学联日常工作; (三)管理全国学联的经费和财产; (四)在全国学联主席团闭会期间,受主席团委托,对外代表全国学联。
(二)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 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学生会章程范本是学生会组织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它规定了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利义务、活动内容、管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是学生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文件。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学生会章程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名称为***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开展自主、民主、平等、协作的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服务、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建设,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和学生会代表大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机构,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生会设综合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等部门,部门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任命,部门成员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有权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管理,享受学生会的服务和资源。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当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和作用。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九条学生会的活动包括学生生活服务、学生学习辅导、学生社会实践、学生文体娱乐等方面,学生会的活动应当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为中心,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生会的活动应当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主体性,鼓励学生的创新和创意,促进学生的发展和进步,学生会的活动应当具有学生的特色和学生的需求。

第五章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和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总结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解决学生会的问题和困难。

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

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

最新学生会章程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xxxx学院各学生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第二条xxxx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xxxx学院全体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一)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二)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四)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xxxx学院学生会接受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三)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八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总则第一章:引言本校学生会作为连接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致力于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培养学生自治和领导能力。

为了明确学生会的宗旨、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生会的工作,提高其运作效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宗旨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促进学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维护学生权益,并搭建一个平台让学生可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决策过程。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一、职责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学生和学校之间的沟通渠道。

组织和策划各类学术、文化和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监督和协助学生自律组织的工作,维护校园秩序。

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过程,为学生发声。

二、权限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学生会有权组织和管理由学校批准的活动和项目。

学生会有权制定和执行内部规章制度,以确保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成员与选举一、成员凡本校注册学生均有权成为学生会成员。

成员应遵守本章程和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学生会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选举程序、候选人资格和选举结果应接受学校的监督。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学生会的财务和资产应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学生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赞助和自筹等。

学生会应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章: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学生代表大会的审议和批准。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结束语希望所有学生会成员能够恪尽职守,共同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使命,为学校和同学们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学生会章程总则范文

学生会章程总则范文

学生会章程总则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的名称为XX学校学生会(下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构,是维护本校学生权益、发挥学生职能作用、培养青年后备人才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奋进、求实、创新。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
1.维护学生的权益,代表学生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2.加强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3.开展各项活动,满足学生的文化、体育、艺术等多方面需求;
4.发扬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
1.依法办事,遵守学校及相关法规;
2.公开透明,勇于接受学生监督;
3.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民主决策,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第六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是:全体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各学生分会。

第七条学生会的会徽为XX学校的校徽,会旗为XX学校的校旗。

第九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定期换届,学生
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学生会章程的修订需要全体会员大会的二分之一以上人数出席,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人员的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学生会章程的解释权归全体会员大会自定,如有重要问题需
要解释的,应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会成员或学生会的行为,学生
会将与学校纪委配合处理,必要时将违法违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由学生会内部自行解决,或依据学校相关制度解决。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提高学生自治意识,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团结、教育和管理学生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学生的权益,服务学生的利益,发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自治、协商和团结。

第五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校规、学校纪律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破坏性、暴力性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和其它部门组成。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最高权力。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的其它部门包括宣传部、文体部、学习部、社团部等,各部门的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会设立监督机构,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学生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享有加入学生会、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有向学生会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学生会应当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利益的义务,有义务向学生传达学校的政策、信息和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积极参与学生组织的义务,有义务支持和配合学校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干部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六条学生会所有成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学生会章程和规定,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选举和换届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干部。

第十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每三年换届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干部。

第十九条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代表投票的形式,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条选举结果经学校确认并公布后方可生效,选举结果若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学校负责处理。

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模板

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清华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清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清华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清华大学党委领导下,全校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同学,服务同学成长,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二)组织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学术、文体、科技等活动;(三)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四)促进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设秘书处、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外联部、权益部、志愿者协会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等工作;(二)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发布、海报制作、网络宣传等;(三)文体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四)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术素养;(五)外联部:负责学生会对外联络工作,争取社会资源,为学生会活动提供支持;(六)权益部:负责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处理同学们的投诉和建议;(七)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志愿者活动,培养同学们的奉献精神。

