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以山西省为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森林经营方案是做好森林经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是规范国有林场科学经营森林、提高森林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国有林经营单位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制定年度计划、组织经营活动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是建立高效、透明、科学、有序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系的重要载体。
1山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
工作现状
1.1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情况
山西省现有267个国有林场。其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始于1990年,最近一次编案从2009年开始,所采用的资源数据是在2005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补充调查更新。为了搞好国有林经营单位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省林业厅
成立编案领导组,资源处牵头负责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省国有林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技术指导,各市、省直林局都成立了相应的编案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1.2森林经营方案的审核审批情况
编制完成的森林经营方案在设计部门和编案单位签署意见后,要组织论证、评审、审批、备案。县属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市级国有林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市属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由市级国有林管理部门组织论证、评审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省直林局及其所属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由省直林局组织论证,省林管局组织评审后,由林局按程序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2012年,省林业厅正式批复了省直林区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2011-2020年)》。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以山西省为例
徐茂宏
(山西省国有林管理局太原030012)
摘要:森林经营方案是做好森林经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简要说明了山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情况,分析了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介绍了森林经营方案中期修订情况,提出了加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实施;对策中图分类号:F307.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38X (2015)03-0103-04
收稿日期:2014-11-17
作者简介:徐茂宏,山西省国有林管理局资源科科长,工程师。研究方向:森林资源管理和经营。
Forest Management Scheme and Implementation in State-owned Forest Farm: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A Case Study of Shanxi Province
Xu Maohong
(Shanxi State-owned Forest Bureau,Taiyuan 030012)
Abstract :The forest management planning is the premise and basis for forest management work.This paper briefly illustrates the state-owned forest farm forest management plan compiling situation,Shanxi Province,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introduce a revision of the forest management plan,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of strengthening forest management plan preparation and implementation.Key Words:forest management;scheme;compile;implementation;countermeasures
No.32015林业经济FORESTRY ECONOMICS ·森林经营·
103
DOI:10.13843/ki.lyjj.2015.03.029
1.3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与森林采伐管理政策的衔
接情况
首先,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是国有林单位森林采伐限额确定的基础和编制采伐限额的主要依据。山西省“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为144.5万m3,其中国有森林采伐限额为78.08万m3,就是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其次,在实施过程中,森林经营方案是作为各市(林区)安排森林抚育任务的基本依据。
2山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
2.1无专项经费支撑
由于山西省大多林场现行体制属于自收自支和差额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来源依靠于天保和公益林管理经费,长期以来林场除了自行解决职工工资以外,每年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来防火、管护与造林,资金筹集问题成为了林场正常开展工作的瓶颈。而目前,对于森林经营方案中编制实施的项目和建设内容没有资金支持,受经济条件限制,经营方案中为科学经营规划的道路修建、造林、抚育等都受到限制。投资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森林经营方案的顺利实施。
2.2规划指标脱离实际
在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大多数方案在篇幅、格式、内容上基本一致,大而空,缺乏针对性,没有针对资源结构、树种结构、自然地理条件等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措施。编案时重点不突出,作为方案中重点内容的森林经营目标和方针、经营类型规划、采伐设计、森林培育等在方案中未加以重点分析和规划,其重要地位在方案中未得到体现。另外,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指标脱离实际,没有充分考虑经营单位的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缺乏对有关指标的充分论证和落实,致使一些项目无法实现。比如在一个经理期想把林场范围内所有的地块都作业一次,即使在投资有保障的情况下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在基本建设和多种经营方面更是如此。理想化的指标规划,影响了方案实施的效果,大大降低了方案的实用性。
2.3方案执行政策不强
森林经营方案和林场的实际工作联系不紧,生产计划下达与经营方案脱节。编制时的政策与执行时的政策不连贯、不衔接,造成方案编制内容和年度造林、抚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相脱节,经营方案中规划的目标和任务难以实现。比如:在编案过程中,国有林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林地资源基本都进行了规划,但从这几年的经营活动来看,不是有些项目没有安排任务,就是任务安排的规模小,很难达到方案的要求。再加上计划执行过程中,没有积极跟踪掌握计划的完成情况,没有认真分析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结果使计划与实际脱节,森林经营方案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国有林场自1999年全面停采禁伐后,职能转向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主,其他经营活动基本停滞,森林经营方案也基本停滞。
2.4基础资料不翔实
本次编案从2009年开始,使用的基础数据是2005年完成的二类资源调查的数据,由于时间跨度较大,现有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林地、林木当前的状况,同时编案前缺乏对林场森林资源现状和立地条件的调查,导致方案缺乏可靠、准确的数据支撑,资源数据的不准影响了编案的质量,规划小班不能根据方案进行生产经营。
2.5编案队伍整体素质有限
编案人员大多是林局或林场的工程技术人员,没有参加过相关的技术培训,水平有限,再加上林局和林场对森林经营方案的地位和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方案当成指导森林生产经营的必要文件,仅把完成编案当作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一项工作。编案时多是自编自导自用,近乎少数人封闭进行,存在闭门造车现象,因此,也就无法通过森林经营方案来指导生产活动,来提高经营水平。
3山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修订进展情况
为了破解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2014年,我们抓住机遇,启动了全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中期修订工作。
3.1突出抚育经营模式创新,修订完成国家级示范林
场森林经营方案
中条山林管局中村林场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全国首批15个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示范林场之一。2014年初,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和场圃总站印发的《专家对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示范林场森林经营方
·森林经营·林业经济2015年第3期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