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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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3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3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对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建立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程序,保障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类和分级第二条瓦斯超限事件分为三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和一般型。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级依据瓦斯浓度超限程度、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后果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第四条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包括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条初步调查阶段,应立即启动,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原因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深入调查阶段,应组织专门调查组,对瓦斯超限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推算超限程度。

第七条责任追究阶段,根据深入调查的结果,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等。

第四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措施第八条特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重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一般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等工作场所的瓦斯超限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在瓦斯超限事件处理中工作不尽职、不负责任的人员,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瓦斯超限事件处理过程中,对故意隐瞒、篡改证据等行为的人员,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2)以下是一个关于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瓦斯超限监管,防止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在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煤矿瓦斯超限是指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标准,存在爆炸和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

为了减少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制定了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下面将从超限分级责任、追究机制和制度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超限分级责任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是指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在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瓦斯超限责任人分为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和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三个等级。

具体责任如下:1. 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对于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的情况,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应该负起始超限责任,即负责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及有效运行,及时调整采掘工艺和采煤面通风系统以降低瓦斯浓度。

2. 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如果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后,仍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导致瓦斯再次超限,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再次超限的责任。

同时煤炭领导小组、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如果超限情况达到一定程度,存在严重的瓦斯爆炸和窒息等安全风险,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重大超限的责任,同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二、追究机制为了有效实施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追究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人及责任职位,并根据超限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 处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严重违规者可以采取吊销矿业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严厉的措施。

3. 记录和档案: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建立相关档案,作为日后职务晋升、评优评奖和绩效考核等参考依据。

4. 法律责任:对于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国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瓦斯超限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追究制度

⽡斯超限追究制度⽡斯超限追究制度坚持⽡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要必须追查的原则。

1、⽡斯超限的界定矿井风流⽡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通风地点⽡斯报警浓度及以上时,属于⽡斯超限。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为1%的地点⽡斯浓度达到0.8%时,属于⽡斯预警。

2、⽡斯超限事故的界定除下列情况涉及范围内的⽡斯超限外,均属⽡斯超限事故:(1)矿井反风演习、掘进⼯作⾯有计划的停电或停风、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斯排放。

(2)采取⽔⼒掏槽、⽔⼒压裂、⽔⼒冲孔或深孔预裂爆破主动卸压等防突技术措施的;施⼯防突措施钻孔,虽安设防喷装置,仍因喷孔造成⽡斯超限的。

(3)采取抽采防突措施且评价达标,进⾏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时。

(4)按规定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调校时。

(5)因暴风⾬或外界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电、停风,因上级(本管辖系统外)供电系统发⽣故障造成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实施得当,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3、⽡斯超限汇报制度(1)井下现场⽡斯员、监测中⼼机房值班⼈员发现井下⽡斯超限必须⽴即向通风调度、矿调度室汇报,并由监测中⼼站填写⽡斯超限通知纪录。

(2)通风调度接到汇报后必须⽴即向矿调度室、⽡斯治理科科长、通风区区长、通风副总、总⼯程师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值班矿领导、总⼯程师、⽣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通风副总、对应⽡斯超限地点主管矿领导、沿途⽡斯有可能⽡斯超限地区主管矿领导等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并通知安检科、⽡斯治理科及相关区(科)室。

4、追查与处理制度(1)⽡斯超限事故执⾏分级追查处理制。

采掘⼯作⾯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斯浓度超限在 1.5%以下的,由当班矿值班领导组织处理;⽡斯浓度达到1.5%~3.0%及采掘⼯作⾯长期处于临界状态的,由矿总⼯程师组织追查处理;⽡斯浓度达到 3.0%以上的,由集团公司组织追查处理。

追查必须有记录、有处理结果、有防范措施。

(2)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相关⼈员对当班出现的因掉顶、漏顶、⽚帮或遇构造等造成的⽡斯超限原因进⾏现场调查,以便给予追查提供可靠的依据,制定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经矿研究决定,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做如下规定: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负责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通风科。

二、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下者,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持,矿调度室、通风科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浓度在____%以上者(含1.5),由安全副矿长主持,矿相关领导、驻矿安监站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矿调度室、通风科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三、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上(含____%)者,由驻矿安监站长主持,有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矿调度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通风科及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浓度在____%以下者有矿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检)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四、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释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有关监测系统检测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____%,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分钟的,均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订安全措施和瓦斯放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公司生产、安全、通风和调度汇报。

