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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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分析

一)编制基础。编制基础是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出发点,它明确了现金流量表所涉及会计要素的范围。我国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现金。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具体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等价物。现金流量表准则将现金等价物定义为“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的核心是“支付能力大小,可否视为现金”,而不在于其是否是“投资”。例如,企业持有的3个月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虽然不是投资,但它的支付能力不次于3个月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并且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能随时贴现和背书转让,其到期收回几乎无风险,所以,其应属于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及内容。除特殊项目(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项目)外,对于企业一般活动项目应按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类别列示。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理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一项重要的指标,它可以说明企业在不动用企业外部筹集资金的情况下,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负债、支付股利和对外投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以采用间接法和直接法两种方法计算。

间接法:即通过将企业非现金交易,过去或者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的递延或应计项目,以及与投资或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对净收益的影响进行调整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间接法以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某些相关项目后得出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信息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以下项目获得。

第一,本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第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项目;

第三,其现金影响属于投资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

为了简便,也可以用到下面公式来计算,并且公式所用数据把资产负责表与利润表连接起来,利于报表分析与数据稽核。

编制企业现金流量表应当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计算,具体步骤如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①与收回坏帐无关②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库存商品盘亏损失-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如果借: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应付帐款数、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附: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期初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初数)+(计提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计提数)-(期末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末数)当题目只给出本期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福利,期初无在建工程的工资及福利时,公式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应付工资、应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中在建工程期末数)

6、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消费费+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短期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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