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含义及好处
商标异议建议书
商标异议建议书
尊敬的商标局:
我是某某公司的法务代表,我在此代表公司就某某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并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我公司认为该商标与我公司已注册商标存在相似性,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因此对我公司的商标权造成侵犯。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相似的商标可能会导致混淆,损害已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公司认为该商标并不具备独特性,无法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
而该商标的设计、字体、颜色等方面并无显著性,容易与他人的商标混淆。
再次,我公司认为该商标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不得注册损害公共利益的商标。
该商标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从而损害公共利益。
基于以上理由,我公司提出以下建议:
1. 商标局应当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严格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确保不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2. 商标局应当对该商标的独特性进行评估,确保其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能够清晰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
3. 商标局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利益,不得注册损害公共利益的商标,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最后,我公司希望商标局能够认真对待我公司的异议申请,并依法进行审查和处理。
我公司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以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谢谢商标局的审查和处理。
此致
某某公司法务代表敬上。
商标异议申请书
商标异议申请书尊敬的商标注册局:本人XXX,系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向贵局申请商标异议,并提交如下申请书。
一、异议商标信息:商标注册号:XXX商标申请号:XXX注册人信息:XXX申请商标评审结果:XXX二、异议理由:(一)商标相似性分析:根据商标法第X条的规定,商标注册应符合与已注册的商标有显著区别的原则。
然而,上述异议商标与我公司已注册商标存在十分相似的情况。
比较异议商标与我公司已注册商标的细节和特征,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商标外观相似性:商标的外观包括商标的字体、颜色、图案等元素。
在这些方面,异议商标与我公司已注册商标的外观高度相似,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2. 商标声音相似性:除了外观,商标还依靠声音作为品牌识别的一种方式。
异议商标的声音与我公司已注册商标的声音非常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联想和识别。
3. 商标含义相似性:商标的含义对消费者来说也是重要的判断指标。
根据市场调研和消费者的反馈,异议商标与我公司已注册商标在含义上相似,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和混淆。
(二)权益冲突分析:上述异议商标的注册将严重侵犯我公司的商标权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市场竞争:我公司已注册商标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信任。
异议商标的注册将导致我们的市场份额受到侵蚀,损害我们的商业利益。
2. 客户误导:异议商标的注册将导致消费者无法分辨产品的真实来源,从而可能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或得不到合理的售后服务。
这将损害我们与客户间的关系,破坏我们在市场上长期以来建立的信誉。
3. 品牌形象受损:异议商标也可能对我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损害。
对于我公司而言,品牌是我们最宝贵的资产之一。
如果异议商标获得注册,将对我们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严重影响。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特此向贵局提出异议申请,要求撤销上述异议商标的注册。
三、申请证据:1. 附件1:我公司已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2. 附件2:异议商标的注册证书复印件;3. 附件3:我公司商标使用情况证明文件;4. 附件4:市场调研报告;5. 附件5:消费者反馈意见收集表;6. 其他证据(如需要,请告知)。
电大《知识产权法》小抄(已排版)考试必备
填空题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2、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有(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种方式。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5、专利权的特点表现为(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
6、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7、专利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萌芽阶段)、(形成和发展阶段)、(国际化发展阶段)8、1889年(光绪)皇帝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专利的法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9、专利申请人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10、录音录象作者制作录音录象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11、根据是否以他人商标权为前提,可将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12、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可将商标分成(视觉商标)、(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三种1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14、说明书是详细记载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文件1、世界各国的是指产权立法,绝大多数采取制定专门的(单行法规)的模式2、商标权的客体为(注册商标)3、专利申请的原则有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和优先权原则4、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要求的并经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5、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审批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1、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3、商标权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4、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原则采用的是(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5、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商标异议答辩理由
