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

合集下载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相关问题讲解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相关问题讲解
UKey操作说明二维码
二、使用简介——税务UKey
UKey操作说明二维码
二、使用简介——税务UKey
UKey操作说明二维码
二、使用简介——税务UKey
UKey操作说明二维码
三、常见问题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 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增值 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 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二、使用简介——在线变更(税控盘)
二、使用简介——发票领用
二、使用简介——发票领用
二、使用简介——发票领用
二、使用简介——发票领用
二、使用简介——发票领用
二、使用简介——发票领用
二、使用简介——发票领用
二、使用简介——发票领用
二、使用简介——发票下载
二、使用简介——发票下载
二、使用简介——发票下载
二、使用简介——票种核定来自、使用简介——在线变更(金税盘)
二、使用简介——在线变更(金税盘)
二、使用简介——在线变更(金税盘)
必须于核定电子发票当月完成 !
二、使用简介——在线变更(金税盘)
二、使用简介——在线变更(金税盘)
二、使用简介——在线变更(税控盘)
二、使用简介——在线变更(税控盘)
1. 票种核定:具体核定的时间与方式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2. 在开票软件中进行票种更新:电子发票核定的当月,必须进入
开票软件进行票种更新(非常重要!!!)
3. 领用电子发票:通过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 4. 开具电子发票 5. 抄报税
二、使用简介——登录网厅

会计电子化改革:电子会计档案业务知识(总体方案 财务凭证报表数据采集归档 档案管理查阅统计)

会计电子化改革:电子会计档案业务知识(总体方案 财务凭证报表数据采集归档 档案管理查阅统计)

财政部2015年12月14日 发布了《会计档案管理 办法》。自16年1月1日 开始执行。
会计档案进入 无纸化时代
2014
2014年《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和《税 收征管法修订稿》
2015
2015年11月总局发布84号文,于2016年1 月1日,全国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 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允许自 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作 为报销凭证。
重庆等8市开展的 电子发票及电子会 计档案综合试点
城市进行网络(电
子)发票试点
2013
2012
《企业会计信 息化工作规范》 发布,要求会计 软件应当具有会 计资料归档功能。
2015年8月总局发布373号文,要求 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电 子发票。 国务院关于创业创新指导意见要求 加推广电子发票,允许电子发票作 为报销凭证。
• 归档电子文件整理,应使用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2014 年)、GB/T 18894 等标准的应用系统。
01 基本概念 02 市场分析 03 总体方案 04 数据采集 05 归档
06 档案管理 07 档案查阅 08 档案统计
市场洞察 - 政策走向
2013年12月,四部
委在北京、上海、
2012年以北京、天 津、上海等23城市 作为电子商务示范
会计电子档案业务方案
01 基本概念 02 市场分析 03 总体方案 04 数据采集 05 归档
06 档案管理 07 档案查阅 08 档案统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概念
• 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 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 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 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 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政策解读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政策解读

乐税智库文档政策解读策划 乐税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政策解读【标 签】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应用【业务主题】发票管理【来 源】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一、问:电子发票推行的政策依据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决定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称电子发票)。

二、问:什么是电子发票答:电子发票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产物,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

电子发票与传 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从传统的物理介质发展为数据电文形式,二是打破了纸质发票作为会计记账凭证的传统,可以作为会计档案电子记账形式进行保存。

三、问:电子发票怎么编码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 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比如福建的第一张电子发票代码为0350********:第1位为0,第2-5位“3500”代表福建省,第6-7位“15”代表2015年,第8-10位“001”代表第1批次;号 码为00000001。

四、问:使用电子发票后,需要纸质发票怎么办答: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选用纸张打印(彩印、黑白都可)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电子发票可打印分别作为发票联、记账联等凭证使用。

