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一、指标体系的背景和意义: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企业,其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
为了评估和推动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用于对示范企业进行评估和认定。
二、指标体系的构成和内容:1.知识产权保护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和成果。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数量、授权数量和有效性等,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投入和成果。
2.知识产权运用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能力和效果。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数量和质量,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创新和经济效益。
3.知识产权管理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能力。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组织和人员能力。
4.知识产权创新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方面的能力和成果。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数量和质量,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方面的投入和效果。
5.知识产权合作指标:这一方面主要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的能力和成果。
指标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数量和质量,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的投入和效果。
三、指标体系的应用和意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可以有助于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绩效和能力,为企业提供改进和提升的方向和方法。
同时,指标体系的应用也可以为政府和相关机构提供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参考和依据,为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提供支持和指导。
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应用还有助于推动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和创新,促进企业的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评估和认定,可以激励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加大投入和创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水平,促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合作,推动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领先地位。
2021年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名单
2021年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名单2021年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名单在近日正式公布,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对于那些在知识产权创新方面有所建树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鼓励和认可。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的公布,旨在推动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和运用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国整体的知识产权水平,增强企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实力。
对于这个主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国家级示范试点企业名单的背后意义。
只有深入了解这些背景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性和作用。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指在知识产权创新、保护、运用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并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
这些企业在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了解了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定义后,我们再来看国家级示范试点企业名单的意义。
国家级示范企业名单的发布,是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种肯定和奖励,也是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工作的一种督促和引导。
进入国家级示范试点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获得各种政策和财政支持,包括知识产权保护费用的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等,这将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方面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就我个人而言,我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非常重视。
在当今全球化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想长期立足,就必须在知识产权方面下一番功夫。
只有不断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我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名单的发布非常关注,希望能从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中吸取经验教训,促使自己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走在行业的前沿。
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名单的发布对于我国整体知识产权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重视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
我相信,在国家的政策和支持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的创新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三)结合工作任务,组织示范单位人员参加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业务培训和考察等活动。
Hale Waihona Puke (四)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评选认定。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第六条 考核与管理
对认定的示范单位实行定期考核制度,省知识产权局原则上每两年组织考核一次。考核的具体内容另行规定。经考核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 示范单位享有以下政策
(一)对重要的发明专利或向国外申请的专利获得专利申请等资金补助。
(二)在宣传培训、专利信息利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申请科技立项检索等方面给予重点服务。
第五条 申报材料和认定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申报表、申报单位近三年内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情况报告、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
2、相应级别人民政府、机构的申请报告和市知识产权局对认定示范单位的推荐意见;
3、按基本条件要求应报送的其他材料。
(二)认定程序
1、单位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初审并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请。
2、省知识产权局依据申请,组织对拟认定的示范单位进行审核、考察,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并授予“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牌匾,在山东知识产权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三条 对示范单位的管理,实行自愿申报和动态管理原则。
第四条 申报示范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制度健全,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区的市须将机构延伸到所辖的县(市、区)。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精神,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骨干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36号)要求,以国知发管函字〔2013〕181号文件正式确定我省中国乐凯集团公司等3家企业,河钢集团唐山钢铁公司等16家企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期限自2013年12月至2015年11月止。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做好我省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制定示范或优势培育工作方案各示范和优势企业要在所在设区市、国家级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国家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包含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措施等内容的企业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培育工作方案。
要以示范或优势培育为抓手,以工作方案为指南,加大工作力度,以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为牵引,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有效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二、工作要求(一)建立联系机制。