五、凡发生在计划外瓦斯超限,或生产中瓦斯浓度在____%以上(含____%)的,每次对责任罚款____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

生产过程中的瓦斯超限浓度在____%以下的,由矿进行追查处理,追查结果报司安监局和通风救护部。

六、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根据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配足采掘工作面风量。

瓦斯超限报告、反馈和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报告、反馈和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报告、反馈和追究制度背景瓦斯是矿井生产中的重要气体,但在采煤过程中,瓦斯运移不畅或存在矿区,就会超限,严重时可能引发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应对瓦斯超限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瓦斯超限报告、反馈和追究制度的建立,可以对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形成促进作用,使其在采煤过程中做好瓦斯超限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

内容1. 瓦斯超限报告制度瓦斯超限应当及时上报和处理,因此瓦斯超限报告制度的建立很有必要。

具体要求如下:1.当瓦斯超限情况发生时,值班人员应当立即上报,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包括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矿井应当有规范的瓦斯检测报表,统计瓦斯超限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瓦斯超限报告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尽可能给出超限原因和处理方法,为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参考依据。

瓦斯超限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让有关部门了解矿井的瓦斯超限情况,分析原因和危害,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 瓦斯超限反馈制度瓦斯超限反馈制度是指,针对瓦斯超限情况,在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组织人员对其处置情况和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具体要求如下:1.设立专门的瓦斯超限反馈小组,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采掘人员等组成。

2.对瓦斯超限情况的处置情况和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主要包括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方法、效果等。

3.对于处置不当或处理效果不佳的情况,矿井应当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瓦斯超限反馈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动态地监督矿井的瓦斯超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矿井生产安全。

3. 瓦斯超限追究制度瓦斯超限追究制度是指,对发生瓦斯超限事件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追究和问责。

具体要求如下:1.在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矿井应当成立调查组,对瓦斯超限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明确责任人。

2.根据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处置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追究和问责,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1. 简介瓦斯超限事故是指在煤矿等采矿和工业领域中,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限值而引发的事故。

为了保障矿工和工人的生命安全,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制度被建立起来。

本文将详细介绍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的意义瓦斯超限事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事故,追查和处理这类事故的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瓦斯超限事故容易造成爆炸、煤尘暴燃等严重后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追查和处理制度的建立,能及时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探索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能够对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找出责任方,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迅速改进。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可以根据事故经验总结出相应的教训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防范和控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流程3.1 事故现场处置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应立即进行事故现场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扩散和后果的发生。

具体的处置措施包括:1.灭火救援:在事故发生后,必要时需要进行灭火救援工作,确保煤矿或工业场所内的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2.人员疏散: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是第一要务,需要组织人员疏散,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通风控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将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出,确定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

4.事故现场封控: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事故现场的完整性和证据的有效性。

3.2 调查和录取证据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方和控制措施的不足之处。

具体流程包括:1.事故调查组的成立:组织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调查工作。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瓦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矿山瓦斯超过规定限值,发生燃爆、中毒等重大事故的情况。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遵循事故发生地方的原则,并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四条部署和实施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的部门是矿山管理机构。

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事故分级第六条一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且引发爆炸、重伤或致死的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七条二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引发爆炸,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但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八条三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损害,未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九条矿山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方面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南,明确瓦斯超限事故的判断标准和分级原则。

第三章追查和处理第十一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应由矿山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包括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

第十二条对一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对二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四条对三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追查和处理措施,包括封闭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调取监控录像等。

第十六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按照追查和处理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1. 瓦斯超限事故的定义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及其它瓦斯工作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或其它可能导致瓦斯爆炸的情况。

瓦斯超限事故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2.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目的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安全,防范瓦斯超限事故,有效处理和追查事故,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明确瓦斯超限事故在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

3. 瓦斯超限事故的应急措施瓦斯超限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关闭所有通风设备和电气设备•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应急处理4. 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程序4.1 事故调查组的建立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应立即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追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应具有一定的瓦斯超限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经验,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人员应定期培训,提高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水平。