五、问:电子发票信息如何推送到消费者答:消费者从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在企业的ERP系统中产生交易信息,交易信息经电子发票前置系统生成相关税控信息,发送到升级版税务端及电子底 账系统,并将税控后的数据返回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售后服务]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售后服务]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售后服务)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操作手册文件编号:TSPI-TF-05 版本号:5.0编制:日期:2015-12-2 7审核:日期:2015-12-2 7批准:日期:2015-12-2 7文件修订记录目录1引言-1-1.1编写目的-1-1.2读者对象-1-2概述-1-2.1项目背景-1-2.2系统概述-2-2.2.1功能描述-2-2.2.2个人用户-2-2.2.3企业用户-3-3运行环境-3-3.1系统运行环境-3-3.2IE设置-3-4操作指南-5-4.1业务模块1-5-4.1.1注册、登录-5-4.1.1.1免费注册-6-4.1.1.2登录-7-4.1.1.3QQ帐号登录-7-4.1.1.4忘记密码-8-4.1.2用户信息管理-10-4.1.2.1设置头像-10-4.1.2.2绑定-11-4.1.2.3修改基本信息-11-4.1.2.4开票信息-12- 4.1.3发票归集-12-4.1.4发票分类-14-4.1.4.1添加分类-14-4.1.4.2删除分类-15-4.1.4.3批量删除-15- 4.1.5上传归集-15-4.1.5.1上传pdf文档-16-4.1.5.2上传图片-16- 4.1.6发票查验-17-4.1.6.1单张查验-17-4.1.6.2批量查验-18- 4.1.7电子发票下载-19-4.1.8个人记账-20-4.1.9报账管理-21-4.1.10分类统计-21-4.1.10周期统计-22-4.1.11用户中心-23-4.1.11.1统计表-24-4.1.11.2我的信息-25-4.2企业用户平台-25-4.2.1申请开户-25-4.2.2登陆-26-4.2.3发票管理-27-4.2.4账户管理-31-机构管理:企业用户维护本公司信息,子用户维护与主公司的挂靠关系。

-31-4.2.5查询统计-33-4.2.6电子签章管理-35-4.2.7发票查验-36-11引言1.1编写目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是由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结合多年税务经验,学习借鉴多家相关相关技术公司,研制开发出的一套电子发票管理服务平台,针对电子发票的改革,深化“互联网+税务”模式,可在线对个人用户、企业用户端的电子发票进行查询、归集、报销等功能。

税控服务器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税控服务器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发票操作流程简介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2016年6月目录1.概述 (3)1.1.编写目的 (3)1.2.电子发票简介 (3)2.电子发票申领 (5)2.1.申请证书 (5)2.2.电子发票申领 (5)2.3.电子发票平台开户 (5)2.4.开票系统安装 (5)2.5.登录开票系统开具 (5)3.电子发票分发和开具 (7)3.1.税控服务器管理系统电子发票分发 (7)3.1.1.增加电子发票开票终端 (7)3.1.2.报税盘分发电子发票 (9)3.2.发票终端开票 (10)3.2.1.开票终端登录 (10)3.2.2.系统设置 (12)3.2.3.发票管理 (14)3.2.4.查询统计 (22)4.电子发票获取 (24)4.1.收票方查询电子发票信息 (24)4.1.1.手机下载 (24)4.1.2.邮件下载 (26)4.1.3.电子发票平台下载 (27)4.1.4.电子发票在线查验 (31)4.2.开票方查询电子发票信息 (32)5.常见问题 (33)1.概述1.1.编写目的本手册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电子发票申请流程,介绍电子发票的具体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第二部分为电子发票的分发和开票端电子发票的开具流程简介,主要介绍税控服务器系统中增加电子发票终端,并将电子发票信息分发给开票终端以及开票终端中电子发票的开具操作简介和注意事项;第三部分为电子发票的推送和下载,详细介绍软件电子发票开具成功之后的推送,手机下载电子发票PDF凭证和电子发票平台的电子发票下载。

1.2.电子发票简介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4 号),决定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我们结合了国际上一些组织的定义并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认为:电子发票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通过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或以其他电子方式开具生成、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

上海市电子发票

上海市电子发票

关于上海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市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