各企业要与省、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示范或优势培育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经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报我局协调管理处。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是指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具有较高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相关行业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企业。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注册条件申报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已取得相关工商注册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明。
企业应当依法经营,不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企业应当能够证明其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作能力,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三、知识产权运作能力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运作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运营、评估、交易等方面的能力。
企业应当能够合理利用自身的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商业化运作。
四、科技创新能力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包括科研人员数量、科研经费投入、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指标。
企业应当能够证明其在相关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通过科技创新带动行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
五、社会贡献和产业影响力申报企业应当在社会贡献和产业影响力方面具有一定表现。
企业应当能够证明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贡献和影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运营水平。
六、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包括企业规模、经营状况、市场份额等方面的指标。
企业应当能够证明其在相关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
以上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企业在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经过专家评审后方可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称号。
国家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扶持政策非常多样化,包括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科研经费支持等,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提升其知识产权优势,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国家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有一定的要求,但企业应当注重长期发展和可持续创新,不仅要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优势,还要注重产品质量、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提高整体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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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1.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整体持续增长;
3)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或具有发明专利申请;
4)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4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
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 万元;
5)近三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2.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1)已被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在京中央企业、总部企业、集团企
业、专利申请量超过 100 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等除外;
2)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和不少于3名3(含)负责的专职人员;
3)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或制定并执行高于知产权管理规
范国家标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
4)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平均增幅不低于10%;
5)近三年专利申请整体持续增长,其中申请发明专利比例不低于30%;
6)近三年知识产权投入整体持续增长;
7)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60%,知识产权产品及服务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不低于6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
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 万元。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指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对知识产权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
为了评价和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指标体系。
下面将介绍一个包括创新能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一、创新能力1.知识产权申请数量:衡量企业创新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包括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
2.知识产权布局合理性:评估企业在不同技术领域、市场领域以及地理区域的知识产权布局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支撑企业的业务发展。
3.技术创新能力:衡量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包括科研项目数量、研发经费投入等指标。
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1.知识产权转化率: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能力,包括专利技术转让、授权、许可等方面的转化率。
2.知识产权贡献度:衡量企业将知识产权应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中的能力,包括知识产权在企业利润中的贡献度等指标。
3.知识产权竞争力:评估企业所持有的知识产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力,包括专利技术的核心技术、知名商标等指标。
三、知识产权保护能力1.知识产权保护费用: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投入程度,包括为维权所支付的费用和维权次数等指标。
2.知识产权保护成效:评估企业通过维权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包括侵权案件的胜诉率、被维权品牌的市场份额等指标。
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包括管理制度、流程、责任等方面的指标。
2.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包括人员数量、学历背景、从业经验等指标。
3.知识产权管理成效: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成效,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对企业发展的促进效果、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等指标。
以上是一个较为完整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这些指标可以帮助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对于发展知识经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
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鲁知管字﹝2013﹞7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参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评定办法》的规定,在总结我省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和示范单位)的申报主体,包括:县(市、区)、省级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第三条试点单位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10月份进行,示范单位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4月份进行。
第四条试点和示范单位实行“自愿申报、择优推荐、严格评审、规范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试点单位的申报和认定第五条申报试点单位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一)工作基础较好,申请前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为正增长。
(二)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的设立:县(市、区)应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三)有规范健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制度和相应的用于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项经费。