第三章学生代表第八条学生会代表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代表人数和比例由校党委批准。

第九条学生会代表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二)热爱学校,关心同学,热心学生会工作;(三)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学生会规章制度文档

学生会规章制度文档

学生会规章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共同参与管理、为学生提供服务、协调学生关系、促进学术、文化、体育、艺术等各项活动的独立性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必须遵守校纪校规,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的实施,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与职能第四条学生会的主要组织包括全体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不同部门、班级委员会等。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文体部长、生活部长组成,主席团对全体代表大会负责。

第六条主席团负责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政策、任务分工和领导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各部门的主要职能:1.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工作宣传报道、文化交流活动等;2.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干部选拔、培训、任免等工作;3. 文体部:负责组织学生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4. 生活部:负责解决学生的生活实际困难问题和开展相关活动。

第三章学生会选举与任期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体代表每年一次选举。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职期限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履行职责中有失职情形的,代表大会可提出罢免申请。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定期组织各项文体、艺术、爱心公益活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第十二条学生会应密切关注学生的诉求和需求,积极向学校反馈建议,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学生会应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学生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五章学生会经费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生会会员费、赞助款、校方拨款等。

第十五条学生会经费使用应有明确的计划和预算,如有变动需及时向主席团和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学生会经费不得私分,必须用于学校活动和学生福利,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学生会纪律管理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校纪校规,不得损害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与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注册在册的普通本科生中选举产生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资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维护学生的校园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服务广大学生,成功地开展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作出贡献。

第二篇:学生会组织与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各种工作部门、会员代表大会等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主席团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外联系机制。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由主席团成员组织人员担任部长。

工作部门除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外,还要积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会员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三篇: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会会员的权利:1.参加学生会的选举和被选举;2.参与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3.合理地使用学生会的资源;4.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5.受到学生会的及时照顾和关怀。

第十条学生会会员的义务:1.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2.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3.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4.爱护学生会的财产;5.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篇: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评议第十一条学生会的选举:1.学生会干部依法依规选举产生;2.学生会干部选举应民主、公开、公正、竞争。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的评议:1.学生会干部的任期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与评估;2.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并留任继续工作;3.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学生会干部进行批评和改进。

第五篇:学生会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原则:1.学生会财务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2.学生会财务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学生会规章制度pdf

学生会规章制度pdf

学生会规章制度pdf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自治和民主管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功能,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学生会是校内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生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平台。

学生会的任务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1、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各部门包括人事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等,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最高权威和监督职能。

3、主席团负责整体工作协调和领导,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四条学生会的运作机制1、学生会依法合规组织各项活动,保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运作。

2、学生会必须遵守学校纪律,不得以学生会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3、学生会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章程,不得违规操作或超越权限。

4、学生会必须维护学校形象,做到言行得体,言论文明。

第五条学生会的活动内容1、学生会开展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节庆庆典、演讲比赛、运动会、文艺表演、义务劳动等。

2、学生会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学生会要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学生会的监督机制1、学生会必须接受学生代表大会和教师监督,接受公开审查和评议。

2、学生会必须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并听取建议和意见。

3、学生会必须接受社会监督,保持公正廉洁,做到阳光运作。

第七条学生会的惩处制度1、对于学生会违规操作的,学生代表大会有权撤换相关负责人。

2、对于学生会违法违纪的,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3、对于学生会其他违规行为,学校领导有权直接处理。

第八条学生会章程的修改学生会章程需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如须修改,同样需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是中华全国学生会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省学联的主席团单位。

第二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全校同学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民主事务的管理,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可以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咨询,实行民主监督。

4、可以要求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5、可以提出退会。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2、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做好学生会组织建设工作。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3、修改和制定学生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4、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的工作职责,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规章制度,保持与同学的联系,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以下部门:1.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和发布。

3.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组织建设,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会活动的组织策划。

4.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推广,包括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

5. 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6. 社团部:负责学院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协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

7. 生活部:负责同学们的生活服务,维护同学们的生活权益,解决同学们的生活困难。

8.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学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主席职责:1.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学生会会议的召开。

2.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向学院党委和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4.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活动。

