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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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保障公众安全,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是一项持续、系统的工作,旨在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事故不发生。

二、组织机构1.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工作的开展。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专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促。

3.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实施相关工作。

三、制定计划1.按照年度、季度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计划,并及时公布。

2.计划内容包括事故隐患排查范围、排查方式和治理措施等,应当详细具体。

四、开展排查工作1.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利用现有资源,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采用随机、定期、专项等方式,全面检查各类事故隐患。

3.排查要注重实际效果,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督和指导。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五、治理措施1.事故隐患治理要分类别进行,根据隐患的类型、性质和危害程度,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

2.治理措施应当科学合理,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可以采用技术、管理、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

3.治理措施的实施要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事故隐患的消除和整改。

六、督查监督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落实和进展。

2.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察和评估,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3.对于落实治理措施不力、事故隐患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七、宣传教育1.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事故隐患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场所及涉及的相关方。

二、隐患排查标准1.隐患排查应遵循全面、细致、及时的原则,确保不漏检任何可能存在风险的场所和环节。

2.隐患排查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对不同类型和等级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

3.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项目、内容及责任人。

4.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并按照“整改、治理、复查”的闭环管理原则进行处理。

三、隐患治理流程1.发现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治理,确保消除隐患。

2.建立隐患治理档案,记录隐患发现时间、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验收结果等信息。

3.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按计划进行整改。

4.对重大隐患,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实施。

四、整改与监督1.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

2.建立整改监督机制,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

3.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确保整改后的场所和环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应督促责任部门加快进度,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五、奖惩规定1.对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未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的责任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批评和处罚。

3.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整改隐患的行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对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特别奖励。

六、文件与记录1.制定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

2.建立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包括检查记录、整改通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和记录。

3.对涉及国家及行业秘密的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应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保密。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1.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隐患排查的程序和方法,明确安全隐患的排查内容和责任,并规定排查的周期和频率。

2.安全隐患治理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治理的标准和要求,明确治理的职责和权限,并规定治理的时间和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

4.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排查和治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对排查和治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便于后续的监督和评估。

6.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培训和教育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认识和能力。

此外,根据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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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1. 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组织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以及外来人员。

3. 工作责任3.1 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3.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计划和方案、统计分析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记录整改情况等。

3.3 组织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报告安全隐患情况,并按要求配合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4.1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每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当制定本年度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计划安排。

4.2 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结果报告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4.3 安全隐患统计分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对排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优先处理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4 安全隐患整改:各部门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毕后,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4.5 安全隐患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4.6 安全隐患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当及时记录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等,定期报告给上级领导。

5. 监督与检查上级领导应当对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6.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组织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 其他规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8. 生效和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时,应当进行内部通知和培训,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隐患排查责任:规定了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责任,并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责。

2. 隐患排查方法:规定了隐患排查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定期排查、不定期检查、重点排查等,以及排查记录的保存和上报要求。

3. 隐患整改要求:明确了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的要求,包括制定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整改期限等。

4. 隐患治理措施:规定了对隐患的治理措施,包括采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安全设施修复等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5. 隐患排查检查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的机制,包括定期抽查、不定期检查等。

6. 隐患信息公开要求:要求企事业单位将隐患信息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7. 处罚措施: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的措施。

通过这些规定,可以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工作,提高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重视程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情况和因素,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程序、员工素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分析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和消除的行为。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具体工作由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由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包括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工艺隐患、人员违章操作等方面。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包括排查的时间、内容、方法等。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人员违章操作引发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九条发现安全隐患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有针对性,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措施进行,保证治理效果。

第十一条对于无法立即治理的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隔离或限制。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管理与应对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档案记录,包括排查结果、治理过程、治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停产停业、罚款、责令关闭等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的范本,总字数498字。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一、总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预防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并实施本规定。

二、隐患排查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
个环节的责任人履行职责。

2.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记录整改情况,
并建立台账,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3.针对高风险作业环节,加强隐患排查频次,确保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

三、隐患治理
1.针对隐患整改,企业应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
任人,并落实到位。

2.对于紧急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3.经过整改的隐患要进行复查确认,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管理规定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
改台账、复查确认记录等。

2.提倡企业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整
改、复查的全过程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处罚规定
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直至责令停产整顿。

2.对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企业应当按规定尽快建立起相关制度。

2.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以上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各企业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
好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环境。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防线前移,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全过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隐患排查各级人员职责(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专款专用。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并应明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负责人。

(二)分管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三)公司其他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四)公司各车间、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五)公司各业务部门承担业务保安责任,负责本专业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考核。

(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综合监管责任,对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和考核。

按要求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分析情况。

第四条隐患级别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事故隐患,符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标准的为重大事故隐患。