第六条试点单位的申报:(一)经市知识产权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属主管部门)同意,县(市、区)人民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在市知识产权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属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以及上述基本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试点单位应明确试点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试点主题、目标和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试点方案须由所在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并报省知识产权局同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试点工作方案可直接报省知识产权局。
第七条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视情进行实地考察,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对符合试点条件的认定为“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县(市、区)”或“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试点期限为2年。
第八条试点工作期满,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考核。
经考核合格的单位,可以申报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经申请,可延长试点1年。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发挥好示范企业培育在企业贯标推行、优势企业培育、示范企业培育“三阶段”培育路径的引领示范作用,着力培育形成一批具备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理念,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全面发展,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突出,具有行业影响力和标杆性的示范企业,影响和带动一大批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有效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在培育组织上,坚持总体统筹与合力培育相结合;采取国家局为主搭建培育平台,各地方局多层级联动的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措施,合力推进示范企业工作,推动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发挥示范企业在全国或行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培育理念上,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相结合;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企业摸清家底、厘清思路、完善措施、提高能力,以知识产权优势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和发展资源向示范企业汇聚,为示范企业培育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在培育指导上,坚持需求导向与个性指导相结合;基于企业实际需求,按照个性化的培育理念,结合产业分类、战略定位及发展基础,按照企业所属行业在知识产权种类、数量、运用方式等方面的差异,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和服务,推动企业形成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二、培育方向推动企业系统强化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能力、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能力、知识产权风险管控能力,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的领军企业;一着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制定实施与其商业竞争策略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与其战略目标相匹配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管理模式,提高知识产权战略决策能力,以知识产权为导向优化企业技术创新路径、资源配置和业务链条;二着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产出能力以知识产权为利益纽带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创新效率、提升创新质量,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引导企业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以投资入股、股票期权等形式参与企业利益共享,实现企业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三着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能力引导企业持续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全球战略竞争,实现专利运用高端化、规模化、国际化;引导企业以开展专利导航工作试点、构建产业专利联盟等协同运用形式,运用专利强化对产业链的整体控制力和全球资源的整合配置力,促进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实现运用知识产权支撑中国企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的目标;四着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控能力引导企业建立贯穿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有效降低知识产权风险,综合运用法律救济途径和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与标准前瞻研究,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提升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三、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一申报条件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二工作程序1.企业提出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提出申请;2.省局择优推荐;各省局对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高于在本地区优势企业10%的比例,于每年7月底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择优推荐至国家局;3.国家局组织评审及确定名单;国家局组织评审,对评审合格的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国家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开展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有效期3年;对于知识产权整体优势特别突出的行业领军企业,可不受申报条件1的限制,直接向专利管理司提出申请;国家局原则上每年9月确定当年示范企业名单并予发布;4.复核;获评示范企业3年期满后,由各省局组织企业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为审核有关企业当前的状况是否符合示范企业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示范企业资格,并且2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通过复核的企业,由各省局于示范企业期满6个月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报国家局备案,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开展新一轮示范企业培育工作;逾期未报送备案的,视为退出示范企业工作序列,示范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三申报材料1.省局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推荐企业名单,本区域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总体方案包括本地区示范企业培育目标、工作计划、组织管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督导检查等内容;2.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示范企业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3.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于每年7月底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报送;四称号取消企业近3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示范企业称号,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1.在知识产权、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的;2.存在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3.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的;4.骗取专利申请资助奖励费用的;5.伪造证明材料、虚报数据的;四、工作措施全面加强示范企业的知识产权运营导引机制、海外保护机制、综合服务机制、人才培养机制,构建示范企业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平台,为打造一批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示范企业提供有力支撑;一创新示范企业运营引导机制一是引导示范企业建立专利导航重大决策工作机制;建立专利分析与示范企业决策深度融合、持续互动的决策支撑机制,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重大科技项目管理、资产重组运营、国际市场开拓等重大决策中,依托专利分析引导企业规划发展路径,系统配置优势资源;二是引导示范企业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协同创新机制;建立示范企业与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专利服务机构等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围绕关键技术领域集中突破并形成知识产权;三是促进示范企业加快以运用为目的的国内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导示范企业做好高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布局,推荐示范企业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促进企业加强优质知识产权资产战略储备;四是引导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储备运营;实现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综合运用,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许可、标准化、资本化等多种途径,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指导企业积极构建和参与标准制定、专利联盟,利用知识产权获取竞争优势;二强化示范企业海外保护机制依托国家