商标异议答辩理由1. 对方提出的商标相似点,那真的能算相似吗?就好比说,苹果和苹果手机,能一样吗?我们的商标明明有着独特的设计和含义呀!例子:比如我们的商标是一只特别的飞鸟图案,而对方说和某个普通的鸟图案相似,这简直太荒谬了!2. 我们一直用心经营这个商标,它就像我们的孩子一样,怎么能轻易被质疑呢?难道因为别人随便说几句,就要放弃我们的心血吗?例子:我们多年来靠着这个商标打出了名气,大家一看到就知道是我们,这可不是随便能被否定的呀!3. 我们的商标在市场上有这么高的辨识度和口碑,这可不是凭空来的呀!这就像是一座坚固的城堡,岂是那么容易被撼动的?例子:消费者都对我们的商标很认可,一提起就知道品质有保障,这就是我们有力的证据啊!4. 对方说我们侵权,这不是无中生有吗?就像说白天有月亮一样可笑!例子:我们的商标从创意到使用都是自己的,何来侵权一说呢,这不是瞎扯嘛!5. 我们的商标已经和我们的企业紧密相连了,这就如同鱼和水的关系,怎么能被轻易割舍呢?例子: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个商标,它就是我们的标志,这是不容置疑的呀!6. 对方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简直就是鸡蛋里挑骨头!这不是故意找茬吗?例子:他们提出的那点所谓的相似之处,简直微不足道,这明显就是别有用心嘛!7. 我们的商标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这可不是随便一个新商标能比的呀!就像古董和新物件,能一样吗?例子:我们的商标传承了多年,有着独特的故事和意义,这可不是一朝一夕能有的呀!8. 他们说我们模仿,这怎么可能呢?我们一直走在创新的路上,这就像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的星星,独一无二!例子:我们不断推陈出新,商标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怎么可能去模仿别人呢!9. 商标异议答辩,我们是有理有据的,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这就像打仗,我们有充足的弹药呀!例子:我们准备了详细的资料和证据,不怕对方的质疑,这就是我们的底气!10. 我们的商标是我们的骄傲,岂能被轻易否定?这就像否定我们的努力和付出一样不合理!例子:大家为了这个商标付出了那么多,怎么能让别人轻易就给毁了呢,绝对不行!结论:我们在商标异议答辩中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维护我们的商标权益,不能让不合理的质疑得逞!。
商标的好处和作用
商标的好处和作用
商标的好处和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区别竞争对手:商标是企业的标志和象征,通过商标可以区别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
2. 保护知识产权: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创造的商品或服务的独特性,防止他人擅自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
3. 建立企业信誉度:商标可以反映企业的信誉和品质,良好的商标形象能够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增加企业的信誉度和美誉度。
4. 提高产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有吸引力的商标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关注和购买,从而提高产品或服务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5. 创造商标价值:注册的商标可以成为企业重要的财务资产,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用于授权、转让或抵押等经营活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6.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注册商标可以通过执法机构追踪、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商标的好处和作用在于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保护知识产权,增加企业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销售额,创造商标价值,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第三十条
第三⼗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之⽇起三个⽉内,任何⼈均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标异议程序及核准注册程序的规定。
⼀、异议程序。
异议是指社会公众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注册的意见。
即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进⾏审查。
将符合注册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商标公告》上公告,让社会公众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意见。
规定异议程序的意义在于,给社会公众提供对商标注册提出意见的机会,从⽽通过社会的⼒量保证商标注册审查⼯作的质量。
本条对异议程序的具体规定是:1.对于任何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都要经过异议程序。
即商标局对初步审定的每⼀个商标,都要进⾏公告,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商标注册的意见。
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
2.异议的期间是⾃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之⽇起三个⽉内,即异议期间为三个⽉。
⼀⽅⾯,异议期不能太短,以便使社会公众有充分提出意见的时间;另⼀⽅⾯,异议期⼜不能太长,否则就会使商标注册的时间延长。
综合以上考虑,本条规定的异议期为三个⽉。
3.提异议的主体是任何⼈,即本条对异议⼈资格未做任何限制。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形式进⾏,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并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的期号、页码及初步审定号等。
⼆、核准注册程序。