其他风险度较低、基层车间可解决、不需要停产就可以解决的为一般事故隐患。

第五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方式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1、综合性安全检查;2、专业性安全检查;3、季节性安全检查;4、日常安全检查;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6、事故类比安全检查;7、特殊安全检查;8、复工复产前检查;9、外聘专家诊断;(一)综合性安全检查应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带队,以及公司其他分管领导(机电副总、总工、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等)、各车间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以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各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____公司安委会下属各成员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内容4.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排除。

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4.4事故隐患的范围4.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一、背景安全隐患是指存在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安全风险的人员、设备和环境问题。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控制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职工、管理人员、其他劳动者,以及承包商、服务商等外部单位。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1.安全隐患排查(1)企业应当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物资,以及劳动安全技术和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2)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日常检查应该由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应由专业机构或者第三方进行。

对不同的排查结果应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2.安全隐患治理(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并应对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2)治理措施包括整改、封堵、拆除、更换等。

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会对职工和其他人员构成安全威胁。

(3)对于需要马上解决的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该立即提供。

同时,在应急管理应对方案中,也应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好应对措施。

3.安全隐患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进行定期更新。

(2)对于已经排查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治理措施和时间计划进行整改。

(3)对于未排查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排查并制定治理措施。

(4)企业应该建立安全隐患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

四、责任(1)企业领导应该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促进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

(2)安全生产部门应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防护,事故应急等方面的工作。

(3)职工应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第三方机构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组织和个人在进行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时,对相关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

第三条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第四条排查治理是指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动态的检查、评估和处理。

第五条管理是指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整改和落实防范措施的过程。

第二章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组织领导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各级组织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七条高度重视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各类组织和个人应当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到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中。

第八条全面覆盖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各类组织应当对其涉及的所有区域、环节、设备、人员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工作的全覆盖。

第九条动态更新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随着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和人员变动,事故隐患状况也可能会有变化,因此排查治理工作需要进行动态更新。

第三章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十条各级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划分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各级组织应当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各级组织负有对本单位或所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应当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章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三条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应当按照计划、阶段性开展。

各级组织应当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按照检查、评估和处理的顺序进行。

首先进行事故隐患的检查,明确隐患的种类和数量;然后进行事故隐患的评估,分析隐患的危害程度和可能性;最后进行事故隐患的处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一、总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各类事故隐患,保障生产运营安全,提高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 着眼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注重整体排查,全面分析各种安全隐患的成因和演变规律,提出具体有效的治理措施。

3. 预防为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4. 依法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依法管理,着重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惩处和整改。

5. 整体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整体治理和分类施策相结合,按照分区、分层、分级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保障1. 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工作机制。

2. 人员配备:各单位和企事业组织要合理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确保具备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3. 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合理调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的资金,确保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1. 制定工作计划:各单位和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季度、月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并报相关领导批准。

2. 实施排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的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3. 分析研判: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明确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4. 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5篇)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5篇)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及时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场所和过程。

3、职责3.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____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各权责部门主管: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定义:4.1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安全隐患的分类: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

4.2.1一般安全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公司级。

4.2.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5、管理内容5.1隐患排查机构5.1.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职责5.1.2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凡属生产车间存在的隐患由公司管理;凡属设备电器、特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维修电工管理。

5.1.2.1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即为安全领导小组5.____组长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署重点工作,定期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5.1.2.3副组长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进行监督落实。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一、总则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有效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治理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定期排查:企业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2.不定期排查:对于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以及重大设备维护等情况,企业应当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三、安全生产隐患治理1.及时整改:一旦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

2.落实责任: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责任人,建立台账,实行领导包案,督促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规范流程:对于常见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应制定规范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处置,减少损失。

四、安全生产隐患管理1.风险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评估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考核1.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指标,对各部门、岗位进行考核,引导企业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文化。

2.考核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排查治理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能达到标准的进行整改督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六、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修改后的版本为准。

2.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内容,希望广大企业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五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五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事故隐患是指在某个处所,基本设备、设施,甚至在某作业中存在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决或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预防性的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1、隐患的检查(1)公司每月、车间每周、班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公司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隐患的登记(1)公司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

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

(2)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车间及接收人等。

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公司在收到车间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班组级隐患由车间领导通知班组长,进行确认反馈;车间级隐患由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反馈。

三、隐患的分级、分类与归口管理1、隐患的分级。

班组级隐患由班组管理,班组长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自己管理为主的基础上,车间对班组隐患负有管理义务,同时具有监管责任(下同);车间级隐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领导管理,公司级隐患坚持自己管理为主,上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助管理。

2、隐患实行分类班组、车间在上报隐患时,按照生产设备、电器特种设备、技改工艺质量、火灾、交通盗窃等五类,以便归口上报。

3、隐患的管理(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凡属生产车间存在的隐患由公司管理;凡属设备电器、特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维修电工管理。