二、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限于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确认的在上海市注册登记并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确认上线运行电子发票系统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其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面向个人销售商品时开具;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可向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销售商品时开具。

三、电子发票的业务和技术标准由税务机关统一制订。

试点企业通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电子发票系统办理电子发票开户登记、在线生成、发票开具、数据传输等事项。

四、电子发票应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如实完整开具,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保存、报送。

五、试点开具的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在财务会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六、试点企业应确保电子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篡改、删除、伪造。

七、电子发票的信息可以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或授权的其他网站进行查询验证。

取得电子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查询验证电子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八、电子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电子发票。

开具红字电子发票后,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或授权的其他网站查询对应的原电子发票信息时,查询结果包括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电子发票的内容。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伪造、变造电子发票或从事其它发票违法活动;不得通过红冲电子发票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

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2013年12月2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企业端业务规范1. 总则1.1 术语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特此通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4日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 和 11% 税率的,税率分别调1% 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 为 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 16% 税率货物的农 产品,按照 12%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 17% 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7% 的出口货物,出口 退税率调整至 16%。原适用 11% 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1% 的出口货 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 10%。 五、外贸企业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 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 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
二、本通告所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2015 年第 84 号公告的票样和编码规范的发票。
三、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登录第 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验电子发票真伪,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 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网址为 https://。
一、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销售分公司下属的全资和控股营业网点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 发票,不再开具原纸质通用机打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 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 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一)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开具后,发票信息可发送至用户指 定的手机号绑定的“中油好客 E 站”微信公众账号中。

会计经验: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

会计经验: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

江苏国税12366解答增值税电子发票的16个热点问题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1、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答:目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只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增值税电子普通普通发票是什么样的?答:(1)票样如图:(2)实际如图: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几位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的编码规则是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4、什么类型的纳税人才符合条件申请开具电子发票?答:适用于所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发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系统开具。

较多适合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5、增值税电子发票使用什么系统开具?答: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84

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84

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具备了全国推行的条件。

为了满足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1。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五、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外,其他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系统对接技术改造,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有关系统技术方案见附件2。

六、各地税务机关要做好纳税人的宣传组织工作,重点做好开票量较大的行业如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等行业增值税电子发票推行工作。

七、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2.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技术方案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1月26日链接: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2015年11月30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一、发布公告的背景是什么?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具备了全国推行的条件,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

中山公用水务变更缴费信息流程

中山公用水务变更缴费信息流程

中山公用水务变更缴费信息流程中山公用水务全面实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用户少跑腿”,免去现场排队开票,带来开票新体验。

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电子发票可以作为合法的财务报销原始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明确,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用户缴费后可选择开具电子发票或到各营业网点开具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开具后,不再开具纸质发票;2、办理前请核对确认开票信息、开票类型;3、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时只能开具纸质发票,办理专票请到红星中路水务大厦营业厅办理;4、电子发票短信、邮箱推送,以用户预留信息为准,客户如需变更信息,请持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

中山公用水务变更缴费信息介绍:1、用户提交资料--营业厅制单员、2、抄表员资料确认-用户领取并填写《更名申请表》-负责人审批-制单员、3、抄表员实施变更-资料存档。

更名是指:客户用水主体,缴费主体未发生变化时要求将户名进行变更的行为。

如: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等。

办理更名时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上级主管部门针对您企业改制、重组等情况的说明文件复印件一份或企业更名时在工商局办理的工商注册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②“确认”原户主与水厂有无欠费等业务往来未解决事宜。