虽然本条规定每⼀个初步审定的商标都要经过异议程序,但是并不是每个商标都会被⼈提出异议。
如果⾃初步审定公告之⽇起三个⽉内没有⼈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依照本条规定,商标局就应当对该商标予以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进⾏公告。
商标法释义四
商标法释义四第三章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二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规定。
在这一条法律规定中,主要包含了以下几项具体内容:1.对于商标注册申请都要进行商标注册的审查,这是必经的程序。
只有经过这种审查才能决定是否给予注册,能否取得商标专用权。
2.本条中所指的初步审定,是商标注册审查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程序。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商标注册申请手续、申请文件、商标的基本标准、商标的注册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检索、分析对比,如果经过上述的审查过程,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是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的,就作出初步核准的决定,这就是初步审定。
3.进行商标注册审查中的初步审定的法定部门是商标局,这是因为在商标法的总则中已明确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所以只有商标局具有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权,而其他任何部门都不具有这种审查权,不能行使对申请注册商标初步审定的权利。
4.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作出初步核准决定的,即予以公告。
这种公告,就是在商标局编辑出版的《商标公告》上进行公布。
从获得商标注册的过程来看,商标注册的初步审定公告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从法律上说,还不能将这种公告视为已经核准注册,在这个阶段仍然还未取得商标专用权。
5.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就是将商标注册的有关事实公之于众,使公众能够通过《商标公告》这个官方刊物准确地、完整地了解他人的商标注册情况,使商标注册活动公正、公平、合理地进行。
6.初步审定的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时公告的内容有:初步审定号,申请日期,商标,使用的商品或者类别,申请人名义,申请人地址,商标代理人名称。
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知识产权类似产品如何界定
知识产权类似产品如何界定商标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那么,知识产权类似产品如何界定?下面由我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知识产权类似产品如何界定认定类似商品有一个标准,但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范围,还得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是类似商品。
1、商标外观。
即对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视觉形象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观察,看是否能引起误认或混淆。
2、商标读音。
从人们的听觉出发,判断两商标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
3、商标含义。
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或近似并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二、商标异议应如何裁定商标异议的裁定是由国家商标局负责执行的。
商标局在法律规定的异议答辩期限及补充材料期限截止后,汇总异议当事双方人已提交的异议或答辩材料,移交商标局的异议裁定部门按照程序排期裁定,对于未提交(或者超过限定期限提交的)答辩材料或者补充证据材料的,则被视为放弃答辩或补充证据材料权利。
商标局在根据已有的证据及材料,了解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确认后,依法进行裁定。
并将裁定结果用《商标异议裁定书》的形式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但是,在期满后生成或者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局将证据交对方当事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以上就是我对“知识产权类似产品如何界定”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认定类似商品有一个标准,但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范围,还得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是类似商品。
日本商标异议制度
日本商标异议制度日本商标异议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及时纠正商标注册失误。
与中国相比,日本商标异议制度设立的目的相对单纯。
如日本认为,尽管异议人提出异议往往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在先权利,但这只是异议制度带来的一个客观效果,并非其设立的目的,而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正是中国商标异议制度设立的一个重要目的。
对设立目的定位的差异,导致日本商标异议制度在当事人地位、异议程序与无效程序关系、司法审查的范围等具体规则的设计上与中国有所不同。
日本实行异议后置,即异议程序放在商标核准注册之后。
1996年,日本修改商标法,将异议前置改为后置。
改法之后,日本的商标审查周期得以缩短,商标异议案件受理数量连年下降,截止2007年已降到607件,比2002年减少了34%。
与此同时,日本商标无效案件的数量没有出现大的变化。
日本将商标异议程序由前置改为后置取得成功对中国修改商标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日本对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没有限制,这一点与中国相同。
但两国对提出商标异议期限的规定不同,日本是商标注册后两个月内,而中国是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根据日本商标法的规定,异议人可以基于下列理由提出异议申请:(1)被异议商标不符合该法第三条关于商标可注册性的规定;(2)被异议商标具有该法第四条规定的不可注册的情形;(3)被异议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七条之二关于地域团体商标注册条件的规定;(4)被异议商标违反该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关于申请在先原则的规定;(5)商标因不当使用被撤销,该商标的原注册人或许可使用人在撤销之日起五年内重新取得该商标注册的;(6)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是外国人,且该外国人不具备在日本申请注册商标的资格;(7)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