4.2 事故基本情况调查调查组应根据瓦斯超限事故基本情况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事故相关人员资料•事故作业过程记录4.3 瓦斯超限事故原因分析调查组应开展详细的瓦斯超限事故原因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瓦斯浓度超限原因分析•通风设备和电气设备故障分析•安全管理制度缺陷分析•事故人员操作失误分析4.4 事故处理和信息报告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果,制定详细的事故处理方案,并按照事故应急和处理程序执行。

同时,应及时向上级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最新情况。

5. 瓦斯超限事故预防和控制为了避免和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以下预防和控制措施:•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风险的评估和管控•加强瓦斯浓度定期检测和监测•健全完善瓦斯超限事故处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6. 结论瓦斯超限事故是一种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加强预防和控制,完善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及时反馈事故信息,有效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针对采掘工作面及个别密闭时有瓦斯超限,本着有疑必查,有超必究的原则,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瓦斯超限,均按事故进行追查。

2、瓦斯超限浓度不大于1.5%时,由通防部(科)组织相关人员追查;瓦斯超限浓度大于1.5%时,由安检部组织(通防部参加)相关人员追查。

3、追查主容有:
(1)超限原因、措施漏洞、管理漏洞、执行力、责任落实、防范措施、经验教训等;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预防类似情况出现。

(3)因地质条件变化等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查内容主要是防范措施和经验教训。

4、做好追查记录备查,记录内容有:
5、日期、主持人、记录人、与会人员、瓦斯超限经过、瓦斯超限原因、经验教训、相应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处罚及防范措施等。

6、瓦斯超限事故追查结果,从瓦斯超限时算起16小时内完成,并在第二天的调度会上通报。

7、瓦斯超限事故追查记录由组织追查单位自行保存。

8、组织追查的单位直接对造成瓦斯超限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教育和处罚(罚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报总工
程师审核)。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矿井或其他生产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为了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级追查制度(一)事故分类标准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1. 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但未达到爆炸极限,对人员和设备未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影响范围较小。

2. 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达到爆炸极限,或者瓦斯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3. 三级事故:瓦斯爆炸严重导致多人死亡、大面积毁坏和破坏,事故影响范围广泛。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1. 一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b.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c.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实施;d. 组织事故现场的排查和处置工作;e. 撤离事故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f. 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措施,形成事故报告。

2. 二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立即通知有关部门;b. 疏散涉事人员,并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散蔓延;d. 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e. 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f. 根据事故事实,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三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 疏散所有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d.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e.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f. 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事故处理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 事故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管理人员,如矿长、井长等,对他们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瓦斯事故,必须遏制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为此,特制定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下:一、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1、一般事故: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2、较大事故:瓦斯浓度达到3%~5%。

3、重大事故:瓦斯浓度大于5%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

(煤与瓦斯突出的判定标准执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5.1和5.2条款)二、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实行分级管理。

1、一般瓦斯超限事故,由各矿井组织追查分析。

由矿安检部门组织追查分析,安全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必须参加,因机电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机电矿长必须参加,一月内发生三次及以上瓦斯超限事故矿长必须参加。

2、发生较大或重大瓦斯超限、瓦斯超限频繁(10天内发生3次以上瓦斯超限)及集团公司认为性质严重或有必要追查的瓦斯超限事故,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牵头、通风处、生产处、机电处、资源环境局等相关业务处室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追查分析。

三、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追究1、一般瓦斯超限事故由各煤矿生产、建设单位建立制度,矿安检部门按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必须问责到业务科室及超限头面的队长、跟班副队长、当班班长、瓦检工、防突员、安检工等。

2、高瓦斯矿井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瓦斯超限的,低瓦斯矿井发生一般及其以上瓦斯超限的,当月内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瓦斯超限的,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矿长、资源整合主体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基本建设矿井的负责人)在次日集团公司早调度会上作检查,并在集团公司召开的安全讲评会议上剖析瓦斯超限事故的原因、教训,并汇报采取的措施。

3、因供电系统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非本矿原因的不追究本矿责任;否则追究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的责任。

4、瓦斯超限事故的奖惩:(1)年度内高瓦斯矿井发生一次较大瓦斯超限事故、低瓦斯矿井发生一次一般瓦斯超限事故对矿领导班子成员及通风副总工程师各罚款3000元,罚款以现金形式交财务中心。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是指对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结果进行相应的追查和处理。

1. 分级准则:
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可以根据事故的危险程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因素来确定。