四、隐患的整改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三明确、三不交”原则。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调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应当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人员、资金和设备条件,配备专业人员从事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第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如下:(一)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企事业单位负责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质量责任制度应当建立,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过程的监控和评估。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程序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领域进行隐患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和排查标准。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四)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五)定期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持久稳定。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十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各项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及时发现、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是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和上级认定的重大隐患。

非此情况为一般安全隐患。

我公司规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矿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总经理____整改,矿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副总或分管副总负责____整改,一般隐患由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整改。

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队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整改。

二、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责任1、总经理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并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2、隐患排查按照分专业分级定期排查制⑴每月底由矿总工程师____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全矿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类别,形成书面资料向由总经理主持的现场办公会汇报。

⑵每月下旬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生产部分管采掘机运通的副部长对本专业下月隐患进行排查分类及按照“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处理、总结当月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⑶每周末由各队队长____队干及班组长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下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验收负责人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⑷每班由当班值班队长对当班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在班前会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各班组在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凡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由调度室向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

三、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日常工作:1、通风系统每月负责____检查防突头面“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执行情况,“三专两闭锁”是否按规定安设及机构是否灵敏,两个风井的主扇风机和瓦斯抽放站设备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的。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5篇)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5篇)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1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中5.1、5.2、5.3……的管理。

4职责和权限4.1安全部负责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4.2相关部门负责文件的具体落实。

5工作内容____公司总经理对各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5.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安全部经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5.3安全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其他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监督检查。

5.4安全部经理协助各部门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5.5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部或生产副总经理报告。

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5.6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5.7安全生产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各个领域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依法、公正、公开、高效进行。

第四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和组织的安全意识,推动全民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按照“责任明确、分类推进、全员参与、常态化检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分层级、分领域、分区域进行,依托区域、行业、单位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排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排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加强对排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现场检查、隐患核查、排查问题台账等,确保排查工作全面、深入。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围绕“防范、控制、整改、消除”四个环节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采取源头治理、整体治理、综合治理的方法,杜绝安全隐患从根本上发生。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加强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公开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安全隐患管理第十六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做好隐患情况记录和档案管理,便于监管部门查阅和查询。

第十八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建设安全隐患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排查责任: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报告上级部门。

2. 排查范围:确定排查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建筑工程、工矿企业等,重点关注存在事故隐患的区域和设备。

3. 排查内容:明确需要排查的具体事项,包括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4. 排查方法:制定相应的排查方法和技术规范,包括现场勘查、设备检测、安全评估等方法,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排查周期:确定排查的周期和频次,一般要求每年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进行临时或特殊性质的排查。

6. 隐患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治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建立相应的追踪和督促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7.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认识和应对事故隐患。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差异或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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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进 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 火炬系统的安全性; 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5.3.3 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 场控制; 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 复; 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5.4 设备管理 5.4.1 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4.1.3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 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 查。
4.1.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 要包括: 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
3.2.5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 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 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 发展为事故。
3.2.6 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时,公司应聘请有经验 的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到所在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
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 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5.2.6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5.3 工艺管理 5.3.1 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5.3.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5.4.2 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
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 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
4.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环安部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的隐患排 查: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 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4.2.3 公司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 隐患排查内容 5.1 根据公司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安全基础管理; 工艺; 设备; 电气系统; 仪表系统; 危险化学品管理; 储运系统; 公用工程; 消防系统。 5.2 安全基础管理 5.2.1 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2.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5.2.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5.4.3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5.5 电气系统 5.5.1 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5.5.2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为重点; 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1.5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
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 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保卫、应急工 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 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 行重点检查。 4.1.6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公司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 反三的安全检查。 4.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4.2.1 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5.2.4 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2.4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5.2.5 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各专业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 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 日常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 专业性隐患排查; 季节性隐患排查;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4.1.1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 查,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 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 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4.1.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 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 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估—销号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一工作节点的责任人,实行闭环管 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 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保证按期完成和治理效果。 3.2.9 要借助信息化系统对隐患排查、监控、治理、验收评估、上报
情况实行建档登记,重大隐患要单独建档。 4 隐患排查方式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 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 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单位危害识别 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存在的缺陷。
3 基本要求 3.1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
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 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 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3.2 公司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3.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 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 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 负责人。 3.2.2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 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 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2.3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2.4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 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 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 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运行部门直接管理人员、运行部门电气、仪表和设备人员每天至 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运行部门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天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 总;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 次隐患排查;环安部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 。
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 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A653)、《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以下简称部门) 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定义 2.1 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 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 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 陷,包括: 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5.5.3 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5.6 仪表系统 5.6.1 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5.6.2 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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