与中国商标异议案件由商标局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实行行政二审不同,日本商标异议案件由日本特许厅审判部负责审理,实行行政一审。
审判部的审理采合议制,由3名或5名审判员组成审判庭,审理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原则上采用书面方式进行。
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异议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商标公告期间,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
在我国,商标异议制度是商标注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商标异议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公告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公告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三、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1. 异议成立的后果(1)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将对异议商标作出驳回决定。
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使用。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已注册的商标将被撤销。
2. 异议不成立的后果(1)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决定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将对异议商标作出准予注册决定。
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复审。
(2)被异议商标注册成功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可以继续使用。
若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将注册成功,享有商标专用权。
3. 其他法律后果(1)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转让、许可使用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转让、许可使用。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得转让、许可使用。
(2)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作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使用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作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使用。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得作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使用。
四、案例分析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异议人”)于2018年向商标局申请注册“XXX”商标,用于化妆品类商品。
商标法条文释义
商标法条文释义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
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规定,下面将对商标法中的相关条文进行解释。
一、商标的定义与范围1. 商标的定义(第一条)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
2. 商标适用范围(第二条)本法所称商品,是指可以在市场上供消费者直接选购使用或者消费的物品;所称服务,是指除了提供商品以外,为他人提供的有形或者无形的经济活动。
二、商标权利1. 商标权利(第三条)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
注册成功后,取得在规定期限内专用使用该商标并防止他人侵犯其专有权利的资格。
2. 商标专用权(第四条)商标注册人取得其专用权之日起十年。
届时可以续展期限。
续展期限为十年。
连续续展不受限制。
3. 商业名称与企业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第八条)企业名称和商业名称不得作为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使用。
但是企业名称和商业名称中具有显著特征的字样、图形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三、商标的注册1. 商标申请(第十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申请应当包括商标图样和商品或者服务名称等内容。
2. 商标初审(第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公告注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注册,并告知理由。
3. 商标异议(第三十二条)对已经公告的商标注册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
异议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四、商标的保护1. 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第五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取得的商标专用权。
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侵犯商业秘密(第九十二条)未经许可,擅自获取他人保密经营信息,并加以利用或者泄露给他人,在未公开前就已经广泛传播,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3. 其他侵权行为(第五十七条)对于商标专用权的其他侵权行为,商标法也有相应的规定。
例如,仿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
商标被异议答辩范文
商标被异议答辩范文尊敬的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您好!我是[商标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非常荣幸能有机会针对[异议人名称]对我们[商标名称]提出的异议进行答辩。
一、关于商标的独特性与识别性。
咱这个[商标名称]啊,那可是费了我们好大的心思才想出来的。
就像自己精心养大的娃,每一个元素都有独特的意义。
它既不是随便拼凑的几个字,也不是毫无创意的模仿。
您看这个商标的设计,[简单描述商标设计独特之处,例如图案的独特造型、文字的独特组合或者颜色搭配等],这种独特性就像是夜空中最亮的星,在众多商标里一眼就能被识别出来。
消费者看到这个商标,就像看到老朋友一样熟悉又亲切。
它传递着我们独特的品牌形象和产品价值,和市场上其他的商标有着明显的区别。
就好比在一群羊里找独角兽,我们的商标就是那只独一无二的独角兽,不可能跟其他的普通“羊”商标混淆。
二、关于与异议商标的不近似性。
异议人说我们的商标和他们的相似,这可真是有点冤枉啊。
