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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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工作票许可人考试题
姓名:单位:时间:年月日
一、填空题(每题4 分,共20 分)
1、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检修工作票)或设备停、复役手续。
2、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限应从严掌握,尽可能将时间压缩到最低限度。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连续作业且有效期最长为(一天)(机组A、B 级检修除外),二级动火工作票有效期为(三天)(机组A、B 级检修除外)。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4、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入点火源的作业。
5、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包括:油罐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锅炉
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蓄
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等。
二、问答题(共80 分)
1、动火作业前必须做到“十二不”:(20 分)
(1)未收到经审核批准的动火工作票不动火;
(2)消防监护人和有关的监护人未到位不动火;
(3)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
(4)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理不动火;
(5)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贵重设备未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不动火;
6)油车停靠的区域不动火;
7)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消压前不动火;
(8)存放过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油类)的容器、管道未敞口、未清理干净前不动火。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9)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未采取防止焊花飞溅措施,或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无可靠隔离措施的不动火;
(10)附近有与动火作业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氢时、熬制沥青、刷油漆及其它有机溶剂清洗工件、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的不动火。
(11)风力达 5 级以上的露天动火作业,无可靠挡风措施的不动火;
(12)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未消除不动火。
2、什么叫防火重点部位?(10 分)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3、二级动火区域?(20 分)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及禁止明火区。
(1)蓄电池室;
(2)通信机房、计算机房;
(3)锅炉燃油系统、燃油管道和制粉系统;
(4)汽轮机油系统;
(5)开关室;
(6)其他控制室。
4、动火工作签发人的责任?(10 分)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一级动火区,是指什么部位和哪些地方。(20 分)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严重的防火重点部位(1)燃料油罐区、燃油泵房(防火墙内);
(2)集控室、电子间;
(3)电缆间、电缆沟;
(4)氢气系统及氢站;
(5)油变压器本体;
(6)SF6 开关本体;
(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全厂动火安全管理工作,使动火工作票执行达到规范化、制度
化、标准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明确了国投钦州电厂的重点防火部位,动火区域划分,动火工作票管理,动火过程控制,动火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等职能。
1.3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四大)的部位和场所。在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1.4 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入点火源的作业。
1.5 安监部是全厂动火安全归口管理部门, 行使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监督各部门和人员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6 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动火作业管理工作。
2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2.1 各级审批人员及签发人的责任: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2 运行许可人的责任: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含量和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测定结果记入运行日志。
2.3 动火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1)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2)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3)落实检修动火作业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4)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5)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2.4 消防监护人的责任: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已完善和正确;
(3)监督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的可燃性气体和易燃液体的含量、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消防监护人不得进行动火作业,要在动火区域内,始终监视现场动火
作业的动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2.5 动火执行人的责任:
1)按动火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2)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3)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2.6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的责任:
检查动火现场安全措施已全部落实。一级动火时公司安监人员应经常在现场监督动火作业动态。二级动火时部门安全专工应经常在现场监督动火作业动
态。
二级动火工作票中“允许动火开始时间”栏内安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专工。
2.7 权限
2.7.1 各级人员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责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