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TB2056-1989 电力机车制动机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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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 2056—89 电力机车制动机技术条件
1988—05—10发布 1989—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电力机车制动机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制动机(以下简称“机车制动机”)的一般要求、基本要求、技术性能,检验规则和保用期。
本标准适用于新造干线电力机车(以下简称“机车”)用机车制动机。其它类型机车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3317 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GB 3318 电力机车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
TB1333 机车电器基本技术条件
TB 304 机车用总风缸技术条件
3. 一般要求
3.1. 机车制动机上所有的零、部件及附件(包括电器元件)应按照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组装。
3.2. 相同的零部件应能互换。
3.3. 重要阀类部件的进、排压力空气口应采用恰当的空气滤清或排气保护措施。
3.4. 主要阀类部件的设计应使之无须拆开管接头即可拆下工作部分进行清理和检修。
3.5. 各种阀类部件体、风缸、软管应能满足水压强度试验,保压不小于1min其外表面不得有渗水及水珠现象。
3.6. 组装时应采取一定措施对管道及主要零部件的内部进行防锈处理并保证内部清洁。
3.7. 各种阀类部件装车前应按照产品技术条件在地面试验装置或机车制动机试验台上进行气压泄漏与单件性能试验。
3.8. 在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地面试验装置和经过铁道部部级鉴定并批准生产的机车制动机试验台上试验合格的阀类部件视为合格品。
3.9. 超过出厂期一年的主要阀类部件装车前必须重新进行分解、清洗、组装和试验。
3.10. 超出出厂期一年的软管装车前必须重新进行水压验试。
3.11. 超过检修期的风表必须重新进行校核并铅封。
4. 基本要求
4.1. 机车制动机应是自动制动机,制动动力应是压力空气。
4.2. 运行途中列车发生分离事故时,机车制动机应保证不影响全列车自动地紧急制动作用。
4.3. 机车制动机在列车管定压500kPa或600kPa时均能正常工作。
4.4. 各种操纵转换装置应便于司机正确操作,操纵手把应灵活。
4.5. 机车制动机在进行列车制动机的常用制动和缓解操纵过程中不应引起列车制动机的意外紧急制动。
4.6. 机车制动机应可以在常用制动保压过程中选择列车管的泄漏是否自动得到补偿。
4.7. 如采用电信号作为机车制动机的控制信号,应采取失电制动方式(自停装置除外),通过转换后可利用单独制动装置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故障操纵,技术性能允许不同于正常工作时的技术性能。
4.8. 机车制动机应能对具有直接缓解的车辆制动机施行一次缓解。也应能对具有阶段缓解的车辆制动机施行阶段缓解。
4.9. 机车制动机的自动制动装置(以下简称“大闸”),应满足下列要求:
a.能对机车制动机或列车制动机施行紧急制动;
b.能对机车或列车制动机施行常用全制动或阶段制动;
c.能对列车管进行定压充风,该位置应是列车运行中大闸手把所放位置;
d.具有较运转位快的过充充气位置;
e.应设置手把取出位,该位置应是机车制动机非操纵端以及无火回送、重联时大闸手把所放位置;
f.手把逆时针或向后方向转动为增加机车或列车空气制动力。
4.10. 机车制动机的单独制动装置(以下简称“小闸”),应满足下列要求:
a.该装置应为直通式;
b.能对机车制动缸进行单独全制动和阶段制动;
c.能一次或阶段地单独缓解机车空气制动力。
4.11. 机车制动机的分配阀与紧急阀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有制动稳定性。当列车管压力从定压以每分钟小于40kPa的速度下降时,机车制动缸不起制动作用;
b.具有常用制动灵敏度。当列车管压力从定压以每秒钟下降10~40kPa时,应在列车管减压35kPa前机车制动缸产生制动作用;
c.具有紧急制动灵敏度。当列车管减压速度大于每秒80kPa时,机车制动缸应产生紧急制动;
d.具有制动力不衰减的特征。在制动保压过程中,当机车制动缸及其管路泄漏时,制动缸压力
应能自动补偿。
4.12. 制动风源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a.空气压缩机的性能、排气量以及总风缸的容积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及有关标准;
b.总风缸技术条件按TB304;
c.压力调节器应在总风缸压力达900±20kPa时,停止压缩机工作,总风缸压力降至750±20kPa 时,启动压缩机;
e.空压机出风管路上应安装空气压缩机空载启动用的卸载装置和排风高压安全阀,高压安全阀动作值为950±20kPa;
f.总风缸应设置排水阀;
g.总风管道上应设置具有排水阀的油水分离器或制动风源干燥净化装置;
h.进入制动阀类部件的总风管道上应设置滤尘装置。
4.13. 机车制动中的电器元件应符合TB1333。
4.14. 各种管道必须安装牢固,并且根据机车管路原理图中部件代号,在相应部件或安装位置附近进行部件代号标记。
4.1
5. 司机室内应设置手动紧急放风阀。
4.16. 司机室内应设置显示机车总风缸、列车管、均衡风缸、制动缸压力的压力表,其精度不低于1.5级。压力表量程的选择应使得该表显示最高工作压力小于量程的三分之二。
4.17. 机车制动缸压力表管应接在机车制动缸遮断塞门与制动缸之间的位置上。
4.18. 应设置列车断钩保护装置。
4.19. 应设置无动力回送装置。
4.20. 各种紧急制动时,应切除机车动力。
4.21. 使用动力制动的机车应设置动力制动与空气制动联锁装置。
5. 单机技术性能
5.1. 充气缓解
5.1.1. 机车制动机任何充气缓解方式应能保证机车制动机在紧急制动与常用制动后的缓解作用准确可靠。
5.1.2. 大闸手把置于运转位时,应实现列车管的定压充风以及机车制动缸的完全缓解。
5.1.3. 机车制动机在紧急制动后使用运转位充气缓解时,机车列车管压力从零升至480kPa (定压500kPa)或升至580kPa(定压600kPa)的时间小于9s或11s。
5.1.4. 机车制动机在常用全制动后使用运转位充气缓解时,机车制动缸压力从常用全制动最高压力降至40kPa的时间应小于7s(定压500kPa)或8.5s(定压600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