我们的[商标名称]和他们的商标就像是苹果和橘子,虽然都是水果,但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从商标的外观上来看,[对比两者外观上的不同,例如文字的字体、图案的形状、商标整体布局等]。
我们的商标更偏向于[描述自己商标的风格或特征],而他们的商标则是[描述异议商标的风格或特征],这就像两个人穿不同风格的衣服,一个是时尚潮流的嘻哈风,一个是优雅端庄的古典风,完全走的不是一个路线。
再从商标的含义上来说,我们的商标代表着[阐述自己商标的含义],这是我们品牌的核心价值和理念的体现。
而他们的商标传达的是[阐述异议商标的含义],这两者之间根本没有什么交集,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碰到一块儿。
三、关于我们商标的使用情况和市场影响。
我们的[商标名称]已经在市场上活跃了一段时间了,就像一颗茁壮成长的小树苗,已经在市场这片大森林里扎下了根。
在这段时间里,我们通过各种努力,让这个商标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熟知。
我们在[列举使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这个商标,无论是产品的质量还是服务的水平,都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
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文
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文# 商标异议答辩书。
尊敬的商标局:您好!我们收到了关于[我方商标名称]商标的异议通知,对此我们表示十分诧异,但也很乐意进行答辩,以维护我们正当的商标权益。
一、关于异议方提出的所谓“相似性”问题。
异议方声称我们的商标与他们的商标存在相似性,这简直就像说香蕉和黄瓜是一类东西一样荒谬。
我们的商标[我方商标名称],从整体的外观设计上,有着独特的创意来源。
它的图形部分是[描述图形部分的独特设计元素,比如像一个独特造型的小动物,这个小动物有着长长的耳朵代表着我们品牌对聆听消费者需求的重视,还有一个弯弯的尾巴像一个微笑的弧度,象征着我们给消费者带来的愉悦体验];而文字部分,我们采用的字体是专门设计的,[描述字体的独特之处,例如这个字体的线条粗细变化像是起伏的山峦,寓意着我们品牌在发展过程中会不断跨越困难,勇攀高峰]。
再看看异议方的商标,他们的商标图形看起来就像是[简单描述对方商标图形,突出和我方的不同],文字部分字体也是[描述对方文字部分字体风格,与我方形成对比]。
这两者之间除了可能都在商标这个大范畴里,根本没有实质性的相似之处。
而且,我们的商标所传达的品牌理念和面向的消费群体与异议方也截然不同。
我们的品牌主打[我方品牌主打特点,如年轻时尚、健康环保等],主要面向[描述我方目标消费群体,如18 35岁追求个性的年轻人];而据我们了解,异议方的品牌更多地倾向于[描述对方品牌特点],消费群体集中在[描述对方目标消费群体]。
就像一个摇滚乐队和一个古典乐团,虽然都是音乐领域,但风格和受众完全不同,不能因为都在音乐圈就说他们相似到有冲突。
二、关于异议方声称的“市场混淆”异议方担心会造成市场混淆,这就有点杞人忧天了。
在市场推广方面,我们有着独特的营销策略。
我们通过[列举我方的主要市场推广渠道,如线上的社交媒体网红合作、创意短视频广告,线下的大型主题活动、特色门店装修等],已经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了一个非常清晰的品牌形象。
商标异议了怎么办
商标异议了怎么办商标往往属于某⼀个产品进⾏⽣产销售时的标记,同时往往⼀个著名的商标能够给商家带来巨⼤的利润,所以使得因为商标所带来的侵权案件屡出不穷,⽽我国法律针对这⼀情况允许他⼈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异议了怎么办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如果商标被他⼈异议该怎么处理1.任何组织个⼈都可以对公告期内的商标进⾏异议,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只能做异议答辩。
2. 应当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起30⽇内进⾏异议答辩。
相关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公告之⽇起三个⽉内,在先权利⼈、利害关系⼈认为违反本法第⼗三条第⼆款和第三款、第⼗五条、第⼗六条第⼀款、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规定的,或者任何⼈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条、第⼗⼀条、第⼗⼆条、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通知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可以⾃收到通知之⽇起⼗五⽇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收到申请之⽇起九个⽉内做出决定,并书⾯通知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商⾏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
当事⼈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收到通知之⽇起三⼗⽇内向⼈民法院起诉。
第三⼗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和被异议⼈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公告期满之⽇起⼗⼆个⽉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通知异议⼈和被异议⼈。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商⾏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资格设定限制条件,所以这也⾮常可能导致出现许多出于恶意对商标进⾏异议的⾏为⼈,这样的⾏为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的商标注册,建议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电大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基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国家授予性。
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三,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四,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答:巴黎公约为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原则、专利独立原则,以及要求成员国遵守的最低限度要求,但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条件未有规定。
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完整,完整最早是欧洲一些国家在讲座统一各国发明专利法中可专利性投机倒把过程中确定下来的。
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中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颂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新颖性是一个法律概念,对新颖性的判断所依据的时间标准、地域标准以及公开的形式,教师由专利法予以明确规定的。