填写完整并签章的《更名申请表》。

③填写完整并签章的《城市供用自来水合同》三份。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汇总及解读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汇总及解读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汇总及解读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号《关于发布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名单的公告》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1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12、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公告2015年第12号《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1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3号《关于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开征地方法人税的公告》1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1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5号《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1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1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8月1日第五条、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2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公告2015年第21号《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2号《关于修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公告》2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作废)2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4号《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2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2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7号《关于发布《营业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的公告》2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3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3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3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3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3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5号《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3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6号《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3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7号《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问题的公告》3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8号《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3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号《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4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4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2号《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4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失效]4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4号《关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的公告》4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5号《关于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的公告》4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4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7号《关于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4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4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9号《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5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5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1号《关于发布《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5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5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5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4号《关于取消乙烯、芳烃生产企业退税资格认定审批事项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5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5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57、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告2015年第57号《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问题的公告》5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5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6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6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6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2号《关于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的公告》6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3号《关于两项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6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4号《关于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后库存化肥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6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6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6号《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6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6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6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7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0号《关于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事项取消后有关后续管理问题的公告》7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1号《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7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2号《关于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7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7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7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7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7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7号《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税控收款机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7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8号《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五批)的公告》7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8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8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8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8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关于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8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8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8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8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8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8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9号《关于发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9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9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1号《关于取消销货退回消费税退税等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9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2号《关于明确若干营业税问题的公告》9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3号《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9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4号《关于发行2015年印花税票的公告》9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96、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9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9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8号《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9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电子发票唯一标识

电子发票唯一标识
初次领购金税盘或税控盘的费用, 以及每年缴纳的维护费, 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可在增值税
江门国税宣—电子发票
Electronic invoice
1. 携带税控 设备及申领 发票资料到 税务机关前 台申领电子 发票。
2. 到税务机 关前台提交申 领发票资料, 回到企业税控 端下载电子发 票信息。
3. CA用户登录电 子税务局平台, 实现发票的在线 验旧、申领、发 售及发票数据远 程写卡,足不出 户申领发票。
没有印制、打印、存储和邮寄等成本,企业可以节约相关费用。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与企 业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
消费者
便于保存使用发票
在发生交易时收取电子发票,并可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售后维修服务时, 可下载或打印电子发票,解决了纸质发票查询和保存不便。与财务管理系统对接后,可以实 现电子发票信息报销、入账,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江门国税宣—电子发票
Electronic invoice
企业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流程
携带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税
控设备、《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及《发票领用簿》(初次申请用票除外) 到税务机关申请、发行并申领电子nic invoice
电子发票 可通过单机版(金税盘或税控盘)税控开票系统开具,也可以
租赁或自建税控开票服务器开具。 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以上开票方式 , 已购买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金 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 无需更换设备, 但需要服务单位对设备免费安装升级
软件。
2012年 2月
2013年 12月
《关于组织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工作的通 知》(发改办高技[2013]3044号)提出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 计档案的入账凭证试点工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 [2014]51 号)提出加快 推进电子发票应用 ,完善电子 会计凭证报销、登记入账及归档保管等配套措施。

员工出差通过旅行社代订酒店,取得的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员工出差通过旅行社代订酒店,取得的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员⼯出差通过旅⾏社代订酒店,取得的发票能否税前扣除?⽹络公司员⼯⼩张去上海出差,通过旅⾏社代订酒店,⽀付了510元(含旅⾏社收取的⼿续费20元),取得旅⾏社开具的电⼦普通发票,品名*经纪代理服务*代订住宿费,价税合计510元。

这张发票能否税前扣除?我们来逐项进⾏分析。

⼀、⾃⾏打印增值税电⼦发票能作为报销原始凭证吗?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通过增值税电⼦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增值税电⼦普通发票的开票⽅和受票⽅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打印增值税电⼦普通发票的版式⽂件,其法律效⼒、基本⽤途、基本使⽤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张收到增值税电⼦普通发票,可以⾃⾏打印版式⽂件纸质发票做原始凭证,其中版式⽂件已经按规定盖发票专⽤章,不需要打印后再另加盖发票专⽤章。

⼆、该发票开具是否正确?不正确。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销售服务、⽆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

包括⾦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

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如果住宿费是由旅⾏社跟酒店购⼊再销售给⼩张的,应由旅⾏社就收取的住宿费和⼿续费全额给⼩张开具发票。

