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世界法制与中国法治建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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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1)法律渊源的不同
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以制定法首先是法典 的方式存在,正式的法律渊源是指立法机关 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制定的各 种行政法规,只有它们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 力,法院的判例不是法律渊源。
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制定法和判例法都 是法律渊源,而且,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 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律结构的不同
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结构的一个共同特征 是:公法和私法是法律的基本分类。
英美法系国家在传统上并没有公法和私法之 分,它的法律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这两种法律包含的法律部门比较分散,很不 明确。
(3)法官的权限不同 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
创造法律。
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制定法也可以援 用已有的判例来审理案件。
凡是具有相同的历史渊源和传统,具有相同 或相近的法律技术、结构和运行方式的法律 制度,便被视为属于同一个法系。
1. 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尔曼法系、民法法系、 法典法系,是继承罗马法的传统,依照《法 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 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2.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判例 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特别 是在英国普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国法 律的总称。
(四)当代世界法律发展的新趋向
一是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加强,行政权力 扩大,法治原则衰落;
二是国家与社会,公共与私人的领域逐渐接 近,打破了传统的公法与私法的界限;
三是两大法系逐渐靠拢; 四是区域性超国家组织的法律――欧洲联盟法
律异军突起。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回顾
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始于新中国的成立。从 “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我国的法治 建设一路行来,经历了几多风雨,几多坎坷,在 艰难中跋涉,在曲折中前行,已经取得的成就举 世瞩目,但未来仍然是任重而道远。全面落实依 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仍 是全党全国人民为之不懈奋斗的伟大目标。
(五)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1994 年—1999年)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六)法治建设的继续前进(21世 纪以来)
继往开来 承前启后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一)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二)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 增强
(三)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法制与法治
法制
①静态意义上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或简称 法律制度。这也是狭义的法制的概念。
②动态意义上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活 动和过程。我们所说的广义的法制既包括 静态意义上法制的内容,也包括动态意义 上法制的内容。
③指“依法办事”的原则,也即十一届三中 全会公报中所讲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 ①存在良好而完备的法(良好的法);
②现存的法得到普遍遵守——国家机关各 级官员的遵守和普通民众的遵守(普遍 地依从法);
③具备使法得到普遍遵守的、体现着分工、 制约的国家权力结构形式(有确保国家 机关守法的权力机制)。
(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1949 年10月1日至1956年党的八大召开) 《共同纲领》 1954年宪法
国际法和各国国内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它 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国际上既没有一个 超国家的立法机关,也没有一个超国家的强 制执行机构。单个国家不能创造国际法,更 不能强制别的国家执行一个国家的国内法。
国际法的主要内容:
➢国际法基本原则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国家承认、国家继承、国家责任 ➢领土 ➢居民 ➢国际组织 ➢国际条约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四)人权得到可靠的法制保障
(五)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 法治环境不断改善
(六)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 断提高
(七)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 强
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存在 的问题
(一)传统的轻视法律的思想远未 彻底根除 认识问题
(二)立法不够完善
(1)我国的立法体制:一元两级多层次
当代世界法制 与中国法治建设
基本内容:
一、当代世界法律基本格局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回顾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路径思考
一、当代世界法律基本格局
(一)当代世界法律的两大历史类型 1.资本主义法律 基本原则:
(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2)契约自由原则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社会主义法律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法律,在当代世界两大历史类型的法律 基本格局中,属于社会主义类型,是当 代世界社会主义法律类型的主要代表。
(二)当代世界法律的两大法系
比较法学家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 渊源进行比较研究过程中,依据法律的历史 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法律样式和 运行方式,综合法律技术、思想意识、政治、 经济等因素,将各国的法律划分为不同的法 系。
(4)司法组织与诉讼程序的不同 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倒三角形)
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正三角形)
此外,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法律概念、法 律教育、法律职业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三)当Baidu Nhomakorabea世界法律的两大领域
根据当代世界法律作用和适用的主要领域不 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二)社会主义法制的停滞不前 (1956年党的八大召开以后至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
1957年反右倾扩大化 法律虚无主义
(三)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文化大革命”十年:1966年— 1976年)
十年一梦……
(四)法治建设的全新发展(1978 年—1993年)
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宪法 法律:
基本法律;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法规: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
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国际条约 (2)我国立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行政执法不力 机构设置、权力异化、人员素质
(四)司法不足 司法权力地方化 司法活动行政化 法官职业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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