2、创造性:中国专利法第22 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作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判断标准是: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
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中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1、新颖性: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和般只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公开使用两种形式。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尊敬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我是_____(申请人姓名),就我所申请的商标_____(商标名称),被他人提出异议一事,现依法向贵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一、商标基本信息我所申请的商标_____,申请号为_____,申请日期为_____,指定使用在第_____类_____商品/服务上。
二、异议情况概述在商标申请审查过程中,_____(异议人姓名/名称)对我的商标提出了异议。
异议人的主要理由为_____(简述异议人的异议理由)。
三、商标异议复审的理由1、我的商标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构成要素独特我的商标由_____(描述商标的构成要素,如文字、图形、颜色等)组成,这些元素的组合并非常见或通用的表达方式,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
商标与指定商品/服务具有紧密联系该商标的设计理念源于_____(阐述商标与所指定商品/服务之间的关联,如商标的形象能够直观地传达商品/服务的特点、品质等),能够使消费者在看到商标时迅速联想到所提供的商品/服务,具有较强的识别性和区分度。
2、我的商标与异议人商标不构成近似整体外观差异明显从整体外观上看,我的商标_____(描述商标的整体形象和特点),而异议人的商标_____(描述异议人商标的整体形象和特点),两者在视觉效果上存在显著差异,不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商标含义不同我的商标所蕴含的含义是_____(解释商标的含义),而异议人的商标含义为_____(说明异议人商标的含义),两者在含义上毫无关联,不存在近似之处。
3、我的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商标的使用情况自商标申请以来,我已经在_____(列举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如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线上线下销售等方面的使用)上对商标进行了广泛的使用。
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持续的使用和推广,我的商标在相关领域已经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和好评。
例如,_____(提供相关的证据,如销售数据、市场份额、消费者评价等,以证明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商标异议答辩材料
商标异议答辩材料一、商标异议答辩的基本概念1. 定义-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申请人在其商标申请被提出异议后,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解释的一种法律程序。
这是商标申请人维护自己商标权益的重要手段。
2. 目的- 向商标局表明自己的商标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具有可注册性,消除异议人提出的疑虑,争取商标能够顺利注册。
1.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如果是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应处于有效期内,且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能够显示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关键信息。
- 如果是个人申请商标,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要确保能够准确识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 商标注册申请书复印件- 这份材料可以证明商标申请人最初的注册意图和商标的基本信息,如商标的图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等。
3. 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实际使用证据- 对于已经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商标,要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发票。
发票上应显示商标名称、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等信息,并且发票的开具单位应是合法的。
- 提供带有商标标识的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这些材料能够直观地展示商标在商品上的实际使用方式和状态。
- 广告宣传材料也是重要的使用证据。
例如,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发布的广告,广告内容中要明确显示商标标识、宣传的商品或服务内容以及广告发布的时间等信息。
- 商标使用的时间、范围证据- 如果有参加展会的相关证据,如展会的邀请函、展位合同、展会现场照片(照片中要能清晰看到商标标识和展位情况)等,可以证明商标在特定时间和范围内的使用情况。
- 商标在不同地区的销售分布情况,可以通过销售合同、经销商授权书等材料来体现,说明商标的使用范围广泛。
4. 针对异议理由的反驳材料- 仔细分析异议人的异议理由。
如果异议人认为商标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那么答辩材料中要详细说明自己商标与在先商标的区别。
例如,从商标的文字构成、读音、含义、图形的设计元素、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商标异议的理由以及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的理由以及商标异议答辩一、商标异议审查原则与裁定的标准商标异议是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审查原则与商标申请的审查原则基本一样,但是,由于商标异议在整个注册过程中毕竟是个特殊程序,所以在审查结果上有一定的特殊性。
目前,在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中,对商标部分构成近似或商品部分构成类似的可以通过发意见书来进行修正,但是在商标异议审查裁定中,对商标和商品都不能进行修改,裁定异议成立的,则该商标不予注册;裁定异议不成立,则该商标予以注册。
二、商标异议的理由商标异议从程序上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作出的审查结束后,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的程序。
那么商标异议意见的陈述也应以《商标法》为依据,这是最基本的要点。