常见的分级准则包括瓦斯超限浓度(例如瓦斯浓度超过爆炸极限)、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2. 分级追查:
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结果,应按照不同的分级采取相应的追查措施。

对于较轻的事故,可以进行现场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追查;对于严重的事故,还需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等。

3. 分级处理:
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较轻的事故,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同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于严重的事故,除了行政处罚外,还可以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和加强安全管理。

4. 信息公开和经验总结:
对于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过程,应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事故的宣传和警示作用,提高公众对安全管理
的重视。

同时,要对事故进行经验总结,总结事故的原因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是指针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是指在矿山、建筑工地、化工厂等地发生的由于瓦斯泄漏或爆炸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能够追究到底,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责任追究: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包括矿山或企业管理者、安全责任人等,要求他们对瓦斯超限事故负有法律和行政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2.事故调查: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包括事故原因、责任人等方面的调查,以确定事故的责任归属。

3.处罚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执照等,以保证其不能继续从事有关工作。

4.事故报告和信息公开:要求相关部门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公开相关信息,以引起公众关注和监督。

5.事故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预防瓦斯超限事故的措施,包括安全培训、设备维护等,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立和完善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可以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瓦斯超限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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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燃气企业在生产、储运、使用等环节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超限超标的瓦斯泄漏事故。

为了确保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报告与记录:要求燃气企业在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并做好事故记录。

2.调查与分析:要求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与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责任追究:根据调查与分析的结果,对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4.事故防范措施: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原因,要求燃气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5.安全监督与检查: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履行相关安全责任。

6.信息公开与交流:要求相关部门将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结果公开,并与其他燃气企业进行交流,提高行业安全水平。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强化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防范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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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5篇)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5篇)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一)为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发现煤矿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

现场安全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

无现场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由调度室决定停电撤人事项。

(三)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大于____%小于____%或矿井一翼总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____%,机电硐室、进风巷瓦斯浓度大于____%,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追查。

(四)采掘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达到____%,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____%,由矿长负责组织追查。

(五)上述瓦斯超限因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的,由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追查。

(六)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大于____%、回风流瓦斯浓度大于____%,上报上一级煤矿企业进行追查处理。

(七)每月由通风管理部门对当月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按规定进行处罚。

(八)如果不按要求进行瓦斯超限追查、处理的,一经查出,加倍惩处。

(九)对连续三天发生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产整顿,待采取有效措施并经矿长核查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对应停产处理而不停产的以瓦斯超限作业论处。

(十)瓦斯超限分析追查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瓦斯超限地点、时间、原因分析、措施、责任人、处理结果等内容。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煤矿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和追查的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是指煤矿瓦斯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现象,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隐患之一。

因此,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主要用于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瓦斯超限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一旦发生,将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切实加强瓦斯超限事故的防范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追究。

三、责任追究原则1. 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

2. 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 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责任追究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事故责任追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四、责任追究程序1.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应当立即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2. 事故调查组应当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3.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矿长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 矿长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责任追究方式1.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2.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应当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3.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六、责任追究的实施1. 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由矿长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2. 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3. 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应当与整改提升相结合,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责任追究的监督1.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5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5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一、强化瓦斯管理,建立瓦斯超限闭合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汇报制度1、井下现场瓦斯检查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信息站汇报,并由调度室填写瓦斯超限通知书。

2、信息站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安全部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汇报。

(二)追查与处理制度1、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找出责任人进行处理。

2、调度室负责通知、由安全副矿长____安全科、通风队、采掘队负责人、当班瓦检员、安全员参加追查会,并记录整理追查会内容。

3、瓦斯事故必须坚持“一事故、一追查”,坚持事故追查“四不放过”原则,凡遇事故不追查者,罚各有关责任人____元;事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不参加事故追查会者,各罚____元。

(三)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的签字与填写1、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一式三份,瓦斯超限时由监控员填写瓦斯超限地点、时间、超限最高浓度,恢复时间,送达时间,分别送矿及安全科、通风队。

2、瓦斯超限原因、处理结果由矿矿长负责填写并签字。

3、回执时间由调度室当班调度员或监控员填写并签字;安全科接到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后必须签字。

4、处理结果回执由调度室存档。

二、明确瓦斯超限事故责任,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一)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1、破坏通风设施造成瓦斯超限:在正常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因过人、车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采煤工作面无风或风量降低,从而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追究风门管辖单位责任。

