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瓶的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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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瓶储存与使用安全
一、危险性分析
1.氮气简介及理化性质
氮气(Nitrogen),分子式为N2,相对分子质量28.01,CAS号7727-37-9,危险性类别为第2.2类、不燃气体,化学类别属于非金属单质。氮气为无色无臭气体,常用于合成氨、制硝酸、物质保护剂和冷冻剂等。其理化性质如表1:
表1 氮气的理化性质
2.危险性分析
氮气属于稳定、不聚合的不燃气体,在保证其中不含超标有害杂质的情况下,允许其安全地扩散到大气中,无毒害等作用。
工业生产中使用的氮气一般储存在公称容积20L-80L的中容积钢瓶,公称压力有30MPa、20MPa和15MPa三种。由于氮气本身较稳定的性质,其可能发生的危险主要有人员吸入造成的健康危害,以及钢瓶遇到高热时容器内压增大造成的开裂和爆炸危险。
二、有关氮气瓶的国家标准要求
1.工业氮技术指标
按照GB/T 3864-2008中的相关要求,工业氮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工业氮技术指标
三、氮气瓶的储存安全
氮气瓶的储存,应符合如下安全要求:
1. 氮气瓶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 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
5.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与有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6. 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7.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8. 夏季应防止曝晒;
9. 严禁敲击,碰撞;
10. 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子电焊引弧;
11. 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2. 空瓶入库检查,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3. 钢瓶瓶肩上有下次检测的具体时间,在该时间以前可以使用,到期则须送至专门检测机构检测后方可充瓶使用。一般两年检测一次。
四、氮气瓶的使用安全
氮气瓶的使用过程中,应符合如下安全要求:
1.采用密闭操作,操作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严格按照预先制定的详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气体泄露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3.作业环境应配备必要的温度检测装置、氧气含量检测装置、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以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等。
4.运输时应注意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导致气体泄露。
5.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6.作业过程中要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等限制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专人监护。
7.氮气瓶仅限使用氮气,且工作压力严禁超出公称压力。
8.定期检查囊气压力(至少每三个月一次)。
9.加压时严禁拆卸。
10.垂直或水平安装蓄能器,且蓄能器应安装在远离热源的地方。
五、危险危害事故类型与应急处理
1.健康危害事故与应急处理:
当气瓶中的氮气泄露到工作环境中,导致空气中但其含量过高时,可使吸入气体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
当发生氮气泄露事故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对于已经发生缺氧症状,呼吸困难的患者,应保持其呼吸道通畅并给输氧。有呼吸心跳停止的患者时,应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并及时就医。
2.燃爆危险事故与应急处理:
氮气属不燃气体,其主要燃爆危险事故为高温环境下,氮气瓶内压增大导致开裂和气瓶爆炸。
当由于火灾等意外原因产生高温时,应立即将氮气瓶移至距离火场尽量远的空旷处,如果无法转移,则应对气瓶喷水雾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