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和行业的战略合作平台,强化示范企业“走出去”政策支持;一是建立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协调机制;依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驻外代表处建立驻外知识产权工作站,建立集重大知识产权问题需求收集、信息反馈、协调应对于一体的工作机制;二是鼓励示范企业开展“走出去”国际合作;支持示范企业建立涉外企业知识产权联合机制,鼓励示范企业牵头建立行业或知识产权联盟联合防御基金,提高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三是加强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开展示范企业“走出去”状况调研,优先在示范企业发展一批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志愿者观察员企业,加强涉外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操作指南、国外知识产权环境报告等;四是构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工作专家咨询服务机制;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维权咨询服务和展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推动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走出去”需求对接;三完善示范企业综合服务机制一是建立示范企业知识产权深度服务机制;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团队,应示范企业需求,建立示范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开展知识产权特派员服务,进行深度工作交流;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优质服务资源与企业需求对接机制;遴选优秀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定期为示范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问诊咨询服务;三是实施示范企业专利信息利用能力提升计划;引导示范企业综合利用专利制度和专利情报信息制定技术创新策略,支持和指导企业基于行业发展动向和企业需求,开展产业专利信息分析并发布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四是发挥示范企业行业内的领军作用,支持示范企业参与建设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四加强示范企业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加强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专利管理人员职业名录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国家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专利管理职业资格制度,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优先推荐示范企业相关人员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选拔,进一步提高示范企业人才在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领军人才库、高层次人才库等的人员占比;二是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层级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培训交流;针对示范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依托“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等平台,以企业经理人论坛等形式和网络化方式,推动其形成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理念;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及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等形成企业知识产权师资队伍,以管理培训、业务研讨、专题沙龙、考察交流等形式,提升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针对企业知识产权实务人员,分别针对不同产业领域示范企业、外向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优先推荐其参与国家局各类课题研究或高端平台项目,以现场教学或远程培训等方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资本运作、法律事务等实务人才培养,推进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国际化;五、组织管理一加强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协调联动国家局负责搭建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平台,建立示范企业重大事项联系及议事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示范企业培育重大问题;各省局负责本行政区内企业培育工作组织落实,制定本区域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总体方案,并给予配套支持;建立示范企业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做好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信息监测,基于示范企业需求,开展个性化服务;示范企业要建立示范工作联络员制度和信息上报机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需求;各省局于每年11月底前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年度总结报送专利管理司;国家局每年对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各项企业工作支持政策挂钩;对于表现突出的省局和示范企业予以表扬,并组织经验推广;二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国家局层面,运用市场化思维,探索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的众联网模式,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着力打造为集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发布、信息共享、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式互动平台,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政企互动、企企交流、线上线下联动的集聚效应;省局层面,通过“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区域端口,组织示范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信息报送,联合打造企业知识产权一体化、开放式互动平台;三完善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决策支撑夯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基础,摸查企业知识产权整体状况,建立示范企业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前沿问题跟踪研究长效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强企标准、企业知识产权评价、专利与标准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研究;选取示范企业对重点研究成果开展试点后进行推广,实现前沿研究与企业实践相互促进;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示范企业重大战略调整、重大事件协调等方面提供专家咨询支持;。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而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也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实现中国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加快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步伐,提高知识产权在创新发展中的保障和服务能力,中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近年来已经成为关键所在。
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的意义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是为了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知识经济发展而设立的。
其核心工作包括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和研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技能,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将知识产权制度纳入企业管理体系等。
通过建立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优化创新活动环境、推动创新型企业发展等,加快知识产权制度和保护的推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二、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条件和标准1、企业规模和实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需要符合一定的企业规模和实力条件。
一般来说,该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和风险。
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规模的员工队伍和技术研发能力。
2、研究开发能力和创新实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和创新实力。
只有具备较高水平的科研能力和研发实力,才有可能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3、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必须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出色的成绩和经验。
保护范围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各种类型,如专利、商标、版权等。
企业应该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构筑起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实现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相互促进。
4、社会责任和服务能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需要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和服务能力。