2、采煤工作面断面不足造成瓦斯超限:凡因工作面断面没有达到要求造成风量不足引起瓦斯超限的,责令该面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因上隅角滞后,回柱放顶不及时等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煤矿、化工厂、酿酒、炼油等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瓦斯浓度超过设定的安全限度,可能引发爆炸等严重事故。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的范本。

一、事故分级和成因调查1.事故分级:根据瓦斯浓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a.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限,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b.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限,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c.三级事故:瓦斯浓度超限,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d.四级事故:瓦斯浓度超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成因调查:对发生事故的具体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设备故障:分析瓦斯爆炸的根本原因,如管道老化、设备损坏等。

b.作业管理:分析操作人员的疏忽、违章操作等因素。

c.生产环境:分析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对瓦斯浓度的影响。

d.安全管理:分析安全制度的缺陷、管理漏洞等因素。

二、事故处理1.一级事故处理:a.立即停止生产,疏散人员。

b.检查设备,修复故障,消除安全隐患。

c.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报告事故情况,接受监督。

2.二级事故处理:a.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b.开展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记录。

c.及时修复设备故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三级事故处理:a.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救伤员。

b.全面彻底地调查事故原因,进行责任追究。

c.进行事故分析与评估,总结教训,制定整改计划。

4.四级事故处理:a.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并进行紧急处置工作。

b.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深入地调查事故原因。

c.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d.进行事故的总结与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三、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

2.强化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3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3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事故的界定(一)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矿井风流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通风地点瓦斯浓度设限值及以上,属于瓦斯超限;《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为____%的地点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属于瓦斯预警。

(二)瓦斯超限事故的界定1.在提前制定必须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预计有可能发生的瓦斯超限,可以认定为有计划瓦斯超限,但安全技术措施或计划必须经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提前报永煤公司调度室、安全监控网络中心和通防处。

下列情况涉及范围内的瓦斯超限时属于有计划瓦斯超限:(1)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的进行检修局部通风机、矿井停电或停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等。

(2)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后启封巷道、密闭时。

(3)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正常调校时。

2.在应急预案实施得当,且不造成不良后果的前提下,属于下列情况所涉及范围出现的瓦斯超限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统计:(1)因暴风雨或外界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电、停风时。

(2)因上级(本管辖系统外)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停电、停风时。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它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按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生产科(通防组)必须按规定建立瓦斯超限分类统计台帐,并及时分析。

二、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制度1.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且小于____%(不含)时,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追查,通风副总工程师及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事故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____%且小于____%(不含)时,由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组织值班矿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事故单位等单位进行追查。

3.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____%且小于____%(不含)时,由矿长组织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值班矿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事故单位等单位进行追查。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由煤矿、化工、石化、石材等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瓦斯爆炸、一氧化碳中毒以及与燃气有关的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是指对发生的瓦斯超限事故进行技术调查、责任追究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的过程。

第四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追责、防范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

第五条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维护事故发生现场的安全秩序,保护证据,依法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追查和处理机构的职责第六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由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并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

第七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和处理的工作方案和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

(二)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和技术调查工作,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鉴定工作。

(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提出有关处置建议。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求,配合侦查机关开展刑事调查工作。

(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追查和处理的程序第八条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程序包括事故发生报告、事故现场勘查、技术调查、事故鉴定、责任追究及事故处理等环节。

第九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报告,并按照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展,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条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并通知相关部门参加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事故现场勘查应当全面收集有关事故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录像、取证样品等,并尽可能地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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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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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
一、强化瓦斯管理,建立瓦斯超限闭合处理制度
(一)瓦斯超限汇报制度
1、井下现场瓦斯检查员、监测中心机房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矿调度所汇报,并由监测中心站填写瓦斯超限通知书。

2、通风调度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通风区值班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通风区值班接到汇报后必须向矿调度所汇报。

4、矿调度所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矿总值班及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副总汇报,并通知安监处。

(二)追查与处理制度
1、凡发生瓦斯超限必须严格执行“三级”瓦斯事故追查制度,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找出责任者进行处理。

2、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职责:
①矿主值班主持追查瓦斯浓度在2.0%及以下的瓦斯超限;
②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主持追查瓦斯浓度在2.0%~3.0%(含3.0%)的瓦斯超限;
③矿长主持追查瓦斯浓度3.0%以上的瓦斯超限。