在此基础上,商标异议的理由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商标近似的比较。
商标异议中最常见的就是对两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提出意见,按照商标审查标准,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无论是文字部分还是图形部分,只要其中一部分构成近似,就可判定为近似商标。
比较商标的近似主要看两商标的读音、形状、含义等方面。
读音构成近似的:如“黄冠”与“皇冠”、“美而美”与“美尔美”,黄与皇、而和尔都是音同字不同,说明的是同-事物,没有显著区别,构成近似商标;“义美”和“YIMEI”分别是汉字和拼音构成的商标,汉字商标“义美”在先注册,拼音商标“YIMEI”在后注册。
根据商标审查原则,如果汉字商标已注册或申请在先,那么在后申请的该汉字的拼音商标,与在先的汉字商标属于同音商标,构成近似,不能予以注册。
据此,拼音商标“YIMEI”与汉字商标“义美”构成近似,不能予以注册。
字型构成近似的:如“五彩”和“玉彩”、“战斗”和“战计”、“露飞”和“霞飞”、“娃哈哈”和“姓啥啥”。
这些商标虽然在读音上不相同,但字型十分相象,消费者从直观上很难将两商标分清,因此判为近似。
含义构成近似的:如“花”和“FLOWER”、“东湖”和“EAST LAKE”。
这些商标文字上虽然分别是英文和中文,但其含义完全相同,所表述的事物是相同的,属于近似商标。
商标异议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是什么意思
商标是指⽣产者或者经营者为了将其⽣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其他产品或者服务相区别⽽采⽤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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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利害关系⼈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起3个⽉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商标异议的内容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商标异议的主体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也可以是⾮商标注册⼈,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既可以是法⼈,也可以是⾮法⼈。
商标异议的作⽤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及其他利害关系⼈⼀次保护⾃⾝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
异议⼈可以是注册商标权⼈,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等利害关系⼈,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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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书理由书
尊敬的商标局:我(申请人姓名)就申请人(被异议人姓名)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名称及申请号)提出异议,现将理由陈述如下:一、商标相同或近似1. 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已注册商标在文字、图形、颜色等方面存在高度相似性。
被异议商标的文字部分与申请人已注册商标的文字部分完全相同,图形部分与申请人已注册商标的图形部分具有极高的相似度。
2.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商标注册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与他人已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已注册商标的相似性已达到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程度,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商标缺乏显著性1. 被异议商标的文字部分缺乏显著性,仅为普通、常用的词汇,不具备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功能。
2. 被异议商标的图形部分缺乏独特性,仅为简单的图形组合,不具备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功能。
三、商标侵犯申请人权益1. 申请人自(申请人商标注册日期)以来,在相关商品或服务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将对申请人已建立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2. 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1. 被异议人申请注册与申请人已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商标,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 被异议人未经申请人许可,擅自使用与申请人已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存在以下问题:1. 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已注册商标高度相似,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2. 被异议商标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功能。
3. 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
为此,申请人特向贵局提出异议,请求贵局依法驳回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将积极配合贵局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申请!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人电子邮箱)申请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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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的含义及好处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
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商标异议
一、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二、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三、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异议答辩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
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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