企业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过程中,将社会责任视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此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还应具备更好的服务能力,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名单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名单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名单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作为我国的首都,北京市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的前沿阵地。
为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北京市近日公布了2021年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名单,以表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本文将就此名单展开探讨,从不同角度深入分析这些单位的成绩和对知识产权事业的贡献。
一、名单发布背景1.1 政策出台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的发布,是在国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出台的。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规划(2014-2020年)》的顺利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北京市将此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稳步推进。
1.2 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在北京市的意识提升,也对名单的发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系列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使得企业和个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从而积极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来。
二、名单分析2.1 企业层面名单中涵盖了众多不同行业的企业,这些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都有着突出的表现。
无论是在专利申请数量上,还是在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上,这些企业都做出了让人瞩目的成绩。
以此为例,公司XYZ连续多年在专利申请数量上位列行业前茅,而公司ABC则在知识产权布局上形成了独特的优势,成为了行业的领军者。
2.2 高校和科研机构层面此次名单中也不乏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身影,这些单位在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转让方面有着显著的成绩。
通过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他们不仅将科研成果成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还在知识产权运营上做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为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典范。
2.3 个人贡献除了企业和机构外,名单中也表彰了一些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
这些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创新,为知识产权的推广和保护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展现了个人在知识产权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方案
某科技有限公司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方案2020年1月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方案为更好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创建培育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建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提升知识产权竞争力和转化运用效益,根据本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创新作为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无穷力量。
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大力推动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在行业领域或区域范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带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加快提升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能力。
二、工作基础1、组织机构方面,成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以及知识产权重大事务的决策。
办公室由主管技术的公司副总裁亲自挂帅,办公室成员由业内资深专家、公司技术骨干以及相关技术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司已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并在各技术职能部门设置了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2、管理体系方面,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
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对知识产权的“确权”、“用权”、“维权”等事务进行了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主要生产经营环节的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
3、创新成果保护全面。
创新成果收集方面,公司从被动接收转变为主动挖掘,通过奖金激励、定期监控通报、专利人员参与项目、鼓励日常创新点收集、开展项目外技术开发、外部代理人直接沟通机制等多种途径,加强创新成果的保护。
除产品项目外,公司每年会选择几个关键技术开展专题研究和专利布局,实现全面系统的创造与保护。
布局时综合使用核心专利、外围专利、诱导专利等策略,形成严密的专利保护网。
4、充分利用专利信息。
利用专利信息防范侵权风险和提升技术水平。
对现有主营产品、领域内前沿技术、国内外主要竞争伙伴均进行过全面的侵权风险分析与防控,同时,充分利用专利信息与技术信息,来促进产品技术不断升级,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获得了经济价值或取得荣誉。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指南一、背景概述近年来,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示范引导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特设立"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选,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1.企业注册地必须在中国大陆地区,且已经正常开展经营活动;2.企业拥有自主创新能力,或在技术、品牌、设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3.企业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资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4.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保护和应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成果;5.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责任意识。
三、申报材料1.企业申报书:包括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企业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状况等;2.企业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3.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保护、应用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如知识产权运营规划、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知识产权应用案例等;4.企业近年来的财务报表及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资料;5.企业获奖证书、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1.申报企业填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书》,并收集准备好上述申报材料;根据申报时间要求,向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或相关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2.初审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或相关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企业将进入下一轮评审。
3.专家评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状况、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和成果;评审结果包括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优秀企业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
4.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意见和举报。
5.结果公布公示期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评审结果,优秀企业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称号。
五、评选标准1.创新能力:包括企业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创新产品、服务模式等;2.知识产权:企业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3.知识产权运营: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保护方面的策略和措施;4.社会责任: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公益活动等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第一篇: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知识产权工作概况编写提纲第一部分企业单位一、知识产权战略1、知识产权规划的制定与计划的实施——企业负责人是否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公司的知识产权中长期战略规划,并说明其根据发展形势的调整和修正情况;——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实施计划,如部门的年度知识产权计划和项目的知识产权计划等。
