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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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

记表及说明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单位名称:

备注:此表作为过录表使用,即进行基本信息的初次填写登记,不作为正式上报表之用。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数据项填写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参保人员所在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2、单位名称: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的全称并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3、姓名(必录指标):与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4、公民身份号码(必录指标):本市城镇或农村户口参保人员必须填写经公安机关

进行升位处理后的18位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埠人员和异地安置的退休、退职人员,原则上应填写公安机关进行升位处理后的18位号码,如无法提供18位的号码,可填写原15位号码。

5、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与公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此三项指标均为必录指标。

6、缴费人员类别(必录指标):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本市城镇职工 6-退职人员

2-外埠城镇职工 7-离休人员

3-本市农村劳动力 8-非缴费人员

4-外埠农村劳动力 9-其他人员

5-退休人员

7、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必录指标):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1-在职;12-在职长期驻外;14在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21-退休;22-退休异地安置;23-退职二等乙级伤残军人;24-退休二等乙级伤残军人;25-退职;26-退职异地安置;31-离休;91-其他人员(其他略)

8、上年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

(必录指标):

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9、出生地: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10、婚姻状况:原则上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按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5-其他

11、户口性质: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城镇(非农业户口) 2-农村(农业户口)

12、文化程度(必录指标):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

义。

11-博士;12-硕士;21-大学;31-大专;40-中专;50-技校;61-高中

62-职高;70-初中;80-小学;90-文盲或半文盲

13、个人身份: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工人; 2-农民; 3-大学生; 4-干部; 5-国家公务员;

6-现役军人;7-无业人员; 8-职员; 9其他

14、参加工作日期:以参保人员个人档案中可以证明的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日期为准。

15、行政职务(必录指标):国家机关的参保人员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其他单位的参保人员不填写此项。(略)

16、专业技术职务:依据参保人员目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正高级技术职务 3-中级技术职务

2-副高级技术职务 4-初级技术职务

注:参保人员在手工填写时,此数据项可依照以下简称方式填写中文内容:

1-正高级 2-副高级 3-中级 4-初级。

17、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工人技术等级):依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4-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5-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注:参保人员在手工填写时,此数据项可依照以下简称方式填写中文内容,如: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简称国家一级

18、离退休日期(必录指标):以参保人员个人档案中劳动或人事部门正式批准的离退休日期为准。

19、离退休人员类别(必录指标):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离休;2-退休;3-退职;4-因病提前退休;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6-工伤退休;

7-非工残提前退休;8-退养;9-其他提前退休;10-按破产政策提前退休人员20、户口所在区县街镇乡名称: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21、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22、居住地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

23、居住地址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

24、参保人电话:如实填写。

25、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填写参保人员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26、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

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仅限于本单位参保人员和居住区内的参保人员选择。异地安置人员可选择当地一家乡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派住外地人员可选择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上述两种人员还可同时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疗机构。

本市定点专科医院和定点中医医院不在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范围内(不用

选,但可以报销医药费)。

27、异地安置日期:仅限于异地安置的退休、退职及长期派往外地的参保人员填写。

28、异地医院全称、异地医院地址、异地医院邮政编码、异地医院联系电话:仅限于安置的退休、

29、退职、离休、离休司局级医疗照顾人员、离休副部级医疗照顾人员及长期派往外

地的参保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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