那么这张票品名开具错误,应开具*⽣活服务*住宿服务。

如果住宿费发票是由酒店开具给⼩张,旅⾏社代为收取款项的,该住宿费不属于旅⾏社的销售额,那么这张发票品名正确,但⾦额错误,旅⾏社只能就收取的代理⼿续费⾦额开具发票。

本案例中旅⾏社全额开具发票给⼩张,不再是经纪代理性质,应开具*⽣活服务*住宿服务给⼩张⽤来报销。

三、旅⾏社开具该发票确认收⼊时能否差额扣除?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条第三项第4⽬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扣除向委托⽅收取并代为⽀付的政府性基⾦或者⾏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电子发票基础信息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电子发票基础信息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3、2014 年 12 月,标准起草组在收集、整理现有电子发票资料和分析目前国内主要 电子发票系统的基础上,提出电子发票基础信息标准草案稿。
4、2015 年 1 月,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起草组第一次针对电子发票基础信息标准草案稿进行讨论,通
2
过研究分析现有国内主要电子发票系统的信息分类和信息描述的实际需求,将电子发票信 息分为基础通用信息和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开票项目信息、安全信息、发票状态标 志信息、附加信息以及发票关联信息和主要信息描述指标。形成标准讨论稿并提交各电子 发票系统建设单位,针对讨论稿中的电子发票信息提出完善与修改意见。
2012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电子 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 号),首次明确提出“开展网络 (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税务总局、财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各示范城市,研究完善电 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制定网络(电子)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及标准规范,研究安全网络(电 子)发票系统及网络(电子)发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建设思路,形成试点工程方案,并在 相关示范城市组织开展试点,推动基于电子商务交易、在线支付、物流信息的网络(电子) 发票应用。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管理,促进网络(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衔接。” 2012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 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137 号),建议相关城市可提出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 请,试点城市可提出推广电子发票要求。第一批获准开展电子发票的试点城市有 5 个,分 别是重庆、南京、杭州、深圳、青岛。2013 年 2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国家税务总 局第 30 号令《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所有电商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07.09•【文号】税总函〔2015〕373号•【施行日期】2015.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开发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同时研究制定了与各地已推行的电子发票系统衔接改造方案,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运行有关内容(一)本通知所称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1。

(二)试点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应于2015年8月1日前完成相关系统衔接改造,8月1日起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电子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三)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发票号码为8位。

试点地区省国税局可确定本地区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编码规则,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二、试运行工作要求(一)试运行工作意义重大,试点地区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试运行方案。

(二)试点地区国税机关要做好试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督促试点纳税人按时完成相关系统的衔接改造等工作。

(三)试点地区国税机关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试运行的组织实施,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的对接(技术方案见附件2)以及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

(四)试点地区国税机关应于7月20日前完成税务端系统升级工作,密切监控系统试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科学事业单位费用报销信息化建设

科学事业单位费用报销信息化建设

国子信息化科学事业单位费用报销信息化建设洪淼(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摘要:在互联网+时代,科学事业单位必须摒弃目前传统的财务报销管理模式,大胆探索,进行有效的管理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信息化建设将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创新起到不可忽视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以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费用报销信息化建设为例,从必要性、费用报销流程体系建立、费用报销系统运行主要成果等方面,阐述财务管理创新的重要性。

关键词:科学事业单位;管理创新;费用报销;信息化建设一、外部环境的发展决定科学事业单位需要管理创新1.电子发票全面推行的需要《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明确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办法中明确了符合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为电子发票推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电子发票没有纸质形态,给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报销工作增加了难度。

2.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需要2015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拉开了政府会计改革的序幕,其后政府会计准则第19号等相关配套文件陆续推出,《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要求,双体系、双目标、双功能、双报告的政府会计制度正式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这对大型事业单位财务基础工作报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科研项目放管服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中提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以深化改革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法规类别】增值税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修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5.11.26
【实施日期】2015.12.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84号)
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具备了全国推行的条件。

为了满足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1。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四、增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