二、知识产权策略与规则运用1、进攻、防御策略及规则的运用——企业近3年总研发经费情况,占销售总收入的比例情况。
用于知识产权的其它费用,如激励、保护等方面的总资金情况;——企业的知识产权策略思想;——企业采取的知识产权策略及运用的知识产权规则(如基本专利策略、外围专利策略、取消对方专利策略与规则运用等);——企业的商标与其它知识产权策略(软件著作权、集1 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举2-3个典型例子说明公司主要产品的知识产权策略制定与规则运用情况。
2、国际化策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国外相关知识产权的收集和分析情况。
三、知识产权管理1、知识产权机构与人员——企业直接主管知识产权工作领导的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设立情况,其直接隶属于决策层还是隶属于其他部门;——企业的研发人员及专职/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情况;——基层部门(如技术、经营等)知识产权联络员设置;2、知识产权管理规章——知识产权保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励与惩罚规章制度;——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主要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跟踪制度;——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中包含的如职务发明的界定、保密责任、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知识产权条款。
3、知识产权奖惩工作4、知识产权信息工作2 ——对知识产权的检索、分析;——知识产权信息在企业经营各环节的应用;——知识产权数据库的使用。
5、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培训对象——培训效果四、运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制度产生的效益1、专利产出情况;2、专利收益情况;3、商标、品牌建设及收益情况;4、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情况;4、其它知识产权经营情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5、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以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持续营运满三年以上的企业。
3、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
4、注册资本不达500万元的企业,可以按照下面实行自荐申报:
(1)按照部分方式取得专利权;
(2)自行建立高新类企业,拥有丰富经验;
(3)自主设计创新产品和服务;
(4)在行业和国家实现“发明-研发-保护-转化”知识产权投入,成果产出全流程管理;
(5)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平台、产品改进体系、营销范式等方面具备光荣的跃迁记录;
5、注册资本不达5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较强的个人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
二、基本条件
1、拥有能够持续维护使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职能的基本条件和技术创新平台;
2、有耐心、长期发展的技术创新发展思路、能力和理念;
3、技术创新成果能够经技术创新机制不断转化;
4、建立科学严谨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经营机制;
5、具备满足高新相对特点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6、具有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产品技术性能;
7、具备能够满足行业、国家实际需要的国家知识产权营销范式;
8、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必须具备定期有效申报专利的意识,积极申报、授权国内及同行业国外专利。
9、在各方面企业申报中符合国家专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完成有必要的汇报和证明文件。
10、改善经营管理,扩大知识产权的投入及转化成果的产出;
11、自觉维护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荣誉,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形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首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首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首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各市知识产权局、经委,各有关企业:按照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经委《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作的通知》(桂知管字〔2009〕36号)的要求,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和各市知识产权局、经委推荐,经研究,现确定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首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单位。
首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作,将在今年召开的全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正式启动。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委每两年对示范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将继续认定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单位。
请各市知识产权局、经委、各有关示范单位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任务及本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经委将根据企业需要,组织人员到示范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九年九月九日附件首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单位名单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桂林橡胶机械厂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三环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结束——。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是指在知识产权发展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和成就,对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企业。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将从企业基本条件、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创新能力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企业基本条件1.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必须是注册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个体经营者、合伙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申报。
2.企业须具有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信誉,连续两年以上无负面新闻报道或违规违法记录。
3.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应符合一定规模标准,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影响力。
4.企业在职员工应达到一定规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具备一定的研发、设计和管理人才。
5.企业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能够有效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保护情况1.企业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稳步增长,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均达到一定标准。
2.企业已经取得或在申报前一年内申请且正在审查中的国家专利、国际专利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3.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保护、运营、评价和利用等方面,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运营。
4.企业在国内外知名专利数据库或商标数据库上,专利、商标分布均匀,相关产品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较高,获取的专利涵盖领域广泛。
5.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较少,不存在重大知识产权纠纷。
三、创新能力1.企业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包括科研机构、高校、实验室等合作伙伴,能够与其开展广泛合作,实现技术交流和创新。
2.企业在科研投入方面具有一定投入,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强,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
3.企业在各类技术创新、产业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对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格局有重要影响。
4.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文化,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0.01.05•【文号】•【施行日期】2010.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相关部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决定在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及第一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由各地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推荐本区域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数量不超过6家,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