第八条部门职责:1. 各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和主席团的安排,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2. 各部门要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学生会规章制度格式

学生会规章制度格式

学生会规章制度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校园秩序,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学生参与校园活动的热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由全体学生组成,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服务学生、维护学校利益的平台,是学生对外沟通的窗口。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为学生群体提供服务,维护学生利益,团结全体学生,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以服务学生为中心,以维护学校和学生权益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五条学生会遵循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指导和管理,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

第六条学生会各级代表大会、全体委员会、主席团和秘书处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学生会的成员包括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学生会全体委员和学生会秘书处成员。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学生会的宗旨和工作任务,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利益,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学生的困难和问题。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批评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有权享受学生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咨询、服务、文化、体育等各个方面。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的决定和安排,不得损害学生会和学校的利益。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应当提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水平,增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意识,争做模范学生。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为学生会和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十四条学生会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代表大会、全体委员会、主席团和秘书处。

第十五条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代表大会代表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和秘书处成员,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决议,制定学生会的重要政策和方针。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章程为学生会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益、职责和规范其运作方式。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中自由、独立的学生自我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权益,履行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全体学生的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章程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其中主席团成员必须为在校学生。

第六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决策、指导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履行职责。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成员组成,各部门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十条学生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必要的活动,保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谈判、协商,为学生争取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责任向学校反映学生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学生相关的制度。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第十三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的权益,提升学生的福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应当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增进学生的沟通与交流。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拓展学生的视野,组织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与学校和其他组织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第五章组织运作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当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选举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部门例会,讨论并决定学生会事务。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理运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可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通过,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生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

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

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

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

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

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

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三、学生会干部要定期(每月至少一次)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讨论和研究,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学生会工作范围及干部职责
一、学生会工作范围
1、在学生科的领导下工作
2、对全体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及日常行为教育引导与检查工作。

3、协助学生科组织各项大型活动和日常生活、纪律、卫生检查督导工作。

4、代表学生的根本利益,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5、做好学生违纪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生自我的激励和处分制度。

二、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1、在校学生科指导下,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

2、按校历安排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组织安排学生的日常工作,协调内部关系。

4、做好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各部门职责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学生科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4、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二)、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 解决各班级文体活动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 活跃同学的课余生活。

3、为各大型文艺晚会,联谊会等做好节目准备工作。

4、配合各班级做好校会和升旗工作。

(三)、生活部:
1、做好学生日常生活、学习辅助工作。

2、不定期检查各班级教室、宿舍的卫生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定期与宣传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

4、做好学生仪容仪表、卫生检查工作,帮助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五章、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例会制
(一)、每周召开一次干部会。

干部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参加,学生会主席安排阶段任务并由各部长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问题,并由主席与副主席审核。

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由学生会主席向学生科领导反映。

必要时可请各班主管干部参加,指导落实各班工作任务。

(二)、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汇报上月工作存在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做出决策性意见。

做好本月工作计划,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目标,学生会主席做好组织召开工作。

二、工作请示汇报制
1、学生会的工作有规定请示程序,学生会主席在工作前必须向主管部门请示。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又不能做结论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

3、学生会主席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述职汇报工作。

4、各部部长在工作前必须向学生会主席请示。

5、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而且通过干部会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学生会主席汇报。

6、各部部长在完成不同时期的工作后,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会主席汇报。

7、各委员在进行本职工作外的工作前要向本部长请示,完成本职工作和本职以外的工作后,
及时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部长汇报。

第六章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干部的选聘制度及学生会干部任期考核制度如下:
(一)、学生会干部的选举制度
每届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差额选举、并由学生科老师审查的方可有效的办法产生。

因工作需要变动的干部必须在下次代表会议上履行补选手续。

(二)、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没有任何特殊权利,在工作中对学生会所有干部要进行定期考核。

采取学生评议,教师评议,领导提议的形式进行考核。

对经常不认真履行职责经过帮助后仍不求上进,工作成效不显著的干部,要及时调整更换,以保证学生会自身的形象和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要求辞职的干部
须向上级提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任。

学生会必须严格按章程办事,章程须经校务会讨论后方可修改。

2014年3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