④矿副值班负责对当班出现的因掉顶、漏顶、片帮或遇构造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因进行现场调查,以便给予追查提供可靠的依据,制定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

⑤调度所负责通知、组织追查会,并记录整理追查会内容。

参加追查会的人员应包括:通风区当班测气员、所在区队当班采掘班队长、调度所当班调度员、安监处有关人员。

⑥安监处负责落实追查处罚决定及通报工作。

⑦通风区负责及时向调度所汇报瓦斯超限情况,落实瓦斯超限处理的所馈闭合,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形成记录。

3、瓦斯事故必须坚持“一事故、一追查”,坚持事故追查“四不放过”原则,凡遇事故不追查者,罚各有关责任人500元;事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不参加事故追查会者,各罚500元。

4、安监处长定期对追查情况进行检查,每周一由安监处长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上周瓦斯超限追查处罚情况。

(三)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的签字与填写
1、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一式三份,瓦斯超限时由监测中心站值班员填写瓦斯超限地点、时间、超限最高浓度,恢复时间,送达时间,分别送矿高度所及通风调度。

2、瓦斯超限原因、处理结果由矿总值班负责填写并签字。

3、回执时间由调度所当班调度员填写并签字;通风调度接到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后必须签字。

4、处理结果回执通风区长签字,由监测中心和调度所存档。

二、明确瓦斯超限事故责任,加大事故处罚力度
(一)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
1、破坏通风设施造成瓦斯超限:
在正常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因过车、过人、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采煤工作面无风或风量降低,从而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追究风门管辖单位责任。

2、采煤工作面两巷断面不足造成瓦斯超限:
凡因工作面两巷断面没有达到要求(设计断面70%或低于3.5㎡)造成风量不足引起瓦斯超限的,责令该面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
(1)因上隅角收作滞后,回填不及时、充填不实等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2)因上隅角埋管抽放的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
1、随意划破风筒、推车、打料刮坏风筒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2、因片帮、掉顶等原因致使风筒挤压或脱节造成迎头瓦斯超限,追究该段巷道维护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巷道有备用风筒,因迎头风筒末端距超过《规程》规定造成迎头瓦斯超限,追究施工单位及其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和测气员的责任,无备用风筒的,追究通风区及其分管责任人、责任人及测气员的责任。

4、对随意开停局扇造成迎头瓦斯超限,追究施工单位及其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及局扇司机的责任。

5、通风区在延接风筒时必须事先向矿调度所汇报,经采取措施并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延接风
筒造成超限的追究通风区及其分管责任人、责任人的责任。

6、因无计划停掉电造成瓦斯超限的(本矿范围)追究责任单位及其分管责任人、责任人的责任。

7、因打钻没按要求施工造成喷孔致使瓦期超限追究防突区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8、掘进单位未按防突效果检验单规定的允许进尺,造成超掘致使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的责任。

9、因迎头支护不到位等原因引起冒顶、漏顶、片帮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施工单位及其当班跟班干部、班(队)长的责任。

10、未按规定进行煤层浅孔动压注水,致使掘进中瓦斯超限的,追究施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班跟班干部、班(队)长的责任。

11、因防突区打钻措施落实不到位或瓦斯排放不足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防突区及其主要负责人、跟班干部、当班机长的责任。

(三)因其他原因引起瓦斯超限的处理
1、机电检修、检漏试验不得同时影响主、备局扇,检修前必须确认其中一台局扇正常运转,向矿调度所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按计划进行另一台局扇的检修工作,检修时必须有专职局扇司机在现场监护,发现另一台局扇停止工作,立即汇报矿调度所安排处理。

否则引起瓦斯超限,追究机电检修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2、因局扇无计划停、掉电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3、因局扇自动切换装置失灵,无法切换主、备局扇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4、因瓦斯抽放管理不善、无计划检修造成抽放钻场或抽放控制区域瓦斯超限,追究防突区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5、工作面过钻场,瓦斯管理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跟班干部、现场班队长的责任。

6、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以风定产”,因超通风能力不听从现场测气员制止强行生产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跟班干部、现场班队长的责任。

三、处罚规定:
1、凡造成瓦斯超限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2、根据追查会追查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跟班干部、现场班队长或测气员、局扇司机等的责任将罚款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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