没有入选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第一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仍可申报,不占各地名额。
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属于单位核心管理部门之一,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较为突出,在行业或区域中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对知识产权工作有持续稳定的投入。
(二)最近3年单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同行业前列,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年均增幅高于全国同期平均增幅。
(三)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能力。
(四)申报单位在行业或区域内能够发挥较好的知识产权辐射带动作用。
三、申报范围(一)参加过全国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二)未参加过全国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工作,但参加过省(区、市)知识产权(专利)试点示范工作或类似试点示范工作,且最近3年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发展,取得的成绩特别突出的企事业单位。
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名单
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为了推动企业加强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国家以示范企业为引领,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竞争力。
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于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自主创新水平,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在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优秀的企业的身影。
这些企业均展现了在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方面的杰出成就,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
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对于其他企业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通过深入研究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推动更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这些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中,不乏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这些企业在知识产权布局、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均展现出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
他们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借鉴,对于其他企业具有很强的启示作用。
通过学习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可以帮助更多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和进步。
在文章中,我们必须对这些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梳理和分析,从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只有通过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我们才能更好地学习和借鉴这些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进而推动更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在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中, 我们能看到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的高度重视,这也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我们应当进一步总结和借鉴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推动更多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和进步。
只有通过不断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才能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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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篇一: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文本
xxx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申报文本
xxxxxxx有限公司
目录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1-22.企业知识产权机构设置情况. (3)
3.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工作开展情
况...4-84.(1)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9(2)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办法..........10-155.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企业工作方案....................................16-20
6.企业专利受理通知书和专利授权证书.......21-38
1、企业简介
1)、企业基本情况
xxxxxxxxxxxx。
2)、人员
xxxxx
3)、科技
xxxx
4)、财务xxxxx
5)、管理
xxxxx
xxxxxxxxxxx文件
xxxx字-知识产权[20XX]01号
关于xxxxx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企业知识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决定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XX年1月10-15日。
二、培训地点:xxxxx三、电话:(xxxxxx。
三、参加对象:xxxxxx
四、培训内容:知识产权战略、创新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xxxxxxx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抄送:公司各部门。
20XX年1月1日印发
篇二: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企业申请表
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企业申请表
篇三: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
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丽政办发(20XX)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能力,积极依托自主创新实现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浙知发〔20XX〕8
号)、《浙江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知发法〔20XX〕7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商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地理标志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
业。
第四条认定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由丽
水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市工商、文广出版、财政、海关、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认定程序
第六条申报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意识较强,企业能够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经营战略纳入日常管理当中。
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较强,管理体系健全。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贡献和发挥的作用较大,并落实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和专管人员;
(二)重视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
制定了知识产权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实施了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政策,能将员工发明创造业绩与其经济利益相联系,调动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水平;
(三)能有效开展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
企业重视品牌的培育,重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规避盲目研发和投资风险,提升创造水平和保护能力。
企业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申报前三年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申报企业为县(市、区)企业的须为所在县(市、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含已认定的专利示范企业)。
第七条企业申报具体指标:
(一)制造与加工型企业申报条件:
1.本办法所指的制造与加工型企业是指在我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从事商品生产制造与加工的企业;
2.企业须拥有专利10件以上或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拥
有驰名、著名商标(市级以上)1件且专利6件以上;
3.企业能够比较熟练运用专利数据库参与产品开发与
技术经营;
4.重视专利技术实施,并且有一定规模。
企业连续两年赢利,其中专利产品年销售额800万元以上,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40%以上;
5.重视商标的注册,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拥有并使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